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增员流程

社保增员流程
社保增员流程

社保网上增、减员申报业务操作说明

一、登陆厦门电子地方税务局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117761248.html,)的网上办税服务中心

二、输入用户名、密码

三、进行社保业务操作:

1、社保增员操作流程

(1)进入“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进入增员申报协议

(2)进入增员模块

(2)录入参保人员信息

(3)最后一步点击“提交”就OK了

如果系统显示为“未处理”--------表示:前台操作人员还未进行转换

如果系统显示为“转换完毕”-------表示:前台操作人员已进转换,增员成功

如果系统显示为“不予受理”-------表示:该人员信息可能有问题,要求上门处理备注:如果显示为“转换完毕”,用人单位可将此页面打印下来,到社保经办机构制作养老手册和医疗IC卡

2、社保减员操作

(1)进入“单位人员减员申报”

(2)进入减员界面:录入要减员的姓名和身份

01、--------减退 03、-----------在职转退休 00-----------死亡

(4)进入“查询已提交数据”查询减员是否成功

如果系统显示为“未处理”--------表示:前台操作人员还未进行转换

如果系统显示为“转换完毕”-------表示:前台操作人员已进转换,减员成功

如果系统显示为“不予受理”-------表示:该人员信息可能有问题,要求上门处理备注:如果是显示为“转换完毕”,用人单位可以将此界面打印下来,到社保经办机构

打印对帐单。

网上社保对帐单查询

一、进入社保对帐单查询模块

二、(1)查询当月的应征帐,通过“社保应征对帐单查询”--------可以查询单位这个

月应缴多少金额和应征明细

点击查询:

(2)查询以前月份入为的帐目及明细,通过“社保实缴对帐单查询”----------查询以前月份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明细。

A、查询08月份的入库数和缴费明细:输入建帐年月:10月,点击查询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一、新参统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3)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4)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 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2)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3)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4)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5)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2)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3)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

2021年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体流程

公司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的开户具 体流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所需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2、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 规格;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填入表一) 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 位);5、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填入表一)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写表格: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三)具体流程: (1)新参保单位持填写完整的相关报表(表一)及材料,需先审核;(2)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报表及材料到窗口进行单位信息录机;(3)凭录入完毕的表(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4)新参保单位当月到开户银行签订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

(5)办理当月增员及月报填报。 四、注意事项: 1、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当月需在所属开户银行办理银行托收手续,与银行签定同城委托收款协议书。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市XX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 规格复印件一张(注: 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3、为避免单位往返,如果单位允许的话,建议携带单位公章前往。 4、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需提交首月月报,即《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两份; 5、单位成立及用工比开户早的。开户后可以立即办理增员和补缴。

武汉市单位办理社保详细流程(网上操作版2013)

武汉市单位社保新开户及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新操作版2013) 一、企业社保办理对象 (1)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另单位必须为职工统一缴纳五险。 二、单位新参保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首次需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原、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 (4)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职工签名且盖单位公章); (5)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2张; (7)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位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9)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用U盘拷贝); (10)所有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合同起止期限和双方签章部份)。 (1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2张。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另提示武汉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还需要最近一个月装订成册的财务凭证原件,以及工资表上的所有职工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参保。 三、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1)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单位须妥善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 和“新参加工作”。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 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查 询”。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 受理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 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2.社保大厅办理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doc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一、社保登记 新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企业开户行行号及帐号。 二、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当月新入职人员情况办理如下事宜: ○对从未上过社会保险的本市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即:在社保电脑程序中为其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电子表(表二),并打印出表二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表(表十一); ○再在医疗保险电脑程序中为其填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情况电子表(表三),并打印出表三在表的右上角贴一寸彩照1张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去万寿社保分中心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及医疗保险存折;在初次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25日至月底到双榆树商业银行领取医保存折; ○对持有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北京市医疗手册(蓝本)的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填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电子表(表十一)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 ○对上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如有事项变更,填医疗保险变更情况表(表六); ○对已上医疗保险,但中途有终断且在4月以的员工要填医疗保险基数确认表(表七); ○对本市劳务工,持其原单位给上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证明,可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流程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采集是:社保经(代)办机构每年一季度向参保单位下发《缴费基数采集通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或缴费基数采集软件。单位依据缴费基数采集的要求如实将缴费人员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填人《缴费基数采集表》或录人采集软件并打印《缴费基数采集表》,由缴费人员签字确认。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将《缴费基数采集表》和采集数据盘上报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生成是: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4月1日按有关规定生成当年缴费人员的缴费基数,并于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 2.缴费人员增减变动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月5 -25日办理缴费人员增加或减少的变动手续。 单位新增参保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或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转.移证明及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单》,并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减少手续。 3.月报征缴 月报原则上实行自动生成方式。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单位的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进行相应业务处理后,于每月28日生成当月月报数据。对于连续全额欠缴社会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单位,要求其每月按时进行社会保险费月报申报,到期仍未申报的不予生成当月月报。 每月1日前,参保单位必须将应缴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到缴费专户。2日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生成的月报缴费数据通过缴费专户进行扣缴。 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人员对社会保险费未足额扣缴到位的单位进行催缴,并根据催缴情况重新确定单位当月的还款日期和收款方式,再次进行收缴。 单位由于特殊原因采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费的,每月28日前将本月应缴款项足额上缴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4.基金补缴

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个人)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 (个人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代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 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二、个人业务办理 (一)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险种的新参保及续保业务第1步:登录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个人网上业务’目录中‘个人业务办理’子目录下的‘增员(续保)’,如下图:

武汉社保新增、减员流程(文字)

员工社保新增报停流程 (武汉社保) 一、新参保人员(增员) 1、办公室员工入职满三个月,试用合格后从入职第四个月起公司为其 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在投保期间享受退休养老、住院医疗、失业补助、 工伤费用核报、生育补贴等待遇。由人事部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每月 10号前将最终结果上报财务部王璐。确定下月新参保人员名单。(本 月新增,下月开始购买保险) 2、制卡需提供的资料(医保卡): (1)提交身份证正反全屏扫描件 (2)电子登记照 (正面免冠照,背景为白色,照片为JPG格式,相片尺寸为 358*441,文件大小15-35KB) 3、社保制卡资料由投保人在确定购买保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财 务部王璐,如因资料未及时提供引起的制卡延后由本人承担责任。 每月20号之前财务部王璐会前往武汉社保局办理下月社保新增、减 员及社保卡制卡等工作。 4、制卡费25元,直接从参保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医保账户(医保卡) 每月会根据年龄段的不同固定划入一定金额到医保卡内,以实际到账 金额为主。卡内金额只能用于药店购药或医院就医门诊。(限于武汉 本地药店和武汉医保指点医院门诊) 5、制卡时间从收到资料之日起1个月左右,方可完成制卡。具体时间以 社保局发卡日为准。 6、制卡成功后,由财务部王璐电话通知参保人领取社保卡。 7、每年社保基数随工资水平的变化会略作调整,缴纳款项也略有不同。 2014年1月至今个人每月缴纳227.78 元,公司承担:623.06元。 个人缴纳部分会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二、停保人员(离职或自离、自愿不购买保险人员) 1、公司为每一位合格入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由于部分员工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保险的购买。为保障双方共同的权益,自愿放弃不购买保险的 员工必须到人事部填写《不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每月15号前提 交者,下月停止缴纳社保,当月社保不可停缴。人事部每月18号前必须 将当月《不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交财务部王璐,如未能及时提交 引起的纠纷,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2、每月离职人员及自离人员名单由人事部于每月15号前交财务部王璐, 确定社保扣款金额。原则上当月社保自缴部分当月工资中扣除,但已确 认该员工下月已无考勤,本月工资中扣除当月及下月社保自缴部分。 3、停保人员自停保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为其提供的任何保障。视为自 愿放弃享有退休养老、住院医疗、失业补助、工伤费用核报、生育补贴 等相关待遇。

武汉社保单位操作流程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单位篇)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

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单位和普通单位,VIP单位办理的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 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 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单位网上业务办理说明 第一部分: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第二部分:网上申报社保新年度缴费工资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只有申办了“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办理社保业务资格”的单位(即CA用户)才能应用网上在线增减员功能,非CA用户单位均不予办理。凡需在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CA用户须先登录成功。 一、登陆办法 登陆网址: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117761248.html,)网上业务大厅。 网上登录方式:通过位于网上业务大厅内的“社会保险查询系统”下方的进行登录,录入PIN码成功后,进入操作页面后即可办理在线增减员业务。 二、网上在线增员操作办法 (一)网上在线增员操作步骤 1、成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边的“网上增减员业务”栏目下的“网上在职增员”,进入“网上在职增员”页面;

2、若被增员的人员以前从未在广州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必须先录入人员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新参保”;若被增人员曾在广州市参加过社会保险,暂停了社会保险关系,录入该人的社保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续保”;若被增人员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并领取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录入此人的社保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再投保”。 单位操作员根据被增人员的实际情况录入页面上其余项目信息(若用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的方框被置灰,表示此方框无须填写,而红色字体是为必录字项); 备注:单位在网上办理增员,若系统自动默认变动类型或出现提示时,请留意以下重点事项: (1)正常参保的人员不能办理增员。若单位经办人录入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编号,检索到人员为正常参保状态,系统则会自动提示:“该人非停保状态,不能办理增员!”并退出清屏; (2)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现为暂停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参保,录入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两者其中之一项,系统自动默认此人的变更类型置为“续保”; (3)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领取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个人参保状态为终止,有以下两种情况:A、单位若录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可以参保,系统就会自动默认此人的变更类型置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和“新参加工作”。 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图2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查询”。 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受理成 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2.社保大厅办理 1)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①个人信息录入 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开户流程

第一步:单位新参保业务首先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 提交以上材料后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并打印出《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第二步:办理人员五险参保手续 一、准备参保手续 1、下载企业版软件:请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特色栏目→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升级补丁”→点击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并请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升级补丁。 五险企业版采集软件用户名:Admin 密码:1 2、社会保险征缴表格:请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特色栏目→下载中心→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征缴表格进行下载。(所有表格不能涂改、不能修改表格样式和边距) 3、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0年缴费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1

武汉市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武汉市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单位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进入业务模块 录入信息 确认信息 是否正确 否 保存 放弃业务退单 信息进待办 任务列表 提交审批系统后台审批进已办任务列表 业务结束是审核未通过 记录放弃 信息无误 不通过 通过 审核未通过记录重新办理 放弃业务 退单主动放弃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 单位和普通单位,VIP 单位办理的

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入的基本信息。 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最新北京企业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0.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 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 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步骤/方法 1.一、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武汉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武汉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身份证号和户籍性质(制卡有照片提供的要求)。 调入/续保: 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已停保并且无欠费。 停缴 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身份证号。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只能往前追溯三个月全险补缴。如跨年则加收养老保险跨年补缴利息。 所需资料:无其他特殊资料。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无需特殊资料 停缴 需特殊资料。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在正常连续缴纳年度下每年仅能补缴一次。(补缴不限时间,最高补缴限额是3W)。 所需资料:无需特殊资料。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参保人到龄当月,1—20日(节假日除外)。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办理退休证,当月23号前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发放账户,次月20日前可按月领取。 所需资料 1、本人人事档案(密封); 2、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社保卡(或养老保险存折); 4、本人近期一寸照片3张; 5、《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2份; 6、《离退休人员证件异动明细表》2份(单位填报的表格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单位填表—>审核档案—>补缴欠费—>办理退休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由所在社区盖章,2-3天后提交社保处,领取《社保待遇支付凭证》—>凭《社保待遇支付凭证》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发放账户。 地址:单位所属社保处养老待遇审核科。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表”填表说明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电子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增减员手续时填写。 二、本市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员可以在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但一个报盘文件只允许填报一个单位,不能在同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多个单位(除首次办理外,报盘文件需命名为单位社保编号)。 三、○符号为公共必录项、☆符号为劳动用工备案必录项、△符号为社保增减员必录项。 “本市人员失业登记号码”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必须填写”项目,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必须填写,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不需填写。 社保增减员必录项中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仅适用于公务员补助填报,其它人员不需填报;户籍所属省、本次缴费起始年月、月缴费工资、新年度月缴费工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填写)、各险种选择参保为增员必填项目;停保原因、供养人数、是否有继承人、死亡时间为减员必填项目。 四、录入规则 1、身份号码:使用18位身份号码。 2、姓名:字符串类型。 3、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工作岗位、就业前身份、就业形式、备案类别、合同类型及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户籍所属省、各险种、停保原因、是否有继承人栏提供了下拉选择框,请选择所需的值。

4、下拉选择框中选项较多时,可到“字典代码项”页按Ctrl+F 查找确定后,复制粘贴到“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页面上;复制的内容必须含有相应的编码与小数点。 5、日期类型的栏目一定要严格按照“YYYYMMDD”(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或“YYYYMM”(即年年年年月月)的格式填写,勿以“-”或“.”等符号分隔。 6、增员报盘后实际参保险种将按照单位登记的参保情况及个人身份、户口性质予以确认。“工伤”一栏只有农村户口人员才能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非农村户口人员选择此标识在社保机构读盘时将被系统判断为错误数据),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代表该人员只参加工伤保险,其它险种不参加。 五、打印名册 1、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导入已录资料。具体办法: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定义首行内容后,往下拉复制,直至已录入资料行完结。 2、按预设格式进行浏览或打印。 3、“打印简化版”为A4页面格式,请勿自行调整列宽。 六、请如实填写,如有变更请及时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民族、合同开始日期、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4个公共数据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修改即可;身份号码、姓名、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等4个公共数据需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申请修改。 七、项目说明: 1、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即本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

北京社保网上办理开户网上预登记表格操作流程及填写方式

表格操作流程及填写方式 1、新参保单位需要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登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117761248.html,/csibiz 进入首页 2、点击“办事指南”下“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进入单位网上登记系统。 3、点击“初次登录“,按提示输入相应内容,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单位信息”界面。 4、按照要求和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保存和提交。 点击“新参保单 位网上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中的前八位“代码”单位名称中间几个字(不超过八个) 同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执业证书的名称一致现办公地址联系固定电话 现办公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现办公地址邮编 执照中的“注册号” 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执照上“住所”要求与执照完全一致选择执照原件左上方的金色字体 执照营业期限为多少年 该栏目为工商局注册单位填写

该栏目工商局登记单位可不填写,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单位需要填写填写: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民办非企业等,外资企业也需按批准证书填写。填写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三项。 营业执照法人姓名或执业证负责人姓名 依据法人或负责人所持证件类别选择 法人所持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号码 依据证照类型选择企业、社会团体、事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 固 话 号 码 姓名 单位联系人 所在部门 单位联系人 除机关、事业单位等特殊群体外,均选择“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证中 的“机构类型” 填营业执照中的“公司类型”或“经济类型 ” 选择“新成立” 依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选择(最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依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选择,(最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选定“行业代码” 后自动生成 选择“按月” 选择“独立” 选择“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选择“朝阳区” 选择“朝阳区” “缴费户开户银行行号“选择后自动生成 单位开立对公银行账户的单位全称 输入单位使用银行名字或交换号,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找到对应银行,点击“选择“即可。 单位使用的银行账号(帐号完整) 单位开立对公银行账户的单位全称 单位使用的银行账号(帐号完整) 选择“四险缴费所属经 (代)办机构”后,此空自动弹出

社保增减员流程

987987 每月底30号左右问兰建芳,唐小配,小曹下个月增减员名单. CA办理社保增员流程 社保增、减员办理流程:(在每月:15号之前完成) 1.插入电脑主机中,点击电脑桌面--优证通--登录--进入养老服务--输入密码(111111) --点击确认之后即可登录社保网站 2.增员(如原先有参保过),点击左上方增员业务窗口,则跳出增员页面--下方增员操 作--增员人员身份证号码--回车(会跳出参保人员姓名)--填入工伤保险基数(最低范围)、生育保险基数(最低范围)--确认--密码后点击下方提交即可。操作完毕返回增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3.增员(原先从未参保过),点击左上方首次参保增员,则跳出首次增员页面—点击下 方新增参保—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职工岗位(选择其他)、文化程度、个人身份(选择其他方式)、婚姻状态、户口所在地、邮编(可上网查询)、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养老缴费工资(即基本工资,可询问小曹)、工伤缴费基数(最低范围)、生育缴费基数(最低范围)}输入完毕点击保存—点击下方提交即可。操作完毕返回首次参保增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4.减员,点击左上方减员操作后会跳出减员页面。点击下方减员操作—输入减员人员 的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回车—点击确定。点击下方提交后即可。操作完毕返回减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5.增减员审核通过后,点击下方盖章导出键后保存好电子版,将电子版打印出来交给 财务林晓彦处一份。 医保增、减员办理流程:(在每月20号之前完成) 1.增员流程 a.首次参保人员所需资料 社保增员申报表(一张) 首次参保人员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参保人员一寸红底彩照(一张) 医保增员变更申报表盖章(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城镇居民停保申请表(一份)加盖公章注:有办理过居民医保卡的才要,否则不需要此表。 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之后,拿到医保中心进行办理即可。 b.续保所需资料 医保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医保增员变更申报表盖章(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社保增员表(一份) 注:如本月增员人数超过三人,需把个人资料录入U盘后带到医保中心进行办理

社保申报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四)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变更。 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2、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武汉社保单位操作流程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单位和普通单位,VIP单位办理的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

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单位新参保办理流程

单位新参保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办理五险单位信息登记 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模块。(如下图) 为了方便单位填写单位信息登记,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特制定本用户操作注意事项。 一、用户登录 (一) 用户初次登录时,需录入 "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两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录入前8位即可)。 (二) 用户再次登录(已做过"保存"或"提交"操作)时,需录入:"

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网上登记交易号"三项内容。(组织机构代码录入前8位即可);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如下图) 二、操作注意 用户第一次点击"保存"或"提交"按钮时,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网上登记交易号",请您记录该号,以便"再次登录"时使用。如遗忘此号,只能按"初次登录"方式进入系统,系统无法调出您已录入的信息,登记表需全部重新录入。 单位信息录入项目及指标解释(见附件二)。 三、打印报表 (一) 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须下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见附件一)于

当月5日—25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二) 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信息一经修改并提交成功后,须重新下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并请携带此表和相关资料(见附件一)于当月5日—25日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第二步:开通网上申报业务 办理完成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业务的参保单位,需要开通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 开通网上申报准备的材料: 单位数字证书 (光盘介质证书除外)。 《承诺书》一份(单位盖章)。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符合A4纸标准,加盖公 章)。 5.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符合A4纸标准,加盖公章)。 注:如使用旧版数字证书(地税、住房公积金等使用的数字证书)需要多填写一份《一证多用授权书》。 办理时间:每月5--22日社保一层取号机领取B号,等待 叫号办理。 《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5.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A4纸标准。 6. 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80元,数字证书生成200元。 (备注:数字证书年服务费190元(京发改【2009】101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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