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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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1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工程

第二册装饰工程

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

第四册电气工程

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六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

第九册绿化工程

第十册庭园工程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装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

人工幅度差;工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

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费包括零星材料、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

6. 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力的机械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质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

九、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基价中均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的用量,按市场价列入工程预算;

十、本定额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主要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次要工序。

十一、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注明“××× 以外(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北京2001预算定额建筑分册说明

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7091 更新时间:2008-9-12

一、建筑工程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砌筑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工程,预拌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工程,木结构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室外道路、停车场及管道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工程水电费共十八章。

二、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建筑工程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已包括在定额的相应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对土质情况已综合考虑(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予调整。

五、构件的运输执行本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室外道路宽度在14m以内的混凝上路、停车场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室外沟道净宽度在1.6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室外混凝上管管径在400m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八、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它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相应项目。

九、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项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定额子目。

十、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可执行仿古建筑相应项目。

十一、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界线。

2.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板外墙主墙面间的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沉降缝

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设计包括安装门窗、地面抹灰装饰者,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自然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附属烟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技术层层高虽不超过2.2m,但从中分隔出来作为办公室、仓库等,应按分隔出来的使用部分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2.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独立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商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阳台净空面积(包括阳台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元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两个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没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按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9.各种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0.3m以内者,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时,其面积并入低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面等。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0.6m以内的钢梯。

3.住宅的首层平台(不包括挑平台)、层高在2.2m以内的设备层,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5.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6.宽在0.3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有伸缩缝的靠墙烟囱、构筑物。

7.地下人防干、支线,人防通道,人防通道端头为竖向爬梯设置的安全出人口。

8.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

土石方工程

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3153 更新时间:2008-9-12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岩石3节共62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 0.3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在0.3m以外执行挖土方相应项目。

(三)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工程垃圾清理,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综合了干土、湿土,执行中不得调整。但不包括挖淤泥,发生时另行计算。(五)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上板均执行本定额。

(六)挖土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沟槽定额子目;图示坑底面积在27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子目。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7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七)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大于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计算工程量,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

(八)基础挖上方采取基坑支护不需要放坡时,不得计算放坡土方增量;采取喷锚基坑支护时,放坡土方增量计取按(附表二)规定。

(九)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自卸车运土运距定额中是按5km以内在20km以内、30km以内和30km以外综合编制的,执行中不允许

调整。

2.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3.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乘以系数1.4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底面积乘以系数2以平方米计算。

(二)计算基础挖上的规定:

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挖土深度超过放坡起点(1.5m),另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局部加深部分的挖土工程量并入到土方工程量中。

1.挖土底面积:

(1)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见附表一)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2.挖土深度:

(1)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内,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2)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在±0.3m以外,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

3.放坡土方增量:

(1)挖土方和基坑放坡土方增量按放坡部分的外边线长度(含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的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见附表二)以立方米计算。

(2)沟槽放坡土方增量按沟槽长度乘以挖土深度再乘以相应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以立方米计算。(3)挖土方深度超过13m时,放坡土方增量折算厚度,按13m以外每增1m的折算厚度乘以超过的深度(不足1m按1m计算),并入到13m以内的折算厚度中计算。

(三)挖管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附表三)规定宽度计算。

(四)石方爆破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为200mm,并入工程量中计算。

(五)回填土按挖土体积扣除室外设计地坪以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墙基、柱基、垫层及管道直径大于500mm所占的体积。管径超过500mm时按(附表四)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在0.3m以外,回填土体积单独计算。

(六)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七)余(亏)土运输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余(亏)土运输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0.9*灰土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亏土体积。

(八)地坪原土打夯,按打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分层填方碾压,分密实度(或容重)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机械场地平整、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打钎拍底的工程量按基础垫层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桩,cFG桩(水粉煤灰碎石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碎石桩、灰土桩、钢板护坡桩,地基强夯,喷射混凝上支护,锚杆,地下连续墙,其它9节共77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室内打桩、观测桩。

(三)本定额已综合不同土质情况(山区及近山区除外),均执行本定额。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桩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四)施工中已按照设计要求的贯人度打完预制桩,设计要求复打桩,按实际台班计算。

(五)钢筋混凝上预制桩及钢板桩运输执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相应项目。

(六)现浇钢筋混凝上钻孔桩已综合充盈系数及混凝土超灌量,不包括钢筋用量,另行计算执行第八章钢筋工程有关规定及相应项目。

(七)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施工。

(八)钢筋混凝上预应力离心管桩内未包括填充材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地下连续墙导墙的挖土、回填土、运土导墙执行建筑工程有关章节相应项目。

(十)地下连续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外运,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安装执行本章中相应项目。

(十二)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列入其它材料费中。

(十三)本章钢板护坡桩是按摊销量编制的,执行中不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混凝上方桩、预应力离心管桩按设计桩长(含桩尖部分)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应力离心管桩空心部分的体积应扣除。

(二)送桩按实际发生计取,其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 50cm)以立方米计算。

(三)截预制混凝土桩以根计算。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

(四)现浇钢筋混凝土钻孔桩、灰土桩、碎石桩、CFG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体的体积并入到桩体积计算。

(五)人工挖孔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上口截面面积(包括护壁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喷射混凝上支护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压边已含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七)桩间护壁按护坡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八)打、拔钢板护坡桩按设计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九)锚杆按设计图示孔道长度以米计算。

(十)钢腰梁按设计图纸以米计算。

(十一)桩顶连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凿桩头按个计算。

(十三)泥浆运输按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四)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浇注混凝上按连续墙设计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十六)地下连续墙的钢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十七)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计算。

(十八)土钉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降水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带(柱)形基础降水、满堂基础降水、明沟排水共12个子目。

(二)地下降水应根据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确定,计算地下降水费用。

(三)明沟排水适用于地下潜水和非承压水工程;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不区分降水方式,应根据其基础类型、槽深和首层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四)降水周期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自开始降水之日到基础回填完毕的全部日历天数。如设计要求延长降水周期,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构筑物降水按设计要求,执行建筑物工程降水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按首层建筑面积(如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墙体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明沟排水,按沟道图示长度(不扣减集水井所占长度)以米计算。

砌筑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砌块、砌石3节共62个子目。

(二)本定额砖墙中综合了清水、混水和一般艺术形式的墙及砖垛、附墙烟囱、门窗套、窗台、虎头砖、砖旋、砖过梁、腰线、挑檐、压顶、封山泛水槽所增加的工料因素。

(三)砖砌池槽、蹲台、水池腿、花台、台阶、垃圾箱、楼梯栏板。阳台栏板、挡板墙、楼梯下砌砖、通风道、屋面伸缩缝砌砖等,执行小型砖砌体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砂浆按常用强度等级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与墙体的划分

1.墙体: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2.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体。

(二)标准砖的墙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三)基础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应扣除构造柱、圈梁(地梁)所占体积。基础大放脚、丁字岔重叠部分以及管道穿墙洞(面积在0.3m2以内)等己综合在定额内,计算时不扣除,暖气沟挑檐部分亦不增加。

(四)墙体: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长度,乘以墙高乘以墙厚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过人洞、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挑梁)、竖风道、烟囱和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伸人墙内的板头、梁头、垫块、钢筋、砖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窗盘心和0.025m2 以下的过梁以及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但凸出外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内计算。(五)墙体高度:1.外墙:平屋顶带挑檐板者算至板面;坡顶带檐口者算至望板下皮;砖出檐者算至檐子上皮。

2.内墙:高度由室内设计地面(地下室内设计地面)或楼板面算至板底,梁下墙算至梁底;板不压墙的算至板上皮,如墙两侧的板厚不一样时算至薄板的上皮;有吊顶天棚而墙高不到板底,设计又未注明,算至天棚底另加200mm。

3.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六)女儿墙:自屋面板顶面至女儿墙压顶下表面高度乘以厚度,并入外墙工程量。

(七)砖柱不分柱基、柱身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八)小型砖砌体、砌沟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各种井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管头所占体积。

(十)毛石砌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身砌体扣除门窗框外围面积所占体积。

(十一)其它砌体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上圈梁、过梁等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扣除孔洞,按图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

241629-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下)资料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门、窗油漆,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裱糊7节共 802个子目。 (二)油漆、涂料按底层、中涂层和面层分别编制,使用时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三)定额中木门(窗)、钢门(窗)油漆是按单层编制的,门(窗)种类或层数不同时,分别参照附表一~三门(窗)系数换算表进行换算;镀锌铁 皮零件油漆参照附表四镀锌铁皮零件单位面积换算表进行换算;钢结构构 件参照附表五金属构件单位面积换算表进行换算。 附表一木门系数换算表 附表二木窗系数换算表 附表三钢门窗系数换算表

附表四镀锌铁皮零件单位面积换算表 名单檐天沟斜沟烟囱白天天窗白铁下水透漏称位沟泛水铁窗侧面滴水水斗气斗 滴窗泛水沿头口管 水 台 泛 泛水 水 m 镀 锌 铁皮m2 0.30 1.30 0.900.800.11 0.50 0.70 0.240.450.400.22 0.16 排 水 附表五金属构件单位面积换算表 骨口. 序号项目单位面积 (m?/t) 1钢网架 螺栓球节点17.19 焊接球(板)节点 15.24 2钢屋架 门式刚架35.56 轻钢屋架52.85 3钢托架37.15 4钢桁架 26.20 5相贯节点钢管桁架15.48 6实腹式钢柱(H 型) 12.12 7实腹式钢柱 箱型 4.30 结构式16.25 8钢管柱 4.85 9实腹式钢梁(H 型) 16.10 10实腹式钢梁 箱型 4.61 结构式16.25

11钢吊车梁17.16 12水平钢支撑 37.40 13竖向钢支撑 16.04 14 刚拉条44.34 15热轧H 型49.33钢檩条高频焊接口型26.30 冷弯CZ 型74.43 16钢天窗架52.28 17钢挡风架 48.26 18热轧H 型35.84钢墙架高频焊接口型26.30 冷弯CZ 型74.43 19钢平台 45.03 20钢走道 43.05 21钢梯 37.77 22钢护栏54.07四)金属结构喷(刷)防火涂料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刷防锈漆 五)木材面油漆按以下系数进行换算 1. 定额中木扶手以不带托板为准进行编制,带托板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 2.6。 2. 木间壁、木隔断油漆按木护墙,木墙裙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 3. 定额中抹灰线条油漆以线条展开宽度w 100mm为准进行编制,展开宽度w 200mm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8;展开宽度〉200mm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 2.6。 4. 柱面涂料按墙面涂料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 六)满刮腻子定额子目仅适用于涂料、裱糊面层。 七)木材面刷涂料执行第六节喷(刷)涂料的相应定额子目。 八)涂料墙面中的抗碱封闭底漆、底层抗裂腻子复合耐碱玻纤布、底漆刮涂光面腻 子、涂刷油性封闭底漆、喷涂浮雕中层骨料套用本章第五节抹灰面油漆相应定 额子目。 九)内墙裱糊面层中的分格带衬裱糊子目,适用于方格和条格裱糊,包括装饰分格 条和胶合板底衬。 十)整体裱糊锦缎定额子目中不包括涂刷防潮底漆。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二号) 一、建筑工程 1.钢筋工程中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有关规定。 (1)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包括有粘结和无粘结)的张拉费用包括在主材的材料预算价格中。 (2)定额子目8-16、8-17项目名称“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张拉”应为“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 (3)工作内容不包括施工用马凳,应另行计算。 2.JS-复合防水涂料是指什么? 答:JS-复合防水涂料是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简称。华北标准图集88J1-X1工程做法T1-8水乳型聚合物水泥基复合防水涂料,应执行JS-复合防水涂料子目。 3.冬季施工混凝土外加剂费用是否包括在冬雨季施工费中? 答:定额中冬雨季施工费不包括冬季施工混凝土外加剂费用,如果发生应计算在混凝土预算价格中。 二、电气工程 1.木套箱制作安装子目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暗装配电箱预留洞,不适用于砌体结构暗装配电箱预留洞。 2.管路保护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管路在焦渣层内敷设及各种塑料管和金属软管在预制楼板上的敷设。 3.交纸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定额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交联电缆与纸绝缘电缆的对接。 4.防火堵洞定额子目如何执行? 答:应区分防火堵洞的部位以处计算工程量并执行相应定额子目。定额中未包括防火堵料[防火枕包、防火胶泥]、钢丝网、型钢支架的用量及价值,应根据设计的具体情况和规范要求,计算其数量,并将其价值列入工程预算中。 5.卫生间等电位联接定额子目如何执行? 答:卫生间等电位联接以处计算,定额中未包括跨接地线的敷设,应根据具体设计情况而定。若采用型钢作跨接地线,则执行接地母线敷设相应子目;若采用管内所穿导线作跨接地线,则执行第六章配管配线相应子目。 三、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1.空调水系统调试费如何计取? 答:按采暖系统调试费计取。 2.模块式燃油(气)锅炉安装,当台数过多时如何执行定额? 答:模块在10台以内,按定额基价计算;如超过10台时,按定额基价乘以下列系数:

2012北京定额编制说明(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

2012北京定额编制说明(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编制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 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 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 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 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

北京市装修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找平层,面层,楼梯,踢脚,台阶、坡道、散水6节215个子目。 (二)整体面层的水泥砂浆、混凝土、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定额中均包括一次抹光的工料费用。 (三)楼梯装饰定额中,包括了踏步、休息平台和梯梯踢脚线,但不包括楼梯底面抹灰。水泥面楼梯包括金刚砂防滑条。 (四)耐酸瓷板地面定额中,包括找平层和结合层。 (五)台阶、坡道、散水定额中,仅包括面层的工料费用,不包括垫层,其垫层按图示作法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六)台阶的平台宽度(外墙面至最高一级台阶外边线)在2.5m以内时,平台执行台阶子目;超过2.5m时,平台执行楼地面相应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按室内房间净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沟道、设备基础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和附墙烟囱、风道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但门洞口、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所占的垫层体积也不增加。 (二)找平层、整体面层按房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墙垛、柱、间壁墙及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口、暖气槽的面积也不增加。地垄墙上的找平层按地垄墙长度乘以地垄墙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木地板、活动地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柱子所占的面积,门洞口、暖气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工程量并入相应面层内。 (四)塑胶地面、塑胶球场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五)铝合金道牙按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六)楼梯各种面层(包括踏步、平台)按楼梯间净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楼梯井宽在5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超过500mm者应扣除其面积。 (七)楼梯满铺地毯按楼梯间净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满铺地毯按实铺地毯的展开面积计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 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 2001 年《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 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 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 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 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 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 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 用。低值易耗品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 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 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 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 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 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 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 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 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

2012北京定额编制说明(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编制说明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 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 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 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 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 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 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 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 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七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六) 信息来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浏览次数: 280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定额附录(二)费用标准中有关规定第(六)条“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是否借用任何专业都可以按照此条 执行? 答:计取基数相同的专业工程执行本专业取费标准,计取基数不同的专业工程 应执行子目所属专业的取费标准。 2、整体更新改造工程如何执行定额中工程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和超高施工增 加费? 答:定额中的工程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和超高施工增加费是按单项工程整体编制的,整体更新改造工程的取费标准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二、通用安装工程 1、定额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操作高度增加费如何计取? 答:操作高度除各章另有规定外,均按20m以下编制的,如超过20m时,其 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 2、定额第四册《电气工程》(上),第八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附表2“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表”,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按电缆全长计算2.5%的预留长度,如何计算?适用于何种敷设方式? 答:“电缆全长”,指设计图示尺寸(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附加长度按电缆全长2.5%计算”,本条适

用于除穿管敷设以外的敷设方式。 三、市政工程 1、管道工程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给水、排水(排水方沟检查井除外)、燃气管道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量,均折成沟槽长度计算。每座附属构筑物增加2m 沟槽长度。热力小室增加的土方量按设计图示结构外形尺寸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计算超出沟槽宽度及深度的土 方量。 2、市政工程构件安装定额子目中是否含构件钢筋? 答:不含,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厂制钢筋。 四、园林绿化工程 1、定额中苗木的后期养护是指什么时候?时间是多长?苗木的保存养护是指 什么时候?时间是多长? 答:后期养护是指绿化苗木种植工程完工后开始的养护,时间是苗木的一个生 长周期,见到苗木成活。 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苗木已经成活后进入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定额中保存养护为一年的养护费用。 2、定额中“后期养护是按有水源考虑,如现场没有水源应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如何理解? 答:进入后期养护的绿化工程在现场没有水源的情况下使用浇水车,只能计取浇水车台班费,水费已含在定额子目中了。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定额中车辆段和停车场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如何执行定额? 答: 综合楼、食堂、锅炉房、围墙和大门等房屋建筑工程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

建筑工程定额(北京市)

建筑工程 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建筑工程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已包括在定额的相应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本定额对土质情况已综合考虑(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予调整。构件的运输执行本册第九章构件运输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本册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室外道路宽度在14m以内的混凝土路、停车场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室外沟道净宽度在1.6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室外混凝土管管径在400mm以内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桩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它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八章工程水电费相应项目。 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项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定额子目。 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可执行仿古建筑相应项目。 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洮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界线。 2、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 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板外墙主墙面间的水 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指挥部等及附 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沉降缝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设计包括安装门窗、地 面抹灰装饰者,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64164_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土建工程(一)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182 更新时间:2013-3-29 土建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20 1 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建工程(土建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工程,电气设备工程,热力设备工程,炉窑砌筑工程,站类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共三部分。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既有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工程,加固工程,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翻建工程,古建筑修缮、复建、迁建等修缮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工程。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建筑面积在300m2以内的零星添建、扩建工程可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修缮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选择经济合理施工方案进行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 2.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要求等; 3.《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历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 4.现行标准图集、典型设计图纸资料及各个时期有关房屋建筑的文献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及使用标准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并考虑到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分散、室内不易全部腾空、场地狭小、连续作业差、要保护原有建筑物及其周边景观环境等对施工作业不利因素的影响。除各册另有规定外,不得因具体施工条件的差异而降低定额水平。 六、本定额是以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建筑物檐高超过25m时,可参考措施项目执行。 七、本定额是根据本市大多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并结合房屋修缮施工特点,除个别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以手工操作为主且配合相应的中小型机械作业为准编制的。 八、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2012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2012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11-13章.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整体面层及找平层,楼地面镶贴,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踢脚线,楼梯面层,台阶装饰,零星装饰项目8节共119个子目。 (二整体面层及混凝土散水定额子目中已包括一次压光的工料费用。 (三楼梯面层定额子目中包括了踏步、休息平台和楼梯踢脚线,但不包括楼梯底面及踏步侧边装饰,楼梯底面装饰执行第十三章天棚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踏步侧边装饰执行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零星装饰相应定额子目。 (四楼地面、台阶、坡道、散水定额子目中不包括垫层,垫层按设计图示做法分别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及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除现浇水磨石楼地面外,均按干拌砂浆编制,设计砂浆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现拌砂浆调整费的使用说明:采用现场搅拌砂浆时,执行干拌砂浆换算砂浆材料费后再执行现拌砂浆调整费定额子目。 (七定额中地毯子目按单层编制,设计有衬垫时,另执行地毯衬垫定额子目。 (八木地板楼地面子目的面层铺装不包括油漆及防火涂料,设计要求时,另执行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九零星装饰项目适用楼梯、台阶嵌边以及侧面≤0.5n12镶贴块料面层,均不包 括底层抹灰。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墙厚<120mm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镶贴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四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五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六台阶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坡道、散水按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九楼地面分隔线及防滑条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块料面层,柱(梁面镶贴块料,镶贴零星块料,墙饰面,柱(梁饰面,幕墙工程,隔断10节共502个子目。(二墙面、柱(梁面一般抹灰、零星抹灰均按基层处理、底层抹灰和面层抹灰分别编制,执行时按设计要求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装饰抹灰基层及底层抹灰执行一般抹灰相应定额子目。

北京定额编制说明(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编 制说明 令狐采学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 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 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 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

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 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 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 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 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

北京市建设工程12定额解释(二)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二)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二)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1.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不包括哪些费用?答:2012年预算定额中不包括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2.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的搭接长度如何计算? 答: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的搭接长度,分别综合在有关定额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3.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消防系统的桥架、电缆、配管配线等如何计算?答: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室内外的采暖、给排水、燃气管道的划分界限是什么? 答:(1)采暖、给排水管道:室内、外管道均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燃气管道: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3)燃气管道: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5.2014年4月1日之前开工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发〔2014〕101号]进行调整?

答:2014年4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施工程,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已实施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标准需加以提高的,发承包双方可依据工程实施的新的标准化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调整原则和方法。 2014年4月1日以前开工的工程已完工未办理结算的工程和已办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仍执行原费率标准。 6.群体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按群体工程总面积还是按单项工程面积分别计算?答: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承包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计算。

2012北京预算定额-定额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一) 来源:发布时间:2014-11-27 浏览次数:1734 一.建筑垃圾消纳费是否包括在定额取费中? 答: 预算定额费用标准中不包括建筑垃圾消纳费。其费用另行计算。 二.暂估价价差是否计取利润? 答: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利润。 三.关于人工费、材料费超出风险幅度范围时如何调整? 答: 关于人工费、材料费超过风险幅度的调整原则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单价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2.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格差额,其价格差额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全部价格差额,其价格差额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4.人工费价格差额不计取规费;人工、材料、机械计算后的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 四.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缺少的项目是否可以借用2012预算定额? 答:不可以,2001年定额中的缺项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编制管理办法(京造定[2002]4号)”编制补充定额。 五.压缩工期的最高限是多少?

答:压缩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六.在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室内外管道的划分界限是什么? 答:站类管道以站或机房的外墙皮为界,其它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七.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如何计算工程量? 答: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定额是按8小时编制的,如果通电试运行是24小时,定额就要乘以系数3。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建筑面积以“100m2”为单位计算。 . 2014.11.25

2012北京定额(新版)说明、计算规则(土建分册)

目录 总说明 1 册说明 7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1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15 第三章桩基工程 17 第四章砌筑工程 18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2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9 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32 第八章门窗工程 34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6 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41 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44 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45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48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9

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53 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 55 第十七章措施项目 55 总说明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 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 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 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 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 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 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六、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租赁编制的。 七、各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带底纹字体部分是同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的内容。

最新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资料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装饰工程 总说明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工程 第二册装饰工程 第三册仿古工程 第四册电气工程 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六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七册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 第九册绿化工程 第十册庭园工程 与之配套使用的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选价汇编》、《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经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的。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或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庭院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和山区及园林养护工程。 五、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3.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其它人工费包括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人工费; 5.本定额的其它材料包括零星材料、材料二次搬运和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材料费; 6.本定额的其它机具费包括中小型机械使用、生产工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七、本定额人工费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八、本定额中的模板、脚手架和机械是按照租赁制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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