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

国有企业改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应当按统筹兼顾、公开竞争、分类推进及配套改革的原则推进国企改革。目前需要尽快制定改制的基本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应当在小型企业“进场交易”问题上采取更灵活的政策,对有长期重大贡献的经营者可以适当奖励股份;要调整政策允许金融支持改制,按统一规则和分级行使出资产权原则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国企改革。

论文提纲

一、国企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2、国企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

3、国企改制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二、国企改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国企改制过程中诸多环节不够规范

(二)国企改制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规范

(三)企业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根本转变,难以适应市场竞争要求三、对国企改制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监督,使企业改制过程更加规范(二)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三)适应市场竞争环境,推进改制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不断强化

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重要的是国有资本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改变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涉足领域过多,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

一、国企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有企业改制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分立、合并,如公司兼并、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等;二是,改变所有制的形式,如原国有企业转为公司制企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国有企业转为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与外商合资等;三是,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的,如原国有企业转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四是,转变经营机制,如国有企业的承包或租赁、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经营等。

本文中所指的改制既是指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转让存量国有资产或吸收非国有投资者增量投资的行为,以及辅业与主业进行分离、改制。也是指国有企业破产、关闭、解散,以及国有企业之间有偿并购或无偿划转产权的行为。

1、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国有经济。国有经济不在量多,而在其经济控制力。对国有资本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抓大放小,使国有资本向国家必须控制的行业和领域集中。为此,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重要的是国有资本分布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资本布局,改变国有经济分布过宽,涉足领域过多,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对广大中小企业,要以地方为主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更加灵活的方式进一步放开搞活。使国有资本要在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力。因此,国企改制是国有经济在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必然要求。

2、国企改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要求

我国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大而全”、“小而全”,“企业办社会”,富余人员过多,劳动率低下。全国国有企业自办的中小学还有1.1万多所,自办

的医院6100多所,国有企业每年缴纳的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约为500亿元,同时用以办社会的资金支出达到456亿元。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也严重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只有通过企业改制,主辅分离,剥离辅业,由政府承担办社会职能,改变国有企业负担较重的局面。

3、国企改制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现代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竞争,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才能在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产品和资本供给过剩,在一些发达国家、服务业已经发展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产供销各环节一体化的大公司结构逐渐丧失活力。为了竞争的需要,强势企业开始寻找优势组合,进行企业间新的分工和整合。大企业通过将主业集中到附加值最高的、自己有垄断优势的领域,而将不创造价值或创造价值较低的、其他企业能够比自己做得更好的业务,通过剥离等形式转移出去,形成附加价值高、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将一些长期依赖于主业生存的辅助产业进行剥离,通过辅业改制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进一步增强其市场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逐步培养其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实现主业的做强做大,辅业的放开搞活。

二、国企改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国企改制过程中诸多环节不够规范

1、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一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中介机构为产权交易提供虚假评估报告。少数企业领导人为达到自己低价买断企业的目的,串通中介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评估,少评甚至不评应列入改制企业评估范围的资产,造成企业净资产不实,甚至造成企业净资产为负值,人为地降低了企业产权出售的价格,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以低价买断国有企业创造条件,取得合法性。二是改制的企业只注重对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评估,而对企业的商标、专利、商号、名称等无形资产没有进行评估或评估不足。再者对于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有资质、有能力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能否对无形资产做出准确的评估,缺乏应有的监督。

2、改制过程中产权交易缺乏公开透明度。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

业的产权交易往往不进行公开招标和拍卖,很多都是政府和主管部门采用行政手段,与改制企业的经营者采取协商、协议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改制;国有股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对于国有资产的出售法律有明文规定,必须经具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转让。但现实中有很多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出售是未经批准进行的,出售程序严重违法,最终导致了暗箱操作,没有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国有资产。

3、改制过程中逃债、漏债现象依然严重。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工作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房地产、工商、税务等政府主管、职能部门脱节,致使这些主管、职能部门不能参与企业的改制工作。特别是对原企业的担保债务尚未得到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强行注销登记,新企业虽然接收了资产,但又不承担责任,使债权长期得不到落实,债权实际被悬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二)国企改制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规范

1、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董事会不清楚该干什么;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督权落空;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后责任不明确;董事会运行机制不健全,只对董事长负责,而不是共同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班子高度重叠,决策和执行责权不分;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内部人员构成,不利于科学决策。这些问题中,董事会功能不到位是根本所在,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功能和高层经理选聘、评估、激励功能发挥不到位,必然导致要么被架空,要么过多干预日常管理与执行事务。归根结底,企业沿袭了由“家长”说了算的习惯做法,还没有过渡到科学的治理结构上来。

2、股权设置不够科学。股份制公司对我们很多的国有企业来讲还是一个从未经历过的事物,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产权关系没有落到实处,股东与职工的概念混淆。有的改制企业职工出资入股后成为股东,就认为,既然成了股东,当然要成为企业职工,厂里无权进行正常分流,因此难以在企业内部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企业改制后要在内部实行的许多方面的改革困难重重;有的企业存在“股份制大锅饭”,就是企业股权过于平均。企业中的员工和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持股数量相差很小,实际上是“大锅饭”的另一种吃法对企业健康发展和有序运行都没有好处。

(三)企业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根本转变,难以适应市场竞争要求

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主要是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系。而科学管理管理体系则在于有一套科学的管理系统,逐步从人治走向法治。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当中,我们常常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产权关系等问题上。而改制后,很多企业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我们也看到,许多国企即使改制比较完全,但管理没有跟上,仍然导致企业经营绩效不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领导决策的随意性,没有科学的决策程序;市场意识淡薄,客户服务意识差;战略研究很少,公司运作限于事务和“救火”;组织结构未实现扁平化,管理链条冗长,管理效率低下;人才匮乏,人力资源管理停留在劳资管理上而不是人力资源开发;财务管理观念落后,财务管理停留在会计记帐上而不是公司理财;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体系漏洞百出,成本费用控制不力;科技投入少,产品更新换代慢,竞争力弱;营销定位不明确、营销功能仅限于“关系销售”而不是“品牌营销”;信息管理落后,计算机使用水平低,电子商务的理解仅限于建个网页等。由此可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并不必意味着企业的成功,能否成功还与管理等多种要素相联系。因此,产权改革固然重要,但彻底改造企业内部管理也非常重要。

三、对国企改制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监督,使企业改制过程更加规范

1、完善社会中介市场,加强行业监督,保证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约束,已经成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要加快理顺评估机构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评估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引导并培养一批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规范服务,坚持公平性、客观性、独立性的原则,收费合理的中介机构;要通过立法和执法,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及人员资格认证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加以引导和规范;有关部门要做好对中介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中介机构执业能力、道德水准的审核、选聘,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介机构,以此带动整个中介行业的进一步规范,防止国有资产在中介机构层面缩水。

2、在严格执行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的同时,对小企业有一定的灵活性。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国有产权

进场交易制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实行进场交易,能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进场交易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由传统的“行政决策定价”转化为“市场规范定价”,使产权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于从进场开始到交易完成等一系列操作过程。这样既可以促进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有效化解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又能依法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但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形态多样、情况复杂,不是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都要求进场交易,有可能出现交易低效及不便、成本过高等问题。由于在多数情况下,进场交易本质上是要求企业信息公开,所以,企业产权转让在符合信息充分公开的条件下,对小企业在程序的简化和交易成本的降低方面能够有一定的灵活性,进一步提高国有产权转让的效率和成效。

3、职能主管部门加强对改制的监督和服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房地产、工商、税务等政府主管、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工作,对企业债务等进行跟踪服务,监督企业改制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在市场竞争中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仅包含了狭义的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董事长或经理权利及监督方面制度安排,同时也概括了公司的各项收益分配激励制度、经理聘选与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管理结构、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有关的其它制度。显然,不同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不仅因产权安排的不同而异,而且因企业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的不同而异。因而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会由于治理机制的不同而存在经营绩效的差异,也就是说私有企业中会存在效率低下的企业,国有企业中存在经营效率好的企业。用什么来判定企业治理机制的好坏呢?那就是要推进市场竞争,竞争不仅能够判定企业治理机制的优劣,而且给企业以改善治理机制的压力,促使它们提高效率。

2、既要关注“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又要防止“股权平均化”。对于“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国资委、证监会已出台有关规定,本文

不再细述。对于改制企业的“股权平均化”问题,原来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一步跨越到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尤其是内部职工总体控股、平均持股的股东结构,不利于改制企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决策。有的企业沿用“集体领导”方式,这很容易造成决策失误或无人负责现象以及对经营者授权不足,难以形成有力的经营指挥系统。

企业改制不仅包括体制的转换,内部的机制转换也是重要内容。要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与经济补偿时,彻底理顺了国有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摒弃股权平均化的做法,将职工由“企业人”转变为“社会人”,实现改制企业用工制度的根本变革。打破国有企业职工长期以来形成的平均主义、“铁饭碗”、依赖企业等落后观念。

(三)适应市场竞争环境,推进改制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不断强化

面对全球化环境下的企业竞争,企业做强做大必须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第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主体意识,从全球化发展战略高度审视推进管理变革;第二是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加强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培训,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第三是制定清晰的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和实施策略,以此指引企业快速、稳健的发展;第四是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制度上确保企业的快速发展;第五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体系,专注行业,突出重点;第六是确保生产经营计划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对企业资源实行优化配置。

至于具体推进管理变革的策略,要视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受企业经济类型的影响。如果说有些区别的话,那也只是一些内容、范围、深度、方法及难易程度上的区别。

参考文献:

1.白津夫《国有资产管理概论》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7年第6版第16页.

2.刘明《改制分流一百问》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9版第26页.

3.江建坤俞剑平赵剑英《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的忠诚管理》,《经济管理》2008年第1期第18页.

4.郭跃进《诚信贬值:中国企业面临的严峻挑战》 ,《经济管理》2007年第4期第15页.

5.邵宁《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操作指南》上海人民出版2008年第2版第28页.

聚焦国企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

国企改革最新消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经过30多年的改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主要揭示了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包括行政化现象依然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真正分离;内部人控制问题;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不具备强大的竞争力等。建议逐步取消国有企业行政化;建立多元分散的股权结构,容许非公有资本参股;高层管理人员职业经理化;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始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在30多年的改革历程中,从最初的放权让利,到承包经营,再到沿市场化方向推进,而后实施战略性改组,直至进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新阶段,纵观这一过程,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是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亦是国有企业推进公司治理的过程。尤其是在2002年以后,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我国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重组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到实践层面,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无疑是成功的,但是在成功背后出现的一些问题,却不得不需要我们去正视。 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问题 行政化现象依然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真正分离。按照我国政府级别,国有企业的级别主要有“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这四个级别的企业下又有相对应的行政级别,如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正部级中央企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属副部级中央企业,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属正厅级中央企业。以此类推,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都有相对应的行政级别。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其内部治理方式并不符合市场经济原理,而是由行政命令来决定。充当公司治理主体的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主要成员由行政命令调入,监事会的作用被不断弱化,成为了“配角”,高层管理人员亦通过行政命令任命或调入,如此浓重的行政特色,不仅使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真正分离,而且阻碍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推行,严重影响到改革的进程。 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我国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普遍带有浓重的行政化色彩,一些高管不仅在企业中担任经营职位,而且在政府部门中担任行政职位,且不论这类高管人员的经营能力如何,只是身兼双职且都是重要职位,两方面都需要其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之时,矛盾就显现出来,应该如何权衡利弊?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之时,应该如何取舍?此外,在我国还存在一种奇特现象,即国有企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版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模版 改制方案 【】年【】月【】日 目录 一、A公司基本情况 (1) 二、改制必要性、目标及原则 (2) 三、改制实施方案 (2) 四、新公司发展规划 (6) 五、改制操作程序 (6) []公司改制方案 [ ]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中国******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全资下属[二级/三级/四级]企业,为适应****集团整体重组改制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A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A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简况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出资人: (二)企业资产、财务状况 截至【】年【】月【】日止,A公司总资产为[]万元,负债总计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年度A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万元,净利润总额为[]万元。 (三)人员构成 截至【】年【】月【】日止,A公司本部在册正式员工总人数为[]人,其中包括在岗员工[]人,内退/下岗人员[]人,离退休人员[]人。2006年A公司本部职工平均年收入为[]元。 (四)生产经营情况 []。 二、改制必要性、目标及原则 (一)改制必要性 为实施****集团整体重组改制方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拟将A公司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改制目标 1、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提升主营业务,优化资本结构; 3、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三)改制原则 1、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操作; 2、符合*****集团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3、整体改制,资产、业务、人员整体进入新公司; 4、符合企业实际,在改制过程中确保稳定、业务连续性和最简操作。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国有公司改革方案

办[ ]76号 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xx城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 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8月23日 xx市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方案 为积极推进市属国有公司改革转型,做实做强儆大国有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实体化运营为目标,推进市属国有公司实现“两个转变”,即从融资平台向实体经济转变、从投资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架构 市本级设立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投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投公司)、xx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文旅公司)等四家国有公司,按照做实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工作思路,经过市场化转型改革,将四家国有公司转型成为业务独立、平行运作的市场主体。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 (二)企业定位 市国投公司转型为真正市场主体,发挥其投融资和资产经营方面的优势,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水利建设、类金融业务、产业投资为主,实行多板块业务经营。开展土地级开发业务,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拓展类金融板块业务,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出资设立创投公司,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市交投公司由市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调整为与市国投公司平行运行公司,鉴于当前市国投公司受发债因素制约,两公司间股权关系暂不变。市国投公司持有的市交投公司股权,由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市交投公司主要业务为高等公路、水运基础设施、交通设施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经过提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资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拓展加油加气站、砂石资源开发等业务,实行多种经营。市工投公司以工业生产性服务为先导,以扶持“四新经济”为重点,以兼容平衡重点产业与中小企业服务的双轮驱动模式,经过产业基金和资本运营,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市工投公司重点对工业经济、工业发展进行投融资,主要业务为股权债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服务宛陵科创城和双创企业、

2020年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要点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方案的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包括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职工基本情况、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等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年月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发展、稳定被称为改制中的三个轮子”,其中,难度最大、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当数人员安置。可以说,衡量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就是人员安置是否到位、职工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职工安置是关系改制成败的首要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_______ 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转让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 ?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 争上岗。 3.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对愿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1.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 )在册职工 _____ 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 _________ 名。 (2)离休人员 ______ 名、退休人员________ 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 ______ 名。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2月23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确保扎实进行、务效。 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市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全部完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优胜劣汰、经营自主灵活、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置方案 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 制职工安置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置办法 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 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 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 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 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置措施 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置企业的每一位职工。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 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 1.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R法律依据: R《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 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达成协议的。” R《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 : 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 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 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A.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 B.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a?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 (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4.3年的按5年计算)。b.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摘要】“大而不强”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真实写照,从国退民进到国企股份制,国有企业走上了曲折的改革之路。本文从国有企业现状的分析提出国企“大而不强”的原因。并提出国有企业战略转型的选择路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战略选择 1 国有企业的现状 分析中国企业500强名单可以看出,此次500强入围门槛从上年的93.1亿元上升为105.4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而且,中国企业500强在世界企业500强中的比重继续攀升,收入利润率等绩效指标首次超过世界及美国500强。 但中国企业500强只能定义为500大。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多数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风险控制能力还比较低,属于典型的速度经济型企业。在去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部分行业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例如民航业有6家企业进入500强,却仅有两家企业盈利,行业亏损达145亿元。 2 国有企业大而不强的原因 2.1 政策性负担严重 中国的国有企业,是国家在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的要素禀赋结构下,优先发展资本密集的重工业而内生形成的。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实际的着眼点都在于改进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但是,中国的国有企业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承担着由政府发展战略所导致的政策性负担。 在传统体制下,政府给予这些企业各种扶持,包括低价供应原材料、人为压低资金的价格,也包括直接的财政和金融补贴。同时国家还建立了一整套相关的制度安排,来配合赶超战略的目标的实现。因此,这种负担没有显出来。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各种价格扭曲和市场垄断的取消,以及国外的产品进入我国,开放、竞争的市场逐渐形成。由于战略性负担是企业不具有自生能力的问题就由隐形问题变成了显性的问题。 政策性负担对国有企业产生两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一:政策性负担本身年复一年持久的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其二:国有企业不是通过改进激励、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增加销售求的生存和发展;而是利用自身特殊困难与国家讨价还价,争取各种补贴,要求国家出台抑制竞争的保护性政策。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无法识别国有企业亏损的原因,多大程度上来自经营失败和渎职,多大程度上来自不利的竞争地位。所以国家只好负担全部的责任,继续通过扭曲的宏观环境政策。政府预算。银行低息贷款等对国有企业进行保护。 2.2 垄断性行业缺乏竞争力 我国的垄断性行业改革所有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由于行政体制和行政权力造成的垄断。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电信、电力和民航等企业尝试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业务分拆虽有所成就,但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落后。政府职能亟需调整和转变,垄断行业的深层次体制矛盾依然存在;二是垄断行业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广度上,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电信、电力和民航等产业,对铁路、供水、供气及其他专营项目的改革相对滞后;三是立法滞后,《反垄断法》的未出台难以约束市场上各类主体的经济行为。四是垄断行业的大型企业改革步伐滞后。一方面很多领域一直未对民营企业开发,一方面,大型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一直在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3 国有企业由大变强战略路径选择 3.1 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剥离政策性负担,解决企业的自生能力问题 无论是国有还是私营企业,政府都必须给予政策性的优惠或补贴。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根据公司布置和要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点战略部署,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在学习中,分局党员干部一致认为:学习贯彻好《指导意见》,对于坚定国有企业信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重大意义。 一、深刻认识《指导意见》对企业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锐意改革创新,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为公司做强、做优、做大,作坚强的后盾。 二、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分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员工学习,把学习领会《指导意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公司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具体改革任务相结合,与分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把握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加快推动公司发展的新动力。分局要把《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 三、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分局发展难题。从分局实际出发,做好整体规划思路,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分局向前发展。一要继续发挥分局艰苦创业精神和有效引领作用。要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需要,加快市场开发力度,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益。二要积极实现分局多元化发展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力量,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和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有效决策制度和执行监督机制。三要进一步落实分局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技术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绩效考核工作新办法、新路子。 四、强化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钱、财、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及外协队伍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对广大员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 五、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努力构筑领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年09月14日来源:新华网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

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去年**月下旬深入10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队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旅游集团、**城投集团、**能源化工集团、**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等企业调研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资委和我市18户(集团)公司负责人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开始,先后历经了三轮大的改革。前两次改革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到底。2015年10月,启动了第三轮改革。当时有市属国有企业97户,其中,停产半停产企业46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51户。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果断决策,启动新一轮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双轮驱动、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分企指导”的办法,一手抓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一手抓经营性企业重组整合。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第一步首先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对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化解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两年多时间完成改制任务;第二步对51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

推动实现裂变扩张、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年多的改革实践表明: (一)“僵尸企业”改制全面完成 通过关闭清算、兼并整合方式,圆满完成46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安置困难职工6089人,解决3050户职工住房困难和近3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6603名参改人员实现统一托管,275名遗属得到认定,2483名退休职工领到了统筹外费用,为151名内退及“4050”人员补缴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制企业资产实现集中统一运营,1070.19亩土地、5.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委托**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钢厂、第二毛纺织厂、石油机械厂464.56 亩土地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有效解决了僵尸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省市企业60家,其中国企办教育8所、医疗机构14家、社区机构2家、市政设施53项,除洛川县政府未实质性接收**炼油厂两所学校外,已全部通过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和自行撤销方式完成剥离任务。“三供一业”涉及160个小区、供水改造42521户、供电改造40499户、供热改造38787户,分离移交和资产划转全面完成,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420份,签订率100%;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203项、招标139项;已完成21个小区9269户供水维修改造,完成55个小区22298户供电改造,完成49个小区13440户供热改造,使国

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解读(配图)

从城投行业角度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解读——借势转型,城投发展的新契机已到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对国有企业进行类别划分,以及通过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国资保值与增值等具体措施。这些内容的出现,对于城投类企业未来的发展必将产生影响——如何在“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政策环境下“求改革、促转型”,已成为大多数城投公司的当务之急。在此背景下,我们从城投行业的角度,结合过往政策,就《意见》对城投类企业的影响进行解读。 一、《意见》对城投类企业的影响 《意见》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八个部分(共三十条细则)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目标与举措,被视作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尽管《意见》并非针对城投类企业,但是我们认为它仍然能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管理增效三方面影响城投类企业的发展: 第一,《意见》第二部分第四条明确提出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其具体分类依据为企业的主业(产品与服务)所处行业与领域,这必然要求城投类企业有着清晰的业务架构——无任何主营业务,只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融资的城投类企业已难以为继(这与2010年下发的19号文对于此类城投公司的立场保持一致)。此外,无论被界定为“公益类”或“商业类”国企,引入市场机制、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意见》第五条与第六条对两类国企的经营方式有明确说明)都是城投类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第二,《意见》第四部分(第十二至第十五条)为新时期的国有资产管理构建了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三级管理体制,从而也为城投类企业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发展的方向:要么被界定为“两类国有企业”,要么转型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此可见,无论从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角度考虑,还是从公司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力角度考虑,转型成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都将是城投类企业未来发展的最佳方向。 第三,《意见》中第三部分(第七至第十一条)从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股份制改革与法人治理)、企业内部控制增效、薪酬绩效改革、企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招聘与职工优胜劣汰)等四方面对国有企业管理效率的提升进行了指导。从城投行业的角度来看,落实上述内容仍需时间——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大多数城投公司并未形成自我造血机制(工资由财政支付),导致其在短时间内不具备执行绩效工资的基础,同时也无法吸引高素质人才入职;二是大多数城投公司的员工整体素质不足,真正实现优胜劣汰存在难度;三是部分城投公司仍然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身份在企业任职的情况,对于这部分人员首先要解决其去留问题;四是部分政府长期将城投公司视作“政府编外部门”,这种认识误区也会对城投公司建立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造成阻碍。 通过对《意见》中影响城投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内容的解读,可以看出,城投类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已十分明确,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已是大势所趋,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已势在必行——“转型发展”、“明晰公司业务”、“市场化运作”(公益类企业也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作)、“追求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必将成为城投行业未来发展所必须注重的“新名词”。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及步骤概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此拉开了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序幕。作为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如何响应党中央的决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便成了一个应当积极思考的课题,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完整的法律或者法规对企业改制的各种形为进行规范。有关企业改制的规定除了较多运用《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外,还有一些是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更多的则是在党中央的有关决定、精神、会议纪要、讲话中体现。而在实际操作中,从政府、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各方均是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境地。因此,笔者认为在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领域,不应当考虑依据某一法律的规定进行改制,而应当以“没有重大法律障碍”作为制定和实施改制方案的指导思想。 在此,笔者从律师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步骤作了简要评述。 改制方案是企业进行改造的前提和指导原则,企业首先应当制订改制方案,然后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以下简单介绍几种可行的改制方案。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三、企业分立改造。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在去年**月下旬深 入10家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今年**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队组成调研组,采取听汇报、看 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深入**旅游集团、**城投集团、** 能源化工集团、**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等企业 调研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国资委和我市18 户(集团)公司负责人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从1998年开始,先后历经了三轮大的改革。前两次改革因种种原因都没有进行到底。2015年10月,启动了第三轮改革。当时有市属国有企业97户,其中,停产半停产企业46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51户。为了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从事关 **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果断决策,启动新一轮市 属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双轮驱动、分 类推进、分步实施、分企指导”的办法,一手抓停产半停产企 业改制,一手抓经营性企业重组整合。按照“两步走”的思路,第一步首先以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对46户停产半停产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化解债

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两年多时间完成改制任务;第二步 对51户有经营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重组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推动实现裂变扩张、做强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四年多的改革实践表明: (一)“僵尸企业”改制全面完成 通过关闭清算、兼并整合方式,圆满完成46户市属国有企 业改制任务,安置困难职工6089人,解决3050户职工住房困难和近3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6603名参改人员实现统一托管,275名遗属得到认定,2483名退休职工领到了统筹外费用,为151名内退及“4050”人员补缴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改 制企业资产实现集中统一运营,1070.19亩土地、5.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委托**城投集团统一运营管理,**钢厂、第二毛纺 织厂、石油机械厂464.56 亩土地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有效 解决了僵尸企业长期积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涉及剥离办社会职能中省市企业60家,其中国企办教 育8所、医疗机构14家、社区机构2家、市政设施53项,除洛川县政府未实质性接收**炼油厂两所学校外,已全部通过移交 当地政府管理和自行撤销方式完成剥离任务。“三供一业”涉 及160个小区、供水改造户、供电改造户、供热改造户,分离 移交和资产划转全面完成,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420份,签 订率100%;按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203项、招标139项;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政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广大职工付出了不懈努力,成就是突出的。但也要看到,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

优做大国有企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 所有制性质, ××年××月××日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 / 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 股比例) ,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 日 (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 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 ?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 发〔 2002 〕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 〔 2003 〕 16 号) 、 ?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 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03 〕 96 号) 、 ?国务院办 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 (国办发〔 2005 〕 60 号) 、 ?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 、 ?广东 省工伤保险条例? 、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 ?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粤发〔 2005

国有企业大部制改革方案

对国有企业改革决不能只满足于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更不能变成国资委系统内部的修修补补、分分合合,而必须按照产权多元化、改制市场化、重组资本化、目标国际化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实施改革,尤其是中央企业,目标必须是国际化、全球化,而不是眼睛向内,只会与民争利。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媒体记者从国资委权威人士处获悉,国资委正着手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就下一步国企改革方向和路径进行相关调研;如进展顺利,改革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这也意味着,在整个宏观环境有利于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也有望在今年或明后两年取得重大进展。 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是,既然此次改革方案被称之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那么,就必须突出“国有”两个字,像大部制改革一样,能够覆盖整个国有企业,而不仅仅是国资委监管的企业。 众所周知,国资委是根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置的,是一个新设机构,也被称作特设机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也是当时全国上下都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退民进步伐的必要措施。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却不是职能定位和概念上的“全国有”,而是部分国有。金融国有企业、资源型国有企业,包括一些部门和行业协会管理的国有企业,也没有纳入到国资委统一监管,更别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了。 也正因为这样,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如何制定,如何确定改革的范围、内容、目标和要求,就不能局限于国资委监管的这些企业。可是,从媒体了解到的情况看,此次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完全是由国资委负责。那么,也就可以这样理解,

接下来的国有企业改革,也主要是国资委监管的企业,而不包括其他部委和行业管理的国有企业。 显然,这是不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要求的,也不符合国有企业的现状。 对改革方案来说,必须涵盖所有国有企业,包括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也包括其他行业、其他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如金融性国有企业、资源型国有企业、行业和部门办的其他国有企业等。方案的内容也要兼顾到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思路有两种,一是各种内容和要求都体现在一个方案之中,不管什么性质的国有企业,都执行相同的政策。优点是简单方便,易于操作,缺点是不符合行业特点,改革的效率和效果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且改革的难度会加大,矛盾会增多;一是方案只谈原则性意见,不同的行业再出台具体的细则和操作办法与规程。优点是符合实际,便于向纵深推进,缺点是比较复杂,如果考虑不周密,会影响改革的积极性,增加改革的难度。 但是,不管怎么说,将国有企业改革全部纳入到改革范畴,对改革向纵深推进、向“深水区”推进是有好处的。不然,只对着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动改革的刀子,其他国有企业仍然躺在国家身上,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也对需要实施改革的企业不公,会增加这些企业改革的难度。 新的方案,除对一般性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提出改革要求之外,对垄断国有企业的改革也要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路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时间进度。因为,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的真正难点,并不是一般性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而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这也是社会各方面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被认为是最难攻克的难题之一。 能否在新的改革方案中对垄断国企的改革提出一些意见和措施,明确一下推进的进度与要求,对此次改革的成效关系极大。 除此之外,如何结合地方特点,制定出台符合地方要求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和思路,在新的改革方案中也要有所交代、有所明确。因为,虽然地方国企已经很少,但大多是地方政府十分倚重的企业。特别是政府投资类企业,更是地方政府舍不得改、舍不得放的。如何在这方面提出一些原则性要求和思路,是完全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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