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技革及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技改技革及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技改技革及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智慧潜能和创新能力,鼓励员工围绕生产、经营、管理、质量、市场、成本、效率等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持续、创新、发展,特制订本办法,在具体实施上我们将遵循“小改进大奖励,大建议只表扬”的思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瑞信实业公司全体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3.1凡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质量、市场、成本、效率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办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业素质、管理效能、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或产品质量有明显的作用的,都可视为合理化建议。

3.2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3.2.1对产品质量能较大改善的建议、措施,在实施后效果明显的;

3.2.2对产品结构、材料改进达到产品性能提高及成本降低的;

3.2.3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并加以制止、控制的;

3.2.4为市场开拓提供有效信息,被采纳后产生效益的;

3.2.5在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创见,能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水平的;

3.2.6在管理制度、机构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能提高工作效益和应变能力的;

3.2.7有助降损节能、提高供电可靠性等技术经济指标的措施;

3.2.8对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等方面有所改进,能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

3.2.9通过工艺、工装改进或工作简化提高生产效率的措施;

3.2.10在设计方案、计算技术等方面有所改进,能节省投资、方便系统运行维护;

3.2.11在降低设备事故、杜绝人身事故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2.12在施工方案和程序方面采取措施,能提高施工进度和质量;

3.2.13在岗位责任制范围内提出的建议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的,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3.2.14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也视为改进、革新因素。

4 实施办法:

4.1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由制造经理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部长及相关人员组成。

4.2合理化建议由所在部门部长负责收集,上报给技术中心,然后由技术中心组织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对该建议进行评议。合理化建议获得评审通过后,由技术中心组织评议报告编写及奖励建议的提出等工作。

4.2.1建议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填写《改善提案建议书》对现状及改进建议进行详细描述。

4.2.2技术中心组织相关的技术、质量、核算等人员对《改善提案建议书》进行评审,并预测其实施后的效果,报总经理审批后安排责任部门实施。

4.2.3对大型的建议项目,要求其他部门配合的建议项目,可通过QC活动方式,成立QC小组加以推

进实施。

4.2.4项目实施一个月后,技术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效果组织评价,得出效果结论。

4.2.5对有贡献的建议公司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5 奖励办法

5.1奖励按贡献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5.2评审小组根据合理化建议中提出人、实施人的贡献大小确定奖金额度并决定奖金分配方式。5.3如果属公司或领导布置的技改技革任务,如期完成也同样计奖,但计提奖励标准按上表的50%执行。

6 本办法的修改、解释权归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

7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xd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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