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745号--批准125个单位承担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

农业部公告第745号--批准125个单位承担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
农业部公告第745号--批准125个单位承担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

农业部公告第745号--批准125个单位承担农药登记田间

药效试验

【法规类别】化肥农药农膜柴油

【发文字号】农业部公告第745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6.11.13

【实施日期】2006.1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公告

(第745号)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1]25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的单位进行评审和考核,我部批准北京市农药检定所等125个单位承担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等37个单位承担农药登记卫生杀虫剂药效试验,有效期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得本次批准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农药登记药效试验,未取得本次批准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新的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现予以公告。

附:1、具有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资质的单位名单

2、具有农药登记卫生杀虫剂药效试验资质的单位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具有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资质的单位名单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的要求

农药登记药效资料要求 (室内生物活性及田间药效的试验要求) 农药是植物保护的重要手段,从整个农业病、虫、草、鼠害等的防治来说,应当发挥各种防治方法的积极作用,提倡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但今后或更长的时间里化学防治仍是起主导作用,据有关专家的估计,目前在防治有害生物的过程中,农药所起的作用的达70%—80%,而其它方法所起的作用占20%—30%,如不使用农药,就很难达到高产、稳产的要求。所以要不断研制新农药、新剂型,探索科学使用农药的新方法,新途径,克服农药使用中的缺点,以最大限度发挥农药的作用。一种农药是否可以用于生产,防治病、虫、草、鼠害,必须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经过室内生物活性测定及田间小区试验,得到科学的试验数据才能确定。这部分资料必须由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认证考核合格的单位和人员来完成。试验方法及内容必须按照已经颁布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如:GB/T17980.1—17980.50-2000《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暂时没有标准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常规方法进行。 一、室内生物活性测定资料要求 在申请临时登记时必须要提交室内生物活性测定资料,这部分资料包括药剂 对靶标生物的作用机理及致死中量LD 50(致死中浓度LC 50 )或抑制中量ED 50 (抑 制中浓度EC 50 )。这个数值是经过常规的生物测定试验后对数据进行生物统计得到的(生物统计可使用具有统计功能的计算器完成)。 LD 50(LC 50 ):药剂使靶标生物死亡一半所使用的计量(或浓度)。 ED 50(EC 50 ):药剂使靶标生物抑制一半所使用的计量(或浓度)。 室内生物测定时杀虫剂一般可采用点滴法、浸渍法和喷雾法等;杀菌剂可采用孢子萌发试验法,生长速率测定法和扩散法等;除草剂可采用小杯法和盆栽法等。 二、田间药效的试验要求 田间小区试验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植物种类、有害生物、有益生物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研究农药在应用上的各种效应,鉴别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的效果,对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及对环境的影响,是综合评价农药的使用与推广价值所必须的步骤,是新农药室内试验过度到大田实际应用的中间纽带。为了正确评价一种农药,使药效资料符合农药登记的要求,试验结果有一定的可比性,并要与国际上的试验方法取得一致,以便交流,田间药效试验应按着统一的试验程序,严格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内容力求全面。试验单位和地点应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统一安排。 1)每一个新研制的农药、新剂型应在我国不同气候条件,具有代表性的耕作区完成两年以上的田间小区药效试验。 2)试验地选择:试验地是田间小区药效试验的最基本条件,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试验地,要求地势平坦,土壤类型、肥力基本一致,作物种植和管理水平一致,排灌方便的田块,并应记录灌溉的方法,时间及水量。不要将试验地选在树林、房屋、河流、池塘及大路边的田块。否则会影响试验的代表性。 3)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的选择:一般来说,新农药、新剂型在进入田间小区试验之前,基本掌握了它的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为了获得理想结果,应选择敏感品系作物进行试验,创造和提供有利于防治对象发生的条件。也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属京外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补(精)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属京外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补(精)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属京外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情况专项 调查的通知 农办财【2008】11号 为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根据中央财政收入状况以及各地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程,财政部决定从2009年开始启动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住房补贴事宜。为详细了解和掌握部属京外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状况、住房补贴需求及资金来源等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部决定开展专项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专项调查的范围包括单位所在地已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并开始发放住房补贴、且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的部直属垦区和部属京外事业单位,不包括经费自理的京外事业单位、转制科研单位、企业等其它单位。单位所在地已经出台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但尚未发放住房补贴的,暂不纳入调查范围。 二、调查内容 (一)在编在职职工住房情况。指截至2007年12月31日,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不含非在编职工,以下口径相同)的住房情况。包括:无房职工人数、住房未达标职工人数、住房已达标职工人数。 (二)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已发放情况。指截至2007年12 月31日,单位已向在编在职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情况。包括: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已发放金额(含已发放的无房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未达标补贴、级差补贴、其他补贴等)、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已发放人数等。 (三)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需求情况。指截至2007年12月31日,扣除已经发放在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数额后,单位需要解决的在编在职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需求数额。包括:无房一次性补贴资

农药药效试验怎么做-流程

第五章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方法 第一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特点 一、基本概念 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是界于小试研制试验和大田示范试验之间,由中试产品所进行的小区区验证试验,是试验药剂与常规药剂、无药剂处理区对照进行的试验,是在不同年份、不同自然条件下通过试验,检验产品对作物病、虫、草、鼠害的实际防治效果,了解其对作物的安全性及对天敌等有益生物的影响等,也就是是为农药登记提供审批依据。 二、试验的特点 1.为农药产品登记注册提供审批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第八条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时,其研制者、生产者或者向中国出售农药的外国企业应当提交田间药效试验资料。田间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的第一阶段。 2.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必须准确、可靠。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决定农药产品登记后在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防治效果和安全性。试验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登记试验提出试验药剂的推荐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登记审批要以此为依据,企业以皮制作标签,农民要按标签说明防治病虫害。所以责任重大。 3.田间药效试验必须真实、科学。农药试验数据是审批部门决定一个农药产品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商品的重要依据。因此,田间药效试验数据必须真实、科学。 4.田间药效试验是验证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往往使用仪器来检测;而农药产品对靶标作物的防治效果、对

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以及将来推广使用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等只能通过田间药效试验来获得。 5.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实行批准(许可)制度。田间药效试验需企业申请,经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审查批准(许可),给予批准号或许可证后才能实施试验。 6.登记药效试验的试验样品实行封样检测管理。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7.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单位实行认证管理制度。 第二节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要求 一、试验设计基本原理 英国人Fisher提出,试验应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 重复原则。所有试验应有重复。 随机分配原则。任何试验单位都有同等的概率接受任何一个处理。 局部控制原则。试验单位如品种、性别、出生、体重等具有一致性。 二、试验前准备 (二)试验方案 1.通常由厂家提供提供初步的试验方案,包括:药剂名称及含量、有效成份种类、配比(混剂)、防治作物、供试作物、药使用使用浓度、施药方法、施药次数、施药时期、调查时间和次数等内容。 2.试验单位有义务对试验方案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建议,经与企业协商,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个性补充并细化。 (二)药剂准备 1.试验药剂:一般设低、中、高三个浓度梯度,除草剂还需设中剂量的倍量以测定除草剂对作物的安全性。大田试验采用有效成份g/hm2;果树采用有交效成份mg/kg。 2.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并在生产上对作物安全、防治效果好的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 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试验,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应当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以下简称“试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试验单位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单位负责人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全面负责试验单位的建设和组织管理,确保试验单位能够履行本规范; (二)配备相应的设施、仪器设备、材料和人员,确保项目及时正常开展;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留存每位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 (四)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

(五)组织制修订标准操作规程,保存所有版本及修订记录,确保按最新版本执行; (六)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质量保证人员,并确保其履行职责; (七)制定并及时更新试验主计划表,掌握各试验项目的进展,每个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试验分项负责人; (八)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分项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 (九)监督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并提供给质量保证人员; (十)建立计算机系统,并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验证、运转和维护; (十一)提供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二)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明确试验计划、完成期限等,及时将协议或合同、样品封样编号及产品名称、试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预计启动和完成日期、试验地点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试验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试验全过程和最终试验报告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批准试验计划,确保试验计划满足委托方的技术要求;核查试验条件,确保满足试验要求; (二)及时向质量保证人员提交试验计划副本,在试验过程中与质量保证人员保持有效沟通; (三)确保试验人员可随时获取试验计划,并按照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或试验准则开展试验,确保安全防护措施执行到位;

除草剂田间药效试验

除草剂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施药技术探讨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除草剂田间小区药效试验对施药技术的要求相对较高,这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对喷雾设备的要求、施药技术人员的操作水平、施药时的天气状况等。小区药效试验的技术关键是施药方式方法,因为不同的施药方法在作物上的药液沉积量和药剂分布状况有很大差异,必然会对药效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会使药效的评估发生明显偏差(屠豫钦,1993)。 除草剂田间小区药效试验施药技术的问题 1施药设备不完善 田间小区药效试验主要采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这也是目前我国占绝对地位的喷雾机械。据统计,1996年,我国共有喷药器械484.7万架,其中80%以上是小型背负式喷雾器(傅泽田,祁力钧,王秀,2002)。受国内对喷雾器生产和开发情况的影响,手动喷雾器几十年来一直变化不大,主要是以工农-16型为主,尤其是雾化部件也只有一种切向涡流芯喷头,这种情况造成了许多问题(袁会珠,齐淑华,杨代斌,1998;屠豫钦,2004)使用者面临最普遍的问题是喷雾器的质量不过关,使用中存在着跑冒滴漏的现象,另外喷嘴型号不全。最近两年,北京、山东、河北都有新型的手动背负式喷雾器问世,在加工质量和选材方面有所改善,但可供选择的喷嘴类型仍然较少。此外,这些改进后的背负式手动喷雾器普遍不具有压力表和稳压器,只能通过手动摇杆来控制喷雾压力,这样不能把压力很好的控制在某一具体的数值,使得输出的流量不稳定。 2喷嘴的选择不当 国内手动背负式喷雾器大都配有空心或实心锥雾喷嘴,也有配扇形喷嘴的。但问题是可供选择的喷嘴型号范围较小,而有些使用者对农药应用技术的了解有限,往往是不论针对作物的何种生长时期,用何种除草剂,自始至终就用同一个喷嘴。喷洒苗前除草剂为尽量避免飘移,可选择流量大一点的喷嘴,苗后除草剂的喷洒要考虑药液的均匀度和沉积率,可选择流量小的喷嘴。 3不重视施药时的气象条件 药剂能否很好的沉积,与施药时的天气情况密不可分,包括施药时的温度、湿度和风速等。当施药时温度超过27℃时,易引起药害或造成飘移、挥发而降低药效,温度低于15℃时也易产生药害(王险峰,关成宏,2001)。白天有太阳直射时,湿度较低,笔者曾在施药季节于哈尔滨市郊做过测试,在上午9点30分和下午4点时田间实际相对湿度只有20%左右,特别不利于除草剂的喷洒。风速过大容易产生雾滴飘移,既不能保证正在喷洒小区的药效,而且飘移的药液有可能落到邻近的小区内,这对小区试验药效评价尤为不利。 4行走速度和喷液量的控制不严格 小区试验是要求将少量甚至微量的农药准确无误地施用到单位面积小区上。人们通常在施药前计算好了单位面积小区所需的药量和喷液量,但对行走速度没有在田间进行实际测量(且每次施药前都必须重新测量,即使是长期的同一施药者),造成了药液的剩余或缺少,这些都影响药效的评估。也有施药者为了能使得药液分布均匀,放慢了行走速度,这样喷液量也就加大了。而过去传统的大容量喷雾往往往往造成了药液滴淌(draining)和滚落(running off),沉积率较差(屠豫钦,1993;袁会珠,1999)。喷液量并非越大越好,每公顷200L即可满足农艺要求(袁会珠,1999;王险峰,2002),加大喷液量也不可能解决干旱的问题。施药技术规范化 “硬件”的选择 小区药效试验要尽量选择质量好、精确度高的喷雾器,最好具有稳压装置或带有压力表,压力可调最好,而要避免选择那些在药液少量的情况下压力不足、喷不彻底的手动喷雾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报告

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号: 协议备案号: 试验样品封样编号: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报告 ([单击此处键入试验年度]) 农药类别:杀虫剂 试验名称: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试验地点: 总负责人:[签名] 技术负责人:[签名] 参加人员:

报告完成日期: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E-mail:

田间药效试验报告摘要 试验名称: 试验作物: 防治对象: 供试药剂: 施药方法及用水量(拌土量): 试验结果:

适宜施药时期和用量:使用方法: 安全性:

[单击此处键入试验名称] 田间药效试验报告 1 试验目的 [单击此处键入试验目的] 2 试验条件 2.1 试验对象、作物和品种的选择 [单击此处键入试验对象和拉丁名] [单击此处键入试验作物,品种名称] 2.2 环境或设施栽培条件 [单击此处键入小区耕作、环境条件或设施栽培条件] 3 试验设计和安排 3.1 药剂 3.1.1 试验药剂 [单击此处键入试验药剂通用名称、含量、剂型、生产厂家] 3.1.2 对照药剂 [单击此处键入对照药剂商品名、通用名称、含量、剂型、生产厂家]3.1.3 药剂用量与编号 表1 供试药剂试验设计

3.2 小区安排 3.2.1 小区排列 [单击此处键入小区排列方法(田间小区分布图或表)] 3.2.2 小区面积和重复 小区面积或植株数:[单击此处键入小区面积或小区植株株数] 重复次数:[单击此处键入重复次数] 3.3 施药方法 3.3.1 使用方法 [单击此处键入详细使用方法,应与当地农业生产实践相适应] 3.3.2 施药器械 [单击此处键入施药器械类型、操作条件] 3.3.3 施药时间和次数 [单击此处键入施药次数、施药时期或作物生育期及虫害发生阶段]3.3.4 使用容量 [单击此处键入实际公顷用药液量或用药倍数] 3.3.5 防治其他病虫害的药剂资料 [单击此处键入防治其它病虫害药剂施用准确数据] 4 调查、记录和测量方法 4.1 气象及土壤资料 4.1.1 气象资料 [单击此处键入施药当日及试验期间气象资料概要(详见气象资料表)]4.1.2 土壤资料 [单击此处键入土壤资料]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小编提供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 1 / 22

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单位认定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 (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 (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 (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

田间药效试验设计方案

田间药效试验设计方案 进行农药田间药效试验之前,必须制定试验计划和方案,明确试验的目的、要求、方法以及各项技术措施的规格要求,以便试验的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也便于在进行过程中检查执行情况,保证试验任务的完成。田间试验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试验误差,提高试验的精确度,使试验人员能从试验结果中获得无偏差的处理平均值及试验误差的估计值,从而能进行正确而有效的比较。在药效试验中要减少试验误差,就必须对试验误差来源,通过试验设计加以克服。在试验过程中如何减少试验误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而: 1?试验地的选择 选择有代表性的试验地是使土壤差异减少至最少限度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提高试验准确度有很大作用。 选择试验地要考虑到: 1.1、试验地的地势应平坦,肥力水平均匀一致。 2.2、试验地的作物生长整齐、树势一致,而且防治对象常年发生较重且为害程度比较均匀,且每小区的害虫虫口密度和病害的发病情况大致相同。特别是杀菌剂试验,要选择高度感染供试对象病害的品种进行试验。 2.3、试验地的田间管理水平相对一致,并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1.4、试验地应选择离房屋、道路、水塘稍远的开阔农田,以保证人、畜安全和免受外来因素的偶然影响。 2.5、试验地周围最好种植相同的作物,以免试验地孤立而易遭受其它因素为害。 2 ?试验药剂处理 供试农药和对照农药的剂型和含量要合乎规格,无变质、失效现象,并有详细的标签和说明书,标明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评价一种农药产品不同剂量的药效试验,至少要有供试产品的3个浓度梯度、1个常规标准农药的常用浓度和2个空白对照等5个处理。如供试的农药产

品是混配制剂,而且各个单剂己登记过,除设混剂本身3个浓度梯度和1个空白对照外,还应设混剂中各个单剂的常规处理浓度,共6个处理。 3?设置重复次数 试验设置重复次数越多,试验误差越少。但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重复次数越多就越好。因为多于一定的重复次数,误差的减少很慢,而人力、物力的花费也大大增加,是不值得的。 重复次数的多少,一般应根据试验所要求的精确度、试验地土壤差异的大小、供试作物的数量、试验地而积、小区的大小等具体决定。对试验精确度要求高、 试验地土壤差异大、小区面积小的试验,重复次数可多些,否则可少些。通常情况下,要求把试验误差的自由度控制在10以上,即(处理数-2)* (重复数-2)>10o 一般每个处理的重复次数以3-5次为宜。大区试验和大面积示范可不设重复。 4?釆用随机区组排列 为使各种偶然因素作用于每小区机会均等,那么在每重复内设置的各种处理只有用“随机排列”才能符合这种要求,反映实际误差。例如某种药剂药效好坏究竟是由于其所在小区病、虫密度不均匀,还是药剂木身的原因,就不容易判别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将试验地按重复次数划分为数量相同的区组(即重复),再将每一区组按处理数目划分小区(包含药剂处理和对照区),然后将每种药剂在区组中随机排列,即每种药剂在区组中仅出现一次。用随机区组和重复组合,试验就能提供无偏的试验误差估计值。 5 ?小区面积与形状 小区面积的大小和形状对于减少土壤差异的影响和提高试验的精确度是相当重要的。小区面积的大小,应根据土壤条件、作物种类、病虫草害的生物学特性和试验目的而定。一般要求: 5.2、差异较大的田块,小区面积宜大一些。 5.2、凡植株高大、株行距较大的作物,单位面积上株数较少的作物,种植密度小的作物小区而积可大些,反之可小些。 5.3、活动性强的害虫,小区面积宜大些;活动性较差的如蜗虫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柑桔贮藏病害是柑桔采收后存放期的主要病害,经常需用杀菌剂进行防治。为了确定防治柑桔贮藏期病害药剂的最佳使用浓度,测试药剂对柑桔贮藏病害的效果及对柑桔品质的影响,为杀菌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乃炽、吴新平、顾宝根、朱庆华。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杀菌剂防治柑桔贮藏病害:青霉病(Penicillium italicum),绿霉病(Penicillium digitatum),黑色蒂腐病( Diplodia natalensis),褐色蒂腐病(Phomopiscitri )药效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柑桔仓库贮藏期杀菌剂防治柑桔贮藏病害登记用药效试验及药效评价,其它药效试验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试验条件 2.1 试验对象、作物和品种的选择试验对象为柑桔贮藏期病害。试验作物为柑桔采收后的果实。选择贮藏期易感染病害的柑桔品种,记录品种名称。 2.2环境条件试验用果来源必须相同,果的大小及品种的特性必须是相似的,清除带有病疤的果和机械损伤的果,把供试果洗净,待处理。试验期间,试验用果的贮藏条件必须一致;在冷贮藏情况下,要考虑品种的特点,使贮藏条件保持最适宜状态。 试验可以在不同地区及不同季节进行(秋天、冬天、夏天),也可在不同年份对多品种进行试验。试验时,不同处理的果要分开存放。 3 试验设计和安排 3.1 药剂 3.1.1 试验药剂注明药剂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不少于三个剂量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签定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剂量。 3.1.2 对照药剂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 效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同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常用剂量,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 3.2 试验安排试验药剂,对照药剂、空白对照处理于仓库随机排列。每一处理,常温贮藏为100―200果,冷藏为400―500果,重复4―5次。 3.3 施药方式 3.3.1 使用方法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一般是浸渍、熏蒸及喷淋处理后单果和大包装隔离贮存。 3.3.2使用器械若喷淋,选用生产中常用的器械,记录所用器械的类型和操作条件(操作压力、喷孔口径)的全部资料。施药应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 Pesticide- 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 Fungicides against anthracnose of citurs 前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际准则接轨,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制定了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但是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却缺乏相关的国家标准,故此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田间药效试验验证而制定本标准。 柑橘炭疽病是我省柑橘的主要病害之一,生产上经常需用杀菌剂进行防治。为确定防治柑橘炭疽病药剂的最佳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柑橘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杀菌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植保植检局(农药管理局)。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钟玲、王希、洪豹元、舒宽义、黄向阳、何益民、王旭明、曾敬富、张晓阳、孔学梅、徐小明。 本标准由江西省植保植检局(农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Colletotrichum gloeosporioides)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试验条件 2.1 试验对象、作物和品种的选择 试验对象为炭疽病。 试验作物为柑橘,选用敏感品种,记录品种名称及树龄。 2.2 环境条件

农药登记药效实验协议书(样本)

附件: 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协议书(样本) 备案号:(×××-××-虫(菌、草、调、鼠或卫)-×××)企业名称(甲方): 试验单位名称(乙方) 试验名称: 农药产品类别(□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调剂□杀鼠剂) 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证书号: 试验样品封样编号: 技术负责人姓名: 本试验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于年度按下述条件实施本试验;甲方同意支付有关款项。具体条款如下: 一、试验方案 1、试验药剂: 2、对照药剂:(□甲方提供□乙方自备) 3、供试作物: 4、防治对象: 5、试验小区面积和重复: 6、试验设计: 施药时间和使用方法: 8、调查方法: 9、其它: 二、签约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向乙方免费提供试验样品和试验方案等相关资料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试验方案不合理导致最终试验结果不能作为登记资料使用,责任由甲方承担; 2、向乙方支付本试验费用合计(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为:

乙方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号: 3、其它说明: B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试验方案(如果方案不合理,需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讨论修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试验。如因乙方单独改变试验方案导致不同区域试验结果无法比较,不能作为登记资料使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2、试验实施过程中,如甲方派技术人员考察试验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协助安排,但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自理; 3、在试验结束后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规范的试验报告一式三份;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试验样品、资料和相关试验结果等信息保密。如乙方希望引用、发表有关试验结果信息,需与甲方协商,获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5、其它说明: 三、风险规避 乙方因特殊气候条件等客观因素不能如期开展试验,应及时通知甲方另行安排或提供有关建议,以避免造成甲方登记进度延误;如试验进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试验失败,已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其它补充说明: 四、其它约定: 上述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争议,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裁决。 五、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乙方上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测室备案。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公司(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备案号格式为:试验单位证书编号-年份-农药类别简称(虫、菌、草、调、鼠或卫)-序号,例如:北京市农药检定所(试验单位证书编号为001)2006年承担本单位第1个(序号为001)杀虫剂试验-40%毒死蜱EC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试验(杀虫剂,简称“虫”),则其备案号为(001-06-虫-001),依此类推,承接的第2个杀虫剂试验为(001-06-虫-002)。农药类别中“鼠”指用于防治大田田鼠的杀鼠剂,其它防治家鼠的杀鼠剂统一按卫生用农药以“卫”字编号。

农药药效试验协议书

农药药效试验协议书 企业名称(甲方): 试验单位名称(乙方) 试验名称: 农药产品类别(□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调剂□杀鼠剂) 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证书号: 试验样品封样编号: 技术负责人姓名: 本试验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于年度按下述条件实施本试验;甲方同意支付有关款项。具体条款如下: 一、试验方案 1、试验药剂: 2、对照药剂:(□甲方提供□乙方自备) 3、供试作物: 4、防治对象: 5、试验小区面积和重复: 6、试验设计: 施药时间和使用方法: 8、调查方法: 9、其它: 二、签约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向乙方免费提供试验样品和试验方案等相关资料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试验方案不合理导致最终试验结果不能作为登记资料使用,责任由甲方承担; 2、向乙方支付本试验费用合计(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为: 乙方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银行帐号: 3、其它说明:

B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试验方案(如果方案不合理,需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讨论修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试验。如因乙方单独改变试验方案导致不同区域试验结果无法比较,不能作为登记资料使用,责任由乙方承担; 2、试验实施过程中,如甲方派技术人员考察试验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协助安排,但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自理; 3、在试验结束后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规范的试验报告一式三份;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试验样品、资料和相关试验结果等信息保密,试验样品仅用于本试验,不另作它用。如乙方希望引用、发表有关试验结果信息,需与甲方协商,获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5、其它说明: 三、风险规避 乙方因特殊气候条件等客观因素不能如期开展试验,应及时通知甲方另行安排或提供有关建议,以避免造成甲方登记进度延误;如试验进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试验失败,已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其它补充说明: 四、其它约定: 上述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平等、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争议,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裁决。 五、协议的签署和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乙方上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测室备案。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公司(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备案号格式为:试验单位证书编号-年份-农药类别简称(虫、菌、草、调、鼠或卫)-序号,例如:北京市农药检定所(试验单位证书编号为001)2006年承担本单位第1个(序号为001)杀虫剂试验-40%毒死蜱EC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试验(杀虫剂,简称“虫”),则其备案号为(001-06-虫-001),依此类推,承接的第2个杀虫剂试验为(001-06-虫-002)。农药类别中“鼠”指用于防治大田田鼠的杀鼠剂,其它防治家鼠的杀鼠剂统一按卫生用农药以“卫”字编号。

农业部、水利部事业单位招考试题

农业部、水利部事业单位招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正确,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填在括号。每题1分,共20分) 1.下列文件,具有资产阶级国宪法性质的是( )。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民国约法》C.《大总统选举法》D.《钦定宪法大纲》 2.“有了问题找市长”,“有了问题不找市长找市场”,“有了问题找市场也找市长”。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企业经营者观念的变化说明的哲学道理是( )。 A.社会意识的变化促进了社会存在的变化B.正确的价值观有重要指导作用 C.社会存在的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D.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3.从社会意识层次的角度来看,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意识形式的一项是( )。 A.阶级心理B.C.风俗D.习惯 4.A省D市所属的造纸厂,因排污问题,严重影响了相邻的B省与C省的水源,根据有关法律应当限期治理。现问,该限期治理的决定应当由以下哪一机关作出?( ) A.A省人民政府B.D市人民政府C.A省环保行政管理机关D.D市环保行政管理机关 5.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是以( )为核心。 A.集体主义B.勤劳勇敢C.爱好和平D.爱国主义 6.自从20世纪80年代扫描隧道显微镜发明以后,世界上便诞生了一门以0.1~100纳米这样尺度为研究对象的新学科——纳米科技。它通过操纵原子、分子或原子团和分子团使其重新排列组合,形成新的物质,制造出具有新功能的产品。这说明( )。 A.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 B.实践决定于认识 C.人的能动性发挥越充分,对规律的认识越正确D.实践是认识的根本任务和目的 7.市场交换的主要容是( )。A.商品交换B.产品交换C.货币交换D.物物交换 8.市场经济的基本作用是( )。A.优化资源配置B.改进生产技术C.进行商品交换D.物价调控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江西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DB36/TXXX—XXXX 江西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意义和必要性 柑橘是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是世界第一大类水果,是世界第三大贸易农产品。2017年江西省柑橘面积达502万亩,产量387万吨,产值196亿元,柑橘已成为农民的“摇钱树”。柑橘炭疽病是一种世界性的、为害较重的病害。可引起落叶、枝梢枯死,果实腐烂及落果;带病果实常在贮运期间发生腐烂,所以又是一种重要的采后病害。由于柑橘炭疽病严重影响柑橘产量、品质和经济价值,生产上常用杀菌剂对其进行防治,本标准可以用于指导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的田间药效试验的开展,筛选出安全、经济、有效的防治药剂,减少柑橘炭疽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有力地保障柑橘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工作简况 2017年5月,我们依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实施指南和《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由江西省植保植检局(江西省农药管理局)、赣州市植保植检局、大余县植保植检站、信丰县植保植检站组成主要起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小组,陆续开展了多地多年田间药效试验、标准的起草和本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起草小组成立后,查阅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等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杀菌剂防治柑橘炭疽病田间药效试验。本标准起草后、经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后逐步形成本标准文本。 三、科研工作基础 1、技术规程的主要起草单位具有近20年的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工作平台,为本标准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近20年来,江西省植保植检局(江西省农药管理局)按照确保农药药效试验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以及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化的要求,严格开展各项农药药效评估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了试验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分工把好技术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专业人员负责试验接收、签订试验协议、制订试验方案、组织安排试验和督查与指导等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稳定了试验队伍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江西省农作物布局,病虫草发生规律以及地理气候,在全省科学地选择了万安、泰和、吉州、樟树、上高、新建、都昌、星子、宁都、信丰、等地30家试验网点100名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索 引 号:QH200-2036-2018-000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2 分 类:行政公文与政策解读 成文时间:2018-03-02 地 区:光山县 单 位:光山县农业农村局 公文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第四条 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第二章 试验单位认定第五条 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四)建立完善的

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五)试验场所、试验设施、实验室等证明材料以及仪器设备清单;(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七)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运行情况的说明,典型试验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第七条 农业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第八条 农业部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审批期限内,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九条 技术评审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组织机构、试验条件与能力匹配性、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适宜性。现场检查主要对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试验设施设备条件、试验能力等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具体评审规则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十条 农业部根据评审结果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应当载明试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实验室地址、试验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等事项。第十二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或者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农业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农业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决定。第十三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农业部重新申请:(一)试验单位机构分设或者合并的;(二)实验室地址发生变化或者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三)试验范围增加的;

田间药效试验设计方案教程文件

田间药效试验设计方 案

田间药效试验设计方案 进行农药田间药效试验之前,必须制定试验计划和方案,明确试验的目的、要求、方法以及各项技术措施的规格要求,以便试验的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也便于在进行过程中检查执行情况,保证试验任务的完成。田间试验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试验误差,提高试验的精确度,使试验人员能从试验结果中获得无偏差的处理平均值及试验误差的估计值,从而能进行正确而有效的比较。在药效试验中要减少试验误差,就必须对试验误差来源,通过试验设计加以克服。在试验过程中如何减少试验误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试验地的选择 选择有代表性的试验地是使土壤差异减少至最少限度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提高试验准确度有很大作用。 选择试验地要考虑到: 1.1、试验地的地势应平坦,肥力水平均匀一致。 1.2、试验地的作物生长整齐、树势一致,而且防治对象常年发生较重且为害程度比较均匀,且每小区的害虫虫口密度和病害的发病情况大致相同。特别是杀菌剂试验,要选择高度感染供试对象病害的品种进行试验。 1.3、试验地的田间管理水平相对一致,并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1.4、试验地应选择离房屋、道路、水塘稍远的开阔农田,以保证人、畜安全和免受外来因素的偶然影响。 1.5、试验地周围最好种植相同的作物,以免试验地孤立而易遭受其它因素为害。 2.试验药剂处理 供试农药和对照农药的剂型和含量要合乎规格,无变质、失效现象,并有详细的标签和说明书,标明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评价一种农药产品不同剂量的药效试验,至少要有供试产品的3个浓 度梯度、1个常规标准农药的常用浓度和1个空白对照等5个处理。如供试的农药产品是混配制剂,而且各个单剂已登记过,除设混剂本身3个浓度梯度和1个空白对照外,还应设混剂中各个单剂的常规处理浓度,共6个处理。 3.设置重复次数 试验设置重复次数越多,试验误差越少。但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重复次数越多就越好。因为多于一定的重复次数,误差的减少很慢,而人力、物力的花费也大大增加,是不值得的。 重复次数的多少,一般应根据试验所要求的精确度、试验地土壤差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杀菌剂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杀菌剂 田间药效试验是农药登记管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一,并与国际准则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同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EPPO(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田间药效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起草并负责解释。 杀菌剂防治辣椒炭疽病Fungicides 辣椒炭疽病是危害我国辣椒生产中的重要病害之一,经常需用杀菌剂进行防治。为了确定防治辣椒炭疽病药剂的最佳田间使用剂量,测试药剂对作物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杀菌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新平、顾宝根、刘乃炽、朱庆华。 本标准规定了杀菌剂防治辣椒(包括甜椒)炭疽病(Collectrichum capsici)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杀菌剂防治辣椒炭疽病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它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标准执行。 试验条件 2.1试验对象、作物和品种的选择试验对象为炭疽病。 试验作物为辣椒(包括甜椒)。选用敏感品种,记录品种名称。 2.2环境条件田间试验须安排在历年发病地区,所有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土壤、肥力、生育阶段、作物行距)须均匀一致,且符合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GAP),如要灌溉,记录灌溉的方法、时间和水量。如果在棚室进行熏蒸剂、烟雾剂药剂试验,每个处理须使用单个棚室或将棚室其严密隔离成若干个小区。 3试验设计和安排 3.1药剂 3.1.1 试验药剂注明药剂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不少于三个剂量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方签定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剂量。 3.1.2 对照药剂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同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 3.2 小区安排 3.2.1小区排列试验药剂、对照药剂和空白对照的小区处理采用随机区组排列,特殊情况须加以说明。 3.2.2 小区面积和重复小区面积:15―50m2(棚室不少于8m2)。重复次数:最少4次重复。 3.3施药方式 3.3.1 使用方法按协议要求及标签说明进行,施药应与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相适应。 3.3.2使用器械选用生产中常用的器械,记录所用器械的类型和操作条件(工作压力、喷孔口径)的全部资料。施药应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用药量偏差超过±10%的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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