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奖罚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项目奖罚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项目奖罚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

现场管理制度具体奖罚实施细则

为严肃《*******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保证管理制度正常有效运行,特定此与之配套的处罚条款: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和管理施工制度

1.1、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施工图纸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如果5天之内不予以答复,即视为批准。如果的接到图纸15天内不按要求报审,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给予500~1000元罚款。

1.2、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现场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专职质检员、安全员等)必须与施工单位上报的相符,如有不符施工单位必须更换否则给予每人200元罚款;

1.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钻机操作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如有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例,处以100元罚款。

1.4、施工单位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应提前报请给建设单位批准,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及时纠正。

1.5、施工单位要按甲方要求在7日内撤换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否则给予100元/天的罚款。

二、工程会议制度

参建各方必须遵守工程会议制度。对有如下行为之一给予相应处罚:

2.1、参会人员要求必须准时到会。对于迟到者(10分钟之内)给予50元/次罚款。

2.2、无故不参加工程会议或迟到10分钟以上,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2.3、对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完不成例会所确定的任务,或对工程例会提出的问题得不到整改,第一次给予警告,从第二次开始则给予300元/次的处罚。

三、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3.1、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应按规范规定报验。未向监理、甲方报验,或经监理、甲方验收不合格,使用在工程上,根据情节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罚款,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2、经甲方和监理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3日内清除出施工现场,若材料已被使用,则使用部位的工程返工。

3.3、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填写大型施工机械进场报审表,并报监理审核检查,对于塔吊、施工电梯、搅拌站等特殊要求的施工机械,除报验外,还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发给准运证或检验报告方可使用,不出具垂直运输机械检验合格证和准用证,擅自使用处以500~3000元罚款;

四、分包管理制度

无论施工单位(总包商)的分包单位和甲方直接指定的分包单位都必须报验其专业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体系及人员上岗证等证件,由监理和甲方审核,未经审核擅自进场施工的罚款1000~2000元。

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1、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承包方无质量管理制度,责令承包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500 元 (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承包方无详细的质量计划,责令承包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500 元。

5.2、对规范要求和监理甲方认为必要的材料和试件必须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并送交指定的有资格的试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允许用于工程,施工单位未经现场见证取样和没有出具试验合格报告即用于工程的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

5.3、凡不经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且将隐蔽的工程拆除重新检验。

5.4、土方回填压实后须通知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点并共同送试验室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向监理报送试验报告方可进行下步的回填,未经报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罚款300~1000元。

5.5、当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建设方可以提出警告,限令整改;建设方下达整改通知,承包方未在 10 日内返工或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聘请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原承包方承担。

5.6、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导致工程不能验收,承包

人应当返工、修复直至合格,且承包方承担建设方的全部损失。

5.7、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责令施工方限期改正,超出期限每一项罚款200 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罚款200 元。

5.8、项目因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含不良行为记录),处以项目部2000 元罚款。

5.9、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如钢筋、水泥、砌块、砼试块、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焊接、土壤试验、隐蔽试验、桩基施工记录等,每缺一项罚款 200 元并限期补齐。

5.10、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方改正,并处罚款 100元。

5.1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并签字盖章的罚款 100 元。

5.1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 200 元。

5.13、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 200 元。

5.14、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 200 元。

5.15、地基与基础工程:桩身偏位超出规范规定、桩身断层、脱节、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方承担桩基、承台处理的所有费用。

5.16、基础、室内回填土不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责令返工直至合格,不返工则按10元/m2从工程款中扣除。

5.17、钢筋工程: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 50 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 100 元。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 100 元。责令限期整改至合格,超过期限仍未整改处违约金 200 元/次,工程中故意少放钢筋者支付违约金500 元/处。

5.18、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到场强度等级与计划浇筑构件强度等级不符者每次罚

款 10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随意留置,每处罚款 200 元。

5.19、混凝土取样试块未按规定留置的每项罚1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 200 元。试块的强度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罚款200元。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并承担用回弹试验等方法确认该班砼构件强度的检测费。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5.20、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砼浇捣出现孔洞,施工方故意隐瞒、未经监理、甲方鉴定擅自修补者,除返工重补外,并处以违约金500元/处,引起质量隐患的另行处理。

5.21、成品混凝土构件不按规范规定养护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因缺乏养护混凝土出现裂纹或强度偏低者除按每处500元罚款外,还要对此进行加固补强或处理。

5.22、构造柱接头、梁、柱、墙等现浇混凝土构件中含碎砖、水泥袋等杂物的,责令凿除加固,并处违约金 100元/处,造成质量隐患的另行处理。

5.23、现浇砼随意留设施工缝,无法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责令进行加强加固,并处违约金1000元/条;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5.2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偏差过大者每处罚款 100 元。

5.25、模板工程:梁、板、柱模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必须在砼浇捣前整改合格。浇筑砼后出现位移、涨模、下垂、漏浆、夹渣等,偏差较大、情况严重者,按每处罚款500元。

5.26、砌体工程:水泥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填充墙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并责令改正。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影响结构安全

的另行处理。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并限期改正。砌筑时发现砌块和干砖上墙,责令改正并罚款200元。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每处罚款50元。窗台压顶砼厚度不够或两侧未伸入结构、伸入长度不够,偏差较大者,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 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限期整改每处罚款50元。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50元。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上翻梁或上翻高度设计要求的,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100元。

5.27、屋面工程:保温材料、配合比、做法、工艺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发现每次罚款200元。防水材料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劣质防水材料,未送检即使用,限期整改并清退劣质材料的每次罚款200 元。不刷基层处理剂、女儿墙防水卷材上翻高度<300mm,出屋面管道周围未附加卷材,及时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50元/处。刚性屋面砼厚度、强度达不到要求,养护不到位而开裂、空鼓,责令凿除,重新施工,直到合格。

5.28、装饰工程:地面标高不准、楼梯踏步台阶步距偏差大,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限期凿除整改,并每处罚款50元。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门窗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和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退场、重新施工。门窗安装不牢固、位置不准确、标高不符合要求、玻璃嵌缝不密实、不均匀,开启不灵活,密封性不符合要求,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樘。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5.29、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5.30、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 50元。墙身

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100元。

5.31、粉刷层空鼓、开裂、起壳的责令限时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处。

5.32、内墙阳角、门窗洞口处不做水泥砂浆护角,平顶四角不水平的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元/处。

5.33、粉刷前不湿润墙面、基层,成品后不及时养护导致空鼓、开裂,限期整改,并处违约金50元/处。

5.34、墙面架眼只用砂浆封堵、外墙面砖勾缝不密实而产生渗漏水现象,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200元/次。

5.35、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 元。

5.36、装饰工程(如幕墙工程)关于安全使用功能的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 200 元。用于室内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试验,用于室内吊顶门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试验,用于幕墙石材未做弯曲强度试验,铝塑复合板未做剥离强度试验及幕墙各种材料的相容性试验的各罚 200 元。

5.37、给排水与暖通工程: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 50 元。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 200 元。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 100 元。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每处罚款100元。墙身每处罚款200元。管架和风管支架制作时,下料、钻孔有电焊气割,槽钢支架、门型支架制作时没有采用45°拼缝焊接,每处罚款50元。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50元。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 50 元。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 200 元。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

处罚款 100 元。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经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 100元。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 100 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 100 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 50 元。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否则每处罚款 200 元。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 200 元。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 100 元。室外管网布设位置有冲突未先经甲方同意随意施工,产生对其它管线的损害,责令限期整改并负责赔偿责任。

5.38、电气安装工程:线路敷设不按图施工,配电箱(盘)、板安装位置不正确的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 50 元/处。防雷接地极和避雷引下点的焊接不牢靠,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预埋管非阻燃管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0 元/套间。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 2MM 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 50 元。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 50 元。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 元。导线截面大小经检测达不到图纸和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 500 元/套间。零、地线绞接在一起未接在汇流排上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 50 元/套间。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 ㎜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 100 元。揷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 50 元。插座、开关安装高度不统一、不整齐限期整改到位,超出期限或整改到位处违约金 200 元/套间。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 100 元。

5.39、电梯、消防、弱电等安装工程:进场产品、设备与设计规格型号不一致,责令乙方立即退换,并处罚金 200 元/次。施工中未及时向监理及时报验者,责令补报并处罚款 100 元/次。电梯或系统调试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00 元。电梯、消防、智能化工程未通过相关部门技术测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复测,并处罚款 500 元。

六、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如果工程资料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报验或存在问题,连续一个周得不到纠正,对其提出警告、批评,若连续二个周仍得不到纠正,则处罚200元。

七、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7.1、现场安全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

7.2、安全管理:未建立安全生产体系限期完成该项工作,超过限期处罚款 1000 元;未建立现场安全责任制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100 元。未建立安全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及考核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分别罚款 20 元。无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未经项目部审批的分别罚款 200 元和 100 元,并补充方案或审批手续。开工前无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报告的罚款 20 元,责令限期完成报审。

7.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现场用电及安全防护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处100~500元罚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听从监理和甲方劝阻强行施工的,监理单位要及时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勒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处以1000~3000元/次罚款。

7.4、进入现场不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给予单位50元/次的罚款;

7.5、施工单位必须设专职,有上岗证的安全员与质检员,并佩戴袖标,对施工作业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复查。甲方监理进行巡检时,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及时纠正。否则,罚款100元/次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大门、门楼无企业标志和现场无工程名称、五牌一图、宣传标语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200 元。施工现场周围未设置封闭式围档或围档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200 元。施工现场未设施工指挥办公室及办公用具不齐、布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 100 元。施工区域及各主要进出口和安全通道口未设置安全管理标志、安全色标、各种安全警示或设置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20-200 元。场地道路、设施不畅通,污水、泥浆水横流场地等,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堆放位置与施工平面布置图不符或堆放不整齐的限期改下,并罚款 20-100 元。职工宿舍未

使用单人或双人床及一人一铺的罚款 50 元,宿舍无管理制度,不卫生、衣被不整齐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30 元。厕所、浴室不清洁,随地大小便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30 元/次。

7.6、职工食堂、餐具不洁净、不消毒,无纱罩和炊事人员无卫生防疫部门核发合格证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50 元。新建建筑物内住人的立即搬出,并处罚款 50 元/间。

7.7、高空抛物、抛洒建筑垃圾的警告并罚款 1000元/次,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承担相应责任。

7.8、道路铺设以机动车辆不将施工区内粘泥带到小区公共道路为标准,施工不排水、道路不维修、不畅通、场地不平整、有积水者限期整改,并处违约金 500 元/处。机动车辆不得将泥砂、杂物、垃圾散落在区外道路上,驶离工地的车辆必须将车轮泥浆清洗干净,否则造成违反城市环境管理条例的处罚责任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

7.9、脚手架: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50 元,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未办理脚手架验收手续的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 20 元。脚手架子高度在 7 米以上,每高 4 米,水平每隔 7 米,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少一处罚款 10 元,拉结不牢罚款 5 元/处,并责令限期改正。施工层架板必须满铺,每少一块罚款 5 元,有探头板或跳板每处分别罚款 50 元,并责令限期改正。施工层不设 1.2 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挂设安全网防护,每处分别罚款 10 元,并责令限期改正。剪刀撑必须按要求设置,每少一组罚款 50 元,并责令限期改正。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超过 1.8 米,无底座或垫块,每处罚款 20 元,无扫地杆罚款 50 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7.10、基坑支护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责令改正,如不改正罚款 50 元,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 20 元。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及防护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并罚款 30 元。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100 元。

7.1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责令改正,如不改正罚

款 50 元,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罚款 20 元。支撑模板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在砼浇捣前整改到位并罚款 30 元。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垂直作业上下隔离无防护措施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50 元。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罚款 50 元。

7.12、“三宝” 四口” 五临边”设防:未戴安全帽及有帽未带进入施工现场,工人每次罚款 10 元,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干部罚款 20 元。在建工程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罚款 100 元,未按标准挂设或绑扎不牢每处罚款 50 元和 10 元。未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分别罚款 20 元和 10 元。楼梯口、电梯口无防护门(栏)或防护门(栏)不严,责令改正并每处分别罚款 20 元和 10 元。预留洞口、坑井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责令改正每处分别罚款 20 元或 10 元。通道口无防护棚或防护不严,责令改正并每处分别罚款 20 元和 10 元。阳台、楼板、屋面、檐口、坑井、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责令改正并分别罚款 20 元或 10 元(根据危害程度)。

7.13、施工用电: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处罚款 10 元。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除责令停工外,分别罚款 300 元和 100 元。开关箱、配电箱不按规范设置或无门锁分别罚款 10 元,无保护接零或接地罚款 50 元,并限期改正。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责令改正并每处罚款 20 元。保险器内熔丝不符合要求或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的,每个罚款 20 元。潮湿环境或危险场地现场照明时,手持照明灯未使用 36 伏以下安全电压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20 元。

7.14、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罚款 100 元。提升机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责令改正并罚款 50 元。提升机无超高、超载乱绳限位保险装置或制动不灵敏,限期整改并每座罚款 20 元。、钢丝绳已超过报废标准仍使用,绳卡不符合规定,限期整改并每处罚款 10 元。楼层卸料平台无防护或防护不严,限期整改并罚款 20 元。吊篮无安全门或违章乘坐,警

告并罚款 50 元。电梯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限期整改并罚款 50 元。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500 元/人。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等责令改正罚款 50 元。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责令改正罚款 50 元。未制定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拆卸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50 元。上下无联络信号,每座罚款 10 元。

7.15、塔吊: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灵,限期整改并每台罚款 20 元。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限期整改并每台罚款 20 元。吊钩无保险装置,限期整改并每个罚款 20 元。安装完毕无验收或责任人未签字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20 元。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作业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50 元。塔吊无专人指挥或司机不持证上岗,各罚款 50 元/次。塔吊无交接班、维修保养检查记录,各罚款 50 元/次。

7.16、起重吊装: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及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权手续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100 元。起重机安装未经验收或取得准用证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100 元。起重机无超高和力力矩限制器,吊钩无保险装置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50 元。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地锚埋设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并罚款 50 元。司机指挥人员、操作工无证上岗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500 元/人。

7.17、施工机具:凡各种施工机具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每台罚款 50 元。凡各种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台一项罚款 20 元,并限期改正。设备无保护接地(零)或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限期改正并每台罚款 20 元。

7.18、消防安全:现场防火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未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等防火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 50 元。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不符合消防要求或者未妥善保管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 200 元。各种气瓶无明显标志的每个(件)处罚款 10 元。乙炔发生器距明火距离小于 10 米又无隔离措施的责令改正并每处处罚 20 元。施工人员不遵守消防规定,在宿舍或新建建筑物内烧热得快、做饭等责令立即停止,并处罚款 50 元/间。

焊接、切割等危险作业无防火措施、未经动火批准自行施工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00 元,造成安全事故另行处理。

7.19、工地治安管理:各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防止打架斗殴、偷扒赌博、嫖娼卖淫和吸毒等现象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发生报当地派出所处理。施工单位门卫严禁脱岗,发生违规现象,每次罚款 100 元,超过 2 次,责令管理单位将其辞退。

7.20、工程部、监理部对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或停工通知单不回复、不整改的,罚款500 元。项目部收到有关部门的《不良行为告知书》,未报或未及时上报公司的,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 元的罚款。项目因安全生产或文明施工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含不良行为记录),处以2000元罚款。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以2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 1 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进度控制工作

进度奖罚根据合同工期约定执行。

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工期的延误,施工单位积极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把延误的工期赶回来的,建设单位酌情奖励施工单位。

九、投资控制工作:

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严把结算关,要求承包人在月度结算时,严格按照图纸及变更计算工程量,要求不得突破上限5%的界限(现场签证和设计院的设计变更不包含在此范围内),并将相关验收资料准备齐全每月22日前报甲方、监理审批。否则罚款300~1000元且月度款不予拔付。若由于甲方或监理原因不能及时拔付进度款的,处予责任人300~500元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处罚单的下发

11.1、一般情况下,处罚单一式三份,罚款人由监理单位或业主下发,批准人由业主工地代表签字,受罚人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三方各执一份;

11.2、签字、盖章的时间规定为三天,如果在三天内有一方拒签或故意拖延,则按默认对待。

11.3、罚款单三方认可后应在7日内将罚款交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奖罚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奖罚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工程奖罚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程质量 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 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柱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胀模、跑 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楂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200元/次。 2.现浇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泥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 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泥土不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元/次。 5.混泥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元/ 次、处。 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理擅自隐藏的,罚款300元/次。 7.钢筋主筋位移,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 梁、箍筋加密不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绑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凳、垫块数量少,拆模露筋;板负筋踩踏严重;

罚款300元/处 8.混泥土蜂窝、麻面、空洞、露筋的;商品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 不实,漏振过振;接槎处理不好、留楂方法不当;浇水或覆盖养护 不及时;罚款400元/处 9.粘土砖或混凝土加气砌块干转上墙、顶头灰缝不实;墙体拉结筋遗 漏或不按规定放置;罚款200元/次。 10.预留空洞、预埋件,预埋套管遗漏、错位、破损或不按规定施工, 罚款100元/次。 二、施工管理 1.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负责人不靠工地、无故缺勤的,罚款500元/ 次。 2.夜晚加班无带班领导(或技术员)、相关工种不设专人现场值班的, 罚款100元/人、次。 3.原材料为检先用,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并立即清理出场。发现混用 不合格材料或未经检验的材料,除返工处理外,按所用数量材料款 的双倍处以罚款。 4.工程出现梁、板断裂,墙体裂缝等重大质量事故或永久性质量缺陷, 施工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处或次5000元罚款。三、施工安全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没人次罚款50元,另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各50元罚款。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60元,并处安全员和工种负责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 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1表.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 贡献的; 第三条奖励方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个人可奖一百元至一千元;集体可奖五百元

至二千元。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2、被集团、市建委、市安全监察部门、市总工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按评选单位的规定支付

奖金。 3、对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颁发的奖金, 由违章罚款专项中列支。 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2、凡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 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千元至一万 1、对第六条1—4款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违

章罚款通知单》对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扣款,并附一份《违章罚款通知单》给被处罚个人和单位,作为扣款依 据。 罚款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 任。 1、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公司先进个人和先

项目部工程施工奖惩制度

项目部工程施工奖惩制度 标签:工程项目部施工工地来源:成功励志网浏览:次 为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多劳多得,特对工程施工制定奖励制度如下: 1、工程中标后,由经营部及各分管副总对标书及预测调整因素核定暂估利润指标(平均20%); 2、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项目经理及其它职员自愿组建项目部进行公平投标; 3、项目部建立工程成本台账,公司所有涉及到本工程的费用(除业务经费)均需项目经理签字核实; 4、利润提成:根据公司核定的基准利润为标准,超出基准利润部分30%(例如工程造价100万元,基准利润为20%,现审计后利润为30%,项目部提成=100*(30%-20%)*30%=3万元)。 5、工程工期: A、周工期进度计划:每周上报工程周计划,公司工程部存档一份,在工程项目部进行张贴公示,如不能按时完成上报周进度计划,公司对项目部将进行延迟一天200元/天的罚款,如累计三次未完成周计划,公司有权收回工地所有责任权。 B、合同工期: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一天完工,奖励200元,延期一天扣罚按甲方合同规定处罚,如甲方无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400元/天处罚(延期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加除外); 6、工程质量:由于施工现场管理不当造成返工,由项目部或项目经理承担实际损失金额100%的价款(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 7、工程材料:工地所有材料统一由公司采购,各工地施工负责人必须提前(苗木等3天)(土建花岗岩等10天)上报公司采购部,如工地没有提前上报采购计划,造成工程材料延期进场,影响工程进度,将由施工负责人或项目部自行承担责任反之造成的责任由公司采购部负责承担,如遇天气情况材料没有按时进场,造成工期延误将与项目部无关,相应顺延。 8、安全要求:由于管理不当,平时要求不严造成安全事故,由项目部承担50%的赔偿责任; 9、技术革新发明奖:由于本人技术革新、新思路、新发明为公司工程施工提高工作效益、节约成本,经公司考核确认,根据贡献大小一次性奖励不低于1000元奖金; 10、除相关采购人员外(在不延误工期、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供低价材料信息(但质量必须达到标书或甲方要求)奖励价差(含运费)部分20%奖金,差价以公司计划采购单价为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奖罚制度

中铁十七局驻地三指挥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为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50元。 2、既有线施工不穿防护服进入施工现场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3、焊接作业时,未戴防护用具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卫生,经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0元,卫生工作做得特别好的,每季度每人奖励50元。 6、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对于揭发者给予100元的奖励。 7、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50元。 8、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9、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对制止打架有功人员,根据功劳大小给予50-100元奖励。 12、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500元。 13、电工带电操作者,一人次100元。 1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 1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罚200元。 16、高处作业不带安全绳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17、氧气乙炔瓶施工不规范,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的,罚款500元。 18、吊装作业无人指挥,每人次罚款200元。 19、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 20、挖断电缆,该施工班组罚款20000元,责任者罚款500元。 21、损伤电缆险性事故,该施工班组罚款20000元,责任者罚款500元。 22、封锁点外擅自施工,超范围施工,该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个人罚款200元。 23、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擅自离岗,在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罚款500元。 24、驾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一次罚款200元。

4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泰山〞杯,贯彻落实公司的三检制度、及一百项规定动作。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质量奖励 一、样板先行,各分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参照样板要求施工验收,在每月“质量检查”活动中,考评在前二名的按照项目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100~1000元。 质量处罚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防水材料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三、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四、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整套建筑工程奖罚制度

整套建筑工程奖罚制度 安全管理 一、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二、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三、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 四、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五、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 六、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七、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八、定期检查塔吊使用安全,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置防砸防护。九、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十、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 十一、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 1、安全检查时如发现在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元每人/每次罚款 2、安全检查时如发现高空、临边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元每人/每次罚款 3、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予以 元处罚。

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元每4、 次的处罚。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安全负责人处以元5、处罚。 6、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元处罚。 7、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更换安全负责人员。 8、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处以元罚款 9、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元/次的处罚 10、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元每次 11、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元罚 12、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元罚款。 13、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元罚款 14、当月无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到位,且不重复出现和新增安全隐患的承包人给予奖励元。 15、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给予奖励元 资料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已修改) 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美丽文博大酒店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一、通用处罚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各施工班组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施工期间各个施工班组应在公司指定时期内定时定点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学时不得少于公司规定否则每月业绩考评时记为不及格;当月违反本规定的班组上二次以上的,业绩考评时也记为不及格。当月业绩考评不合格的相关班组(相关负责人)处以500至1 000元罚款,对每期均考评合格的班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3. 施工期间,各施工人员不得违反国家、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经检查发现有违章安全操作的相关人员(班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次,如符合本规定情景的按本规定执行。首次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所在班组应当

有义务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宣讲解释,让其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及本规定。 4. 首次到本工程施工人员如违反本规定,可以处以警告处分,相应责任班组应当组织全体组员学习安全知识及本规定,将学习上报至项目部备案;其他违规情景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胸牌、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取下佩戴的安全帽,违规者罚款20元/人次,可每人同天按次累计处罚,同一人员二次以上的违规可加倍处罚。 6. 严禁打赤脚、穿高跟鞋、穿易滑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辞退。 7. 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辞退。 8. 各施工班组严禁未满18岁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严禁进入现场作业,相关违规班组负责人罚款500至1000元,并辞退相关人员出工地。 9. 2米以上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违者处罚,50元/次。 10. 根据公司或项目部要求召开会议的各个班组长(或相关施工负责人员)开会迟到5分钟罚款50元,迟到10分钟罚款200元,未参加的罚款500元/次。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在安全工作中做到奖罚分明。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奖惩制度是依据“以责论处”的原则进行的,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效的先进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成绩特别显著的予以重奖;对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实行奖惩制度主要是把安全生产的思想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直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贯彻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促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积极主动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奖励是以生产经营部门所辖的项目部进行季度安全生产考评结果和实际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安全生产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为依据;处罚是以发生伤亡、交通机械、火灾等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结论为依据,评比结果将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基金专项资金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其资金来源: 1、从项目部年度生产总值中提取万分之一的资金作为安全教育基金的启动资金,用于安全教育和奖励。 2、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罚款所得金额全部纳入安全教育基金,用于安全教育和奖励。 第六条项目部的奖金额一般控制在1000-2000元之间,个人的奖金额控制在200-500元之间。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经营单位所辖项目部。 第二章奖励 第八条在“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或个人,由主办单位给予荣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在“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和“安全卫士杯”等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发给奖金1000元,个人发给奖金200元。 第十条凡在国家、省、市组织和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或达90分以上的(凭证明)并经项目确认,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凡在上级或当地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检查中,综合评分达80分以上的给予通报表扬的,公司安全委员会发给奖金1000元。 第十二条一年内,每月都按规定时间上报报表或反馈整改通知的部门奖500~1000元。 第十三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有

X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某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晋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租房项目部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我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2、公租房二期一标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 二、违约处罚细则 (一)工程质量方面 1、钢筋 (1)验收时发现钢筋污染,未清洗干净。罚款50元/次。 (2)验收时发现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100元/次。 (3)验收时发现底板钢筋放置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均匀或绑扎不牢固。罚款50元/次/处。 (4)验收时发现钢筋加密、箍筋绑扎数量、绑扎方法及间距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5)验收时发现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6)验收时发现钢筋搭接位置、长度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7)验收时发现钢筋未加保护(无垫块)、双层网无撑铁。罚款50元/次/处 (8)验收时发现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加工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50-100元/次/处 (9)验收时发现框架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无箍筋或加密间距过大.罚款100元/次/处。 施工程序错误、随意留置施工缝.。罚款500元/次/处. 2、砼 (1)砼浇注时,施工缝未按要求用砂浆处理。罚款100元/次。 (2)砼浇注时,现场不安排钢筋工和木工守模。罚款100元/次。 (3)砼配制未按配合比计量,少放或多放。罚100元/次。 (4)砼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现象严重,表面平整度>±1㎝。罚款100元/次/处。 (5)砼构件露筋、孔洞、缩颈、烂根及跑模。罚款200元/次/处。 (6)砼构件缺陷擅自修补。罚款200元/次/处。 (7)砼构件未经监理批准提前拆模。罚款500元/次/处。 (8)砼构件养护期内,未按规定养护。罚款100元/次/处。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18-55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

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

表1)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式的通知同此) 4.4.2.5 工程部组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4.4.2.6 原材料的验收由物资办事处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

建筑工程施工奖罚制度

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部制定本项目的管理目标要求,有针对性的实行奖罚制度,奖励那些对达到项目部管理目标要求的班组、个人,激励他们迸发出对工作的热情。处罚那些对安全、质量意识薄弱的班组、个人,来促进他们提高生产安全、质量等要求意识。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完成好本项目制定的管理目标要求。 一、奖励标准 1、对于按施工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量的班组,每提前一天奖励200元。 2、对于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500元/次。 3、对于各项施工提出可行性改进意见及措施,得到项目部及上级部门同意并实施的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1000元。 4、每月进行一次班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考核,考核优胜的班组奖励1000元。 5、甲方、监理、公司对班组单项和全项提出表扬奖励1000元。 二、处罚标准: 1、对于项目部、监理、甲方及上级部门检查不积极配合、现场指出的问题不限期整改的班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逾期未整改,罚款累加。 2、对于不按图纸或未经过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更改图纸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班组,先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另外视情况程度另行再做出处罚。 3、各班组应做好成品保护,不得任意破坏,否则应限期无偿修缮,并罚款500元/次,各施工人员相互监督,对损坏成品保护

者制止、举报奖励100元/次。 4、各班组应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否则给予相应班组500元/次的罚款,并限期予以纠正。 5、因某班组未能及时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到位造成返工,整改不到位造成验收延误,每延误半天处罚1000元,返工造成项目部材料损失按全价提升20%赔偿。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标准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8、偷盗现场财物,无论财物价值多少按照最低罚款:工人1000元,班组5000元,如情节严重的扭送派出所并处以偷盗财物本身价值的十倍罚款。 9、严禁酗酒,穿拖鞋、赤背上班,违者罚款每人/次500元。 10、不听项目部人员指挥或违章操作,罚款500元/次。 11、塔吊指挥人员上班玩手机,违者罚款每人/次100元。 12、因行业主管部门、甲方、监理、公司检查后被处罚的相关班组进行加倍处罚。 13、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促进提高、确保达到目标要求。同时希望各管理人员熟悉本办法,认真、不折不扣的来执行,否则有连带处罚的风险。也希望各班组各人员了解本办法去要求自己把每项工作做好,来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等水平。 14、项目部每周六施工周例会(晚1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班组准时参加,未参加者罚款200元/人/次;会议迟到者罚款100元/人/次。 附:各班组奖罚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2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 惩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在

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给予奖励。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 3、在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有创新、革新、重大改进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过实践验证或有关部门审定认可的; 4、在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5、在各类安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立功人员。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3) 第三节防水工程 (3) 第四节钢筋工程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4)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5) 第七节砌体工程 (6) 第八节抹灰工程 (7) 第九节门窗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9)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0)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 (10)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 (1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长寿腾达苑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奖罚规定 1、钢筋制作前,复核下料表中每种型号、规格、数量准确下料,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长、短兼用。经发现乱下长材短用。每次处罚乙方200元并按原材赔偿。 2、经预算核查或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发现钢筋搭接超长超量。除按实赔偿外。并处罚违规者每次200元。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有漏绑扎钢筋的每处罚乙方20元。 4、钢筋绑扎成型后未按规(规范)定要求垫保护层的每一处罚乙方20元。 5、在钢筋质量检查过程中,有发现钢筋验收不合格的延误了浇筑时间每次处罚乙方1000元。 6、每道工序未按三检要求报验的处罚100元/次; 7、在筑砼时无人护筋、提筋、垫保护层,每次处罚200元,并责成改正。 8、模板制作时拼缝处无单面泡沫胶条的处罚50元/条并责成改正; 9、模板未刷脱模剂安装的每块罚款20元/处; 10、模板未清理干净的处罚20元 11、扫脚杆、剪刀撑、斜撑未按规定搭设的处罚50元/处; 12、扫脚杆未及柱、墙加固钢管连接未按规定搭设的处罚100元/处; 13、整体架子搭设未按管理及相关专项方案规定执行的每次、每处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停工整顿。 14、楼层外墙、柱电梯井内模、梯间模板未用Φ10钢筋丝杆固定下口模板

产生爆模的处罚100元/处。 15、梁、板、柱、墙模板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规定的处以30元罚款/处。 16、边模脱模过早、缺菱掉角、加固不牢爆模的,每处各项处罚50元。 17、模板拆除完,材料未清理干净,3天内未对砼缺陷打磨的分别处罚200元/层。 18、模板成型后轴线位移超过5㎝,标高误差±3㎝,每层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8㎜,模板平整度超过4㎜,板接缝高差大于2㎜,每处处罚50元。 19、模板下口封堵不严密造成漏浆,出现蜂窝孔洞的每处处罚100元。 20、甲方对乙方模板制安工程半成品或成品每层作一次检查评比,达到合格的作为乙方进度款支付依据,达到优良的甲方奖励乙方每层200---300元/层。 21、挖孔桩内积水未排或渣子未清理干净严禁浇注砼,违者处罚50元/次; 22、挖孔桩开挖未经定位验收就擅自开挖的,定位护壁不准确,经指正后不改正的,处罚200元/桩次。 23、各项工种操作程序未按图纸及项目部施工专项方案规定操作的,经发现制止后,拒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处罚200元~1000元/次。 24、挖孔桩浇筑砼厚度及打棒深度未按管理规定施工处罚100元/次; 25、地梁浇筑未按标高施工表面平整超过±10㎜罚款50元/处; 26、墙柱顶、底未崭毛或崭毛不到位每处罚50元; 、由于打振动棒原因造成爆模,不及时修复每处处罚50元; 、砼成型后未养护或养护不到位的每处罚款50元; 27、低强度等级的砼施工时流入高强度等级的墙柱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柱);

工地安全奖惩制度

工地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施工 班长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50元。 2、既有线施工不穿防护服进入施工现场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3、焊接作业时,未戴防护用具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卫生,经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0元,卫生工作做得 特别好的,每季度每人奖励50元。 6、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对于揭发者给予100元的奖励。 7、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50 元。 8、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 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 处理。 9、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 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对制止打架有功人员,根据功劳大小给予50-100元奖励。 12、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500元。 13、电工带电操作者,一人次100元。 1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 1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罚200元。 16、高处作业不带安全绳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对劳务班组)

康达医疗产业园工程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规定 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部 2017年03月1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奖励标准 (2)

第三章处罚条例 (2) 第一节基本规定 (2) 第四节钢筋工程......................................................... -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 5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 6 -第七节砌体工程. (7) 第八节抹灰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 10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 10 -第四章附则................................................................ - 11 - 第五章附表................................................................ - 1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质量计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检查的考评在分司前三名的给予相应劳务班组1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图集、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员认可,并顺利通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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