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15年8月25日修正版)

(1996年06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5号公布,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素质,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计量检定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

第五条

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第六条

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格申请书;

(二)考核合格证明。

ianc下简称计量检定证件

第七条

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相关资料:修订沿革 )

第八条

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作出核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计量检定员从事新的检定项目,应当另行申请新增项目考核和许可。

第十条

《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延长《计量检定员证》的有效期。

因丢失、损毁或工作单位更换,需要补办或变更《计量检定员证》的,应当向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

( 相关资料:修订沿革 )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申请和核准等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前款规定的档案保存期限为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7年。

第十二条

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可以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依照注册计量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计量检定员证》或者《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第十四条

计量检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检定活动;

(二)依法使用计量检定设施,并获得相关技术文件;

(三)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

第十五条

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计量检定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

(三)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四)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的与计量检定有关的任务;

(五)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

计量检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伪造、篡改数据、报告、证书或技术档案等资料;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

(四)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注册证》。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计量检定人员管理档案,并将计量检定人员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第十八条

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计量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等,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或者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任务。

第二十条

未取得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擅自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技术机构,是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其他技术机构。

本办法所称计量检定活动,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活动。

第二十四条

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书、考核合格证明和《计量检定员证》的式样以及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10日原国家计量局公布的《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一 1.目的 1.1耐心承接投诉、确认投诉真正原因、积极跟踪反馈、热情服务客户; 1.2明确投诉分类和投诉处理途径,以及各类投诉的处理权责; 1.3认真受理客户投诉,收集市场、客户和产品的相关信息、数据,改进客户管理 和客户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制定质量改进措施和控制运输损耗。 2.适用范围 2.1所有涉及本公司的产品、市场、客情维护与客户服务的各类形式的投诉内容。 3.定义 3.1客户投诉内容不仅仅局限在产品质量、产品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内容,同时包括对企业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的行为、态度和专业水准的不满的投诉; 3.2不同类型的投诉纳入不同的职能部门处理,设置不同的处理权限和申报流程。 4. 职责: 4.1销售员负责投诉的承接、传递,以及将按照审批权限获得审批的处理结果向投 诉客户回复、解释,包括对客户投诉当时情绪的安抚; 4.2销售员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客户的现场拜访和咨询,鉴别投诉内容和投 诉问题的产生原因,包括产品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当的责任界定; 4.3售后服务部负责投诉处理的分类传递和呈报审批; 4.4质检部门负责不良品的返修,包括不良品产生原因地追查、不良品改进措施的 提议,申请改进报告和负责监督落实; 4.5营销副总负责对客户投诉的回复处理决策和意见的审批,被投诉部门负责投诉 内容的限期改进和责任负责。 4.6所有产质量问题投诉事件以及投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的执行,都 必须知会或申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 5.程序: 5.1投诉分类 5.1.1客户服务行为的投訴 5.1.2营业人员专业工作事务投诉 5.1.3 产品质量投訴 5.2投诉承接 5.2.1 销售员和公司服务部电话承接辖区客户的各类投诉事件; 5.2.2 当接收客户口头、电话或传真投诉时,应耐心、细致地听取、了解客户投诉的对象和投诉内容,确认客户投诉的真实原因,并安慰投诉客户的情绪,使之情绪稳定后,按照《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栏目要求,逐一登记并确认投诉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责、权、利”准确匹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管人员的年薪制是指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和高管人员的业绩表现,确定并支付高管人员年薪和年终奖励的一种分配方式。 第三条实施高管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年薪总体水平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工作进展挂钩; 二、年薪既要与高管人员承担的职责和工作的难度相匹配,又要与高管人员的业绩表现相匹配; 三、绩效年薪、年终奖励先考核后兑现。 第四条年薪发放的范围 一、对企业经济效益或者项目推动负有直接职责的人员,如集团各分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企业高管人员; 二、对集团整体经营绩效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管人员,如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年薪制高管人员薪酬的构成 第五条年薪制高管人员薪酬由年薪(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年终考核后发放。 第六条每个高管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在入职时由集团计划发展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根据企业(资产)经营规模、多处行业、经营所在地,高管人员岗位层级、任职资格、个人资历等因素确定,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以后每年度初在拟定目标责任状时重新调整。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各占年薪的60%和40%。 第七条高管人员绩效工资依据高管人员经营指标考核成绩和管理指标达成情况等分档浮动。高管人员的年终奖励包括经营型企业年薪制高管人员的超额提成计划、房产板块人员的节点奖励计划及总部高管人员的年终奖励计划(奖励办法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201× 接触式压平眼压计 Applanation Tonometers (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接触式压平眼压计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Applanation Tonometers JJG ××××—201× 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XXXX年XX月XX日批准,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全国压力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朱建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飞(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胡安伦(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洪扁(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高明亮(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杨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目录

接触式压平眼压计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接触式压平眼压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本规程适用于光学-机械结构的接触式压平眼压计(以下简称压平眼压计),其测量原理是以可变的压力压平一定面积的角膜,根据所需的压力测定眼压。 2 引用文献 ISO 8612-2009 《眼科仪器-眼压计》 JJF 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 3.1 眼内压 intraocular pressure (IOP ) 人眼内的压力,简称眼压,单位kPa 。 注:眼压通常用mmHg 表示,1mmHg ≈0.1333kPa 。 4 概述 眼压计是在眼科诊断中,用于测量人体眼压的一种专用仪器。 压平眼压计的基本原理是Imbert -Fick 原理:一个表面干燥的弹性薄壁球形容器,其内部压力P t 、外部压力W 和被压平面积A 具有如下关系: ()1t P W A = 测量时,通常与裂隙灯配合使用,以可变的压力压平一定面积的角膜,根据所需的压力来测定眼压。 图1 压平式眼压计测量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考试题 姓名:日期:分数: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序号写在括号内,每题4分,共100分) 1 对计量违法行为具有现场处理权的是_________。 (1)计量检定员;(2)技术监督员;(3)计量管理员; 2 进口计量器具必须经_________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3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对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4接受计量器具检定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时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应由_________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并准与销售。(1)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计量检定机构;(3)政府主管部门; 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向————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之后,方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6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________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1)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7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_______主持考核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8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_______________, (1)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3)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9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是指____。 (1)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10 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________________进行。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2)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11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向________申请办理。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3)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12 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是_______________。 (1)部门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2)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了; (3)企业和社事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一 1、目的 1、1耐心承接投诉、确认投诉真正原因、积极跟踪反馈、热情服务客户; 1、2明确投诉分类与投诉处理途径,以及各类投诉的处理权责; 1、3认真受理客户投诉,收集市场、客户与产品的相关信息、数据,改进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制定质量改进措施与控制运输损耗。 2、适用范围 2、1所有涉及本公司的产品、市场、客情维护与客户服务的各类形式的投诉内容。 3、定义 3、1客户投诉内容不仅仅局限在产品质量、产品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内容,同时包括对企业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的行为、态度与专业水准的不满的投诉; 3、2不同类型的投诉纳入不同的职能部门处理,设置不同的处理权限与申报流程。 4、 职责: 4、1销售员负责投诉的承接、传递,以及将按照审批权限获得审批的处理结果向投诉客户回复、解释,包括对客户投诉当时情绪的安抚; 4、2销售员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客户的现场拜访与咨询,鉴别投诉内容与投诉问题的产生原因,包括产品质量问题与使用不当的责任界定; 4、3售后服务部负责投诉处理的分类传递与呈报审批; 4、4质检部门负责不良品的返修,包括不良品产生原因地追查、不良品改进措施的提议,申请改进报告与负责监督落实; 4、5营销副总负责对客户投诉的回复处理决策与意见的审批,被投诉部门负责投诉内容的限期改进与责任负责。 4、6所有产质量问题投诉事件以及投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的执行,都必须知会或申报管理者代表与总经理。 5、程序: 5、1投诉分类 5、1、1客户服务行为的投訴 5、1、2营业人员专业工作事务投诉 5、1、3 产品质量投訴 5、2投诉承接 5、2、1 销售员与公司服务部电话承接辖区客户的各类投诉事件; 5、2、2 当接收客户口头、电话或传真投诉时,应耐心、细致地听取、了解客户投诉的对象与投诉内容,确认客户投诉的真实原因,并安慰投诉客户的情绪,使之情绪稳定后,按照《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栏目要求,逐一登记并确认投诉事项; 5、2、3将经过客户确认的投诉内容,认真记录在《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中,且需将记录复述给客户一遍以求进一步确认投诉内容;

管理制度-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使用等管理工作,形成和发展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1、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公司总经理(主任)助理、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行政人员; 2、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是指担任项目公司财务总监、工程师、集团公司审计师及以上职务的技术人员。 二、管理方式 1、学习教育——集团公司将从实际出发,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学时事政治,学政策法规,学新技术、新知识,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专业强、能打硬仗的骨干队伍。 2、重点培养——集团公司将对有事业心、有工作能力、有工作业绩、有发展前途的部分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定向培养,采用关键岗位、重要职务的实践锻炼,境内外深造学习等形式,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脱颖而出,堪当重任。 3、考核使用——根据“德、能、勤、绩”的标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牵头、会同资产经营部、计划财务部、总师室等,负责对高层管理人员的一年一次考核,业绩优秀者,给予提升、重用。反之,则给予降级、降薪、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三、管理权限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奖惩由集团公司总裁室报主席办公会议决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任程序 1、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包括提拔使用),除由集团公司主席、总裁提名外,也可由所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对其进行考察并写出考评报告,经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后由总裁签发聘任书。 2、高级管理人员的招聘(包括提拔使用)设考察期为三至六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同所在项目公司或职能部门写出查评报告,提交集团公司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正式聘任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每两年聘任一次。 五、交流制度 1、为了更好地发掘高级管理人员的潜力,促进在职高级管理人员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更多的后备人才,为其提供优良的发展机遇和平台,以适应集团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适时开展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轮岗工作。 2、交流轮岗的对象为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高级管理人员交流轮岗的具体安排由集团主席办公会议作出。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 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签报单 高级管理人员晋级转正审批表

压力表计量检定员试题和答案

一般压力表检定员理论考核试题(B卷) 姓名单位成绩 一填空(每题3分) 1.压力单位帕(斯卡)是1N 的力,垂直均匀地作用在1m2 的 面积上所产生的压力. 2.弹性元件压力表是根据胡克定律,即弹性元件受外力的作用, 在弹性极限范围内,弹性元件所受的力与形变成正比. 3.活塞式压力计的测量误差,是以压力计测量上限的10% 为界, 当压力值高于10%上限时,则按各测量点压力值计算测量误差. 4.弹性元件式压力仪表,其允许基本误差是按压力表的测量上限乘 以准确度等级% . 5.活塞式压力计组成的主要部件有活塞系统、专用砝码和校验器. 二选择(每题3分) 法定计量单位牛顿每平方米的中文符号是:---2---- (1)牛顿/米2 (2)牛/米2 (3)牛顿/平方米(4)牛/平方米2 2.测量上限在0.25MPa以下的压力表,检定时应使用 4 作为 工作介质. (1)油(2)水(3)酒精(4)空气或氮气 3.活塞式压力计受温度影响而产生有效面积值变化,应考虑温度修 正,其活塞有效面积值修正量为: 3 (1)(α1 +α2 ) t (2)(α1 +α2 )(20+t) (3)(α1 +α2 )(20-t) (4)(α1 +α2 )20t 4.表示压力表的误差是: 1 形式。 (1)引用误差(2)相对误差(3)偶然误差(4)绝对误差 5.标准活塞式压力计的准确度等级分为: 4 级. (1)0.01;0.02;0.03 (2)0.01;0.025;0.04 (3)0.02;0.04;0.06 (4)0.02;0.05;0.2 三.问答(每题15分) 1简述氧气压力表的无油脂检验及去油脂的方法。 答:用温热水注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经过反复摇荡后,将水甩入清水盆内或洁净的白纸上,就可以看出弹簧管内有无油脂。当发现有油脂时,可注入四氯化碳或烧热的碱水,反复多次即可去除油脂。 2.今需检定0~40MPa的1.6级压力表,试通过误差分析确定用0.4级0~40MPa的精密压力表作标准器是否合适? 1.6级压力表的允许基本误差为: Λ1=±40×1.6%=±0.64MPa 0.4级压力表的允许基本误差为: Λ2=±40×0.4%=±0.16MPa 0.4级压力表的温度附加误差为: Λ3=±40×0.04%×2=±0.032MPa 精密压力表的综合误差为: Λ=Λ2+Λ3=±0.1632MPa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促进证券行业专业管理队伍的形成,提高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合规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选聘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以下简称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高管人员;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管人员。 高管任职资格应当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 第四条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高管人员进行管理。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六条申请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长高管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10年以上; (二)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水平测试;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5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熟悉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具备履行高管人员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没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情形;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合规负责人高管任职资格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证券业执业资格; (二)从事证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工作5年以上; (三)曾担任证券、基金、期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两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

《热水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修订编写说明.解答

《热水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修订编写说明 一、任务来源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根据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发[2003]007号“关于技术法规修订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院、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来水集团京兆水表有限公司、宁波东海仪表水道有限公司、山东计量测量研究院等单位组成了规 程修订小组,对JJG686—1990《热水表》进行修订。 自2000年国际建议O[ML R49-l:2000“用于测量可饮用水的水表第1部分计量与技术要求”批准发布以来,国际建议OIML R49和R72及国际标准IS04064又处于比较多的修改和协调中,其中一点是 否将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的内容合在一起。IS04064的修改表决迟迟未能通过,且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 表,影响到国内新的水表检定规程的批准和实施。因此,热水表规程的修订工作也曾等待观望了一段时 间。最后,考虑到相关国际建议和国际标准的出台时间计划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决定仍先按现有的 情况和条件对JJG686-1990《热水表》进行修改。 二、规程修订的必要性 JJG686—1990《热水表》规程在对热水表的制造、计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起了很积极的作用。但由 于当时条件所限,特别是国内无完善的热水介质的水流量标准装置,因此对热水表的性能研究和法制管 理处于一种不规范的状态。在大部分场合,制造单位和计量部门对热水表只能按冷水水表的方法进行试 验和检定,其可靠性得不到保证。 近年来随着供热行业的发展和热量表在国内的兴起,热水表的重要性也随着增长,特别是许多单位 引进或研制了热水流量试验设备,对热水表及热量表的计量检测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我国的计量管理工作正随着国家经济运作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水表作为一个重要的强制检定计量器 具也发生了变化,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我国作为水表产品的生产大国,出口量也逐年增加,进口 量特别是作为热量表的一部分的热水表或热水流量传感器也不少。开放市场后,这一计量器具市场的竞 争和机遇都会增大,因而在技术要求方面与国际接轨的要求也是很迫切的。因此,热水表规程在适应新 的形势方面有补充和修改内容的必要,修订热水表检定规程的任务是必要的和紧迫的。 三、XWD-150规程修订过程和计划 1、2003年10月组成起草组。 2、2004年1月至12月,调研工作和试验工作。 3、2005年1月7日,部分起草成员在北京商谈修订原则。 4、2005年2月26日,在宁波东海集团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 5、2005年3月初形成征求意见稿,发往各省计量技术机构、水表和热量表制造单位、水表检定站、 热水表使用单位,征求意见。 6、计划于4月初根据回复意见,形成送审稿。 四、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依据及原则 OIML R72热水表(HOT WATER METERS) OIMLR49—1:2004 CD2用于测量可饮用水的水表第l部分计量与技术要求(草案第2稿) 07ML R49-2:2004 CD2用于测量可饮用水的水表第2部分试验方法(草案第2稿) ISO 10385—1 Measurement of water flow in closed conduits———Meters for hot mater—Part 1:

加油机计量检定员试题和答案

加油机检定人员考试试题 姓名单位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4分,共20分) 1.检定加油机的计量标准器为()等标准金属量器,其不确定度为()。 2.加油机检定时,为减少标准量器内壁残留量的影响,?当其排液口的连续油流消失,向下滴油时开始计时,( )min后关闭阀门,?当油品为粘度较大的煤油、柴油时, ( )min后关闭。 3.加油机检定时,油品温度最高不得超过( )℃,在低温时油品不得有( )现象。 4.加油机应在( )下检定。其值通常为()。 5.汽油的体膨胀系数β=12×10-4表明,温度每变化(),其体积相应变化了( )。 二.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 遵守等待时间是为了消除残留量的影响,残留量是由流体的()这一性质所产生的。 (1)膨胀性(2)压缩性(3)润湿现象(4)毛细现象 2.?加油机油枪出口处油品温度与标准量器内的油品温度相差不得超出()℃,否则不可进行检定。 (1) ±2 (2)±4 (3)±5 3. 金属量器的体膨胀系数为:() (1)30×10-6 1/℃ (2)12×10-4 1/℃ (3)50×10-6 1/℃ 4.检定加油机的标准温度为()

(1)10~25℃(2)20℃(3)30℃ 5.加油机的示值检定是在标准温度为20℃下进行的,所以说加油机计量的油品体积是20℃下的容积值。( ) (1)正确 (2)错误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判断加油机示值是否合格的依据是什么? 2.检定计量加油机时使用标准量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从使用及读数二方面考虑)

四.计算与论述题:(共40分) 1.将下列数字修约为3位有效数字。(10分) (1)424.501----( ) (2)101500----( ) (3) 0.0016999----( ) (4)1.105----( ) (5)1000×103----( ) 2.标准量器测得加油机在20℃时输出的实际容量S V是如何计算的?并解释其中各符号的意义。(10分) 3.标准金属量器其计量颈刻度在280mm处为100L,其分度值为3.526ml/mm,检定一台汽油加油机,测得数据如下:(20分) H1=342mm, H2=280mm, H3=260, V J1=100.53L, V J2=99.78L, V J3=99.98L, t J=15.3 ℃, t B=15.5 ℃ 问该加油机是否合格?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1.目的 及时有效地处理顾客的投诉,建立顾客投诉管理程序文件。 2.适用范围 处理顾客投诉时应遵循的工作管理程序。 3.定义 顾客投诉——是指顾客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公司的任何抱怨。 4.参考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 职责 销售总经理全权负责顾客投诉的管理工作。 销售部 5.2.1负责顾客投诉的记录、分类和整理工作。 5.2.2负责组织、讨论对顾客投诉原因的分析。 5.2.3负责同顾客的联络和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 5.2.4负责顾客投诉相关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相关部门(服务部、技术部、R&D等)协助处理相关的顾客投诉和纠正措施的制定。 6.工作程序 顾客投诉处理流程图(见附表一) 顾客投诉的分类 6.2.1按顾客投诉的内容可分为: a)产品质量的投诉; b)运输包装的投诉;

c)服务质量的投诉; d)其他方面的投诉。 6.2.2按顾客投诉的严重程度可分为: a)轻微投诉——一般指当场可以解决、不涉及赔偿的顾客投诉;此类投诉不 属于本程序范围,只是由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b)严重投诉——一般指当场不能解决的投诉;此类投诉需要相关部门协作, 应严格按有关程序处理。 顾客投诉的记录及分类 6.3.1销售部接到顾客投诉后,依据投诉内容进行分类,并由投诉接纳人填写“顾客投诉记录及处理表”。 6.3.2销售经理针对顾客投诉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及研究处理意见。 6.3.3销售总经理根据投诉的内容及相关部门意见指定本投诉的处理责任人(一般为销售经理)。 顾客投诉的分析 处理负责人根据投诉内容召集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分析、讨论,形成初步的处理意见。 顾客投诉的处理 6.5.1处理负责人将初步的处理意见提交销售总经理批阅,并根据批示意见再同顾客协商解决方案,直至顾客认可为止。 6.5.2最终方案经销售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纠正措施的制定和验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则总第一章引导高 级管理规范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完善公司治理,第一条人员提升胜任能力,促进本行经营管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基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本办法所指的尽职考评是董事会发起组织的、第二条 行岗位职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情况所进行的考评工作,不同于上级组织部门发起和实施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综合考评。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总行行长、副行长、财务总监、董事第三条会秘书、分行行长。总行部门总经理、事业部总裁的尽职考评主要由银行经营管理层负责,第四条 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银行董事会专门机构可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掌握基本信息,经营管理层。本行向投资机构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依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第五条 有限公司附属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并将考评结果报董事会。全方位尽职考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方式以多维度、持续性为原则。第六条 评每年进行一次,尽职问卷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同时辅以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专门网站等尽职信息渠道作为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以促进能力提升、改进工作水平为基本目标,同时第七条体现奖优罚劣原则,考评结果与职务聘任、解聘、薪资等级调整、年度业绩薪资分配、特别贡献奖励挂钩。尽职考评内容及方法第二章 领导力综合评价和绩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内容分两个部分:第八条形式反 映,”综合得分满分为分“考评结果以综合得+尽职考评报告效考核。分。分, 其中领导力评价、绩效考核各占100200 领导力综合评价是基于特定的领导力评价工具、结合本行战略与文化设计的包第九条括德、能、勤、廉多要素的关键性综合能力指标,用于评估高级管理人员所具备. 范文. . 的领导能力、行为表现与本职岗位目标要求之间的匹配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关键性指标:(一)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经营决策、统筹协作、合规管理、变革创新、执行力、人才发展;(二)分行行长、事业部总裁:廉洁自律、勤勉敬业、经营思路、沟通协调、内控管理、开拓创新、运行效率、团队管理;(三)总行部门总经理:廉洁自律、勤勉敬业、整体观念、专业水平、流程与效率、主动创新、有效沟通、团队培养;领导力综合评价采取多纬度领

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编写和使用习题与参考答案

一、思考题 1.检定规程与校准规范有哪些异同? 答:相同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校准规范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编写并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不同地点:计量检定规程作为确定计量器具法定地位的技术法规,是评定计 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的依据,也是为国家量值统一进行法制经管的依据;计量校准规范是作为计量器具开展校准依据的技术文件,各类实验室可根据工作的需要自行编写,本单位批准后即可使用。 2.编制计量检定规程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答:编制计量检定规程的一般原则是: 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适用范围必须明确,在其界定的范围内,按需求力求完整; ③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 ④根据国情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发布的国际建议、国际文件及有关的国际组织发布的国际规范。 3.编写检定规程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编写检定规程的基本要求: ①应满足法制经管要求; ②检定规程中的各项要求应科学合理、经济可行; ③对技术细节应做出明确规定; ④应该优先采用国际通用的方法。 4.计量检定规程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计量检定规程应包主要内容有: ①封面; ②扉页组成;

③目录; ④引言; ⑤范围; ⑥引用文献; ⑦术语和计量单位; ⑧概述; ⑨计量性能要求; ⑩通用技术要求; ○11计量器具控制; ○12附录。 5.如何制定、修订计量检定规程? 答:制定、修订计量检定规程的流程: (1)计划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由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给各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指起草单位进行制定、修订工作。 (2)制定起草单位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在调查研究、实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分送技术委员会委员、制造企业及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3)审批、发布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审批、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4)复审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发布后,技术委员会应适时提出复查计划,可采取会审或函审对检定规程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继续有效。 6.确定检定周期的原则是什么? 7.编制计量校准规范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8.校准规范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最新全国计量检定员考试统一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基础知识 1. 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_____ 和_______,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解答: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量值的准确可靠 1.2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__________ 计量单位和__________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解答:国际单位制;国家选定的其它 1.3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务院_______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_______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解答:计量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 1.4 我国《计量法》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________ 器具,作为________ 的最高依据。 解答:计量基准;统一全国量值 1.5 我国《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地区的需要,建立__________计量标准器具,经________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解答:社会公用:上级人民

1.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 2. 2.1 对计量违法行为具有现场处理权的是_________。 (1)计量检定员;(2)技术监督员;(3)计量管理员; 解答:(2) 2.2进口计量器具必须经_________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解答:(1) 2.3未经________批准,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 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解答:(1) 2.4 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对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1)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解答:(2) 2.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向————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之后,方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员工投诉处理流程

员工投诉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员工投诉渠道通畅,引导内部员工合理、有效的利用内部投诉的工具,规范内部员工投诉及办理,特制定此程序。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员工投诉工作。 第二章投诉的范围、原则及方式 第三条投诉分类(范围):(以下分类相互重复,按范围重新整理) (一)第一类:对他人违反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投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二)第二类:对他人损坏公司利益行为的投诉 1 ?故意涂改公司文件或损毁公司设备物资的; 2 ?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以职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 3?其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第三类:对员工自身权益造成影响的投诉 1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强制劳动; 2.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歧视; 3. 在工作过程中爱到骚扰、虐待或体罚; 4.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妨碍; 5. 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时间; 6. 工资和福利与公司规定不符; 7?对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事务咨询不予以积极答复(公司保密信息除外)。 (四)第四类:员工关系类投诉 1 ?故意挑拨员工之间关系;

2. 对同事恶意谩骂、陷害,制造事端; 3?利用职权任人唯亲、拉帮结伙,或对同事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打击报复。 (五)第五类:对上级工作决策类投诉 1. 上级有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 2. 上级有出卖、泄密等危害企业行为; 3. 上级滥用职权,对投诉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 4. 上级违章指挥会造成严重事故隐患; 5. 上级对其行政处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6. 其他严重不合理行为。 (六)第六类: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危害的行为类投诉; (七)第七类:其他类型投诉。 第四条投诉原则: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对投诉人予以处罚。 第五条投诉方式:投诉人应采取实名方式进行投诉。可采用电话、信函、面谈、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匿名投诉原则上不予接受。 第三章员工投诉受理 第六条公司及及人事行政部为投诉通道管理部门,负责各种投诉的受理及结果反馈。 第七条涉及经济问题的投诉,公司及人事行政部转公司财务监察审计部受理。非经济问题的投诉由公司及产业人力行政中心资源部受理。 第三章员工投诉处理程序 第八条投诉处理: 1. 投诉受理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2. 隔级上级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投诉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做出裁决,投诉人如服从处理则必须履行。 3. 公司及人事行政部受理投诉,有权为员工辩护,有权代表员工向其直属领导或有关所属部门了解有关细节,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调解,投诉人服从调解则必须履行。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 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

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

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和规范方案

一、目的 为了确保通过标准的流程和规范,快速稳妥的解决客户投诉,让客户在接受投诉处理的过程中充分感受能够再次对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建立信心,最终将我们视作终生 伙伴;同时,能够通过在处理客户投诉的过程中,发现我们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通过对其改正或者弥补,使之能够不断的完善和进步,特制定《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及规范》 二、适用范围 如果客户在接受我们的服务或者产品时有任何不满或者抱怨,并且通过各种有效的 途径反映到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经销商等),则形成客户投诉,此类客户投诉一律可适用于本流程。 三、职责 1、客服部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反馈和跟踪,并负责将客户投诉及时反馈到质检科,同时每月根据回访信息制作分析报告。 2、销售经理负责涉及销售部产品销售、服务态度、服务规范等的投诉处理,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3、业务经理负责维修服务中一般性投诉的处理。特别是现场客户对公司维修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规范、价格等方面的一般性投诉。同时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4、服务经理负责维修服务中重大投诉的处理。特别是涉及到事故性质、需要公司赔偿的重大投诉。 5、综合部经理负责客户部、综合部服务方面投诉的处理。以及各项投诉结果的考 核 6、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人员服务方面投诉的处理。同时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7、备品主管负责备品部人员服务方面、备品提供及时性、准确性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同时根据客户部的投诉反馈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8、总经理负责对顾客投诉处理措施的最终确定,处理方案的决定,以及内部的责任处理等。 四、规范内容 1、客户投诉的受理 1.1接到记录转交客户部,由客户部转交各责任部门 1.1.1除业务经理对日常维修服务中现场的投诉处理外,各部门或个人接到电话投 诉或其他方式的投诉,需将记录客户的信息,并及时交客户部,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由客户部进行详细的投诉内容的登记。 1.1.2客户部将客户投诉信息登记到《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上,并根据投诉的部门或个人或事件分配到各责任部门。 1.1.3各部门或个人在接到重大投诉(涉及到赔偿的投诉、与安全方面相关的投诉、损害金额大的投诉;短期内进服务店维修频次高,客户不接受的情况、涉及媒体、律师、警察、消协、政府机关等的投诉;客户意见较大易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如可能媒体曝 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客户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等卜行业部门、工商部门等转交的投 诉)必须立即交客户部,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由客户部登记后转交责任部门,并跟踪监督。 1.2客户部人员在登记客户投诉时,应记录客户的联系方式,包括客户姓名,车辆牌照号码,联系方式等要素。并且用自己的语言复述客户投诉内容,以保证记录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应一边倾听客户抱怨,一边记录客户投诉要点,要给予客户尽量平和的心态,并且要传递给客户将会最大限度的给予客户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支持的意思,帮助 客户建立解决问题的信心。 1.3客户部人员将《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根据责任分配到各部门经理,在传递客户投诉时,最迟不可以超过半个小时。并保证任何客户投诉与《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一一对应,并且投诉信息能够即时传递,没有延误。 1.4如果在工作时间之外(放假、下班、周末等)接到客户投诉,接到投诉的人员应该判定投诉处理时效的紧急性,如果判定为紧急,则应该通过电话联系公司领导,安 排相关责任人处理客户投诉,待上班后补派《客户投诉信息反馈单》,让客户投诉得到及时处理的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高管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股东权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高管人员年薪制旨在建立起高管人员个人收入与企业经营成果直接挂钩考核、动态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切实体现高管人员责任、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公司高管人员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的薪酬另行制定。 第四条试行高管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管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 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管人员收入与本企业员工工资收入适当分离,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与绩效收入、近期收入与中长期收益的关 系,防止短期行为,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五)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的发放应先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年度薪酬是指企业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所有收入。实行年薪制后,企业高管人员除应按国家规定足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外,还继续享有社会保险、交通通讯补助、劳保福利费等正常福利,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目获取其他工资和兼职收入,但政府给予的奖励、特殊津贴、稿费除外。 第二章高管人员年薪及其构成第六条高管人员的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其中: 第 1 页 共 4 页 董事长年薪收入=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长期绩效年薪 总经理年薪收入=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长期绩效年薪 其他高管人员年薪收入=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 第七条基本年薪:主要依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以及高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确定。其中: 董事长基本年薪:参考本公司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3~5)倍,暂定为¥18 万元。总经理基本年薪:参考本公司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3~5)倍,暂定为¥15万元。 其他高管人员的基本年薪由总经理根据个人所在岗位的责任、贡献、风险,结合公司整体效益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确定(即按公司现行的岗位工资制度确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