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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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几点体会

一、文书材料的准备和制作规范适用的文书材料准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办理农业行政案件的所有执法文书材料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准备与制作。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多年的执法实践和相关法律的要求特别注意了下面几种文书的准备。

(一)询问笔录询问笔录首页增加了一段告知,其中包括亮证执法、检查询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宣讲相关法律条款等内容。在笔录下面增加了案件调查人签名栏。

(二)提供证据通知书农业行政执法能采用的强制措施不多,很多证据材料往往因当事人不愿提供而无法取得。我们为了查清违法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执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目的是为了在以后可能出现的诉讼中掌握主动权。对此,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要写清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的法律法规依据;

2.要确定提供证据的期限;

3.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要清楚、明确;

4.要告知当事人不能及时提供的后果;

5.本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要具体明确,应该加盖执法机关印章,不能使用执法机构印章。

(三)讨论记录由执法机构负责人召集相关执法人员,对承办人员关于具体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意见等进行会办讨论。一是减少办案人员的失误,充分发挥执法机构集体智慧,如证据是否充分、定性和量罚是否准确适当等;二是让参加讨论的执法人员有一次在实践中学习交流和提高的机会。

(四)行政建议书

农业行政建议书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针对行政相对人所提出的。农业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指明问题并帮助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建议书,它既能进一步宣传政策法规,又能促进行政相对人学法、守法、用法,更能充分显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初衷和诚意,体现人性化执法,从而达到使行政相对人理解和支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目的。

二是发送其它管理机关的。农业行政机关在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发现当事人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需要对其进一步处罚的,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发送的书面建议书。它与案件移送函的适用范围有明显的不同,案件移送函一般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不作处罚而完全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和处理的一种文书。

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建议书,内容要客观、真实,措辞、语气要城恳、善意、得当,引用政策、法律、法规要准确、具体,既要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也要利于当事人改进工作、防范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建议书,在农业执法上运用相对广泛,它的主要作用是:

1.有利于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有利于防止当事人重复或再次发生违法行为;

3.有利于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宣传、解释涉农法规。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

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规范完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它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

内容,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使行政相对人认识到对之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制作规范、说理性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形式要合法;

2.情节要客观真实;

3.论据要充分;

4.内容要完整;

5.计量单位要标准;

6. 数字、日期要规范。

(六)目录与材料粘贴单

卷内目录:在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标明序号、文件题名、页号、备注等内容的基础上,对内容较多的项目,如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材料项,在文件题名项理设一个子项目。

证据材料粘贴单:很多证据材料(如标签、发票、购物单、照片等)大小不一,难以整理统一装订,我们准备了一种证据材料粘贴单,主要内容有三部分:标题(注明证据材料的名称)粘贴处(用来粘贴材

料)和说明(上述证据材料的用处、所说明的问题、获取的时间地点

等)。

二、如何发掘案源

发现寻找案源是执法人员必备的工作技能,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来自农委其它岗位,通常在案源的发掘和拓展中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被动等待多,主动积极排查案源不足;墨守成规多,对不同时期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足;手段单一多,案源排查效率不足;单枪匹马多,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足。

(一)发现、排查案源

1.市场巡查市场巡查属自查范围,也是农业执法常用的查案方法,主要是通过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中的信息资料来查处案件。一是检查农资信息台帐,主要是生产经营者的进、销、存台帐;二是产品标签,一张产品标签往往能提供很多信息。

2.举报投诉

接到举报后,要把握三点:一是分析判断。是属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还是可能会牵出大要案件的违法行为;是捕风捉影主观意断的,还是有明确违法事实的。

二是筛选。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筛选,从这些线索中获取信息。除基本违法事实外,还要尽可能对违法嫌疑人整个违法行为以及涉及的人员、帐

目、票据等细节进行详细询问,以此

制定周密的查处方案

三是保密。这一点很重要,主要是对举报人负责,同时也是保证前期排查摸底工作能在相对隐蔽的情况下进行。适时单线联系掌握举报线索。

3.上级文件和整治方案

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大多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分析当年形势或目前形势,对当前工作起着监督与指导的作用。仔细阅读文件、认真领会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把握当前工作的重点,据此制定查处行动方案,同样不难发现案源。

4.质量抽查

通过对一些农资产品(种子、农药、肥料、)的例行质量检查和执法抽查,可以从一些技术指标(如有效成分、发牙率、性状等)上判断该批农资产品的优劣真伪。

5.媒体公告和网络信息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为农业执法信息的交流提供了方便,通过一些信息能很快查找近期农资市场状况和成功的典型案例,再结合查出各类类似的案源。

6.协查沟通

当配合其它部门或上级查案时,如果能“多长个心眼” ,具备较好的

职业素质,就可能捕捉到很多案源信息。在与横向联系部门(如工商、质监、公安等)的沟通协调中,经常保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也是拓宽案源的一条重要途经。

(二)进一步寻找、挖掘案源

1、定向分析

定向分析主要应用在农药等农资产品上。如有的农药产品检测其有效成分含量完全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但其中可能含有违、禁成分或擅自添加了其它农药成分。农民使用后短期内会觉得比同类产品好,但由于成分、剂量的不同,在使用方法、使用对象等方面也必须相应改变,否则极易造成农作物药害或人身中毒。对此类农药可采用定性检测的方法,使之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案例】某县执法人员根据线人举报,依法抽样送检了一

种“XX郎”农药,虽然其有效成分“二甲基二硫醚”无法检出,但检

测部门根据提供的线索,定向分析该农药中含有另一种农药成分“特丁硫磷,” 因检测机构没有标样,无法进行定量分析。执法人员通过多方联系,最后在徐洲一厂家买来“特丁硫磷”标样,终于定量检测出该批“XX”农荮中含有5.3%特丁硫磷,该批农药定性为假农药已无争议。

2、价格动态

关注农资产品价格动态,也是获取案源的有效途经,特别是市场上一些主体产品、畅销产品、名牌产品的价格、每一次价格的不正常波动,往往就可能是冒牌产品、假劣产品上市的征兆。

【案例】2009 年2 月中旬,某县执法人员发现市场上“武育” 牌“武育梗”3 号稻种有两种价格,一批销价30.00 元/公斤,另一批销价23.00 元/公斤,通过对比不同价格的“武育梗” 3 号稻种,发现在批号、

包装袋、种子上均有明显不同,经厂家鉴定,23.00

元/公斤的稻种系假冒“武育”牌“武育梗”3 号稻种。此案涉及数量大、影响范围广,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司法责任。

3、渠道来源

农资产品渠道,是我们挖掘案源的重要渠道。首先检查产品来源,是否出自重点监控对象、重点监控地区、重点农资市场集散地,是否是重点监控产品,这些来源的产品往往发案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其次看进货渠道。时下,一些经营者营业场所里的农资产品往往比较规范,假劣、不规范产品往往有隐蔽的仓库,采取直接送货到基层村、组门点的方法,给执法检查造成很大困难。对此,应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其中截断进货渠道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主要是把重点监控来源的产品或有情报来源的产品查获在运输过程中。利用跟踪监控长途班车的方法,在其沿途下货点和终点卸货时进行突击抽样检查,能够查获假劣农药案件,对违法者震动很大。

第三追踪货源渠道。农资产品往往隐患很大,一些没有发票或代销代卖的问题也很多。对此,一方面查其源头,处罚直接生产经营者;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发布公告清退流入农民手中的不规范农资,教育农民不再轻信这些直销者。

4、用好“情报员”

搞执法的都知道,“情报员(”线人)对办案和发掘案源的重要性,同样,“情报员”也是农业执法中出奇制胜的法宝。我们通过严格奖励制度,保密措施等办法,时常发动一些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的群众担当联络员;同时巧妙利用不法经营户的内部矛

盾,采取心理战术,使部分轻微违法经营户成为我们的信息员。

三、做好询问调查

询问调查是执法人员通过提问查清案件事实的取证方式,

是农业机关常用的办案手段,询问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调查

的进程和办案质量的高低。如何使询问成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办案人

员应当学会询问艺术和技巧,充分把握询问的规律,做到询问前准备充分,

有的放矢;询问中洞察秋毫、以我为主;询问后分析笔录、印证核实。具体

把握四个字:“知”“诚”“心” “联”

(一)“知”就是知情

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既要知悉询问的重点和难点,也要

找准与被询问谈话的切入点。

一要掌握详情。了解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如文化程度、

社会关系、掌握的基本专业知识水平、道德品行等初步分析被

询问人在本案中所处的位置。

二要拟好提纲。询问前,商定询问提纲和要点,先问什么,

后问什么,是直奔主题还是循序渐近,是政策功心还是出其不意等。

三要明确分工。确定好主询问人,由主询问人围绕询问提纲进行提问,

主导好询问进程。一般情况下其它办案人员不要打横断主询问人的提问,但

可以顺着主询问的思路进行必要的补充提问。记录人要对询问人的问话心领

神会,把谈话的内容要记准、记全。

(二)“诚”就是诚恳

真诚地询问不论询问对象是证人还是违法当事人,办案人员都要注意尊重对方,增强执法亲和力,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一是平等待人。应通过平等的对话,在被询问人心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是耐心引导。对不善言辞的人,更要多鼓励、多启发、多引导,尽

农业执法年度工作总结

农业执法年度工作总结 农业执法工作已成为农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工作的关键手段,必须不断加强农业执法力度,完善基层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才能保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是WTT整理的一些关于农业执法年度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农业执法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 一、工作成效 (一)绿剑护农行动扎实推进。今年以来,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坚持以绿剑护农行动为中心,大力推进农业执法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总队和各区县农业执法大(支)队结合实际,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了绿剑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有力,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密组织交叉联合执法检查。在绿剑护农行动中,总队组织四个片区开展交叉联合执法检查6次,查处跨区域案件16件,协作办案4件。渝中片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6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破了情面、发现了新源头,增强了执法威慑力度。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彰显农业执法工作成效。上半年以来,市总队查办案件11件,目前已结案7起。移交区县督办案件95件,移交区县查处案件29件。区县查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资案件41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40%,查获涉嫌违法农

资359605公斤,调解农资纠纷237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960余万元。其中大足县查处的经营假种子案罚款达9万余元,涉案金额大,社会反映好。四是积极开展巡查暗访。在集中组织开展片区交叉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总队组成暗访组,先后深入江津、合川、璧山、铜梁、巫山、云阳等20余个区县,采取查阅工作记录、现场走访、随机抽检等方式,对部分种子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型种、养殖场进行了暗访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各区县执法支(大)队及时查处和整改,巩固了前期工作成果,防止了已查处问题死灰复燃。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卓有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市总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了专项整治扎实有效。一是严密筹划实施。结合总队实际,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排查、加强片区协查等6项工作措施,制发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在此基础上,召集渝中、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四个片区农业执法牵头单位,研究布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片区协查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片区协查要重点把握的4个方面重点工作,并督促各片区立即行动起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二是认真组织“拉网式”排查。在专项整治中,由总队牵头,各区县执法大(支)队配合,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对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种养殖大户、蔬菜种植大户、蔬菜、水果生产基地逐一进行了排查,确保了排查面100%,不留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第二章简易程序 第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向当事人出示交通行政执法证并查明对方身份; (二)制作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四)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制作统一编号的《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七)当事人在《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八)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副本提交所属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立案 第五条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交通行政处罚外,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违法行为,应当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 职责任务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 、 主要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范围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2、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发放、年审、注销各种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的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 3、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监督。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授权进行专业执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检疫检验管理办法,依法对辖区内屠宰加工的动物、动物产品施行监督;依法对市场(超市)冻库和流动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监督检疫。 6、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年检工作;负责对农机驾驶人员考核及核发驾驶员证和年审工作;负责公路以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农机化发展规划;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农机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农机技术、农机维修行业、农机使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农机化统计与信息工作。 7、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 8、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销控制和管理,实施隔离试种、产地检疫,发放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书,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 9、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依法对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依法对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进行监督。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亲体、苗种;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督管理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及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捕捉、运输、驯养、繁殖、出售、展览、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农业执法上半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结_0.doc

农业执法上半年农药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在省、市业务部门和农业局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农业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农业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农药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制订方案 为认真贯彻农业部和省、市政府《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局党委对农业生产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全县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把农药监管年活动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药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郭平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二木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志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和有关行政执法机构都建立目标责任制。三是整合执法资源,实行联合检查,协同办案,市场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药监管年活动方案和措施。 二、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省农业厅[20xx]4号文和市局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营造春季农资打假声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在3月16日—22日,大队领导班子带领20多名执法人员和十多个农资经营单位携带优质农资产品及宣传资料到大桥乡、邢庄乡、门楼任乡、洧川镇、十八里镇、张市镇等,共150个行政村进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介

绍农资识假辩假,科学使用农业技术知识以及选购农资产品的注意事项,并向农民推荐优秀农资经营企业和放心农资产品,组织现场咨询,设立举报电话,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了“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的目的,确保放心农资质量高、价格廉。四月下旬农资协会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评出17个诚信经营门店和16个农民信得过产品进行了表彰,充分发挥了协会作用。推进了协会工作扎实开展。 半年来,我们不失时机的在3.15、法规颁布普法宣传日活动中,积极组织人员在县城和乡镇人员密集地段大力的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车、横幅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做电视专题讲座1次,悬挂和粘贴宣传标语100条,宣传车120余辆次,宣传单1.5万多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这些活动使农民特别欢迎,特别是对我们开展的现场培训、咨询深受称赞。 三、积极开展农业执法信息和调研工作 根据农业局党委要求,为使我们执法工作更透明,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更好的为三农服务,年初执法大队及时成立农业执法信息和调研工作领导组,把大队在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的反映上级业务部门,使我们所做工作能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确保农业执法工作,扎实有效得到开展。半年来,共提供信息6条,调查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 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交通管理部门制作文书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 第五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除编号、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第六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七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涉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运输案。 第八条当场处罚决定书、立案审批表、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应当编注案号。 第九条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 填写: (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二)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三)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四)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第十条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

实用文档 .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 、 主要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范围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2、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发放、年审、注销各种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的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 3、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监督。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授权进行专业执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检疫检验管理办法,依法对辖区内屠宰加工的动物、动物产品施行监督;依法对市场(超市)冻库和流动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监督检疫。 6、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年检工作;负责对农机驾驶人员考核及核发驾驶员证和年审工作;负责公路以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农机化发展规划;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农机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农机技术、农机维修行业、农机使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农机化统计与信息工作。 7、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 8、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销控制和管理,实施隔离试种、产地检疫,发放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书,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 9、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依法对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依法对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进行监督。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亲体、苗种;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督管理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及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捕捉、运输、驯养、繁殖、出售、展览、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9年修订草案)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第三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职权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裁量合理,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第四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指导、建议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该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主动申请回避或者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农业行政执法证件。有统一执法服装或执法标志的应当按规定着装或佩戴执法标志。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提高行政处罚效率。 第八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并集中行使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以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沿海、大江大湖、边境交界水域单独设置的渔政执法机构,应当以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应当在设立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权监督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农村农业主管部门有权监督本部门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渔政执法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 第二章农业行政处罚的管辖

农业行政执法综合大队工作总结

农业行政执法综合大队工作总结 一、农资打假工作有序展开 1、建立了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和制度上保障了农资打假的顺利开展。 2、实现了县、乡、村及各职能部门的有效联动,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3、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以制度的形式确保打假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分工合作,信息共享,确保不脱管漏管。 4、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的对农资市场进行管控。 二、农业综合执法蓬勃开展。 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建设的“五有标准”,加强包括机构,队伍,制度,场地设施等方面的软硬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树立创新意识,与时俱进,使农业执法各方面都得到质的提升。 1、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创新工作方法。 (1)加强政治学习和职业素质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大局观念,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更新知识。学习先进的执法方法,提高效率。 2、按照“堵住源头净化渠道”管理措施进行市场监管。

(1)源头管理上,要求每家生产企业必须备案,生产的产品在自检的基础上,执法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从资质到手续到质量,严格把关,不让问题产品流入市场。每家企业有一个责任人,负责对企业的全面监管,不留死角。 (2)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和农业部门在日常的拉网式检查的同时,进行“三重点”检查。就是在重点的农时季节,对重点的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抽检率,有效保障农资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对360余家经营门店进行了登记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00多车次,抽检样品80多个,当场处罚问题125例,立案查出违法案件4例,其中种子3例,肥料1例。有效的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警示了心存侥幸的经营者。 (3)、强化协作配合,推进社会共治。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打防结合、社会共治为方针,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联动各有关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在重点农时季节或农资购销旺季,协调组织公安、农业、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全县范围内综合性执法活动,重拳打击农资违法犯罪活动,粉碎不法经营者的侥幸心理,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另一方面,各部门及各乡镇尽力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通过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贯通的严密组织机构,增强打击违法犯罪效果。

交通行政执法

交通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 一、法定行政机关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五)项“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4、《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实施。各级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障道路运输的畅通,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经营。” 5、《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 “三定规定”文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中共广州市交通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编字〔2001〕130号)。 二、授权执法的组织 (一)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三定规定”文号: 《关于市交委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穗编字〔2005〕159号)。 (二)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三款“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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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 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 行方式和期 限 作出行政处 罚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东农林 (农药)罚 决字 〔2017〕01 号经营未取得 农药登记证 或者农药临 时登记证农 药案 金华惠农农 资有限公司 于惠丹当事人经营的灰太狼嘧霉胺,该产品标称生产厂家:北京 安百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 科学院南路9号,生产日期:20130105,保质期:2年, 登记证号:PD20094400,水分散粒剂,有效成分含量:70%, 净重:10克。该产品属未取得农药登记证产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之 规定: 1、没收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70%灰太 狼嘧霉胺水分散粒剂)1024包(10克/包); 2、没收违法所得3359.2元; 3、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6718.4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10077.6元。 处罚决定送 达后15日内 自觉履行 金东区农林 局2017年5 月2日 2 金东农林 (农药)罚 决字 〔2017〕02 号销售擅自修 改标签内容 的农药产品 案 金华市一粟 植保连锁有 限公司东站 经营部 钱彩灯当事人经营的标称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彪本茚虫 威,产品标签上无农药登记证号,有效成份含量15%,生 产批号:20160118,规格:净含量10克/包,剂型:悬浮 剂,当事人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和 农业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 三十四条之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 所得1036.5元;3、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 款1036.5元;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 2073元。 处罚决定送 达后15日内 自觉履行 金东区农林 局2017年7 月25日 3 金东农林 (农药)罚 决字 〔2017〕第 3号经营未取得 农药登记证 或者农药临 时登记证农 药案 金华东篱农 业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程伟达当事人所售的农药祛病1号、2号、3号系列产品。该系列 产品标称生产厂家:郑州农达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日 期:20160415,保质期:2年,祛病1号、2号净重:500 克,可湿性粉剂,登记证号:PD20098258;祛病3号净重: 200毫升,登记证号:PD20150015,属未取得农药登记证 的产品。当事人涉嫌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 登记证农药。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 1、没收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祛病1号5 包、祛病2号15包、祛病3号39瓶; 2、没收违法所得1025元; 3、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205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75元。 处罚决定送 达后15日内 自觉履行 金东区农林 局2017年7 月24日 3

关于报送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函

省植物保护总站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省植物保护总站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执法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三条 3、《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调运植物及其产品检疫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2)《植物检疫条例》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也应实施检疫。如已被污染,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处理。” 2、境外引种检疫审批 法律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 (二)行政处罚(共10项) 1、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

农业行政执法年终工作总结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农业行政执法年终工作总结Summary of year end work of agricultural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农业行政执法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

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0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计划总结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农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抓亮点、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涉农案件查处抓重点、农产品质量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农资经营管理、涉农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年”各项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是全省的“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年,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县农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整理、对外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队认真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

成并取得了实效。 2.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3.16“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假劣农资识别的现场指导。年共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展示假劣农资100多公斤,悬挂横幅5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及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500余份,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400余份。各项宣传活动群众累计参与人数约5000多人次。 二是今年年初,我队参与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在涉农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中,我队参与制作幻灯片讲稿2份,知识讲座2次,为参会人员现场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规》和《农资经营涉及法规知识》,并发放《致农资经营者的一份信》200余份。 三是为了应对冬季农业生产,在蔬菜大棚中使用农药的情况,我队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农业投入品批发商户的培训班,对我县批发配送农药的农资批发商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和政策宣讲,发放了《国家关于禁限用农药管理的相关公告》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与农资批发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农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格式 文书格式一: 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字第号(第联) 当事人基本情况 姓名住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违法事实 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基本事实: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基本情况执法人员 姓名证件号所在单位 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日内予以纠正; 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第二联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当事人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4、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是否当场执行() 注:此表一式三联 文书格式二: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编号: 受案地点受案时间 案件来源案件性质 违法嫌疑人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简要案情:

受案人意见(签名)年月日 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 备注 文书格式三: 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机关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 问: 答: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注:本页不够可续页) 文书格式四: 勘验检查笔录 案由: 勘验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 勘验场所: 勘验人:单位及职务: 勘验人:单位及职务: 当事人:单位及职务: 被邀请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勘验情况及结果: 勘验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邀请人(签名):当事人(单位代表): (本页填写不下的内容或需要绘制勘验图的,可另附纸) 文书格式五: 抽样取证凭证

农业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业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农业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按照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三公开”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职权,依法办理农业行政案件。 第三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公开: (一)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福州农业信息网; (三)局机关政务公开栏; (四)业务处室或办事大厅窗口。 第四条行政许可公开,是指农业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一定的载体、形式,将依法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予以公布,便于公众知悉的行为。 第五条行政许可公开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有数量限制的,还应当公开所限制的数量及决定许可的办法; 第 2 页共 5 页

(四)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及期限; (五)申请行政许可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六)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申请书示范文本; (七)实施行政许可收取费用的,应当公示法定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八)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在办公地点明显处公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行政案件办理的程序、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等。 第七条在查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实施调查时,要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调查人员的身份,并向当事人说明调查内容、当事人违反的法律条款、违法行为的事实、相关程序、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 第八条执法人员在勘验物主或者现场,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可以邀请有关组织或者人员参加。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见证。勘验人员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对勘验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由勘验人员、见证人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第九条执法人员依法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或拒绝到场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并依法制作《抽样取证凭证》和《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第 3 页共 5 页

农业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理清单

农业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理清单 (金平县农业局)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局(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杨金科 (四)单位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 (五)邮政编码;661599 (六)投诉举报电话:5221093 二、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请填写下表,包括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例: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规范性文件)。 (执法主体名称)行政执法依据登记表 序号行政执法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施行时间文号/令号备 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业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12月28日修 订, 2012年12月28 修订 1993年7月2 日起施行 1993年7月2日 主席令(全国人 大八届第6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业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6年7月1 日 1986年1月20 日主席令第25 号发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2013年1月1 日 2012年10月22 日农业部第8号 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 条例》农业部1993年10月 5日 1993年10月5 日农业部令第1 号发布 5 《云南省渔业条例》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 委会 2011年10月 1日起施行 2011年5月26 日云南省十一届 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3号公布 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 2004年7月1 日 2003年8月 27日主席令第 七号

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XX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交通行政执法处罚行为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交通行政执法处罚行为规范? 篇一: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做到: (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作出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三)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四)适用并规范填制规定的文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执法效果,既要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六)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篇二:《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及答案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20分,每空1分) 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的“案由”填写应当包含的三部分,即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性质和案。 3.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并设立警示牌或以醒目、明显标志物体示意,避免引发交通堵塞和安全事故。 4.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 5.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及要求配合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用语,出示全国统一的交通行政执 法证件。 6.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a4型纸制作。文书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填写单位全称,文头应与盖章单位一致。

农业综合执法队工作计划 执法内容【精选】

《农业综合执法队工作计划执法内容》是一篇好的,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下面给大家带来一篇——农业综合执法队工作计划执法内容。 1-2月我队将联合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单位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境内的农资市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重点检查各农资、种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手续不全者责令其尽快补齐所需手续。使我县的农资市场在进入生产季节前有序运行。 同时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安全使用规则》。 3-4月我队计划于4月中旬一是对各种业公司开展三圃良繁工作进行检查,并安排专人对县域内所有种子企业所生产和经营的种子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对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检查、抽检。于3月10日左右,举办“农资合法经营”培训班。三是在3月份做好“花生引进试验示范”、“小米引进试验示范”的播前准备工作;4月10-20日进行试验播种工作。 5-6月对各种业公司三圃田、小区试验、生产示范和区域试验的参试品种进行调查,比较各参试品种在苗期及现蕾期的性状差异,形成书面报告。在5月中旬计划进行一次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农业法》、《种子法》的大型宣传活动。 7-8月依据新《种子法》要求,我队将组织专人对各种子企业的良繁田进行田间检验,对不合格的良繁田将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热门思想汇报同时对试验的花生、小米进行灌溉和追肥等后期田间管理和性状对比,并形成书面报告。 9-10月我队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境内,各种子企业的种子收购和储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各参试品种的生育性状、品质进行比较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11-12月计划组织队干部、职工参加由自治区和自治州举办的种子执法人员、检验人员、技术人员及县上举办的科技之冬培训班,以提高队内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同时组织队内干部职工深入各乡镇场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广大农牧民更好地了解有关法律法规。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中小学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精神,结合我镇学校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认识当前毒品泛滥蔓延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我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心得体会围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宣传主题开展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禁毒意识和拒绝毒品自控能力,打造平安校园。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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