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条款有效性分析

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

条款有效性分析

中介在居间协议约定,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实践中这样的条款被称为“保底条款”,审理中基本都被认定无效。

那么,是不是买卖合同签定后,中介就取得了收取佣金的权利呢?本案法官认为,也不尽然。一般来说,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仍然不能要求全额支付。

另外,法官就另一个疑难问题表明了立场,认为中介的责任包括:1、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2、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3、积极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4、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

案例

居间报酬的获取需以促成合同成立为前提——罗某某诉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

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协议即视为居间成功,并据此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报酬。但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故该约定违反《合同法》规定,应认定无效。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委托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本案的审理对于准确适用合同法、规范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和正确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罗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以下简称某某事务所)

2008年5月24日,某某事务所、罗某某与案外人李涛三方签订了定金协议,该定金协议约定:经某某事务所中介服务,罗某某将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一套出售给案外人李涛,房屋购买总价款为363,000元(人民币,下同),买卖过程中所有交易税费及中介佣金7,260元均由购买方承付。协议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应于十日内依某某事务所之安排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等。协议第五条约定,若罗某某有反悔不卖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及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完成签订合同之情形,则罗某某应双倍返还已收之定金给买方,另外罗某某仍应向某某事务所支付房产成交价的2%作为中介服务佣金或违约金,某某事务所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并追索上述相关费用。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罗某某及购买方各自履约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协议并对房款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产权的过户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6月5日,罗某某出具确认书,确认因对原定金协议存有异议,不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决定不再对所涉房屋进行买卖。

现某某事务所起诉要求罗某某支付居间费7,260元;罗某某则反诉要求确认定金协议无效,某某事务所赔偿其精神、经济损失2,000元。

【判决结论】

一审判决:一、罗某某给付某某事务所居间服务费7,260元;二、驳回罗某某的反诉请求。

二审判决:一、维持原审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三、驳回某某事务所的诉讼请求;四、罗某某一次性给付某某事务所人民币1,000元。

【评析意见】

一、房地产居间合同的性质及中介公司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形式,报告居间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房地产中介合同是典型的居间合同,且这种居间是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的结合,由中介公司根据卖方的委托发布房源消息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再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的义务是如实向委托人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而基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行业特殊性,笔者认为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当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二是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三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积极为其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四是居间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而中介公司的权利就是在促成交易的情况下收取相应的中介报酬。

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是其获取居间报酬的必要前提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介公司获取中介报酬的必要前提应当是促成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本案中,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签订的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这种约定的结果是,只要签订了定金协议,中介公司的居间活动就已视为成功,无论买卖双方最终是否成功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都有权收取中介报酬。这一条款的规定事实上限制了委托人权利的行使,加重了委托人的责任,有悖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的初衷,且与《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原则相违背,因此该条款应当认定无效。本案中虽然某某事务所为了促使罗某某与购房人交易成功履行了向委托人报告或者媒介的义务,但交易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最终没有订立,罗某某没有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权不支付中介报酬。

本案的情况尚属简单,因为交易双方最终未订立买卖合同。目前审判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最终未能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于应否认定中介公司居间成功、应否判令委托人支付中介报酬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中介机构居间成功,已经促成合同成立,故委托方应当按约支付居间报酬。另一种意见认为,房地产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的订立不代表交易一定能够完成,中介机构全面规范履行居间义务也是其获取佣金的必要条件,故对于类似纠纷,应全面审查合同未能履行的责任以及居间人在此过程中是否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以此作为中介机构是否应获取佣金的衡量标准。笔者认为,单纯地以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过户作为衡量委托人应否支付居间报酬的标准,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还应当综合考虑在居间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否充分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中介机构已经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后的履行不能并非中介机构的责任,那么委托人不能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付中介报酬。相反,如

果产权无法过户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原因,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事宜、未能告知相关法规政策,那么即便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也不能视为居间成功,中介机构无权获取报酬。因此,较为可行的标准可以是: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以外的因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应当由合同双方自行解决。

中介在居间协议约定,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实践中这样的条款被称为“保底条款”,审理中基本都被认定无效。

那么,是不是买卖合同签定后,中介就取得了收取佣金的权利呢?本案法官认为,也不尽然。一般来说,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仍然不能要求全额支付。

另外,法官就另一个疑难问题表明了立场,认为中介的责任包括:1、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2、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3、积极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4、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

案例

居间报酬的获取需以促成合同成立为前提——罗某某诉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

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协议即视为居间成功,并据此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报酬。但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故该约定违反《合同法》规定,应认定无效。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委托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本案的审理对于准确适用合同法、规范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和正确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罗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以下简称某某事务所)

2008年5月24日,某某事务所、罗某某与案外人李涛三方签订了定金协议,该定金协议约定:经某某事务所中介服务,罗某某将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一套出售给案外人李涛,房屋购买总价款为363,000元(人民币,下同),买卖过程中所有交易税费及中介佣金7,260元均由购买方承付。协议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应于十日内依某某事务所之安排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等。协议第五条约定,若罗某某有反悔不卖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及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完成签订合同之情形,则罗某某应双倍返还已收之定金给买方,另外罗某某仍应向某某事务所支付房产成交价的2%作为中介服务佣金或违约金,某某事务所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并追索上述相关费用。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罗某某及购买方各自履约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协议并对房款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产权的过户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6月5日,罗某某出具确认书,确认因对原定金协议存有异议,不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决定不再对所涉房屋进行买卖。

现某某事务所起诉要求罗某某支付居间费7,260元;罗某某则反诉要求确认定金协议无效,某某事务所赔偿其精神、经济损失2,000元。

【判决结论】

一审判决:一、罗某某给付某某事务所居间服务费7,260元;二、驳回罗某某的反诉请

求。

二审判决:一、维持原审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三、驳回某某事务所的诉讼请求;四、罗某某一次性给付某某事务所人民币1,000元。

【评析意见】

一、房地产居间合同的性质及中介公司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形式,报告居间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房地产中介合同是典型的居间合同,且这种居间是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的结合,由中介公司根据卖方的委托发布房源消息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再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的义务是如实向委托人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而基于房地产中介市场的行业特殊性,笔者认为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当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二是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三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积极为其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四是居间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而中介公司的权利就是在促成交易的情况下收取相应的中介报酬。

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是其获取居间报酬的必要前提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介公司获取中介报酬的必要前提应当是促成交易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本案中,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签订的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这种约定的结果是,只要签订了定金协议,中介公司的居间活动就已视为成功,无论买卖双方最终是否成功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都有权收取中介报酬。这一条款的规定事实上限制了委托人权利的行使,加重了委托人的责任,有悖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的初衷,且与《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原则相违背,因此该条款应当认定无效。本案中虽然某某事务所为了促使罗某某与购房人交易成功履行了向委托人报告或者媒介的义务,但交易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最终没有订立,罗某某没有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权不支付中介报酬。

本案的情况尚属简单,因为交易双方最终未订立买卖合同。目前审判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最终未能履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于应否认定中介公司居间成功、应否判令委托人支付中介报酬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中介机构居间成功,已经促成合同成立,故委托方应当按约支付居间报酬。另一种意见认为,房地产居间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居间合同,买卖合同的订立不代表交易一定能够完成,中介机构全面规范履行居间义务也是其获取佣金的必要条件,故对于类似纠纷,应全面审查合同未能履行的责任以及居间人在此过程中是否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以此作为中介机构是否应获取佣金的衡量标准。笔者认为,单纯地以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过户作为衡量委托人应否支付居间报酬的标准,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还应当综合考虑在居间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否充分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如果中介机构已经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后的履行不能并非中介机构的责任,那么委托人不能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付中介报酬。相反,如果产权无法过户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原因,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事宜、未能告知相关法

规政策,那么即便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也不能视为居间成功,中介机构无权获取报酬。因此,较为可行的标准可以是: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以外的因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应当由合同双方自行解决。

三、虽未促成合同,委托人仍应支付必要的居间费用

《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促成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间,中介机构可能已经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比如替业主发布广告、带领客户看房、提供选购意见、解答买卖手续的咨询等等,这一规定是对中介机构合法权益作出的保护条款,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案中,虽然罗某某与购房者最后未达成房屋买卖合同,但某某事务所确实已经履行了部分居间义务,故罗某某依法应当向某某事务所支付必要的居间费用。二审期间罗某某自愿向某某事务所支付1,000元,本院认为这一金额与某某事务所提供的居间服务基本相适应,予以准许。

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合同法》所规定的“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一表述过于笼统,不够清晰,缺乏可操作性。笔者认为,为了降低法官自由裁量的风险、避免执法不统一的情况,能否考虑制定一个阶段性的收费标准,如以中介机构向双方提供信息、进行磋商谈判、促成合同签订、协助办理交易、交易完成等作为各个阶段的标志,每达到一个阶段即有一个阶段的收费标准,如全部履行居间义务的则按居间报酬收取,即便最终交易无法完成,居间人获取必要的费用仍然有法可依。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居间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向买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并接受买方的委托,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篇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签订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确认服务信息如下: 一、房屋交易信息: 1、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2、甲方身份:□出卖人□买受人□出租人□承租人 3、佣金金额: ①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②权证过户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二、乙方居间服务的具体内容: 1、提供房屋买卖/租赁信息; 2、提供与买卖/租赁房屋相关的交易流程、交易风险、市场行情咨询; 3、协助甲方对房屋进行实地查验; 4、协助并促成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 甲方确认乙方已提供上述1、2、3项服务;甲方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乙方即完成上述第4项服务。 三、乙方权证过户服务的内容:协助甲方办理交易房屋过户手续。 四、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如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须按佣金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 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个人居间佣金协议范本篇甲方: 乙方:陕西省神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买方(以下简称丙方)向甲方购买煤炭,并甲方委托乙方帮助甲方完成商务谈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与丙方就建立购销合作相关事项提供商务谈判及相关服务。甲方授权乙方为与丙方建立购销意向合作的唯一中介代理,并有对本业务的运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务资讯及其他方面的服务的范围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与甲方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和获取丙方购买煤炭相关信息和意向; 2、向甲方介绍丙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宜,并将丙方具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65282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通用版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区____路___号____室的房屋推荐 给甲方: 1、房屋权利人________,房屋性质:________,结构:________。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具体包含________。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___(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4、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予以列明。 5、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予以列明。 6、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

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

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 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WTT整理了土地买卖居间协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土地买卖转让协议书(一)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 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 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

销售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销售居间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乙方: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事宜, 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 并 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编号 号:

第一条相关甲方产品 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排他性1.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以外的任何频谱仪产品。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应开具“客户确认书”(详见附件1),并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 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及产品使用方案规划。( 2 )产品安装及保修(保修年限:产品主机_________ 年,其它零件_________ 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产品居间销售价格及奖励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表所列价格向客户推荐甲方产品:2.乙方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该条之价格约定。 3.甲方承诺在代理期限届满时,经乙方居间成功的产品销售金额达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销 售奖金。乙方完成该条所列条件后,应将正式发票提交甲方,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 日内支付款项。 第四条产品瑕疵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居间合同(佣金合同)

编号:__ 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居间合同(佣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居间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向买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并接受买方的委托,为买方联系购买国标 0辫油的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买方委托居间方联系上海巨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向其购买国标0#柴油吨的事宜,并促成卖方与买方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买方全权委托居间方负责与卖方联络、议价、洽谈等相关事宜,买方不得私下直接与卖方 联络,买方即使此次未能与乙方联系的卖方签约交易,但此后买方若与该卖方发生实际交 易,买方仍受本合同约束,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居间方支付相应额佣金。 2、卖方向买方提供国标0辫油,合同价格是每吨元,开具柴油发票;另需支付税后款元 /吨无票,购油款合计:元。油品质量符合国标标准,在买方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同时, 居间方的责任、义务已经完成。买方在与卖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履约时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概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付给方式、付给时间 1、佣金计算标准: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实际成交量,以每吨税后人民币一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标准支付佣金给乙方(此佣金为完税后的,乙方应承担的各项应缴税金由甲方承担缴纳),佣金总额为成交数量吨乘以每吨人民币元整,合计税后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付给方式及时间: 在买方与卖方办理完货物相关手续,买方支付卖方货款的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指定帐户打款,居间方全部佣金人民币一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一次性以私人帐户名义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具体佣金明细分配如下:)。 (1)、居间方指定账户资料如下姓 名: 开户银行:帐号:

服务居间合同一——【范文】.doc

合同编号:服务居间合同一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Word模板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

服务居间合同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1、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

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 年,甲方将以汇票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 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 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 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居间买卖合同范本通用版

编号:YK-HT-051424 居间买卖合同范本 Model of intermediary sales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居间买卖合同范本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书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书 (2015)第号 甲方(产品供货方): 乙方(居间方):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产品销售居间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居间事项 甲方为“”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调试、维护)。为拓展市场,甲方许可乙方为其产品联系合适的购买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购买方沟通,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产品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向购买方收取合同价款。 第二条居间地域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供居间服务限定于省市行政区域内,如业务需要超出前述区域,乙方应当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居间期限 1、居间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 年月日止,共计年。居间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重新签订居间合同。 2、居间期限届满,乙方居间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的合同仍然在履行之中,或者被延续(续签)、重新签订的,乙方仍然享有基于该合同的居间权益,履行对该合同的居间义务。 第四条居间报酬 乙方通过居间服务,促成购买方与甲方订立并履行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甲方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1、居间报酬为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5%。 2、为支持乙方初期开展业务工作,居间业务开展的第一年(自本合同

签订日起,次年对应日止)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甲方50%以上合同价款的,甲方按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5%给予乙方奖励。 3、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成交价格高于甲方标准定价的,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若成交价格需要低于甲方标准定价的90%时,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购买方支付的购销合同价款到账后,甲方按照到账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约定的第一年奖励在第一年期限届满时核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 5、乙方为自然人的,居间报酬为税前收入,如需要依法缴纳税金,甲方在支付居间报酬时予以扣留代缴;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在收到报酬(奖励)的10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提供发票。 第五条居间开支 为配合乙方居间服务,甲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以及乙方联系的客户对甲方及产品进行考察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产品定价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制定权、发布权,乙方在居间服务中严格执行该价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低价格。 2、甲方产品标准定价为:低温系列产品:12.6万元(尾部烟道、脱硝);高温系列产品:14.6万(高过.高再.折焰角.水平烟道)。 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调整乙方居间服务区域的产品标准定价。甲方调整价格后,将新的价格通知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乙方自收到次日即执行新价格。 第七条排他约定 1、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自行开展业务,但在乙方申报居间服务的相对方后,甲方不得与该相对方开展业务。 2、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再许可人开展居间

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条款有效性分析

居间协议中“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 条款有效性分析 中介在居间协议约定,不管买卖合同能不能签定,中介都将如数得到佣金,实践中这样的条款被称为“保底条款”,审理中基本都被认定无效。 那么,是不是买卖合同签定后,中介就取得了收取佣金的权利呢?本案法官认为,也不尽然。一般来说,居间人全面履行居间义务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的,有权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由于居间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履行的,仍然不能要求全额支付。 另外,法官就另一个疑难问题表明了立场,认为中介的责任包括:1、如实报告,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2、应对委托人提供的各种资料作必要的专业审查,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3、积极寻找符合要求的买家,促成双方订立合同;4、为客户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并释明房地产交易方面的政策法规。 案例 居间报酬的获取需以促成合同成立为前提——罗某某诉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居间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 房地产中介公司在定金协议中约定签订协议即视为居间成功,并据此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报酬。但是,《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故该约定违反《合同法》规定,应认定无效。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无权获得居间报酬,但委托人应支付必要的费用。本案的审理对于准确适用合同法、规范中介公司的居间行为和正确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罗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九亭分部(以下简称某某事务所) 2008年5月24日,某某事务所、罗某某与案外人李涛三方签订了定金协议,该定金协议约定:经某某事务所中介服务,罗某某将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一套出售给案外人李涛,房屋购买总价款为363,000元(人民币,下同),买卖过程中所有交易税费及中介佣金7,260元均由购买方承付。协议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应于十日内依某某事务所之安排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等。协议第五条约定,若罗某某有反悔不卖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及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完成签订合同之情形,则罗某某应双倍返还已收之定金给买方,另外罗某某仍应向某某事务所支付房产成交价的2%作为中介服务佣金或违约金,某某事务所随时可以主张权利并追索上述相关费用。协议第六条约定,签订本协议即视为某某事务所居间成功,罗某某及购买方双方均不得单方违约;罗某某及购买方各自履约责任由签字人承担。协议并对房款的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产权的过户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2008年6月5日,罗某某出具确认书,确认因对原定金协议存有异议,不同意按原协议继续履行,决定不再对所涉房屋进行买卖。 现某某事务所起诉要求罗某某支付居间费7,260元;罗某某则反诉要求确认定金协议无效,某某事务所赔偿其精神、经济损失2,000元。

居间服务费合同

居间服务费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企业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正规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正规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正规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型:;楼层 其他情况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

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

产品销售居间合同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欲销售产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确有与甲方订立合同的交易相对人;并为消除双方合同条件和价格等方面的差距进行说合、沟通,协助甲方达成协议。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1、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在此保证所有提供给乙方的商品质量、价格条款等,为真实有效信息,并承诺一旦条件成就,愿意缔结契约。如果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拒绝缔约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甲方应对第三人承担责任。1.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1.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因乙方促成………(后略)。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2.2 乙方应当就每一笔潜在的交易………(略)………甲方确定佣金以及………(略)………比例。 2.3 乙方所介绍之第三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略)………弃该客户,否则,乙方有权利………(后略)。 2.4 乙方必须………(略)…………并要求赔偿损失。 2.5 甲方交付第三方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3、佣金报酬与提成约定 3.1 根据不同的第三方,乙方有权利要求……(略)……乙方享有;反之,……(略)……必要费用。 3.2 甲方给予乙方的基本提成……(略)……上下浮动,具体的……(略)……书面确定,否则……(略)……计算。 3.3 乙方一旦促成……(略)……订单后,……(略)……依照3.2条履行。 4、支付方式: 4.1 甲方应当在每一笔潜在交易的书面约定达成后的天内支付乙方佣金。 4.2 业务提成甲乙双方每(月/季度)结算一次。

劳务居间人佣金协议书

居间人佣金协议书 甲方:乙方(居间人): 法人代表: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参与经乙方介绍劳务派遣一事签订居间合同,双方为守诚信订立细则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居间人(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报酬。 2、委托事项为:乙方介绍甲方与订立劳务派遣合同,由甲方派出劳务人员到都市物流公司进行工作上班,具体合同事项和派遣多少劳务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只收取居间佣金费。 第二条佣金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单位在乙方促成上述项目合同订立后,甲方必须每月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居间费用总额人民币给乙方。 2、佣金的细节: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是按每人每天每时计算工资,而甲方给乙方的居间佣金也是按每人每天每时计算,具体如下: (一)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二)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三)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四)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五)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是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元/时;乘以工作时间。(六)甲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工资每人每天每时每加1元时给乙方的居间佣金是每人每天增加元/时;由此类推。 3、支付时间为:按甲方与订立的劳务派遣合同内的支付时间,后三天内准时支付乙方,每月如实按实际派遣劳务人员数量和工资给乙方上述相应的居间佣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职责及义务 1、甲方承诺在合同谈判期间及合同履行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和借口绕过乙方而直接与开发商谈判或交易找拒付和延迟支付乙方佣金,否则应该支付相同的佣金给乙方。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究本次违约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2、甲方要提供给乙方交易过程中相关合同资料复印件、来往邮件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甲方应按支付报酬的规定,承诺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销售居间合同范本 1、销售居间合同 销售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日至20XX年7月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第三条: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第六条: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居间买卖合同完整版

居间买卖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买卖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

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 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软件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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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软件的推广应用,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作为权利人合法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为:软件;软件版本。 2、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产品的独家总销售代理商,销售区域为全国。 第二条订单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订货单,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4、甲方承担乙方所订软件产品的运费。 第三条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2、交货地点: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四条价格、返利政策 1、软件的公开价格为:元/套。甲方向乙方供货的销售价格为公开价格的折,即____元/套。 2、返利政策: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至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至套之间,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若乙方一年内的销售量在套以上,则甲方将提供销售额的%作为返利给予乙方,作为奖励佣金。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房屋租赁居间服务协议完整版

房屋租赁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基于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方)能寻租到合理、适价的商业用房一事,特委托乙方(受托人)给予咨询、协调、把脉,以达到甲方租赁房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居间委托服务标的 1.1委托服务标的:受甲方委托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地址,面积(期限、租金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为本次居间委托服务标的。 1.2乙方居间服务的完成,以甲方与出租方签署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为标准。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向乙方明确说明所需租赁场所的要求,包括位置、面积、用途、预期租金价格等; 2.2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2.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服务提出建议或意见,要求其改进工作方式或服务态度等。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进行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3.3乙方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3.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所联系出租场地的实际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与出租方协商相关租赁事宜; 3.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与出租方签订任何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或作出任何承诺、给付定金、押金等。本房屋租赁居间服务协议不视为甲方对乙方的书面授权。 3.6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房屋权属无瑕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7乙方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对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以及拥有房地产权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通用版

编号:FW-2021236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通用版 This contract is executed in three counterparts, all of which are considered as originals and of the same effect.

[标签:titlecontent]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需要写明的情况有: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房屋用途, 登记人的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与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否, 房屋权属情况,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房型, 楼层等其他情况。 1.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以上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给乙方时的状况和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2. 乙方确认,对该出售房屋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并且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成交的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乙方一起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2. 资金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的资金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

项目居间协议居间合同(最终版)

编号:_____________ 产 品 销 售 居 间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照合法、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项目(以下称该项目),地址:建设单位:;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材料供应,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项目采购人签订该项目的采购合同或使甲方公司的产品以合法途径进入并使用与该项目。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该项目采购人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项目承包合同或使乙方标有“”字样的材料产品以任何分包商直接或间接采购进入该项目。 二、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产品寻找合适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产品买卖协议,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报价清单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部约定条件。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4、甲方产品报价清单另行提供于乙方,作为本协议附件。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负责履行该项目采购人组织的商务活动。 6、甲方应全权委托并信任乙方就本项目所用产品的规格、质量状况描述等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商务洽谈: 7、甲方不得与该项目或乙方介绍的该项目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8、按照甲方与该项目或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若甲方违反与买家之间的销售协议或材料供应不足,应全部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9、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退出。不得以各种理由延期推迟供货、付居间款、提供发票、资质证等,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承担,甲方应全部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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