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劳务承揽的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承揽的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承揽的区别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决定。其中明确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

合同普及---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实用区别和分工)

与用工单位合作时产生的几个问题 及具体解决办法 1.用工单位常把“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混为一谈,问 题严重,必须区分 我们公司和用工单位合作后,用工单位常出现把“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混为一谈,例如:常常说的“人是你们的,合同和你们签的,问题由你们解决”,此话其实是根本没有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 没有区分的后果就是,用工单位觉得发生事情后和他们单位没有关系,只要通知一下用人单位即可,但往往忘记了,具体用人的是自己单位,派遣员工是给自己打工的,事情也是在自己的单位发生的,忽略不计就造成如下后果(具体都已经发生过的案例):事件一: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不及时处理,耽搁后才告知用人单位去处理,时间耽搁太久,工伤48小时处理时间已经过去,家属闹事;事件二:不想继续用人就直接让用工单位直接通知,派遣人员突然接到退场通知情绪激动,现场闹事;事件三:安排派遣员工转项目但不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知道转项目的情况,没有及时处理,造成对派遣员工的忽视和派遣员工闹事等等; 针对这种事件,事后虽然因为用工单位的问题,造成了事情处理起来非常困难,但是经过我方的调节都顺利解决了,但如果用工单位事先了解我们劳务派遣的具体内容和自己应该事先处理的问题,很多事情都可以避免。

2.什么是劳务派遣,什么是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是一种人事的外包,用工单位一部分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合同、保险等都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和上缴的,工伤、入职和退场后开据各类手续等),但人员的管理由用工单位管理。而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管理。 合作单位和我们签订是是劳务派遣合同,具体都应该分工合作,不能说:“人是你们的,合同和你们签的,事情都由你们处理”。此话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劳务外包是指业务外包,也就是公司的一部分工作由外包公司来完成,公司只需负责外包费用,不涉及到人员的管理。 如果合作单位和我们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完全可以说:“人是你们的,问题都由你们解决”。 3.关于在劳务派遣合作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和分工 区别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 劳动合同法里写着: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分工:

员工劳务外包合同书

劳动合同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江西天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单位类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东楼4层 实际经营地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53号东楼4层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9282615---x 联系方式及电话86891172 86891280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劳动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相关内容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甲方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外包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积极安排乙方重新上岗,否则甲方将按国家规定承担责任。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外包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安排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安排,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外包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积极重新安排。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合同法)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劳务外包服务协议书模板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及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项目合作的全面共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劳务服务外包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专业服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字认可之外包服务协议书(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服务周期: 1、本合同时间周期为一年,自二〇年月日起至二〇年月日止。 2、按甲方要求在一年以内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工作。乙方将在项目每一阶段工作正式开始前编制具体的工作日程计划,并与甲方达成共识。乙方将在甲方达成共识后指导监督甲方项目完成项目。双方将依照此项目达成共识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2、根据项目的实际进程,认为确需增加人数或者项目量增加(时间计划调整幅度达2周以上)延长工作计划和项目总体执行周期时,必须在原计划日程范围内尽早向另一方提出正式的建议,并与另一方达成共识。 3、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每天班前一次会议安排生产计划。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组建的项目人员,为甲方提供依而进行的企业生产经营与监督专业服务。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注重与甲方管理层及项目协调小组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必须确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甲方量身设计适合甲方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 3、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方案的同时,还应提供有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并且在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合适的方式,为甲方管理层人员及相关员工分别提供有针对性的生产计划和建议。 4、乙方应预先向甲方提供项目每一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以配合甲方有关人员工作的开展。 5、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或者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使用或传播这些资料和信息。 6、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方案草案和正式报告的关键内容以及敏感信息,在没有得到甲方负责人明确同意之前,不能向外界作任何形式的披露;凡需要对外披露或提交甲方内部集体讨论的方案内容,必须事先经过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明确规定可披露的对象范围,乙方只能在此规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和进行讨论,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7、乙方为甲方提供策划案后,应监督管理,服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执行完成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 8、乙方应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项目调查,安排专业人员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 9、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为甲方人事服务有关生产、营

最新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最新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____公司甲方与受聘船员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公司______ 轮任_____职 工作事宜,双方自愿签劳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负责与船东签订劳务外派协议,负责向乙方解释本外派合同,说明工作性质和内容。维护乙方在外派期间的合法权益。 b 负责办理派遣乙方赴外轮工作的有关出国手续。负责办理乙方的外籍证件。办证费 用根据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c 对乙方有绝对领导权,有责任监督乙方在派出期间的行为。 2、已访义务 a 身体健康,具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远洋船员资格。 b 绝对服从甲方领导,同意并服从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劳务外派协议,同意 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c 遵守所服务的船舶所有者或其管理者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国际 法规,为个人行为负责。 d 必须具备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船员 等有关证件。所有证件应当符合中国海事局对船员的要求。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其他证明 材料及办证用照片自费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期限为___个月在船期间合同起止日期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协议 执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船终止服务。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任何个人原因请求辞职均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下船交通费用 由乙方自负,同时扣发全部合同奖金。 3、乙方如遇配偶或直系尊亲病危或举丧之事,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离船。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a 本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航行中或停靠不方便之港口,则合同自动延续到船舶到达船员可以离船之港口。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远离中国之港口,且几个月后才能抵达远东港口,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船舶回到远东地区方便下船之港口。 b 乙方因工伤、病,且有医生证明或由于船舶原因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在船工作的,从下船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c 本合同期内,根据船东安排调遣乙方到其它船舶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本合同继续履行。 d 乙方在船上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天,每周七天。因船上工作需要加班时,除非得到船长的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大副、大管轮每天上午安排、带领、监督本部船员工作 第三条、乙方待遇 1、在合同期内实行国外工资制,外币工资标准按本合同本条第二款的标准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标准以美元计算a=b+c a 合同工资总额:_ 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b合同奖金:___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c实际每月留船薪:usd____美元____ 元整 /月 3、乙方的合同奖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暂由甲方保管,待乙方完成合同后,由甲方代船东或其管理者一并发还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则根据合同规定,酌情扣发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 4、乙方因正常履行合同上、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指接到甲方通知从实际居住地至集结地和返回中国下船港至实际居住地,按甲方规定的标准由甲方负担。 4、甲方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合同期内乙方在国内的其他福利待遇及其家属生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违约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反船东或甲方的规定或国家外事纪律,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理取闹、不服从指挥以及工作不称职等原因而被遣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同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司法认定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司法认定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作为两种用工形式 案情简介 原告(被上诉人): 被告(被上诉人): 被告(上诉人):上海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1日,刘00在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上海xxx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门口担任保安值班期间,程00因琐事激惹刘xxx并与之发生冲突。后刘xxx手持钢管追打已逃跑的xxx,击中其头部,造成xxx因外伤所致重型颅脑损伤等。 随后,xxx被送往医院救治,期间共发生医疗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32106.72元、辅助器具(轮椅)购置费605.40元。经鉴定,xxx构成重伤。 刘系上海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 公司”)员工,xxx公司与xxx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刘xxx被派遣至xxx公司担任保安工作。

xxx遂以健康权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刘xxx、xxx公司、xxx公司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xxx公司与刘xxx之间的劳动合同、xxx公司与xxx公司之间的保安服务合同能够证明 刘xxx与xxx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其 与xxx公司之间的劳务派遣关系。 在劳务派遣期间,因被派遣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方即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案发时,刘xxx是由xxx公司派遣至xxx公司,为其执行保安工作任务,刘xxx是在阻止xxx摆弄路障时与其发生冲突,故其行为仍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属于履职行为的延伸,应由接受劳务派遣方即xxx公司对外承担侵权责任。 刘xxx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法不悖。

xxxx公司劳务外包协议书

劳务外包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系指“劳务组织”或“承包者个体”)  企业名称(或姓名):注册地址(或家庭住址):__________ _ __________ 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协议,并愿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乙方的状况  本协议中的乙方系指承包主体;且乙方认为,能够依据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二、承包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 甲方 业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业务包括: 。 甲方外包给乙方的业务实行任务责任制四、报酬  ,乙方应本着诚信原则按甲方要求完成。  乙方的劳务费,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计酬形式(计时制/计件制或其它计酬形式)、额度和支付方式执行。  五、甲乙双方的权益  (一)乙方在履行双方约定的劳务活动过程中,当事人无论因任何原因受伤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休养或治疗(包括住院治疗)的,乙方同意自理医疗等所有费用,休养、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若休养、治疗周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在履行双方约定的劳务活动过程中,凡若当事人受到第三人伤害的,乙方应按照我国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  (三)乙方在履行双方约定的劳务活动过程中,因当事人责任,对第三方安全、

劳务外包协议范本文档

劳务外包协议范本文档 Model document of labor outsourcing agreemen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劳务外包协议范本文档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外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三、工作地点: 四、外包内容: 五、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1、 2、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协商上月_____日至上月_____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_____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外包与派遣的区别

外包与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作为两种被广泛采用的用工形式,一方面为企业用工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涉及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外包单位)及劳动者三方主体,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实践中容易产生混淆。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责任主体的司法认定就会成为该类案件的难点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得出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关键点,从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归属出发,来确定劳动者侵权的责任主体。 【案情】 原告(被上诉人):程孝宇 被告(被上诉人):刘克北 被告(上诉人):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上海吉优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1日,刘克北在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公司”)门口担任保安值班期间,程孝宇因琐事激惹刘克北并与之发生冲突。后刘克北手持钢管追打已逃跑的程孝宇,击中其头部,造成程孝宇因外伤所致重型颅脑损伤等。随后,程孝宇被送往医院救治,期间共发生医疗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32106.72元、辅助器具(轮椅)购置费605.40元。经鉴定,程孝宇构成重伤。

刘克北系上海吉优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优境公司”)员工,吉优境公司与康德莱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刘克北被派遣至康德莱公司担任保安工作。 程孝宇遂以健康权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克北、吉优境公司、康德莱公司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审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吉优境公司与刘克北之间的劳动合同、康德莱公司与吉优境公司之间的保安服务合同能够证明刘克北与吉优境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其与康德莱公司之间的劳务派遣关系。在劳务派遣期间,因被派遣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方即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案发时,刘克北是由吉优境公司派遣至康德莱公司,为其执行保安工作任务,刘克北是在阻止程孝宇摆弄路障时与其发生冲突,故其行为仍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属于履职行为的延伸,应由接受劳务派遣方即康德莱公司对外承担侵权责任。刘克北自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法不悖。吉优境公司在选派刘克北的过程中,未能尽到足够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职责,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康德莱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承担80%赔偿责任,刘克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吉优境公司作为刘克北的派遣单位,在派遣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在20%的范围内补充责任。 一审判决后,康德莱公司、吉优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区别 一、岗位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其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但岗位外包后,单位买到的是服务,不涉及劳动关系。岗位外包受《合同法》制约,劳务派遣受《劳动合同法》制约。岗位外包是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出发产生的劳务经济。劳务派遣完全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 二、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的五大区别 第一:遵循的法律不同 岗位外包是经营方式,是岗位、业务、工作等通过某种方式交由第三方通过承包、承揽等形式完成要求的经营方式。此种经营方式与企业自行经营、生产相同,遵循合同法、民法、经济法等。 劳务派遣是用工方式,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关系分离开,劳动关系由第三方建立,而企业只负责管理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用工方式。此种用工方式与事业单位的编制、企业中的合同制方式相同,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第二:覆盖范围不同 岗位外包可以覆盖企事业单位的任何业务(国家规定的机密业务、在许可的范围内也可以外包),在国家法律法

规范围内不受任何时间、数量、形式等条件影响(只需满足发包方要求)。 劳务派遣只可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中使用,并且企业劳务派遣人数不得高于10%。 第三:责任承担不同 岗位外包方不承担外包过程任何针对劳动者的责任,只需要按时支付承包方相应承包费用即可。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出现需要补偿、赔偿等情形的,企业需要与用人单位(第三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工作内容不同 岗位外包中发包方工作主要有制定岗位任务完成目标、考核承包方完成结果等。 劳务派遣中企业需要与第三方机构一起参与到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薪酬、社保公积金、员工纠纷……)的各个细节中来,同时还需要负责员工的工作管理。 第五:参与部门不同 岗位外包中发包方会从战略角度考虑将哪些岗位、业务外包出去,与承包方对接的主要是战略部门、或者战略执行部门。承包方参与的是针对改企业的项目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是项目部的成员。

劳务外包临时工协议书

临时工招聘协议书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吴江金柏瑞标识有限公司 乙方(中介公司):苏州高尚企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兹有甲方应生产需要决定委托乙方招聘临时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的临时工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车间操作工 2、范围及要求: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二、乙方的员工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是按照乙方员工实际为甲 方工作时间15元/小时来计算。甲方在每个周日前给乙方一份临时工出勤时间资料,甲方付款方式是一周一支付,可以推迟1-3天。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如银行转账的话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因给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1、乙方再以现金形式按月或按每周一次支付乙方员工的工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4 元/小时。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临时工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员工无偿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用工要求在规定用工时间内安排员工工作,并保证对离职的员工进行及时的补充。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的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的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的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有关乙方的员工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或亡故等的经济赔偿问题由实际用工单位甲方为乙方的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或乙方的员工自己参加的农村商业保险按照实际赔付规定来补偿,实际用工单位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出现工伤亡故的首先由商保或农保支付赔偿金,对于差额部分甲方再进行补贴。乙方不承担经济赔偿或者连带补偿等责任,医疗期间甲方向乙方的员工每月支付当地最低基本工资保障。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政府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六、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并经甲方人事处备案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方双方自然终止派遣协议的合作关系。 九、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公章):乙方(签字、公章): 人事处审核(章)

驾驶员劳务外包合同范本.doc

驾驶员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一般规定 1、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的×××× 提供B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2、服务期限从年 10 月 1 日早8:00 时起至年 9 月30 日18:00时止(共计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定合同。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40岁的司机。 2、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态度良好。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应当按照《劳务合作补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税、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类证件的办理)等事宜,为甲方服务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4、乙方服务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应司机代替,不能因此而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5、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车辆停放地点由甲方决定。

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人才)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把员工派遣到企业单位工作,员工管理,工资的发放和社保是由派遣单位完成的用工企业负责绩效考核,双方是以人数为单位来核算的,而业务外包对的就不是员工个人,主要面向的是业务,以承包方完成的业务量来结算,其间的人员管理、考核、工资发放和社保都是与发包方没关系的。如何选择主要看公司的运营需要。对发生纠纷、工伤、社保少缴等事件发包方(被派遣单位)都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下面【广东招才通】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有什么差别? 一、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相同点: 1、派遣员工与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其要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工作地点在用工单位,因此,派遣员工就要同时接受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管理。 2、业务外包员工也同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因业务(特别是一些长期业务)开展的需要,有时承包公司会将员工派驻到发包企业工作,实际的工作

地点可能在发包公司,承包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同样要接受承包公司和发包企业管理。 二、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区别: 因劳动派遣和服务外包在工作上的表象使得二者易于混淆。但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支付对价的对象不同。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以劳动力的使用作为标的,用工单位通过派遣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企业针对劳动力的使用支付对价。而业务外包是一种承揽合同关系,是按照发包企业的要求,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为标的,企业针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2、受调整法律不同。人才派遣是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派遣这种用工是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劳务外包是种经济、业务合作关系,发包企业与承包企业签订业务合作合同,

劳务外包服务协议书示范文本

劳务外包服务协议 出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规定,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其指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4.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七)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九)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比较分析

企业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风险分析 一、定义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二、相同点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三、区别 3.1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3.2 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3 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3.4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3.5 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法律风险及适用法规 4.1 劳务派遣 4.1.1 劳务派遣存在的法律风险。(1)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2)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3)

劳务外包合作协议书

劳务外包合作协议书 发包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 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 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定义 1.甲方将其________ 劳务外包给乙方,工作人员由甲方根据工作 要求自行招聘。乙方按甲方的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按双方的约定结算方式付给乙方相应的承包服务费。 2.甲方将其交由乙方的工作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本合同期满日1个月前,双方另行商议,以 书面形式确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变更。 2.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据实计算。 三、人员配置及管理 1.乙方根据甲方的岗位职责需要配备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岗位人 员,甲方协助乙方进行人员的管理及培训。 2.甲方应安排相关部门的人员作为项目的协调专员。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由甲方分配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负责工作岗位所需要原材料的准时供应及其质量的保证。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由乙方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工作开展;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查。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 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 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开展的进展。

劳务外包协议范本模板

劳务外包协议范本模板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外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三、工作地点: 四、外包内容: 五、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1、 2、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协商上月_____日至上月_____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_____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六、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制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一间休息、材料室。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的区别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此次修法,针对劳务派遣企业过多过滥、劳务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同工不同酬等问题,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与限制。由于修订后的法律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用工比例、同工同酬、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制职工的企业将面临用工成本增加、法律风险加大的现实状况。如何依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进行调整,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合规?如何重新筹划用工形式,用其它合法的用工形式代替劳务派遣?如何保证用工形式转换的平稳过渡?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很多企业需要面临和思考的重要问题。在上述背景下,服务外包日益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很多主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纷纷开发或者强化服务外包业务,并将之作为劳务派遣的最佳替代用工形式积极向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制职工的企业进行推销。很多企业也准备或者正在进行劳务派遣转服务外包的用工模式调整工作。业内诸多人士认为,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标准劳动关系的严格规范直接导致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繁荣;2013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修订)》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严格规范与限制,将会导致服务外包的繁荣。然而,服务外包真的是企业规避劳务派遣法律风险的一剂良方,劳务派遣转为服务外包就万事大吉了吗?本文将结合劳务派遣和服务外包的相关法律规定、典型案例、实

践操作对两者的区别进行解析,以期能够帮助企业管理者准确区分两者的差别,合理规划用工形式。 一、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的基本概念比较 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将劳务派遣劳动者派至实际用工单位处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在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劳动者是法律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务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实际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实际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直接进行工作安排和指挥监督。 2、服务外包从企业管理角度来看,服务外包是指企业为了将有限资源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利用外部专业服务商的知识劳动力,来完成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工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企业对市场环境迅速应变能力并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服务模式。服务外包的三方法律关系中,承包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是民事合同关系;发包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无直接关系,在具体的外包业务完成过程中发包单位只是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通过承包单位对服务人员进行间接的指挥。 3、基本区别从前述分析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关系中,企业注重的是对劳动过程的管理,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务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之六大区别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之六大区别 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陈宁律师 近期,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都很“火”,劳务派遣的“火”源于国家屡出限制性新规,劳务外包的“火”源于其大有取代劳务派遣之势头。实际上,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核心内容是发包人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外包费用,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人的非核心业务。实务中不少承揽合同、委托合同都可以归入劳务外包范畴。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如保安、保洁、餐饮等)、短期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个条款让劳务外包的发包人很紧张,深恐其使用的劳务外包一不小心被认定为劳务派遣。于是,如何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如何沥青二者之间的界限就显得尤为重要。昭明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及实务,总结了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六大区别,具体如下: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

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动者,不得随意退回。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否则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劳务派遣的门槛;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对劳动者管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最核心的区别,要想做到“真外包”,发包人必须切断对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发包人的要求、指令最好直接下达给承包人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并不关心,承包人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有可能“成事”,也可能“败事”,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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