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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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城市规划区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指挥部成员分工负责制、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家长监护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设施、预防森林火灾、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

机构,负责本行政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㈠宣传贯彻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办法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㈡制定落实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

㈢组织护林人员巡山护林,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

㈣负责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修;

㈤报告森林火情并组织扑救;

㈥协助市森林公安分局和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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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全市组建1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25支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共7XXXX年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每年的10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当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

在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必须加强巡防人员对林区用火情况的巡查,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负责人带班。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发布。

第十五条各乡(镇)及各林权单位应当在所有公路沿线和人口

聚集的村庄等易发生火灾的林地周围开辟防火道或者营造防火林带,在林地边缘以外开设10米宽以上的防火隔离带。

第四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迅本文来源:文秘114 ***速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第十七条发生森林火警的乡(镇),要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挂点领导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扑灭;发生森林火灾的乡(镇),应迅速组织足够力量扑救,同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挂点领导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发生森林火灾的报告后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

指挥部根据火情发出扑火命令,做好火灾扑救的组织调度工作,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在行政区域交界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有关乡(镇)和单位应当立即通报火情,相互配合,共同组织扑救。

第十八条现场指挥根据火情确定扑救方案,做好火灾扑救的组织调度工作。

各乡(镇)必须至少由一名主要领导带队,市直单位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由行政一把手带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由

副职带队前往扑火。

扑火队伍带好扑火工具集结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服从指挥,不得各行其事。

第十九条森林火灾扑救过程当中,各扑火队伍要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带队领导、人数、出发时间、到达时间、火灾扑救工作进展等情况,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第二十条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一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森林公安等部门和组织,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林业调查设计队对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记入档案并按规定上报。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㈠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㈡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㈢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㈣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㈤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做出贡献的;

㈥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明创造的;

㈦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15年以上,工作有成绩的。

第二十三条市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对有下列第一项至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处10元至50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㈠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㈡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㈢违反规定在林区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㈣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㈤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市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责任人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不加消除的,以及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

一年内因森林防火工作被全市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乡(镇),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有失职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市直机关单位接到扑火命令后不及时认真组织森林扑火工作被全市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有失职行为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思想麻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的,按照中共乐平市委乐发20043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火灾发生后,组织得力,扑救及时、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的,可酌情从宽处理。

第二十六条各乡(镇)发生火情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上报,决不允许出现瞒报、迟报现象,凡瞒报、迟报的,一经查实,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由于责任乡(镇)预防不力而引起森林火警、火灾,或者发生森林火灾后责任乡(镇)扑救不力的,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下列标准对责任乡(镇)收缴森林防火保证金:

㈠每发生一起森林火警(15亩以下),收缴1000元;

㈡每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除收缴1000元基数外,过火面积在15—100亩的,另按每亩10元的标准予以收缴;过火面积在101亩以上的,另按每亩20元的标准予以收缴。

第二十八条在市财政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防火经费预算外专

户,各乡(镇)、街道首次交纳10000元森林防火保证金列入市专户。

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标准予以扣缴,扣缴后造成的亏空,由责任乡(镇)、街道在扣缴后的两个月内予以补足。

不交纳或者不补足的,由市财政代扣代缴。

森林防火保证金列为森林防火基金,专款专用,接受市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完整word版)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标 (DK154+081.9~DK194+835.47)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龙铁路Ⅵ标段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项目部属各分部必须设置森林防火工作小组,分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为本分部森林防火主管责任人。各分部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漳平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 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度(2020版) 为加强我司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做到“全员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公司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总体目标 各单位全面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本辖区不发生森林火灾,做到无发生森林火情,无发生森林火警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目标。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我司情况,森林防火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0日为止。其中:春节、清明节及高温干旱时段确定为森林防火戒严期(以各辖区实际情况确定)。 三、森林防火工作机构

1、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冯建国,成员:黎治、刘一平、马韬、刘川江、白康、白胜、刘勇生以及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督促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②进行森林宣传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③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④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⑤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管理防火设施设备。 ⑥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⑦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⑧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3、公司森林防火办公室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公

景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景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5071景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Scenic area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a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区安保管理体系,健全景区各项安保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演习工作。 三、做好各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施。 四、负责服务区的值勤巡查和停车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五、落实各保安岗位、各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六、安全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熟悉景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

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如财务、水上安全、护林防火等)的安全防范。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四)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六)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主管领导报告。 (七)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八)不得在景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游客的赠与。 (九)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十)驱赶景区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539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参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0号)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重点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 一、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要求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二、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旅游景区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履行消防职责。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景区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

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一)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健全十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二)完善消防信息档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应通过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户籍化档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确立或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三、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每2小时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夜间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并不应少于2次,其他旅游景区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和部位,重点巡查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焚香、祭祀场所可燃物品是否规范摆放并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有无遗留火种现象;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森林防火制度守则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掌握,在出现火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由组长和全体成员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指挥现场的灭火扑救工作。 各单位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佳木斯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

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3、领导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防火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迅速上报、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保障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情况; 2、将防火工作与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防火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森林防火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工区的防火工作; 2、定期向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汇报本架子队的防火工作情况,提出防火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督促本架子队有关人员釆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协助镇政府进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森林防火预案和森林火灾扑救措施。 2、在进入防火期前,协助镇政府对村防火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搞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刷写护林防火标语。 3、做好火灾调查,建立防火档案,统计有关报表。 4、在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做到有队伍、有值班、有制度、有预案、有工具。 5、进入防火期内,必须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记载好当天的值班记录。 6、发生火警火灾时,应积极协调和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调查火警火灾发生原因,进行查处。 7、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并无法联系上和不参加火灾扑救的,上报林业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值班人员不作记录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每次扣罚当事人月工资的10%。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五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划定面积落实、专项经费落实、人员报酬落实。 二是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特别是森林重点区,在主要山口要道,设置哨卡和防火禁牌,刷写宣传

标语,使森林防火的规定、制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三是狠抓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做好防火记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发生火情火灾即时组织扑救,并立即通报有关责任单位。 四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严格控制火源,切实加强预防措施,对入山人员和林区用火要严格管理。特别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申请政府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在其戒严期间坚持林区用火“十不准”即: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埂地边;不准烧牧场;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梗等易燃物品;不准烧火煮烤食物和林副产品;不准烧火取暖;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和明火枪狩猎。对违规造成损失的视其程度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加强防火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建立了望台天报制度,健全通信网络,组织扑火队伍,做到发现火情及时扑灭。 六是对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处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离岗的,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的, 七是层层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必须制订年度森林防火预案。

2018年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财绩(2019)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专项资金支出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芷江地处武陵山南麓、雪峰山西脉与云贵高原东缘的结合地带,东与中方县,鹤城区接壤,南与洪江市、会同县及贵州省天柱县毗邻,西与新晃、贵州省万山特区相连,北靠麻阳县及贵州省铜仁市,素有“黔楚咽喉,滇黔门户”之称。全县辖18个乡镇,198个村,20个居委会,共39.02万人口。 全县区域面积20989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41975.5公顷,占总面积的67.6%,活立木蓄积量575.8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5.48%,属湖南省重点林区县和森林火险Ⅰ级县。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县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森林公安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组织全县森林防火宣传、火源管理、扑火应急队伍的培训、火灾扑救、火案查处等工作;制定全县森林防火管理的相应措施。

我县不断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理制度,使森林防火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或出台了《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芷江侗族自治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芷江侗族自治县重点乡镇管理办法》、《芷江侗族自治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进行规范管理。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8万元(其中:森林防火应急车辆纳入县公车平台管理,拨平台管理中心经费8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等开支),财政预算追加14万元。实际到位34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我局完成森林防火专项资金34.4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2.77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办公费、宣传资料的印刷、电视广告宣传及防火宣传碑牌的制作与维护更新、火灾扑救、扑火机具购置等开支;家庭的补助支出1.67万元,主要是对专职森林防火值班人员补助开支及春节慰问开支。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补助资金都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并且在财政的督促之下,资金管理使用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装备设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景区、游客的安全,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增强景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旅游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1旅游安全工作任务 1.1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1.2本规定适用于景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2旅游安全工作人员职责 2.1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接待、保卫工作。 2.2景区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 防报警设施维护保 2.3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3旅游安全工作日常程序 3.1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1景区管理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2景区管理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关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1.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3.1.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3.1.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3.1.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 3.1.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3.1.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责任制,按照景区划片包保,签订《消防火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做到“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森林防火总体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不突破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做到无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无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发生山火烧毁民房的森林防火工作总体目标。 二、森林防火期 根据我县情况,森林防火期从当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止。其中:春节、清明节及高温干旱时段确定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森林防火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林业局职能负责制。各乡镇的乡镇长是本乡镇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国有林场的场长是本林场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铁路、公路、水利、农场、矿山等有林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其部门或单位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农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是集体林木的第一防火责任人;责任山、自留山及退耕还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者为该责任山、自留山、退耕还林地的第一防火责任人;风景旅游区的经营者是其风景旅游区的第一防火责任人。 2、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森林扑火预案,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5)配合森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3、各乡镇对本辖区的机关单位、村委会负责;机关单位对所属干部职工负责;旅游公司对游客负责;学校对学生负责;村委会对村民负责;监护人对精神病、呆傻等人员负责;招工单位对招用人员负责;企业公司对员工、施工人员负责。 4、县林业局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及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和护林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森林火灾扑救工具和器材的供应调配;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四、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措施 1、开展经常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各乡镇、县林业局及县森防办要认真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在春季和冬季森林防火期内各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县林业局及县森防办在宣传上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在森林防火期内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集市巡回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县政府有关防火通告,印发有关防、扑火知识到各乡镇、集市、村寨,并张贴省、州、县有关森林防火通告,在各村寨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各乡镇要利用宣传车到集市、村寨进行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发放县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及有关宣传资料到各农户手中。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帮扶单位分别到各自责任区开展宣传活动。各旅游景区和重点林区要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者对宣传设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范围 随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发展,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作为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施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本公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高原红公司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的规范。 适用于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使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3、方针 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细则 4.1旅游景区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

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 4.2旅游景区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三结合的监管模式。 4.3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旅游安全。 4.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4.4.1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4.4.2组织制定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4.3保证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保障设施; 4.4.4定期研究本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6负责调查、处理本景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4.4.7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4.4.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5、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是旅游景区依法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的内设机构,

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项目资金包括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补助费、森林航空消防地面保障补助费、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费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准备金。 第三条财政部每年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和国家财力状况,在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森林防火项目资金。 第二章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补助费 第四条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补助费(以下简称飞行费)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租用飞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租金补助。 第五条财政部对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森林防火任务较重,具备森林航空消防能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补助飞行费。 第六条飞行费补助标准: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东北航空护林中心(以下简称东航中心)和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以下简称西南总站)飞行费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对吉林、黑龙江省以及西部省区,中央财政承担的飞行费比例不高于80%;对其他省份,中央财政承担的飞行费比例不高于50%。飞行费补助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 第七条东航中心和西南总站负责测算、审核、结算飞行费以及组

织签订租机协议等工作。 第八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每年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向东航中心或西南总站报送下一年度飞机租用计划以及飞行费补助预算建议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时向东航中心或西南总站以及省级财政部门分别报送省级财政安排飞行费预算建议数。东航中心或西南总站审核后,连同本单位飞行费预算建议数一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第九条财政部下达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后,国家林业局根据预算控制数以及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确定各省飞行费补助方案,编入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二上”报财政部审核,并由东航中心和西南总站分别通知有关省。 第十条东航中心、西南总站按照飞行费补助方案,组织召开租机协调会,协商确定租用机型、架数、计划小时数、进出场时间和地点等,并根据省级财政安排飞行费情况,签订租机协议。 第十一条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结束后30日内,东航中心和西南总站以及有关森林防火单位,按照租机协议与供机单位分别结算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的飞行费。东航中心和西南总站将结算情况汇总后上报国家林业局,凡未按租机协议结算飞行费的,国家林业局将在下年度编制飞行费补助方案时予以调控。 第三章森林航空消防地面保障补助费 第十二条森林航空消防地面保障补助费是指承担森林航空消防地面保障工作的航空护林站进行消防指挥、协调、运转的专项补助经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森林公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园内从事经营、管理、建设、保护及其他活动的单位与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园森林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公园内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园内工作的任何单位与个人,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深入贯彻执行各类消防法律法规,坚决服从公园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按照规定配置相关防火预警设施和消防器材。

2、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同时组织防火自检自查,落实防火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同时鼓励和引导公园内经营性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财产火灾保险。 3、积极参加公园内部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演练,提高防火灭火意识。 第六条:在公园内从事经营、管理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在其营业之前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隐患整改,确定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经营业主负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者管理的,共用各方对自己使用或者管理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共用各方应共同制定管理办法。 3、当事人任何经营活动都不得妨碍建筑消防设施和通道的使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擅自对建筑物改建和改造,不得在室内使用明火(食品加工业除外),不得随意改变电线电路,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或没有合格证的电器。消防队对电力设施、用电线路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建立档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大功率电器使用前须向消防队申报备案,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规定的,不予同意。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参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0号)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重点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一)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加强市(州)、县(市、区)、省直属单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的专项补助经费。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是指安排用于省、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购置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的专项经费。 (三)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0号)规定,由省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经费。 第三条省财政厅每年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和省级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 第四条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防的方针和属地与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使用: (一)分级负责。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以市(州)、县(市、区)投入为主,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突出重点。对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的市(州)、县(市、 第 2 页共 6 页

区)给予重点安排。 第二章资金分配与拨付 第五条省财政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 资金规模,按照因素分配、规划(计划)分配、据实据效分配等绩效分配方式,会同省林业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下达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预算。 第六条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由省林业厅根据各地森林火险 等级、森林资源面积,基础设施现状、保障措施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补助额度,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资金。 第七条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由省林业厅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形势 和各级森林防扑火物资储备库存情况,编制年度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分配计划,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按照预算级次下达并拨付资金。 第八条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由省林业厅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财政厅提出下一年度全省航空护林飞机租用计划及飞行费地方配套预 算建议数,并与有关单位签订租机协议,确定租用飞机的机型、架数、计划小时、进出场日期和地点等。森林航空消防任务结束后,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飞行情况,按照租机协议与各供机单位及时清算飞行经费,提供详细的飞行费结算清单报省林业厅,经省林业厅审核汇总后向省财政厅提出支付飞行配套经费的申请,经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飞行配套经费预算并拨付资金。 第九条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 关规定拨付。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条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林区的了望台哨、森 第 3 页共 6 页

关于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精心整理关于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14-03-21 ????摘要:本文根据景区的概念、分类和当前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了景区火灾危险性、人员 结构特点及景区发生火灾事故后带来的社会影响,并从景区消防安全组织、宣传、火灾防控等方面对 , ????要做好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着要条件,要进一步推行政府统一领 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 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同其他安全生产 工作同力度来抓,在抓经济建设和旅游事业发展的同时,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精心部署合理

安排本级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景区消防安全,共同构筑平安和谐景区。 ????二、建立健全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明确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新、改、扩建的建筑要及时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和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景区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应根据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对景区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 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其营业执照等。旅游部门要将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监督检查内容,督导景区各单位切实整改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教育内容,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各乡(管理区)、安监站要将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纳入网格化管理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按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和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四、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景区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在消防监督主力军的作用,加大对景区宾馆、旅社、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旅游旺季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保证各单位切实整改火隐患。同时加强执法上门服务,对新、改、扩建建筑做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和备案消防验收工作,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发生,对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上门服务工作, 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导游的职业规范,导游在讲解景区自然风景时,有针对性的进行消防知识讲解提示。 ????六、强化景区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 ????特别是加强景区人员宾馆、旅社、餐馆等人员密集场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责任主体意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32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532 2 / 2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值班人员在指定地点值班,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天气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密切注视野外用火的动向,严加防范。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认真履行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追究失职人员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767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提高安全防火意识。 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的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

森林防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参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XX号)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重点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工作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一)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加强市(州)、县(市、区)、省直属单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的专项补助经费。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是指安排用于省、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购置森林防火储备物资的专项经费。 (三)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费,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XX号)规定,由省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的森林航空消防飞行配套经费。 第三条省财政厅每年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和省级财力状况,统筹安排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 第四条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防”的方针和属地与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使用: (一)分级负责。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以市(州)、县(市、区)投入为主,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突出重点。对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的市(州)、县(市、区)给予重点安排。 第二章资金分配与拨付 第五条省财政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省级财政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规模,按照因素分配、规划 (计划)分配、据实据效分配等绩效分配方式,会同省林业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后,下达森林防火项目专项资金预算。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景区游览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和景区的安全。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景区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三、职责 一、安保人员负责景区的游览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二、工程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及用电安全,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三、各部门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1、安全部门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安全部门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4、景区门卫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5、景区保卫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6、景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作。 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8、景区保卫部门接到上级保卫部门或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消防安全 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2、各下属单位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责任,做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工程部门的消防队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责任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消防人员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小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4、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安全部门负责,修理后由安全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6、消防人员负责消防报警器的监管,每天填写《消防值班记录》。 7、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8、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三、施工现场安全 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工程管理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2、工程部门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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