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聘院士”的实施办法(05,6,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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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聘院士”的实施办法(05,6,3)doc

北京理工大学“双聘院士”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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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制

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1)

兴隆岗镇政府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 为强化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健全干部考勤管理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全面完成我镇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一)上班制度 1、镇机关干部平时上班,必须严格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周一和周五早签到后,到二楼会议室开会,安排部署近几日的工作及学习任务(8.10时准时开会)。 3、工作时,不准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串岗、闲聊喧闹,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4、未安排下乡任务时,离开工作岗位2小时以上及下村,应到秘书室签到备案,并填写人员去向表。 5、下乡期间,各办公室服务部门应当安排值班人员办理业务,把值班表上墙,便于检查。 6、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影响办公。 (二)签到制度 1、日常上班签到: 平时,原则上我镇机关干部(包括下派驻我镇政府院内

的各站办所人员)实行签到管理。上午签到时间8:00—8:1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下午13.20—13.30,逾时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晚下班16:00—16:10,提前下班者,按早退处理。但因工作需要,有公务活动的,到主管领导签条,并到镇考核办备案。 2、学习、会议、劳动签到: 学习、会议、劳动时,所有的机关干部必须到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早退者按旷工处理。会议上必须认真做好笔记,月底进行抽查,不做笔记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三)查岗制度 1、上班时间,镇考核办对干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每次学习、会议、劳动进行点名,迟到、缺席和检查离岗的干部,计入考勤。 2、下乡期间,干部下乡实行抽查制度,由镇长带队,几个片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抽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在位的,按旷工处理,结果列入考勤统计当中。 (四)值班值宿制度 按兴隆岗镇政府值班值宿制度执行。 (五)公务活动考核制度 因工作需要有在镇内有公务活动的,需要到考勤办备案。(六)请假制度。

(完整版)专家工作站管理制度流程

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

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目的是:通过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地发挥高端人才的科技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数量、布局、专业设置以及与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指导,拟定全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

发展规划,指导各设站单位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等工作。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等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指导辖区内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第四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第五条?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 第二章?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及终止条件 第六条?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四)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第七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专家工作站情况以及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需求,到各区市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专家、项目的需求情况,同时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与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技术对接,最后根据双方对接情况确定设站单位。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确定部分单位为专家工作站后备单位,纳入重点帮扶范围,优先享受推荐高层次专家、政策指导等,并在设站时予以重点考虑。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宁德财经学校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更好的贯彻“全程化”、“全员化”就业服务理念,确保国家和省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系调动学工主任及参与就业工作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正确激励先进,合理实施奖惩,推动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协调和服务专门机构,在学校学生就业领导小组领导下归口管理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各系成立学生就业工作小组,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负责本系学生的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以服务学生和用人单位为目标,共同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就业工作主要内容 第三条做好就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毕业生生源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课、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咨询并做好创业典型毕业生的宣传工作,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服务工作。 第五条负责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收集、审核需求信息并向毕业生发布,积极推荐学生就业,加强学校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负责举办校内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和组织校园各种小型专场招聘会。 第七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第八条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发放和审核,就业审批表、单位接收函等材料的签订或收集工作,负责毕业生报到证发放、档案整理转递工作。 第九条及时统计、上报学校初次就业率、年度就业率、专业对口率,撰写就业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公司出勤管理制度

XXXXX公司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休息休假管理,健全公司劳动纪律,倡导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册员工。 (一)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每月15日前人力资源部依据考勤记录核发员工工资。各部门、应指定考勤专员负责出勤情况的记录、检查和核报。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出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及休假凭证; 4.每班工作结束前如实填写《员工考勤表》(附件一), 并及时汇总。 各部门考勤员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七小时。 原则上工作时间安排为: 春夏季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15:00-18:00(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秋冬季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14:30-17:30(十一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

第四条按照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有超时工作,视情况酌情进行工作时间调整或计发加班费。 第五条全国法定节假日如下: (一)元旦1日。 (二)春节3日。 (三)清明1日。 (四)劳动节1日。 (五)端午节1日。 (六)中秋节1日。 (七)国庆节3日。 (八)妇女节(限妇女)、青年节(限28周岁以下青年) 各0.5日。 以上假日,如因公司业务需要照常上班,发放相应加班费(妇女节、 青年节补休,不发加班费)。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事前向主管上级说明情况。 第七条在规定上班时间里,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八条旷工天数计算: (一)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7小时以下(含7小时), 视为旷工1天; (二)当月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1天;

人事处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人事处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人事处岗位设置名称及数量一览表一、人事处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 组长:程永清 组员: 闫苏莉、范宏 二、管理岗位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人事处各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一)管理岗位五级至八级聘用条件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聘用条件确定。 (二)管理岗位九级聘用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3、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计算机操作、数据统计分析、资料整理、公文写作和根据工作开展理论研究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 5、身体健康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一)其他专业技术七级以上聘用条件按照《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聘用条件确定。(二)其他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1)应具备本系列相应专业从业资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应聘各级岗位必须具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备一定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人事处各级岗位职责 一、管理岗位 (一)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二)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副处长A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工作、职称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等。 2、积极配合学校的规划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在职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培训等方面的计划,制定学校相关的制度、办法。 副处长B 1、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国家劳动、工资、保险和福利政策,制定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负责劳动用工管理,组织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劳动力用工计划,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学校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 3、负责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和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 4、协助制定校内分配制度,提出全校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与实施办法,并对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引导和监督, 5、参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 6、负责全院工人的考核、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 (三)劳资社保科科长岗位职责

冶金院校的前世今生(原14所冶金工业部院校的变迁)

冶金工业部,是国务院曾经的组成部门之一。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冶金工业部被撤销。前冶金部共有14所院校,其中3所划入教育部【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东北大学(985、211工程);沈阳黄金学院并入东北大学】,另外11所归省市直属管理。冶金部属院校原来校名多带“钢铁”“冶金”字样,后来多数以科技大学、工业大学命名。 一、东北大学 【原名:东北工学院】 【学校所在地:辽宁沈阳、河北秦皇岛】 东北大学前身为东北工学院,简称东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理工类研究型大学,坐落于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具有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资格的高校。1987年在秦皇岛设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成为东北大学的组成部分,毕业证、学生证和学生档案等统一著名“东北大学”。1998年东北大学及秦皇岛分校划入教育部直属。 学校建有有189个学科有权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另设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08个学科有权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有17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共涵盖16个二级学科。 二、北京科技大学 【原名:北京钢铁学院】 【学校所在地:北京】

北京钢铁工业学院1952年由北洋大学(现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学院(现西北工业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山西大学六所著名院校的矿冶学科组建而成,1960年更名为北京钢铁学院,20世纪50、60年代,北京地区流传着一句“北大、清华、钢老三”。被誉为“钢老三”的北京钢铁工业学院自建校之初就得到中央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作为国家钢铁工业的最高学府,学校的发展与新中国的发展紧密相连。1988年,学校定名为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共计覆盖12个国家重点学科;有20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有MBA(含EMBA)、MPA、法律硕士和20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武汉科技大学 【原名: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冶金科技大学】 【学校所在地:湖北武汉】 武汉科技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大学之一,湖北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隶属于原国家冶金工业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1999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 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原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X〕28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4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动就业转型与经济转型良性互动 (一)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相互促进。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打通政策壁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促进经济企稳向好、就业稳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经济转型与就业转型同步进行。结合我市“高端能化强市、特色产业富民、文化旅游带动、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一体发展”战略,通过调整优化油、煤、气、电等传统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果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等特色产业,全力构筑全域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市场主导、政策配套、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产业链条,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等负责) (三)更好发挥小微企业推动就业转型作用。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四张清单”制度,为小微企业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引导和鼓励担保、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平台。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四)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带动就业转型。加大引进科技人才和新兴业态项目力度,促进科技与产业、技术与成果对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加工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渗透融合,培育消费经济、信息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新兴业态特点合理制定信用评级、利率定价制度,为新兴业态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五)完善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促进就业转型。支持劳动者多元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企业和其他用工单位要依法为其

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为明确考勤的方法与流程,规范对员工考勤的管理,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制度总体要求 1、员工考勤采用两种考勤的方式,即在宣城本地员工进行打卡考勤,外地驻点员工由外派施工单位进行考勤。考勤的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员工考勤由上一级领导或其授权人员进行考勤。 2、各部门应建立员工请假、调休总台帐。 3、员工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请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年休假)、迟到、早退、调休、员工出差、公务外出、旷工等。 二、工作时间: 1、办公室、业务部和财务部员工上班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泵车驾驶员及调度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施工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书面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三、考勤制度 1、打卡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管理人员都必须自觉打卡。 打卡次数: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原则上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第二天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员工,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月底上报财务。 2、出差考勤

员工出差应将已批准的“出差登记表”交由部门考勤人员,考勤人员根据“出差登记表”上的出差时间进行考勤记录,出差时间列入考勤。如员工由于特殊原因需延长或缩短出差时间,在征得批准后,考勤记录根据实际出差时间记录。 3、请假考勤 员工请假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勤人员凭获得批准的请假单记录考勤,请假单应作为考勤表的附件。 4、病假考勤 休病假按实际休息天数考勤,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工伤考勤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的,应首先办理请病假手续。如因受伤原因不能办理或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由部门先按照病假进行考勤,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6、法定假考勤 法定节假日加班和未上班的,考勤人员应分别作记录和统计。 四、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视当时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3、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3、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保利物业公司保物司字[1999]084号“关于贯彻集团公司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集团公司关于实施领导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干部聘任、员工聘用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主管(含)以上管理干部实行聘任制,除公司级领导外,由分公司签发《聘任协议书》。 2、员工实行岗位聘用制。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上岗,并由分公司签发《聘用协议书》。 3、干部聘任与员工聘用应符合本岗(职)位技能要求,并为实现组织目标尽职尽责。 二、聘任与聘用管理办法: (一)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1、公司级领导成员由上级公司聘任;

2、公司级以下管理干部由分公司聘任,财务经理、人事经理、销售经理等需上级批准的职务聘任与解聘,应上报物业公司批准,其他部门经理聘任与解聘需上报物业公司备案; 3、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含外聘、回聘)、临时工及借调人员一般不得聘任管理干部职位; 4、管理干部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职人员中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双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行政领导职务。 5、担任领导干部的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职务解聘手续:(1)工作岗位调整的; (2)离岗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含)以上的; (4)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务的。 (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1、新员工聘用应符合分公司员工招聘程序规定,通过用人部门与人事部门考核、面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聘用。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解读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解读 1、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的意义是什么?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中国科协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组织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好创意、好形式,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挥组织特色和优势,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推进产学研联合,在实践中集聚、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开创性工作。 2、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国科协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发挥科协组织优势和特色,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有哪些基本要求?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集聚创新资源,

突破关键技术制约,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通过建站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科协组织网络;将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纳入“讲理想、比贡献”等技术创新活动之中,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成长。 在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中,要坚持以“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效为根本”的基本原则。 需求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基础。各地科协要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和企业自主创新的客观需要,围绕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特点,广泛征集企业重大技术需求,筛选一批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在尊重和顺应企业选择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合作。 项目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核心,是院士专家与企业对接合作的载体。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是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项目的完成过程能对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有显著带动作用。同时项目要符合进站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专业特点和研发方向,有利于推动院士专家团队同建站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企业是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体。建站企业应是在地区经济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规模以上企业;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可供合作的技术项目,建有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发团队;企业领导对工作站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实效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根本。各地通过建站工

2016江苏教师招聘:南京金陵科技学院招聘辅导员及其他人员20名公告

2016江苏教师招聘:南京金陵科技学院招聘辅导员及其他人员20名公告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金陵科技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制外辅导员及其他工作人员。2016江苏教师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在中国第三大高等教育中心——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开设工学、经济学、文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53个本科专业,现有包括双聘院士在内的1200名教职工,1.9万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学校秉承“厚德兴业”校训,坚持服务南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教育,已经培养的9.1万名毕业生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详见附件); 5、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2016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区产业工人安居乐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区就业,激励园区企业吸纳城乡居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 (一)税收级次属于经开区的园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向经开区备案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和市级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劳动年龄段未就业的区居民。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 第三条个人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和失业登记。 建立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办理发放《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为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年龄段有就业愿望的区居民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技能

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实行创业培训补贴。 为劳动年龄段有创业愿望的区常住和暂住人员提供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四)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非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5000元。 第四条园区企业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区居民连续就业1年以上,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招用非区居民连续就业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 (二)实行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与高等院校和市定点培训机构之间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学员经鉴定合格后在企业稳定就业两年以上,超出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培训补贴的费用,经开区按50%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企业补贴。 第五条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享受奖励项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综合办公室编制 2016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和维护管理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办法的制定、执行、完善、修改、解释。 二、董事长负责考勤管理办法的审批、监督并签审3天以上的假期。 三、各部门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综合办公室监管。 四、工程部、营销部属于异地办公,其考勤管理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监管,具体实施办法按此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公司考勤执行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具体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如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六 工作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五条:员工考勤实施每天打卡、登记制度,执行每天(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4次打卡、全天登记。 第六条:凡发生迟到、早退情况时,须于上班前告知直属主管领导、下班前请示直属主管领导,并在到岗后、离岗前照常打卡;凡加班者,按正常工作日一样照常打卡。 第七条:每日考勤结果认定为:迟到、早退、漏打卡、旷工、请假、加班、调休等。按下列情况如实统计员工出勤情况。 一、迟到:非工作原因,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8:00)未到岗视为迟到。(经请示的情况下,1小时以内视为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事假天) 二、早退:非工作原因,在公司规定下班时间(17:30或18:00)离岗视为早退。(经请示的情况下,1小时以内视为早退、1小时以上视为事假天) 三、无打卡记录、无请假记录、无外出未打卡说明,但经证实当日正常上班者视为漏打卡。 四、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旷工: 1、上班时间已到,未经请示超过1小时以上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2、下班时间未到,未经批准超过1小时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 3、工作期间,无外出登记、无打卡记录、无请休假单且未经请示离岗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4、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视为旷工。 5、不服从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视为旷工。 6、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者视为旷工。 7、请假未批准不到岗或离职者视为旷工。 注:旷工具体时间或天数由部门主管领导、综合办公室、旷工者三方共同确认。 五、请假者的考勤以相关领导签批的《请假单》(见附表1)为依据,由综合办公室据实统计。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加强院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聘任管理,充分发挥受聘人员的作用,避免滥聘现象,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1、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本人愿为我院的教学、科研 和学科建设作贡献; 2、曾与聘用科室有科研合作,并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已取得成绩,例如指导研究生、联合申请或完成科研项目或获奖、共同发表过SCI收录文章; 3、双聘教授应具备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或科研水平,有明确持续的研究方向且与受聘科室研 究领域相交叉,能推动聘用学科科、教、研工作上一新台阶; 4、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正高职称的博士生导师及国内外专家; (2)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重大科研项目 (如973,863项目等)的科研人才,可为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 5、全院各专业有共同需求的特殊专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因具体情况可适当放宽; 1、指导、参与学科建设,促进交叉学科发展; 2、合作或指导科研工作; 3、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 4、以我院名义发表高水平文章(如SCI收录、中华系列杂志或B类文章等);

5、指导聘用科室研究生工作; 6、能够经常来我院作前沿讲座,以报告的形式介绍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 7、以各种方式扩大我院在国内外的影响; 8、双聘教授与聘用科室应直接参与科室的科研工作。 1、双聘教授的聘期为2年。如取得合作业绩,可重新申请,经批准办理续聘手续; 2、聘期满1年时进行中期考核。 1、聘用科室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及拟聘教授的工作业绩提出人选,填写《吉林大学双聘教授审批表》,签订聘任协议或合同; 2、科教部审核,提请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3、特殊专业科技人员,由科教部提名审核,提请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1、工作任务可根据聘用学科的实际要求确定; 2、聘期内至少合作完成如下工作目标之一: (1)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其署名要求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A. 双聘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时,署名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B. 我院正式工作人员作为文章第一作者时,双聘教授应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C. 研究生作为文章第一作者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吉大一院,其指导教师或双聘教 授应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2)发表中华系列杂志或B类杂志的论文2篇(署名要求同A、B、C); (3)成功申报省级科研项目1项(经费5万元,我院人员应为课题负责人, 双聘教授应为第二负责人);

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大冶市中鑫铝业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按照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培养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协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站的建设及日常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及协助做好科研管理工作。 第三条申请资格: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40岁以下,有志于为我公司科技事业做出贡献者,均可申请进入院士专家工作站,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向企业科协提出进站申请。 1、个人申请材料。 2、学历证明、工作简历。 3、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条审批程序: 1、公司行政人事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招收的意见;单位同意后,填写《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2、公司行政人事部将申请人有关材料汇总整理,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企业科协审批。 第六条科研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在站期间,应严格按照与培养单位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研究工作,特殊情况需改变研究计划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导研究员初审,企业科协审核,培养单位同意后,报院审批。 第七条科研人员进站两个月内,应在指导研究员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并作开题报告。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在单位研究方向一致,也可自行选题,以书面形式明确所承担工作的任务、目标等。 第八条科研人员进站后,根据工作需要,凭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 第九条各培养单位负责科研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科研活动和相关管理工作;设立科研培养基金,用于资助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及生活费。 1、资助科研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 2、配备台式电脑1台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3、提供必须的科研、实验室条件。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科协对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和其他方面进行中期考核,报公司核定后,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科研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专业论文,应将所在培养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经转让或开发获得经济效益的,可按进站时签定的协议分享产权和参与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出站时,应提交研究工作成果,如论文、手稿、鉴定成果、专利及其他材料,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和我院的有关要求对研究成果中的技术秘密予以保密,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

XX大学2020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计划

2020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XX省有关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大学生创业就 业工作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XX大学就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请仔细研读,遵照执行。 一、统一工作思想理清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国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新形势下,全校上下务必更加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我校就业工作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基础上,着力深化就业工作重心由“就业数量”向“就业质量”转移,全面实施“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全力铸就毕业生就业工作成为我校“民生工程”、“质量工程”和“品牌工程”。 (二)明晰理念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我校教师代表大会、第三次学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就业工作意见要求,秉承“以修身为基础,以学业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成才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学生工作理念,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基地为依托、以市场为重点、以质量为目标”的就业工作思路,融“就业教育、创业教育、素质教育以及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为一体,积极推进立体化校园市场、全覆盖信息网络、全程化就业指导、全方位就业服务、层次化就业帮扶、多元化就业基地、系统性创业教育、规范化就业管理、常态化就业调研等工作举措,稳步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就业层次。 二、强化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 (一)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教师关心学生的学业规划、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要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渗透就业与创业的理念与内容。二是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的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在各类课程设计中增加实习实践、学生体验相关环节。三是鼓励学院师生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理论的研究,不断完善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相关的课程体系。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考勤是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严格履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维持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参与考勤的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部等。 一、正常工作时间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管理规定 1.考勤人员: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组织机构成员。(如有更换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完善相应手续后执行) 2.指纹录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被考勤人员由建设单位派专人负责录入。 3.打卡次数:正常上班打卡两次,间隔时间为8小时以上。 4.打卡有效时间范围:上午7:00-晚上20:00。 5.正常考勤天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1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4天。 三、考勤规定 1.参与考勤人员出勤天数按正常考勤天数进行每月考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需短期(超过3天)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单),征得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同意后,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其他考勤人员应事先征得建设方工程主管同意。2.缺勤:未打卡或者未在打卡有效时间打卡按缺勤处理。(正常请假、办理异常签卡除外)。 3.因公外出:原则上要求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因公外出应填写《异常签卡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经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交至建设单位审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交到建设单位,否则按缺勤处理。 四、处罚制度 1.参建单位考勤人员每月缺勤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5000元/人/天进行处罚;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考勤人员按2000元/每人/天处罚;监理单位总监按 2000 元/人/天、监理工程师按 1000元/人/天、监理员按500元/人/天处罚。 2.罚款方式:从当期结算进度款中扣除。 五、考勤管理 1.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考勤均由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规定

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 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大冶市中鑫铝业有限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使院士工作站有效运行,并确保工作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管理。 3.职责 站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持工作站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的编制、审核、组织决策。指挥协调全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实施,发挥全站的整体功能,明确站内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重大事项坚持民主决策。 副站长:由公司聘请的院士专家担任,全民负责工作站的科研工作,指导站内研发团队进行科技攻关,并对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站长助理:由公司行政总监担任,在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院士专家完成全站各项工作任务并对站长负责,按照站长要求完成科研计划的制定与项目管理,积极提建议,完成站长、副站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部:由站长助理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内容和进度要求,组织和制定项目的总体方案。 综合实验室:由副站长负责,主要根据项目研发的需要,组织相应的配方设计、实验,制定检测标准。

检测中心:由副站长负责,配合项目开发和实验需要,完成所需项目的检验测试,同时对外进行测试服务。 4.工作内容 在院士专家的直接参与指导下,建设铝型材表面处理研究实验室,对型材表面处理的方式、新技术进行研究,对表面处理性能、质量进行检测、确定。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为公司培养一支高水平研发队伍,同时承接企业内部技术人员技术培训。 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5.日常管理与服务 站长助理负责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并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负责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一切工作及生活所必需的条件。 大冶市中鑫铝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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