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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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正文:----------------------------------------------------------------------------------------------------------------------------------------------------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1997年7月8日)本规定规定了粮油质量控制的原则、依质论价办法和不合格粮油的处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收购、调运、储存、销售、加工和出口的商品粮油。

1、一般原则1.1 粮油质量标准适用于定购粮油、国家储备粮油和市场经营的粮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粮油,执行地方标准。

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粮油,执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报技术监督部门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时,后两种情况均执行发粮方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市场经营的粮油在处理增扣价、扣量等问题时,可按贸易合同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2 原粮、油料标准中的水分指标,是水分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但在国家储备粮油中,凡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大于14.0%的,一律以14.0%作为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水分含量大于14.0%的国家储备粮油,不得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

1.3 安全储藏水分标准,是粮油安全储藏的技术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得作为水分增扣价、扣量依据。

1.4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一律以中等为计价基础,即:五个等级的,三等为计价基础;三个等级和二个等级的,二等为计价基础;多于五个等级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计价等级。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油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性产品,其储藏技术规范对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是指在储藏过程中,对粮油质量、安全和储存效果等方面的要求,是保证储藏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础。

一、储藏环境条件(一)温度温度是影响粮油质量和储存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不同的粮油品种,储藏时所需的温度也有所不同。

若储藏环境温度过高,会使粮油氧化加速,容易产生异味,影响质量;若温度过低,会影响粮油的流动性,使其变得粘稠,也会产生异味。

因此,在储藏过程中,粮油的温度应该根据其品种和特性来决定。

具体要求如下:1.谷物类储藏温度应低于20℃,油脂类储藏温度应在0℃~5℃之间。

2.酱油、醋、酒等发酵系列应保持在10℃~20℃之间,低于0℃或高于25℃均会影响其品质。

3.瓶装橄榄油应储存在温度低于25℃的环境中,常温存放也不应超过6个月。

(二)湿度湿度也是影响粮油储存效果和质量的重要因素。

过高的湿度会加速粮油的氧化反应,使其变质;过低的湿度则会使粮油流失水分,从而影响品质。

因此,在储藏过程中,粮油的湿度应该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

一般来说,不同品种的粮油其湿度要求不同,具体要求如下:1.稻米、小麦等谷物类应储存在相对湿度在60%~70%间的环境中。

2.酱油、醋、酒等发酵产品的湿度应保持在75%~85%之间。

3.橄榄油、花生油等油脂产品的湿度应低于60%。

(三)通风性通风性是影响粮油品质和储存效果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保持储藏环境的通风性可以有效地预防霉变和异味产生。

在储藏过程中,要合理调控储藏室的通风量,保证储存环境空气流通,防止潮气过重,出现霉变。

同时,为了避免室内异味的影响,应采取适当的空气净化措施,保证通风质量。

具体要求如下:1.谷物类储藏密闭度不宜过严,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空气流通。

2.油脂类保质期长,储存密闭度要求较高,通风量应保证在一定的范围内,以保持空气流通,避免异味产生。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油储藏的术语和定义、粮食与油料储藏的基本要求、仓储设施与设备的基本要求、粮油进出仓、粮油储藏期间的粮情与质量检测、粮食与油料储藏技术、储粮有害生物控制技术以及油脂储藏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和植物油的储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8115 粮食包装麻袋GB/T 8946 塑料编织袋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913 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GB/T 18835 谷物冷却机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GB/T 20569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0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2497 粮油储藏熏蒸剂使用准则GB/T 22498 粮油储藏防护剂使用准则GB/T 24534 谷物与豆类隐蔽性昆虫感染的测定GB/T 24905 粮食包装小麦粉袋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7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0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 50322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LS/T 1201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 1203 粮情测控系统LS/T 1204 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LS/T 1205 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LS 1206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7 粮食仓库机电设备安装技术规程LS 1212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T 1213 二氧化碳气调储粮技术规程LS 8001 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LS 8004 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建标118 植物油库建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检查内容库存粮食

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检查内容库存粮食

附件4粮食库存质量安全和仓储管理检查方法一、检查内容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达标率、储存品质宜存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其中,中央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中等以上质量要求;国家临时存储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以及检验等级与验收等级是否相符;地方储备粮的质量达标评价标准为是否符合地方相关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进口政策性粮食(含中央储备进口大豆、进口玉米和临储进口大豆)的质量和储存品质的检验结果实行单独统计。

同时,还要检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仓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企业执行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情况、企业储粮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情况.二、检查方式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安排在省级复查和市级抽查阶段进行,县级在自查阶段可应对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发现质量异常的应单独扦样检验.(一)市级抽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市级抽查阶段的扦样、检验工作由各市粮食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粮— 66 —食质量监测机构实施.扦样时兼顾不同性质粮食权重、库存量大小和储存年限,确定扦样库点和扦样份数;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扦样比例和份数.扦取的样品要能够反映本部门、本市粮食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二)省级复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复查阶段的扦样工作由省粮食局统一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实施,被检查企业应派人协助扦样。

扦样时应按照兼顾不同性质粮食权重、库存量大小和储存年限的原则,确定扦样库点和各库点的扦样份数;扦取的样品份数要能够反映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的整体情况。

三、前期准备1。

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各市粮食局应根据预计的扦样份数和库点分布,确定承担扦样任务的检验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预先制定样品集并和转送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和车辆,确保样品及时、安全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开展粮油储存业务的企业。

本标准确立了粮油储藏的一般技术原理、基本储藏技术要求和有害生物控制的一般性原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46 塑料编织袋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320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2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5520 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GB/T 18835谷物冷却机GB/T 20569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0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LS 1206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T 1201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 1203 粮情测控系统LS/T 1204 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LS/TXXXX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粮油grain and oils各种谷物、豆类、油料以及它们的加工产品(如大米、面粉、油脂等)的总称。

3.2储粮有害生物stored grain pest危害储藏粮油的脊椎动物(鼠类和鸟类)、无脊椎动物(储粮害虫、螨类)和微生物。

3.3安全水分safe moisture content储藏过程所经历的最高粮温条件下,粮堆平衡相对湿度为65%时所对应的的粮食(油料)水分。

3.4半安全水分semi-safe moisture储藏过程所经历的最高粮温条件下,粮堆平衡相对湿度在65%~75%时所对应的的粮食(油料)水分。

粮油检验制度参考资料

粮油检验制度参考资料

粮油检验制度参考资料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章粮油出入库管理第九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对入库粮油进行检验,建立粮油质量档案。

成品粮油质量档案还应包括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对入库粮油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并按照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等级、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进行分类存放。

粮油入库(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

第十一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准确记录粮油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权所有人、粮食商品属性、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并将卡片置于货位的明显位置。

第十二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粮油出库前按规定检验出库粮油质量。

粮油出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做好出库记录。

第十三条出库粮油包装物和运输工具不得对粮油造成污染。

未经处理的严重虫粮、危险虫粮不得出库。

可能存在发热危险的粮油不得长途运输。

第十四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仓房、工作塔等仓储设施内的粉尘,按规定配置防粉尘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禁止人员进入正在作业的烘干塔、立筒仓、浅圆仓等设施。

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一)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购价目表,标明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有关内容;(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国粮发(2000)143号储存判定规则

国粮发(2000)143号储存判定规则

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通知国粮发[200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各粮检机构:为加强粮油质检工作,及时掌握粮油储存品质变化情况,准确判定陈化粮油,适时推陈储新,现将修订后的《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原《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国粮[1991]148号)即行废止。

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二〇〇〇年七月二十日《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1、范围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粮油品种的品质判定定义、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判定、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定购粮油、保护价收购粮油,其它性质的粮油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面标准被修订后,则引用修订后的新标准。

GB1350—86 稻谷GB1351—-86 小麦GB1352—86 大豆GB1353—86 玉米GB1354—86 大米GB1355—86 小麦粉GB1534—86 花生油GB1535—86 大豆油GB1536—86 菜籽油GB2716—8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5490—8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规则GB5491—85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85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 5511—85 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GB/T 5516—85 粮食粘度测定法(毛细管法)GB/T 5520—85 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GB/T 5530—85 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GB/T 5538—1995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10464—89 葵花籽油GB/T 14488.1—93 油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GB/T 14607—93 小麦粉干面筋测定法GB/T 15682—1995 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GB/T 15684—1995 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法3、定义3.1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宜存”规定的,可继续储存的粮油。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标准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标准

6、根据入仓粮食和油料的质量、仓房 条件和预期储藏期限合理堆存,减少重复搬 倒。
7、包装粮食和油料的堆码要合理交错、 骑缝堆码、整齐牢靠,避免歪斜,粮垛应距 墙、柱0.6米以上;高水分粮食码垛不超过3 米,油料不超过1米;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
8、大宗原粮宜采用散装储粮,粮面堆 高不应超过设计装粮线。长期储存的粮食, 应平整粮面。
二十、稻谷储藏技术要点
★ 稻谷不耐高温,储存品质变化快。宜
采用准低温、低温、气调、四合一等储藏技 术,安全水分条件下可储藏2—3年。
★ 储藏技术要点:安全水分通风降温时,
宜采用轴流风机。第四至第七储粮生态区要 做好防止粮温升高及害虫防治工作,特别是 谷蠹、米象和玉米象的防治。
二十一、玉米储藏技术要点
★ 三低储藏是指达到双低储藏效果后, 再降低粮温的储藏技术组合。
★ 四合一储藏:在储粮仓房中采用计
算机粮情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谷 物冷却等技术和装备的集成及优化组合。
七、粮油储藏的基本要求
具备必要的储藏设施,严格控制质量 和水分含量,减少损失损耗、防止污染、 延缓品质下降;确保粮食油料储藏安全。
2、能够承载粮堆的动、静荷载。能够 满足储粮防潮、防水、气密、隔热、通风、 防止有害生物危害的要求。减少不利环境条 件特别是高温、高湿对储粮的影响,保障粮 油储藏安全。
3、粮仓应远离污染源、危险源,避开 行洪和低洼水患地区,应便于进出仓作业。
4、地下仓应选择山体宽厚、地质坚固、 地下水位低、便于排水的地方。
★ 半安全水分介于安全水分与危险水分之 间的水分含量。
★ 高水分粮油是指水分含量超过安全水分 最高值的粮食或油料。
四、粮仓、粮仓类型
粮仓是指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安全储粮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最新全文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最新全文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最新全文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最新全文第一章粮食入仓与质量控制1.入仓作业准备粮食入仓前,仓储管理部门要检查仓房,确认仓房无破损、渗漏、返潮等现象,门窗和照明灯等能正常使用;要清洁仓房,有活虫时进行空仓杀虫,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杀虫剂进行杀虫处理,制定空仓杀虫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做好隔离工作。

空仓杀虫药剂及用量见表1。

设备管理部门要清洁和调试设备,确保作业期间输送清理和仓储工艺等设备正常运行。

表1 空仓杀虫药剂及用量种类食品级惰性粉磷化铝敌敌畏溴氰菊酯用量3~5 g/m23~6 g/m30.1~0.2 g/m30.1~2 g/m3注:敌敌畏仅用于空仓和环境杀虫,严禁喷施或落入储粮中;溴氰菊酯应以烟雾剂形式用于空仓杀虫。

2.入仓粮食质量要求入粮时,按批量扦取样品,检测粮食水分和杂质含量。

入仓粮食水分含量宜控制在当地安全水分以下,杂质含量应严格控制在1.0%以内。

对于水分、杂质含量超标的粮食,应经过干燥、清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入仓。

入仓粮食应按种类、等级、收获年度分开储藏。

已感染害虫的粮食应单独存放,并根据虫粮等级按规定处理。

3.入仓作业要求入仓作业流程主要包括质检扦样、检斤称重、布设通风地上笼(横向通风无需布设)、卸粮清杂、质量抽检、输送入仓。

入仓过程中,提高机械化进仓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自动分级(浅圆仓、立筒仓入仓时采用布料器、减压管等)和防止测温电缆移位。

做好防虫、防鼠、防雀工作,加强对全流程的除尘防尘工作,保护环境。

入满粮后,应进行平整粮堆粮面、铺设粮面走道板、布置粮情测控系统、通风均温均湿、防虫防霉、密闭压盖等作业。

粮库管理人员要对入仓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保证入仓粮食符合储存要求,并在入仓粮食质量控制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章环境巡查与鼠雀防治4.环境巡查应检查库区内有无残粮、垃圾、污水、杂草等,并及时清理干净;应安排人员巡更,检查仓顶、仓壁、门窗、挡水墙等是否完好,特别是在大风、雨雪等恶劣条件下,及时检查仓房设施、通风设备、熏蒸器具、气调系统、挡鼠板、防雀防虫网等,确保各项设施性状完好、使用正常。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1. 看颜色啊,这就好比挑水果,颜色鲜亮的往往更新鲜,粮油不也是这样嘛!比如大米,要是发白灰暗了,那品质能好吗?
2. 闻味道呀,就像你闻饭菜香不香来判断好不好吃,粮油也有自己独特的气味呢!像食用油要是有股怪味,能是好油吗?
3. 摸摸质地,跟摸衣服的质感差不多嘛,感觉一下粮油是不是顺滑不粘手。

比如说面粉,要是摸起来疙疙瘩瘩的,那肯定有问题呀!
4. 注意水分含量哦,这就像我们喝水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一样,粮油的水分得恰到好处啊!比如豆类要是太潮湿,那不是容易发霉嘛!
5. 观察有没有杂质,这和我们找东西不能有杂物干扰一个道理呀!要是粮油里面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能放心吃吗?比如糙米里有很多石头子,那可不行啊!
6. 尝尝味道啊,虽然不能大口吃,但稍微尝一点还是能感觉出来好坏的呀!就像吃糖能知道甜不甜一样,粮油也能尝出好坏呢!比如芝麻油,要是没有香味,那肯定不对呀!
7. 储存环境也很重要呢,这就像人要住在舒适的房子里,粮油也需要适宜的环境呀!阴暗潮湿的地方,粮油能保存好吗?肯定不行呀!
8. 要注意储存时间呀,时间太久就像放久了的食物会变质一样。

比如说那桶油放了好几年了,还能好吗?
我觉得呀,这些规则可太重要了,只有好好遵循这些,才能保证我们吃到的粮油品质杠杠的!。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02•【文号】国粮发[2010]190号•【施行日期】2010.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2010〕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和判定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在总结近年来粮油质量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和完善了《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粮发〔2003〕15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央储备粮(包括中央储备油和国家临时存储油,下同)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必要时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配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检查扦样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在地监管原则,将中央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卫生安全状况列为日常监管内容。

第四条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的扦样检验工作,包括制定扦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检验任务等。

粮油品质检测控制制度

粮油品质检测控制制度

粮油品质检测控制制度
1、每年粮油收购前,检验人员面向社会及时做好预收粮油品种质量及品质调查检测,为粮油收购和储备提供依据。

2、收购期间,化验室要区别入库粮油性质,做好入库粮油质量和品质检测。

3、储藏过夏的粮油应在进出库前和每年春、秋季(3、9月)各检测一次;不储藏过夏的粮油应在进出库前各检测1次。

4、发热粮油在处理过程中要随时进行质量和品质检测。

5、稻谷储存品质检验按GB/T20569执行,玉米储存品质检验按GB/T20570执行,小麦储存品质检验按GB/T20571执行。

大豆储存品质检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食用植物油脂储存品质检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做好粮油保管过程中的品质检测,要按规定对各种性质库存粮油的品质指标进行定期检测,如达到不宜存或接近不宜存,要及时报告,建议轮换和销售。

7、粮油在出库前,要做好质量和品质检测,不合格的
粮油不予出具检验合格凭证。

粮油出库时,要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超期储存的粮油,应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不符合食用标准的粮油禁止流入口粮市场。

8、超期储存的省级储备粮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品质检测。

粮油检验与保管

粮油检验与保管

粮油检验与保管一、粮油样品1、什么是粮油?粮油是对谷物、豆类油料及其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的统称。

2、什么是粮油样品?从一批受检的粮油(粮食、油料、油脂)中,按规定扦取少量具有代表性的部分,称为粮油样品。

3、什么是粮食取样(采样)?从一批受检的粮油及其加工成品、半成品和副产品中,按规定采取少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供分析、检验用,称做取样(采样)。

二、样品分类按照采样、分样和检验过程,将粮油样品分为原始样、平均样品和试验样品3类。

1、原始样品:从一批受检的粮油样品中最初扦取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称为原始样品或称总样品。

原始样品一般不少于2公斤。

2、平均样品:原始样品按照规定连续混合平均,均匀分出一部分,作为该批的待检样品,称为平样品。

平均样品一般不少于1公斤。

3、试验样品:平均样品经过连续混合分样,根据需要从中分取一部分供分析、检验用的样品,称为试验样品。

三、粮油采样方法(一)采样器具采样器:从一批粮食和油料中采取原始样品的器具,称为采样器。

1、包装采样器(手探子)包装采样器是用金属管切割而成,一端呈锥形,另一端有中空的木手柄。

根据探口长度和探口的宽度,可将其分成大粒粮食、中小粒粮食和粉状粮食采样器3种。

2、散装采样器(双管探子)散装采样器:是由两根金属管套制而成,内、外两管均切开位置相同的槽口3处,分上、中、下3处槽口,转动内管可使槽口打开与关闭。

采样时,转动内管使槽口关闭,将采样器插入粮堆,打开槽口转动器身,待样品装满样槽后,关闭槽口抽出采样器,打开槽口,放出样品。

不足之处:扦样时费力、效率底、易夹破粮粒,且不能进行深层粮堆扦样(2—3米)。

3、电动吸式采样器(深层取样器)是由吸粮管、软导管、进料口、高压风机、电机等部件组成。

只能扦取散积粮食。

也可用于粮食检查。

(二)单位代表数量采样时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车船(舱)为1个检验单位。

1个检验单位的代表数量:中、小粒粮食与油料一般不超过200吨,特大粒粮食、油料一般不超过50吨。

关于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几点探讨_(精)

关于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几点探讨_(精)

关于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几点探讨李沛青赵春娜(青海省粮油检测防治所摘要本文对小麦品质判定规则中有关小麦粘度测定、面筋吸水量测定、小麦品尝评分试验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办法,以期进一步完善小麦品质判定规则。

关键词粘度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粮食储存品质的判定对我国粮食储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现行的《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规定:小麦储存品质以粘度、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三个指标为依据,判定其是否宜存或陈化。

根据几年来对《规则》的实际应用发现,该判定标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在此提出与同行共同讨论。

根据《规则》分析,小麦在储存期间其粘度值、面筋吸水量以及品尝评分值等指标,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增加而逐步减小,并在达到规定的值以后,就会劣变为不宜存粮或陈化粮,为了进一步找到这种变化规律,自2001年开始,我们结合对省级储备粮的质量监管工作,系统地对我省近年储备的小麦质量,进行了全面的质量跟踪检测,其中涉及的样品总数达1000多份,样品的产地分别来自河南、山东、陕西、新疆、甘肃、安徽、江苏、青海等8个省份,小麦品种全部为白色冬小麦(其中部分青海产小麦为春小麦)。

以下内容就是我们对这些试验结果的分析总结。

1 粘度测定《规则》规定小麦粘度的测定采用GB/T 5516粮食粘度测定法(毛吸管法)测定。

2001年-2006年期间,我们对各粮食储备库储备小麦样品的粘度进行了跟踪测定,以期找出小麦粘度变化与储存时间之间的对应关系,但实验结果并非令人满意,经过对试验结果总结分析,主要发现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同一样品测定结果的重现性很小,尤其以粉质率较高的小麦最为明显。

第二,同一地点储存的小麦样品粘度值变化趋势与储存时间之间几乎无规律性可循。

第三,同样储存条件下的小麦样品,角质率较高(一般在85%以上)样品的粘度值,普遍低于角质率较低(60%以下)的粘度值,还有一个特别的现象:青海本地产小麦和部分硬质小麦,即便是当年的新产小麦,其粘度值绝大部分都低于4.0(按照判定规则,应判定为“不宜存”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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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1、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粮油品种的品质判定定义、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判定、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定购粮油、保护价收购粮油,其它性质的粮油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面标准被修订后,则引用修订后的新标准。

GB1350—86稻谷
GB1351—-86小麦
GB1352—86大豆
GB1353—86玉米
GB1354—86大米
GB1355—86小麦粉
GB1534—86花生油
GB1535—86大豆油
GB1536—-86菜籽油
GB2716—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T5490—-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规则
GB5491—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492—-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511—85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
GB/T5516—85粮食粘度测定法(毛细管法)
GB/T5520—85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
GB/T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
GB/T5538—1995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GB10464—89葵花籽油
GB/—93油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
GB/T14607—93小麦粉干面筋测定法
GB/T15682—1995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
GB/T15684—1995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法
3、定义
3.1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宜存”规定的,可继续储存的粮油。

3.2不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不宜存”规定的,需要轮换的粮油。

3.3陈化粮油:符合判定为“陈化”规定的,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油。

4、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4.1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见表1、表2和表3)
表1稻谷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表2小麦和玉米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表3大豆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和葵花籽油(见表4)
表4食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回归评分值(Y)计算公式:
Y粳稻=+发芽率-脂肪酸值+粘度
Y粳稻=+发芽率-脂肪酸值
Y玉米=+发芽率-脂肪酸值
说明:为了计算回归评分值,需要检验发芽率。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宜存、不宜存、陈化的规定
储存品质控制指标适用于安全水分条件下正常储存的无污染的粮油。

5.2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划分把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划分为两部分:品尝评分值作为品尝指标部分,其它指标作为理化指标部分。

5.3宜存、不宜存、陈化的判定
技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稻谷。

5.3.2小麦有一项理化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小麦;判定小麦是否陈化,则以品尝指标为准。

“宜存”和“不宜存”的品尝指标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

5.3.3玉米回归评分值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其它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有一项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玉米;判定玉米是否陈化,则以脂肪酸值为准。

5.3.5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食油。

5.4除每年两次常规性的检测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外,还应根据储存过程中粮油的具体情况,随时扦样检测其品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粮油损失。

5.5其它类稻谷的归属其它类稻谷的归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自行规定,其中省间调拨稻谷按调出方规定执行。

6、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的详细规定见附录A。

附录A:
试验方法
A1样品
除执行GB5490和GB5491外,对于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
油等主要粮油品种还要执行下述规定。

单位代表数量: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200T的粮油为一个扦样
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检验单位;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200T的粮油,以200T为一个扦样单位,以整个货位为一个检验单位。

为了保证储存质量,根据储存实际情况,还要考虑扦取粮油品质容易变化部位的样品。

若有局部发热、潮湿、发霉、变质等情况时,则须适当增加扦样份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样品登记:为准确反映储存粮油品质变化情况,扦样时除按扦样单登记外,还要详细记录其它有关情况,包括:收获年度。

入库时间、原始水分、储存条件、储存方式,以及虫害、发热、发霉、潮
湿、药剂熏蒸、是否经过烘干处理等情况。

样品保管与处理
样品应装在玻璃瓶或塑料袋内,存放在低温干燥处,并尽快安排分析测定。

粉碎的样品必须及时测定,当天不能测定(脂肪酸值要当天测定),应放置在冰箱中暂存。

为确切反映各测定指标间的关系,要求同一样品的各项指标测定工作应在同一时间(≤3天)内
完成,其中发芽率按标准规定时间执行。

推荐仪器
粉碎机(制粉机)FSJ—l型等。

粘度计JNDY—1型和LSN—1等。

A2发芽率
按GB/T5520执行。

A3脂肪酸值
按GB/T15684执行(含玉米)。

A4粘度
按GB/T5516执行。

A5面筋吸水量
按GB/T14607执行。

A6过氧化值
按GB/T5538执行。

A7酸价
按GB/T5530执行。

A8蛋白质溶解比率
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是指大豆水溶性蛋白质含量与大豆粗蛋白质含量的比率。

先按GB/T5511—85测定大豆粗蛋白质含量和水溶性蛋白质含量,然后按下式计算大豆蛋白质溶
解比率:
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水深性蛋白质含量十粗蛋白质含量X100%
A9粗脂肪酸价
按GB/T14488.1先提取大豆粗脂肪,再按GB/T5530测定大豆粗脂肪的酸价。

A10色泽、气味
按GB/T5492执行。

A1l熟食品尝试验
大米(与稻米同义)
按G8/T15682执行。

小麦粉
参照执行GB/T15682,其中,用具、小麦粉的制备、发酵与馒头的制备等部分按下面要求执行。

用具:粉碎机,CB36号筛,40目筛,搪瓷碗、牛角匙、纱布、小碟子、铝蒸锅、面板、恒温箱。

小麦粉的制备
润麦:取500g小麦放在40目筛中,在清水盆中或水龙头下搓洗,除去灰杂后取出,滤去水分,摊在一块干布上晾干约20-30min。

如果有水再用干毛巾擦干,控制水分在14%-15%,然后放进磨口瓶内密闭润麦5-8h,润麦具体时间根据不同类型小麦酌定。

磨粉:将已润麦的样品倒人粉碎机中研磨,粉样用CB36号筛筛理,收集筛下物并称重,筛上物继续粉碎和过筛,直到粉样重量达到试样重的约60%为止。

合并筛下物,装人广口瓶,置冰箱内待用。

发酵与馒头的制备
发酵液的制备,将2g干酵母粉用45摄氏度(C)温水100ml泡开混匀。

发酵:称取3x50g面粉放在搪瓷碗中,加3x0.sg白蔗糖和3X28至30ml酵母液,用牛角匙和面,成团后再用手和匀,分别置于3个小碟中并盖上湿纱布,放在35士1℃的恒温箱中发酵(恒温箱下部应放一水盘,以增加箱内湿度,防止面团干燥)。

发酵至面团体积约增加到原体积的1.5倍为止,
一般需2-3h。

蒸制馒头:取出已发酵的面团,分别加2g面粉均匀搓揉100下,仍置于小碟盖上湿纱布,放置恒温箱中成型15min,然后取出,放人水已沸腾的铝蒸锅中,猛火蒸20min,取出切成小块趁热进行品尝。

玉米粉
参照执行GB/T15682,其中,用具、玉米粉的制备、窝头的制备等部分按下面要求执行。

用具:粉碎机、40目筛、搪瓷碗、铝蒸锅。

玉米粉的制备:取400g玉米用粉碎机磨粉,要求约75%通过40目筛,合并筛下物,充分混句
后装人磨口瓶中,置冰箱内待用,
窝头的制备:取玉米粉3x50g,加75土5℃的温水3X40ml,拌匀、成型,分成3个窝头放入水已沸腾的铝蒸锅中,猛火蒸20min,取出切成小块趁热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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