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气试验收费标准

安徽省电气试验收费标准
安徽省电气试验收费标准

安徽省电气试验收费标准一、代管费

二、电气试验

1、变压器试验

2、避雷器、电容器试验

3、电缆试验(直流)

4、电缆试验(交流)

5、隔离开关、负荷等开关试验

6、接地装置试验

7、断路器检查、试验

8、母线耐压试验及保护校验

三、电缆故障测寻

电气设备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直流耐压试验标准 绝缘工器具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额定最高1min工频耐压(KV)有效值 电压电压油浸变压器电容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干式电抗器干式变压器隔离开关 KV KV 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 10 12 35 30 42 31.5 42 33 42 33 28 24 28 24 42 42 —————— 66 69 140 120 140 120 140 120 165 155 绝缘子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1min工频耐压(KV)有效值 额定最高支柱绝缘子穿墙套管悬式绝缘子电压电压固体有机绝缘、油浸 电容纯瓷固体有机绝缘 (耐压试验纯瓷和纯瓷充油绝缘 KV KV 式、干式、SF式6电压均取) 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出厂交接 10 12 42 42 42 38 60 42 42 42 33 66 69 165 165 165 148 60 140 140 140 112 断路器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1min工频耐受电压额定电压(KV) 最高动作电压(KV) 相对地相间断路器断口 10 12 42 42 42 66 72.5 155 155 155 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试验电压标准 绕组额定电压(KV) 6-10 20-35 63-330 500 直流试验电压(KV) 10 20 40 60

交联聚乙烯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缆额定电压(KV) 1.8/3 3.6/6 6/6 6/10 8.7/10 直流试验电压(KV) 11 18 25 25 37 安全工器具试验标准 验电器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1 起动电压 1年 15% 试验电极相接触 工频耐压额定电压试验长度 kV kV m 2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1min 10 0.7 45 66 1.0 175 绝缘杆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工频耐压额定电压试验长度 kV kV m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1min 10 0.7 45 66 1.0 175 绝缘手套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工频耐压持续时间泄漏电流电压等级 kV min mA 1 工频耐压试验半年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绝缘靴 序号项目周期要求说明 额定电压工频耐压持续时间泄漏电流 kV kV min mA 1 工频耐压试验半年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文最新版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下列规范、指标、定额、价格信息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四)企业定额;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依据。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第三项由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工期等,按照编制期的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及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凡电气的设备,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1、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在维护、检修工作中,有关人员还应执行部颁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进设备,使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 2、坚持科学态度。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3、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执行。 4、对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闭电器、阻波器等的检查试验,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在本规程内不作规定。 5、额定电压为110kV以下的电气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对于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在局部和全部更换绕组后,应进行耐压试验(可以选用感应耐压、操作波耐压和外加耐压法)。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1min;其他耐压法的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方法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运算者,电动机是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6、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7、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7.1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标准进行试验; 7.2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已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应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8、在进行与温度、湿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直流电阻、绝缘电阻、损耗因数、泄漏电流等),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空气的温度、湿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的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空气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的条件下进行。 9、本规程中所列的绝缘电阻测量,规定用60s的绝缘电阻(R60);吸收比的测量,规定用60s与15s绝缘电阻的比值(R60/R15)。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国投大同电厂 电气设备试验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1、编制说明 根据国投大同电厂将电气试验全部进行外委的情况,参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2005》及《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的相关内容,编制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对电气设备试验周期,试验内容作相应规定。电厂电气试验有关工作包含如下方面: (1)编制电气试验标准,明确工作范围、周期、程序及相关技术标准。 (2)编制电气试验工作计划,对电气设备进行有计划地定期试验或补充试验。 (3)整理电气设备档案,对试验数据存档。 (4)结合历次试验数据,逐步掌握设备劣化的趋势。 (5)引进先进检测试验方法(如在线监测技术),更灵敏的暴露设备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减少试验对设备可能造成的伤害。 本规程由电厂设备管理部起草编制,最终由电厂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2、电气试验总则 2.1 电气设备试验严格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2005》及《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的要求进行,按照“应试必试”的原则安排电气设备试验,不能出现少试和漏试的情况,试验后对设备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

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断。 2.2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要求时,对主要设备需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2.3 110kV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 1min;其它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要求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 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充油电力设备在注油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才可进行耐压试验。静置时间则应依据设备的额定电压满足以下要求: 220 kV ,48h 110kV及以下 ,24h .4 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2 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已有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电压应采用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试验电压。 2.5 当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 2.5.1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以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2.5.2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作为代用设备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预防性试验收费标准

1.收费原则: a.供电部门的变电设备、公用变压器、电力电缆、避雷器等电气 设备的试验及其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 b.客户用电项目配套的变电设备、配电变压器、电力电缆、避雷 器等电气设备的试验及其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2.收费标准: a.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下,电压等级为10kV的,按300元/台收取试验费,电压等级为35kV的按400元/台收取。 b.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上,电压等级为10kV的,按550元/台收取试验费,电压等级为35kV的按600元/台收取。 c.10kV电力电缆长度在50米以内的,按300元/次收取试验费,长度50 米以上的每增加一米加收2元的试验费。 d.10kV避雷器按30元/只收取试验。 一、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10KV室内电气设备每两年试验一次。 二、10KV避雷器每一年试验一次,变电所的要求在4月1日—11月30日期间投入运行。 三、0.4KV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四、电力电缆项目:绝缘电阻每一年一次。 五、电力变压器项目:绕组绝缘电阻和系数比两年一次。 六、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高压绝缘棒等)每半年试验一次。

七、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项目: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变比两年一次。 八、油开关项目:绝缘电阻一年一次。 九、继电保护装置项目:10KV两年一次。 十、10KV变电所设备三年测量一次;接地体每五年开挖检查一次;变压器10KV以上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三、预防性试验费 1 绝缘工具耐压试验元/件·次50 2 接地电阻测量试验元/处300 3 高压避雷器试验元/组900 4 变压器系统调试250KVA及以下元/台1800 315KVA及以下元/台2200 800KVA及以下元/台2900 2000KVA及以下元/台5900 5 电缆泄漏试验元/根次100 6 电缆故障点测试元/点2000 7 高压开关调试元/只2200 8 继保调试元/套2000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完整版

皖价服号文安徽省造价 咨询收费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86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皖价医 函〔2010〕57号)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价医函[2010]57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04.09 【实施日期】2010.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函 (皖价医函〔2010〕57号) 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友谊医院: 报来《关于申报“血酮体快速测定”等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计财发〔2010〕14号)和《关于将“洁悠神长效抗菌材料”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省友医〔2009〕64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核定血酮体快速测定(250303019)等价格,具体见附件。定量检测抗dsDNA抗体、EGFR基因测序、Kras基因测序等项目不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不予核定其价格。对超声刀等“手术治疗说明”的相关内容,目前正在研定之中,随后下发。

二、为杀灭和隔离细菌、真菌及病毒,同意在创面治疗中收取长效抗菌材料费,价格每人次不超过4.2元。医疗机构应将使用另外计费的“长效抗菌材料”的单价、疗效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由患者或其家属自愿自主选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收取费用;未经签字确认的,不得收费。 本文自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报告,以便进一步完善。本文制定的价格为最高价格,你们可结合实际,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卫生厅 二○ 一○ 年四月九日 附件: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皖价服[2007]86号文 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86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l999]2255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10%至30%进行索赔。 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确的,可按不低于基本收费的30%的预付款比例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八、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合同双方对于过错责任发生争

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收费明细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收费明细 高压检测费通知单 您单位变电所高压、继电保护部分按规程规定试验完毕。根据沈阳市物价局核准批复的收费标准,应收取实验费元。请在三日内前往沈阳电业局*****公司用户试验所交款,并取回试验报告书。开户;银行: 帐号: 地点:沈阳市**********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沈阳电业局************* 用户实验所

附: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收费明细 名称数量单价 (元)名称数量单价 (元) 变压器180KVA 台220.00 二次回路绝缘相50.00 180—560KVA 台330.00 CT二次接线相150.00 560—1000KVA 台400.00 PT二次接线 相d 150.00 1000KVA以上台500.00 绝缘棒根30.00 1250—1600KVA 台960.00 验电器支30.00 1600—2500KVA 台1320.00 绝缘靴 双1 20.00「2500—5000KVA 台1600.00 手套双20.00 SF6断路器台200.00 绝缘油瓶160.00 少油断路器组120.00 定相相300.00 真空断路器组 : 130.00 发电机台50.00 :电流互感器只30.00 试验 车 市区台180.00 电压互感器只120.00 郊区台350.00 FS避雷器节 1 30.00 县城台400.00 氧化锌避雷器节 J 120.00 记事: 套管只60.00 母线耐压处:400.00 隔离开关 组I 30.00 单芯电缆条200.00 电力电缆相:200.00 电力电容器台50.00 电动机 1000KW 台540.00 1500KW 台810.00 2000KW 台1620.00 350.00 电网电组处 独立避雷针处300.00 速断保护件70.00 过流保护件80.00 核算员:电压保护件100.00 相互保护件;100.00 用户核准:中央信号件1,200.00

2018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2018年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3。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安徽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6%,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3元。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各类高压电气设备试验项目及要求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缩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器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定义、符号 2.1 预防性实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2.2 在线监测 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状况连续或顶事进行的监测,通常是自动进行的。2.3 带电测量 对在运行电压下的设备,采用专用一起,由人员参与进行的测量。 2.4 绝缘电阻 在绝缘结构的两个电极之间施加的直流电压值与流经该对电极的泄流电流值之比。常采用兆欧表直接测得绝缘电阻值。本规程中,若无说明,均指加压1min时的测得值。2.5 吸收比 在同一次试验中,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5s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2.6 极化指数 在同一次试验中,10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与1min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2.7 本规程所用的符号 U n设备额定电压(对发电机转子是指额定励磁电压); U m设备最高电压; U0/U 电缆额定电压(其中U0为电缆导体与金属套或金属屏蔽之间的设计电压,U 为导体与导体之间的设计电压);

U1mA避雷器直流1mA下的参考电压; tgδ介质损耗因数; 3.总则 3.1 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断。 3.2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要求时,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对其他设备可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3 110KV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力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1min;其他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要求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交流耐压实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充油电力设备在注油后应有足够的静置时间才可进行耐压试验。静置时间如无制造厂规定,则应依据设备的额定电压满足以下要求: 500KV >72h 220及330KV >48h 110kv及以下>24h 3.4 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尽量将连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但同一试验电压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已有单独实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电压的电力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电压应采用所连接设备中的最低试验电压。 3.5 当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 a)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以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b)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设备作为代用设备时,应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c)为满足高海拔地区的要求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设备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确定其试验电压。

高压电气试验方案

山东华聚能源东滩矿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高压电气交接试验方案 施工单位: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目录 1. 目的1 2. 适用范围1 3. 编制依据1 4. 试验项目1 5. 试验人员1 6. 试验条件1 7. 电流互感器试验2 8. 真空断路器试验3 9. 过电压保护器试验8 10. 开关柜配电装置交流耐压试验9 11. 变压器试验11 12.电缆试验19 13. 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22 14. 环境因素分析及文明施工22

1.目的: 为保证山东华聚能源东滩矿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电气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 的施工质量,确定高压配电装置制造和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程规定,保证电气设备安全投运。特编制该高压配电装置交接试验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聚能源东滩矿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电气安装工程高压配电装置交 接试验。 3.编制依据: 3.1 施工图纸及安装手册 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3.3 开关柜技术资料。电气设备产品技术说明书; 4.试验项目: 4.1电流互感器试验: 4.1.1极性试验 4.1.2绕组的直流电阻试验 4.1.3绕组绝缘电阻试验 4.1.4交流耐压试验 4.2母线试验: 4.2.1绝缘电阻试验 4.2.2交流耐压试验 4.3真空断路器试验: 4.3.1耐压前测量绝缘电阻 4.3.2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接触电阻 4.3.3测量分、合闸线圈的直流电阻和绝缘电阻 4.3.4断路器操动机构试验 4.3.5测量分、合闸时间,分、合闸同期性和合闸时触头的弹跳时间 4.3.6断口交流耐压试验 4.3.7耐压后测量绝缘电阻 4.4 变压器试验: 4.4.1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4.4.2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4.4.3绕组连同套管的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4.5.4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4.5.5 检查相位

皖价服[2007]86号文安徽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 [2007]86 号文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建委: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l999]2255 号)精神,结合我省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就重新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依法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 位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 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 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此 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得超过 2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 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五、咨询服务单位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 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 服务。无咨询服务合同的不得收取咨询服务费;服务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应扣除相应部分的收费。具体扣除 比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3%以内,如误差较大,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如给建设单 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可向咨询单位按合同咨询服务费的 10%至 30%进行索赔。 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合同中未明确的,可按不低于 基本收费的 30%的预付款比例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八、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退还向委托人预收的全部咨询服务费;非 因咨询服务单位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咨询服务单位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 量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件。合同双方对于过错责任发生争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DL/T596—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预防性试验规程是电力系统绝缘监督工作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已有40年的使用经验。1985年由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的设备,该规程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电力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电力设备品种、参数和技术性能有较大的发展,需要对1985年颁布的规程进行补充和修改。1991年电力工业部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该规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把电压等级扩大到500kV,并更名为《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1985年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凡其它规程、规定涉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等与本规程有抵触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工业部武汉高压研究所、电力工业部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所、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乃庆、王火昆明、冯复生、凌愍、陈英、曹荣江、白健群、樊力、盛国钊、孙桂兰、孟玉婵、周慧娟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运行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61—83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 GB264—83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 GB311—83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 GB/T507—86绝缘油介电强度测定法 GB/T511—88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 GB~5—85电力变压器 GB2536—90变压器油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附件: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不含进 项税)] 其中1.定额人工费 2.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 二措施项目清单费(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不含进项税)] 其中3.定额人工费 4.定额机械费(不含进项税)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不 含进项税) ∑(1+2+3+4)×费率 三其他项目清单费(不含进项税)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规费(1+3)×规定的相应费率 五价差(一)+(二)(一)材料价差(不含进项税)∑(材料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二)机械价差(不含进项税)∑(机械台班用量×机械台班单价价差)六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 七税金六×11% 八工程总造价六+七

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 A1 施工组织措施费 A1-1 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39~0.99 A1-2 文明施工费 A1-2.l 其 中非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15~3.94 A1-2.2 市区工程人工费+机械费 3.94~5.91 A1-3 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3.00~5.00 A1-4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 4.59~8.79 A1-5 夜间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20 A1-6 缩短工期措施费 A1-6.1 其 中缩短工期1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0.00~2.50 A1-6.2 缩短工期2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2.50~3.50 A1-6.3 缩短工期30%以内人工费+机械费 3.50~4.50 A1-7 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91~1.32 A1-8 巳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0~0.10 A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30~3.00 A1-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 场地清理费 人工费+机械费 2.00~4.50 A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机械费 1.80~3.50 A1-12 扬尘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 1.96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皖价服〔2007〕86号费率:‰ 序号咨询项目收费 基础 工程类型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服务内容 100 以内 200 以内 500 以内 1000 以内 2000 以内 5000 以内 10000 以内 10000 以上 一可行性项目投资估算估算价 1.7 1.5 1.3 1.1 0.9 0.7 调查、收集资料,完成和出具投资估算或可行性经济评价 报告 二项目经济评价估算价 1.8 1.6 1.4 1.2 1 0.8 三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概算价 2 1.8 1.6 1.4 1.2 1 收集资料,根据初步设计图计算或复核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 四 定 额 计 价工程预算、结算、 标底编制 工程 造价 建筑工程 4 3.6 3.2 2.8 2.5 2.3 2.1 1.9 收集资料,根据施工图或施工技术规范计算工程量,进行 工料分析,完成计价,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工程结算书安装工程 4.2 3.8 3.3 3.0 2.6 2.4 2.2 2.0 五工程预算、结算、 标底审核 工程 造价 (1) 基本收费 建筑工程 3.0 2.6 2.1 1.6 1.4 1.2 1.0 0.9 安装工程 3.2 2.8 2.3 1.8 1.6 1.4 1.2 1.0 (2)审核增减额5% 六清 单 计 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标价 建筑工程 4.8 4.3 3.8 3.4 3.0 2.8 2.5 2.3 1、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计价规范”及施工图编制拟 建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项目编码、项目 名称、单位和相应数量明细清单; 2、控制价(标底价)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措施项目分析,各项合 价、总价等,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3、工程结算编制,根据合同条款及投标报价、工程实施 过程是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设备的价格变化 及建筑经济政策的变化进行编制; 4、工程结算审核,可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特别是综合 单价的分析、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真实性、合理 性审核; 安装工程 5.0 4.6 4.0 3.6 3.1 2.9 2.6 2.4 控制价(标底价) 中标价 建筑工程 2.0 1.8 1.6 1.4 1.3 1.2 1.1 1.0 安装工程 2.1 1.9 1.7 1.6 1.4 1.3 1.2 1.1 工程结算编制 工程 造价 建筑工程 3.0 2.6 2.1 1.6 1.4 1.2 1.0 0.9 安装工程 3.2 2.8 2.3 1.8 1.6 1.4 1.2 1.0 工程量清单 结算审核 送审 工程 造价 (1) 基本收费 建筑工程 3.4 3.1 2.7 2.4 2.1 1.9 1.8 1.6 安装工程 3.6 3.2 2.8 2.6 2.3 2.1 1.9 1.8 (2)审核增减额5%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的通知 (85)水电电生字第05号 《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自1977年颁发以来,对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电力系统的发展以及试验技术的不断提高,原《标准》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因此,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并改名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现正式颁发执行,原《标准》同时作废。在执行中如发现有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请随时告我部生产司。 1985年1月15日 1 总则 1.1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及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凡电力系统的设备,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工业企业及农业用电气设备,除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者外,其他可根据使用特点,参照本规程进行。 1.2 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在维护、检修工作中,有关人员还应执行部颁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改进设备,使设备能长期、安全、经济运行。1.3 坚持科学态度。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历史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要加强技术管理,健全资料档案,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1.4 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局审查批准后执行;对其他设备可由本局、厂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1.5 对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

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闭电器、阻波器等的检查试验,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在本规程内不作规定。 1.6 额定电压为110kV以下的电气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对于电力变压器和互感器,在局部和全部更换绕组后,应进行耐压试验(可以选用感应耐压、操作波耐压和外加耐压法)。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1 min;其他耐压法的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方法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运算者,发电机、电动机是按铭牌电压计算,电缆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1.7 进行绝缘试验时,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验工作起见,已经有了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1.8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1.8.1 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标准进行试验; 1.8.2 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已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应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1.8.3 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已满足高海拔地区或污秽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1.9 在进行与温度、湿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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