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0)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0)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0)

○J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简明版本)

(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1 -

目录

一、总说明..................................................................... - 2 -

二、报表目录.................................................................... - 4 -

三、综合表式.................................................................... - 5 -

四、指标解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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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一、总说明

(一)为全面了解和反映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基本单位名录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确定以上法人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7)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三)统计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区划、联系方式、行业类别、登记注册类型及其他分类属性指标等。

(四)统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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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按照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五)数据采集

1.调查单位统一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严格按照本制度报表规定的上报时间报送数据,不得“打捆”和重复报送统计数据。

2.本制度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

(六)数据处理

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各级统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分级数据审核、验收的方式进行数据处理。

(七)数据发布

按年度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统计年鉴或其他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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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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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表式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登记注册类型法人单位数(个)

总计

内资

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

联营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

其他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

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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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简明版本)

四、指标解释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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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

(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110国有”。

(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选填“120集体”。

(5)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 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省统计局制订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5)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 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 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 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 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 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 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 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 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 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 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 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 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 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 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 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 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 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 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 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 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 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 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 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 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 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 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 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火炬年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 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月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号 有效期至:201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2015年9月30日)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网址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属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如属高新区管委会办的企业,在是否高新区管委会直属(QB01_1)选择1,否则选2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国家标准。请据此划分进行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doc 5页)

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对调查总体中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目录抽样,没有企业名录库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样。 (五)调查频率: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 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一)调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业集团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 (二)统计范围: 1. 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 2. 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 3.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 4. 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 5. 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内部统计范围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 (三)调查内容: 包括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两部分。统计报表内容分为五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五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基本情况

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报送渠道与方式: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母公司统一编制报表,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中央企工委管理企业集团中的非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亿元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统一由母公司编制报表,直接上报企业集团所在省(区、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再由各省(区、市)企业调查队审核、录入后,以电子邮件远程传输方式上报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五)调查频率: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半年报。 三、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一) 调查目的: 系统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国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情况。 (二) 统计范围: 1.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 2.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企业;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4.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

公司数据统计分析人员报表管理制度

1.总则 ●明确报表接口人员与相关职责,保持统计分析的稳定性。 ●确定报表数据种类,统一报表统计口径,保证报表数据统一性。 ●制定报表开发与作业流程,保证报表工作有序性。 ●规范报表周边信息以及报表归档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可查性和追溯性。 2.细则 2.1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要求 2.1.1统计分析人员职责描述 ●负责与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确定报表统计口径与固定报表体系。 ●负责制作财务报表、集团报表、经营分析报表等固定报表。 ●负责提取统计分析类临时数据。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数据的稽核、报送及归档工作。 ●负责就统计分析类报表相关事宜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负责统计分析类报表问题的核查与处理。

2.1.2 统计分析人员职责分工 ●需设立统计分析岗与统计分析稽核岗,即填表人与审核人。 ●填表人负责报表的制作与报送工作,审核人负责报表的稽核与归档工作。 ●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可采取交叉复核的方式,即此报表的填表 人可作为另一份报表的审核人。 ●填表人和审核人均确认后方可报送,由填表人和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2.1.3 对统计分析报表接口的规定 ●对于各业务部门需要省公司或分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业务部门把已审批的 《统计数据需求登记表》报表需求给信息部,由支撑共享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统计分析岗处理。 ●对于业务需求,若不需系统开发的,转由统计分析岗处理,对于需系统开发 的,则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开发。 ●财务部在统计数据中若有程序开发或改动的需求,在办公软件中向信息部需 求管理员提出需求,由需求管理员安排厂家处理。 ●各业务部门须指定统计分析报表接口人。统计分析人员直接向报表接口人提 供报表和有关信息,由报表接口人向对应分公司或部门发布。 2.2 相关报表规范 2.2.1 统一报表统计口径 ●报表统计口径由集团信息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确定,一般在一年内不作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统计报表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 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 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 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表)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发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企业集团统计报表、企业集团调查问卷为上报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仅供集团内部汇总使用,不上报(成员企业报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应在成员企业(单位)统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合并)填报。统计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四类:一是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企业(集团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二是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指标;三是反映企业(集团)劳动工资的指标;四是反映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四)企业(集团)各项指标统计原则:(1)企业集团的财务指标应按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合并会计报表中没有的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位)的财务指标大部分直接取自于企业会计报表,少部分应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2)企业集团概况、劳动工资等统计指标应按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单位)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除企业集团以外的重点企业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报表的有关数据填报。 (五)报送渠道与方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以及年营业收入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半年报,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统一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字一式一份,连同软盘一并上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邮编:300020,电话:、。联系人:曾祥菊齐永玲刑春荣。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1. 调查范围:企业景气调查覆盖八个主要行业,即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 2. 调查对象:上述调查范围内的各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产业活动单 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改组重组后统计报表上报问题的通知》(国统办字\[2000\]70 号)的要求,对重组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政府统计部门仍按对法人企业的要求对其进行统计调查,其统计报表仍按在地原则进行报送。这些单位应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代码管理 中心申报领取分支机构代码,并按此代码及原渠道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3. 调查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名称、法人单位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 电话、详细地址、行政区划代码、邮政编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国有控股情况、企业规模、行业代码、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2006年年末从业人员和企业主要业务活动等。 二、指标解释 1. 法人单位名称:指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名称。在填写 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 准的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 2. 法人单位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单位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 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 的代码填写。 3. 法定代表人: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4. 联系电话:指企业对外联系使用的电话号码。在填报法人单位的联系电话时,还应包 括企业所在地的区号。 5. 详细地址:指邮电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在地地址。应包括街道(乡、镇)、村名称和门 牌号码,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码。 7. 邮政编码:指企业对外邮寄信函所使用的邮政编码。 8. 国家重点企业:指199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确定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 9.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成员:指由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 10. 乡镇企业:指由农民举办的集体、合作、个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般具有固定(或相对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所)、设备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或虽非独立核算单位,但有单独的帐目,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季节性 生产经营活动,全年开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经营)执照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1.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3. 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织 领 导 和 协 调 全 厂 统 计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 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 (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XX 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 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XX 召集有关 部门协商编制。 2. 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XX 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 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XX 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 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 式样送XX 备经营活动 中 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提供统计资料,实 计划管理科负责组

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XX会签。上报时,应抄送XX。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XX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 XX接洽提供,或由XX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XX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1.调查范围:企业景气调查覆盖八个主要行业,即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 2.调查对象:上述调查范围内的各法人企业以及依照法人单位进行统计的产业活动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改组重组后统计报表上报问题的通知》(国统办字\[2000\]70号)的要求,对重组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政府统计部门仍按对法人企业的要求对其进行统计调查,其统计报表仍按在地原则进行报送。这些单位应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代码管理中心申报领取分支机构代码,并按此代码及原渠道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3.调查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名称、法人单位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行政区划代码、邮政编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国有控股情况、企业规模、行业代码、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2006年年末从业人员和企业主要业务活动等。 二、指标解释 1.法人单位名称:指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名称。在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即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的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 2.法人单位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法人单位代码。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3.法定代表人: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时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4.联系电话:指企业对外联系使用的电话号码。在填报法人单位的联系电话时,还应包括企业所在地的区号。 5.详细地址:指邮电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在地地址。应包括街道(乡、镇)、村名称和门牌号码,不要填写通讯信箱号码。 7.邮政编码:指企业对外邮寄信函所使用的邮政编码。 8.国家重点企业:指199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确定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 9.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成员:指由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 10.乡镇企业:指由农民举办的集体、合作、个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般具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所)、设备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或虽非独立核算单位,但有单独的帐目,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全年开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有关部门颁发的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浅谈统计报表制度 摘要: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简要阐述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关键词:统计报表制度特点局限性方法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们根据《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搜集统计资料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统计报表制度的产生是我国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了解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一种基本方法。简单地说,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对统计报表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并实施的一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报表表式设计,报表中指标体系的确定,报表的实施范围、报送程序、报送时间的确定以及报表管理办法等。调查项目中的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必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必须科学;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不能与其他调查重复、交叉、矛盾。诸多因素确定了统计报表制度特点、缺点及其分类方法。根据本人对统计报表制度认识,简要阐述其特点、局限性及分类方法。 一、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统计报表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计算方法以及报送时间、报送程序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受《统计法》及相关统计制度的约束,在报表实施的范围内各单位都必须执行。 (2)统计报表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这不仅可以满足基层单位和整个国家管理的需要,而且还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了经济管理的基本数据。 (3)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定期的连续的调查方式,而且统计报表中的调查项目相对稳定,有利于系统地积累资料并进行动态对比分析研究。 (4)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立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基础之上的,因此,原始记录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报表提供的数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统计报表的种类繁多,对各种报表人员要求不同,在很多环节需要我们利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方法,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统计报表个人操作的环节,杜绝统计报表作假;加强统计报表计算机程序处理等等都是统计报表减少误差,杜绝作假的重要手段。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保,不得伪造。这同时也是统计法的基本要求。 二、统计报表制度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9: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石油、煤炭、冶金、商业、供销、外贸、林业、电力、化工、水产部门,必须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和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统计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水路运输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水路运输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一)国内航运企业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1表) (3) (二)国内航运船舶分类统计表(交水运22表) (5) (三)国内水路客运运力及运量统计表(交水运23表) (7) (四)国内水路客运码头能力及吞吐量统计表(交水运24表) (9) (五)国内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5表) (11) (六)老旧运输客船报废情况统计表(交水运26表) (13)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范本参考)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为科学、有效、合法地组织本企业的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定义务,防止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管理体制:本企业将统计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企业统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可指定一名企业管理层人员负责分管统计工作,具体管理和协调本企业各项统计事物,并就较大统计事项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企业还需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具体岗位责任。 第三条统计队伍建设:本企业应当配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聘请、任用具有较强统计业务能力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应做好统计人员梯队建立,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奖惩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应加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法律素养培育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对于镇(街道)和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普法和业务培训活动,应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条上报报表要求:本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政府各类统计调查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企业内部应细化原始统计数据取得、汇总、保存的方法、途径和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应积极

配合各级统计部门部署的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统计报表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并积极配合各级统计部门报表的催报、审核、查询工作。若接到统计部门或镇(街道)统计办公室电话、短信、法定文书等提醒,应确保在4个小时内部署落实。若发现网上直报系统中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应在系统关库前修改完毕。若因系统原因无法更改或纸质报表已经上报,应当在发现问题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联络企业所在镇(街道)统计人员或区统计局专业科室,主动告知具体情况。 第五条统计资料管理: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报表数据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可通过电子版或纸质保存,统计台账要根据统计部门下发和部署的台账形式登记,要按时、连续登记,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三者之间的数据应当一致,不得有出入。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注明具体原因。 第六条统计数据审核:本企业报送的纸质统计调查表应当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实行网上直报的报表,要加强报送前的数据审核,统计报表在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审核签署之后上报,并对网上报送的报表进行下载备份,逐级签名后加盖企业公章保存。统计调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统计基础工作:本企业应当将统计资料档案化保存管理,当年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整理装订完毕。在接到统计部门要求提供统计资料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按要求整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应当配合统计人员清查核对工作,统计人员调整前需做好统计工作交接和岗前培训。应当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制度,增强统计法制意识。应当积极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创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 第八条配合检查调研:在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调研、执法等工作中,本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1)

铸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企业产品及生产设备情况

三、企业融资经历 本企业主要股东是否同时经营着多家企业? 如是,列出企业①股东:企业名称:; ②股东:企业名称:。 五、企业行业地位 (一)企业年销售收入规模在行业所处的地位,若处于行业前列,估计企业在该行业内排名前位(国内、省或市级排名);企业是否被国内行业协会等组织评为行业龙头企业、 与竞争对手相比,贵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A价格 B技术 C质量 D性能 E服务 F品牌 G便利性 H其他 六、企业品牌 (一)企业主导产品 (1)企业的品牌产品名称为: ①,属于()产品(A市级名牌 B省级名牌 C中国名牌 D世界名牌

E其他),国内市场占有率,国际市场占有率。 ②,属于()产品(A市级名牌 B省级名牌 C中国名牌 D世界名牌E其他),国内市场占有率;国际市场占有率。 ③,属于()产品(A市级名牌 B省级名牌 C中国名牌 D世界名牌E其他),国内市场占有率;国际市场占有率。 (2)企业出口产品; 七、企业技术创新 (二)企业科研机构 (1)企业是否成立科研开发机构,名称是,该机构共有人员名,上一会计年度投入经费共万元;企业科研机构为() A国家级 B省级 C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D市级工程技术中心。 (2)企业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A产品研发 B工艺研发 C设备维修 D质量检测 E其他。 (三)企业创新产出与自主知识产权 (1)上一会计年度企业为开发新产品共投入经费万元,新产品的数量是个,企业新产品年销售收入占当年总销售收入的 %。 (2)近三年企业承担国家科研计划项,省级科研计划项,获资助金额万元。(3)目前企业共拥有专利技术项,其中,拥有的发明专利的数量项。 (4)企业是否购买专利技术或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该技术的名称是:,企业是否有违反知识产品的诉讼或争议,说明:。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类文件资料报送程序,保障公司各类报表的及时、准确和保密性,参照《集团文件、资料管理与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各类针对公司对外的报表或资料的审查、审批、报送和保密管理。 3.原则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的报送管理及保密工作实行“业务谁主管,管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先审后报、先审后发”为主要原则。 4. 管理办法 4.1职责及分工:对外报表由公司办公室按要求统一组织外报,各类报表报送责任部门负责填写报表内容,报表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转至办公室。 4.2审批流程: 4.2.1对外提供资料涉及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数据应执行以下流程: 制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总经理审批-报送 4.2.2报表报送责任部门应在规定报送报表时间的前3个工作日内将分管领导审核完成的报表转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确定,并在规定上报日期前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送。 4.2.3报送材料前需填写《对外报表登记台账》,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当公司总经理外出办理业务无法书面签批时,报送材料由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经集团管理部/财务中心审核,由公司办公室向总经理说明报送内容和相关数据,经总经理允许后方可报送。报送材料由办公室做好留存,在总经理返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查确认。 4.2.4凡对外提供公司系统的统计数据等资料,一律以集团管理部提供的数据为准,财务数据以集团财务中心提供数据为准,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与其不一致的数据。 4.3备案及保密: 4.3.1报送材料由责任部门和公司办公室进行备案,其他部门、个人一律不得留存。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1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栏(在需要选择的类别□前面打勾) 企业名称邮政编码 企业所在地市及办公地址地区市(县)企业法人代码 行业代码 报表填写联系人姓名固话 手机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法人姓名单位传真主营业务范围 或主导产品 企业占地面积办公(□前划√) 厂房(□前划√) □自建□租用 □自建□租用□无厂 房 注册资本万元企业产值规模 (□前划√) □大□中□ 小 1000万以上 500-999万 500万 以下 经济类型 国有 □前划√ 是 否 改 制 □是 改制 方式 兼并收购□破产□ 债转股□其它□ 是否 上市 □是□否 □正在进行 改制后形式 □集团公司 □股份公司 国有控 股比例 % □否 外资 (含港澳台) 投资形式(□前划 √) □独资□合资□合作 投资来源国别 外资控股比例 % 民营或股份 制 □有限责任制□合伙制□其它 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2007年2008年2009年1. 工业总产值(万元)(现价) 其中主要产品产值占总产值比例 2、工业增加值(万元)(现价) 3、销售收入(万元)(现价) 4、利润率(利润/销售收入) 5、出口交货值(万元)(现价) 6、资产合计(万元)(流动资产与固 定资产) 从业人员年末人数

从业人员及结构其中:人员结构:技术人员占比 管理人员占比 工人占比 学历结构:硕士及以上学历占 比 本科学历占比 大专及以下学历占 比 从业人员年工资总额(万元) 年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 二、企业(或科研院所)主要产品状况 指标名称主要产品1 主要产品2 主要产品3 产品名称 2009年销售收入 2009年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 占国内市场份额(估计) 占国际市场份额(估计) 在国内(外)的排名或地位国内国外国内国外国内国外主要销往国内地区 主要出口国别 产品的核心技术是否企业自有 产品的关键部件来自于(□前划√)□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国内 □国外 产品目前技术状态 (划“√”)创新、领先升级换代即将淘汰 主要原材料省内配套比例(%)(%)(%)(%)省内无法配套的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材料和中间品供应来源地 区 属于何种产业链条? 处于产业链条的位置? 请写出具体内容。 产品性质(划“√”)中间产品 终端产品 系统集成或解决方案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统计报表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213 统计报表制度 Statistical report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1、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 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二、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等) 2、专业统计(包括工程统计、财务统计等) 3、基层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及班组原始记录,如:工长日记、机械班组记录等) 三、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

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应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四、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部门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布置本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填制,送呈总经理签发。个别由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直接布置给本公司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专业部门按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公司统计人员一份备案,保证本公司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公司统计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的统计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统计工作包括:建立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实施统计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统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归口负责的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统计工作负责部门为经营计划部计划统计部,设置专职综合统计管理岗位,配置专职综合统计管理人员。 —1 —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确保国家、地方、XX集团及集团公司内部各种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同时为统计人员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提供条件。 第七条各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应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按照要求向经营计划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分析。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应按照本部门的管理职能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统计,负责下发、收集、汇总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本系统专业报表,负责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专业报表,并按照要求向经营计划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第九条各子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应保障统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遇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指定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接替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向经营计划部备案。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各类统计报表、统计制度、统计台帐及与统计相关的统计工作资料、文件等。 第十条统计人员应具备完成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以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应熟悉并掌握统计报表制度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指标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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