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外出教学活动注意事项

各系外出教学活动注意事项
各系外出教学活动注意事项

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审批与安

全注意事项

各系:

为提升学院各系师生集体外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性,经向各系了解多年来可能产生对师生集体外出开展教育教学活

动中影响安全的相关情况,注意事项如下:

一、师生主要外出集体活动:组织观摩、比赛、演出、写生、采风、参观等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二、组织原则与负责人: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的“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为组织活动第一责任人,部门必须安排具体带队老师,并负责现场组织与管理。

三、审批程序:按己制订《学生外出教学观摩、采风审批表》相关内容填写和要求进行审批,活动当天结束的,师生平安回校后,由带队老师向分管院领导或校园报平安;组织活动二天以上的,师生平安回校后,由部门向分管院领导报平安。

四、组织活动安全注意事项:

1、写生与采风,此类教学实践活动,一般由系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活动时间较长,活动地点较远,有住宿安排。主要安全注意事项:由组织部门负责事先对参与活动师生进行整体安全教育,重点在交通安全(来回交通和活动时的交通)、人身安全、财物保管、食品卫生、住宿地防火、防弱水、防山体滑坡等内容的管控,同时,带队老师要对活动当地周边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向师生说明情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认真做好按时点名和巡查,确保师生每天安全和准时平安返回住地。

2、演出与参赛,此类活动,一般由院、系按举办方要求组织实施,其时间、地点、住宿等情况由举办方安排。主要安全注意事项:由指定的组织部门负责事先对参与活动师生进行整体安全教育,重点是在交通安全(来回交通和活动时的交通)、人身安全、财物保管、食品卫生、住宿地防火和演出场所严禁吸烟与使用明火等内容的管控,同时,带队老师要对活动当地周边和演出场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向师生说明情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确保师生每天安全和准时平安返回住地。

3、参观与观摩,此类活动,一般由系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其时间较短、地点较近、而人数相对多等情况。主要安全注意事项:由组织部门负责事先对参与活动师生进行整体安全教育,重点是在交通安全(来回交通和活动时的交通)、人身安全、财物保管、参观和观摩场所严禁吸烟等内容的管控,同时,带队老师要对活动当地周边和参观或观摩场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向师生说明情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确保师生在活动期间的安全和准时平安返回住地。

4、其它活动安全

师生除常规参与上述活动外,还有参与公益性活动、校际间交流活动等。主要安全注意事项:由组织部门负责事先对参与活动师生进行整体安全教育,重点是在交通安全(来回交通和活动时的交通)、人身安全、财物保管、场所禁烟等内容的管控,同时,带队老师要对活动地周边和场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解(也可向

主办方了解),向师生说明情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确保师生在活动期间的安全和准时平安返回住地。

5、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⑴接送车辆原则上使用学院的车辆;如需要外租车辆,必须要向具有租赁资质、车况良好的单位租车,可通过院总务处车队实施车辆租赁。

⑵在开展上述活动前,除按程序审批外,部门负责人应对活动地点要有全面的了解,也可提前实地考察了解相关情况(新设地点一定要了解),为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作准备和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必要时应与院保卫处共同实施安全教育与管理。

⑶负责带队的老师,应认真负责活动期间师生的组织与安全管理,特别在外二天以上(含二天)的活动,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及时做好防范预案,每天必须认真做好按时点名和巡查,确保师生在活动期间的安全和准时平安返回住地。

⑷在活动期间如发生意外,按学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程序与要求,第一时间抢救与救治、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并视情况向当地110报警,带队老师做好师生情绪安抚和现场维持工作。

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生命第一、预防在先、提高安全意识。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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