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纪律

律师工作纪律

律师是法律事业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维护正义、保护当事人权益的责任。为了确保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和良性发展,律师应遵循以下工作纪律:

1. 保持专业素养

作为律师,应具备高度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我们应当不断研究、积累,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我们还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受外界干扰,为客户提供公正的法律意见和服务。

2. 保护客户利益

作为律师,我们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与客户建立坚实的信任关系,严守客户的秘密,不泄露其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细节。我们应真诚对待每一个客户,全力为其争取最佳的法律结果。

3. 遵守职业道德

律师行业是一个崇高的行业,我们应该始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和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

处理案件过程中,我们应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不受外界压力干扰,始终以法律公正为准绳。

4. 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律师,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应

当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在代理

案件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全力争取客户的利益,

并及时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5. 尊重专业伦理

作为律师,我们应当遵守专业伦理规范。我们不能利用职务之

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律师职业无关的业务。同时,我们还应尊

重同行律师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

行业形象。

通过遵循以上工作纪律,我们可以确保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正义。作为律师,我们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服务,为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Limitations:**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范是保障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律师,除了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持高度的诚信和职业操守,以维护客户权益和法律公正。 一、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从业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它是律师职业生涯中的核心价值观。律师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诚实守信 律师必须诚实守信,不得故意隐瞒真相,不得编造虚假证据或陈述虚假事实。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案件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客户机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 (二)保守机密 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时,必须保守客户机密,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律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三)公正正义 律师是司法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必须维护公正和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律师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受到任何外部压力和干扰。 (四)尊重人权

律师必须尊重人权和人的尊严,不得歧视任何人,不得参与任何违反人权和社会公正的行为。 二、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纪律是律师从业者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和职业规范,它是维护律师职业形象和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律师执业纪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法律法规 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时,必须遵守诚信、公正、保密、勤勉等职业要求,不得违反律师执业纪律。 (二)独立行使职权 律师必须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和影响。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时,必须独立决策,不受任何人的指示和压力。 (三)勤勉尽责 律师必须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时,必须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拖延办案,不得故意损害当事人利益。 (四)不得收受贿赂 律师不得收受贿赂,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当事人或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为当事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便利。 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实践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实践是律师职业生涯中的重要内容,

律师执业纪律

浅谈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纪律是指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以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律师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并以相应的行业协会处分乃至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强制实施。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将会受到律师协会的处分,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有助于充分发挥律师社会职能,维护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保证律师职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一方面,律师执业纪律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化,是确保律师执业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强有力手段。律师职业道德只是对律师执业行为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以宣言性或者纲领性的文字表述指引律师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律师执业纪律在表现形式、强制力和指引功能等方面区别于律师职业道德。在表现形式上,律师职业道德通常较为原则和抽象,而律师执业纪律则相对具体和明确,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在强制力方面,律师职业道德以律师内心的信念以及社会舆论的压力保证实施,刚性不足,很难确保律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而律师执业纪律以律师协会的行业协会处分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为强制力保证实施,能够保证律师切实遵守。在功能方面,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提出了宣言性或者纲领性的要求,其以积极提倡的方式引导律师职业向着健康方向发展,而律师执业纪律则主要依照职业道德的要求为律师的执业行为划定“红线”,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得从事执业纪律中禁止性的行为,其以禁止性的规定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最新修订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执业纪律包括以下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一)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不允许律师以个人身份执业,律师必须隶属于某一个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必须通过律师事务所。该规定是法律为了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有义务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并要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依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二)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基于律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律师执业行为的职责,律师事务所要对律师的执业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方便律师事务所进行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律师法》限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三)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依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

律师工作纪律

律师工作纪律 律师是法律事业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维护正义、保护当事人权益的责任。为了确保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和良性发展,律师应遵循以下工作纪律: 1. 保持专业素养 作为律师,应具备高度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我们应当不断研究、积累,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我们还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受外界干扰,为客户提供公正的法律意见和服务。 2. 保护客户利益 作为律师,我们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与客户建立坚实的信任关系,严守客户的秘密,不泄露其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细节。我们应真诚对待每一个客户,全力为其争取最佳的法律结果。

3. 遵守职业道德 律师行业是一个崇高的行业,我们应该始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和法规,不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 处理案件过程中,我们应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不受外界压力干扰,始终以法律公正为准绳。 4. 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律师,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应 当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在代理 案件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全力争取客户的利益, 并及时沟通案件进展情况。 5. 尊重专业伦理 作为律师,我们应当遵守专业伦理规范。我们不能利用职务之 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律师职业无关的业务。同时,我们还应尊 重同行律师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 行业形象。

通过遵循以上工作纪律,我们可以确保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正义。作为律师,我们应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服务,为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Limitations:**

律师五项制度八项纪律

1:律师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 “五项制度” 一是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承办敏感案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本地发生的重大案件,如中央、省领导明确批示的案件,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后果严重、影响极大、群众密切关注的案件,要及时向省厅、省律协报告。对律师参与代理、辩护和处理的重大案件,各地应分阶段将律师工作情况向省厅、省律协进行专报。对于掌握不准或有歧义的政策、法律问题,要及时向省厅、省律协请示。 二是重大案件辩护代理意见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凡是按照相关标准明确的重大案件,其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首先要经过律师事务所组织资深律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同时要报当地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究把关,并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监督。辩护代理律师应自觉遵照确定的辩护代理意见,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擅自作出更改。 三是依法办案制度。参与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要严格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不得曲解法律、规避法律,确保依法办案。要加强与公、检、法

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外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确保律师辩护代理不出问题。 四是保守案件秘密制度。参与代理敏感案件的律师,在规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露案情,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或意见,不得擅自发表涉及案情的学术文章。 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制度。积极做好委托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把维护大局利益和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做到“三个决不允许”,确保正确发挥职能作用。 2:律师参与重大敏感案件辩护代理 “八项纪律” 一是律师事务所受理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必须向所属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管部门对本地发生的此类案件,也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省厅报告。 二是重大、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的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必须由律师事务所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本所律师承办的复杂、敏感或群体诉讼案件,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组织经验丰富、资历较深的律师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001年11月2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四条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第五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第七条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八条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第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一条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律师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第十五条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第十七条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第十八条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第十九条律师出庭时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 第二十条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 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中的重要角色,承担着维护法律秩序、推动司法公正的使命。为了确保律师行业的正常运行,保障公众利益,各国都设立了律师执业纪律制度。律师执业纪律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和规范,守纪律则是律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一、律师执业纪律的重要性 律师执业纪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律师职业的权威和信誉,保障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公正性。律师作为法律代表人,处理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直接与法律权益息息相关。只有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才能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二、律师执业纪律的内涵和要求 1. 忠诚义务:律师应当忠实履行职业义务,对委托人保持忠诚,并妥善保守委托人的秘密。律师需全力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绝不可以出卖委托人的利益,同时保护委托人的隐私。 2. 专业能力: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高超的法律能力。律师需要定期学习和自我提高,不断深化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以应对各类案件的具体要求。律师遵守执业纪律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因专业失误导致纠纷和法律风险。

3. 诚实守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不得编造虚假证据、制造事实。 律师在代理案件、发表意见等过程中,应当言行一致,不得虚伪扭曲 事实,以诚实和真实的态度为客户提供咨询和服务。 4. 独立自主:律师应当保持独立自主的角色,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压力。律师需要客观、中立地对待法律事务,不受任何利益团体或其他 人的影响,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5. 保守秘密:律师执业过程中,会接触到许多敏感信息,包括客户 的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律师有义务保守这些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律师的保密义务是法律、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对于维护客户 利益和职业信誉至关重要。 三、律师执业纪律的监督和惩戒机制 为了确保律师执业纪律的执行,各国都设立了监督机构和纪律委员会,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一旦律师违反了执业纪律, 纪律委员会可以采取一系列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罚款、公开谴责、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等。这些惩戒措施的实施,不仅对违反执业 纪律的律师起到震慑作用,也为律师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提供了保障。 结语 律师执业纪律是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和法律权益的基石,必须得到全 面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不仅是律师的义务,更是对公众的责任,只有 通过严格的执业纪律,律师才能真正履行自己的角色,为社会提供优

律师的法律纪律

律师的法律纪律 法律作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专业人士来解释法律条文、维护正义和公平。而律师作为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他们所要求遵守的法律纪律尤为重要。本文将探讨律师的法律纪律及其重要性。 一、坚守法律道德底线 律师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必须始终坚守法律道德底线。他们应该做到无论处于何种情况下,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并以此作为自身行为准则。律师应当忠实地为客户服务,但不得以不道德的手段来取得胜利,更不能违背法律的原则。 二、保守客户秘密 作为律师,处理客户的案件是一项高度机密的工作。律师有义务对客户的秘密进行保密,并不得泄露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这是维护客户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之一。 三、独立行使职权 律师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外界势力的干扰和影响。他们应当忠诚于客户,全力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并且不为他人谋取私利。这种独立性的建立,不仅是为了保护客户的利益,也是为了维护法律制度的公正与公平。 四、遵守诚实信义原则

律师应当坚守诚实信义原则,不得故意编造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律师的职责不仅是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斗争,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信力和社会的公正。在法律职业道德的规范下,律师应当通过诚实信义的方式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遵循法律程序与规章制度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和规章制度。他们必须将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合法化,确保得到公正的审理结果。这一点在法庭上尤为重要,律师应当在庭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不得违背法庭秩序。 六、继续学习和提升专业能力 律师作为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他们应当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保持对法律的敏感度和专业能力。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提升,律师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法律服务。 总结 律师是法律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他们的法律纪律对于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只有遵守法律纪律,律师才能在法律职业道德的框架下,实施正义和为客户提供合法的法律服务。因此,律师应当坚守法律道德底线,保守客户秘密,独立行使职权,遵守诚实信义原则,遵循法律程序与规章制度,并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能力。只有这样,律师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法律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三章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第四章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第五章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纪律 第六章律师与同行之间的纪律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四条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第五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第七条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八条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第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一条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律师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第三条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监督律师执业活动,对不遵守职业道德和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律师惩戒规则》给予惩戒。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第五条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第六条律师必须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在全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行职务。第七条律师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非法干预,维护国家法制与社会正义。第八条律师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履行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九条律师之间以及与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第十条律师在执业中必须

廉洁自律,敬业勤业,严密审慎,讲求效率,注重仪表,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第十一条律师应当忠于律师事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的名誉。 第三章律师执业纪律第十二条律师在受理案件和业务收费方面应遵守如下执业纪律:(一)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二)不得拒绝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三)不得拒绝承办人民法院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案件;(四)不得接受与已代理的案件有相反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当事人的委托;(五)不得接受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已接受委托的,发现后应及时申请解除委托关系;(六)不得在同一案件中接受委托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七)不得采用挑词架讼的方式去获取或扩大业务;(八)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报酬或者其他费用;(九)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正常业务收费之外索要或者收受委托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给予的额外报酬或者报酬性质的实物礼品;(十)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非法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款项。第十三条律师在代理参与诉讼和仲裁活动中应遵守如下执业纪律:(一)不得进行损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仲裁机关威信和名誉的行为,在诉讼文书和庭审活动中不得对上述机关及其承办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二)不得违反审判庭和仲裁庭纪律,扰乱审判庭和仲裁庭秩序,采用不正当手段拖延诉讼和仲裁;(三)不得采用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伪造证据等手段影响和妨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收藏)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3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 第三条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监督律师执业活动,对不遵守职业道德和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进行教育,情节严重

的,根据《律师惩戒规则》给予惩戒.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 第五条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 第六条律师必须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在全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条律师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非法干预,维护国家法制与社会正义。 第八条律师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履行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第九条律师之间以及与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十条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廉洁自律,敬业勤业,严密审慎,讲求效率,注重仪表,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 第十一条律师应当忠于律师事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的名誉。 第三章律师执业纪律 第十二条律师在受理案件和业务收费方面应遵守如下执业纪律: (一)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 (二)不得拒绝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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