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2.检查政法各部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下级综治办的工作。

4.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査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査处理;配合信访部门处理涉法信访案件。

5.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査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7.指导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协助有关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协调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9.综合协调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搞好信息控制、情况综合;办理区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法系统有关专项经费。

11.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