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患有什么疾病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患有什么疾病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患有什么疾病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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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条件中具体分为了积极条件与禁止条件,而禁止条件就包括了重婚、近亲结婚与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是哪些呢?小编将在下文中列举一些,帮助你进行了解。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婚姻法》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法律常识】近亲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一、近亲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近亲结婚常见的就是表兄妹及堂兄妹之间的结婚,超过就不算了,就不在民法典禁止结婚之列了。像你这种关系算起来是5代旁系血亲,是可以结婚生育的,这样算: 1.— 2.你外公父亲— 3.你外公— 4.你母亲— 5.你 1.— 2.她外婆父亲— 3.她外婆— 4.她母亲— 5.她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二、近亲结婚造成的危害 法律规定 近亲结婚的话题是遗传咨询开设以来最多内容之一。我国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中第一章、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反对意见 有人羡慕国外的自由说:“人家国外就不管你是否近亲,你愿意就可以到教堂举行婚礼,……。”他不能算是对自由的含义有明确的认识。国际著名的人类学家,专门从事近亲通婚研究的AlanBittles教授曾经称赞地说:“中国的民法典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法,政府立法对人口质量关心。英国就没有这样的法,这是一个遗憾。” 还有人说:“我们家族世世代代没有过遗传病,我坚信我们根本不会得遗传病。”但是提问的人毕竟还是拿不准,想问一下如何进行遗传病的检测,于是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愿意花钱去检测,请教您我们到哪家医院检测最好?”对此,不用谈民法典,让我们用科学的计算来表明为什么不提倡近亲通婚。 遗传疾病 根据专家估计,每个正常人身上可能携带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有害的隐性等位基因,近亲通婚会使得这些隐性等位基因有更多的相遇机会,并且产生遗传上的异常。人类的核基因组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在近亲通婚的情况下,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暴虐遗重配请赔偿。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白性精遗传麻瘫) 1. 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

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关于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对社会没有危害。所以到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取消了这项规定,实行愿者不禁的原则,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无性行为能力,但愿意与之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干涉”。但如果婚前不知,婚后发现“上当”,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查证属实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上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染给他人或遗传给下一代,影响人口素质。为保障后代和民族健康,国家从立法上作出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防止与患有这种特定疾病的人结婚,最可靠的措施是做婚前检查,但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以确保婚检质量。

表兄妹绝育结婚遭拒的宪法学思考

表兄妹绝育结婚遭拒的宪 法学思考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表兄妹绝育结婚遭拒的宪法学思考 摘要:婚姻自由是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它与个人的自我决定权、追求幸福的权利密切相关。然而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却让彼此相爱的表兄妹无法进入婚姻的殿堂,无法自我决定自己的婚姻,追求幸福。本文将以表兄妹绝育结婚遭拒的事例为线索,从婚姻自由、禁止近亲结婚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以及禁止表兄妹结婚的禁令是否应该废除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表兄妹结婚婚姻自由优生 案情简介 张刚与王华系亲表兄妹,2007年9月,二人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以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保证子孙后代健康为由,拒绝颁发结婚证。两人为了顺利结婚,协商后女方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2008年1月,两人再次来到民政局,出具了医院的绝育手术证明,表示以后不会生育,但民政局依然不予登记。二人提起行政复议,认为民政局的做法干涉了婚姻自由,但仍被拒绝登记。2008年两人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民政局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郾城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允许随便变通适用;原告二人是表兄妹关系,属于婚姻法禁止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即使原告二人做了绝育手术,仍应当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而不能变通法律。2008年8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这对表兄妹虽然内心不服,但没有再提起上述。 我国禁止近亲结婚的由来 建国初期,1950年《婚姻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者,禁止结婚;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当时许多地方还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亲上加亲”的传统,中表婚的长期流行是与历史上的小生产经济和宗族制度相适应的,人们认为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婚是正常的,故中表婚当时未被强行禁止。而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我国提出优生优育的政策,而近亲结婚容易使后代患有遗传病,所以第二部《婚姻法》作出关于禁婚亲的规定,并大力宣传近亲结婚的危害。2001年的婚姻法仍将近亲关系作为禁止结婚和婚姻无效的情形。2003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通观各种肯定近亲不得结婚的教科书和文章,其理由主要有两个:⑴基于优生学原理。血缘关系太近的男女结婚,容易将双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和缺陷遗传给后代,不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民族和人类的长远发展。⑵基于道德伦理的要求。虽然在古代中表婚被认可甚至是鼓励的,但在今天,亲近结婚的危害深入人心,大多数民众普遍接受禁止近亲结婚的婚姻伦理观。 宪法对婚姻自由的保护 宪法对婚姻的保护是对婚姻自由的保护,《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自然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由行使婚姻问题选择权和决定权,另一方和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加以强制。”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有权决定和

【法律常识】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一、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二、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近亲通婚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在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古埃及统治者认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统的纯洁和高贵,所以多是亲兄妹结婚。然而,人们从无数事实中得出结论,血缘近的男女结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 近代更有大量资料证明,表兄妹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还有人报道,近亲结婚者的子女在20岁前死亡者达13.9%,而非近亲结婚仅为1.7%。大量事实证明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应当禁止。

表兄妹不能结婚是20世纪最大谎言- 专家释疑

表兄妹不能结婚是20世纪最大谎言? 专家释疑 导语:近日,有网友在论坛发表一篇名为《20世纪最大的谎言——表兄妹不能结婚》的帖子,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 中国(内地)目前的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其中包含了表亲)。但目前世界上,明文规定禁止表兄妹结婚的国家或地区的,只有中国(内地)。其他国家或地区是不禁止表兄妹结婚的……现实中,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妻子就是他的表妹,而且还给他生了几个子女……在美国,也有这样著名的事件,小罗斯福总统就是娶了他堂叔老罗斯福总统的侄女为妻。 个人认为,我国(内地)对近亲(主要是表兄妹)结婚的危害,进行了夸大性的宣传。表兄妹不能结婚,是20世纪最大的谎言! ——网友“真的爽才是爽”(略有删节) 一篇名为《20世纪最大的谎言——表兄妹不能结婚》的帖子, 在天涯论坛上的浏览者超过16万。对帖子中的内容,有人质疑有人

赞同。“表兄妹不能结婚”真的是20世纪最大的谎言吗?日前,记者采访了本地医学、法学领域的专家。 医学专家—— 近亲结婚,后代患遗传病概率更高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遗传与优生优育中心副主任医师宋婕萍说,表兄妹不宜结婚生育,是基于长期的医学研究得出的结论。这个说法,也是由国外遗传学家首先提出的。 通俗来说,每个人身上都会存在疾病基因,同一个家族有共同的祖先,就会拥有共同的基因,但大部分不会有表现。如果近亲结婚生育,相同的疾病基因会累加,发病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5-6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非近亲婚配时,夫妇两人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此不易在后代身上发生病症。而近亲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较大,其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就会升高。例如兔唇,一般人的发病率仅为0.17%,而近亲结婚引起的发病率高达4%。近亲结婚的后代

浅谈近亲结婚的危害以及优生

浅谈近亲结婚的危害以及优生 作者:李强学号:2010213498 经济学院 我国婚姻法规定,近亲不能结婚。近亲中遗传基因有四分之一到六分之一的相同,如果是近亲结婚,孩子就可能会出现呆傻或其它疾病。其实政府制定这样的法律,一定有其依据的,作为当代大学生,一定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近亲结婚可能就会发生在你身边,我们有责任在了解近亲结婚的危害的基础上去帮助那些想要近亲结婚的人。 在我国古代有亲上加亲的说法,而且在我国民间一直有这样的传统,但这样的做法是十分危险的,近亲结婚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是十分危险的。生物的遗传是通过基因传递信息来完成的,基因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精子和卵子传给后代,从而父母的性状特点在子代得以表达。每个人大约有5万以上的基因,这些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就是说,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1/2可能相同,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也有1/2可能相同。而爷孙、叔侄等之间则有1/4可能相同。同理,表兄妹、堂兄妹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某些遗传性疾病,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双亲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可使致病基因被掩盖,所以后代不发病。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且相会时,后代才明显发病。非近亲婚配时,两个相同致病基因互相遇合而引起发病的可能性较低,约为1/2500-1/250000。而近亲结婚的夫妇,由于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双方携带有相同基因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一般群体。以白化病为例,这种病的特征是皮肤、毛发全为白色。一般群体中携带这种致病基因的频率为1/50,如果非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10000,假如是表兄妹之间的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50×1/8×1/4=1/1600,要比非近亲结婚高6倍多。 据调查,患先天性遗传病的病人的父母近亲结婚率为37.5%,近亲婚配子女患病率为41.6%。目前已发现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有1232种。除白化病外,较常见的还有先天性聋哑、小头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等。近亲结婚除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外,还可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等。一些遗传病患病危险性在近亲结婚和非近亲结婚的比例是:先天性鱼鳞症是62.7∶1;少年性黑朦性痴呆是36.6∶1;先天性全色盲是18.4∶1。先天性遗传病患儿的出生,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经济负担,而且还影响到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 近亲结婚的危害多余整个国家甚至民族都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作为当代四有青年,我们应该积极反对和抵制近亲结婚。同时我们还必须明白要做到优生,可以说这也是对国家

【法律常识】婚姻禁止条件的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条诠解] 本条是关于婚姻禁止条件的规定。 本条是对1980年《婚姻法》第六条的修改。 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 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源于原始社会的婚姻禁忌。在进入个体婚后,人类有意识地通过立法限制近亲结婚,一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以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基于伦理学上的要求。由于近亲结婚有悖伦理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亲属身份上和继承上的紊乱,因而,世界各国均有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的立法传统。 本条所限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具体是: (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亲属,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及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出于两个考虑:其一,传染病易传染给对方,不利于他人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不利于患者本人的健康,结婚往往会加重病情。其二,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患者结婚,不符合优生法则,会给子女后代造.成不幸,也不利于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但是,是否属于不应结婚的疾病,须经过医学上的鉴定,不能任意解释。 我国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没有作具体的列举性规定,而是以“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最终要

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8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婚前患有以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二、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一是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患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二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母婴保健法》第十条

【法律常识】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无效吗,近亲结婚怎么处理

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无效吗,近亲结婚怎么处理 近亲结婚是不能结婚的。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一、什么是近亲结婚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这一相关系数称为近婚系数。 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二、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三、近亲结婚了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 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关于有生理缺陷(即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对社会没有危害。所以到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取消了这项规定,实行愿者不禁的原则,即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无性行为能力,但愿意与之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干涉”。但如果婚前不知,婚后发现“上当”,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查证属实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

试论一定程度内恢复表兄妹结婚的可行性

试论一定程度内恢复表兄妹结婚的可行性 姓名:辛雨 班级:三班 学号:2008539

目录 基本案情 (3) 一、古代表兄妹结婚的溯源 (4) 二、从医学角度看待表兄妹结婚 (4) 三、从法律角度看待表兄妹结婚 (5) 四、对表兄妹结婚问题的理性思考 (6) 五、从人的自然权利看开来 (7) 六、立法应当更加人性化 (8) 致谢 (9)

摘要 表兄妹是否能够结婚在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中,已经有了定论。《婚姻法》第七条条款中规定了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款条文的产生并不是随意而为,而是经过了大量的事实印证以及医学方面的证明。但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依旧存在着表兄妹结婚,并且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所以,旨在通过本文探究一定程度内恢复表兄妹结婚的可行性。 关键词:婚姻法表兄妹近亲结婚医学研究可行性

基本案情: 小刚与小华是表兄妹关系,2007年9月,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在得知两人是表兄妹关系后,拒绝给他们办理结婚证。为了顺利结婚,小华当即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但婚姻登记部门仍拒绝。 法院认为,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允许随意变通适用。据此,在判决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姑表亲,亲上加亲”这是中国古代婚姻生活的真实写照,历史几个王朝的更迭以及时代的发展,表兄妹结婚这一传统一直承袭到今。直到1980年,我国对《婚姻法》做出了修改,在法律的层面上对表兄妹结婚这一现象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表兄妹结婚的现象应当在法律施行下而就此消失,但是从事实上来看并不是如此,不管基于何种原因,一些边远地区和某些人在不能从法律层面上得到认可的情况下,而退而求其次,取得了行为上的事实。正当人们在关心着其他事物的时候,2008年出现在媒体报道中的这则关于表兄妹申请结婚被拒绝的案例,吸引了世人的目光,也引发了法学界对表兄妹结婚的又一次探讨。 一、古代表兄妹结婚的溯源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家庭婚姻,自由恋爱结婚的情况较少,更多的是倾向于媒妁之言,指腹为亲,娃娃亲,亲上加亲。在其中,媒妁之言又是为较多的一种情况。媒妁之言,很显然就是通过媒人来介绍婚姻对象。指腹为亲则是在怀孕时就为子女定下婚约。娃娃亲,则是在子女年幼时为子女定下亲事。亲上加亲,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姑表亲,姨表亲,娘舅亲,近亲当中结婚的一种情况。少数是非血缘的情况。光绪和表姐隆裕的结合就是有血缘关系的姑表亲。在一些名著上也提到了姑表亲和娘舅亲的场景,巴金先生的《家》中也曾提到。可见表兄妹结婚的事情在古代是真实存在的。 泱泱中华,文明五千年,只有明清两代禁止表兄妹结婚(且半途而废)。近代以来也不是完全禁止表兄妹结婚的。比如,1930年12月公布,1931年5月5日开始执行的国民政府制定的《亲属法草案》(共82条)也没有禁止表兄妹结婚。其中的条款是:近亲不得结婚,但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而《亲属法草案》是援用1910年(宣统二年)颁布的《大清现行律》中的内容,说明清朝在一定时期也没有禁止表兄妹结婚。而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没有禁止表兄妹结婚,只是在1980 年的婚姻法中才规定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二、从医学角度看待表兄妹结婚 1、近亲结婚的危害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是基于遗传科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主要是从优生角度考虑,提高人口质量。近亲结婚能使劣质人口增加,这是遗传学和优生学中的一个重要论述。通俗来说,每个人身上都会存在疾病基因,同一个家族有共同的祖先,就会拥有共同的基因,但大部分不会有

【法律常识】有哪些疾病不适合结婚

有哪些疾病不适合结婚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凡患有传染病而仍处于规定隔离期内的病人或正处于活动期的慢性病病人,如肺结核人、严重心脏病等应暂缓结婚。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风病等患者应彻底治愈后才能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各种类型的先天性痴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肌强直等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为什么禁止近亲结婚

1.婚姻法为什么禁止近亲结婚?(要求包括禁止近亲结婚的遗传学根据在内的全面论述,条理清楚、图文并茂、依据充分、注意 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读性)25分 目前已知的人类单基因遗传病约有3400多种,控制遗传病的发病率,是关系到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大事,禁止近亲结婚则是控制隐性遗传病发病率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国《婚姻法》中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本文主要介绍我国常见的近亲结婚的类型,以及如何统计近亲结婚子女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 近亲结婚简介 1 近亲及其婚配类型 人类中亲缘相近的男女之间通婚叫做近亲结婚。所谓亲缘相近是指男女双方有两个或一个辈(代)数间隔不远的共同祖先,我国习惯上以双方是否有共同的曾祖作为判断近亲的标准。在遗传学研究中,通常将有共同祖先的一个家族所有成员绘制成系谱图。在系谱图上,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以及更远的直接长辈与晚辈,呈连续世代的直线排列,故称为直系血亲;而同胞兄弟姐妹、表(堂)兄弟姐妹、叔侄女、舅外甥女等家族成员,呈水平分布在同一代或呈倾斜分布于上下两代,故称为旁系血亲。 从图解看出,除同胞兄妹婚配的类型外,有两个共同祖辈的男女双方结婚为亲表(堂)亲结婚;有两个共同曾祖辈的男女结婚为从表(堂)亲结婚;有一个共同祖辈的男女结婚为隔山亲表(堂)亲结婚。此外,还有隔代婚配的类型。我国近亲结婚的类型多属于亲表亲结婚。 2 亲缘系数和近婚系数 遗传学研究表明,源于共同祖先的家族成员,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机会较大,近亲结婚能提高隐性致病基因纯合的频率,其子女中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大。但是,在一个有着共同祖先的家族中,不同世代或同一世代的成员之间,亲缘关系有远有近,遗传学上用亲缘系数(r)表示家族不同成员之间的亲缘程度。亲缘系数是指家族不同成员之间携带源于共同祖先的某个相同基因的概率,根据亲缘系数可将一个家族的全部成员划归于不同的亲属等级。 不同等级的家族成员,携带源于共同祖先的相同基因的频率有所不同。因此,近亲结婚的类型不同,其子女中相同的祖先基因纯合的概率也是不同的。遗传学上,将近亲结婚子女中源于共同祖先的相同基因纯合的概率称为近婚系数(F),近婚系数越大,子

近亲结婚的危害

近亲结婚的危害 一些表兄妹或堂兄妹等近亲谈恋爱的青年人,心中可能常常浮现出这样一个问题,结婚会不会对未来的儿女有不利影响?就是说会不会生遗传病患儿或先天畸形儿?如可能的话,发生的机会有多大?他们往往带着这些疑问来找医生,请求指导。 近亲结婚会不会对后代有不利影响呢? 这个问题有过争论。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近亲通婚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在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古埃及统治者认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统的纯洁和高贵,所以多是亲兄妹结婚。然而,人们从无数事实中得出结论,血缘近的男女结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近代更有大量资料证明,表兄妹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还有人报道,近亲结婚者的子女在20岁前死亡者达13.9%,而非近亲结婚仅为1.7%。大量事实证明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应当禁止。 为此,我国新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近亲为什么会使后代中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呢?这要从遗传学角度来解释。生物的遗传是通过基因传递信息来完成的,基因是遗传的物质基础,通过生殖细胞(精子和卵子)传给后代,从而父母的性状特点在子代得以表达。我们每个人大约有5万以上的基因,这些基因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就是说,每个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基因有1/2可能相同,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基因则也有1/2可能相同。而爷孙、叔侄、舅甥等之间则有1/4可能相同。同理,表兄妹、堂兄妹等之间则有1/8可能相同。某些遗传性疾病的致病基因是隐性的,如双亲中一方带有这种基因,而另一方不带,则可使致病基因被掩盖,所以后代不发病。只有当夫妇双方都携带这种隐性基因,后代才发病。如前所述,近亲结婚,双方携带有相同基因的可能性明显大于一般群体。以白化病为例,本病以全身皮肤、毛发白化为特征。群体中携带这种致病基因的频率为1/50,如果非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10000,假如是表兄妹之间的近亲结婚,则子代中发病的机会为1/1600,要比非近亲结婚高6倍多。目前已发现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有1232种。除白化病外,较常见的还有先天性聋哑、小头畸形、苯丙酮尿症、半乳糖血症等等。近亲结婚除使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外,还可使多基因遗传病发病率增高,常见的有脑积水、脊柱裂、无脑儿、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等。 从上述资料可知,近亲结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是有科学根据的,随着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禁止近亲结婚的认识日益深入,目前已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然而,仍有少数地区还流传着"亲上加亲亲不断"的近婚风俗。也有一些人举相反的例子,如有人说十九世纪英国科学家达尔文就是近亲的后裔。在他身上未发现什么不良的后果,且比一般人更聪明。可这些人却不知,达尔文婚后连生10个孩子,其中3个孩子很小就夭折了,还有5个孩子终身不育。的确,近亲结婚的后代并非都是低能人和遗传病患者。相反非近亲结婚的后代也不是绝对正常,只不过是机率大小而已。有些青年人,表兄妹间从小青梅竹马,建立爱情关系,明知是冒险,但却带着侥幸心理硬要结婚。我们希望这些人要相信科学,要为家庭的幸福和后代的健康着想,也要为提高我们民族的素质着想,不要冒这个险,否则铸成大错,追悔莫及。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s://www.360docs.net/doc/926142070.html,/

古代皇家近亲结婚之害

古代皇家近亲结婚之害 汉武帝刘彻幼年的时候在姑姑长公主那里玩,姑姑逗他说:“彻儿长大了要讨媳妇吗?”刘彻说:“要啊。”长公主于是指着左右宫女侍女百多人问刘彻想要哪个,刘彻都说不要。最后长公主指着自己的女儿陈阿娇问:“那阿娇好不好呢?”刘彻笑着回答说:“好啊!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会造一个金屋子给她住。”长大以后,刘彻果然娶了阿娇做皇后。这就是成语金屋藏娇的由来。 不过先不要陶醉,阿娇不是刘彻的表妹吗?金屋藏娇岂不是近亲结婚?的确如此。而且不仅仅是汉武帝,在两汉时期,近亲结婚几乎成了皇家的风气。 今天我们懂得遗传学知识,都知道近亲结婚产下的子女中遗传病、畸形儿和先天愚钝的发生率极高。汉朝皇帝近亲结婚的结果自然也好不了。西汉11位皇帝,正室皇后无嗣者竟占了7位,而且好几个皇帝寿命都不长,其原因都是近亲通婚。正室皇后无嗣,给西汉政权带来的最严重后果在于破坏了皇位嫡长子继承制,如果皇后无子,而其他后妃有子,就可能招致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激烈斗争。如果皇帝绝嗣,朝臣们会推选一位旁系刘姓王为帝,这时拥立最有功劳的大臣就往往权倾朝野。如果皇帝早夭,皇太子即位时年岁尚幼,朝政往往由外戚操纵。在权臣外戚的明争暗斗之中,西汉最终走向没落。 中国历史上另一个近亲结婚导致的悲剧发生在西晋。晋武帝司马炎与姨表妹结婚,生了个白痴儿子司马衷,也就是后来的晋惠帝。这位晋惠帝还在做太子的时候就是朝中共识的低能儿,即位之后国家政事他一件也管不了,却闹了不少笑话。有一年各地闹饥荒,百姓饿死很多。惠帝知道后问大臣:“好端端的人为什么会饿死?”大臣说:“没粮食吃。”惠帝忽然灵机一动,说:“没粮食吃,为什么不叫他们多吃点肉呢?” 西晋自从出了这个白痴皇帝,大权旁落,一些野心勃勃的人自然就闹起来了。先是皇后贾南风企图操纵晋惠帝以把持朝政,后来又惹出了长达十六年的“八王之乱”,最终导致了西晋的灭亡。 清朝也深受近亲婚配之苦。清朝皇室主要与蒙古博尔济吉特氏、乌梁海氏两大家族通婚。深圳激光打标机https://www.360docs.net/doc/926142070.html,这种窄范围的世代通婚,难免产生近亲结婚的情况。纵观清代皇帝,总体上越到后来生育能力越差,所生子女早夭比例越高。康熙皇帝还可以从12个儿子中间选择继承人,到了咸丰皇帝就只有唯一一个儿子幸存能够继承皇位。清朝最后3个皇帝同治、光绪、宣统,居然齐刷刷地没有留下一点骨血。三朝皇帝连续绝后,大清国一派末世征兆。就在这股子灰暗晦气之中,曾经辉煌于世的封建王朝急剧走向衰败。

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危害

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危害 作者:黄悦 摘要:近些年,国家已经立法禁止近亲结婚,但是不少地方还是依然有近亲结婚的现象存在。本综述的目的就是从遗传上,剖析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危害。并从基因和DNA方面,讨论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并探究一些解决方案。 单位:广东药学院药物制剂(天然药物制剂方向)11级1班 关键词:近亲结婚,遗传,基因,染色体,遗传病 什么是近亲? 在讨论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前,我们先讨论一下什么是近亲?近亲是指亲缘关系在 3 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1】 繁殖后代过程中,遵循遗传学定律 在当今发现的现象中,遗传都是符合孟德尔的基因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在分离定律中,当两个杂合基因进行繁育时,就会导致四分之三的概率出现显性性状,四分之一的概率出现隐性性状。而基因的总数越多,出现隐性基因的概率也就越大。 人类遗传病中,隐性基因的遗传病占主要部分 目前已知的人类单基因遗传病约有 3400 多种【2】,人类隐性基因遗传疾病占主要部分,如:高度近视、全色盲、先天性耳聋、镰刀型细胞贫血症、胰腺囊性纤维化、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尿黑酸尿症、半乳糖血症等。【3】而杂合基因表现出来的性状为正常,所以很多致病基因被隐藏在人类的体内,没有表现出来。所以很多正常人看起来没有什么疾病,实际上体内也许含有致病基因。 近亲结婚导致隐性染色体结合的概率增加 遗传学研究表明,源于共同祖先的家族成员,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机会较大,近亲结婚能提高隐性致病基因纯合的频率,其子女中隐性遗传病发病率增大。假设白化病的隐性致病基因 (a)频率为 0.01,人群中携带者频率为 2pq=2(1-q)q=2× 0.99× 0.01,即 100人中有 1.98名携带者,近似于 1/50。 根据亲缘系数的统计方法是: ①人群个体随机婚配子女发病率为 1/50× 1/50× 1/4=0.0001 ; ②携带者非近亲结婚子女发病率为 1× 1/50× 1/4=0.005; ③携带者表亲结婚子女发病率为 1× 1/8× 1/4=0.03125 ; ④不知表兄妹双方是否携带者,其近亲结婚子女发病率为1/50×1/8×1/4=0.000625。 根据表兄妹近婚系数的统计方法是: ①人群个体随机婚配子女发病率为 q 2 =(0.01) 2 =0.0001; ②携带者非近亲结婚于女发病率为 1/2q(1-q)=0.005× 0.99=0.00495 ; ③携带者表亲结婚子女发病率为 1/2F=1/32=0.03125 ; ④不知双方是否携带者,其表亲结婚子女发病率为q 2 (1-F)+qF=(0.01) 2×15/16+0.01× 1/16=0.000719。

法定禁止结婚疾病

法定禁止结婚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玻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并爱滋并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律师解读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了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 其实,老规定列举的这十四种情形,除了第七、八、九、十、十三与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列举的前(一)、(二)、(三)、(四)种情形相重复的外,剩余情形都属于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列举的第五种情形,即(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首先,谈谈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玻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 (一)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二)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玻 目前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这两种。而第

二种是一种笼统的规定。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主要根据《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 《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并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玻《母婴保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并淋并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玻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玻《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玻 上述禁婚的疾病,如果在婚后患染,且一直难以治愈,对方不接受并起诉离婚,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重要证据标准。如在婚前患染且婚后尚未治愈,因为直接违反了《婚姻法》第七条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因而属于无效婚姻,一方可凭证据直接起诉,且无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由法院径直宣告婚姻无效。 其次,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

【法律常识】怎样才算近亲结婚

怎样算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禁止近亲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近亲结婚的害处,为遗传规律所证明。亲代的生理病理特征,是经过双亲的生殖细胞,传递给下一代在这一过程中,细胞核中的染色体起着主要的作用。人体每个细胞都有23对染色体,共46个,其中2个为性染色体,其44个为常染色体。每个染色体上又布满了遗传基因。基因是传达遗传信息的基本单位,是染色体上多核糖酸链的一段。它携带着遗传密码,决定着蛋白质多肽链的氨基酸排列顺序和长度,因而决定了会成蛋白质的特异性。基因满载着来自父母的各种遗传密码,这些密码巧妙地控制着人体各部分的生长发育,将父母的特征遗传给后代。在人们身上,往往掺杂着个别有害的基因,这种基因叫做致病感因。致病基因分为隐性和显性两种。与隐性基因有关的遗传病,叫作隐性遗传病,如苯丙酮尿症、婴儿黑蒙性白痴、尿黑酸症、先天性纤维蛋白质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等,现已知道的有7000多种。近几十年来,传染病流行病在人群中发病率逐渐降低,而遗传病的相对发病率则逐年增高。如果父母一代血缘关系近,相同的病态基因就多,很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缺陷弱点集中起来,遗传下去,贻害子女。 近亲婚配时,彼此之间往往具有相同的基因,一人是某致病基因的携带者时,另一人就有很大可能也是如此。两个致病基因相遇在一起的机会多了,子女的遗传病的机会也就多了。近亲婚配不仅给子女造成不幸,对社会、对民族都会带来很大的害处。现代遗传学证明了近亲之间是不能通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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