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克拉玛依”

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1、邪教是:()

A、宗教组织

B、个人道德修行组织

C、非法组织

2、遇到有人企图拉你加入邪教组织,要()自己不信邪教的立场和态度。

A、隐瞒

B、明确表达

C、透露

3、司法机关依法处罚极少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轮功”组织骨干分子,并不是因为他们练习了“法轮功”,而是因为他们触犯了()

A、人权

B、规定

C、法律

4、《社会保险法》自( )起实行。

A、2011年7月1日

B、2011年9月1日

C、2011年12月1日

5、机关、部队、()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A、商业

B、企业事业

C、农业

6、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让行。

A、注意

B、减速

C、停车

7、一年内有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A、2年

B、3年

C、5年

8、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称()

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行政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A、政治权利

B、监督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

D、人身自由权利

10、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

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

A、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B、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C、损害求偿权的侵犯

D、选择服务自主权的侵犯

13、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A、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提前3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6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14、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出生

B、10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5、杨某刚满16岁时进工厂当了工人,每月收入700元。除交父母一部分生活费外,其余都积攒下来,一年时间已有2000多元积蓄。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杨某自作主张花1200元买了一件艺术品。由于父母反对,杨某决定将该艺术品退还给商店,但商店不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杨某购买艺术品的行为属于()

A、无效民事行为

B、有效民事行为

C、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16、下列遗嘱形式中,不需要证人在场即为有效的是()

A、口头遗嘱

B、自书遗嘱

C、录音遗嘱

D、代书遗嘱

17、某司机自恃车技高超,经验丰富,无视他人劝阻强行超车,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此次事故中,该司机的罪过形式为()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18、王某在实施盗窃时,因未撬开防盗门而最终放弃。王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19、在我国的刑罚中,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是()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2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A、本地区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最低工资

D、本行业的平均工资

22、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

A、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B、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

C、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

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3、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四个月

D、十六个月

24、遵守职业道德是对每个从业人员的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工作中慎待诺言、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遵守劳动纪律,这是职业道德中()

A、办事公道的基本要求

B、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C、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D、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

25、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26、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人生具有重要的意义。人际关系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际关系,是在人们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关系。人际关系的本质是()

A、社会关系

B、政治关系

C、经济关系

D、文化关系

27、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与人交往时既不能自恃清高,看不起别人,也不能自卑自怯,自暴自弃。这是人际交往中()A、谦让原则的要求 B、平等原则的要求

C、互助原则的要求

D、友爱原则的要求

28、优良的心理品质能增强人际吸引力,不良的心理品质导致人际排斥。下列心理品质中,能增强人际吸引的是()

A、唯我独尊

B、意志薄弱

C、嫉贤妒能

D、乐观豁达

29、社会责任感是一个人对祖国、对民族、对人类的繁荣和进步,对他人的生存和发展所承担的职责感和使命感。增强社会责任感是人生修养中()

A、心理修养的重要内容

B、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C、思想政治修养的重要内容

D、科学文化修养的重要内容

30、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以自己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行为为全体人民做出表率,赢得广泛崇敬,向世人展示了一种()

A、艺术美

B、自然美

C、社会美

D、人生美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北边陲,面积166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

A、四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六分之一 D七分之一

32、每年的()月是“民族团结教育月”。

A、1

B、3

C、5

D、6

33、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五观”教育指: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四个高度认同”指: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A、世界观

B、宗教观

C、人生观

34、我国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35、()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司法行政机关

D、公安机关

36、下列哪项不属于社区矫正的目的()

A、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B、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C、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D、对罪犯实施打击和惩罚

3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起施行。

A、2011年4月1日

B、2011年3月1日

C、2012年4月1日

D、2012年3月1日

38、调解协议的履行必须出自当事人的()

A需要B、同意C、自愿D、服从

39、下列哪项不属于调解组织的三级调解网络()

A、市(区)政府

B、镇(街)调委会

C、村(居)调委会

D、调解小组

40、人民调解委员会是()

A、法律组织

B、行政组织

C、群众性自治组织

D、互助组织

41、下列哪项不属于人民调解的依法原则()

A、受理和调解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B、调解纠纷要以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

C、调解达成的协议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D、调解纠纷要依据社会公德进行

42、刑法修正案(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A、三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二分之一

43、刑法修正案(八),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缓刑

A、不适用

B、适用

44、刑法修正案(八),数罪并罚的规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年

A、21年

B、23年

C、25年

45、刑法修正案(八),老年人犯罪的规定,已满()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70周岁

B、75周岁

C、80周岁

46、刑法修正案(八),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A、处拘役,并处罚金

B、处罚金

C、处拘役

47、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A、2012年3月14日

B、2011年3月14日

C、2012年2月14日

48、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法律服务所

B、律师事务所

C、法律援助

49、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诉讼活动的行为。

A、检察机关

B、司法机关

C、法院

50、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采用()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

予以排除。

A、刑讯逼供

B、威逼利诱

C、威胁恐吓

社区知识问答题

社区建设基础知识百题问答 1.社区的基本概念? 社区是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 2.社区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社区的基本属性包括区位的地域性、组织的系统性、管理的自治性、管辖的区域性、参与的全员性、主体的认同性、功能的综合性和机制的协调性,其核心是民主自治。 3.社区有哪些基本类型? 目前,新构建的社区分为四种类型: 单位型社区--人群主体由本单位职工及家属构成,有独立管辖界限,封闭式管理; 小区型社区--成建制开发的封闭式小区,功能设施配套,独立物业管理; 板块型社区--主要是以三级以上马路砍块划定的社区,多在老城区,是目前城市社区的主要类型; 功能型社区--除地域管辖因素外,具有特色功能的社区,如商贸、文化、公众等比较集中的区域,但一般没有常住居民。 4.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地域要素、人口要素、区位要素、组织结构要素、生活方式要素、社会心理要素。 5.城市社区的范围是指什么? 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出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6.社区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社区设立的依据是坚持以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半径为条件,以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自治、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社区。 7.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哪级政府决定? 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8.如何命名社区的名称? 社区的名称应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和社区成员的意愿与习惯确定,但一般不得以数字的方式命名。9.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 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性文明小社会的过程。 10.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11.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的原则;(2)区域发展原则;(3)主体参与原则;(4)资源共享原则;(5)协调发展原则;(6)党政推动原则;(7)民主自治原则;(8)渐进创新原则。 12.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卫生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治安建设。 13.加强社区建设有哪些重要意义? 加强社区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际步骤。 14.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有哪些主要作用?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一)名词解释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务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3、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应有的损害。) 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试题及答案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 C.十一 D.十二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a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 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 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般为2 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本法对归侨、侨眷实行的这一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归侨、侨眷实行16字方针的法律化和规范化。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侨务工作和维护侨益工作。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大”上,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保护华侨正当的权益,扶助归国的华侨”的护侨原则。这一原则在新中国成立时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得以确认。 此后,中国的宪法也都明确规定了护侨的原则。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对归侨、侨眷,要根据其特点,给予适当照顾的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对归侨、侨眷要实行“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16字方针。这一原则在长期的侨务工作实践过程中,深得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拥护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并经实践证明是一个正确的、行之有效的、符合侨心民意的原则。《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将该原则通过立法程序,予以提高与升华,使之成为侨务法律中维护侨益的总原则。其含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归侨、侨眷是中国公民的一部分,他们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享有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 中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非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及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有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责任以及保卫祖国的神圣职责。 归侨和侨眷作为中国公民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既享有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又应承担宪法和法律上的义务,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 一、全面理解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的十六字方针问题 首先,要正确把握《保护法》和十六字方针的关系。党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是我党建国以后制订的,是我党对侨务工作的一贯政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 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计量法规、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规定》等——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 计量规章:计量规章及技术法规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 二、计量法律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是1985年9月6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计量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计量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计量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容如下: 1、适用围 1)地域:中华人民国境 2)对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 3)工作容:建立计量基准(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2、计量监督 计量监督是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进行的计量管理。在我国是按行政区划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强制检定 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 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所谓量值溯源,又叫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起来的特性。 量值传递是从国家基准出发,按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逐级检定,把量值自上而下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从下到上追溯计量标准直到国家的和国际的基准。两者在

法律法规知识试题

法律法规知识试题 一、填空(10分,每空1分)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的国体,即国家阶级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3、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罪行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 )小时。 5、《治安处罚法》明确规定,对于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依法扣押;对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以与(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 6、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单选题(15分,共15题,每题1分) 1、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是( B ) A.严格依法办事 B.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D.忠于职守 2.不属于紧急避险的是()。(D) A.为了使国家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B.为了使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C.为了使本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D.为了使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即将发生的危险。3.下列刑罚中属于主刑的是()。(D ) A.罚金B.没收财产 C.驱逐出境D.拘役 4.认定抢劫罪中“其他方法”包括有()。(D ) A.捆绑B.杀害 C.殴打D.麻醉 5.下列财物不能成为盗窃对象的是()。(D ) A.天然气B.煤气 C.电力D.空气 6.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拒绝在《搜查笔录》上,签名、盖章的,侦查人员应当()。(D ) A.告知人民检察院 B.报告办案部门负责人 C.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D.在《搜查笔录》上注明 7.关于证据种类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 A.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六种 B.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七种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二) 11.村民会议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会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权:(1)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权。(2)建章立制权。(3)监督权。(4)其他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12.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开会时,村民代表要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加以反映,从而达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13.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坚持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14.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5.哪些事项应实行民主决策? 答: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社区矫正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一种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它起源于19世纪中期英美等国家,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社区矫正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里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有哪些 答:下列罪犯适用社区矫正: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使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1)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 (2)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4、如何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基本属性 答: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把握其基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1)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2)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非监禁特征。 5、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怎样构成的 答: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由司法个机关执法工作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 6、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授权,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调查评估;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带答案)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50分) 1、我国现行的工作方针是___。(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___起施行。( ) A、2002年9月1日 B、2002年10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3、三线电缆中的红色线是___。( ) A、零线 B、火线 C、地线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_____。( ) A、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B、限期改正 C、停产停业整顿 5、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___进行灭火。( ) A、水 B、二氧化碳灭火器 C、干砂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适用于___的安全生产活动。( ) A、生产经营单位 B、道路交通 C、水上交通 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 ) A、管理 B、监督 C、综合监督管理 D、监督管理 9、《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___,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 A、审批和管理 B、认证和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___,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A、审批 B、评价 C、领导 11、《安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___。( ) A、处理、解决 B、协调、解决 C、监督、解决 12、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___。( ) A、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B、国家安全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D商务部 13、《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___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

社区居民法律知识问答

社区居民法律知识问答 总类 一、公民依法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1、关于政治和自由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2、关于人身和自由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3、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但是,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谁能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具体包括:(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四)﹑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

社区工作者招聘社区工作基本知识问答题.学习资料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2)卷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工作实务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整个助人过程的基础和起点是( 。 A.评估 B.预估 C.接案 D.计划 E.介入 2.治疗性沟通是指( 。 A.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 B.交流双方对服务对象的问题的看法 C.介绍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 D.交流对社会工作者角色的看法和期望 E.通过人与人的交流、沟通,达到一个人对其他人进行帮助的目的 3.面谈中做好倾听最重要的方面是( 。 A.社会工作者通过身体传达的对服务对象的专注,以及从态度上所传达的内心的专注 B.理解对方所传达的内容和情感,不排斥、不歧视,把自己放在对方的位置上来思考,鼓励其宣泄,帮助其澄清自己的想法 C.全神贯注地倾听服务对象所表达的内容及其所使用的言辞,争取能够复述 D.倾听时不公要“听”,还要有“参与’’,与服务对象互动,对服务对象的叙述给予适当的回应 E.在听服务对象叙述的时候,注意服务对象的语言及相关肢体语言,分析其未表达出来的意思,及其语言中可能存在的不真实信息

4.在社会工作程序中预估处于( 。 A.接案之前 B.接案后,正式展开服务之前 C.计划之后,介入之前 D.介入服务后,评估之前 E.结案之前 5.在制订服务计划阶段,定义目标是指。 A.解释目标的词义 B.已经解释清楚的目标 C.将目标界定清楚,以具体、可操作的指标定义目标.以利目标的执行 D.对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共同选择确定的目的,清楚阐释其意义 E.定义和目标的相互关系 6.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先补救性工作,它是以( 为对象。 A.所有儿童 B.处于特殊困难境地的儿童 C.情绪或行为偏差的儿童 D.残疾的儿童 E.流浪的儿童 7.儿童社区工作有不同的介入手段。以组织、动员社区内各类社会团体和居民组织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服务作为介入手段介入社区,属于( 。 A.从非物质的服务人手介入社区 B.从直接的物质性建设目标人手介入社区 C.从动员组织社区内综合服务的力量人手介入社区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一、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条修正,自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 修正前该条内容原为: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 二、建筑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试题

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试题2 1、森林分为哪些类型?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2、什么是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 3、防护林都包括什么林种?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4、什么是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 5、什么是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林木。 6、什么是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7、什么是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 8、林业建设的方针是什么?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造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9、什么森林、林木严采伐?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采伐。 10、采伐哪类林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11、什么是森林履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12、什么是林权证?林权证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

13、什么是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作用权的拥有者。 14、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有哪几种形式?一是国家所有权;二是集体所有权;三是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15、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是几年? 2年。 16、人工落叶松主伐年龄是多少年以上?41年以上。 17、四旁树的概念?指落入非林地中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栽植的树木。 18、林龄组划分为几个组?划分为五个组,分别是幼龄组、中龄组、近熟林组、成熟林组、过熟林组。 19、林权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几日内在何地进行公告?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 0天。 20、运输木材的数量与木材运输证件记载不符的如何处罚?答:没收超过部分的木材。 25、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多少年核定一次?每五年核定一次。 26、森林资源规划调查设计调查间隔期一般为多少年?一般为十年。 27、低质低产林林改造包括哪几种方式?包括皆伐改造和综合改造。 28、主伐包括哪几种方式?主伐包括皆伐和择伐。 29、征占用林地四项补偿费包括什么?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安置补助费。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保密法律法规知识试题

保密法律法规知识试题 一、判断题:(共10题,每题 2 分,共20分) 1.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工作秘密。 ( ) 2.新修订的保密法从行政层级和密级两方面对定密权做了限定,不再授予县级机关定密权,取消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绝密级定密权。 ( ) 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大范围。 ( ) 4.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 ( ) 5.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 ) 6.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 ( ) 7.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 ) 8.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 ) 9.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 ) 10.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只能确定秘密级国家秘密。 ( ) 二、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 2 分,共30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______ 修订通过,自 __ 起施行。 ( )

A、1999年8月 5日,2010年4月29日 B、2010年 4月 29 日,2010年 10月1日C、2010年 4月 30日,2010年 10月1日 2._______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知悉的事项。 ( ) A、县处以上领导干部 B、共产党员 C、一定范围的人员 3.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由 ___ 管理。 ( ) A 、上级机关和上级单位B、本机关和本单位C、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 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义务。 ( ) A 、国家秘密 B、党和国家秘密C、商业秘密、工作秘密 5.__ 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_ 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___ 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 ) A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 (简称机关、单 位 )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 (简称机关、单位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C、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 (简称机关、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6._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 ____________ 提出具体意见,经审核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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