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篇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一、质量监督总计划

二、质量监督员到位计划

为了做好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本站现明确质量监督员到位点,请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我站,以遍根据情况安排质量监督人员到位。质监人员未到位签证认可,不得进(转自:小草范文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行后续工程施工。(1)施工图技术交底会;(2)重要隐蔽工程隐蔽前;(3)分部工程验收;

(4)发生质量事故及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5)工程质量等级核定;(6)单位工程验收;(7)合同工程完工验收;(8)工程阶段验收;(9)竣工验收。

三、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 1、

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部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与评定规程》(SL176—XX)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布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

程,并将项目划分表说明书报工程质量监督站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需要对单位工程、

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

开工前监督

(1)审查设计单位资质是否与承担工程等级相适应,施工图纸签证是否完善,是否盖章出图章,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是否落实,是否已向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

(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是否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与投标时是否相符,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质检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主要工种及机械设备是否都到齐。

(3)质量检查人员要求能够独立代表建设(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负责对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阶段验收进行签证。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4)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监理、施工单位的工地实验室的仪表、计量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格是否备齐备足。审查项目法人监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3、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根据____________号质量监督书,我站对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实施,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工程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结合工程特点,我站制定如下监督方案: 一、监督组织 由项目监督工程师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项目监督员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负责对该工程的监督检查。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下列工程部位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我站到场进行监督检查。在我站监督检查前,有关各方应作好自检自评和准备工作,工程有关质量文件应放置施工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到场。 (二)下列重要部位(工序)为工程质量重点巡检抽查项目,施工单位在其隐蔽前应提 前通知我站,我站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责任主体的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安排监督抽查。在我站监督抽查前,有关各方应作好自检自评和准备工作,工程有关质量文件应放置施工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到场。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内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我站。我站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检查。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我站依法对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五、在我站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的过程中,请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检查(抽测)条件。 六、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本方案如有变化,我站将另行签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补充通知单》。 七、监督检查登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北片:青羊区八宝街111号4楼 86633513 南片:高新区紫荆北路18号 85194197 项目监督人员: 审核: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业务专用章) 年月日 此方案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各一份。 签收人: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 〖字体:大中小〗〖收藏〗〖打印〗〖关闭〗 1、总则 1.1为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排水、水力发电、水保、围垦等各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 1.3本导则所称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以控制和减少水利工程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 1.4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落实建设各方安全保证体系与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贯彻全面安全生产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加强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强制规定制度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必须落实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2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2.3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2.4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2.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6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2.7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8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制度。 3、安监机构的监管制度及方式 3.1安监机构可结合实际,建立以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 3.1.1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和听取受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关于安全生产状况汇报,分析、查找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对策措施,并视情况轻重可发布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制度见附一) 3.1.2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水利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设置安全生产联络员,加强工作信息动态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制度见附二) 3.1.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检查各责任主体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提早作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度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规划

市江津区贾嗣镇龙山村 饮水及才井水库整治工程 监 理 规 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建设单位: 亚太工程建设监理 二0一四年十二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市江津区贾嗣镇龙山村饮水及才井水库整治工程 1.2 工程地点:江津区贾嗣镇龙山村 1.3 主管部门:江津区水利局 1.4 建设单位:江津区贾嗣镇农业服务中心 1.5 设计单位: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 1.6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江津区水利局质量监督站 1.7 监理单位:亚太工程建设监理 1.8 工程主要建设容:水库堤坝、高位水池 1.9 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 1.10 工程进展情况: 本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工作,施工单位即将进场开展临建工程布置和施工准备,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对该项目工程进展和专业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以实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方”三者各司其职的建设管理机制,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监理围、业务和目标 2.1监理围:合同围全部建筑工程。 2.2监理业务: (1)负责项目法人委托围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现行技术规程,规,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对工程实施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 (3)按国家经济法规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4)配合项目法人协调工程部、外部各方的工作关系。 2.3监理工作的目标: 监理工作主要是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目标控制,尽可能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使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工程设计的变更和人工、材料、设备和物价上涨因素不包括在),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实际质量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和相关验收规规定。为此,监理部应将项目的总投资额、总进度目标和项目质量目标展开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以各分部分项工程为基础,采取动态管理,促进工程总目标的实现。 三、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 3.1监理组织机构 受建设单位委托,亚太工程建设监理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及监理任务情况,组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机构(如图3-1所示),按照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签定的建设合同,特制定本工程监督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 1、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将项目划分情况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 2、质量监督和内容 本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主要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实体质量。①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有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质量管理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管理;②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按合同承诺派出现场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规划,通过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③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和“三检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确保工程质量。 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重要隐蔽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工程关键部位,并对工作程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质量监督到位计划 为顺利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请项目法人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监督工作。 1、施工技术交底会; 2、基坑验槽; 3、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验收; 4、主要分部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外观评定; 6、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 7、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 9、竣工验收。 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监理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预算总造价万元,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单位 。 二、监督人员配备: 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由监督组组长、监督工程师 等2人组成的监督组承担,联系电话:。 三、监督工作方式: 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按照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监督抽查方式进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用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检查和随机

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在监督过程中将严格行为监 督,突出监督执法。 四、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建设单位施工前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以及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场地资料和经加盖审查机构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 2、核查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情况; 3、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处于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状况的施工企业及将相应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的情况; 4、核查建设单位对涉及建筑物重要功能、重大结构改变的重大设计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和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 5、核查建设单位是否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情况; 6、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 构配件和设备,或直接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 7、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 8、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才交付使用;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建设项目档案手续。 (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以及用于施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册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工作手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和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为,统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我站组织编制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手册》,供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使用。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除应执行本手册的要求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本手册由*主编、*主审,*、*、*、*、*、*等同志参加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各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同志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写人员水平有限,手册中难免有不当之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告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二〇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质量监督概述 (1) 第一节监督概念及特性 (1) 一、监督概念 (1) 二、监督特性 (1) 第二节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据 (2) 一、法律 (2) 二、行政法规 (2) 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 四、水利行业标准 (2) 五、工程设计文件 (2) 六、相关合同 (2) 第三节质量监督工作的方式与内容 (3) 一、质量监督方式 (3) 二、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3) 第四节质量监督机构 (5) 一、质量监督机构设置 (5) 二、质量监督分级管理范围划定 (6) 第二章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及质量监督计划编制 (7) 第一节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7) 一、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的依据 (7) 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7) 第二节质量监督计划编制 (8) 一、质量监督计划作用 (8) 二、编制质量监督计划程序 (8) 三、质量监督计划的主要内容 (8) 第三章工程建设质量行为监督 (9) 第一节质量体系检查 (9) 一、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 (9) 二、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监督检查 (10) 三、勘测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监督检查 (1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17年

(水利部规章,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文件水建[1995]128号发布,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已在我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我站将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为有序、高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内建工【2011】181号),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为,监理单位为,勘察单位为,设计单位为。结构型式为,层数,基础类型为,建筑总面积为平米,建筑总高度为; 二、监督组织 该工程监督工作由土建监督科监督,科长,联系电话;工程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监督管理方式及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科将重点对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以及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履行法定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执法。 (一)监督管理方式 本工程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巡查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

1、抽检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2、抽查、抽测涉及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监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抽测涉及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主要使用功能的结构实体和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 5、抽查地基处理、桩基础、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结构、劲钢(管)混凝土、钢结构、空间结构、幕墙等施工质量,以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 6、监督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二)抽查抽测主要内容 1、抽查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检测数量和结果、桩基验收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原材料检测试验记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混凝土强度评定,砌筑、抹灰砂浆强度评定; 2、抽查梁、板、柱钢筋安装质量,重点是结构主要受力节点、悬挑构件等部位; 3、抽测主要受力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结构受力钢筋接头力学性能,主体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 4、抽查重要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结论等; 6、监督工程质量行为,主要监督工程项目建造师、总监以及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和与招投标承诺人员相符性以及到岗履职情况,核查勘察、设计单位签署设计变更情况。检查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等情况。 四、相关要求

泉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计划(文本)

泉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计划(文本) 为增强质量监督工作的计划性,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增加透明度,使监督工作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订的合同等,特制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工程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及质量检测、设备供应)等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的职能。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及质量检测,设备供应)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作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应及时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签证。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质量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工程验收。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做好现场服务工作。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二、质量监督到位计划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行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本站现明确质量监督到位点,请建设单位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我站,以便根据情况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质监人员未到位签证认可,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施工图技术交底会。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项目 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工程名称: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项目 监督单位:章丘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质量监督项目站 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位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我市共有塘坝396座,建设标准低、质量差,病险隐患突出, 防汛压力较大。实施塘坝整治工程,对推进水生态文明市建设、保障防洪安全与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提高塘坝防洪蓄水能力,充分拦蓄地表水与涵养地下水,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 1.2工程设计及批复倩况 根据济政字办[2013]8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塘坝维修整治工程得通知》启2013 年起,利用4年时间,对我市106座塘坝进行维修整治2014年2 月20日,《济南市水利局关于济南市2014年第一批塘坝维修整治项目设计批复与投资计划得通知》济水发[2014]53号文, 对2014年度塘坝维修整治项目设

计进行批发,并下达资金计划, 批复塘坝30座,批复概算总投资1442、5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261. 94万元 1.3工程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明水、相公庄、普集、官庄、文祖、曹范、垛庄、辛寨、龙山、 监理单位:东营市龙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山东省科苑水利勘察设计咨询中心 施工单位: 济南市黄河工程局 山东省引黄济青建筑安装总公司 章丘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山东省第二水利工程局 山东省金泰山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金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阿县碧水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章丘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 2质鈿督工作 2.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根据该工程得建设规模与实施情况,我站成立了工程质量与安 全监督项目组,共由2名监督员组成,同时明确了现场责任监督员。

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系统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系统方案

PKPM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系统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长沙建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合开发

目录 第一章平台总体功能架构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系统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监督工程注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过程监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验收监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监督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标准化行政处罚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 建立各方参建单位信用体系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 备案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统计台账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监管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见证取样监管系统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混凝土质量追踪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系统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混凝土质量追踪系统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混凝土配合比实际投料监控................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混凝土试件二维码植入追踪及见证取样监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混凝土GPS车辆运输及调度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工程质量检测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工程质量检测及监管系统的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检测规范

ICS 27.140 P 55 备案号:43300―2014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708―2014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检测规范 Testing specification of supervision in hydraulic construction quality 2014-09-15 发布2014-11-15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2/T 2708―2014 目次 前言......................................................................................................................................................................... I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3) 5 检测计划 (3) 6 见证取样 (4) 6.1 基本要求 (4) 6.2 见证取样程序 (4) 6.3 见证取样内容与数量 (4) 7 跟踪检测 (5) 7.1 基本要求 (5) 7.2 检测程序 (5) 7.3 检测内容、项目与数量 (6) 8 平行检测 (7) 8.1 基本要求 (7) 8.2 检测程序 (8) 8.3 检测内容、项目与数量 (8) 9 检测成果分析与应用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监理检测计划 (12) 表A.1 监理检测计划 (12) 表A.2 监理检测工作量清单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见证取样记录与汇总 (14) 表B.1 见证取样记录 (14) 表B.2 见证取样月度汇总 (15) 附录C(规范性附录)跟踪检测记录 (16) 附录D(规范性附录)平行检测汇总 (17) 参考文献 (18) I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法

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预算总造价万元,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 二、监督人员配备: 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由监督组组长、监督工程师 等2人组成的监督组承担,联系电话:。 三、监督工作方式: 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按照湘建建【2010】10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监督抽查方式进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用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检查和随机

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在监督过程中将严格行为监督,突出监督执法。 四、质量行为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建设单位施工前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以及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场地资料和经加盖审查机构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 2、核查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情况; 3、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处于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状况的施工企业及将相应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的情况; 4、核查建设单位对涉及建筑物重要功能、重大结构改变的重大设计变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和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的情况; 5、核查建设单位是否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情况; 6、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直接采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 7、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 8、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才交付使用;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建设项目档案手续。 (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 1、核查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以及用于施工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河南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根据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5]236号)要求,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于2015年12月提交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地方标准修订计划任务书”,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质监标发[2016]127号),将《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列入《2016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 1.2 承担单位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 1.3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觅博,戚世森,王银山,杜晓晓,陈相龙,高翔,雷振华。 1.4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付瑞杰,轩慎民,吕仲祥,易善亮,白建峰,杨东英,苏航,李鹏,黄山,王相谦,张彬,李承骏,闫志强,王海涛,任春萍,蔡能博,李松涛,李秀菊,田振女,孙缔英,孟春丽,魏磊,孟博霞,郭涌,程晋亮,景晶,付扬戬。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豫水建[2014]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水利工程实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的质量管理体制。河南省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建设期间实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职权,进行质量监督。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 河南省是全国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XX年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全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狠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两创三比”活动,创新监督方式,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一)开展“十二五”前两年全市交通工程“两创三比”活动总结、考核、评比、推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高潮,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XX年3-4月份,全面总结我市“十一五”前两年(XX~XX)交通建设工程“两创三比”活动工作实效,做好“两创三比”活动典型评选工作,协助市局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和推广“两创三比”活动经验,认真分析我市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利用典型的指导示范作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两创三比”活动在我市交通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

高潮。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再出精品、再上水平的质量工作氛围。树立创品牌工程理念,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处罚力度。 调整工作思路和监督模式,加强对项目法人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把工程实体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作为监督重点。 一方面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督查,深入工程一线,针对不同建设阶段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重点做好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梁工程和路面结构层监督,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以及关键指标的的质量抽查。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重点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和项目上,把主要人员的主要精力扑在这些项目上,把检查的对象集中在这些单位的这些项目上,加大处罚力度,推进诚信交通建设步伐,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保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篇一:XX年基建质量管理策划方案(南京公司 XX年基建质量管理策划方案 国网南京供电公司 XX.2 一、XX年基建质量管理工作回顾 XX年,南京供电公司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下文简称建设部)在省公司建设部的领导和关心下,围绕南京电网建设的目标,贯彻工程质量管理的思路,南京供电公司建设部以质量管理达标投产为基础、以创优质工程为目标,面对极为繁重的基建工程建设任务,科学合理安排,扎实稳步提升工程质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XX年南京电网各项建设任务。 1、重点开展输变电工程建设与管理质量提升总体方案策划,着力全面推动创优示范工程建设,为全面提升南京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与管理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XX年8月,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南京供电公司谋划开展基建管理“三步走”战略(一年打基础、两年提素质、三年创品牌)。经过XX年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基建项目推进总体顺利,项目经理业务能力稳步提升,基建总体管控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已经基本完成了“第一步走”的目标,具备向“第二步走”转型的基本条件。

从XX年8月份开始,基建工作的重心逐步由“打基础”向“提素质”转变。希望通过XX年一年的努力,提高建设部 对工程的全过程管控能力,提高项目经理对工程的全过程履职能力,提高参建队伍及支撑部门对工程的全过程支撑能力,全面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和管理质量。 质量提升整体策划方案以“标准工艺控制”和“质量通病防治”为抓手,以“安全优质文明示范工程”为切入点,全面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与管理质量。该策划方案在XX年11月份的相关工作专题汇报中,受到了省公司建设部的高度评价。 2、质量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 (1)成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下设质量监督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质量部),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完成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质量事件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质量技术支持队伍管理办法制订工作,下发公司全面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全年共计检查67次,发现质量问题417条。 (2)建立质量监督技术支持队伍,依托经研院、检修分公司专业技能人员协作,组建公司系统质量监督技术支持专家队伍,组织质量监督宣贯培训和专题交流。 (3)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DLT 561-95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DL/T 561-95 Guide for Chemical Supervision of Water and Steam in Thermal Power Pla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5-03-06批准1995-08-01实施 1 总则 1.1 火力发电厂的水汽化学监督是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适应高参数、大容量火电机组迅速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导则。 1.2 为了防止水汽质量劣化引起设备发生事故,必须贯彻“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做好水汽化学监督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新建火电厂从水源选择,水处理系统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安装和调试,直至设备运行、检修和停用的各个阶段都应坚持质量标准,以保证各项水汽质量100%符合本导则规定的标准值,保证热力设备不因腐蚀、结垢、积盐而发生事故。 1.3 各电管(电力)局总工程师领导本局化学监督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局总工程师和化学专业工程师应经常了解和掌握全局化学监督情况,协调和落实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项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化学监督水平。 1.4 火力发电厂基建阶段的化学监督工作应由电力建设公司(局)负责组织及实施。各项监督工作必须纳入工程进度,其执行情况应作为考核工程质量的依据之一。1.5 火力发电厂总工程师应组织和领导汽轮机、锅炉、电气、热控、化学专业人员和运行值长共同研究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等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分工、落实措施,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防止发生事故。 1.6 要做好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工作,就必须充分发挥化学专责人员的监督职能。化学专责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检测全厂水汽质量和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程度。发现异常时,应向电厂领导书面报告情况、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以防患于未然。化学专责人员应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期实现防腐、防垢措施,使水汽质量恢复正常。必要时,化学专责人员的书面报告可同时抄报电管(电力)局。 1.7 本导则引用标准如下: SD246-88 化学监督制度 GB12145-89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 SD163-85 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 DL5000-94 火力发电厂设计规程 SDGJ2-85 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 SDJ68-84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 DLJ58-8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化学篇) SDJJS03-88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SD116-84 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 SD135-86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作总结及 工作计划思路

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XX年度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思路 (一)紧扣形势,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按照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的要求,在综合党支部的领导下,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弘扬水利精神,服务“两个率先”》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通过听讲座、外出参观考察、撰写和交流学习心得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使职工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从而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我站还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并且选派职工参加部省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如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培训班等,先后有5人次参加,使职工的实际工作水平和指导面上工作的能力都得到了明显提高。一年来各项工作成绩显着:XX年我站所在的综合支部被市级机关党工委评为达标党支部;XX年我站被市水利局评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先进集体;一年来共组织各类学习23次,撰写学习体会文章6篇,心得交流6次,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率达到100%。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及时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随着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的增加和受监工程面的扩大,我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特别是《江苏省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时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明确各自的责任、责职和权利,促使它们自觉地完善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各自的质量行为,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 一年来,围绕质量监督,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督机构。我站最初成立于1988年,成立之初的质监站为行政挂靠性质,质监人员也均为兼职人员。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XX 年我局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成立专职质监站,并于XX年下半年获得批准,目前我站为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XX年初共有在职职工6人,今年十月调入2人,目前共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会计1人,司机1人。6名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名水工专业高工,一名工民建专业工程师,2名水工专业助理工程师,专职从事水利工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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