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更新日期: 2012年10月16日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贮藏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贮藏与运输。

二、要求

(一)贮藏

1.贮藏设施的设计、建造、建筑材料

(1)用于贮藏绿色食品的设施结构和质量应符合相应食品类别的贮藏设施设计规范的规定。

(2)对食品产生污染或潜在污染的建筑材料与物品不应使用。

(3)贮藏设施应具有防虫、防鼠、防鸟的功能。

2.贮藏设施周围环境周围环境应清洁和卫生,并远离污染源。

3.贮藏设施管理

(1)藏设施的卫生要求设施及其四周要定期打扫和消毒;贮藏设备及使用工具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污染;优先使用物理或机械的方法进行消毒,消毒剂的使用应符合本书第二章第一节和《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

(2)出入库经检验合格的绿色食品才能出入库。

(3)堆放按绿色食品的种类要求选择相应的贮藏设施存放,存放产品应整齐;堆放方式应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不受影响;不应与非绿色食品混放;不应和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同库存放;保证产品批次清楚,不应超期积压,并及时剔除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产品。

(4)贮藏条件应符合相应食品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等贮藏要求。

4.保质处理

(1)应优先采用紫外光消毒等物理与机械的方法和措施。

(2)在物理与机械的方法和措施不能满足需要时,允许使用药剂,但使用药剂的种类、剂量和使用方法应符合本书第二章第一节和《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的规定。

5.管理和工作人员

(1)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定期清理、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洁净卫生。

(2)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且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应遵守卫生操作规定。

6.记录。建立贮藏设施管理记录程序。

(1)应保留所有搬运设备、贮藏设施和容器的使用登记表或核查表。

(2)应保留贮藏记录,认真记载进出库产品的地区、日期、种类、等级、批次、数量、质量、包装情况、运输方式,并保留相应的单据。

(二)运输

1.运输工具

(1)应根据绿色食品的类型、特性、运输季节、距离以及产品保质贮藏的要求选择不同的运输工具。

(2)运输应专车专用,不应使用装载过化肥、农药、粪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而未经清污处理的运输工具运载绿色食品。

(3)运输工具在装入绿色食品之前应清理干净,必要时进行灭菌消毒,防止害虫感染。

(4)运输工具的铺垫物、遮盖物等应清洁、无毒、无害。

2.运输管理运输过程中采取控温措施,定期检查车(船、箱)内温度以满足保持绿色食品品质所需的适宜温度;保鲜用冰应符合《人造冰》的规定;不同种类的绿色食品运输时应严格分开,性质相反和互相串味的食品不应混装在一个车(箱)中,不应与化肥、农药等化学物品及其它任何有害、有毒、有气味的物品一起运输;装运前应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在食品、标签与单据三者相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装运;运输包装应符合《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的规定;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和剧烈震动;运输过程应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单据。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xxx牌甜瓜 基地管理办法 为确保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基地稳定和质量安全,便于基地的生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立基地 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基地按《NY/T 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选址,基地选址在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金星村朝阳庙桥北,该基地具备以下条件: 1、基地远离城镇、周边无厂矿企业等工业污染源。 2、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水利排灌设施完善,交通便捷。 3、基地土壤肥沃,水质良好,水土气质量符合相关生产要求。 4、建立标准钢管设施大棚,实行甜瓜水稻(水旱)轮作有利于改良土壤和控制病虫害发生。 二、生产技术管理 1、基地按照《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进行生产管理,制定生产计划、技术管理、病虫防治措施,现代科学技术管理。 2、基地聘请专业技术员进行甜瓜种植生产技术管理,甜瓜种植面积长期固定。 3、基地内选用适宜长三角地区的优良品种厚皮甜瓜;基地严格按《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进行种植管理。 3、基地甜瓜生产投入品使用,执行《NY/T 394-2000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肥料、农药向具有农资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并做好农业投入品的采

购、使用记录,基地甜瓜种植按照《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农业投入品。 4、对基地管理与生产操作人员每年参加镇、区举办的甜瓜生产技术培训,每一生产周期不少于2次。 5、基地甜瓜种植好田间生产档案的记录,由专人做好生产周期记录、归档保存,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6、病虫害防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农业防治为主,严格按《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种植规程》进行防治,确保绿色食品祥祥牌甜瓜的质量标准。 三、采收与包装管理 1、祥祥牌甜瓜的采收时间,根据甜瓜的成熟度,进行适时采收,采摘人员做好清洁卫生,装运甜瓜器具选用无毒、无污染的塑料筐或泡沫箱,轻摘轻放,装运时要避免过度堆压。 2、祥祥牌甜瓜根据瓜的成熟度分批、定时采摘,确保产品质量,进行定点定量及销售。 3、甜瓜出售前,有专人进行分级包装、装箱,在每箱内存放印甜瓜批次的标签,以便于质量的可追溯。产品包装执行《NY/T658-2002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4、装箱后做好临时贮存,运输工具、车辆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严防二次污染;在装运过程中要轻搬轻放,严防挤压、防雨淋、以确保甜瓜产品质量。 嘉兴市珍风果蔬种植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1: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绿色食品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保证绿色食品检测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绿色食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指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考核并择优指定,自愿接受委托,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考核,指中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确认的活动。 第四条中心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委托”的原则,不断建设和完善绿色食品监测体系,保障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检测机构经中心考核合格并签订委托合同后,方可对外从事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应当

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心依据本办法对检测机构进行考核、选定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选定与委托程序 第六条申请承担绿色食品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检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等相关法定资质认定,申请承担绿色食品检测产品或参数须在其授权范围内; (二)检测能力能够满足绿色食品检测的需要; (三)有长期从事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检测的专业队伍和工作管理经验。 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检测机构,经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推荐,可向中心提出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委托申请。 第八条《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委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格式由中心统一规定,检测机构可从中心领取或者从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37353250.html,)。 第九条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委托申请书》;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者其授权的证明文件; (三)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四)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84343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减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2、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检查登记本,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把伤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第一时间向本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 4、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事宜。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与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与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得应用就是必不可少得。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得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得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与使用得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与定义 NY/T 1667界定得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得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与养殖业得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得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得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得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与养殖业得平衡,限量使用限定得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得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得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与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与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得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得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与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得农业、物理与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与环境安全得前提下按照第5、6章得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得农药。 5、农药选用 5、1所选用得农药应符合相关得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得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与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与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得规定选用农药及其她植物保护产品。 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得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得农药。 6、农药使用规范 6、1应在主要防治对象得防治适期,根据有害生物得发生特点与农药特性,选择适当得施药方式,但不宜采用喷粉等风险较大得施药方式。

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

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 工作绩效年度考核与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和规范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以下简称监管员)工作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监管员的积极性,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和《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核准注册的并在监管岗位履职的监管员。 第三条监管员工作绩效考核遵循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四条中心将在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于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监管员进行奖励和表彰,每两年一次。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绩效考评内容: (一)指导绿色食品用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贯彻执行绿色食品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督促企业履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合同》,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情况; (二)对企业进行年检实地检查及完成情况;

(三)协助配合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开展产品抽检工作情况; (四)开展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规用标和假冒绿色食品,维护绿色食品市场秩序工作情况; (五)查找、收集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协助做好绿色食品行业与区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六)指导、支持下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开展工作情况; (七)参加中心和省级工作管理机构培训活动; (八)开展绿色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工作情况。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六条省级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监管员的考核工作,中心质量监督处具体负责核准工作。 第七条省级工作管理机构须于次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考核结果报中心。 第八条中心于三月底完成核准工作,期间将对各省的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当事人监管员资格并对相关省级工作机构通报批评。 第四章考核项目指标及分值 第九条依据绩效考核内容,按照以下项目指标和相

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及流程1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做好物资的出入库及保管等工作,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流程。 第二章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的总体要求 1、仓库是公司物料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种物料周转储备的环节。 同时担负着物料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料,做到数 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成本、加速 公司资金周转。 2、公司实际生产需要和厂房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施物控管理,降低成本,控 制浪费,对生产过程物料的成本及浪费进行核算。 (二)、物料入库流程 1、物料入库之前,应先进入待验区,由包装人员报告给品管部。并由品管部对物料进 行检验,合格则在入库申请单上签字。签字后由包装车间送仓库办理入库。未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 2、物料验收入库时,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料名称、数量 是否一致,并按要求签字,以明确承担物料保管的经济责任。 3、物料数量验收准确后,仓管员凭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就位,并及 时建立手工和做单录入电脑,并按照规定将入库台账抄送生产部门。 4、不合格物料应隔离堆放,并张贴不良物料标识卡。 5、验收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采购、品管部负责人处理。 (三)、物料出库流程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在库物料。 2、所有领料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生产车间凭领料清单提前送到仓库,仓管员根据领料清单单号、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可一次或多次将物料配好,经生产车间物料员签字 确认后领取。

(2)电工或维修领料应由行政部填写领料清单。说明领料原因,采用“以旧领新”的方式办理领料手续。对交回的不合格配套部件,纳入工具库不良品库统一管理。 (3)工程,技术开发部门领料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4)仓库领料必须由仓管员填写领料单,再由主管签字批准。 3、成品、物料出厂,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4、所有发料凭证,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5、所有发料需凭领料单,所有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在仓库取用物料。违反者由仓库 报告给行政部,由行政部对其按厂纪厂规处理。 (四)、其他相关事项 1、仓库管理员要对出入库台帐要及时做单输入,做到日清日结,不得压帐。 2、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须及时上报《库存盘点表》, 报经有关领导审批处理,以便做到帐、卡、物、资金四一致。 3、特殊情况下可先发料,再补办领料手续。但是必须在当日把手续办妥,否则按厂纪 厂规处理。 第三章物料入库管理办法 (一)、制订目的 规范仓库收料控制程序及管理,使之作业有章可循。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物料仓库收料相关事宜,除另有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三)、工作职责 1、仓库:负责物料的清点与入库工作。 2、品管:负责物料的品质检验工作。 3、采购:负责物料的进度跟踪及不良物料的退换处理。 (四)、工作内容 1、供应商送货 (1)供应商送货车到公司厂区后,应及时将“送货单”呈交对应物料仓库仓管员。 (2)待收物料送到指定的待验区,若此物料为生产急料,仓管员可将物料先收到生产备料区。

八 食品运输 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八、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1、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入库的各种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3、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4、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所有食品分库或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设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要求,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货架、地面及各种食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设备温库。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防止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5、库房中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库房内非食品存放区域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要及时清

理,定期做好清洁和消毒,对废料废品进行破碎处理,严禁将过期或变质食品再次包装销售。 二、食品经营者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三、运输、贮存、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冷冻、冷藏温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和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 食品冷藏运输应当按冷藏运输要求作业,确保制冷系统正常运转,不得故意关停制冷系统,易交叉污染的食品不得混装拼箱装运。冷库贮存食品,应当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仓储作业工具应当根据食品种类区分使用,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当专库储存。 四、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问题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生鲜、熟食制品等食品,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A级绿色食品肉鸡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

A级绿色食品肉鸡饲养管理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级绿色食品肉鸡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包括产地环境、引种来源、禽舍环境、饲料、兽药、免疫、消毒、饲养管理、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出栏和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肉用仔鸡、肉鸡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49 畜禽检验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条件 NY/T 471 绿色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472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 473 绿色食品动物卫生标准 DB23/T 048 A级绿色食品玉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DB23/T 050A 级绿色食品大豆生产技术操作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全进全出制

同一鸡舍或同一鸡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肉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4 总体要求 4.1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 4.2 引种来源 雏鸡应来自有种鸡生产许可证,而且无鸡白痢、新城疫、禽流感、支原体、禽结核、白血病的种鸡场,或由该类种鸡场提供的种蛋所生产的经过产地检疫的健康雏鸡。一栋鸡舍或全场的所有鸡只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 4.3 饮水质量 4.4 饮水质量要求应符合NY/T391的要求。 4.5 饲料质量及饲料控制 饲料应使用符合NY/T47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的玉米、大豆粕饲料应符合DB23/T048和DB23/T050的要求。 4.6 兽药使用 饮水或拌料方式添加的兽药应符合NY/T472的要求。 4.7 防疫 肉鸡防疫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进行防疫。一般情况下,雏鸡1日龄时进行马立克氏病的免疫;雏鸡8日龄时,进行首次新城疫免疫,要求采用滴鼻点眼法进行,不得用饮水方法处理;雏鸡在14日龄进行法氏囊炎的免疫;雏鸡24日龄进行新城疫二次免疫。不进行其他免疫。 4.8 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 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16548标准的要求。 4.9 鸡舍环境 鸡舍的环境质量卫生应符合NY/T 388标准的要求,鸡场排放的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处理,符合GB16548的要求。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绿色食品信誉,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 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第三条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农业部依法对全国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全国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查、颁证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 负责本行政区域绿色食品标志 使用申请的受理、初审和颁证后跟踪检查工作。 第六条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包装贮运等标准和规范,由农业部制定并发布。

第七条承担绿色食品产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并报农业部备案。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绿色食品生产,将其纳入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支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第二章标志使用申请与核准 第九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 (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 (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 第十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标志使用申请书;

仓储运输管理程序

1目的为规范仓库的原材料接收、储存、搬运、发运操作流程,而制定的管理程序。 2范围 本公司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机器备件、劳保用品、实验耗材等。 3职责/依据 3.1仓库负责原材料、成品接收、储存管理、发料、退料、出货、调拨等作业。 3.2质量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 3.3非生产原材料验收由使用部门验收。 4.程序/内容 4.1原材料的库存操作和管理 4.1.1原材料的入库 4.1.1.1 原材料入库时,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以邮件形式发出的供应商到货通知准备收货。 收货时首先确认外包装有无破损,然后清点数量,如数量无误并无破损则填写《入库单》(附件5)。送到库位,并悬挂上《待验》(-QR-SC-001)标志。 订单数量和到货数量不符: (A)多交处理:供应商交货数量超过订购数量时,超出订单数量部份,应及时通知采购,仓库根据采购的通知处理。 (B)少交处理:供应商交货数量少于到货通知单数量时,需通知采购须针对少交数量联系厂商补足。 (C)不合格处理:质量经检验判定不合格时,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X-QA-005)处理。 (D)上述不合格原料,供应商接到采购通知逾期未处理的,仓库不负责保管。 4.1.2待检验原材料的管理。 4.121原材料请验合格之前要保管在原材料待检区以便进行数量和外观的检查。(化学品,危险品等有特殊要求的需要单独存放)。 4.1.2.2 仓库里的原材料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其他区域要区分管理,并做好区分标识。 4.1.2.3 质量检验按照《取样控制程序》(YOA-CX-QA-023执行。 4.1.2.4质量部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仓库将其转移到不合格品区,只有合格品在正常库区存储。-设立专门的不合格品保管区域。 -不合格原材料需附贴《不合格证》(-QR-QA-016)。 -质量部检验合格后的原材料,将原材料所在库位上的黄色《待验》变更为绿色《合格证》 (-QR-QA-015 )。 4.1.3原材料最佳库存量管理 4.1.3.1安全库存的原则 4.1.3.2不因缺料导致生产停线(保证物流的畅通) 4.1.3.3 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做最少量的库存 4.1.3.4没有呆料,依原材料用量需求考虑,购买前置期、难易度、贵重程度,根据供应商的交货提前期,及公司生产的日需要量,来制定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量,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4.1.4原材料的保管 4.1.4.1 仓库原材料的合格品、不合格品、长期库存品及其他区域要区分管理并制定明显标 志。在库原材料按照以下方法来管理: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一九九三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保证绿色食品标志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维护绿色食品信誉及消费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色食品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标识、证明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及与此类食品相关的事物。 第三条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由农业部审核批准其使用权。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第四条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二)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三)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四)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 第五条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在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一式两份(含附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绿色食品管理部门; (二)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委托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对该项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进行环境评价; (三)省绿色食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会同权威的环境保护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机构对其申报产品进行抽样、并依据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的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含实地核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由农业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及编号;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同时公告于众。对卫生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绿色食品标志编号形式如下: LB?--?-xx-?--?xxxxx?xxxx ↑??????????↑???????????????↑ ?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中兽药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生产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及其产品的生产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兽药停药期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兽药 veterinary drug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药材、中成药、生化药品、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剂、放射性药品、外用杀虫剂和消毒剂等。 3.4 微生态制剂 probiotics 运用微生态学原理,利用对宿主有益的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特殊工艺将一种或多种微生物制成的制剂。包括植物乳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双歧杆菌、肠球菌和酵母菌等。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制剂。 3.6 产蛋期 egg producing period 禽从产第一枚蛋至产蛋周期结束的持续时间。 3.7 泌乳期 duration of lactation 乳畜每一胎次开始泌乳到停止泌乳的持续时间。 3.8 休药期 withdrawal time;withholding time 停药期 从畜禽停止用药到允许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制度 2007年4月17日 21:48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我场蔬菜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为了保证茄子、番茄、辣椒、黄瓜、瓠子、豆角、四季豆、莴苣、红菜薹、萝卜等十个骨干品种的优质品质,减少农药用量,控制化肥用量,打造绿色食品标志品牌,扩大蔬菜绿色食品销售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是: 一、成立绿色食品标准申报管理指挥部小组 一是农场成立由向忠安副场长为指挥长,基地技术管理负责人高忠(农业师)为副指挥长,农场农技站站长、农业生产办公室、质量检测站站长和各大队队长为成员的指挥部。各生产基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绿色食品管理分指挥部。指挥部按层级责任制度,把人员分解到村、组、户,按造册名单对号管理,确保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100%的不使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超标农药,不使用含激素的化学制剂和超量使用无机化肥。 二是成立绿色食品蔬菜技术领导小组:农场农业办公室主任、场长助理、农艺师高忠为组长,农技站站长(农艺师)盛志松为副组长,及从事多年蔬菜的农场农技中心三名专职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执行包队到户,做到地块落实,确保菜农在种植技术上不出问题,并强调绿色蔬菜栽培技术标准,减少用药和用肥量。 三是凡在本基地从事生产绿色食品黄瓜、番茄、茄子的农户,都必须及时参加各项技术培训。种植技术必须服从农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排的专业人员统一指导。农户对生产绿色食品不按规程操作的,当年拒收该户的产品,并按该农户产量的50%赔偿收购和销售方。 二、大力推广无公害或绿色食品肥料 我们从2000年已开始推广有机肥,菜农们目前已得到了认识,尝到了甜头。在基地范围内执行了目标责任制,大队与小队、小队与菜户都提出承诺,不得使用化肥和含有氯离子的肥料,并且从农户---小队---大队挂勾,大力推广无公害肥料、饼肥和腐热的猪牛鸡粪混合等有机肥,以提高黄瓜、番茄和茄子等十个品种的产品质量。 三、准确预报,提供最佳生产绿色食品产品的防治方案 从2000年起,一是我们加大了蔬病病虫害预测预报力度,由武汉市蔬菜技术服务总站、区植保站根据蔬菜不同品种,按季节定点、定时、及时准确的向菜农发布病虫预报。二是对蔬菜生产要求加强了农业防治:作物收后及时清园,菜地深翻和晒田,促进耕作制度改革,推广深沟高垄栽培,田间及时排水,降低田间温度,适时摘老叶、病叶,采取不同作物轮作等措施来减少病虫为害。三是进行物理防治,基地按50亩一盏,全部推广了频振杀虫灯。四是推广生物农药“武大绿洲一号”等绿色食品推选用药。五是大力推广人工捕捉害虫,严禁违反有关农药使用间隔期制度,严禁超浓度、超剂量用药。 四、规范市场、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蔬菜上使用 为让农民吃上“放心菜”,武汉市从2003年开始,制定和颁发《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明文禁止在专业蔬菜区内销售使用6105、3911、甲胺磷、克百威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58个品种。市、区农药管理站、土肥站进行不定时对基地进行检查督促,从源头上堵绝了高毒农药进入基地。每次在施肥、用药时菜农必须在指定的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数量和品种,不得随意改变用药、用肥品种,一旦发现有违规用药和用肥,将全年没收该户产品。全范围地推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药和绿色食品、无公害肥料。 五、坚持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减轻农药化肥的面源污染 要求从选用抗病品种、深翻作垄、合理施肥作起,重点强调轮作换茬,推广绿色健康栽培和生态种植法,控制病虫病源和虫源在土壤中的存活量,以减少农药使用量。一是保护天适,提高生物防治水平,大力推广Bt等生物农药;二是进

仓储部运输管理制度

仓储部运输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制定运输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运输人员的日常行为,配合配货区有效的完成销售发货计划,提高客户运输满意度,对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运输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运输主管:负责协调每位驾驶员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货物运转工作。协调处理好上下级关系。 驾驶员: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货物运转工作。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与清洁。 四、岗位管理制度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页脚内容1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销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酒后驾车。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反映。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联系,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页脚内容2

物流仓储管理操作流程

物流仓储管理操作流程 1.收货流程1.1正常产品收货1.1.1 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1.1.2 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客户等候处理,必要时拍照留下凭证。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 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事故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进行拍照,并及时上报经理,主管或库存控制人员,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1.1.4 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下雨,雪,冰雹等),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托盘上时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拍码放的数量严格按照产品码放示意图。(产品码放按照托盘的尺寸及货位标准设计)。1.1.5 收货人员签收送货箱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定单处理人员。 1.1.6 定单处理人员接单后必须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通知客户并录入系统。 1.1.7 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 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 2.1 各种退货

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运输公司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人员有权拒收货物。1.2.2 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配套的纸箱,配件齐全。1.2.3 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型号、机号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1.2.4 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定单处理人员。1.2.5 定单处理人员依据单据录入系统。2. 发货流程 2.1 定单处理程序 2.1.1 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客户授权的单据(授权签字,印章)作为发货依据。2.1.2 接到客户订单或出库通知时,定单处理人员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运输部门安排车辆。2.1.3 定单处理人员依据不同的单据处理办法录入系统,制作送货单及依据货品或客户要求制作拣货单。2.1.4 将拣货单交仓管员备货。2.2 备货程序2.2.1 备货人员严格依据备货单拣货,如发现备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库存控制人员,主管,经理,并在备货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2.2.2 货物按总备货单备完后,根据要求按车辆顺序进行二次分拣,根据装车顺序按单排列。2.2.3 每单备货必须注明送货地点,单号,以便发货。各票备货之间需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2.2.4

7、食品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贮存场所、保健食品)

7 食品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贮存场所、保健食品)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店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4、保证不出售变质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5、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6、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运输制度 1、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食品存贮管理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贮存运输(包括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程温度、湿度控制)管理规章制度

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一食品贮存管理 1.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1.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1.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存放。 1.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1.6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5℃。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二、食品运输管理 2.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2.2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2.3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2.4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2.5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 2.6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肥料)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肥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申请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标志)的肥料产品,包括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土壤调理剂,以及农业部登记管理的、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其它肥料。 第二章标志许可 第三条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肥料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农业部或农业部授权的有关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取得《肥料正式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 (二)产品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394)要求。 第四条申请人应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交《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品《肥料正式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复印件; (三)产品安全性资料,包括毒理试验报告、杂质(主要重金属)限量、卫生指标(大肠杆菌、蛔虫卵死亡率)。产品中添加微生物成分的应提供使用的微生物种类(拉丁种、属名)及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菌种安全鉴定报告复印件。已获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肥料所用菌种可免于提供;

(四)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合格证明; (五)外购肥料原料的,提交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六)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七)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八)田间试验效果报告复印件; (九)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十)产品包装标签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十一)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十二)系列产品中,绿色生资与非绿色生资生产全过程(从原料到成品)区分管理制度; (十三)产品实行委托检验的,需提交委托检验协议和被委托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十四)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第五条同类产品中,产品的成分、配比、名称、商标等不同的,按不同产品分别申报。 第六条审核程序如下: (一)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内容包括: 1.材料审查 (1)申报产品是否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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