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在国有企业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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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在国有企业管理中

发表时间:2018-09-03T09:24:05.297Z 来源:《红地产》2017年8月作者:张延美[导读]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 1.1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弱

国有纪委不仅受上级纪委领导,还受到党委和同级行政部门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的人事任免,人员配备,经费筹措等一系列问题,由党委和本级行政部门负责。纪律委员会只是同级党委的执行部门。由于纪委的地位和权限与其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不相称,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只能处于“组织协调”。这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监督。领导和限制对主体的监督;监督主体服从,受主体监督,监督职能和作用难以发挥。

1.2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一些企业领导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他们认为监督与监督不一样,因此他们的积极性不高;一些领导认为,企业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腐败已经有这么多年了。腐败不仅已经减少,而且日益激烈。对纪律检查一直持怀疑态度和消极态度;一些领导重视了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采取了应对态度。所需要的是懒惰的行动和缺乏主动性;一些单位领导对手实施非法和非法行为的工作人员。他们可以蹲下,甚至放纵自己,并担心家人的丑陋会上升,并影响到单位的声誉。对企业主要领导的认识偏差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管理中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1.3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只是名义上的

制度缺陷限制了国有企业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有效性。国有企业“一把手”是企业腐败的根源。纪检监察人员和审计人员都是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我们如何监督“第一”?纪律委员会可以监督下属,难以监督同级党和政府的成员。一些“高层领导人”有意或无意地使用这种监管环节,甚至缺乏甚至缺席。他们忽视并拒绝了同级纪律委员会的监督,没有给予纪检监察部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财务费用,干部任用,材料采购,工程建设,民主生活方式等重大工程不愿意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这样,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就越来越弱了。在工作中,他们经常被困在“关系网络”和“说情”中,特别是“第一”干扰,而监督主体被错位为执行主体。

1.4 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有的纪检监察人员政治理论水平不够高,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准,不能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机融合;有的纪检监察人员业务能力不够强,不能够准确分析和判断当前复杂多变的形势,工作热情高但能力不足,监督工作有时不知从何下手,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心存杂念,患得患失,监督领导怕受到打击报复,监督其他人员怕得罪人,因而对违规违纪行为睁一眼闭一眼,不能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发挥。

2 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管理中如何承担监督责任 2.1 提高认识,在齐抓共管上下工夫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是关心爱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 , 是抑制腐败、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必要手段。只有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管理中承担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为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使纪检监察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纪检监督工作才能理直气壮地大胆开展,领导重视、齐抓共管是搞好纪检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

2.2 完善机制,在监督检查上下工夫

建立和完善企业党组织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整合,将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纪检监察部门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切实有效的关键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各项制度的制定,把握易出现问题的权益,金钱和人员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机制并监督和检查系统的实施情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保证阳光下的权力运作,并按照规范运作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干部的权力在哪里延伸?纪检监察部门在哪里监督?只有充分发挥监督和保障职能,才能更好地净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3 寻找定位,处理你的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与时俱进,开展创新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律检查“转功能转换模式实践”座谈会上强调,监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第二,三次全会,明确责任,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纪律问责加深职能转移转移改变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工作绩效。“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在符合时代要求,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法规,创新工作方法的前提下,才能在反腐斗争中处于积极地位,因此,纪委应当制定明确的目标,克服越位,空位和错位的现象,跳出对过去直属部门的例行检查,更加注重监督有关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依照规章制度识别节点,挖掘更深层次的问题,坚持抓早抓,不要把违纪问题变成违法,不要让个别小问题演变成严重问题。

2.4 提升能力,在团队建设上下工夫

目前,随着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全面推进,一些负面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人员要努力克服“无脑,不进,脱离群众,反腐败”这四种不积极的腐败现象,坚持“攻坚兼备,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中心”的方针,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依托,以纪律重组为契机,科学配置权力,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调查决策非法使用权力,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性。加强反腐败力度。同时,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除掌握纪检监察知识外,还要努力学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实现党的作风建设。廉洁政府,反腐败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同步,全过程监督,充分行使信息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积极主动监督,不要等到上级安排或其他问题在开始监测前披露。相反,要积极深入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过程,重点关注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关键环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采取措施主动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铁纪律,立政治能力强,作风好,作风好的政治队伍。总结: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为指导,在服务中积极正确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各项作,全面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才能为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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