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要点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要点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要点

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监理要点、检验方法

威海裕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地面工程

(一.一)地面基层工程主控项目

1.1基层表面必须平整、四角方正、有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的基层,其坡度应满足排液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尺量检查。

1.2基层构造层(保温层、防水层、防潮层、找平层、结合层)的材质、强度、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各构造层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3基层的防水层与基体、地漏、预埋管道处要结合严密、严禁渗漏。

检验方法:按有关规定做蓄水试验。

1.4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坚硬、密实、洁净、干燥,不得有麻面、起砂、裂缝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2.1基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2mm,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一.二)砼地面(含豆石砼、耐磨砼地面等)

1.1砼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砼铺设不得留施工缝。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应对接槎处进行处理。

主控项目

1.3砼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厚度的2/3,细石砼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1.4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1.5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2.1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落、麻面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采用泼水或用坡度尺检查。

2.3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和钢尺检查。

2.4耐磨砼地面分格缝按设计要求设置,切缝深度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切割缝隙顺直、缝角整齐,无掉茬锯齿状,填缝材料按设计要求做。

检查方法观察和寒尺检查。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

(一.三)板块面层铺设

一般规定

1.1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1.2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制水泥砂浆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2配制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JGJ52的规定。

○3配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3板块的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若无设计要求时,宜避免出现

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

1.4板块(水磨石预制板、通体砖、石材板块等)的结合层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1.5砖面层铺设

1.5.1砖面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2勾缝和压浆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主控项目

1.6面层所用的板块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1.7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检查

1.8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9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1.10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小锤轻击及钢尺检查。

1.11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1.12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1.13板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二)、抹灰工程

一般规定

1.1、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抹灰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材料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记录。

1.2、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试。

1.3、抹灰工程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①、抹灰总厚度大于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②、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1.4、本工程抹灰检验批划分、检查数量:

①、一个楼层为一个检验批;②、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0%(规范要求10%)。

1.5、阳角做法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间护角,其高度不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少于50mm。

1.6、内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主控项目:

1.7、抹灰前基层表面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并应洒水润湿,砼墙面需涂刷界面剂,增加牢度。加气砼砌块墙面挂钢丝网,固定要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现场检查。

1.8、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1.9、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现场检查。

2.0、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落、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2.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2.3、抹灰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现场检查。

2.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三)门窗工程

一般规定

1.1、门窗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④、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①、预埋件和锚固件。

②、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1.3、各分项工程检验批按下列规定划分及检查数量:

①、同一类型、品种和规格的木门、金属门、特种门及门玻璃、一层为一个检验批。

②、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0%(规范要求5%)。

1.4、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1.5、金属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1.6、木门窗与砖石砌体、砼或抹灰层接触处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防潮层;埋入砌体或砼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1.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1.8、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一)、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2.0、木门窗的材料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1、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门制作

要求在工厂成批加工制作。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2、木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边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2.3、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4、木门窗扇安装必须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关闭检查,手摸检查。

2.5、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摸检查。

一般项目

3.0、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创痕、锤印。割角、拼缝应严密,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木门窗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1、木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木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三.二)、金属门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1.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金属门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门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翘曲。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开启关闭检查。

一般项目

2.0、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金属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1、钢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钢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三.三)、特种门安装工程

本项目设计有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

主控项目

1.1、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1.2、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能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一般项目

2.0、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2.1、特种门一般项目验收留缝限值、允许偏差的检验方法同钢门。

(三.四)、门玻璃安装工程

主控项目

1.0、玻璃的品种、规格、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1、门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2.0、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2.1、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验方法:观察。

(四)吊顶工程

一般规定

1.0、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①、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②、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③、预埋件或拉结筋。

④、吊顶安装。

⑤、龙骨安装。

1.2、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检查数量:

每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30%(规范要求10%)。

1.3、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吊顶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吊杆距立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四.一)、暗龙骨吊顶工程(普通石膏板、耐水石膏板饰面)主控项目

1.0、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1、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2、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3、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石膏板的接缝应按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2.0、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1、饰面板上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2.2、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3、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暗龙骨吊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四.二)明龙骨吊顶工程(矿棉板、铝板)

主控项目

1.0、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1、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2、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尺量检查。

1.3、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顶、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4、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的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摸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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