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吊装专项安全方案

钢结构吊装专项安全方案
钢结构吊装专项安全方案

钢结构吊装专项安

全方案

钢结构吊装专项安全方案

一、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

(1) 塔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3、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它作业。

4、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5、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6、作业中发现起重臂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7、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规定。

9、塔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经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

10、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司机作业时应严格

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

11、塔机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塔机必须按规定的塔机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防护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3、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2)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钢构件时当构件较重,较长时用施转法,要求绑扎对称,使起吊后保持水平,便于就位,吊索与水平线的夹角,起重时不宜小于45度;

2、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2.1、吊机的指挥应专人负责;

2.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3、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试吊;

2.4、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2.5、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2.6、爬高必须有坚固爬梯,爬高人员必须配挂防坠器;

2.7、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2.8、拆卸千斤绳时,下方不准站人;

2.9、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2.10、构件在校正,焊接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2.11、起吊笨重物体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殊吊,停滞;

2.12、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路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2.13、构件在吊装,转移,就位过程中不得大幅晃动,不得碰撞其它物件;

2.14、遵守吊装中“十不吊”的有关规定安全技术。(“十不吊“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3)钢结构现场焊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接地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电线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电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遮盖,隔离围护,作业现场及焊机摆放处应配放有效的灭火器具;

12、所有焊工应佩带安全带,作业时挂钩牢固,操作面稳定牢固,手用工具用工具袋,并挂钩牢固;

13、所有焊工作业均应有焊条桶,焊条与焊条头装入桶内,同时焊桶挂放牢固;

14、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要求(磨光机)

1、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ο~30ο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2、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3、采用工程塑料为机壳的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防止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就医治疗;

8、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禁止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

9、使用人字梯不准有断档,拉绳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脚下要绑布和胶皮;

10、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手工换工作面;

二、安全应急预案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倾覆事故(吊装施工)

B:物体打击事故(吊装施工)

C:机械伤害

D:触电事故(施工用电)

E:环境污染事件

F:高空坠落事故(混凝土支架施工、钢结构安装施工)

G:火灾

H:食物中毒、传染疾病

(2) 安全救援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庆红

副组长:秦子道

成员:梁华雄郑楚锋蒋序武

(二)成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工程项目开工时,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有一名经过培训的兼职卫生急救人员、配备保健医药箱及必须的急救器材。

(三)职责和分工: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日常工作由项目工程部兼管。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办公室,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的现场抢救和应急处理及报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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