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现役军人结婚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

2017年现役军人结婚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
2017年现役军人结婚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

2017年现役军人结婚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

军人结婚除了要满足《婚姻法》的规定之外,还要遵守军队上的政策规定。2017年现役军人结婚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下文是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现役军人结婚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军婚条件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2.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3.《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3岁,而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4.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5.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婚流程

军婚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规定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是我们咨询的部门。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婚优惠政策

军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由于军人职业的要求,军人不能守小家而不顾大家,一个家庭的担子几乎全部落在其家属的肩上,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小孩,俩人的担子一入挑,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为军人安心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做贡献,立下了汉马功劳。可以说军人家属在国防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军人家属在二线保障: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为国防建设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她们是国防建设的二线“军人”,因此,她们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并应给予一定的优抚和照顾。

一、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二、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a、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b、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卧铺票!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工作调动时,因组织上暂不准家属随行,以后单独前往时,由新工作单位发给有关费用。符合乘坐卧铺时间的,其家属可购火车硬卧铺或轮船三等舱位票,由调入单位报销;伙食补助、住宿费按与同行干部的标准执行。子女乘车按与干部随行的规定办理。已满16岁的子女、车船、住宿和伙食补助费按被调人员的标准执行。

干部回家探亲一并接家属前往安置地的,其家属的有关费用按照其单独前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批准随军,但已经在部队的直系和非直系亲属,随干部本人从部队到安置地点的家属,路费自理。但分配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偏僻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携带家属(包括原来非随军家属及非直系亲属),不论顺途回家或专程回家,其差旅费由部队发给。到达工作地点后,家属的费用,由调入单位负责发给。

已经批准随军,但尚未来队经批准一起调动的直系家属,从家乡到干部安置地的有关费用,未参加工作者,由干部原单位发给,其标准按在队家属单独前往干部安置地的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者,由其工作单位发给。经批准将家属接来部队一起走的,来队后,从部队到安置地点的费用,按在队家属与干部、职工调动同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回去接家属的费用自理。家属按随军来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干部、职工调动、转业、离休离队时,本人及其同行家属的车船费和途中住宿费、途中伙食补助费,由调出单位按乘车路线、规定标准发给,向调入单位结算,多退少补。

经组织批准随军来队的干部配偶和亲属(均指未参加工作的),其来队的车船费、途中住宿费,按来队探亲规定的标准报销;其来队的车船费,可按工作调动有关规定报销。住院后经医院介绍转院的干部、职工随军家属,其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因病住院、病愈出院路费自理)。门诊介绍不得视为转院。干部、职工陪送入院、转院的费用自理;病情严重的,经组织批准,可以报销。

海南、边防部队随军在队且无工资收入的干部、职工家属,经卫生部门介绍去上一级医疗单位或合同医疗单位看病。其往返的车船费凭据予以报销。

三、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

对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

享受免费医疗的家属

(1)牺牲、病故军官、文职干部和未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随军的、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配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子女,和经组织批准投靠供养(指无经济收入、无独立生活能力、无其他人供养、只能来队投靠者,下同)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弟妹;

(2)军官、文职干部和未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配偶,在1949年9月30日前参军,现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随军家属;

(3)随军居住西藏的军队在编人员、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家属;

(4)临时来队(指按规定期限内享有探亲假的人员,下同)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无经济收入、未享受地方公费、劳保医疗患急病、经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批准者。

享受医疗包干待遇的家属

(1)经组织批准随军生活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组织批准投靠供养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弟妹;

(2)未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其户口在军队驻地(指户口在本市、县的,下同)的,和军官、文职干部、在编职工生活在一起的;

(3)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待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的证明在居住地区就近的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临时来队凭医疗包干证就诊。当地无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办理医疗包干者,军官、文职干部、士官按有关规定发给本人医疗补助费;

(4)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边远三类地区和海岛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在编职员,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在内地居住的,持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的证明,在居住地区就近的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

(5)连续工龄满15年以上的军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和非编工人,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户口在军队驻地的,可办理医疗包干。

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包括:

临时来队的军人、职员之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父母、配偶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患病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者可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

实行军全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包括:

(1)连续工龄未满15年的军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非编工人,其无经济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2)临时来队探亲的军官、文职干部无经济收入、未享受地方公费和劳保医疗的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

凡不属于上述免费医疗、包干医疗、军半费医疗、军全费医疗范围的军队人员家属,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一律交全费。

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军官、文职干部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已领取医疗补助费者,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包括临时来队),一律交全费。

医疗补助费待遇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军官、文职干部的配偶(不论是否符合随军条件或是否随军)及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且未在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者,可享受家属医疗补助费待遇。

女军官或军官妻子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者,符合领取医疗补助费条件的,按子女人数发给医疗补助费。

夫妻均为军官,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未在部队办理医疗包干的,由女军官所在的单位发给子女医疗补助费。

符合领取家属医疗补助费条件的军官,在军队或地方院校学习期间其家属医疗补助费由军官供给关系所在单位发给医疗补助费。

军官不按晚婚要求结婚所生的子女、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子女不发给医疗补助费。

军官转业、复员、退休,其配偶、子女的医疗补助费,发至办理转业、复员、退休离队手续的当月止。

已领取医疗补助费的军官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时,凭军官所在团以上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停发医疗补助费的证明,方可办理医疗包干手续。

家属医疗补助费须由军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干部、财务、卫生部门批准,随工资发放。

军官配偶、子女安排正式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后,应于当月主动申报,从下月起停发医疗补助费。各级干部、财务、卫生部门也要经常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士官以及在编职员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当地无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办理医疗包干者也可按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军人家属住房待遇

对于军人家属的住房待遇,规定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干部牺牲、病故后一年内,其家属住军队宿舍不收房费,一年后,应按本人级别调整住房和收费,无工资收入的不收费。

(2)住城镇的未随军干部的家属,其住房条件原则上不应低于他们所在单位同等条件的职工和当地居民的水平;对家属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应计分房人口,使军队干部家属享受双职工分房待遇;未随军的干部家属是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或为非正式职工的,其住房困难,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在住宅实行商品化的城镇,对自愿购买住房的未随军干部家属,应给予优待照顾。

(3)凡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批准离休后,在未进干休所前去世的,其遗属可进干休所安置。军职以上离休干部遗属住房,要视干休所现有住房实际情况,降一至二职安排。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和士官的家属住房,由家属所在工作单位分配住房,集资建房时,享受双职工待遇,并由所在单位优先解决住房,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解决住房。已婚或未婚义务兵家属住房,住城镇的计入家庭分房人口,住农村的要分

宅基地。在编职工家属住房与军官一样,纳入计划,由军队负责解决。制定《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办法》。退休军官家属住房,由国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各级政府按照军官退役前相应职级住房面积标准安置住房。转业军官家属住房列入国家计划,由地方政府和接收单位按军官退役前住房面积标准解决住房。退役义务兵住房,不管是已婚或未婚,均由原征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住房。随军遗属住房由军队移交政府安置解决。

国家应该每年将转业干部和未随军干部家属住房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列入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对他们的建房用地,主要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建房投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

整治驻艰苦地区部队的干部家属住房。对数量不够的安排添建;质量太差的进行翻建;主体结构尚好但住用条件差的,进行整修、改造并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在内地城市建立师团干部家属生活基地;选择离艰苦地区不远、条件又比较好的大中城市;把营以下干部家属住房列入城市的“安居工程”。

军人家属抚恤待遇

军人家属抚恤待遇的主要内容,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军人本人抚恤待遇的内容就是军人家属抚恤待遇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负伤费、残废金、丧事费、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其中丧葬费、军人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是直接发放给军人家属的物质待遇。

(1)军队干部家属在军人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待遇是:

①丧葬费

军人丧葬费是指给军人家属用于处理军人牺牲、病故丧事所需开支的经济补助。军人丧葬费主要是用于牺牲、病故军队干部的悼念活动、遗体整容火化、骨灰安放、外地直系亲属来队无力负担的交通和食宿开支,还用于牺牲、病故士兵的火化费、骨灰安放费、服装费、被装费、石碑费开支。

丧葬费标准是:大军区职干部为本人逝世前15个月的工资总额:兵团职以下干部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按逝世当月工资数额(含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地区性补贴费、未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费)计算。

超支部分不予报销,节约部分用于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②死亡抚恤金

军人死亡抚恤金分为一次性抚恤金、特别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3种。

a、一次性抚恤金。

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是指在军人牺牲病故时发给其遗属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这项待遇是给予军队所有的牺牲病故干部、士兵遗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由军队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军人遗属居住地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1980年以后,一次性抚恤金分为3类,即:烈士抚恤金,因公牺牲军人抚恤金,病故军人抚恤金。

烈士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为:40个月的本人生前月工资数;因战因公牺牲军人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生前月工资数;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生前月工资。

以上人员如有特殊贡献者,除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外,还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补助标准。

其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发给基本标准额35%的补助标准;被军区(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发给基本标准额30%的补助标准;立一等功的发给基本标准额25%的补助标准;立二等功的发给基本标准额15%的补助标准;立三等功的发给基本标准额5%的补助标准。

在职军官、文职干部死亡之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为;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人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

在职士官死亡之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为: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离退休人员死亡之后,一次性抚恤金项目按总政组织部、总后财务部[1999]财薪字第0907号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少尉的正排军官工资标准的其它军人死亡之后,按排职职务工资(一档)、少尉军衔工资(基本标准)基础工资3项之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另外,在服役期间荣立功勋的,退出现役后死亡的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此外,有特殊贡献的牺牲、病故现役军人家属经大军区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由军人生前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特别抚恤金。

b、特别抚恤金。

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英模人物或荣立一等功的人员为1.5万元;

生前在边防、海岛、高原部队或其它特别艰苦的环境工作及在国防科研中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害工种连续满20年,并做出显著成绩者为1.2万元;

生前为师职(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满30年的干部,且事迹突出者为l万元。

同时具备两种(含)以上条件的,按其较高的一个等级给予抚恤。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牺牲、病故后,凡符合上述特别抚恤条件的,亦照此规定执行。生前在军队安置的,其特别抚恤金由原单位发给;在地方安置的,其特别抚恤金由所在的省军区发给。

c、定期抚恤金。

定期抚恤金是由地方民政部门每月发给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固定金额抚恤金。按照居住农村的,居住小城镇的,居住大城市的3种不同情况拟定发放标准,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还可适当提高。

③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费

军人遗属生活补助费又称定期抚恤费(金),它是指为照顾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生活,由牺牲、病故军人所在部队发给遗属的生活补助费,以保障无劳动能力或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军人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这项待遇在实际工作中划分为两种标准:

一是牺牲病故军队干部、士官遗属,从军队干部、士官牺牲病故的下月起,按其原工资标准发给遗属6个月(阵亡12个月)的定期抚恤金;

二是从军人牺牲病故后第7个月(阵亡第13个月)起,对随军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干部遗属中无劳动能力子女、父母、遗孀:或者未满规定年龄的子女,或虽满规定年龄仍在读书的子女,或没有固定收入的遗孀:或虽有固定收入但其收入不能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的遗膀,均按规定的抚恤金标准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遗蠕不能享受由部队发给的遗属生活补助费,但可申请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发给军人遗属生活补助费。

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为: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随军遗蠕定期生活补助费为:

a、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相当职务的级别)以下的,每人每月500元;

b、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师职的,每人每月600元;

c、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军职的,每人每月700元;

d、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大军区职以上的,每人每月800元;

e、牺牲、病故干部或遗孀本人为红军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再增发200元;

f、对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遗孀,其工资收入总额低于上述生活补助费标准的,由军队补足差额部分;

g、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遗孀:在享受当地政府抚恤优待以外,如遇到特殊困难时,部队原单位可酌情给予补助;

h、牺牲、病故军官、文职干部的未满16岁及虽满16岁,但在校读书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经批准投靠军官、文职干部生活的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也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

(2)军队士官家属在士官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待遇,按军队干部有关规定执行。

(3)随军干部遗踊另择配偶者,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下一月起不再发给定期生活补助费。

(4)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随军遗属去世后,可一次发给6个月的本人生前领取的定期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费包干使用。已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遗属去世后的丧葬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13086973.html,/

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

2.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等活动,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出入境,境内或边境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3.旅行社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食住行+导游观光咨询 4.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出入境,境内或边境+其他(咨询、设计等)(1)边境旅游 (2)境内旅游:在我国除了港澳台之外的地区的旅游 (3)出境:在内地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前往其他国家地区

(4)入境:港澳来内地,台湾来大陆;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港澳台在境内的旅游 5.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6.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设立条件 旅行社人物、地点、设备、资金、其他 分社地点、设备、名称(设立社+分社所在地+“分社”/“分公司”) 服务网点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不得误导消费者 人物:经管人员+导游。导游不得低于20%且不少于3名。 设备:2部以上固定电话;传真复印计算机 资本:境内或入境的,30W 7.设立登记与许可 ·旅行社 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 ·分社 (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注意: (1)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规定:经营满两年且无侵害权益的承诺书;变更经营范围后的营业执照 (2)变更或注销登记后,在10天之内去备案 (3)分社经营范围不得超过设立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 (4)服务网点的经营范围:招徕、咨询 8.外商投资旅行社 -中外合资:股权式,税后分配,董事会负责制,有限责任 -中外合作:契约式。(国内目前没有) -外资独资:有限责任 (1)设立:国民待遇。申请许可(30天) (2)经营范围:境内或者入境,不得参与港澳台。 9.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一定数额用于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支付和团队旅游者人身安全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垫付的资金。 (1)交纳取得经营许可证的3天内

2017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2017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2017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 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安监总局网 站 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7/2 2016/9/1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安质办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8 2009/05/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公司办 安质办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 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 章 中国法院网 公司办 安质办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七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2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环保部网站 公司办 安质办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 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 责任 安监总局网 站 公司办 安质办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4 1982/12/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 权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 中国安全网全公司 第 2 页共 13 页

2017中级社会工作法规和政策真题与答案解析

2017年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1、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达到()以上。 A.1/3 B.1/4 C.1/5 D.1/6 正确答案:A 解析:改进登记方式。在改进登记方式方面,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除要求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专职工作人员中应有1/3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章程中应明确社会工作服务宗旨、范围和方式。故选A。 2、某市拟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失独老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在当地只有一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符合条件。根据《民政部、财务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若该市民政部门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则应事先向社会公示并经过同级()部门批准。 A.财政 B.审计 C.急件 D.发展改革正确答案:A 解析:购买程序,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职责的是() 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B.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C.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D.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正确答案:D 4、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下列已依法办理特困人员供养的人员中,应当及时终止供养的是() A.小华,16周岁,品学兼优,刚刚考入某市重点中学 B.小丽,19周岁,肢体残疾,刚刚到某福利企业就业 C.老王,65周岁,因盗窃罪被判缓刑2年 D.老李,70周岁,经过康复治疗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 正确答案:A 5、张某一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张某儿子最近参加工作,民政部门终止了张某一家的低保待遇。张某认为,虽然儿子已就业,但是家庭收入仍然很低,应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张某依法可以() A.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申请复查,如对复查结果不服,可越级上访 C.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请行政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 6、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终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 A.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20%

2017年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政策法规》第一单元测试题题库 第一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判断题 1.全面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重要意义包括:是依法治国总目标对旅游业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新形势下旅游业法治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标识。(√) 2.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者及仲裁员的队伍建设。(×) 3.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就是指赏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运用逻辑推理解决问题、依法进行重大决策。(√) 4.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改革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途径。(×) 5.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理性审查、集体讨论。(×) 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支持以罚代刑。(×) 7.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包括以下范畴: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加强社会建设领域法制制度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8.坚持严格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这是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首要任务。(×) 9.加强对政府外部权力的制约,这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 10.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三者具有内涵的统一性、目标的一致性、成效的相关性,其中依法治国处于关键的支配性地位。(×) 1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其力量源泉来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二、单选题 13.根据国家旅游局文件精神,“旅行社经营出国和赴港澳业务审批”应当(A) A下放到省级旅游主管部门B下放到地市级旅游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2018最新版)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分类、分层、分部推进国企混改的总方针。至此,国企混改被提到了新的政治高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透露,2017年以来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陆续取得突破,其中公司制改制全面提速,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95.8%。2018年1月2日,中国航油公司制改革有关工作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同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也于近期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国资改革进入提速阶段。本文对国企混改的法律适用、一般流程及混改上市法律要点进行了研究并作简要剖析。 一、国企混改定义 所谓“国企混改”,即指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交易实质来看,国企混改主要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方式(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式”)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方式(此处主要指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资的方式,以下简称“增资方式”)。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行为。

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内部决议: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估: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5、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6、签署交易合同、交割: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法律法规和相关方要求管理程序(2017版)

永保化工(香港)有限公司 永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法律法规和相关方要求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SP-YB-10 编写: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版本号: C 受控号:

1. 目的: 本程序是为了及时、正确地使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满足顾客,适用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它相关方要求,并有效地建立获取这些要求和渠道和处理方法。以及定期评价对法律法规和其它的遵循情况。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更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方要求,以及确认其适用性。 3. 定义: 相关方:与组织的业绩或成就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团体。例如:顾客、所有者、员工、供方、银行、工会、合作伙伴或社会。 4. 职责: 4.1 品管部负责收集、整理、登记、识别适用于公司HSF的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相关教 育培训。 4.2 行政部负责收集政府机构、社区邻居、员工等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 4.3 营业部负责收集、整理客户要求。 4.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各类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遵守情况的评价。 4.5 文控员负责汇总各部门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评价情况。 4.6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写和审核《法律法规、客户、相关方要求清单与评价表》。 4.7 最高管理者批准《法律法规、客户、相关方要求清单与评价表》。 5. 内容: 5.1 法律、法规及客户、相关方要求范围包括: 国家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标准; 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标准; 行业协议; 客户对公司在HSF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相关方对公司在HSF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5.2 法律、法规及客户、相关方要求的识别收集: 5.2.1 品管部从政府机关、新闻媒体、专业学术组织、专业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

2017年计划生育法规与政策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13086973.html, 2017年计划生育法规与政策 【导读】本文由赢了网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的2013年计划生育法规与政策全文,以供参考。 一、一般规定 1、基本国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 2、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生育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奖励实施计划生育的夫妇、符合法规的可以生第二个。 3、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扭转依靠行政手段执法的局面 4、生育是权力,计划生育是义务 5、免费享受计生服务

项目有: (1)孕情环情监测 (2)提供避孕药具,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3)绝育术 (4)人工终止妊娠 (5)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6)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 6、奖励和帮助 (1)终身只生一个的,发光荣证,享受奖励; (2)独生子女夭折的,父母不再生养的,政府给予必要的帮助; (3)晚婚晚育可延长婚产假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休假。 7、支持优惠和优先照顾 (1)对农村的守法家庭在发展经济是要给予支持和优惠; (2)守法的贫困家庭要在扶贫贷款、以工赈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8、征收社会抚养费 凡是违反现行生育政策的公民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1、工作对象 离开户籍地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人。 2、领导主管和配合部门职责

(1)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本区域内的刘总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行综合治理、落实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监督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采集通报制度。 (2)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的刘总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技术服务、指导节育措施、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生服务。 3、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职责 户籍地和居住地配合工作一居住地政府为主,户籍地政府予以配合居住地的工作包括: (1)进行人口计生宣传教育; (2)了解已婚育龄人员计生情况;

2017年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守则测习题题库(含答案)

精心整理 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判断题(共151题) 1.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由聘请该导游的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错误 2.导游人员的人身权,是指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 3.确 4.5.6.7.8.正确 9.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负责行程线路的安排,都属于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错误 10.游览区域对旅游者着装有要求的(如教堂、寺庙、博物馆、皇宫等),导游领队人员应提前两天向旅游者说明,提醒准备。错误

11.导游、领队人员在出行前,只需要通过向旅游者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或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将文明旅游的相关注意事项和规范要求进行说明和告知,就可以。错误 12.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导游、领队人员应立即采取强硬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事态升级。错误 13. 14. 15. 16. 17. 18. 19. 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正确 20.过失犯罪的人虽然也受到过刑罚的制裁,但仍然可以申请领取导游证,旅游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其颁发导游证。正确 21.领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提供领队服务。正确

22.导游、领队应在出行前将旅游文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适当方式告知旅游者,并在旅游出发地机场、车站等集合地点向旅游者重申。正确 23.导游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正确 24. 25. 26. 27. 28. 29. 30. 31.导游在导游过程中因其过错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导游一人承担。错误 32.导游从事领队业务应具有三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或者导游等相关从业经历。错误 33.我国目前只允许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正式员工从事领队职业。正确34.导游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正确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及相关政策 今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网络安全法生效,以法律形式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规范“黑飞”出重拳;微信公号新规范,获得许可才可发布新闻…… 一、中央 1、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2、贩卖50条公民个人信息可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月1日起施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 问题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出售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6月1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2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共十八条,

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安全评估;许可受理、审核、决定;监督管理要求等作出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细则旨在进一步细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提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细则》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未经审核而发布的不实消息以后再无生存空间。 4、质量在250克以上无人机须实名 根据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6月1日起,质量在250克以上(含)的无人机须登记注册。同时,民航局正在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将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5、禁止高毒农药用于食用农产品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对实施农药减量计划、自愿减少农药使用量的给予鼓励和扶持。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资格证2017年南京复习版)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2017复习题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1.简述教育法治化的内容与特征 教育法制化内涵:通过法律规章来协调、规范和引导教育关系以及教育行为,从而保障教育秩序,实现教育目的。 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和制度化。 教育法治化包含以下内容:教育立法;教育执法;教育守法。P2 教育法治化具有以下特征:教育法治的权威化;教育治理的法律化;教育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教育法治化的核心是法治精神。P3 2.试述高校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及提升的路径。 必要性:教师作为公民和教育者的双重身份的法治素养要求:P9 (1)教育的育人本质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育人的本质决定了法治社会的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和用法,教师法治素养提高了,才有可能培养出具备法治素养的学生。 (2)教育的复杂性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 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和价值需求使得教育问题复杂化,只有教师的法治素养提高了,才更可能依法执教,维护自己和学生的权力,从容面对各种教育问题,促进教育的繁荣与发展。 教师法治素养主要表现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P9 (1)法治意识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前提。 (2)法治思维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重点。 (3)法治精神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保证。 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路径P10 (1)加强法治学习,树立法治意识。 (2)加强法治实践,锻炼法治思维。 (3)塑造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精神。 依法治教和教育法治化的关系:依法治教体现的是高等教育的“管理”,教育法治化对应的是高等教育的“治理”,依法治教的实质是通过法律来管理教育,强调的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化的管理,法律是管理的工具。 3.简述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双一流”)总体建设建设目标(步骤):P31 第一步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第二步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4.简述《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规定的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P36 (1)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心地位);(3)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4)提升科学研究水平;(5)增强社会服务能力;(6)优化结构办出特色;(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8)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5.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高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P57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6.我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有哪些?P65

2017年注册测绘师法律法规真题答案及详细解析

2017年《测绘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事业。 A. 公益性 B. 政府性 C. 保障性 D. 基础性 2. 某公司首次向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申请测绘资质。审核期间,该公司与一家单位签订了测绘合同,并完成了该单位办公新区的社会活动。对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调查后发现情节轻微,则应给予的处罚是()。 A. 没收测绘工具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B. 没收违法所得可处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C. 对该公司负责人依法给予警告,并没收测绘工具

D.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3.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个工作日。 A. 1 B. 5 C. 10 D. 15 4. 根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下列人员中,属于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是()。 A. 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 B. 工民建专业技术人员 C. 土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D. 水利专业技术人员

5. 某测绘有限公司具有不动产测绘业务以及测绘资质,为拓展业务,促进企业发展,公司拟申请不动产测绘业务甲级测绘资质。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至少应当取得乙级资质满()年,方可进行申请。 A. 1 B. 2 C. 5 D. 8 6. 根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下列人员中,不能计人测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类别中的是()。 A. 获得测绘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B. 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C. 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的人员 D. 测绘专科毕业并在测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的人员 7. 下列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子项中,不属于工程测量专业子项的是()。 A. 地下管线测量

2017年导游政策与法律法规试题库_旅游法的基本知识测试题试题库(含答案)

2017年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旅游法的基本知识练习题 一、判断题 1.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合法证件、不得违法收费等。错误 2.景区是流量控制的责任主体,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订并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等,都属于景区控制旅游者流量的主要责任。正确 3.根据《旅游法》规定,景区不符合规定的开放条件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警告批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错误 4.根据《旅游法》规定,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错误 5.我国《旅游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参加旅游活动的外国旅游者。正确 6.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第64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旅游法(草案)》,于同年8月27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正确 7.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正确 8.《旅游法》第42条规定,景区开放应当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具备如下条件: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有优质的旅游资源、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制度以及环境保护设施。错误 9.我国《旅游法》规范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因此,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旅游经营者不受该法的约束。错误 10.旅游目的地的气象信息和安全信息,旅游目的地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等的简介及价格信息等,都属于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正确 11.旅游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复制。错误 12.景区要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切实保障游客安全。这些必要的安全设施

2018年1-2月份颁布法律

2018年1-2月份颁布法律汇总 一、1月份新颁布法律 1、强迫购物将被吊销导游资格证 《导游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外卖商户必须有实体店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法提出,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刷单炒信”可吊销营业执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新版法律完善了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定,将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区别开来,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将会面临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4、公共图书馆四类服务全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到了四类免费服务,分别是:①文献信息查询、借阅;②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③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④国家规定的其它免费服务项目。

2017年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出入境与交通法律制度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出入境与交通法律制度练习题 (共128题) 一、判断题 1.《民用航空法》规定了航空运输承运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正确 2.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中未对承运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做详细的规定。正确 3.铁路运输企业作为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旅客及行李物品安全、及时地运送到目的地。错误 4.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质量与缺陷造成的,航空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正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分为一年一次有效和一年多次有效。错误 6.水路承运人的权利包括船票查验和按约定运输旅客。错误 7.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机关提交本人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等。正确 8.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条规定,出境入境人员以及行李物品等,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错误 9.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听从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都属于铁路旅客的义务。正确 10.铁路车票票面(特殊票种除外)应当载明发站和到站站名、姓名和身份证号。错误 11.根据《航空法》规定,对旅客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且有正当的免责理由,例如该损害完全是因为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或者因承运人的行为诱发了旅客在身体上的缺陷,从而导致损害的,承运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错误 12.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6条规定,外国人弄虚作假骗取签证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错误 13.因承运人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时,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

2017教育政策与法规

第三章教育基本法 一、《教育法》立法宗旨: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第6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中心内容),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3)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5 接受教育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任何权利主体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而在受教育方面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反对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 (6)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 (7)教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原则。 三、教育基本制度(学制): 《教育法》17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或认可的学校及 其他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该学校或者该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相关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明其完成学业情况的凭证。 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 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或者许可的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四、教育投入的体制 教育经费的筹措途径: (1)国家财政拨款(2)城乡教育费附加(3)校办产业、社会服务收入(4)农村教育集资(5)社会力量捐资助学(6)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资。(7)设立教育专项资金。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以违法行为为前提,要求行为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国家依据法律标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否定性评价。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核心要素)(3)损害结果(4)因果关系(认定法律责任的基本依据)(5)主观过错(故意、过失) 六:违反教育法的法律责任是行为人实施的教育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既具有法律责任的一般特征,如行为的违法性、应受法律制裁等,也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1)它是以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为前提的,而不以违反其他法律、法规为前提。 (2)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三种,即教育刑事法律责任、教育民事法律责任和教育行政法律责任。(3)承担教育违法责任的主体可能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4)教育违法责任的性质既具有惩罚性,又具有补偿性。 第四章教师法 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的专业人员。 《教师法》的立法宗旨: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修养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制度本法。1、2、3 二、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四、教师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教师的权利,往往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

2017年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政策与法律法规题库-导游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判断题(共151题) 1.导游人员的导游证由聘请该导游的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错误 2.导游人员的人身权,是指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和剥夺的权利。错误 3.导游、领队在带领旅游者用餐时,需注意提醒旅游者适量点用、避免浪费等。正确 4.申请人年满20周岁,是申请领取导游证的条件之一。错误 5.导游、领队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正确 6.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以及向导、讲解服务等,都属于领队人员的职责。错误 7.患有肺结核、麻风病、天花、伤寒、病毒性肝炎、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申领导游证。正确 8.导游、领队宜利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将保障交通工具安全有序运行、乘坐交通工具的安全规和基本礼仪等文明旅游的规要求,向旅游者进行说明和提醒。正确 9.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负责行程线路的安排,都属于导游人员的基本职责。错误 10.游览区域对旅游者着装有要求的(如教堂、寺庙、博物馆、皇宫等),导游领队人员应提前两天向旅游者说明,提醒准备。错误

11.导游、领队人员在出行前,只需要通过向旅游者发送电子、传真或通过沟通等方式,将文明旅游的相关注意事项和规要求进行说明和告知,就可以。错误 12.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导游、领队人员应立即采取强硬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事态升级。错误 13.遇旅游者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滞留等方式非理性维权的,导游、领队人员应与旅游者进行沟通,晓以利害。必要时应向驻外使领馆或当地警方等机构报告,寻求帮助。正确 14.在有支付小费习惯的国家和地区,导游、领队人员应引导旅游者以礼貌的方式主动向服务人员支付小费。正确 15.导游、领队人员宜利用乘坐交通工具的时间,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文明旅游的规要求向旅游者进行说明和提醒。正确 16.导游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错误17.导游、领队人员提醒旅游者注意基本的礼仪规有:仪容整洁,遵序守时,言行得体。正确 18.被吊销导游证人员,经过1年后,该类人员可以重新申请导游证。错误 19.导游、领队人员应针对不同的旅游者进行不同的引导,针对不同的不文明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正确 20.过失犯罪的人虽然也受到过刑罚的制裁,但仍然可以申请领取导游证,旅游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其颁发导游证。正确

政策与法律法规 试题库

一、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共20分 )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基本的立足点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B) 2.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段,坚持按劳与按需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B) 3.旅游服务热线为12308.(B) 4.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属人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B) 5.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应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A) 6.《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自助游,自驾游成为主要旅游方式。(A) 7.《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要求,十三五区间,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环境整治行动,到2020年,完成50万户贫困户“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的“三改一整”工程。(A) 8.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并且拒绝强制交易,因此,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活动中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安排行程外的购物活动。(B) 9.旅游者有被尊重的权利和自由,因此,旅游者可用拒绝提供有关个人的健康信息。(B) 10.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损害了导游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B) 11.在旅游活动中国年,旅游者一旦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旅行社即可解除合同。(B) 12.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对于旅游经营者提出的顺访某著名景点的安排,须经协商后方可决定是否参加。(B) 13.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A) 1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 15.如果因旅行社违约导致旅游者食宿费用的增加,以及产生误工等费用的,都在损害赔偿范围内。(A) 16.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A) 17.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A) 18.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不可以合并适用。(B) 19.如果某一群众性活动是在某公共场所内举办的,组织者和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均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各负其责。(A) 20.旅行社申请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提交: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三年且连续两年未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承诺书。(B ) 21.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受理申请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B ) 22.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日起3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缴存数额降低30%,并向社会公告。(B ) 23.导游在导游过程中因其过错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导游一人承担。( B) 24.导游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导游证,自由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B) 25.过失犯罪的人虽然也受到过刑罚的制裁,但仍然可以申请领取导游证,旅游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其颁发导游证。 (A ) 26.旅游者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属于较大旅游突发事件。 (B ) 27.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在旅行社责任保险中,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旅行社。( A) 28.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旅行社只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所承担的赔偿责任。(B ) 29.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处分。( A) 30.在铁路运输中,旅客的人身伤亡是因旅客自身疾病所导致的,铁路运输企业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B) 31.在水路运输中,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开航的15日前通过媒体并在该航线停靠的各客运站点的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 A) 32.由于饭店的原因造成旅客财物灭失、毁损的,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旅客,自己的行为造成损害的,饭店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B) 33.当旅客索取遗留在饭店的财物时,饭店应当无条件返还,不能收取任何费用。(B) 34.娱乐场所是以营利为目的,不包括家庭或单位的娱乐活动,不涵盖电影院、剧院等观赏场所。( A) 35.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30年。(B ) 36.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区内的企业兼职。(A) 37.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A ) 38.如果旅游不文明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秩序,则由公安部门对行为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由旅游主管部门将该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A) 39.农民购买、使用农资产品属于生产消费,因此不是《消法》的保护对象。(B)

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4)

2017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五章知识归纳·了解《旅游法》立法背景和框架 ·熟悉《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等总则的内容 ·掌握《旅游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旅游法》关于旅游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1.《旅游法》立法背景 积极方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 消极方面:服务质量不高、资源保护不力、产品不够丰富、市场不规范 时间:2013.4.25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3.10.1生效 2.《旅游法》框架:10章112条 3.《旅游法》的特点 (1)综合立法(2)注重好保护旅游者(3)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规则 (4)借鉴吸收国际立法经验 ①《旅游权利法案和旅游者守则》的旅游者权利理念 ②《世界自然基金关于旅游政策主张的声明》的资源利用方面 ③《欧盟一揽子旅游指令》关于旅游服务合同 4.《旅游法》的立法目的 (1)保障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2)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3)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5.《旅游法》的适用范围 (1)地域范围:我国公民在境内的旅游活动和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旅游活动;在我国境内,通过旅行社等经营者组织的,由我国境内赴境外的团队旅游活动。 (2)主体行为范围:未对主体作出限制 5.基本原则 (1)发展旅游事业、完善公共服务 (2)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的权利 (3)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 (4)国家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健康、文明、环保 6.主要法律制度 (1)旅游者权益保护 (2)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 (3)旅游服务合同、促进和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综合管理 (4)规范旅游市场、提高服务质量:旅行社“五不得”、从业人员“三不得”、其他经营者“一不得” 7.旅游者权利 (1)自主选择权:能够自主选择;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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