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范围澄清审核案件介绍

反倾销范围澄清审核案件介绍
反倾销范围澄清审核案件介绍

Bourgault公司申请轮毂范围澄清案简介

Bourgault Industries Ltd.是一家从中国进口轮毂产品的美国进口商,其进口的圆犁刀轮毂(Coulter Disc Hubs)是一种农用犁的部件。不同于典型的车轮轮毂的抗减摩作用,圆犁刀轮毂是为了抵抗螺旋式耕作土壤时产生的极端扭转的侧向力和震动的冲击力。Bourgault 认为其产品不应属于反倾销涉案产品, 于是2019年2月19日,Bourgault 向美国商务部递交了范围裁定申请,请求美国商务部查明其从中国进口的、装有圆锥滚子轴承的圆犁刀轮毂不属于圆锥滚子轴承(TRBs)的涉案产品。

美国商务部收到范围澄清后会实施如下程序的审查:首先,审查申请书中的文字性叙述,对比调查期起诉书中以及之前的范围裁定书中对产品的叙述。如果已有的资料足以作出判定,商务部则直接作出裁定;其次,如果现有资料都不足以判断申请书中描述的产品是否属于涉案产品,美国商务部还会考虑如下五个因素:(1) 商品的物理特性; (2) 最终买主的期望; (3) 产品的最终用途; (4) 产品销售的渠道; (5) 产品的广告和展示方式.

Bourgault 认为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讲,其产品不属于涉案产品:

1). 调查期ITC 的报告中定义的涉案产品的作用是减少摩擦并允许轮毂单位自由旋转,而其进口的产品的主要作用并非如此;

2). Bourgault的轮毂产品独一无二,起诉商Timeken公司根本不生产这样的产品;

3). Bourgault的轮毂产品中的圆锥滚子轴承是常山皮尔(CPZ)生产的, 而常山皮尔的反倾销税率是0;

4). 轮毂产品中圆锥滚子轴承的价值很小,约占总价值的5%。

美国商务部全面否定了Bourgault的主张,理由如下:

圆锥滚子轴承产品的涉案范围为:圆锥滚子轴承;安装了圆锥滚子轴承的法兰、卷取筒、悬挂装置,带有圆锥滚子的圆锥滚子轴承座(枕块除外),无论是否有主轴,无论是否用于汽车。Bourgault 的轮毂产品本身就属于涉案产品, ITC 报告的意图并不是将涉案产品的作用局限在减少摩擦上, 即便Bourgault的产品主要功能不是减少摩擦力,也属于涉案产品。美国商务部认为现有的资料足以判定该产品属于涉案产品,不需要参考额外的数据信息。另外,商务部认为,a)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起诉商必须生产全部的涉案产品,即便起诉商未生产该产品,它也属于涉案产品;b)常山皮尔的零税率仅适用于常山皮尔自己出口,而Bourgault的产品的出口商不是皮尔;c) Bourgault的轮毂产品本身就是涉案产品,跟它里面安装的圆锥滚子轴承的价值大小无关。

2019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裁定该产品属于涉案产品。

由此案的裁定我们可以看出,美国商务部对于圆锥滚子轴承产品的涉案范围进行了扩大性解释,扩大了涉案产品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圆锥滚子轴承及其配件(滚子、保持器、套圈)本身,还外延至其配套的轮毂产品。所以出口轮毂产品的厂家也要注意了,圆锥滚子轴承配套的轮毂也属于反倾销的涉案范围,也需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92.84%。

附:圆锥滚子轴承反倾销涉案范围英文描述:

Tapered roller bearings and parts thereof,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from China; flange, take up cartridge, and hanger units incorporating tapered roller bearings; and tapered roller housings (except pillow blocks) incorporating tapered rollers, with or without spindles, whether or not for automotive use.

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状况及应对策略分析

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状况及应对策略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成为名符其实出口大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极度提高。但是,自从2008金融危机以后,外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变本加厉,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反倾销调查对象,给我国的出口造成了严重损失。面对这种状况,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必要措施,终止或者减轻由于反倾销带来的损害。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反倾销、成因、应对策略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China has become one of the greatest exporters in the world recently. However ,since the 2008 financial crisis,the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on China has been further intensified ,which has made our country the most important object of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And which contribute to server losses of our export.Facing such situation , what joint efforts are needed to reverse this trend .there is a study of this question Keywords: anti-dumping, causes and coping strategies 一我国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我国的反倾销主要呈现出了以下特点: 1反倾销总量在不剧增加。如下表1根据WT0 统计,从1995~2012年,全世界的反倾销调 查案件4230起,而外国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则达到了916起,我国所占比例达到21.65%,年均近51起,是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与第二位的韩国相比,韩国同期的涉案数才306起,所占比重只达到0.72%。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连续19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 2华反倾销的调查范围越来越广 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的产品原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多是劳动密集型及低附加值的产品,尤其是钢铁、纺织和化工等更是成为国外对华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产。但随着是,2008金融危机以后,外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变本加厉反倾销设计的商品中了不断增多,涉案商品包括了纺织、服装、轻工、家电、化工、农药、矿产品、医药、机电等4500 多种。 3)欧美仍是对华发起反倾销的最主国家,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华实施反倾销。 与中国发生贸易争端的其他成员仍集中在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针对中国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发战中国家也不断增加。印度(中国的三大贸易伙伴之一)近年来频频向中国发起反倾销诉讼,阿根廷、土耳其、巴西、南非得国家虽然不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国,他们仍然对华采取了积极的反倾销行动。 二、中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 1倾销的经济学定义(成因) 根据WYO的定义,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其构成要素:(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WTO《(反倾销协议》对反倾销给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反倾销是进口国内遭受损害的产业可以向本国主管机构提出申诉,按照一定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以及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因此反倾销是进口国产业在面对倾销不当行为时的一种贸易保护手段。但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为了本国利益,滥用反倾销条款,这是借用反倾销的幌子干阻碍别国产品进入该国的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

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 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1)反倾销的概念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而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产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反倾销是一种政府行为,是贸易救济,为了保护本国的相同产品不遭受倾销行为而引起的损害以达到维护本国相同产业的目的。 (2)反倾销的作用 ①反倾销有时在一些国家被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加以利用。 ②反倾销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独特的无可取代的作用。 ③从1948年GATT文本生效开始,世界各国针对出口产品的倾销行为都采取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均以1979年《守则》为依据先后修改或制定了反倾销国内法,同时各个成员国在他们之间因反倾销法律实践而引发的国际贸易争议也争相引用这些规定作为主张各自权利的依据。 三、中国反倾销现状以及原因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百亿美元。 1、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根据世贸组织的资料统计,在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434起,占全世界总立案数2743起的15.82%,排在世界首位,高出第二名212起的韩国一倍。而2009年截止到8月份,中国已受到欧盟、秘鲁、泰国、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采取的共计多达19次的反倾销措施。截至2014年1月10日,商务部已连发了14次预警提醒,涉及多个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当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达10宗,占比超过7成,还涉及哥伦比亚、泰国、阿根廷、墨西哥等国。2009年10月24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销税。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钢格板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税率13%-145%。5月29日,美国两家企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钢格板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诉讼,此案涉及18家中国钢铁企业,价值9000万美元。 印度对华焦炭反倾销案1997年8月28日,印度商务部反倾销当局对中国出口到印度的冶金及焦炭正式立案调查。印度起诉方为BLA公司,该公司得到印度工商协会的支持,称中国出口到印度的焦炭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给当地的焦炭行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原因 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除了贸易保护主义外,还有发起国利益集团对政府政策的影响。一些国家仍然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采取歧视性政策,再加上目前国内产业机构不尽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较为严重,造成低价竞销的恶性循环。同时,很多被诉企业不应诉也加重了中国企业遭受的反倾销之苦。 看法 面对倾销与反倾销我们关于国际法规发律还处于发展阶段,这样促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所以我们要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 积极应对。反倾销是WTO 赋予的合法武器,竞争对手拿起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虽说令我们难以接受,却是天经地义。在遇到国外反倾销时,国内大多数企业显得漠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 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周灏(武汉科技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反倾销是世界许多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保护国内市场和厂商的做法。本文通过对WTO 的统计数据和我国的相关统计数据的分析,总结和分析了国外对华反倾销以及我国对国外的反倾销两个方面的若干特点。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统计;特点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2154(2006)07 - 0057 - 05 收稿日期:2005 - 12 - 02 作者简介:周灏(1972 - ),男,四川乐山人,武汉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一、引言反倾销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的用于保护国内市场和厂商的做法,该做法已对世界各国和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各国和地区对反倾销已越来越重视,对它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和越来越深入。根据统计,自1948 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实施至今,全球范围内所发生的反倾销案件有5000 多起,而1990 年以后的十几年,反倾销案件发生异常频繁,比过去41 年都多。1995 年以后WTO 每半年就会公布一次半年度的反倾销统计数据,2005 年5 月19 日,世贸组织反倾销措施委员会公布了2004 年7 月 1 日到12 月31 日的全球反倾销案件最新统计数据。根据WTO 的1995 年 1 月 1 日至2004 年12 月31 日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后的统计结果显示,从1995 年至2004 年,全球共有41 个WTO 成员发起了2646 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共有38 个成员实施了1656 起最终反倾销措施,反倾销已对全球的经济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统计与分析在世界反倾销中,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就是中国。下面是根据WTO 的反倾销的相关统计数据整理后得到的中国遭受的反倾销的统计一览表。表1 中国大陆遭受的反倾销及占世界比重(1995 年—2004 年)年份世界反倾销调查数中国遭受到的反倾销调查数占世界比重(%)世界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数中国被实施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数占世界比重(%)1995 157 20 12 . 7 119 26 21 . 8 1996 224 43 19 . 2 90 16 17 . 8 1997 243 33 13 . 6 124 33 26 . 6 1998 256 28 10 . 9 160 24 15 . 0 1999 355 40 11 . 3 184 20 10 . 9 2000 294 43 14 . 6 232 29 12 . 5 2001 364 53 14 . 6 166 30 18 . 1 2002 310 51 16 . 5 212 37 17 . 5 2003 234 53 22 . 6 221 40 18 . 1 2004 209 47 22 . 5 148 42 28 . 4 总计2646 411 15 . 5 1656 297 17 . 9 资料来源:WTO AD Initiation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WTO AD Measure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第7 期总第177 期商业经济与管理No. 7 Vol . 177 2006 年7 月BUSINESS ECONOMICS AND ADMINISTRATION Jul . 2006 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成员中,中国名列第1,从1995 年至2004 年共遭受411 起反倾销调查,比排在第2 位的韩国遭受的207 起几乎高出1 倍,比第 3 位的美国的152 起高出1 . 7 倍。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成员中,中国仍然名列第1,从1995 年至2004 年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297 起,比排在第2 位的韩国的118 起高出1 . 5 倍,比第3 位的美国高出2 . 3 倍。而且在WTO 公布的2004 年下半年的反倾销报告中讲到:“中国仍然遭受2004 年下半年遭受到25 起”“从中国出口的商品仍然遭受到最频繁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91 起反倾销措施中有25 起是针对中国的。” 从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呈现如下特点:(一)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占世界的比重近几年呈上升的趋势图 1 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占世界的比重资料来源:WTO AD Initiation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WTO AD Measures:By Exporting Country From:01 / 01 / 95 To:31 / 12 / 04 我国从1996 年起就成了全世界被反倾销最多的国家。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遭受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同期世界反倾销立案调查总量的15 . 5%,而且图1 显示从1998 年开始,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占世界的比重基本上是逐年上升,2004 年为22 . 5%。1995 年至2004 年,中国被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数量占全世界的17 . 9%;从1999 年开始中国被实施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占世界的比重逐年上升,2004 年达到28 . 4%。而在2003 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位居世界第四位,占世界货物贸易的比重仅为5 . 9% ①,可见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数量占世界比重

如何进行反倾销程序

如何进行反倾销程序 核心内容:反倾销程序要提出申请,然后决定发不发起调查,然后就开始调查,对调查结果做出否定性还是肯定性的裁定,然后就要终止,继续调查,承诺等等。最后最终裁定,继续上诉等等。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进行反倾销程序。 反倾销的程序 一、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产业或者代表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二、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三、受理反倾销、新商复审、期中复审、日落复审、反规避的申请,决定是否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做出相关裁定; 四、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做出决定; 五、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 六、负责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做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 七、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 八、同时,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部下设进公平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分别处理相关事务。 具体而言,有关倾销方面的工作由进公平局负责,有关产业损害方面的工作由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同时公平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共同就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调查,由部统一做出决定或裁决并对外发出公告。

农业部: 会同部对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产业损害进行调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税则委员会根据部的建议做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最终反倾销税等与“税”有关的决定。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是反倾销案件中的具体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临时反倾销措施和征收反倾销税以及等事宜。 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头和关键。 知识拓展: 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

1995年~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统计分析

1995年~2009年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统计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对外贸 易与日俱增。2009年在全球陷入经济危机的情况下, 我国的贸易出口额仍然高达2072亿美元。在这种喜人 的形势背后,对外贸易战也愈演愈烈。截至2009年 12月15日,共有20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两反 两保”贸易救济调查107起,涉案金额约119亿美元 [1] 。2009年仅美国对于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有23 起,案件数增长了53%,案值占到了中国在全球受贸 易救济调查资金规模的65%。仅今年以来,美国已经 对我提出5起贸易救济措施,正式立案的有4起。因 此,分析我国出口产品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现状、原 因,以在全球反倾销浪潮中保持主动,对于企业规避 反倾销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指控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遭遇反倾销的总量与趋势分析 从反倾销的立案调查数量来看,我国世界上遭遇 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95年到2009年, 世界范围内共发起3 865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自1979 年欧盟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 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一个最重要的例证就 是我国产品遭遇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的增加,我国已 经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 家。1995年~2009年国外对华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调 查情况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显示从1995~2009年的15年间,全球发起 的反倾销调查数达3 865起,其中2009年最高,达到 437起;1995年最低,为157起。而我国遭遇的反倾 销立案调查数量也高达746起,从1995年的20起, 到2009年的75起逐年增长。 图2反映了国外对华反倾销数占全球反倾销发起 总数的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图2显示国外对华反倾 销调查数占其全球反倾销发起总数的比重由1995年 的12.73%上升到2008年的35.1%,增长了22.37%。 如此快的增长趋势,不仅说明我国已成为全球反倾销 运动的主要目标国,也使我国成为反倾销的“最大受 害国”,对我国出口贸易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二)我国遭遇反倾销指控的国别分析 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量来看,自1995年到2009年, 世界共有27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共发起了 多达746起的反倾销立案调查,如图3所示,排名前

[价值,价格]辨析反倾销调查中的价值或价格认定

辨析反倾销调查中的价值或价格认定 当前,利用反倾销措施来推行贸易保护主义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与日俱增。仅2013年,就有19个国家对我国进行了71例反倾销调查,中国己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各国对倾销的规定不尽相同,实施反倾销的程序也不一样,特别是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时,反倾销法保护本国市场的作用有时被延用来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成了事实上的非关税壁垒。在反倾销调查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对价格和价值的认定,其中包括正常价值的确定、出口价格的界定、倾销幅度的判定等三个方面。 一、拨云见天WTO等相关法条解读 法学和经济学对倾销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而且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规定又不尽一致。如WTO(《世界贸易组织协议》)、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A(《农业协定》)等等,对倾销的具体规定都有差别。 根据上述相关文件,倾销是指一国出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倾销行为一出现,就被一些国家认为是不公平的做法,只要这种倾销行为损害了国内相同产业时,就采取限制措施予以抵制。主要原因在于对商品的价值与价格的认定标准不同,都认为倾销是一种价格歧视,对不同的人以不同的价格销售商品是不公平的;其次就是认为倾销的企业一般都存在不良企图,它们以倾销的方式掠夺进口国市场,最终结果必然导致出口国企业的垄断或进口国企业数量的减少,这些做法都会导致相关产品价格的提高。从经济学角度讲,消费者对某种商品价格上的收益仅仅是暂时的,消费者长期依赖于这种或那种进口商品,产生消费依赖,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的利益最终会受到损害。 反倾销法属于涉外经济法的范畴,其本质属于一国的自我保护措施。倾销常常发生于以下几种情形如:零星倾销、价格需求弹性、经济周期效应、防御性倾销、规模经济型倾销、市场开拓型倾销以及掠夺型倾销等。 二、关键步骤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 在倾销调查中,出口价格相对容易确定,而正常价值涉及的因素较多且弹性较大,所以在反倾销案件调查中,正常价值对倾销及倾销幅度的认定影响最大。 我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反倾销法律中都没有对正常价值予以定义,反倾销法上的倾销的概念是源于GATT(《关贸总协定》)文本中关于倾销的规定。《反倾销法》第四条只规定了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也即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在出口国市场上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进口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在出口国市场上没有可比价格的,以该相同或类似产品出口到第三国市场上的可比价格或者以该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正常价值。 GATT第6条对正常价值的确定的方法是:本条所称一产品以低于它的正常价值进入进口国的贸易内,系指从一国向另一国出口的产品的价格。(1)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或(2)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低于(a)相同产品在正常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或(b)产品在原产国生产成本加合理推销费用和利润。 GATT

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其商品挤进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受到倾销商品损害的进口国为此采取的措施称之为反倾销。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在审查倾销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需要考虑倾销幅度的大小并确定倾销幅度。世贸组织规定,倾销幅度不超过进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的最低限额。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尽管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但在已经初步裁定存在倾销及其造成的损害,并防止倾销在调查过程中继续造成损害,各当事方已经得到充分的提供情况和发表意见的机会的前提下,受害成员可以采取临时措施。 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程序一样,一成员政府应该在接到国内受倾销产品损害的企业或产业的申请后,展开反倾销调查。各当事方必须得到关于启动调查的通知。它们包括出口商所在成员政府、出口商或国外生产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行业协会、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及其行业协会等。若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存在倾销及其损害,或者倾销幅度或倾销进口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应终止调查。 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只有政府,而不是贸易商和产业界,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 若出口产品受到调查的成员不满展开调查的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它可以将问题提交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必须通过本国政府采取这样的行动。 浅议反倾销法的性质、价值取向及我国的对策

中美反倾销案分析

中美反倾销谈判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2002年2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美国商务部(DOC)接到了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ABMA)提出的申请,对来自中国的球轴承产品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随即作为中国输美球轴承全体出口厂商的代表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诉。这场对中国球轴承产品反倾销诉讼案,以中国机电商会机械基础件分会的完胜而落幕。 案例分析 一.面对控诉应积极上诉 在这次反倾销上诉中﹐一些与本身利益关系不大的企业也不再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温州人本集团对美的出口分布在1000多种品种中﹐球轴承只占了很少的一部分。权衡诉讼的回报与代价后﹐不少人认为﹐温州人本集团的应诉注定是一场赔本买卖。但是人本集团有关人士坦率地说﹐进入世贸组织后相关经验的积累对人本集团未来发展有非常大的帮助﹐人本集团将以此为学习的机会﹐积极参与。 不应诉就意味着弃权。虽然一些国内企业还是怕打“洋官司”﹐在关键时刻退缩了﹐但与10年前杭州萧山那家弹簧垫圈厂孤军应战的情形形成对比的是﹐最终还是有近50家企业决定参与集体诉讼﹐以维护多年打拼下的美国市场。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企业很少应诉﹐基本上处于打不还手的状况。1991年﹐美方曾发起对我同一类轴承的反倾销案﹐当时包括”慈兴“在内的浙江企业几乎没有一家应诉。1994年原外经贸部发布”谁应诉﹑谁受益“的规定以后﹐浙江企业的应诉率有所上升﹔最近10年的应诉率达到100%。从浙江企业的应诉结果看﹐75%的案件通过应诉大大降低了税率﹐无税和无损害结案的绝对胜诉率也达到37.5%。如果不是积极应诉申辩﹐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反倾销案例分析:中美水产第一案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更新时间:2005-12-06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4年2月17日(美国当地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等6个国家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消息传出,在我国水产业,特别是虾产业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使我虾产品出口严重受阻。2004年4月,我国渔业大省——浙江虾产品对美出口全面停止。2004年3~6月,我国虾产品主产区——广东虾产品对美国出口仅为1010吨,降幅达%。此4个月出口量比前2个月下降%。2004年,我国向美出口海产虾万吨,同比下降%;金额亿美元,同比下降%。而2004年美国虾产品进口量在50万吨的水平,我国虾产品占有率为%。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几乎失去了美国虾产品市场。这是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贸易中遭受的第一起有关水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当尘埃落定之后,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此案,为今后的水产品国际贸易提供借鉴。 一、案例回放 2002年1月,以佛罗里达半岛沿海地区为代表的美国南部阿拉巴马、佛罗里达、佐治亚、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8个州养虾业,47家企业组成“南方虾业联盟”,以本国虾产业利益受到进口虾威胁为由,商议对原产于泰国、中国、越南和部分南美国家在内的16个国家的进口对虾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诉讼申请,并聘请律师搜集证据。2002年春季,由于异常低温,导致墨西哥湾野生对虾捕获量减少,过少的捕获量意味着赚钱的机会较少,使美国南方虾类产业长期以来面临的生产下滑问题突显出来。根据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规定,在确定由于进口到美国的外国产品以低于或将要低于美国的价格,或者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造成美国某一产业可能受到损害或该行业的建立受到阻碍时,财政部长可以发布裁决公告。如果购买价格或出口商销售价格低于外国市场价格(在不存在可比市场价格时,低于生产成本),就应该对出口商征收相当于这些差额的特殊反倾销税。 2002年7月,美国对虾加工商也加入到“南方虾业联盟”,该联盟的企业总数达到217家,使涉案产品的范围从原料虾扩大至对虾加工品。2000年,由西弗吉尼亚联邦参议员罗伯特·伯德提出并获通过的《伯德修正案》允许将关税收入补贴给最先提出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2001~2003年,美国向提起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补贴了8亿美元。有关业界人士预计,在本次虾反倾销案中,即使仅对目前50%的六国进口虾数量征收15%的反倾销税,关税总额也将达到亿美元。按此计算,参与和积极支持本次反倾销诉讼案的217家捕虾业者,每家可从征收的反倾销税中平均分得万美元的补偿金。这就是美国企业积极申诉的重要原因。 2003年8月8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决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进口虾进行调查,对以中国为首,包括巴西、泰国、委内瑞拉等12个对虾出口国提起反倾销诉讼。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以救灾款(disaster assistance)的名义资助国内捕虾业者3500万美元。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以几个中国产品被反倾销的案例为例,浅析“中国制造”频遭反倾销的内原因。 [关键词]中国产品、反倾销、原因 反倾销是政府采取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或者主要支柱产业而对外来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通过这些手段使其进口价格与国际市场拉平,以保护自己哦内的产业。在这方面,中国虽然是世界上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相关国内组织对出口企业的管理力度却并不到位,导致出口混乱,出口商竞相压价,最后反被施加一反倾销措施,甚至被缩小配额。 为什么要反倾销呢? 因为,如果A国以很低的甚至是低到不合理的价格在B国销售某商品,会使B国的这种商品的销售受到严重的威胁。短期内,会威胁国内该种商品的销售利润;长期以来会导致B国国内生产这种商品的产业走向衰败,甚至会造成A 国该种商品在B国的垄断,并影响国内经济。 确定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 案例: 印度对中国药品征收反倾销税。2001 年4 月, 印度政府决定对所有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常用药ANALGIN 每公斤征收2. 59 美元的反倾销税, 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药品每公斤征收2. 86 美元的反倾销税。印度政府同时还宣布对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区进口的二轴导向丙烯薄膜(BOPF)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从每公斤0. 88 美元(从新加坡进口) 到每公斤0. 56 美元(从阿曼进口) 不等。此项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直至2002 年4 月。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们的启示 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终裁投票,以4∶0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判定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至此,为期14个月的中国输美球轴承反倾销案,终以我国轴承行业的胜诉告终。 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近日揭示了诉讼过程。 放弃诉讼就是放弃市场 此次反倾销诉讼起于2002年2月13日,美国轴承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输美球轴承提起反倾销申诉,后者随即于2月15日在其网站上公告立案调查。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轴承协会首次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试图制裁中国产品。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美国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处长介绍说,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针对的往往是一类产品,而不是一个企业。因此,涉案企业自动弃权,就意味着放弃了市场。 初裁结果对中方不利 此案的初裁听证会将于2002年3月6日召开。 得知此消息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基础件分会秘书长郝伟和商会条法部高向军副主任2月18日紧急赴美,5天内与多家美国律师事务所认真研讨本案应诉事宜,最终确定由美国威凯平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多名资深律师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团队,作为中方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阶段的法律代表。 机电商会分析认为,美国绝大多数应用领域对球轴承质量的要求较高,未采用质量相对较低的中国球轴承产品,而主要由美国、日本和欧洲生产商供货。中国输美球轴承则大多用于溜冰鞋、专用灯具、传送带、辊子、割草机等领域。此前,控制这一市场的主要是其它国家的产品而并非美国产品,我国输美的球轴承商品与美国轴承工业实质上是互补关系。我对美年输出球轴承金额不足美国轴承市场总金额的4%。因此,没有对美国轴承协会成员造成损害的可能。

反倾销的调查程序是是怎样的过程

反倾销的调查程序是是怎样的过程 1、申请的提出 反倾销调查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申请的内容包括:(1)具有代表性的国内生产商声称存在倾销的事实;(2)该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相同产品造成的损害;(3)倾销产品与声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申请人的身份以及申请人对国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的综述;(5)该产品在原产地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上出售时的价格资料、出口价格资料;(6)所声称倾销进口产品数量发展变化的资料,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程度的资料,表明有关影响国内产业状况的有关因素和指数。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申请受到国内生产商的支持,其集体产量构成了国内产业相同产品生产商全部产量的50%以上,则被视为“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的申请。如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全部生产量的25%,则调查不应发起。 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公告包括下列内容:(1)出口国名称和涉及的产品;(2)开始调查的日期;(3)申请书声称倾销的证据;(4)导致产生声称损害存在因素的概要说明;(5)指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其住址;(6)允许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公开陈述其观点的时间限制。 3、反倾销调查过程

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 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措施有两种:一是征收反倾销临时税,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如需延长,也不得超过9个月;二是提供担保,即出口商支付现金或保证金,其数额相等于临时预计的反倾销税。临时措施应从反倾销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采用。 当出口商以价格承诺方式主动承诺修改其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向该地区出口,从而使当局对倾销有害结果影响的消除感到满意时,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停止或终止。否则,可立即采取临时措施。 4、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如决定征收反倾销税,还应公布各涉讼出口商、生产商出口产品应征收的反倾销税额或税率。 5、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国际贸易光伏产业反倾销案例分析14页word

由“双反”贸易摩擦浅析光伏产业在中国的发展瓶颈及解决 之道 小组成员:CFA1001 桂瑰 1003110144 CFA1001 张韵倩 1003110105 CFA1001 张悠 1003110118 CFA1001 谢天乔子 1003110129 由“双反”贸易摩擦浅析光伏产业在中国的发展瓶颈及解决之道 一、“双反”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19日,美国SolarWorld连同其余6家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0%至4.73%。 2012年5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又对中国光伏反倾销案开出初裁高额罚单,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反倾销税率。据统计,2011年中国涉案产品对美出口金额约为31亿美元,此次关税决定将影响到59家中国太阳能公司。 受到到出口限制,我国光伏产业受到严重打击,而阵痛还未消,又一恶狼向中国光伏产业扑来。2012年7月,德国太阳能巨头SolarWorld联手欧洲各国20余家光伏企业将一纸诉状递交欧盟,指责中国光伏企业获得政府补贴,从而以低价向欧洲倾销产品。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迄今对我国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近1300亿元。业内人士表示,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案,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影响将会是非常大的,

中国的六成光伏企业面临的不仅是亏损,更是退市、并购的风险。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中国光伏业陷入命运多舛的境地。继欧盟之后,印度反倾销局收到印度业界申请,要求对原产于马来西亚、中国和美国或从上述国家和地区出口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或部分组件进行反倾销调查。虽然印度所占中国出口的份额不大,不会带给中国致命的影响,但也确实有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更多的新兴市场国家跟风。 自2011年下半年起,中国光伏产业经营惨淡,各项指标大幅度下滑。国内首家纽交所上市民企尚德电力,日前首遭纽交所的退市警告。原因是,截至9月10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连续低于1美元,不符合纽交所的上市规定,尚德面临退市风险。根据无锡尚德公司财报,公司2011年四季度负债总额为36亿美元,负债率79%;2011年底,尚德短期借债从2007年3.21亿美元攀升至15.73亿美元。从2011年二季度起,尚德已连续亏损四个季度,尽管今年二季报还未出,但继续亏损是大概率事件,意味着其将连续五个季度亏损。 二、相关概念解释 (一)光伏产业: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产业链条称之为“光伏产业”,包括高纯多晶硅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关生产设备的制造等。 (二)“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简称。 (三)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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