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认定表

江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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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认定表

学业导师),指导教师签署评价意见及建议等级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小组确定评定等级,及格及以上即获得1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若评定为不及格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2.学生在成果简介中应根据项目类别说明项目开始和结题时间,颁奖单位、获奖级别、发表刊物或出版社等情况,相关成果应用情况等。

3.本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参照试卷归档要求留存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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