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管理措施

出租房管理措施
出租房管理措施

出租房管理措施

城市中有各地来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的这段时间,要找一个落脚之处,找出租屋暂住,而租住的人多了,就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安全。以下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租房管理措施

1、合理利用资源,充足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出租房屋一个流动的载体,在社区点多面广,容易失控,这就要求社区民警确实树立起“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 广建信息员,有意识地培养和壮大信息员队伍,确实做到为我所用,充分发挥基层公安工作的优势。一是充分发挥出租户主的作用。无论是楼房、平房、门店还是大院哪一种租赁形式,户主总是与承租户正面接触的第一人,要抓住房主,共担责任。将出租房主的电话及现住址或单位登记齐全,与房主签定治安责任书、并定期联系,和房主共同承担督促承租人及时进行登记办证和遵纪守法的相关教育责任,掌握承租人变更、房客个人及家庭主要情况。二是对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充分发挥物管人员的作用。尤其是收水、电费,物管费的收费员、门岗的保安,利用其平常为业主服务的机会,协助发现房屋出租户;三是将房屋中介公司纳入管理,及时收集本社区的房屋出租信息。四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出租房屋换手率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各门卫、小区楼幢长的作用,使之成为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只有全方位地构筑了“触角深、来源广、

反映快”的信息员网络,才能提升出租房屋的动态管控水平。

2、做好机制创新,狠抓措施落实。

(一)全面调查摸底,确保底数清。一是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出租房屋的信息,并及时上门登记有关信息;二是依托暂住人口协管员做好社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三是在社区中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四是通过房屋中介,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五是依托警务平台发现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

(二)采取抓小放大,实行分层管理。由于出租房屋量大面广,靠管理几千户的一个社区民警往往会出现“管不胜管”的现象。为此,应对出租房屋实行分层管理,抓小放大,“放大”,即对出租房屋、租住人信息、人户一致的,一般管理,“抓小” 即对承租人中的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一律纳入高危人员管理,及时采集身份信息、指纹信息、人像照片;查清犯罪前科、工作和经济来源、交往密切人员、可疑物品和交往人员。

(三)关注高危人员,强化信息采集。如出租房屋中有

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就确定该出租房屋中的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网上调查等,来核查居住人员身份、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并安排隐蔽力量贴靠,秘密收集无法正面获取的情报信息。在抓获团伙成员后,及时查清其落脚点,入户清查落脚点的同住人员和物品,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寻找破案的证据,用证据去求证犯罪,做到

抓一个、挖一串,以小案带破大案。

(四)强化法制宣传,实行依法管理。社区民警要充分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一有利武器,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一方面要结合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力度,让出租户主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规定,提高出租户主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租房屋主的处罚力度,以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3、借助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管理。利用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对出租房屋中外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出租房屋中外来人口的信息采集、查询、比对、分析、列管工作。一是将出租房屋中外来人口、嫌疑物品等信息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通过警务综合平台与全国逃犯库等有关信息库关联,实现自动比对;二是通过警务综合平台及时发现活动反常,无正当理由频繁变动落脚点人员,并将其纳入视线,保证将基础信息转化为线索,将线索转化为证据,真正实现案前管控,起到有效防范和打击的作用。

4、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要分门别类的管理。在平时的工作中,一方面社区民警对信息员、耳咳嗽币进行定期培训,实行规范管理,特别是那些专门负责提供线索、信息帮助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员更要适当的进行业务包括自身防卫方面的培训,确保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要积极为他们申报奖励,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还可以通过积极帮助安排就业就学,以及办理正常范围内的户口主动上门服务等,加大对信息员的感情投

入,始终牢固地掌握信息员,使其持久有效地为公安工作服务。

5、调动各方力量,实行综合管理。出租房屋管理要改变过去单兵作战的管理模式,构建综合协调、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立体型组织网络。县委、县政府应建立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与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形成核心主导层,负责全县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乡镇应相应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设立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派出所所长兼任副主任。各居委会、企业建立管理服务站,并配备专管员或协管员,负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的日常工作。

目前出租房屋管理存在的问题

1、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由于警力不足、信息采集不到位、处罚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一些很好的工作制度或管理办法往往难以落实。

一是基础信息采集不到位。

按照公安部1000户3000人的社区民警管理标准,我县警力严重不足。警务机制改革以后,虽然派出所的核心工作放在了社区,然而社区民警还要参与境外人口管理、消防管理、值班备勤等等,都导致了管理力量的严重不足,致使出租房屋漏登漏录严重。大量的出租房屋长时间无人问津,对租住人口疏于管理,导致犯罪分子、非法生产活动藏身其中,存在极大的治安隐患。

二是处罚不到位。

(1)是对户主责任追究不到位。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租户主应当充当信息员耳目的作用,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他们往往为了一己私利,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而我们的社区民警又因为时间、人力的限制,不能很好地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把利刃,对房屋出租户主及时的处罚教育到位,更助长了违规租赁行为的发生。

(2)对承租人员处罚不到位。取消暂住人口收费后,流动人口对接受管理和办证显得比较松散,而派出所也未能及时出台相应的约束措施。很容易使一些在逃等嫌疑人员有了可趁之机,他们都会想尽办法逃避登记办证,这里查得很紧就到那边住几天,那边查得紧再另找地方去,可以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公安机关捉迷藏。三是宣传教育不到位。社区民警在日常管理中往往侧重“管”而忽视了“育”。

俗话说得好:以德服人治天下。良好制度的养成,言传身教是必不可少的。出租户主、承租客以流动人口居多,普遍文化素养不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界定不清,对他们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教育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是很有必要的。

2、重点人头管控不到位。对出租房屋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能实现对辖区重点高危人头的动态管控,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而日常工作中社区民警往往眉毛胡子一把抓,一方面对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盲于应付,另一方面对有犯罪前科,经常与违法犯罪行为人往来的高危人员不能做到很好的管控,错失破案良机。

3、综治管理部门协调不到位。政府对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认识不高,缺乏全面规划和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对租赁房屋管

理责任不明,职责不清,基本是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其他部门参与支持不够。

xxxxx酒店房屋租赁及委托管理合同

某某酒店 房屋租赁及委托管理合同 产权所有人/出租人(甲方) 酒店管理人/承租人(乙方):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 1、乙方是一个专业的投资及酒店管理公司,曾投资经营并管理过多家酒店项目,在酒店行业具有丰富的投资和管理经验。 2、甲方自愿对其购买的位于—省_市《—国际展览中心》项 目中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提供给酒店作为客房使用。 3、甲方出于对乙方专业水平的信任,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为____ 酒店客房使用并聘用乙方作为酒店的物业管理方,由乙方按照四星级酒店标准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房屋总价款: 甲方所购物业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第二条房屋交付日及周转期 房屋交付日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之日,甲乙双方不再另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自房屋交付日起计算至当年的12月31 日为房屋周转期。 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及委托管理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与委托管理期限一致,自房屋周转期次年的1月1 日起连续计算15年整。 第四条租金及甲方收益 1、房屋周转期甲方租金的计算方式为:甲方房屋购房总价X 6% -365X当年甲方物业交付给乙方的实际天数。 2、周转期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 日(以下简称日历年)所收取 的租金及获得的收益如下: 第一个日历年按甲方房屋购房总价的6%计算; 第二个日历年按甲方房屋购房总价的7%计算; 第三个日历年按甲方房屋购房总价的8%计算。 3、自第四个日历年开始,甲方选择下列种方式收取租金: A、按照固定租金的方式: 第_日历年至第_日历年按甲方房屋购房总价的 _%计算、 第—日历年至第—日历年按甲方房屋购房总价的—%计算、

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置业开发公司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我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范我单位房屋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房屋出租活动,是指将本单位的空余房屋、场地对外出租,以取得资产收益的行为。 第二条单位房屋出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的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房屋出租收入,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单位房屋出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我单位负责办理本单位房屋出租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房屋出租收入。 第五条我单位出租房屋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

证,合理制订招租方案。并报请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招租方案主要包括出租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地点、面积、规划用途等资料)、出租方式、出租期限、出租起始价(底价)、允许或限制经营的范围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条款等内容。房屋出租单位应委托国资委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开招租房屋的租金进行评估,确定公开招租的底价。 第六条办理报批手续应提交的材料:向主管部门上报房屋出租的书面申请报告和招租方案,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第七条房屋出租原则上实行公开招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公开招租报名少于二人的或不具备公开竞价条件、不宜公开竞价的,出租单位需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协议出租。 第八条招租结束后,房屋出租单位将房屋租赁合同、税费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屋的租赁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的不同合理确定,首次签约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对出租面积较大、一次性装饰装潢投入较多、承租人短期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出租房管理措施_出租房管理方法 城市中有各地来工作的人员,在工作的这段时间,要找一个落脚之处,找出租屋暂住,而租住的人多了,就要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安全。以下是学识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租房管理措施 1、合理利用资源,充足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出租房屋一个流动的载体,在社区点多面广,容易失控,这就要求社区民警确实树立起“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 广建信息员,有意识地培养和壮大信息员队伍,确实做到为我所用,充分发挥基层公安工作的优势。一是充分发挥出租户主的作用。无论是楼房、平房、门店还是大院哪一种租赁形式,户主总是与承租户正面接触的第一人,要抓住房主,共担责任。将出租房主的电话及现住址或单位登记齐全,与房主签定治安责任书、并定期联系,和房主共同承担督促承租人及时进行登记办证和遵纪守法的相关教育责任,掌握承租人变更、房客个人及家庭主要情况。二是对物业管理比较规范的小区,充分发挥物管人员的作用。尤其是收水、电费,物管费的收费员、门岗的保安,利用其平常为业主服务的机会,协助发现房屋出租户;三是将房屋中介公司纳入管理,及时收集本社区的房屋出租信息。四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出租房屋换手率高的特点,充分发挥各门卫、小区楼幢长的作用,使之成为我们的“千里眼”、“顺风耳”。只有全方位地构筑了“触角深、来源广、

反映快”的信息员网络,才能提升出租房屋的动态管控水平。 2、做好机制创新,狠抓措施落实。 (一)全面调查摸底,确保底数清。一是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出租房屋的信息,并及时上门登记有关信息;二是依托暂住人口协管员做好社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三是在社区中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发现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四是通过房屋中介,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五是依托警务平台发现掌握社区内出租房屋的情况。 (二)采取抓小放大,实行分层管理。由于出租房屋量大面广,靠管理几千户的一个社区民警往往会出现“管不胜管”的现象。为此,应对出租房屋实行分层管理,抓小放大,“放大”,即对出租房屋、租住人信息、人户一致的,一般管理,“抓小” 即对承租人中的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和嫌疑的人员,一律纳入高危人员管理,及时采集身份信息、指纹信息、人像照片;查清犯罪前科、工作和经济来源、交往密切人员、可疑物品和交往人员。 (三)关注高危人员,强化信息采集。如出租房屋中有 来自高危地区的人员,就确定该出租房屋中的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通过调查走访、公开清查、网上调查等,来核查居住人员身份、职业、经济情况、人员交往、出入规律、持有物品等基本情况,并安排隐蔽力量贴靠,秘密收集无法正面获取的情报信息。在抓获团伙成员后,及时查清其落脚点,入户清查落脚点的同住人员和物品,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寻找破案的证据,用证据去求证犯罪,做到

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合 同示范文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921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ersonal rental hous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个人出租房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编号:SY-AQ-0768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 状及管理措施 Discussion on fire safety statu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of rental houses in urban villages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 管理措施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浅谈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及管理措施 随着城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大量企业的出现,房屋出租也越来越多,这些人大多是外来务工者,他们经济不宽裕,居住场所大多消防安全条件差,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出租房火灾事故也日益突出,并成为当前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本文就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现状、成因及管理措施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数量多,漏管失控现象日益突出。根据公安部频布的《出租房屋治安管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私有房屋出

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让、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但事实上,由于城区出租房屋相当多,很多没有到公安派出所登记,而派出所由于警力少,上门登记数量严重不足,很少到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使用情况复杂。一是用作宿舍,这类出租房主要用于出租给外来工、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人员、酒店及发廊等私人经营场所的员工等人员居住,其中大多数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文素质状况参差不齐,致使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二是用作营利性场所,如用于公共娱乐场所如网吧、歌舞厅、超市等这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批的消防安全状况良好,但其中一些没有经过审批的就不能保证其消防安全状况,同时,由于这类场所人员十分密集,是一个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场所。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

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7.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精品文档 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为加强街道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推动“三大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出租房管理协议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出租房管理协议正式版

出租房管理协议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消防管线、安全出口

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消防管线)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

小区房屋出租管理规定

********房屋出租 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住宅小区的有效管理,维护家属院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小区房屋出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物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

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家属院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家属院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

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租房,租房注意事项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安全是现在人们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无论是我们的出行还是我们在进行租房的时候生命的安全都应该放在任何事情的前面,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人在外出行都会拿一个苹果,寓意平安含义,那么对于每天我们有一半时间在出租屋的人来说更应该是重点,那么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着重点在那里? 第一、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 出租房的安全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忽略的一项重要的安全指标,是群租房更是一个安全问题高发的地区,是同一个小区、楼栋和楼层里的住户,合租的话还要考虑合租人,有的房东是同住一处的更应该多其它人员进行一下适当的了解才可以。 出租房屋租户比较多,事租户之间的管理也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出租房的条件很一般,租户多,其中可能夹杂有不法分子,如果楼道复杂,黑漆马虎的,安全性堪忧,好不要租,要租的话,也要求房东改善照明和加装监控系统。 第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出租房的安全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出租房屋安全

管理更是被迫在眉睫,所以在进行管理的时候也应该提上日程了,一般的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涉及到的方面也是比较多的: 1、用电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 2、人员的管理: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 3、政府规定: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过同意,是装修的时候涉及到了水电线路的改装,这更是应该慎重的,政府部门做好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出租房屋安全注意事项应该注意的一些租客在进行找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群租房更应该注意这些细节的问题,在进行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的时候一定从人员还有政府两个方面同时协调关注,这样才能把灾害降低到少。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房屋租赁经营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经营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 1.资产总额: 其中: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资产净值:______________ 无形及递延资产:____________ 其他资产:__________________ 2.负债总额: 其中: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 3.所有者权益: 其中: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

资本公积:__________________ 盈余公积:_____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润:________________ 4.生产经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止。 三、交接手续 为维护国家、企业、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完整,督促双方依法履行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赁期间年度决算、租赁合同终止时,都必须经审计(会计)事务所验证核准租赁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依照审计报告以明细表上的数额进行清交结算,审计查证报告及清交(结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经营目标,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_元;_ ______年________ 元。 2.实现利润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出租房管理办法

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商用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用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用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房屋所属管理公司有权对所属房屋进行招商、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在出租房屋张贴招租告示等,其它单位及个人无权此行为。 三、承租户签订合同时须核对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证明等。 四、出租屋原则上合同签订期限为1-3年,最高为3年,特殊行业如银行、电信、医院等需超过3年的由公司研究决定。 五、承租户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确需转租的必须1个月提前征得管理公司同意,提前终止合同,但须按违约处理。转租后原合同终止,管理公司负责重新与新承租户签订租赁合同,但原合同截止日期不变,私自转租经发现收回出租房屋并按违约处理。承租户终止合同要求退租的必须提前1个月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终止合同退房租金额为80%。 六、承租户原则上必须一次性付年租金,特殊情况及金额较大的可考虑半年付款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的条款为准。承租户必须交房屋合同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退房时退回。 七、对租赁合同到期的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与原承租户签订合同。 八、合同到期的,根据市场情况及出租房屋周边情况需调整房租的,

由管理公司研究决定,如承租户不接受新租金,管理公司收回房屋、重新招租。 九、合同有管理公司负责签订,经公司审核后盖章,合同一式三份,管理公司、财务及承租户各保留一份。 十、承租户按合同约定,逾期拖欠不交房租超过15个工作日,管理公司将增收每天 5%的滞纳金,拖欠房租一个月按违约处理,公司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十一、承租户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必须事先征得管理公司同意,但须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0%,承租户交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十二、承租户不得在所租房屋周围私自搭建,发现后责令拆除并作罚款处理。 十三、承租户不遵守违反承租户管理规定的,管理公司有权对其处罚。 十四、承租户违反国家明文规定、法律法规,所造成的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户自负。 十五、因营业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造、装潢,必须先提出申请,经管理公司同意、费用自理,解除合同时改造及装潢费用不作补偿。十六、公司对门头房统一管理,如遇政府和公司发展规划需要拆迁,由管理公司提前告知承租户,承租户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决定,公司不作补偿。 十七、承租户聘用外来人员,必须有暂住证。

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将军集团德州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将军开元纸业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在我公司实施承租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综合管理部是出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房屋出租时应按以上规定,根据承租方的租房(场地)用途,应使出租房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需经过消防安全验收。 三、综合管理部应按照61号令的规定,在房屋(场地)出租合同中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灭火器材的配备、老化线路的更换等),与承租方签定安全协议,并进行造册登记,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房屋出租合同中必须在明确房屋(场地)用途的同时,规定承租方不得随意增大设备负荷,不得随意对线路、房屋结构等变更改造,否则,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应有承租方承担。 五、承租方若因需要改变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或增大设备负荷、对线路、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首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且必须保证出租房屋(场地)用途等改变后,仍能达到消防安全

要求。 六、不准将房屋(场地)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承租人。 七、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安全保卫部并积极配合进行查处。 八、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承租方的安全。 九、房屋停止租赁时,应及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得冒名顶替出租转租。

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模板附物业交接单

编号:_____________ 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经甲、乙双方诚信、友好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管出租屋位于 房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双方同意并签订如下条款: 一、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全权管理该房,不另行委托他方。委托期限暂定为: 年(到期自动延续,本合同继续生效,不另行签约)。每月租金以实际出租总额为准,若租客继续租用或乙方代理甲方找到下一个租客,本合同继续生效。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该房出租屋证的相关办理并承相关担连带税费。 2、该房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和未租出的空置期间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该房内一切设施的自然损坏或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保证该房内的一切配备设施及使用线路的正常使用状态。 5、甲方若因特殊原因须退租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6、合同签订视同甲方已确认该房现状结构。乙方若修改结构须征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承担费用。 7、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按每月实际租出总额的8%支付(根据月租金总额计算)。代理服务费收取按乙方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实际租住时间为准。 三、乙方责任:

1、该房租客的《租赁合同》由乙方代理甲方签订。押金由乙方收取并负责与租客办理退租手续。 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变更房屋结构。 3、乙方负责监督租客不得在该房内进行非法活动。 4、每月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监督租客缴纳,若有出现租客欠缴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注明:若甲方收取押金,则一切责任由甲方全权自行承担)。 5、该房在已经租出的情况下,乙方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按月汇款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6、该房的空置期间,房内卫生及租客的进出手续办理及相关服务工作由乙方代办,但不承担费用。 7、该房内一切设施的自然损坏或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责任,与乙方无关。 8、乙方不承担本合同之前的历史遗留责任。本合同期间的相关事项由乙方协商甲方和谐决定办理。 9、乙方收取甲方的代理服务费:按每月所租出的租金的8%收取,不足8%的情况下按200元人民币保底额收取,并在每月租金中自行扣取。 四、其他: 1、甲乙双方若有不遵循本合同任一条款,均有权提出终止本委托合同。若因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纠纷问题或出现一切经济责任,按照上述条款友好实施。 2、委托期间,以实际租出时间支付租金。室内物品:(见该房附件物品清单)。 3、补充: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为认真落实《沈阳铁路局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沈铁公函[2003]193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增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明确法定责任~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租房屋管理按照“谁出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时必须与承租者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2.承租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2.1承租者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2.2承租者必须合法经营~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或活动。 2.3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4承租者安全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和室内构造格局~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方予以消除。 2.5承租者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租 赁使用经营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防火负责人~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同时应按照出租方和上级安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2.6承租者必须遵守出租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应自觉接受出租方和 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接受其提出的安全意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3.对承租者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 3.1承租者应加强对其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 全第一的思想。

3.2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等防火灭火设施~保持技术状态良好~放在明显固定位置~并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工作人员要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的使用方法。 3.3出租房外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时~需经铁路公安处消防科同意~取得消防科开出的动火证~并通知出租单位做好相应的防护和警戒~方可动火~动火作业要遵守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3.4室内外卫生要经常打扫~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堆放物品必须整齐~不得堵占防火通道。 3.5车间内和库房内不得随意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毯等超出规定的电器设备。 3.6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应经常对电线电路、电器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出租方。 3.7出租房外扩建建筑~必须到消防科办理审批手续。 3.8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承租者财物应妥善管理~防止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4.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4.1对承租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4.2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应当及时报告铁路公安机关。 4.3对承租者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指导和帮助。 4.4对承租者落实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对出租房屋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使用。 4.6发现承租者对本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拒不整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出租房安全管理措施

出租房安全管理措施 现今社会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城市的人口大量流动,很多人都是租房住的,所以要加强对社区出租房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下是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出租房安全管理措施一、本规定所称的出租房,指产权属于小区,出租或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各类房屋。 二、房管所对出租房实行安全管理,即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 三、院内的住房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特殊情况需要出租的,必须征得中心领导的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 四、院内商房出租,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向治保大队登记备案。 五、房屋出租应本着“谁出租,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防发生违法事件。 六、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要求承租人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疑要及时报告派出所。 4.停止租赁,须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责任: 1.承租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分证和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单位承租的需持有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2.房屋承租后,承租人应在10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严禁在承租房内进行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房屋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 八、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出租人违反规定擅自出租房屋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收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按房租月租金五倍以下的违约金。 2.承租人不履行安全责任,收取月租金十倍以下违约金。 3.违反本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处理。 出租房屋住户安全须知1.为了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实行实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须向房东提交身份证,提前进行信息核对,但房东对身份证信息进行保密,房内不管住几人,都必须逐个登记。 2.租户入住前必须支付当月租金和押金。住后不满月退房的将不退还当月房租,如需退房请提前通知房东,退房时将水电费结清后,屋内设施没损坏方可退还押金。

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业主空置物业)

甲方: 乙方: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作、事业的需要,致使其自有物业长期空置,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减 少甲方物业的空置损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自己的物 业房的出租及租金的收取事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是所委托物业的业主,并具有全套合法的有效手续。在委托租赁期间若 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 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的最短时间为年,本物业出租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所委托物业面积共平方米,租金范围从元/月(大写)到元/月(大写)。 四、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出租协议中的物业和收取租金,乙方应以合理的价格出租协议 中的物业。乙方和承租人所协商的房屋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的一致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合同物业月租 的作为乙方代租房屋和代收租金的代理服务费,该费用从每月的租金中扣除。 六、乙方代甲方催缴租金,因出租房屋而发生的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 在扣除租赁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的租金交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帐户。若因甲方原因造 成租金未能收回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以保证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租金 的确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及时确认出租租金,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有权检查房屋租金的收缴情况。 九、甲、乙双方在签此协议后,甲方应将合同物业的有关手续复印件及房门钥匙交给 乙方,若带家私的房屋应备有大件家私清单,该清单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易携带、 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不在此例)。乙方将尽力保证房屋出租后,甲方的大件家私不 遗失,房屋的结构不被破坏。 十、因带家私房所出租价格和空房出租价格不同,其中包含家私的正常损耗。因此, 出租房屋家私的正常使用损耗(坏),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十一、房屋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未出租期间的物业管 理费等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十二、若甲方物业欠费,甲方租金应首先冲抵所欠物业管理的费用,冲抵欠费后的收 入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存入甲方名下。 十三、乙方出租房屋时,应向承租方收取一定的房租押金。租户未到租期满而退租违约,乙方将没收其押金,没收押金的70%归入甲方名下,没收押金的30%归乙方所有。若甲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监督机制,规范公司房屋出租管理行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房地集团和总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房管物业部反馈。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北京天运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营,切实提升资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房地集团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北京天运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房屋是:公司所管辖的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的房屋,对外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用途不限于商业、办公、仓储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出租是:公司经平等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的经营行为。 第四条房屋出租管理应遵循: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权责清晰、高效利用、合理定价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房管物业部为房屋出租的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房地集团的房屋出租法律法规、文件和天运公司相关规定; (二)编制《出租方案》并报经理办公会批准。《出租方案》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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