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政策法规

林业政策法规
林业政策法规

六大工程是: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主要解决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

2,三北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地区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以及不同类型的生态问题;

3,退耕还林工程,主要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

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解决首都周围地区的风沙危害问题;

5,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主要解决物种保护、自然保护、湿地保护等问题;

6,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主要是解决木材供应问题。

林业:是指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等。发展林业,除可提供大量国民经济所需的产品外,还可以发挥其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护环境等重要作用。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造林;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

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造林;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遵循以下五项原则:1.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尊重群众意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4.坚持质量和速度相统一的原则。

5.坚持促进发展,保障收益原则。

集体林权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明晰所有权

2.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

3.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

集体林权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林权: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森林资源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唯一法律凭证,也是林地合理流转明晰产权的重要法律依据。

林权证由县以上林业局统一颁发,国内统一编号,林权证属个人固定资产,可依法转让、继承、抵押、赠予,也可作为合作、合资的出资或条件。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审批部门:县林业局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申请人资格条件:林木、林地界线清楚,标志明显,权属明确,无争议。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办理林权证申请书和林权(变更)登记表;

2、与毗邻单位的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

3、与实地吻合的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文资料;

4、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5、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办理林权证的意见。

集体林地转让需办理林权证的,还要提供有资质的部门作出的林地评估材料。

办证程序:

使用者或所有者提出林权登记或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县林业局复核有关资料→到实地进行调查复核→对四至界线进行公示15天→县林业局签署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颁发林权证。

一、林业政策的概念和特点

林业政策的概念。我国林业政策的总目标。林业政策的表现形式。林业政策的特点。

二、林业政策的分类

⑴按林业政策的层次分类。⑵按业务性质分类。⑶按经济过程分类。⑷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及地位分类。

三、林业政策的制定

林业政策制定的概念。林业政策的制定机关。制定林业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规律。制定林业政策的过程。

㈡林业政策实施的方法

⒈行政方法。

⒉经济方法。

⒊法律方法。

一、林业政策与林业法规的联系

⒈党的林业政策是制定林业法规的基本依据。

⒉林业法规是林业政策的定型化和法律化。

⒊实施林业法规必须以党的林业政策为指导。

二、林业政策与林业法规的主要区别

⒈制定的主体不尽相同。

⒉表现形式不同。

⒊实施的方式不同。

⒋内容的广泛性不同。

⒌稳定程度不同。

一、林业"三定"

⒈稳定山权林权。

⒉划定自留山。

⒊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二、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坚持依靠乡村集体造林为主,积极发展国有造林,并鼓励农民个人植树的方针,发动城乡广大群众和各行各业扎扎实实地植树造林。

三、以实施六大工程为重点,带动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⒈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涵义和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三步战略目标。

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⑴天然林保护工程。⑵退耕还林工程。⑶"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⑷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⑸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⒊实现林业的五大历史性转变。六大工程建设的启动实施,标志着中国林业正在加速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由毁林开荒向退耕还林,由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由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办林业的五大历史性转变。

四、坚持"两大体系"的总体目标,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林业兼有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是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大特点。按照林业三大效益兼顾的原则,把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作为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林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实现这一发展目标。

五、坚持"生态建设为主"的原则,大力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主要措施

⒈保护国有天然林资源。

⒉对陡坡耕地实行有计划、分步骤的退耕还林。

⒊加强重点防护林建设。

⒋防沙治沙。

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⒍加强湿地保护。

六、坚持"分类经营"的指导思想,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林业分类经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根据社会对生态和经济的需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的方向的不同,把森林五大林种相应地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别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林业分类经营的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七、坚持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森林资源是发挥林业三大效益的基础,是林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健全全国和地方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实行森林资源监督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县级领导的重要任务。

八、对林业实行经济扶持

⒈征收育林费(育林基金),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⒉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冶金、铁道、交通等使用木材量较大的部门也应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造林。

⒊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和长期贷款。

⒋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⒌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十、大力发展林业科技和教育事业

科教兴林是我国林业的发展战略。林业科技工作总体目标。优化教育结构,多渠道培养科技人才。开展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全行业培训工作,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林农的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林业劳动者的素质。

十一、切实保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⒈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

⒉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⒊保护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

⒋切实维护国有林场的合法权益。

⒈森林法是以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目的,调整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自然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森林法》的适用范围

⒈《森林法》的空间(地域)效力。

⒉《森林法》对人的效力。

⒊《森林法》的时间效力。

三、《森林法》的基本原则

⑴稳定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原则。⑵依靠全体人民办林业的原则。⑶以营林为基础、永续利用的原则。⑷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原则。⑸对林业给予经济扶持的原则。⑹依法从严治林的原则。⑺保护林农、承包造林者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林业建设方针

⒈国家所有权。国家林权是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在法律上的表现。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在整个国家财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发展我国林业的主要物质基础。

⒉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是集体所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林业的主要物质基础。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在我国森林资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是我国林业建设事业的重要内容。

⒊个人所有的林木:公民个人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的使用权。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登记程序。⑴依法使用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登记程序。⑵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登记程序。⑶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的登记程序。⑷使用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登记程序。⑸林权权利人提出登记申请应提交的文件。⑹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解决林权争议的方法

⒈林权争议的当事人协商解决。

⒉林权争议的行政解决。⑴申请处理林权争议的条件。⑵有权依法处理林权争议的人民政府。⑶人民政府处理林权争议的程序。⑷林权争议经人民政府处理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权属。

⒊林权争议的诉讼解决

森林公安机关和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职责

⒈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以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为主的体制。

⒉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⒊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主要任务与管理体制。

制止人为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⑴禁止毁林开垦。⑵禁止毁林采石、采砂、采土。⑶禁止毁林采种。⑷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⑸禁止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的行为。⑹禁止过度修枝的行为。⑺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为林业服务的标志。⑻规范树木移植、制止

乱采乱挖。

三、林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⒈林政管理的原则。⑴法制原则。⑵民主集中制原则。⑶反馈原则。⑷效益原则。

⒉林政管理的方法。⑴传统方法。⑵现代方法。包括林政系统方法、林政目标管理方法和林政责任方法。

第三节林业行政处罚

一、林业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点

⒈林业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对违反林业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⒉林业行政处罚的特点。⑴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特定的组织。⑵林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特定的对象。⑶林业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惩戒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⑷林业行政处罚是一种要式行政法律行为。

二、林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⒈处罚法定原则。

⒉公正、公开原则。

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⒋处罚救济原则。

三、林业行政处罚的种类

⒈财产罚:⑴罚款。⑵没收财物。

⒉行为罚:⑴责令停产停业。⑵暂扣、吊销许可证。

四、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条件

⒈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合法。

⒉被处罚对象的具体违法事实已查证属实:⑴违法行为人明确。⑵认定违法行为人违法活动的证据充分确实,主要事实清楚。

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给予林业行政处罚。

⒋属于查处的机关或组织管辖。(1)级别管辖。(2) 地域管辖。(3)共同管辖。(4)指定管辖。

五、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程序

⒈简易程序。⑴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⑵实施简易程序的具体步骤。

⒉一般程序。

⑴立案。⑵调查。(3)决定。。

(4)送达(5)执行。

⒊听证程序。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⑴听证程序适用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⑵听证程序应遵守的原则。⑶听证的申请和受理应符合的规定。⑷听证主持人、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⑸听证准备应遵守的规则。⑹听证进行的程序。

林业行政复议的特征。⑴林业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行为。⑵林业行政复议的主体。⑶林业行政复议的对象。林业行政复议程序

⒈申请。⒉受理。⑴⒊审理。⒋决定。⒌送达。

⒍执行:

㈠林业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⒈林业行政诉讼的概念。⑴林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林业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

裁判的活动。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行政诉讼的主要法律依据。

⒉林业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⑴原告、被告具有恒定性。⑵标的是林业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⑶只限于相对人就林业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所发生的争议。

⑷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监督林业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损害的司法活动。⑸林业行政诉讼和林业行政复议的密切关系和主要区别。

二、林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㈠林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⑴对林业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⑵对林业行政主体作出的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⑶认为林业行政主体侵犯法定承包经营权的;⑷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林业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或者给予行政批准,林业主管部门拒绝颁发、批准或者不予答复的;⑸认为林业行政主体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⑹认为林业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等。

㈡林业行政诉讼的管辖

⒈级别管辖。

⒉地域管辖

⒊裁定管辖

⒈诉讼当事人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⒉诉讼当事人包括:⑴原告。⑵被告:⑶共同诉讼人。⑷第三人。

⒈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指定或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代理权限内以当事人名义代理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

⒉行政诉讼代理人种类:⑴法定代理人。⑵指定代理人。⑶委托代理人。

笔记

现在林业的内涵:以和谐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全社会协调参与,社会与生态系统的研究与管理,协调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与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

研究对象:林业生态系统。

协调的关系:人与人,人与自然。

实现目标: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

现代林业的经营目标:实现零废弃物。

我国林业森林面积1·59亿公顷,覆盖面积16·55%,相当于世界的61·3%,世界第五位。

林业取得的成就:1、人工造林势头很猛,2002年造1亿亩。2、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实力不断增强。3、林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林业存在的问题:1、土地沙化。2、水土流失严重。3、旱涝灾害严重。

原因:1、分布不均。2、需求扩大。3、农民发展林业积极性不高。4、林业改革滞后。

我国林业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供需矛盾严重。

战略思想: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下植被为主体的国土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丽的文明社会,(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

f建设的目标:到2010年f覆盖率20·3%,大江、大河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有所缓解,环境恶化得到控制。到2020年覆盖率23·4%,重点地区生态问题基本解决。到2050年覆盖

率28%,达到山川秀丽,木材自己自足。"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生体系。" 林业政策的总目标:保护森林、发林业政策:党和国家。

展林业、实现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特点:

制定:制定机关为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工作部门、省级政府、林业厅)

1、中共中央在宏观上制定全国林业政策。《林业政策规定》,1916年即林业18条,(中共中央发布)全国性。

2、国务院根据中央的规定制定的政策。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林业三定政策

3、国家林业局制定具体政策

4、地方政府制定本地方的林业政策

85年1月1日颁布,98年7月1日修改

政策发展的转变:1、奠基阶段(1949~1956)2、林业挫折阶段(1957~1976年)3、恢复发展阶段(77~1992)4、现代林业的发展阶段(1993~1999年)5、林业可持续发展阶段(2000~今)

林业措施(现代林业发展的3大保障):1、行政方法2、经济方法3、法律方法

林业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保护森林和林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20件,部门规章60多件)、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政策与法规的关系:联系:都属于上层建筑的范围1、政策是制定法规的依据2、林业法规是林业政策的定性仪3、实施林业法规要以党的林业政策为指导

区别:1、制定主体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实施的方式不同4、内容的广泛性不同5、稳定程度不同

行政处分:本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特定机关对违犯行政法规的处罚

城市化:人口的聚居

全球十大污染城之首虫害发生少,病害有季节性

主要环境污染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城市建在森林中,城市绿化过程中植物的配置

第一章我国现阶段林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林业"三定"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

"三定":1、稳定山地权属2、划定自留山3、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1、山林权属:林业产权、林木所有权、森林、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县级)颁发林权证

林权权力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1)林权证:

(2)取得林权证:A: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证明文件等;B:初审(10个工作日)公告(30天)发生林权争议:由各级人民政府调处,调处书加盖专用章。C:报同级人民政府(3个)D:颁证。

2,划定自留山;由村委会划给农民的长期使用的荒山荒地,农民有自主权,无偿使用。

责任山;农民承包的,采伐需申请办证的

每人每年植三到五株树

六大林业工程;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三北和长江下游地区防护林重点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法的表现形式,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六,行政规章,七特别行政区法八,国际条约,

法的适用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位阶具有同等效力,只适用于本地方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法具有溯及力

物权:权力人在法律的范围内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力。

所有权;核心是自物权,权力人对物收益使用的权力

森林法;只要与森林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

森林;指具有一定面积的林木的总体,(乔,灌竹)林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

森林覆盖率;以行政区域单位内林地面积和土地面积之比

占用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由于探测建设等工程,依法使用国有林地。使用的是集体的位征用林地

占有林地所有权归属国家;使用权归属相应的机构

占用和征用林地的审批程序,一般林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表,提供材料与使用可行性报告,以及各类相应的文件资料。国家林业局审批的范围:生态林10公顷以上,用材林30公顷以上,其他为70公顷以上

林业的五大转变:1 以用材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2 以毁林开荒转向退耕还林 3 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转变4由采伐天然林向人工林转变5部门办林业向社会化发展

植树造林的政策措施

1给予长期造林的个人长期贷款。2征收的育林费专款专用

造林的绿化由县人民政府负责

植树造林收益分配;集体林所有权为国家,收益归单位。个人造林;无合同规定为个人收益封山育林1973年开始,主要方式:全封,禁止一切活动。半封,季节性开封。轮封,轮流进行

森林保护: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防病虫害,防火,防人为迫害。

防火的方针,预防为主,积极防火

森林防火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防火由政府负责,不能动员残疾人,孕妇儿童防火防病虫害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防止人为破坏,1 毁林开荒,2非法采矿,3 在幼林地砍柴,4 剥树皮等

森林采伐的限额;每年采伐林木五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额

年森林采伐限额,根据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原则

森林采伐的限额与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区别,1制度原则不同,2计算指标不同3修订年度不同

林木采伐许可证,一般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核发一般集体和部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发国有企业和国有部门的由国家林业局核发办证需要的材料,1 权属证,2调查设计3上年采伐验收的合格证

木材运输证,省内:由县级以上政府核发。省外:国家林业局

木材检查站由省级人民政府设立

盗伐林木罪: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森林法规,非法占有林木,秘密砍法树木,数量较大的,或私自砍法国有集体个人的林木。

立案起点:2至5方或幼树100至200株以上

重大案件,20至50方或幼树1000至2000株以上

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起点:100至200方或幼树5000至10000株以上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并没有获得许可证或不按许可证进行的数量较大的行为

体育课安全常识

体育活动的安全 教学目的: 通过本节课对学生进行“课间活动”“上体育课”与“外出活动”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掌握一些安全防护知识,以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保证自己的安全;通过表演,巩固并拓展学生对“自护”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的能力,真正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教学重点:在“上体育课”与“外出活动”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 教学难点:在“上体育课”与“外出活动”时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教具准备:书中的插图课件演示 教学形式:小品儿歌 教学过程: 一、瞧小品,说感受 1、情景导入 师:宁静的校园,随着一声下课铃响,校园里便热闹起来了。同学们像小鸟一样飞出教室,她们三五成群,或在一起打乒乓球、跳绳、踢毽子,或在一起七嘴八舌地继续探讨着课堂上的难题。瞧,我们班的同学在课间玩起了什么? 2、学生表演小品《橡皮大战》。 3、交流: (1)小品里的同学在课间玩的就是什么游戏? (2)您们玩过这游戏不?玩过的请举一下手。您喜欢玩这游戏不?为什么喜欢? (3)那么您觉得小品中的同学做得对不?错在哪里? 二、讨论课间活动 1、情景导入 师:课间活动就是我们校园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课间活动时间也就是最受我们喜欢的时间段,那您知道学校里为什么要安排课间活动不? 生1:课间活动可以让我们放松大脑、消除疲劳,以更好的状态投入下节课的学习。 生2:课间活动时同学们在一起玩玩游戏、聊聊天可以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生3:课间活动时打打球,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学到一些打球的技能技巧。 生4:课间活动时走出教室瞧瞧绿色植物,可以保护我们的眼睛。 2、交流 师:就是呀,开展课间活动的好处有很多,那么我们平时可以开展哪些课间活动? 生:打球、跳绳、踢毽子、玩拍手游戏、下棋、跳橡皮筋、跳格子…… 3、结合我们平时的活动,说说课间在教室内外有限的地方活动时我们要注意些什么? 生1:玩游戏的时候不追逐打闹,在教室内还就是在教室外都要注意做到这点。 师:追逐打闹这点,我们班有很多同学做的都不就是太好,以后一定要改正。 生2:课间活动时不猛跑,不推挤,要注意安全,要讲秩序。 师:良好的秩序就是我们活动的保证,只有秩序好了,我们才能玩得安全,玩得开心。 生3:我觉得课间活动时同学之间要讲谦让,如果发生一些小矛盾不要去找同学争执,应该告诉老师,让老师来处理这件事。 师:就是呀,我们班有些同学有时常会为一些小事闹得不开心,她们谁都不肯吃亏,您不让我我也不让您,吵嘴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同学甚至还动手打架。这样多不好啊!我希望大家在玩时一定要注意团结友爱。那么课间还要注意什么? 生4:在活动中,不要随意攀登高处,如果不注意会摔成骨折或脑震荡。 生5:活动时要注意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能去踩踏花草,不能去攀折树枝,不可以去

体育与健康课堂作业

八年级体育与健康作业 ?为什么体育锻炼能够促进身体形态的发展 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使骺软骨的细胞正常增值,促进骨骼的生长速度加快,从而使身体长高。体育锻炼还可以使肌肉发达。体育活动加速了新陈代谢,使肌纤维增粗,体积增大,肌肉变得粗壮,结实,发达而有力。 ?形体练习中应注意的事项:养成正确的站、行、跑、跳的姿势;不宜做过重的负重练习;要变换体位练习,以促进身体的均衡发展。注意养成正确的身体姿势,注意全面发展。 ?什么叫运动负荷?怎样合理安排运动负荷? 运动负荷,通常又叫运动量,包括负荷量和负荷强度。负荷量一般用练习的次数,时间,距离重量来表示。负荷强度一般用速度,负重量,密度,难度来表示。合理安排运动负荷;首先,要根据自己的体能和健康状况,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安排运动量的大小。其次,要根据负荷强度和负荷量相互制约的特性来确定负荷强度和量,一般负荷强度大时,负荷量则应减小;反之负荷强度小时,负荷量则应加大。另外,还要注意大、小运动负荷的结合,使大、小运动负荷交替出现。尤其在安排强度大的负荷时一定要格外注意,不能连续几天进行大强度的锻炼。每周大强度的锻炼不应超过1-2次。 青春期常见的心理问题: 抑郁:总觉得苦闷,无精打采,提不起劲儿 焦虑:总感到莫名其妙的紧张,坐立不安,心情烦躁,不踏实。 人际关系敏感:总觉得别人对自己不好,不理解,不同情自己;与异性在一起时感到不自在。 情绪不稳定:心情时好时坏,学习劲头时高时低,对同伴,家长和老师一会儿亲近,一会儿疏远。 心理不平衡:如果同学比自己成绩好,比自己有钱或穿的好就不舒服,总觉得别人对自己不公平 适应不良:对学校的各种渠道都不喜欢,对学校生活不适应,学习困难。 强迫症状:总在想一些没有必要的事情,如总想考不好该怎么办,说错了话该怎么办;女生总担心自己衣服不整洁,爱照镜子等。 对抗倾向:常发脾气,摔东西,大喊大叫,爱抬杠,有理不让人,没理搅三分,控制不住自己。 引起青春期心理问题的主要原因: 生长加速:进入青春期后,身体快速增长,开始更多关注自己的外在形象;渴望独立的愿望日益强烈,但由于青少年认识社会的能力还不成熟,思考问题时常表现出感性化,情绪化,极端化。当真正的我和理想中的我之间产生较大差距时,就可能导致焦虑,过分敏感或强迫症。 性的觉醒:进入青春期后,性激素分泌急剧增多,第一,第二性征快速发育,青少年对此既感到神秘,困惑又充满好奇。自己必须调控这种突如其来的性的唤醒,

体育政策法规

体育与人身权 ——江门殴裁案:攻击裁判员难逃其咎2000年10月15日,在广东江门举行的全国游泳锦标赛上,山东游泳队的付勇、金浩、武青、柳子谦,因未及时检录而被取消4×100米混合泳接力赛资格,故迁怒于女裁判员陈厦,并对其进行殴打,令她头部、四肢软组织广泛受伤,后被送往江门市人民医院治疗。11月13日,陈夏拒绝私了,将山东四名运动员告上法庭,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就打人者的人数及受伤害程度和赔偿等有着不同意见。双方所持观点如下: 陈夏方: 公民的人身权。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应当受到侵害,这起事件中,4名肇事者居然在公开情况下围攻一位40多岁的女裁判,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侵犯了陈夏的人身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像这样在公开场合施以暴力、致人伤害,不仅应受到公安部门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而且也必须依《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殴打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 山东方: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他们承认打人确有其事,并且两位局长都先后出面代表游泳队向陈厦表示了歉意。但是他们坚持只有柳子谦动手打陈厦,傅勇、金浩和武青并没有参与。而且对方要求的精神赔偿数额也不合理,他们认为这件事对陈夏的精神伤害没有那么深的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精神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精神赔偿的金额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当地的生活水平和被告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如果被告对原告的精神伤害程度不深,法院可以不理会原告精神赔偿的要求。据此分析,这件案子的当事人双方是工作关系,裁判和运动员发生冲突也属正常范围。涉事队员是之后九运会的主力成员,一旦受到禁赛的重罚,山东队将会错失数枚金牌,所以不管如何都要保下几名得力选手。 2001年5月11日,经两次开庭审理,蓬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综合法院调查的证据和采信原告的证据,均未能确切证实金浩和武青在事发时也实施了殴打原告的行为,经查证其二人在检录处起哄闹事虽然违反了赛场纪律,未及时制止队友打人的行为也不当,应受到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谴责,而原告请求确认金浩、武青对其构成了侵权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之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子谦、付勇赔偿原告医疗费、工资损失、住宿费、伙食费、乘车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8684.67元,两人各付50%;二、柳子谦、付勇要在《中国体育报》(非中缝位置)向原告赔礼道歉;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0元由两被告各承担一半。山东方觉得刑罚过重,不服一审判决,上述至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庭评议,二审判决认定付勇、柳子谦当众殴打陈夏是对妇女名誉人格尊严的一种侮辱,在国内和国际上均有一定的影响,使社会公众对陈夏的人格尊严和名誉产生负面影响。故综合各种因素判决付勇、柳子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是合理的。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除法院判决外,四名运动员均受到体总时间长短不一的禁赛处罚。 对于殴裁事件,是否值得如此大动干戈,刑罚是否过重,就我个人观点而言: 于情,撇开双方身份而言,四个大男人殴打一个女生也难免有些上不了台面,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这种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陈夏有权报警,让公安机关对付勇等肇事者进行拘留罚款。但是我们都知道年少轻狂,这四名队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 (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1988); (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

体育课安全注意小常识

体育课安全注意小常识 (1)衣服口袋里禁止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 (2)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包括发卡、项链、手镯等。 (3)患有近视眼的同学,如果不戴眼镜可以上体育课,就尽量不要戴眼镜。如果必须戴眼镜,做动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鞋、拖鞋或皮鞋,应当穿球鞋或布鞋。 (4)衣服要宽松合体透气吸汗,最好不穿钮扣多、拉锁多或者有金属饰物的服装。有条件的应该穿运动服。 (5)学生上课的穿着要合体,合身的服装才能便于运动,拖拖挂挂运动受影响。 (6)运动前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易受伤的关节、部位要充分活动开,预防伤害发生。(7)体育课上要严肃纪律性,教学活动紧然有序, 教学活动无序存在安全隐患。 (8)跑步时严禁互相推,拉,拌,追逐打闹,跑步中如果事情需要停下,应逐渐减慢速度,并在旁边停下。 (9)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教师布置过的场地,和器材和校园内各种体育设施。 (10)只能在空旷地区活动,严禁在花坛,台阶,狭窄等不适合运动的地方运动,游戏(11)体育课中严禁打架,故意推拉他人和作各种危险动作。 (12)体育课自由练习时必须在教师指定场地下练习,不得进入其他场地。 体育课是我们中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学习体育知识的主要方式。但是,如果说上体育课时不注意自我保护,忽视安全,就很容易出现运动伤害。轻微的如擦伤、拉伤,扭伤等,严重的会造成骨折、脑震荡,甚至还会造成终身残疾以及死亡。因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预防事故的方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体育课的着装知识 上体育课要穿易于运动的宽松服装,女生不能穿裙子。上体育刘邦时,大多需要全身运动,不仅活动量大,而且要使用很多运动器械。为了避免危险,课前一定要认真检查穿戴,下下列物品一定不要配戴。 (1)衣服上不要别胸针、别针、校徽、证章等物。 (2)女同学不要戴各种发卡。 (3)不要佩戴金属的、玻璃的、塑料等质地的手表、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耳环、脚链等装饰品。 (4)戴眼镜的同学,如果能不戴眼镜,上体育课时就尽量不要戴;如果必须戴,做动作时要加倍小心,做滚翻、倒立等垫上运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5)衣服口袋里不要装梁上小刀、胸针等锐利的物品。 (6)上体育课不要穿皮鞋或塑料底的不利于运动的鞋子,必须穿球鞋等运动鞋。 二、体育课的安全注意事项 体育课上我们也要特别注意安全,不同的训练内容,不同的器械,要注意的事项也有所不同。 (1)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海绵垫子。 (2)在进行跳箱、鞍马等跨跃训练时,如果老师不在或器械前后缺乏保护措施,同学们千万不可跳跃。 (3)跳远时,要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 (4)进行投掷训练时绝对要按老师的口令行动,不可以有丝毫大意。 (5)在短跑训练中也要按规则进行,因为的在向终点冲刺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如果不按规则、各行其是就极有可能被撞伤。 三、体育运动受伤的处理办法

信息政策与法规--名词解释

名次解释: 信息法律关系:是指依据信息法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表现形式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信息法的地位:通常是指信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在法律体系中有没有自己存在的位置,这是信息法学极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信息法:是用以调整信息活动(或者是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领域中的社会关系的,信息法是一种法律规范。 个人信息:是关于个人的信息,是指有关个人的一切资料,数据,一方面包括其自身产生的信息,另一方面包括非自身产生的信息。 信息公开制度:是一种承认公民对国家拥有的信息有公平请求权,国家对这种信息公开的请求有回答义务的制度。 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漏某些与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包括事实,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软件作品享有的各种专有权利。 隐私:是指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生活秘密,它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对自己的创造性成果依法享有民事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总称。 信息偏在:又称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充分,是指在市场主体之间,相关的信息是不充分的,这些信息并非对称的相互分布在各方之间,二十偏在于其中一方。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是一个能给用户提供大量信息的,由通信网络计算机数据库及电子产品组成的无缝网络。 信息技术标准化:是指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和各种实践活动中通过制定修改管理和实施各种信息技术标准达到各种所需要的统一局面以便获得最佳经济的社会效益。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知识产权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综合调整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相互之间在创造使用转让智力成果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著作权专利法商标法等各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单一性法律法规的综合。 著作权的邻接权:实质上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和著作权紧密相关,所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称之为邻接权。 信息立法体系:是指由各种信息法律法规等构成的规范性文件系统,它表明的是信息法的外在形式结构,该体系构成的基本因素是信息,信息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它既包括对现有立法的分类,也包括对应有立法的分类。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指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漏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国家军事秘密法规,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 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过失泄漏国家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是指军职人员为境外的组织机构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行为。 产权:基本含义是指财产的所有权,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及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产权是客体的财产。 专利权:是专利法律制度的核心,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信息政策:是指一个国家或者组织在一定时期内为处理信息产业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而制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一系列规定的总和。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注册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批准的法律活动。 疫情信息:是指关于在传染病的发生发展方面情况的信息。 疫情信息权:是指政府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法享有的对疫情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发布和传播的权利。 消费者获取信息权:或称获知权了解权知情权是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时获取有关商品的服务的信息资料,了解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知识和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的信息自由权在经济生活领域中的一种体现。 数字作品:不仅包括文字美术摄影音响动画电影等传统作品的数字表达形式,还包括从其被创作之时就是用二进制数字编码形式表达的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和多媒体作品等新型数字作品。 侠义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属于一种财产罪,是指只与计算机数据处理有关的故意违法的财产破坏行为,换言之,

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常规

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常规 体育课堂常规,是为了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师生提出一系列的基本要求,是学校体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实施课堂常规,不仅有助于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严密课堂教学的组织,而且对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体育课堂常规,应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常规条文的规定,应明确具体。其内容包括师、生两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条。(一)课前常规 1、教师课前的常规 1)教师课前的备课和编写教案: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备课时,要备课程目标;备教材重点、难点;备教学对象;备场地器材;备教学方法。体育教师要备好周前课,并编写好周前课教案。 2)了解学生的课前情况:教师及时了解所上体育课班级的学生情况,主动与体育干部约定,由体育干部向教师及时通知。 3)场地、器械的准备和清洁卫生工作:体育教师应组织指导学生或亲自动手,及时布置和检查场地,准备教具,为学生的积极参与奠定基础,一切准备工作应在课前准备就绪。 4)教师服装的准备:体育教师要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准穿西服、牛仔裤大衣、不准穿皮鞋、高跟鞋、塑料鞋等有碍于运动的服装。 2、学生课前的常规 1)学生课前的各种情况:学生因病、伤,女生例假不能正常上课,课前由体育干部或学生自己主动地向教师说明,教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妥善安排。 2)学生服装的准备:学生除了要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准穿西服、牛仔裤大衣、不准穿皮鞋、高跟鞋、塑料鞋等有碍于运动的服装。还要注意安全,衣袋里不装有碍活动和可能导致身体不安全的物品,如:剪刀、小刀、钥匙、笔、等硬质物品。 3、师生共同准备:教师和学生在检查和整理好自己的服装仪表后,应课前两分钟到达规定的集合地点,等候上课。 (二)课中常规 1、教师课中的常规 1)教师待体育干部报告后,检查学生出勤向学生宣布课的教学目标、内容要求等教学程序。并指出这节课的易出现的安全问题,然后逐步按计划进入教学状态。 2)教师按教案进行教学,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关心爱护所有学生,谆谆善诱,对学生进行适时鼓励,与学生共同创建和乐的教学气氛。 3)注意安全卫生;检查见习生执行规定的目标、要求等情况的规定,以求面向全体学生。 4)课结束时,进行小结和讲评,让学生及时知道课中的表现。提出课后学习的要求,畅述下节课的内容,布置学生课后归还器械和场地整理工作,有始有终的结束一堂课。 2、学生课中的常规 1)学生准时按指定地点集合上课。上课铃响后,体育干部进行整队,向教师报告班级情况。

体育法学

体育法与罚的区别 法:由国家专门机构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法律(广义):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体育法(广义):为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维护正常的体育秩序,发展体育事业。包括对体育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所有法律规范。 体育法的特征: 1、规范性。 2、社会性。 3、技术性。 4、国家性。 5、综合性 体育法的渊源: 1、宪法 (1)提出了体育法律应该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 (2)指明了体育法律的基本立法依据。 (3)规定了体育的基本任务和重点。 (4)规定了体育的基本法律规范。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5、国际条约和惯例 体育法的功能 1、规范功能:(1)指引(2)评价(3)预测(4)强制(5)教育功能 2、社会功能:(1)保障作用A、保障公民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B、保障体育行政

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行政权力C、保障体育产生的健康发展D、保障对外体育交往的顺利进行(2)限制作用(3)调节作用 体育法的效力范围 1、体育法对人的效力,包括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2、体育法的空间效力,在我国,凡是中央各国家机关制定的体育法律、法规,除有特殊规定外,就在我国所有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体育法规、规章,只在起管辖范围内生效。 3、体育法的时间效力,体育法的生效时间;体育法终止生效时间;体育法的溯及力; 体育法律关系 含义:是指体育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人们在进行体育运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构成要素: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内容:1、体育权利,体育权利是国家通过体育法律规定,对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自己决定做出某些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我过体育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在各方面对公民行使体育权利进行保障,为公民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1、体育义务,体育义务是国家通过体育法律规定,要求体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和约束。公民对义务的履行不得取舍,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体育法与政策、道德、纪律的关系 1、体育与政策的联系:我国的体育法律和体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的内容都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劳动人民在体育运动中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它们的任务都是为了保证和促进体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区别:(1)制定的主体不同

林业政策与法规(题库1)

第二部分:林业政策与法规 一、填空题 1.林业政策一般通过党的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决定、、规定、办法等形式公布。(2页) 2.林业政策根据具体业务,可分为绿化政策,管理政策,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荒漠化防治政策,林业产业政策,林产品价格政策,林业财税政策等。(4页)3.林业建设的基本方针之一是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11页) 4.行政法规指由依法制定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19页) 5.林业法律法规表现形式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37页) 6.制定林业法规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林业政策为依据,制定林业政策不得与现行、行政法规相违背。(35页) 7.林业不但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还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10页) 8.对林业建设应当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就某一区域而言,应是扩、治、用、休多策并举,做到扩中有治,,,休中有扩。(11页) 9.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13页) 10.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各种社会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13页)11.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全国林业可分为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15页) 12.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通常称为,也被人们称为山林权。(50页) 13.林权的主体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和。(50页) 14.林权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当事人解决,解决和诉讼解决。(57页) 15.林权争议的焦点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其性质属于争议的民事纠纷范畴,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57页) 16.实践证明,林权争议的主要解决办法是解决。(57) 17.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领导,以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的体制。(71页) 18.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71页) 19.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火灾扑救时,不得动员人员,和儿童参加。(74页) 20.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的方针。(75页) 21.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的责任制度,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75页)

上体育课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上体育课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体育课在中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1、体育活动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结束时同样要做好放松整理活动,以防止出现伤害事故。 2、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实行,不能串跑道。这不但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3、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起跳前前脚要踏中木制的起跳板,起跳后要落入沙坑之中。这不但是跳远训练的技术要领,也是保护身体安全的必要措施。 4、在实行投掷训练时,如投手榴弹、铅球、铁饼、标枪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实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5、在实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6、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器械前要有跳板,器械后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7、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8、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信息政策与法规试题(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面统一例题考试 信息政策与法规试卷 (课程代码02133) 本试卷共8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信息法制建设一般可以通过三个层次来实现,分别是法律、法规和() A.道德 B.纪律 C.政策. D.规定 2.信息法中的“信息”指的是() A.一切信息 B.一切社会信息 C.一切自然信息 D.只能是有特点和范围的信息 3.专利申请必须采取下列哪种形式来办理? A.书面形式B口头说明了C.提交实物D口头或书面形式 4.在我国,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 A.10年B.15年C20年D.30年 5.商标权中最重要的权利是() A.商标许可使用权B商标专用权C.商标续展权D.商标转让权 6.对于与公民合作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保护期限截止于() A.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第50年的12月30日B.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C.最先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D最先死亡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月1日7.能成为软件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只能是() A.软件的创意者B.软件的使用者C.软件的销售者D.软件的开发者 8.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之间无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该计算机软件归属于() A.委托人B.委托人、受托人共有C.受托人D.当作不明财产国家享有 9.我国《集成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布图设计无论是否登记,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多少年后不再受保护?() A.10年 B.15年 C.20年 D.25年 10.下面不属于信息技术产品和有关服务的标准组织工机构的是() A.OSI B.ISO C.IEC D.ITU 11.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下令名义颁布的图书馆法是() A.《通行图书馆章程》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校图书馆试行条例》 C.《图书馆规则》 D.《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家秘密密级种类的是() A.绝密B保密C机密D.秘密 13.不能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的是() A.计算机软件包 B.加工工艺 C.客户名单 D.构思、设计草图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主要内容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主要内容 一、课程性质 (一)课程性质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它是对原有的体育课程进行深化改革,突出健康目标的一门课程。 (二)课程价值 1.增进身体健康 2.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3.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4.获得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技能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激发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 (三)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四)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受益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一) 根据课程目标与内容划分学习领域 (二)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划分学习水平 (三) 根据可操作性和可观察性要求确定具体的学习目标 (四) 根据三级课程管理的要求加大课程内容的选择性 (五)根据课程发展性要求建立评价体系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一、课程目标 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学生将: (1)增强体能,掌握和应用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 (2)培养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表现出人际交往的能力与合作精神; (4)提高对个人健康和群体健康的责任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5)发扬体育精神,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开朗的生活态度。 二、学习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 (1)具有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态度和行为; (2)用科学的方法参与体育活动。 运动技能目标 (1)获得运动基础知识; (2)学习和应用运动技能; (3)安全地进行体育活动; (4)获得野外活动的基本技能

体育课安全常识

体育课安全常识 (一)学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或剧烈运动的几个方面: 1.对患有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学生,应当遵照医嘱服药和休息,停止参加体育活动。 2.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不能上体育课和参加体育竞赛。课外活动也要在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参加运动量不大的保健活动。 3.患肝炎、肾炎、肺结核等刚病愈的学生,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4.感冒发烧的学生也不宜参加体育锻炼。 5.饭后不宜立即参加剧烈运动。 (二)体育教学安全教育措施: 1.体育教师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注意的事项。 2.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使用,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3.体育教师要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 4.学生上体育课,教师要指导他们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坚决杜绝“放羊式”体育课的出现。 5.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质物体,要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6.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

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7.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等。 8.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三)在体育课中使用体育器械应注意的方面: 1.在进行单、双杠活动时,先检查器械是否完好,会不会晃动,必要时器械下面备好体操垫及做好保护。 2.在做跳箱、跳马、山羊等跳跃活动时,器械前放跳板,器械后放海绵垫,同时在器械旁做好。在器械前后缺乏保护设施,不要跳跃。 3.跳高、跳远时,必须严格按体育老师的指导进行。跳跃前必须掘松沙坑并耙平,防止落地蹬伤或扭脚。背越式跳高,要备好厚度、宽度与长度符合要求的海绵垫,防止落地时受伤。 2014.9

2018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与实践能力 在民族地区与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 )津贴。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予以保障。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 ),制定本法。 A、宪法与教育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与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她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她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就是师德教育的(A)。A、“双赢”协作原则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就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B、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 B )B、1994年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B、1995年9月1日 17、《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就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与国(B)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B、主席令 18、国家实行( 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与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教师资格 19、(A)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就是进一步加强与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A、加强与改进师德建设20、(A)凡遵守宪法与法律,热爱教育

林业政策法规

六大工程是: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主要解决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问题; 2,三北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地区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以及不同类型的生态问题; 3,退耕还林工程,主要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 4,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主要解决首都周围地区的风沙危害问题; 5,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主要解决物种保护、自然保护、湿地保护等问题; 6,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主要是解决木材供应问题。 林业:是指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防护作用的生产部门。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等。发展林业,除可提供大量国民经济所需的产品外,还可以发挥其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护环境等重要作用。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造林;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 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造林;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 者个人承包造林。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遵循以 下五项原则:1.坚持尊重历史, 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原 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尊 重群众意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 则。 4.坚持质量和速度相统一的原 则。 5.坚持促进发展,保障收益原 则。 集体林权林权制度改革有哪些 具体的内容? 明晰所有权 2.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 3.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 权、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 集体林权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 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 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利 林权:指森林、林木、林地的 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森林资源 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 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唯一法 律凭证,也是林地合理流转明 晰产权的重要法律依据。 林权证由县以上林业局统一颁 发,国内统一编号,林权证属 个人固定资产,可依法转让、 继承、抵押、赠予,也可作为 合作、合资的出资或条件。个 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土地,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 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森林、林木、林 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 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侵犯。 审批部门:县林业局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实施条例》。 申请人资格条件:林木、林地 界线清楚,标志明显,权属明 确,无争议。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办理林权证申请书和林权 (变更)登记表; 2、与毗邻单位的认界协议书或 划拨书; 3、与实地吻合的面积、四至界 线的登记文件和图文资料; 4、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 的证明材料; 5、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办理林权 证的意见。 集体林地转让需办理林权证 的,还要提供有资质的部门作 出的林地评估材料。 办证程序: 使用者或所有者提出林权登记 或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县林业 局复核有关资料→到实地进行 调查复核→对四至界线进行公 示15天→县林业局签署意见 →报县人民政府审批→颁发林 权证。 一、林业政策的概念和特点 林业政策的概念。我国林 业政策的总目标。林业政策的 表现形式。林业政策的特点。 二、林业政策的分类 ⑴按林业政策的层次分 类。⑵按业务性质分类。⑶按 经济过程分类。⑷按所调整的 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及地位分 类。 三、林业政策的制定 林业政策制定的概念。林 业政策的制定机关。制定林业 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规 律。制定林业政策的过程。 ㈡林业政策实施的方法 ⒈行政方法。 ⒉经济方法。 ⒊法律方法。 一、林业政策与林业法规的联 系 ⒈党的林业政策是制定林 业法规的基本依据。 ⒉林业法规是林业政策的 定型化和法律化。 ⒊实施林业法规必须以党 的林业政策为指导。 二、林业政策与林业法规的主 要区别 ⒈制定的主体不尽相同。 ⒉表现形式不同。 ⒊实施的方式不同。 ⒋内容的广泛性不同。 ⒌稳定程度不同。 一、林业“三定” ⒈稳定山权林权。 ⒉划定自留山。 ⒊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二、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我 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全 党动员,全民动手,实行全社 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坚持 依靠乡村集体造林为主,积极 发展国有造林,并鼓励农民个 人植树的方针,发动城乡广大 群众和各行各业扎扎实实地植 树造林。 三、以实施六大工程为重点, 带动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⒈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涵义 和我国林业跨越式发展的三步 战略目标。 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⑴ 天然林保护工程。⑵退耕还林 工程。⑶“三北”和长江中下 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 程。⑷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 程。⑸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 保护区建设工程。⑹重点地区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 程。 ⒊实现林业的五大历史性 转变。六大工程建设的启动实 施,标志着中国林业正在加速 实现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 态建设为主,由采伐天然林为 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由毁林 开荒向退耕还林,由无偿使用 森林生态效益向有偿使用森林 生态效益,由部门办林业向社 会办林业的五大历史性转变。 四、坚持“两大体系”的总体 目标,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 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 体系 林业兼有生态、经济和社 会三大效益,是区别于其他行 业的最大特点。按照林业三大 效益兼顾的原则,把建立比较 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 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作为今后 一个较长时期林业发展的总体 战略目标,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实现这一发展目标。 五、坚持“生态建设为主”的 原则,大力加强生态环境的保 护和建设 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 主要措施 ⒈保护国有天然林资源。 ⒉对陡坡耕地实行有计 划、分步骤的退耕还林。 ⒊加强重点防护林建设。 ⒋防沙治沙。 ⒌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 自然保护区建设。 ⒍加强湿地保护。 六、坚持“分类经营”的指导 思想,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林业分类经营是在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条件下,以可持续发展 为前提,根据社会对生态和经 济的需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 能主导利用的方向的不同,把 森林五大林种相应地划分为生 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分 别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经 营管理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 体制和发展模式。林业分类经 营的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备的林 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 产业体系。 七、坚持各级人民政府保护发 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森林资源是发挥林业三大 效益的基础,是林业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健全全 国和地方的森林资源监测体 系,实行森林资源监督制度; 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保 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制止 乱砍滥伐,作为各级领导,特 别是县级领导的重要任务。 八、对林业实行经济扶持 ⒈征收育林费(育林基 金),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⒉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 煤炭、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 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 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冶金、铁道、交通等使用木材 量较大的部门也应安排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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