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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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示范文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组织管理制度

(一)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直接抓防尘工作,通防

科设有防尘技术人员,通防科设防尘班,配备足够的防尘

专业人员。采掘区队设有兼职防尘员。

(二)实行计划管理,保证矿井防尘供水系统完善可

靠。通防科分管防尘技术人员每月要有详细的作业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新安(拆除)防尘管路,喷雾设施、隔爆设施

安装、煤层注水、冲刷巷道工作量等。月末要有计划完成

情况工作总结,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

(三)生产、机电、安监、通防部门要有综合防尘部

门责任制。通防科防尘班、采掘区队的兼职防尘员及有关

岗位工种都要有综合防尘岗位责任制,并有严格的考核办

法。

(四)严格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要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并有记录备查。

(五)检查验收制度。新水平、新采区及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并有记录备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投产。

(六)通防科专职测尘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测定工作,并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测尘结果每旬报通防科和分管副总,每月报公司通防处。

(七)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标校,不合格的仪器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

(八)技术部门、通防科必须备有:

1.防尘系统图;

2.防尘设施牌板;

3.测尘台帐;

4.防尘设施;

5.防尘管路检查记录;

6.防尘管路台帐;

7.巷道

冲刷记录;8.隔爆设施台帐;9.打钻注水台帐;10.采掘工作面防尘台帐等。

上述资料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九)执行“一票否决”制。在综合防尘方面存在问题多、落实整改不及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情况的单位,在月度安全质量考核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取消考核名次资格。

二、综合规定

(一)矿井具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大巷、皮带输送机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运输转载点等所有产尘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阀门和防尘喷雾设施。

(二)皮带输送机巷道的供水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

通阀门,其它巷道的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三通阀门齐全、灵敏,无漏水。无三通阀门一处罚款100元,失效漏水一处50元,造成积水的按影响范围、性质进行考核。

(三)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合格的风流净化设施。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净化设施由安装队安设、分片管理,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净化设施由施工单位安设管理。

(四)井下管路吊挂平直,拐弯处加设弯头,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影响运输和行人。吊挂质量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100元,并立即整改。

(五)井下煤仓要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如设备检修等原因需煤仓放空时,提前通知通防科和通修队,

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因此造成通风系统紊乱的按重大侥幸事故考核。

(六)新水平、新采区及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并有记录备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准投产。

(七)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4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或经集团公司批准不注水的除外),必须严格按有关注水工艺、参数进行注水。注水过程中必须在现场做好记录,上井后及时将记录数据填写到台帐上,不得弄虚做假。

(八)锚喷巷道必须执行潮料喷浆,喷浆工艺必须按作业规程执行,严禁干喷。喷浆时必须使用水射流除尘风机(距喷浆机不大于10米,并有泄水水沟),并同时使用风流净化水幕。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九)隔爆水袋安设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无安设隔

爆水袋进行施工,每处罚款300元,对有关管理责任者记违章指挥。主要隔爆水袋应设置在以下地点: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等;辅助隔爆水袋应设置在以下地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与煤仓相通的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隔爆水袋管理标准:①吊挂规范,排间距1.2—3米,要保持间距均匀,总长度不小于20米。安装高度保持一致,距顶板(顶梁)、两帮间隙不小于0.1米,轨道巷距轨面不小于1.8米,其它巷道满足行车行人要求。水袋覆盖巷道断面不小于70%。②水袋安设距巷道交岔口、拐弯处、变坡处距离不小于50m,首排距工作面必须保持在60--200米范围内。③水袋数量、水量充足,不漏水。采掘工作面按断面面积计算用水量不小于200升/m2。水袋保持清

洁,水袋内无杂物。④隔爆水袋管理牌板悬挂于水袋首排位置处,牌板内容齐全与现场相符,牌板规范、清洁。⑤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水袋,不得混用。⑥隔爆水袋贴号管理,每排一号,贴在靠边水袋的正反面,且前后成直线,号码清晰规范。不符合要求一项罚款50~100元。

(十)皮带机、溜子、煤仓等产尘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设施,喷雾安设位置适当,固定牢固,要灵敏可靠,能正常使用,雾化效果好。皮带机、溜子的转载落差不得超过0.5米,如果超过0.5米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供水管路和阀门安装地点必须便于开关。皮带机、溜子、煤仓等转载点处及变电所前后20米范围内的清尘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做到及时清理,杜绝粉尘堆积超限现象。无设施或失效罚款100元;不正常使用一次罚款50元;出现粉尘积聚超限的一处罚款300元,并对单位正职罚款50元,

副职罚款40元。

(十一)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使用侧式供水装置的,要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灵敏有效。干打眼一次罚款100元,侧式供水装置失效的罚款50元。

(十二)各类牌板、设备、管线、风筒等吊挂规范、保持清洁。否则不规范、不整洁一处罚款50元。

(十三)巷道要定期进行洒水清尘,不得存在粉尘堆积超限现象。掘进工作面施工范围内由施工区队负责;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面100米、回风巷道的洒水清尘由施工单位工区负责;其它矿井进回风巷的洒水清尘工作由通防科负责。出现粉尘积聚超限的一处罚款300元,并对单位正职罚款50元,副职罚款40元。

(十四)严格爆破防尘管理,定炮使用水炮泥,现场水炮泥数目与使用雷管数相符。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规定,放炮最小抵抗线煤层中不得小于0.5米,岩层中不得小于

0.3米,放炮前后30米洒水降尘。严禁一次定炮分次拉炮,严禁并联放炮,严禁反向定炮。不使用水炮泥、封孔长度不足、最小抵抗线不足、不执行洒水清尘制度、一次定炮分次拉炮、并联放炮、反向定炮的,按停止作业严肃进行处理。

(十五)通防科防尘班要按规定定期循环对井下作业场所负责范围地点进行洒水防尘工作。防尘情况每旬报通防科和分管副总,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并严格按计划和制度进行考核。

(十六)通防队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范围的粉尘情况和各种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负有检查监督责任。出现粉尘积聚超限、防尘设施长期失效或不使用造成粉尘积聚,不检查、不汇报的,对瓦斯检查员连带责任考核。

(十七)通防科、通修队要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技术资料档案。各种记录、图纸、台帐等技术资料要齐全,

记录要准确。

(十八)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 MPa,且必须增加2个以上外喷雾头;如果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风流净化水幕、放炮喷雾、转载点喷雾等防尘装置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防尘装置压力不够、达不到防尘效果要求,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十九)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为煤尘积聚(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发现煤尘积聚,按相应条款进行考核处理。存在溜子或皮带过风门或挡风墙时,设备管理单位在风门处设有专用洒水管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洒水清尘,不得产生煤尘

积聚现象,否则一处罚款500元。

(二十)各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由区(队)长负责,要认清矿井粉尘的危害性,高度重视综合防尘工作,并要落实到专人管理。对现场存在问题多、综合防尘效果差、出现粉尘积聚等,对责任者严肃处理,并纳入每月安全质量考核中进行考核。对综合防尘措施保持较好的单位在月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对在综合防尘方面有创新项目的单位在月度考核中每项加3分。

(二十一)巷道防尘责任划分与冲洗周期:按照单位业务职责和“谁产尘、谁清尘,谁就近、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划分,防清尘包括分管巷道范围内的管、线、设备等。

1.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由通防科防尘班组每七天洒水清尘一次。采区一翼进回风巷由防尘班组每七天洒水清尘一次。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综采(队)区每天洒水清尘一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突出“一通三防”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位置,落实矿井“一通三防”齐抓共管管理责任,切实搞好“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工作,提高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质量,杜绝瓦斯、煤尘重大事故发生,依据上级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及有关规定,针对沛城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沛城矿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 矿成立综合防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 组员:由安监站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以及安全、技术、生产、机电、通风等有关同志担任。 办公室设在技术科,通风采煤主任工程师任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管理办法: ㈠、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1、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由矿长总负责,矿井综合防尘技术管理由总工负责,专项工作落实计划的制定由分管矿长负责,技术科抓好综合防尘工作的组织、协调,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各项措施,制度落实执行。 2、明确各单位分管综合防尘的付区长、主抓本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 3、各单位正职是本单位工作区域内“一通三防”管理第一责任者,必须全力支持分管综合防尘付区长的工作。行政正职必须根据单位综合防尘的需要,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支持分管付区长落实综合防尘制度;支部书记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开展综合防尘专项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对综合防尘工作的意识,端正态度,自觉搞好综合防尘。 4、十项安全专业管理分管煤尘专业人员必须对照标准,加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专项管理,积极开展活动,消除煤尘隐患。

2017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2017年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一、说明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标准,特制定如下综合防尘安全措施。 二、存在危险源 1、未正常使用降尘喷雾设施和设备。 2、未及时冲刷和清扫巷道积尘。 3、未按规定安装降尘设施。 4、粉尘浓度超限继续作业。 5、供水压力不足,导致降尘效果不好。 6、巷道风速超过规定。 7、接触粉尘人员未佩戴防尘口罩。 8、未按周期测定粉尘浓度。 三、综合防尘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防尘 1、采煤防尘 (1)采煤机割煤必须喷雾降尘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进入采煤机喷雾及冷却系统的水,必须经过滤器净化,确保水质清洁。 ②加强喷雾系统的管理和维修,检修期间对喷雾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在割煤过程中,必须随时更换损坏的喷嘴和疏通被堵塞的喷嘴。 ③采煤机割煤时要同时使用内外喷雾,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2)液压支架放煤口的喷雾装置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3)工作面移架喷雾和放顶喷雾必须上全,有缺失或损坏的喷头必须立即更换,保证喷雾装置的灵敏可靠。 (4)液压支架安装尘源跟踪自动高压喷雾系统,机组割煤至架前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放顶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 2、采面巷道防尘 (1)距采煤工作面距上、下顺槽出口30m内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保证能封闭全断面,并灵敏可靠。 (2)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十米位置分别安设一道净化水幕,保证能封闭全断面,并灵敏可靠。 (3)运输顺槽转载点下风侧20米内设置一道净化水幕,水幕下方由机运队负责搭设防水棚。 (4)皮带巷防尘管路上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防尘管路上每隔1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5)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下口、破碎机处必须安设喷雾装置,由使用队组进行管理,通风队负责安装、维修。 (6)采面上、下顺槽必须定期清扫或冲洗巷道帮上的煤尘,并清除堆积的浮煤。 (7)在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水仓位置各安设一道粉尘自动净化水幕。上顺槽水幕下方地面由准备队组负责硬化,将喷雾水引入水仓中;下顺槽水幕下方由机运队在皮带上安设水棚。 3、其他防尘措施 (1)采面工作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并及时更换滤膜。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十字坪煤矿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一、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并建立有专业防尘队伍。 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供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三、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车场、溜煤眼、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等。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转送机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采掘工作面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四、防尘用水水质必须每年测定一次。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五、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 1、喷雾洒水设施 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供水管路,上、下付巷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三通阀门,每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 上、下付巷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 综采放顶煤支架,每架都要安装移架喷雾,放煤口必须安装自动喷雾,移架、放煤期间正常使用。 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坚持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安质科负责监督检查,其完好使用率达到95%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 六、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完善,三通阀们齐全,必须采取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冲刷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水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净化水幕安设两道,距回风口5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30-50米范围安装一道。

七、运输巷道防尘措施 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每月冲洗一次。 八、粉尘测定 矿井必须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测点布置按防尘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测定次数要符合下列要求: 1、井下每个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同时测定呼吸性粉尘。 2、回采、采掘工作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工序连续粉尘测定。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半年测定一次。 九、巷道冲刷规定 1、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应接到所有采掘面(距工作面不超过30米),并配备有洒水软管。 2、放炮前后冲刷爆破点附近20米巷道。 3、大巷每半年冲刷一次,地点:井底车场。 5、总进风巷、总回风巷每周冲刷一次。 6、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煤巷及半煤岩巷,每天冲刷一次。 7、岩巷每周冲刷一次。 。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 ****厂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厂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室、班组(含维保队伍、业务外包单位)从事的各类危险作业。 三、术语 本制度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当生产、检修过程中,不适于常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风险较大,潜在职业危害性较高,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工艺设备事故,需要采取特殊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和特殊防护用品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3.1 危险化学品处置作业(主要包括:羰基物、液氨、一氧化碳、氢气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的排放或倒运、处置)。 3.2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检修作业(主要包括生产、储存、输送羰基物、一氧化碳、氨、氢气等危险物质的设备及其附属容器、管道、阀门、仪表等拆卸、切割、焊接、疏通、清理等作业)。 3.3 “八大危险作业”

3.3.1 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 3.3.2 有限空间内作业(储罐、容器、窨井、沟坑等有限空 间作业)。 3.3.3 盲板抽堵作业 3.3.4 高处作业(2米以上) 3.3.5 临时用电 3.3.6 吊装作业(大重型设备或物体) 3.3.7 破(动)土作业(破开挖掘生产区域内地面土方) 3.3.8 断作业 3.4 爆破作业 3.5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压、水压耐压试验作业 3.6 其他危险作业(含带电作业、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轻质屋面上及危险房屋上进行的作业等)。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4.1 危险作业应坚持“谁安排工作(下达作业任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安排工作(下达作业任务)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执行落实厂“安全作业‘三讲一落实’管控流程”:讲工作任务,讲安全注意事项危险危害分析,讲安全措施、险危危害控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详见附件)。

2012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 综 合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3) 第二节防尘措施管理规定 (4) 第三节隔爆措施管理规定 (5) 第四节粉尘冲刷制度 (6) 第五节粉尘监测制度 (7) 第六节其它规定 (8) 第七节监督检查制度 (8) 第八节综合防尘考核奖惩制度 (9) 第九节综合防尘责任追究制度 (10)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

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综合防尘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综合防尘工作正常进行。 二、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防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三、各区队负责本区域的防尘工作,矿安监科对各区队的防尘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技术负责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审查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负责井下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安监科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综合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参与尘肺病检查、治疗统计工作。 六、机电队负责全矿的防尘管路的安装与维护由,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维护;维修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的粉

煤矿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综合防尘管理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综合防尘的规定,为消除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尘措施。 一、成立防尘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具体措施: 1、通防工区负责编制专门防尘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好防尘设施。综合工区、机电等各部门都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粉尘防治工作负责。重点是:各部门必须管好、用好其管辖区内的防尘设施。 2、①井下各地点的防尘、防爆设施的设置、挪移、维修等工作由王在保负责。各地点防尘设施的使用由其责任区队组负责,并附有看护责任。 ②当各地点的防尘设施(如:供水管路及三通、喷头、闸阀、连接过道的软管等)需要更换或出现故障及其他原因致使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负责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及时通知矿调度室或通防工区。 ③当供水水压、流量不稳定或水压、流量不符合要求时,由机电科负责调整水压和流量。 ④井下各采掘、喷浆、巷修和其它作业地点供水防尘管路及其附属的闸阀、三通的延接和安设由机电科负责。 ⑤井下所有地点的防尘设施由通防工区防尘工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维护,采掘地点每圆班不少于一次,行人较少的巷道每星期不少于两次。 ⑥粉尘防治责任区的划分(冲刷巷道的具体使用)各采面(即进风侧20米和回风侧120米范围内)和各掘进工作面从局扇往里的煤尘清洗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洗(扫)尘,由各采掘队队长负责,施工单位将煤尘管理和洗尘安全措施编入作业规程中,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减少和降低产尘量。

二、采煤工作面: 1、回风巷超前支护20m至工作面,前顺槽至工作面范围的防治粉尘工作由采煤队负责(主要是正确使用转载机处的喷雾和巷道积尘的清(扫)洗)。 2、前顺槽至溜煤眼的煤尘防治工作由综合工区负责。 3、回风巷超前支护以外范围粉尘防治工作由通风队负责。 4、距工作面20m范围的巷道,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冲洗或清扫一次,并清除堆积浮煤。 三、落煤作业的防尘措施 1、在炮采采煤工作面,落煤生成的煤尘很大,除采用预湿煤体的防尘措施外,还必须在落煤作业时采取多种防尘措施,这些措施是: (1)用水电钻进行湿式打眼。使用中空麻花钻杆及湿式煤钻头,供水压力一般为0.2 ~1.0 兆帕,供水量5 ~7 升/分,使排出的煤粉成糊状。采煤工作面应具备水电钻的供水系统。 (2)放炮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可装入1 ~2 个水炮泥,可分别放在炸药的两端或采用外封式集中置于孔口一端,然后用炮泥封满。 (3)放炮喷雾。放炮前用水冲洗煤帮,放炮后出煤前再冲洗一次,并洒湿落煤的表面。放炮时应打开工作面内及上出口设置的水幕喷雾,降尘。 (4)人工攉煤的防尘。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减少煤尘的飞扬。在支柱的移设中,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撤柱时排出的废乳化液也可湿润浮煤。 (5)采煤面所有刮板运输机的转载点均可设置喷雾装置,减少由转载产生大量飞尘。 (6)采用湿式风镐落煤。在普通风镐机体上增加供水系统,用自动控制阀门使风镐在工作时才有水喷出,喷嘴指向钎头及时捕集破煤时产生的煤尘,降尘率可达70 %以上。 (7)在急倾斜煤层可采用长炮眼水封爆破进行落煤,炮眼沿倾斜全长布置,装药后向孔内注满水,然后封孔爆破,可有效降低煤尘、瓦斯量,放一次炮崩落一个循环进度的煤体,煤炭可自溜运出。 2、锚喷作业的防尘措施 锚喷支护作业地点粉尘浓度很高,其主要防尘措施有: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综合防尘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 下简称《规程》)第152条之规定,没有防尘管路的采掘 工作面不得生产。防尘用水水质、水压、水量应满足使用 要求。 2.矿井主要进回风巷、胶带运输巷、采区进回风巷、采 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煤仓、溜煤眼、运输转载点、装 载点、卸载点等处要设置防尘管路。防尘供水系统干管 (大巷或水平)的管径不小于4吋,采区巷道支管的管径 不小于3吋,采煤工作面两巷和掘进工作面的防尘供水管 路管径不小于2吋,输送机沿线防尘供水管路不小于1 吋。防尘系统中各类尺寸管路要科学计算,并经实践能满 足要求,三通阀要齐全,胶带运输巷内的管路每50m设一

个,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冲尘软管的数量符合要求。 3. 矿井地面有两座600m3静压水池,一用一备。蓄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利用井下钻孔压力水,水质必须鉴定符合要求。钻孔水压力要适当(不得低于2 Mpa),水量充足,要对水池和钻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清理一次,必须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 4.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小于或等于90°的拐弯要设弯头,不拐死弯;防尘管路无漏水(滴水不成线为准),无煤尘堆积。同一用水区间的防尘管路不得异径连接(对已安装的永久管路,不能重新安装的,要经安监、通风、生产、机电技术部门认定其不影响安全使用)。 防尘管路的外部要涂防锈漆,有说明标志。管路维护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响螺湾月亮岛项目部 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二0一一年三月

目录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生产责任状 (7) 项目经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8)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项目安全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1项目安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项目责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质检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项目分包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6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项目分包方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工程项目交叉作业安全责任制 (19) 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20)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2)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5) 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2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 (28)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制度 (29)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2)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CI) .41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2)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CI) (46) 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7)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4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3) 施工现场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56)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57)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0) 消防安全责任制 (61)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制 (61) 消防干部(消防责任工程师)防火责任制 (62) 生产班组长防火安全岗位责任 (6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64) 职工防火职责 (65)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金宝屯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2019年度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18年12月1日 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

会审意见表 施工措施名称2019年度金宝屯煤矿综合防尘措施会审人员签字日期 总工程师 监察处 技术部 通风科 安办 机电 会审意见:

2019年度金宝屯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根据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矿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编号:MCBZ20160071-SYCCTEG/AQJD),火焰长度200mm,具有煤尘爆炸性;爆炸指数为48.13%。为了减少煤尘产生,保证井下气候条件和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87条规定: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防尘供水系统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胶带输送机巷及所有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及各转载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防尘供水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地面设有净水池2座,每个净水池的容量为1000m3水源来至地面生活水源,防尘供水方式采用净压供水,能满足井下防尘连续24小时以上的用水量。 2、井下防尘供水系统: 1)所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必须按《规程》规定接设到位。 2)供水管路的管径与强度,必须满足该区段负载的水压和水量。 3)在井下所有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每隔100m必须安设三通阀门,上下山、采区运输巷和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下順槽、掘进巷道敷设的防尘供水管路,每隔50米必须安设三通阀门,以供冲洗巷道等使用。 二、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1、井下胶带输送机转载点、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胶带输送机走廊及转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掘进巷道、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道均应设置净化水幕。掘进巷道中必须设置一道水幕,水幕距迎头不大于50米。回采工作面回风巷中水幕应不少于二道,有一道距回采面出口距离不大于50m。水幕应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装喷雾洒水设施,并坚持正常使用。 2、井下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粉尘堆积。 三、综合防尘措施 1、矿井必须健全防尘洒水系统,地面水池补给水量必须能满足防尘水量的需要。 2、全矿井下所有采、掘地点,运输转载点,其它产尘地点都必须设齐防尘管路,每天有专人延接、回撤、检修管路,并保证有足够水压;干线及支线管路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铁管,管头距采掘工作面符合要求,管头安设阀门,并备有足够的软水管及水绳,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 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 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 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 --------- 100mm 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 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 并有备用水池, 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 2 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

径不大于0.3mm, PH值在6 ------ 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 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 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规定的除外)。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 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 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Mpa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 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很全面)

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4.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3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4.4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相关记录 5.1变配电装置巡检表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574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 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 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 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 组长:通防副总 副组长:通防部长 成员:通防部人员 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防尘供水系统 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

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50米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编号:SM-ZD-45431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 组长:通防副总 副组长:通防部长 成员:通防部人员 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防尘供水系统 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50米范围内,安全出口距工作面以内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净化水幕。水幕要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看管。 (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并安装使用喷雾加压泵,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外喷雾要在机组机身两端、摇臂、滚筒后端盖等多处设置。 (3)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其使用完好。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兼职防尘设施维护管理人员。 3、巷道冲洗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重庆市斗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达洞煤矿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及 措 施 编制:通瓦部 2012年度

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并及时清洗,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峒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顶头风流净化水幕,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 ≥95﹪和80﹪。 9、喷浆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汇编

上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现行版本:A/0 首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本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上海有限公司(通知) 〔2016〕05号 签发人:***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更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暨危险源,重新进行了评审、修改,并形成了汇编,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遵守。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暨危险源》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知 上海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二月十日发 共印8份 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 1、制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实施 总经理负责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并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年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针对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降低煤尘的危害, 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现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机采工作面的管理 机采工作面, 根据现场回采过程中产尘状况分析, 产生煤尘的主要工序是采煤机割煤、回采面运输机转载点等, 为了有效的降低煤尘, 最低限度的减少煤尘的危害, 必须从尘源上进行治理。因此, 对机采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在执行回采面作业规程的基础上特做如下规定:

1、采煤机降尘:采煤机运转时, 必须将采煤机上的控制水开关全部打开, 正常使用采煤机内外喷雾及光电喷雾, 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内外喷雾的喷头不得有堵塞、漏水现象, 否则必须及时处理。 2、运输机转载点降尘:运输机运转时必须正常使用转载点喷雾, 转载点喷雾雾化要良好, 运输机停止运转时, 及时关闭喷雾。 3、回风巷洒水降尘: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0m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 100m以外至皮带联络巷每个大班冲刷一次, 重点冲刷管线、皮带架、电缆上的煤尘。 4、破碎机喷雾必须确保完好, 且正常使用。 5、皮带转载点喷雾降尘:煤炭比较干燥时, 由皮带机司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打开喷雾, 喷雾程度以不影响皮带运输为准。 6、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非煤矿山综合防尘措施问题(2020年)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非煤矿山综合防尘措施问题 (2020年)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非煤矿山综合防尘措施问题(2020年) 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企业对地面、井下产生粉尘的作业,应当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 执法参考:矿山综合防尘是指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减少矿山粉尘的产生量、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以防止粉尘对人体、矿山等产生危害的措施。它包括如下含义:从矿井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到各系统的各生产工序、各个环节都必须采取综合性防治粉尘的有效措施。这种措施不是单纯的某一项或者两项,也不是间隔性防尘措施,而是多种措施同时并举,真正达到防尘目的。 执法检查时,应首先查看企业粉尘检查记录,看其结果是否超标,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测,如果粉尘达不到要求,应进一步检查企业综合防尘措施。综合防尘技术措施分为通风除尘、湿式作业、

密闭抽尘、净化风流、个体防护及一些特殊的除、降尘措施形式。按防尘方式也可分为减尘、降尘、捕尘、排尘和阻尘等五种方式。 (一)通风除尘:是指通过风流的流动将井下作业点的悬浮矿尘带出,降低作业场所的矿尘浓度,因此搞好矿井通风工作能有效地稀释和及时地排出矿尘。一般来说,掘进工作面的最优风速为0.4~0.7m/s,《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采掘工作面最高容许风速为4m/s,不仅考虑了工作面供风量的要求,同时也充分考虑到煤、岩尘的二次飞扬问题。 (二)湿式作业:是利用水或其它液体(如磁水、添加表面活性剂、添加湿润剂等),使之与尘粒相接触而捕集粉尘的方法,它是矿井综合防尘的主要技术措施之一,具有所需设备简单、使用方便、费用较低和除尘效果较好等优点。缺点是增加了工作场所的湿度,恶化了工作环境,能影响矿产品的质量,除缺水和严寒地区外,一般在煤矿开采中应用较为广泛,是矿山综合防尘措施中应优先考虑采取的方式。 湿式作业主要方式有:1.湿式凿岩、钻眼;2.洒水及喷雾洒

最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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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6)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8)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2)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6)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2)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77)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0)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5)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3)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07)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0)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3)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0)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2)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2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6)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5)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1) 消防管理制度 (154)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58)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5) 变更管理制度 (16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1)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煤矿综合防尘措施2017年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职业卫生科 二0一七年八月

2017年度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为了进一步优化矿井工作环境,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具体如下: 一、一般规定 1、成立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粉尘治理措施,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2、加强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矿井粉尘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所有产尘地点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3、每月在召开“一通三防”例会时,要解决粉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粉尘治理情况。并按照考核办法,每月考核一次。 4、必须建立健全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必须有: 1)巷道冲刷制度; 2)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3)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4)粉尘测定制度。 5、编制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组织编制矿井防尘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属于防尘工程、防尘材料消耗的费用由年度安技措费用或生产成本中支付。 6、采区准备、巷道掘进、采煤面投产防尘、隔爆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必须经有关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7、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对已查明患有尘肺病的职工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区,并做好定期复查、治疗工作。 8、采掘区(队)必须配备兼职防尘工,管好、用好采掘工作面的防尘设施,机电、运输部门要保证电气设备的完好,杜绝电气失爆,杜绝外因火源引爆煤尘,做到带式输送机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机运队负责运输系统内综合防尘设施的完好与正常使用工作。 二、矿井防尘、降尘措施 1、生产系统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面出煤系统转载点喷雾、掘进面扒矸机联动喷雾,装、卸载点喷雾应尽可能实现自动化,不能实现的必须安装手动防尘设施;采面实行煤体注水,炮掘、炮采面实行放炮喷雾;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必须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2、井巷中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调节风速措施,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止煤尘飞扬。 3、地面筛分厂、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喷雾降尘或采用除尘器除尘。防尘喷雾、洒水等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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