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

第一章性质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原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实践制定本细则。

关联法规:

第二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直接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的一项检察业务工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部门之一。

第三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思想是,通过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查办控告申诉案件,了解执行政策、法律情况,提供犯罪案件线索,惩罚犯罪,纠正冤假错案,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统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处理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检举、申诉和自首。

(二)承办分管的控告、申诉案件。

(三)结合处理来信来访和办案工作,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处理矛盾可能激化的控告申诉,预防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四)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反映信息,提供案件线索。

第五条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靠群众,对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

(三)坚持事实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

(四)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制。

(五)把来信来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第二章统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

第六条对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应认真填写登记表。

接受口头控告、申诉时,应制作笔录,经控告申诉人确认无误后,由控告申诉人签名盖章。对检举、控告人,要告知必须如实提供情况,并讲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应向其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严防发生意外事故,并应认真制作笔录,经自首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并根据案情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或本院有关业务部门处理。

第七条对来访人应文明接待。对来访人的食宿、返程等费用,原则上自理。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酌情解决。

第八条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应按“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处理:

(一)对人民法院、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控告、检举和申诉,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二)其他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的来信来访,分别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九条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检举、控告案件,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行初步调查,根据情况决定转办或自办。

第十条严禁把控告检举材料转给被控告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对不予立案或不复查的控告申诉案,应将不立案、不复查的原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控告申诉人。控告申诉人如果不服,可予以复议。

对决定转出的应将转往单位和转出时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控告申诉人。

由本院查办的控告申诉案件,结案后要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对控告人、申诉人的答复,由承办案件的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无理取闹的来访人,要坚持原则,进行批评教育。对妨碍检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扰乱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检察长应阅批重要来信,定期或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在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盟)院,检察长接待日应向群众公布。

第三章办理控告申诉案件

第一节案件管辖

第十四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承办和查处下列控告、申诉案件: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四)刑满释放人员不服从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五)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六)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第十五条处理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是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的共同任务,是检验办案效果的重要渠道。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其他检察业务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工负责:

(一)对于正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有关的控告、申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提出的控告,移送刑事刑事检察部门处理。

(二)对于与正在查处中的经济、法纪犯罪案件有关的控告、申诉和属经济、法纪检察部门管辖范围的控告、检举、分别移送经济、法纪检察部门处理。

(三)在押服刑和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犯人及其家属对判决或裁定不服,虽然人民法院复查驳回,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以及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违法活动和对监狱、看守所、劳改、劳教机关的违法活动的控告、检举,移送监所检察部门处理。

(四)对检察干警违纪的检举、控告、移送人事、纪检等部门处理。

第二节分级负责制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查处控告、申诉案件,实行分级负责制。

第十七条县(市、区、旗)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下列案件:

(一)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刑满释解人员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三)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四)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第十八条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以下案件:

(一)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不服县(市、区、旗)人民检察院复查驳回的申诉案件;

(三)刑满释放人员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虽然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四)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五)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负责查办或协助查办以下案件:

(一)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刑满释放人员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三)不服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复查处理的申诉案件和分(州、市、盟)人民检察院提请办理的案件;

(四)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五)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重要控告、申诉案件。

检察院民事申诉状范本

检察院民事申诉状范本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以下是关于检察院民事申诉状范本,欢迎阅读! 检察院民事申诉状范本【1】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县xx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四川省xx县广电大楼。 法定代表人:宋xx,总经理。 申诉人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县人民法院于 xxx6年6月22日作出的(xxx6)xx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6年11月8日作出的(xxx6)泸民终字第456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申诉事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提出抗诉。 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两级法院一、二审判决以“xx广电网络公司有责任对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的问题进行整改,而未及时整改, 同时在闭路电视线和闭路承载线被他人移动后未及时维护管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较之玉宇电力公司的责任更大些”为由, 判令上诉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一、二审判决以同杆架设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和未对同杆架设进行限期或及时整改为由要xx公司担责,其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1、就法律适用来说,对同杆架设问题,是否构成违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案田坝村是1983年自建的低压电力线路的产权人,其于1999年自行将闭路电视线及承载线同杆架设在自己的低压电力线路上,属该电力设施所有者的自主行为, 不违反《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未经电力企业或电力设施所有者、管理者同意,不得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接收线、 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的规定,依法不属违章,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2014年10月27日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全文)

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已经201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4年10月27日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2014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受理 第四章立案 第五章复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申诉 案件的复查 第三节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判决、 裁定申诉案件的复查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任务,是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原案办理权与申诉复查权相分离; (二)依照法定程序复查; (三)全案复查,公开公正; (四)实事求是,依法纠错。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进行公开审查。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对不服人民检察院下列处理决定的申诉,不属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应当分别由人民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规定办理: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因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是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是不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人民检察院民事申诉书范文

人民检察院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以下是小编提供的人民检察院民事申诉书范文,请参考! 申诉书格式范本【1】(各类案件通用) 申诉人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 ) 字第号,提出申诉。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附:原审书抄件一份申请人年月日注:1、本申诉书供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碳素黑墨水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4、“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法律。民事申诉书格式:需写明申诉人基本情况,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事实于理由。民事申诉状范例【2】申诉人:李______,男,_______岁,汉族,_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被申诉人:郭______,男,______岁,汉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人。案由:……要求______

省高级人民法院合理地解决我们房崖宅基地纠纷一案,其事实和理由如下:上述房屋宅基地是土改时农会分给我的。解放前郭______是我村18家后台之一,村中所有苛捐杂税均由其指派。我村解放时,郭随国某党跑到______县城藏匿起来,农会将其财产没收分配给贫穷农民。其中将郭的一座坐北向南院西屋瓦房3间和南屋地基三间分给贺______;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我一直执管居住至今。时隔40余年,即______年,郭以持有其祖父郭______土地证为由索要房子。当时经大队、公社、______县法院及______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认为此房确系农会分给我的,分后并执管多年,郭一直未提出过争执,其土地证是错填和误填,依照法律和事实将此房判归我所有。______年郭又申诉到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期间,忽略了房子被分出去的事实,避开原一、二审的调查依据,没有分析郭______土地证的来历和事实,简单机械地视土地证为唯一依据,而将上述财产判归郭所有,我认为是错误的,应当纠正。其理由如下:一、______年______县解放时郭投敌逃跑,当时农会除给郭留够住的房以后(郭当时3口人,留有瓦房3间,地基3间),将其余财产没收。因我当时4口人,无房子住,住公房内。农会干部将郭坐北向南院北屋瓦房3间和东屋地基3间分给我。______年土改时又确认给我。现有土改农会干部政治主任贺______、民兵营长贺______、农会主席贺______都证明北屋是给我的(一、二审卷可查),并出有书面证明,愿到庭作证。二、郭一座坐北向南院其西屋和南屋地基分给贺______,北屋和东屋地基分给

向检察院申诉书范文

向检察院申诉书范文 向检察院递交的申诉书如何写?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给大家收集的向检察院申诉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诉人:毛xx 男 xxxx年8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 xx奉化人居民住址:奉化市xx路x号 被申诉人: xx省卫生厅住址: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杨xx 职务:厅长 申诉人因不服xx市上城区人民法院(xxxx)上行初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杭行终字第13号行政裁定书,特向贵院提出申诉 申诉事项 请求撤销xx市上城区人民法院(xxxx)上行初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和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杭行终字第13号行政裁定书,,责令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再审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诉人以被申诉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被申诉人在原审法院庭审中,向法庭递交一份书证时,但没有说明这份书证内容,而作为专业与法律打交道的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却又没有将被申诉人所递交的书证,让申诉人质证、认证,纯粹属于司法明显不公的审理行为。(见xxxx年11月15日上城区法院开庭笔录第二页倒数第四行起。。。。。。),正因为没有质证、认证,就由此导致本案的诉讼,受到莫名其妙的败诉。如此审理行为,已经违反《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因此来讲,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所提及的“。。。。。。且在一审庭审中向你举证并亦经你质证。。。。。。”之事,不符合笔录中所写的事实。而且当时法庭拒绝本人复印庭审材料。由于年年申诉、上访,时过若干年后,在律师的指点和提醒下,申诉人就在法院档案室,竟意外发现有一份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当事人身份,向宁波市卫生局申请,对毛xx耳聋提请省职业病诊断机构重新诊断的函。在此情况下,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就得到了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关于毛xx同志突发性耳聋的复议意见》的诊断文件,由此就被原审法院采纳,并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是造成申诉人对本案行政诉讼案的败诉的原因。申诉人认为,原审法院采纳复议机关得到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已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而且,奉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同样也违反《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作为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关于毛xx同志突发性耳聋的复议意见》,同样也违反《xx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章程》第九条申请鉴定,

刑事申诉工作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刑事申诉工作报告 篇一:检察院刑事申诉工作总结 严格执法促司法公正倾心办案护社会和谐 —记**县检察院刑事申诉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越来越冗重与复杂,该项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如何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刑事申诉工作,解决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是每一位刑事申诉工作者应该研究探讨的课题。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院刑事申诉工作进行扼要判析,并就我院刑事申诉工作具体作法予以总结。 1、我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概况 自20XX年以来,我院已办理刑事申诉***件,来信***件,来访***件,电话访**件,集体访*件,其中不服逮捕*件,不服不批捕*件,不服撤案*件,不服检察机关其他处理决定**件(包括不服检察机关追缴),刑罚执行中被害人申诉的有**件,刑罚执行中被告人申诉有**件,不服不起诉**

件(其中**件是为提高案件质量本院领导交办的刑事复查案件)。 2、我院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基本类型 ⑴不服检机关追缴的申诉。多半为历史遗留问题,这类案件的追缴发生在2000年前后,申诉一般在20XX年至20XX 年。如新店镇***不服追缴案件,县石油公司***不服追缴案等。⑵被害人与被告人均不断申诉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有犯罪事实,有犯罪嫌疑人,但定案的证据不扎实充分,存有疑问。如:***故意伤害***一案,该案历经起诉、撤诉、补充侦查、存疑不诉、再起诉等环节,被告人与被害人不断上访申诉,历经多年。⑶举报人或控告人不服不立案的申诉案件。此类案件常发生在实名举报案中,举报人或控告人与被举报人或被控告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矛盾,矛盾往往一时还不能化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初查复查后均不能对被举报人或被控告人立案,举报人或控告人不服,不断上访申诉。如***不服对***不立案一案等。⑷自行监督类刑事复查案。为提高案件质量,响应上级案件复查评查活动,每年本院党组都抽选一些不起诉案件交于控申科或案件复 查评查小组进行复查。在办理的***件不服不起诉刑事复查案件中有***件是为领导交办的刑事复查案件。 3、我院的具体做法: ⑴强化组织领导,推行首办责任制。我院成立了以检察

申诉书范文1

申诉书范文 申诉书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 申诉书格式范本 (各类案件通用) 申诉人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 ) 字第号,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原审书抄件一份 申请人 年月日 注:1、本申诉书供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碳素黑墨水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法律。

民事申诉书格式:需写明申诉人基本情况,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事实于理由。 范文如下: 民事申诉书: 申诉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被申诉人: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电话:xxx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xxx纠纷一案,已有xxx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xxx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申诉请求: 1、xxxx 2、xxxx 事实与理由: 1、xxxx 2、xxxx 3、xxxx 综上所述,xxxx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诉人:xxx x 年 x 月 x 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 (2011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开审查的参加人员及责任 第三章公开审查的准备 第四章公开审查的程序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开审查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 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根据办案工作需要,采取公开听证以及其他公开形式,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正; (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维护国家法制权威; (四)方便申诉人及其他参加人。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件包括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 同一案件可以采用一种公开形式,也可以多种公开形式并用。 第五条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二)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审查的;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 (四)具有其他不适合进行公开审查情形的。 第六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公开审查的参加人员及责任 第七条公开审查活动由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组织并指定主持人。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进行公开审查活动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其他社会人士参加。 接受人民检察院邀请参加公开审查活动的人员称为受邀人员,参加听证会的受邀人员称为听证员。

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实习报告范本

( 实习报告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实习报告范 本 Sample practice report of prosecution and appeal Department of Procuratorate

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实习报告范本 年级:XX级 学生姓名:YJBYS 学号:08521521 我按照学校的要求,与20xx年9月23日—20xx年11月20日,我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到具体案件中,从而对课本上的东西理解得更深刻,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了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相关职能,对社会基层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一、实习概况 我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两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

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例如:一个老人敲开了控申科的门,说要申诉。他的两个儿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无人管,现在住在女儿家中。老二媳妇还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扬言要养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断绝父子关系(老大和老二之间有过节),这让老人忍无可忍。

检察院起诉书样本

二十四、起诉书 ×××人民检察院随堂笔记 起诉书 ×检刑诉[×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

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本院自侦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

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实习总结报告范文【精选】

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实习总结报告范文 年级:xx级 学生姓名:xxx 学号:08521521 我按照学校的要求,与20xx年9月23日—20xx年11月20日,我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到具体案件中,从而对课本上的东西理解得更深刻,也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了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相关职能,对社会基层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一、实习概况 我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两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例如:一个老人敲开了控申科的门,说要申诉。他的两个儿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无人管,现在住在女儿家中。老二媳妇还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扬言要养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断绝父子关系,这让老人忍无可忍。以前曾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过,判决两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可至今未能实现。老人很可怜,但此事不属于控申科的管辖范围,所以我们不能对此加以干涉,安慰了老人之后,我们建议老人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举报控申科的工作繁杂又是规范化的,不能凭个人任意发挥。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登录检察院个人系统处理文件,虽然操作程序开始时有一定难度,烦而杂,但慢慢熟悉之后我也懂得如何快速处理了,这是一个尝试的结果。待领导把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doc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指控被起告人的犯罪行为, 决定将 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那么,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1 被告人×××,男,1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汉族,××省××县人,初中毕业,19××年4月到××市××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该公司平房3排13号。20××年5月10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经本院批准被××市公安局逮捕,现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被害人×××,男,××××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经理。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年5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0××年5月×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年5月10日中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携带其从公司木工房骗借的羊角锤、木工凿各一把。来到该公司办公楼三楼的经理办公室(333室),借故将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的经理秘书侯××支走后,反锁上房门,然后进到里间,趁被害人许××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砸刺十余下,致使许××的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刘××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侯××的证词、作案工具以及被告人刘××的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目无国法,采取残忍手段故意侵犯他人生命权利,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市人民法院 检察长:××× 检查员:×××

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

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流程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有以下的流程: (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原承办人员不得参与。复查案件时,应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与原办案人进行座谈,必要时对有关证据进行补充调查。 (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申诉人不愿举行听证会以及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举行听证会的案件除外。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案件承办人,书记员,申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听证员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前,临时聘请三人以上单数的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其他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 3、听证会由复查案件承办人中的主诉检察官或其中一人担任主持人。申诉人应当陈述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阐述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展示相关证据。听证员可以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对案件进行评议,按多数人意见形成听证意见当场宣布。听证笔录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阅读后分别签名或盖章。 4、复查案件承办人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听证员的听证意见为重要依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报检察长决定。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复查决定后,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或《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申诉人、原案被处理人和有关部门。《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应公开宣布,并制作宣布笔录。

刑事申诉状 家属

刑事申诉状家属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申诉人曾某某,出生于1953年12月17日,汉族,中草药医生;电话18373××1698。申诉人不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2000)涟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提出申诉。事实与理由:一、申诉人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该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一、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二天上午,肖某某要回家,被告人曾某某不准许肖某某回家,……强行和肖某某发生了性关系”。该判决书称人民检察院指控,第二天(7月29日)上午奸后,肖某某奋力挣脱后逃离。此处的认定没有证据。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上午肖某某在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公安卷二卷第20页第17行至18行肖某某说7月28日来曾某某家。住了四天,七月三十一日下午才回家。还有公安卷二卷第21页8行,肖某某陈述,“7月28日晚上是通奸;第21页17行肖某某陈述,“7月29日晚上是通奸;第22页12行肖某某陈述7月30日晚上是通奸。证明所谓奸是无中生有,检察院指控7月29日奸后“肖某某奋力挣脱后逃离”更是凭空捏造。法院卷第46页,证人龙少年(肖某某丈夫的哥哥)说一个人要凭良心讲话,他们是通奸,不可能是奸,我们曾经听说肖某

某与她的男人李迪清离婚。他证明肖某某是个性开放的女人,她丈夫管不了她。该判决书经审理查明申诉人“强制侮辱妇女。被告人曾某某曾与被害人肖某某发生多次两性关系。……被告人……拍摄肖某某的裸体照数张,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晚,被告人曾某某将肖某某的裸体照片拿给涟源市荷塘镇建新村肖泳华等村民看,并散布诋毁肖某某的言语”。拍摄裸体照是肖某某自愿拍摄艺术照。证据在原法院一卷第77页:肖某某1999年7月15日写的字据:“如果李迪清(她丈夫)与人民法院来找自下(麻烦)一切责任由肖某某本人承担”。在原法院一卷第80、81页有肖某某裸体的自然笑盈留影。在公安二卷第11页3行至6行肖某某承认住到7月17日等洗出裸体照片,带走两张才走;肖某某照裸体照的原因是她要表示嫁给申诉人的决心,同意照裸体做为艺术品纪念,并承诺她如违背诺言,自己负法律责任,以字据为证,判决书称“捆绑”、“强迫”没有证据支持。判决书称申诉人把裸体照给肖泳华等人看了,案卷中五个证人只有肖泳华一人证言看到了肖的裸体照片。他称他和李国光二人在一起看了裸体照片,但李国光是肖某某的舅表哥,他的证言称没有看到裸体照片(公安二卷第49页),证明肖泳华的证言是伪证。强制侮辱妇女罪没有事实依据。申诉人与肖某某自1998年4月开始同居,起初是因为申诉人给她丈夫看病,申诉人的家与肖某某的家距离15公里以上,有时住在她家,多次发生性关系。她丈夫也知道。法院一卷第47页、50页,龙少年、彭菊青证明:申诉人在肖某某家里晚上和她一起睡在他们的床上,她丈夫睡在客厅的凉床上。1998年12月,肖某某偷了申诉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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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范文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文_064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 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 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

检查院的申诉书范文写检察院的申诉状

检查院的申诉书范文写检察院的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不服,向 ___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复查纠正的书面请求。刑事申诉状包括对生效判决的申诉、对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刑事申诉状的结构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在押申诉人的现押住所等。 (2)事由。指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 (3)请求事项。写明申诉人请求 ___要解决的问题。 (4)申请事实和理由。这是申诉状的重要部分。首先叙述原判认定的事实,列示证据,然后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定性、适用法律、执行诉讼程序或对民事行政案件处理不公等错误的地方,加以申辩、反驳、纠正。 (5)呈递机关名称、申诉人签名盖章、日期。

(6)附项。申诉状副本份数和物证、书证件数。 申诉状的格式如下: 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是刑事案件申诉人在押的,还应写明现押处所;要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亲属、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人关系,并加一段介绍被告人个人基本情况)。 对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因××××一案,不服×××× ___于19××年×月×日××字第××号刑(民)事判决,提出申诉。 申诉的理由和请求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 ___ 申诉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代书单位:×××法律顾问处 刑事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不服,向 ___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复查纠正的书面请求。刑事申诉状包括对生效判决的申诉、对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刑事申诉状的结构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在押申诉人的现押住所等。 (2)事由。指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

检察院民事申诉状样本

检察院民事申诉状样本 给检察院的民事申诉状怎么写?那么,下面请看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检察院民事申诉状样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检察院民事申诉状样本1 申诉人:郑xx,男,住xx县xxx乡xxx村 被申诉人:郑xx,男,住xx县xxx乡xxx村。 申诉人不服xx县人民法院(xxxx)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因其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县人民法院(xxxx)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xx县人民法院(xxxx)朝民权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认为:"被告(申诉人)于xxxx年8月4日毁坏原告(被申诉人)堆彻的沙坝,致使xxxx 年8月16日发的洪水将原告两道铁丝石坝部分冲毁、433棵树木及林地冲毁,对此造成的损害被告应负赔偿责任。"对这一事实的认定明显是错误的。 首先,虽然申诉人的确曾将被诉人"堆彻"的沙坝扒开过一个小口,但被申诉人所谓自己"堆彻"的沙坝并不是其合法财产,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尽管那条沙坝的确是被申诉人"堆彻"的,但并不能说明那就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

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根据这条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在河道范围内修筑阻水的堤坝,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就算有人在河道范围内修筑了阻水的堤坝,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将之毁掉而不必承担责任。因为法律并不保护非法财产。试想,如果有谁在国家所有的河道上划一个圈,说圈里边都是我自己的,谁动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是不是很可笑?因为古老的圈有运动早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法律基础!本案的这条沙坝就是这种情况。 其次,被冲毁的两道铁丝石坝、433棵树木及林地也不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说明被申诉人与村委会有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林地四至之一就是东至河套,想以此说明上述财产是被申诉人合法取得的。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林地的确东至河套,但这并不能说明河道也在承包范围之内。一来河道并不是村委会财产,村委会无权处理;二来四至为东至河套根本就不包括河道,只是河边的林地而已。所以,那些被冲毁的所谓林地并不是被申请人的合法财产。至于两道铁丝石坝、433棵树木就更是非法财产了。因为这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被申诉人与xxx村委会的合同约定,"原告堆彻的沙坝"、"原告两道铁丝石坝、433棵树木及林地"并不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一审法院却错误地认定这是被申诉人的合法财产,从而导致错误地判决申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本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本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范本1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检刑诉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类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明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民事申诉方案申请检察院抗诉

精心整理 民事申诉书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xxxxxxxxxx,男,xxxxx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xx月 xx xxxx 年 2015年1 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0日作出的(2015)银民终字第623号民事判决书,2017年11月16日作出(2017)01民再31号民事判决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9日作出的(2014)兴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

书和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0日作出的(2015)银民终字第623号民事判决书,2017年11月16日作出(2017)01民再31号民事判决书提请抗诉。 一、一二再审认定的事实错误。 关于大九九的价格认定:银川中院认为,重庆红九九公司出具的证明真实有效, 件× 年10 院最终没有依职权进行鉴定,给本案的事实认定留下了严重隐患。 4、关于该账本第二联,申诉人一再说明,双方对完账后(当时对账时是用申诉人这一联对的帐),被申诉人要求将此联及被申诉人从申诉人处提货对账并确认数额的笔记本带回家再次确认。出于合作多年,并且基本账目已经清楚的情况下,申诉人并未存有戒心,就将此两份原件交给了被申诉人。后被申诉人违背诚信,不但不返还原始凭证,而且矢口否认拿走申诉人的笔记本(双方确认被申诉人从申诉人

处提货金额为105万元)和账本第二联。从申诉人向法庭提供的录音证据足以证明被申诉人确实拿走了申诉人的记账笔记本,但法庭并未对此进行审理。105万!这对一个基本靠苦力赚钱的打工者来说,确实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果是十万八万,我想即使谁多得,也许对彼此的正常生活影响不大。但一百多万,任何一方凭空而得,我想在道义和良心上都会问心有愧! 5、关于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判决没有注明是一审法院依职权 为9日至2012295 证实调价的原因是手工装箱改为机器装箱,价格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之前的价格为360元,调整后为290元,被申诉人自述的四次调整价格和厂家的价格证明及在账本中后补价格及起止时间均不吻合,足以证明厂家的证明是假证明。被申诉人抬价结算没有事实依据。一二审法院对该证据的认定采纳错误。5)如果该证据是真的,那么一二审法院按被申诉人之前的自述价格(330元、360元、365元)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一二审法院凭什么按被申诉人单方陈述判决,而无视证据?6)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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