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检定菌种管理制度

5、检定菌种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检验用菌种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菌种质量。

2. 范围:适用于实验用各种菌种。

3. 职责:质量部负责执行此规程。

4. 内容:

4.1 检定菌的购买和验收

4.1.1 质量部门指定专人接收保管检定菌,检定菌保管员要受过专业的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4.1.2 检定菌由质量部根据产品检测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填写申请购买单,报质量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订购或向省市药品检验机构调剂。

4.1.3 检定菌收到后,应登记检定菌名称、编号、来源和菌龄等。

4.1.4 检定菌由质量部统一登记、保存、传代、分发。

4.1.5 领发检定菌时,应填写检定菌领发记录,领用人和发放人均应签名。

4.2 检定菌的保存

4.2.1 检定菌在保存期间应保证菌种不衰退、不变异,保持生命活力和所有的生物学特性,包括菌种形态特征、生理活动机能与代谢产物、繁衍子代的遗传稳定性等。

4.2.2 检定菌应在冷藏和暗处保存,一般可采用在4℃冰箱中保存。

4.2.3 对致病的检定菌菌株应严格管理,防止病菌扩散流行。

4.3 工作用菌种每1-3月传代一次,传代次数不超过5代,传代应及时填写《菌种传代、保存记录》。

4.4 工作用菌种使用时必须填写《工作用菌种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日期、菌种名称、编号、用途、使用人。

4.5 检定菌的销毁已过效期或被淘汰的菌种应经灭活处理销毁(121℃灭菌30分钟)。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实验室保存菌种主要为标准菌株和临床分离出的菌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菌种、毒种不在本室管理范围之内。本实验室无毒种保存。 三、菌株保存及使用规定 (一)菌种保管有专人负责,保存于冰箱中,冰箱门加锁,确保菌种安全。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交接手续。 (二)菌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包括病人姓名,菌名、保存日期、药敏记录。菌种的使用、转移、销毁应有记录和负责人签名。 (三)各种菌种应按规定时间接种,一般在接种三次后作一次全面的鉴定,注意菌种有无污染及变异,如发现变异时,应及时更换。 (四)菌种保存范围及向外单位转移,应按国家卫生部规定执行。所有存在菌种应有清单。 四、管理程序 (一)检验用菌种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 (二)检验用菌种的管理由专人负责。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与复活、保藏、定期传代、检查及销毁。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菌种,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填写菌种记录。 (三)菌种的申购、接收 1.根据检验要求申购所需菌种,写明购买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数量、保藏机构。 2.对新购进的菌种应仔细核对菌种标签、包装完整性和随菌种附有的说明书,及时填写菌种保管登记记录。 (四)菌种的保藏、传代 1.标准菌株的复活或培养物的制备应按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按已验证的方法进行。 2.冻干管开启后可制备菌种甘油管和转种斜面。

3.斜面菌种1~3个月传代一次,传代次数不得超过V代。传代应及时填写制备及传代记录。 4.除另有规定外,菌种冻干管、甘油管应保存于-20℃以下冰箱中,菌种斜面、菌液应保存于2~8℃冰箱。 5.冷冻菌种一旦解冻转种制备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6.保藏的菌种都要有明显的标志,标明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接种日期、传代数与菌种记录一一对应。 7.菌种甘油管贮存五年,斜面和抗生素微生物鉴定用菌液贮存三个月,黑曲霉斜面和菌液贮存一年。 8.每个工作日检查一次菌种冰箱温度,长假期每隔两天检查一次。 (五)菌种的检查 1.菌种甘油管制备时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贮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纯度和特性确认。 2.必要时对工作菌株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 (六)菌种的发放、使用 1.根据需要发放菌种,填写领用记录,注明菌种用途。 2.按检验要求制备菌液,填写菌液制备记录。 3.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如发现制备的菌液菌落数不符合检验要求时应重新制备。 4.凡是与菌种接触过的用具均应121℃,湿热灭菌30分钟后方可洗涤。 5.使用菌种时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污染。 6.未经批准,不得将菌种带离检验室。外单位索取的菌种,应经科主任批准后发放。 (七)菌种的销毁 1.保存的菌种失去活性、变异或超过贮存时间,应进行灭活销毁(121℃),湿热灭菌30分钟),填写销毁记录。 2.销毁无保存价值的冻干菌种和失效的菌种甘油管,需经科主任批准,并在帐上注销,写明销毁原因。

压力表计量校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实验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检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实验室是本公司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检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因此实验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计量检定及检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实验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字。 7、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得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施设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粘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作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

职业技能鉴定所制度(新)

职业技能鉴定所试卷保密制度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保密局《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考试的试卷的安全,有利于加强试卷的管理,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选配保密人员。保密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凡本次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保密工作。 二、每次使用保密室前,均须经检查,通过验收后方可使用试卷保密室,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 三、试卷保密室专门用作存放试卷,除考务专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随便进入。存放密件期间,防盗门及保密柜钥匙须由两名专管人员分别保管,保密柜要贴上专用封条,每次贴封启封都要有专管人员两人在场。任何人不许开拆试卷密封袋。 四、领取试卷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领取试卷都要有专人(三人以上)负责。试卷在运送过程中要有专车,要做到卷不离人,不允许携带试卷出入公共场所。如遇意外情况(被盗、失落、损坏包装,内容外露等),应立即逐级上报并迅速处理。 五、试卷在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阅、拆装试卷。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返回的试卷应及时放入保密柜中加以封存。 七、每次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考试部门要总结试卷保密工作的情况,使试卷在保管过程中保密措施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供试卷保密人员共同遵守,如有不执行本保密制度,发生试卷答卷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 职业技能鉴定所档案管理制度 (一)努力学习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鉴定所的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做好鉴定所的档案管理,保证鉴定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二)做好每一批次的技能鉴定的原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大致将以下资料装订成一册: 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原始资料。 2、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原始资料。 3、职业技能鉴定办证原始资料。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规章制度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以下简检测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并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中与质量有影响的所有检测设备的控制,包括过程及成品的检测设备。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与控制。 3.2总经理负责设备的审批。 3.3品质部负责设备的验收、日常监督管理、周期检定、标准器档案的建立。 3.4车间等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计量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4、工作程序 4.1检验设备的采购 使用部门根据维修技术标准、工艺及产品的检验确定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配备所需的监视量装置,并使这些装置的精度与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相匹配,从而使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使用部门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 4.2检测设备的验收 4.2.1验收和安装调试品质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4.2.2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包装有效性、整机完整性、零备件数量、随

机附件、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装箱单及有关资料和外观检查。 4.2.3品质验收,即全部性能指标的检测,计量器具由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以检定结果做为验收依据。 4.2.4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并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由相关人员签字。 4.2.5验收完毕后,将随机资料、验收报告、购货合同等有关资料品质部存档。4.2.6购置的测量设备经验收合格进行登记建帐。 4.2.7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与供方联系,决定处置方式,直至符合要求。 4.3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 4.3.1各部门使用的检测设备,由品质部负责建立《检测设备台帐》,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做到帐物一致。 4.3.2品质部依据以下情况合理制定检准周期并进行校准、检定: (a)凡属国家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b)非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由质检科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c)品质部负责制定《检测设备周期校准、检定计划》并定期关往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 4.3.3检测设备购进后,进行验收和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4领用检验设备器具时,由工具室人员填写收发记录,使用人员签名,经质检科批准后领用。 4.5测量设备的运输、搬动。 4.5.1测量设备在送检或固定实验室之外的场外进行检测工作时,要轻搬轻放,确保亏无一失,运关距离较远的检测进行防震、防冲击措施,般动时注意防倒置。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 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 QC 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 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 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 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 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 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 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 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 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 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 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 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 储存于 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 5 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 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 细菌: 1 个月;酵母菌: 2 个月;霉菌及芽胞: 3 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 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 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20%),

计量管理制度大全

计量管理制度汇编 批准: 审核: 编制: 目录 (一)岗位责任制度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四)原始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五)事故报告制度 (六)计量标准室管理制度 (七)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现将个人分工管理的设备、事务管理工作进行规定,具体如下: 设备方面分类包括主要的大型设备(一类设备)、主要试验设备(二类设备)、一般测试设备(三类设备)共三类,设备需分人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内容主要是保管、日常的维护保养、协助维修、借用登记、还回验收、监督检验周期并提醒送检等。计量工作岗位名称及工作内容 设备分类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电流互感器计量标准装置放置地点:质检部实验室;负责人(主要使用人):2.电压互感器计量标准装置放置地点:质检部实验室;负责人(主要使用人):3.计量标准建立后,须保持其装置的成套性,并接收上级计量部门传递,符合规定的精度等级。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并经上级计量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计量标准装置由负责人按使用说明放置于适宜的环境保存(例如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进水受潮、霉变生锈等),计量标准装置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外观整洁,并专地存放。定期保养,需有保养记录。压力类校验装置保养周期为一年。为防止锈蚀,标准砝码要定期擦拭,并加除锈油。各类电量校验装置要严格参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保养。有自充电装置的要定期充电,周期为一个月;维护和保养情况填入维护保养记录。 4.计量标准装置的使用者必须持有计量检定人员证,而且不允许外借。 5.计量标准装置的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说明书的方法进行,坚决杜绝违反使用说明书操作。计量标准使用前,应征得标准室负责人同意,填写使用记录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并报有关领导,严禁随意拆修。使用完毕需切断电源,清理标准装置后盖好防护罩。 6.计量标准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情况时,在经过计量主任同意后,计量设备负责人负责联系专门人员修复,维修情况填入技术档案中,维修后的器具必须重新经过检定合格,确保其精度方可使用。 7.计量标准装置及其配套仪表必须按上级部门量传计划及时送检。按受检单位进行分类,详细列出送检清单,填写送检申请表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送检。8.当计量器具暂不投入使用或未经校准确认的,可封存。封存的计量器具不属授控范围,也不受国家监督,但在欲投入使用前仍应进行校准确认。 9.对于那些经校准或检定已无法修复的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准投入使用,需进行撤销。撤销时需由器具负责人经计量主任同意,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鉴定站、点 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目录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3) 二、鉴定工作规程 (5) 三、财务管理制度 (6) 四、档案管理制度 (7) 五、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8 - 六、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考务员守则···········- 10 - 七、考场规则······························- 11 - 八、保密守则······························- 12 - 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站长岗位职责)··················- 13 - 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副站长岗位职责)·················- 14 - 十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5 - 十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 16 - 十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7 - 十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8 - 十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务员岗位职责)················- 19 - 十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岗位职责)················- 20 - 十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21 -

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在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管理和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站每次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时,均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成原则和管理暂行办法》,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负责本次工种(专业)等级或类别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监考、评分、统分等业务工作。 三、担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员,必须是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派的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人数,应根据被鉴定人员数量和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规定配置。 五、职业技能鉴定站每次考评时,组成考评小组要采取轮换考评员的办法,轮换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职业技能鉴定站对本单位的人员实施鉴定时,本单位考评员不得超过考评小组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考评员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该考评员不能担任对其亲属的考评。 八、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组成,须在考评前15天报上级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备案。 九、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印章,由批准设立该站的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 印章使用限于: 1、被鉴定考核人员资格的审查确认; 2、准考证的确认; 3、考核成绩通知单及考核鉴定报告用印; 4、收取费用用印; 5、其他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事物用印; 十、职业技能鉴定站收费与支出: 1、设立专门财务管理人员,负责鉴定站的财务管理工作; 2、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 职业技能鉴定费用项目包括: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场地、设备、考务、命题、阅卷、考评、发证、检测及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等费用; 3、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国家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制定。 4、职业技能鉴定站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情况及支出情况要单独建账。

检验用菌种管理制度

检验用菌种管理制度 为保证药品生产、检定和科研的质量,加强对检验用菌种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Ⅱ. 范围Scope 适用于本厂检验用菌种的管理。 Ⅲ. 职责Responsibility 菌种管理人对菌种的申购、保藏、检查、发放和销毁负责,检验员对菌种的使用和操作安全负责,采购部对菌种的订购负责,QC部经理对本制度的实施监管负责。 Ⅳ. 定义 检验用菌种是用于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抗生素微生物测定、评价防腐剂和抗菌剂的抑菌效果、确认灭菌工艺效果、检验方法的验证、培养基的促菌生长能力检查、样品检验时的阳性对照等的标准菌株(对照物质)。 一代:将微生物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Ⅴ.程序Procedure 1.总则 1.检验用菌种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保藏机构的标准菌株,或使用与 标准菌株所有相关特性等效的商业派生菌株。 1.2 检验用菌种的管理由QC部指定专人负责。 1.2.1负责菌种的申购、接收与复活、保藏、定期传代、检查及销毁。 1.2.2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菌种,并监督其使用。 1.2.3负责填写菌种记录。 2. 菌种的申购、接收 2.1 根据检验要求申购所需菌种,写明购买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数量、保藏 机构。 2.22.3对新购进的菌种应仔细核对菌种标签、包装完整性和随菌种附有的说 明书,及时填写菌种保管登记记录。 3. 菌种的保藏、传代 3.1 标准菌株的复活或培养物的制备应按供应商提供的说明或按已验证的 方法进行。 3.2 冻干管开启后可制备菌种甘油管和转种斜面。 3.3 斜面菌种1~3个月传代一次,传代次数不得超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代。传代应及时填写制备及传代记录。 3.4 除另有规定外,菌种冻干管、甘油管应保存于-20℃以下冰箱中,菌种 斜面、菌液应保存于2~8℃冰箱。 3.5 冷冻菌种一旦解冻转种制备工作菌株后,不得重新冷冻和再次使用。 3.6 保藏的菌种都要有明显的标志,标明菌种名称、标准菌号、接种日期、传代数与菌种记录一一对应。

(新)计量室管理规定

计量室管理规定 一、计量室岗位管理制度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四、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六、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七、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八、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一、计量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核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 、计量室是本站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核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因此计量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 、计量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100 ℅,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 、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本站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 、计量检定及核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 、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字迹应清晰、准确。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计量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 、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名。 7 、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 、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 、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 、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 、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做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 、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 、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

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各类考试的监考工作,特制定本监考工作规范。 一、考试开始前 1、监考人员应事前熟悉考务办公室及考场位置、监考场次 和监考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核对本场考试的课程、班级、考试形式,清点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份数和考试人数。 2、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按规定 座位入座,并尽可能保持考生间距离。若有疑问应立即请示考务办公室,不得擅自作主。 3、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醒考生将准考证置于考桌右前 方,核查准考证,清退无证考生。必须重申考试纪律,完整宣读考场规则。 4、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将带入考场的书本、纸张及其它复习 资料放到考场前指定地点;提醒考生清理座位及周边桌面及抽屉内所有物品;提醒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考前应擦净黑板,在黑板上醒目位置书写“严 肃考纪,端正考风”,以及本场考试所考课程名称、考试班级、考试形式、收发试卷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过程中 1、两名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一前一后,认真履行监考职能。

2、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长时间交谈,不得吸烟或做其它 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抄题做题,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手机应关机或置于振动。 3、试卷如有缺页、缺题,监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流动监考人 员向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补发。考生如有因考题不清楚提出询问,监考人员可当众说明,但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 4、监考人员如发现有考生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将违 纪形式、详细情节如实记录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表》中,并签名,考试完毕交考务办公室。 5、考试过程中如有其它偶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流动监考员、 巡视员或考务办公室。 6、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提前交卷,应按第三条第2款的 方式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三、考试结束时 1、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已到,停止答题”,同时注意维持 好考场纪律。 2、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正面朝下放于桌面上,并安静 离开考场。 3、按考号顺序收回考试试卷、答卷、及草稿纸,整理整齐, 清点答卷份数。

检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JCH-GZ-JL 检测、计量器具 管理制度 制: 企业计量管理办法和实施原则 计量管理人员岗文件分发号: 3计量器具赔偿制受控状态: 4计量器具采购发放报废管理制度 5计量器具保养维护制度 1.车间的执行情况,发动全厂员工搞好计量工作。 2. 计量管理人员在品质部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制订各项计量 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各部门计量工作,处理公司内计量 纠纷和对员工进行业务指导。 3. 根据生产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具,每年按时送国家计量技术 机构检定, 保证其合格率。 4. 各车间、部门、个人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由计量管理人员统一执行周 期检定,以 07 年 01

保证量值精度准确。 5. 计量管理人员根据产品和计量器具的精度不同,进行合理的分级使用 和管理。 6. 公司各类计量器具都必须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建档、造册、发放工作 以及规划量具调配、采购计划;全面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制控制程序》之执行运作; 3. 负责制订公司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把到期需检定之计量器具送上级部门检 定,并跟踪校准情况; 4. 负责日常计量器具的收发管理和维护及保养。 5. 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测试工作,提高可靠性,为提高产品质量服务。 6. 对公司计量器具进行了统一编号,按凭证入帐立卡,做好原始记录,使帐物清 楚。 7. 负责对公司内所使用计量器具人员进行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等知识之培训 和指导。

偿: 2. 使用期:一年内损坏可修复,赔偿30%不可修复报废赔偿100% 一年至三年的赔偿70% 三年以上的赔偿50% 3. 制专用量具折价按上述比例赔偿。 4. 擅自拆修计量器具而引起损坏,要求赔偿零件费和修理费。 5. 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管理员保管,由于保管存放不妥,使量具失准,锈蚀或缺少 的均由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1. 各车间、各部门将所需要的计量器具各类和数量,统一报品质部计量管理人员汇 总,再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采购部负责采购,购进后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在计量具上贴上“合格证”方能入库。 2. 车间班组或个人,需要领用计量器具,填写“检测、计量器具发放登记表”,经品 质部计量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领取。 3. 新领取的计量器具,须登记入册,才能使用。 4. 在用计量器具按周期检定计划送国家计量部门进行周期检定,若发现

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微生物检验室菌种保管安全,避免微生物检验室菌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检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 定义 3.1 测试菌株:一组阳性和阴性质控菌株,只能是具有稳定的性能且有代表性的菌株。 3.2 标准菌株:直接从官方菌种保藏机构获得并至少定义到属或种的水平的菌株。按菌株特性进行分类和描述,最好来源于食品或水的菌株。 3.3 标准储备菌株:将标准菌株在检验室转一代后得到的一套完全相同的独立菌株。 3.4储备菌株:从标准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培养物。 3.5 工作菌株:由储备菌株、转接一代获得的菌株。 4 标准菌株的使用和保管 4.1 标准菌株需使用来自认可的国内或者国外菌种收藏机构,并有相应的标准菌株的证书。 4.2 标准菌株的使用 4.2.1 标准菌株可作为日常检测质量控制、验证准确度、已知物质验证新方法、评估检验人员能力。 4.2.2 标准菌株的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外来污染,以确保标准菌株的溯源性。 4.2.3 先从冻干粉转至纯培养琼脂平板,再从纯培养琼脂平板移接至冻存管作为标准储备菌株;需做检验室中所需要关键诊断指标的确认以加以记录并予以保存,其管理记录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从原始菌种传代到工作用菌种的代数; b)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及培养条件; c)菌种菌落形态及革兰氏染色。 4.2.4 从储备菌株接种制备成工作菌株作为日常检测的质控菌株。

4.2.5 不再使用时将菌株灭活。 4.3 标准菌株的保管 4.3.1 标准菌株由专人保管。保管人负责建立标准菌株目录;目录应包括编号、菌株号、菌种名称、发行单位、购买日期、购买数量等。 4.3.2 标准菌株应做好标识后,应双人双锁保存于专用冰箱中,冻存管保存的标准储备菌株置于-20℃以下冰箱保存。半固体、斜面等方式保存的标准菌株置于2-8℃冷藏冰箱中保存。 4.3.3 微生物检验人员每个工作日对菌种保存冰箱进行温度监控。 4.3.4 菌种不能随意转接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要时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4.4 标准菌株的标记 4.4.1 菌株标记应包括:编号、菌名、移接人、移接日期。 4.4.2 菌株编号规则: a) 标准菌株简写 序号标准菌株简写 1 大肠埃希氏菌 ATCC25922 DC 2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25923 JP 3 表皮葡萄球菌 CMCC(B)26069 BP 4 伤寒沙门氏菌 CMCC(B)50071 SM 5 福氏志贺氏菌 CMCC(B)5127 ZH 6 黑曲霉 ATCC16404 M 7 酿酒酵母 ATCC9763 JM

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制度 (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刘莹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室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医疗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 (六)计量器具的外协修理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医疗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合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 1.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2.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3.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及鉴定工作管理制度 一、考评人员登记表(此表在国家林业局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具有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获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间根据本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需要,可参与具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工种考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确定。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要填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报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

二、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站管理员保管) 三、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胸卡。 3、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 5、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监督。 6、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有事不能到场考评,应提前与组长请假。 7、履行职责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小组长同意方可离岗。 8、保守鉴定试题秘密和鉴定成绩的秘密。 四、监考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2、考生及入考场后,先核查照片御准考证是否一致。 3、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4、对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先警告,严重者,报告下组长处理,填写考场记录。 5、考场内不得吸烟、读书看报、不准说话,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号顺序装订试卷。 7、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场干扰考试。 8、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了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 2、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 3、考生要服从鉴定站以及考评员、监考人员安排,并接受监督、检查。 4、参加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 5、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或指定的地点。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7、考生不得替考,不准将《准考证》借与他人。 六、考场规则 1、考场应整洁、明亮,材料设备齐全,仪器符合要求。 2、考试前一天标示出考场编号,考生编号,张贴《考生须知》。 3、考试时考生将《准考证》放到桌子上,以便核查。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考试只允许将必要的考试文具代入考场,其他无凭一律不得带进考场。

计量标准档案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建立如下技术档案: ①计量标准合格证书; ②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③计量标准技术考核(复查)申请表; ④计量标准有效内检定证书; ⑤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⑥计量标准稳定度考核记录; ⑦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2.计量标准档案必须完整,准确无误。 3.各种技术档案和资料设专职或兼职人员保管。

4.电能计量标准器具和标准装置检定证书,标准装置考核证书,由使用 单位妥善保存,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除各类检定原始记录,证书。考核报告外,其它技术资料和台帐应纳 入微机管理。 6.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持 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档案若有丢失要追 究当事人责任,并实施相应处理。 7.新购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资料保管员

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事故报告制度 1.凡因人员责任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障碍、未遂事故,其统计办法均应按《电业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及补充规定处理执行。2.不论事故大小,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如实汇报。重大事故应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向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事故后应保留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原因查找和分析,任何人不得破坏。 4.不论事故大小,凡发生事故后,部门负责人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全站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指定整改措施。5.重大事故除班组要进行分析还应由局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分析,再 将分析结果报局领导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及标准计量器具应保持清洁干净。设备和各种物件应放置整齐。 2.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说笑、唱歌、吸烟、看小说、打毛衣等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拖鞋,穿清洁工作服。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4.实验室环境应符合规程规定和设备技术要求。 5.外单位来学习、参观、实习的人员,须经局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入内。 6.实验室应作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工作。易燃易爆及有化学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中心菌、毒种的分离、鉴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3.职责 3.1相关实验小组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3.2中心必须指定2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3.3中心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3.4公司管理层批准本中心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 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及保管: 4.1.1 因工作需要对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4.1.2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保存病料。 4.1.3 病原微生物需设专人登记保管,统一编号立案,存放容器应加锁或加封,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丢失。如发现数量不符,要及

时上报主管部门。 4.1.4 建立健全病料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病料采集、使用、保存和销毁情况。 4.2 菌(毒)种的保管 4.2.1 实验用细菌、病毒由实验室统一编号立案。 4.2.2 设专人负责保管,要有严密的登记制度,有详细的菌、毒种登记卡片和档案,菌、毒种库应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要有详细的分类清单,严防错乱,避免丢失。 4.2.3 对不能使用的菌、毒种培养物及材料应及时作无害处理,对无保存价值的菌、毒种淘汰时,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4.2.4 领取实验用菌、毒种时须由主管领导签字,注明实验用途及使用数量。 4.2.5 使用人建立菌、毒种使用记录,使用时应在空气净化的密闭工作室内进行。不同的菌、毒种不得在同一室内同时操作。 4.2.6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7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4.3索取、领用和发放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阳煤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本公司在用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特制订本制度。 1、本公司流转及使用的一切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 2、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由主管部门按规定向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3、非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而属公司计量室统一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由矿主管部门执行周期检定、修理。 4、计量标准的器具、仪器、仪表,由专人负责按检定日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或请上级计量部门来矿进行检定。 5、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根据检定规程的规定执行。 6、凡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周期检定,各相关部门必须提前将计量器具从保管或使用者手中收集送计量室进行周期检定。逾期不送者,每只量具扣罚100元。凡因使用人因出公差、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自己送检的,应在使用人离开前留下计量器具,安排他人送检,不得影响量具周检。需要现场检定的量具,使用单位必须提供方

便,协助检定工作进行。 7、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必须按国家的检定规程进行,若无国家检定规程的,可按上级部门制订的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若上述部门也无该项规程时,由相关部门参照有关技术标准或使用要求制定暂行检定办法,并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8、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印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一律不准使用。 9、计量器具到检定周期,不管是否使用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巡回检定、临时检定等都不能代替周期检定。 10、买回的标准计量器具必须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 制度 1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规章制度目录 一、鉴定所简 介 .......................................................... .1 二、职业资格证鉴定流 程 ...........................................2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4 四、财务管理制度 (8) 五、鉴定工作流程...................................................13 六、档案管理制 度 .................. ..............................15 七、考务规 则 (17) 八、考场规 则 (19) 九、考评员守

则 (21)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度 (29)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 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清远市佛冈县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年鉴定能力5000人。 佛冈县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凡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劳动者,均可与我所联系报名。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507室联系电话:4278129联系人:李老师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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