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分类

商务合同分类

按贸易方式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合同分类:

1)销售或购货合同(SalesorPurchaseContract)

3)合资或合营合同(ContractforJointVentureorJointProduction)

4)补偿贸易合同(ContractforCompensationTrade)

一般来说,按事先规定的章程和交易条件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招标——进行交易,称公开竞争贸易方式(OpenCompetitiveTradeForm)。这种贸易方式所使用的合同有招标(Tender)合同和商品交易所(CommodityExchange)成交合同。中标后,签订国际承包合同。由于这类合同的国际性,其内容十分复杂,技

术性强,风险又大,承包商和业主(发包人)要遵循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操作过程中务必十分谨慎。

6)代理协议(AgencyAgreement)

国际贸易中利用中间商(broker)搜集信息、刊登广告、寻求客户、招揽订单、推销产品、开拓市场,或开展售后服务,中间商收取佣

金的方式称为居间贸易方式(TradeFormofBrokerage)。这种贸易方

式所适用的契约有经销、寄售、代理等。代理在法律上指一人授权

另一人代理行动的关系。前者叫委托人(Principal),后者叫代理人(Agent)。两者签订的代理协议应从法律上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7)来料加工合同(ProcessingTradeContract)

承揽贸易方式是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装配,亦称加工贸易。这种承揽贸易方式所适用的契约有来料装配合同和来料加

工合同。

8)多种贸易方式相结合的合同(ContractwithDifferentTradeForms)

经济全球化是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澎湃浪潮,跨国公司迅速发展,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空前,金融全球化的进程明显加快,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国际合作项目越来越多,传统的贸易方式已远不能满足多方合作的需要,故在国际间普遍采用多种贸易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作。因而,如何综合应用多种贸易方式是当前非常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例如,利用国际投资、信贷、租赁,来引进技术,进口设备,或进件装配、产品返销、偿还贷款这类多种经济合作方式。这些贸易方式相结合的合同应包括:

涉外信贷合同(ContractforCreditsandLoans)

国际BOT投资合同(ContractforInternationalBuild-Operate-Transfer)

兼职有偿销售服务合同模板(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兼职有偿销售服务合同模板(合 同示范文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兼职有偿销售服务合同模板(合同示范文 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兼职在_________地区有偿为甲方销售产品及服务。由甲方协调并支援乙方日常的业务工作。 一、总则 1.甲方授权_________为甲方兼职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及工程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后续签。

3.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应遵循甲方的各项规定和政策,和甲方保持一致。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销售员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4.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协商,顾客至上的原则共同发展。 二、质量 1.甲方严格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其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说明书及所提供技术资料之要求。 2.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产品中,涉及技术问题需甲方协助谈判时,应事前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技术支援。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公司简介、资质证书等所需资料。 4.业务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价格 1.甲方提供统一的价格表给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将价格表内容透漏给竞争对手。

合同义务分类及其分类理由

合同义务分类及其分类理由

关于合同义务的各种分类及分类的理由 1,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在要约生效前,双方只是一般人之间的关系,相互间的期待和义务较弱,没有进入特殊信赖关系范围内。随着双方的接触,要约生效后,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进入特定信赖关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结合同的必要准备工作,对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才有意义。而在要约生效前,要约并未发生法律拘束力,若一方因可归责于另一方的过错而有损失,可用侵权行为法或不当得利加以救济。如在要约生效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无疑加重了缔约双方的负担,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当然“在少数情况下,并不存在要约,但合同谈判的当事人一方却基于信赖而受损失,出于公平与诚信的考虑,也会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先合同义务终止时间应为合同生效前。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合同成立前。我们认为这将缩小先合同义务发生的时间范围,使合同成立后到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里的利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因为有些合同并不是成立就生效。如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等成立后并不生效。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违背诚信原

则致另一方受损,因无先合同义务而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应将合同生效作为先合同义务的终点。这样先合同义务、合同给付义务、后合同义务成为一个紧密连接的义务体系,与之相对应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后合同责任构成的责任体系。 2,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必备的、自始确定的,并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主给付义务会直接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义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合同之债中,各种合同的主要区别内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上,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金。互易合同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双方当事人均向对方移转不同种类的标的物之所有权。该义务是依据合同性质的性质所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合同中缺少该义务将导致合同不能成立。主给付义务既可以由法律规定,或依据合同约定,还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主给付义务是事先确定的,该义务直接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实现。主给付义务会直接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义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合同之债中,各种合同的主要区别内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上,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金。互易合同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双方当事人均向对方移转不同种类的标的物之所有权。 3,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

公司经济合同风险

公司经济合同风险 合同行为是公司存续期间最重要的活动事项在执业过程中律师注意到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一直是困扰众多公司经营发展的一大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合同法律纠纷的产生及不利法律后果的承受均系公司自身“合同行为”不慎所致 作为发展中的公司必须尽快理顺“合同管理”制度才有助于避免合同风险促进对外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内涵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严格概念而是公司相对应“合同行为”的每个阶段而进行全过程管理活动的总称 实践中公司开展的经营活动均是依靠“合同行为”(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来完成鉴于“合同行为”在公司对外经营中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公司必须将“合同管理”作为公司内部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并给予高度重视 必须注意的是“合同行为”并不局限于与合同相对人签署合同这样一个静态的时间点而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包括:合同样本的制定、技术性条款的设立、合同相对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特别条款的约定、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的履行、争议事项的发生及解决等一系列环节 公司“合同管理”即是围绕“合同行为”这一系列具体环节而展开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也注意到:外资公司较内资公司更重视“合同管理”并多将“合同管理”作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合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争议事项发生较少即使有争议事项出现该等争议事项的法律后果也大都在公司制度可预期的范围内 因此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是保障公司经营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经营风险的必要举措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制度设计 律师认为鉴于公司经营活动中“合同行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本着安全与效率并举的原则并借鉴有关公司的成熟操作经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可以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制度”并落实“承办人负责制度” 1.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所谓分级管理是指将合同行为按照一定标准(如合同金额、合同标的、合同期限、付款时间等)进行划分再区别进行管理 以合同销售金额为例公司可规定销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合同可由具体业务人员负责审核、签署而1000元以上的合同行为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 这种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可对业务人员适当放权减少公司管理层的工作量同时公司又能将风险控制在较低范围内 2.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的分类及意义

合同的分类及意义 篇一:浅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 浅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 合同又被称为“契约”,英文中称“contract”。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立法和学理上对于合同概念的解释与分类均有分歧。这并不妨碍它的使用,合同作为一种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几乎都有合同的“身影”。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由《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法合一而集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两部法律为合同的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且做出了规范。在日常生活中,订立合同的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存在任何侵害他人,集体,国家合法权益或者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内容,这份合同都是自始无效的或者部分无效的,双方的权益都不会得到法律的切实保护。比如高利贷,不可否认,高利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私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的,高利贷合同中的债权人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因而,在订立重要合同时,务必参照《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

出去购物,是许多人周末休闲的方式,我们在与店家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达成一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过程既是一次合同订立和达成合同的过程。与店家讨价还价的过程是合同内容订立的过程,价格双方都满意时,便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便是双方履行合同。《合同法》中称之为买卖合同,而学理上归类为 有名合同或者诺成合同。为什么还要提及学理上的合同分类呢?因为立法和编撰法条的局限性使它无法完全符合社会实际和普通人的理解水平,所以在学理上初略的了解对于理解和适用具有专业性的法律条文大有益处。有名合同又被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已经明确它的名称,对其已有相关规范的合同,除了上述所提及的买卖合同,在《合同法》还规定运输,保管,委托,仓储,建设工程,租赁等15类合同都属于此。而诺成合同,顾名思义,即当时人意思表达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也就是“一诺即成”,它的典型代表就是同学间的借款,出于信任,同学间口头达成几百元的无息贷款协定,除此以外还有客运合同,保管合同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生光顾美容院或者养生馆时订立的美容合同或者会员合同在法律上尚未明确其名称,相对于有名合同,学理上称其为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无名合同在法律中未作具体规定,但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当事人也是可以订立的,如旅游合同,连锁店合同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 本规范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任何以格润公司为签约主体签订的涉及公司经营的所有合同和协议。 3、职责 3.1 总经办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实施指导和监督。 3.2 公司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和总经办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管理。 4、方法和标准描述 4.1 合同分类编号应遵循下列原则: 4.1.1 适应以公司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合同管理需要; 4.1.2 与公司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管理相匹配的分类方法; 4.1.3 公司所有合同都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并连续编号。 4.2 合同分类编号 4.2.1 合同共分为三类:采购类合同、销售类合同和综合类合同。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用“-”进行连接。 4.2.2 合同编号方法:(按四级编码) 4.2.2.1 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公司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2 二级编码:为合同类别分类,二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

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合同类别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3 三级编码:为合同物品具体分类,三级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两个大写字母是合同物品具体类别名称前两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4.2.2.4 四级编码:为合同签订年份和月份分类,四级编号代码由年份后两位数和月份两位共同表示,共思维阿拉伯数字。 4.2.2.5五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在前四类的最小类范围内进行连续编号,编号代码为三位阿拉伯数字,从001自999。 5、合同/协议编号方法: XX - XX -XX - XX XX XXX 公司缩写合同类别物品具体类别签订年份月份顺序号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6、合同具体编写 6.1.公司缩写:代号两位 GR 6.2.合同类别缩写:代号两位采购类CG、销售类XS、综合类ZH 6.3.综合类细分类缩写: 1)、财务类:CW 2)、工程类:GC 3)、人事类:RS 4)、物流类:WL 5)、咨询类:ZX 6)、其他类:QT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

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20xx 年 xx月 xx 日

采购合同的分类(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7239-32 采购合同的分类(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采购合同的分类(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同的类型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其分类也不同,可以按签约各方的关系、承包范围等进行分类。这里按合同的计价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固定价或总价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就是把各方面非常明确的产品的总价格固定下来。如果该产品不是各方面都很明确,则买主和卖主将会有风险。卖主可能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才能提交该产品,买主可能收不到希望的产品。固定价格合同还可以增加激励措施,以便达到或超过预定的项目目标。 2、单价合同 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按单位服务计算(例如,每小时专业服务100元或每立方挖方10元),因此,该合同的总价值是为完成该项目所需工作量的函数。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就是向承包商支付(报销)项目的实际成本。成本一般分为直接费用(项目之间开支的费用,例如项目人员的薪水)和间接费用在计算时一般都取之间费的某个百分比。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可按下式计算: c=cd+cd*p 式中c-合同总价 cd-实际发生的项目成本 p-固定百分比 从上式看,总价随着实际成本的增加而增加,显然不利于承包商关心缩短项目周期,降低成本,对顾客(买主)不利,现在较少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项目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可按下式计算。 c=cd+f 式中f为固定酬金 这种承包方式比前一种方式进了一步,虽然还不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融资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公司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3.1 合理审慎原则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对合同涉及到的项目、当事人的资信、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2 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同时公司建立各项制度,对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4.基本制度 公司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4.1合同印鉴统一规范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2合同档案制度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4.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具体负责人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规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必须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5.合同管理职责 5.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与管理。 5.2 经办部门对外洽谈拟订合同的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负责签约对方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审查。相关隶属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审核人,负有直接责任。 5.3公司的法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 5.4公司综合部及财务部合同管理员同为第三责任人,对合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流转时效、各款修改定稿、用印记录、合同资料的分发、归档等负有直接责任。 5.5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对合同的履约收支、付款方式、单据回笼等情况的监督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5.6在权限范围内,公司总经理或由其代理人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5.7在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6. 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6.1 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含10000元); 6.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6.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例如,预付款或款到发货); 6.4有封样要求的; 6.5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6.6 频繁采购的物品,应签订一个总合同并注明估计金额,日常采购时可以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确认每次采购量,采购金额等; 6.7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形成最终的书面合同: 6.7.1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6.7.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函件和图表等书面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投标文件,材料、设备等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经济合同实际违约有哪些分类

经济合同实际违约有哪些分类 经济合同实际违约有哪些分类 (一)不履行 不履行,即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7条 所提及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是指拒绝履行的行为。 不履行的特点是: 一方面,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如果仅仅是表示不履行部分义务则属于部分不履行的行为; 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无任何正当理由。 在学理上,通常认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使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造成期待利益的重大损失,此种根本违约行为也等同于 拒绝履行行为。 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责任。但另一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似乎没有明确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当事 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实际上,根据该条的精神,在一方拒绝履行以后,其行为已转化为 迟延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尤其应当看到,无正当理由拒绝 履行合同,已表明违约当事人完全不愿接受合同约束,实际上已剥 夺了受害人根据合同所应得到的利益,从而使其丧失了订立合同的 目的,因此,受害人没有必要证明违约是否已构成严重的损害后果 便可以解除合同。 (二)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债务人的给付迟延和债权人的受领迟延,狭义上仅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我国《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迟延履行采纳了广义的概念,因此凡是违反履行期限的履行都可以称为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不同于拒绝履行。因为在迟延的情况下,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并且愿意履行,而只是履行不符合期限的规定。而在拒绝履行的情况下,违约当事人不仅没有作出履行,而且明确表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可见拒绝履行是一种公然的违约。当然,在迟延以后,违约当事人不愿继续履行也可转化为拒绝履行。 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关键是要确定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则应当依据合同的规定履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则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必要的准备时间也就是合理的履行期限。凡是违反履行期限规定的履行,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构成履行迟延。 在履行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违约方所遭受的损失,非违约方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在于,非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由于在许多情况下,迟延履行不一定会给非违约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使其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因此,非违约方不必要解除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非违约方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一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只有在这两种迟延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才能解除合同。 (三)不适当履行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 年。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 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2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有偿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770有偿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偿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兼职在_____地区有偿为甲方销售产品及服务。由甲方协调并支援乙方日常的业务工作。 一、总则 1.甲方授权_____为甲方兼职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及工程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的种类和写法介绍

合同的种类和写法介绍 合同的特点、种类 合同的特点 1.合法性合同是一种法律性经济文书,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签订合同,必须依据国家的法令和政策,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合同本身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既可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认真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违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平等性签订合同的双方经济法律地位相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同当事人不论资产多少,地位高低,也不论其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如何,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等的。 3.自愿性合同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签订协约。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双向性为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双方都必须享有要求对方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保证对方权利实现的义务,且明显表现为甲方的权利就是乙方的义务,反之亦然。 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类型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2. 按照书面形式的不同,分为条款式合同和表格式合同。条款式合同是把双方达成的协议列成条款,写人合同。这种合同不受固定格式的限制,比较灵活,尤其适用于一些内容比较复杂的合同。表格式合同是把双方达成的协议列人设计好的表格中。这种合同体式固定,比较规范,便于管理。它是实际工作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经济合同样式。 3.按照时间的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中期合同、短期合同。三、合同的格式写法 合同有着固定的格式,一般由标题、合同当事人名称、正文和结尾四部分构成。 1.标题标题即合同的名称,明确写明合同的隆质。如《光明公司1999年第四季度纺织品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供电合同》等。 2.合同当事人名称在标题下分行并列写明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或自然人的姓名。为使行文方便,一般用括号注明“甲方”和“乙方”,“供方”和“需方”,“买方”和“卖方”。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条例律师修改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全力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 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不包括劳动合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 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和法务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并收集对方营业执照、开户行、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等全部相关资料,无经营资格或 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所有合同应当加盖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所需订立的所有合同应当按本条例的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经授权委托人的身份签字后,持审核批准 文件及已签字孤合同到公司合同章或公章管理部门盖章。公司任何人不得以直接 以委托人的身份直接代表公司与任何第三人订立合同。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可直接

合同管理模块

合同管理简介: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时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名词解释 单据组:对合同管理中的所有单据模板进行分组管理,分为期初合同模板组和日常合同模板组两组进行管理。主要作用是在新增合同时,在"合同设置"——"合同单据模板组"选择设置好的模板组,可以形成不同样式的合同。 合同类型分类:将合同类型进行分组归类 合同类型:定义合同的属性:合同性质、收付方向、文本类型、控制类型及允差(控制数据权限) 合同项目组:可以设置合同项目组,来统计合同项目的收入、成本和毛利。 合同条款分类: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分类 合同条款:可以制定合同条款分类、设置合同条款内容 保修期是指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因质量问 题而出现的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 大事记是记载重要活动或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 合同管理功能简介: 合同管理可以对合同进行管理,包括合同概要、收/付款计划、合同标的、合同条款、合同大事记、合同附件等信息处理,可以对合同进行生效/失效、变更、结案/弃结。 应收/应付类合同可以填制合同结算单,确定执行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通过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进行收付款和核销操作,收/付款信息回填结算单,同时合同结算单回写合同的执行数量、执行金额。 采购管理可以参照合同生成采购订单,并回写执行信息于合同工作台。合同管理可跟踪采购订单及后续的到货单、采购发票、采购入库单及付款单信息。 销售管理可以参照合同生成销售订单,并回写执行信息于合同工作台。合同管理可跟踪销售订单及后续的发货单、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及收款单信息。 资金管理进行资金与预测时,可以从合同管理中合同的收/付款计划采集数据,作为预测现金流动的一个依据。 合同管理的主要功能: 合同文本管理 ①合同导航-用来增加、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合同,是有很多不同的类型分类的,而且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同的类型分类,分享给大家! 合同的类型分类第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第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第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

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合同的由来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合同制在中国古代也有悠久的历史。《周礼》对早期合同的形式有较为详细的规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某某公司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2011年6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实现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本办法不适用于劳动聘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调查与拟制、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变更、合同履行分析、合同纠纷解决、合同文档管理、履行责任等相关内容。第四条公司建立主管领导负责、承办部门及人员专管、财务管理部监督、法务部综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长对经济合同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公司总经理对经济合同管理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可直接签订经济合同,也可委托代理人对外订立经济合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必须载明代理人的姓名、职务、授权事项、授权权限、 授权时效及授权日期。 第七条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授权范围内谈判、审核、签订合同; (二)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四)负责检查、督促所签合同的履行情况,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 (五)检查、监督合同经办部门保管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 (六)依法参与办理所签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事务。

第八条公司法律顾问,其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推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经济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二)负责办理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咨询和司法审核;在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中给予合同经办部门法务指导; (三)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审理工作;负责办理重大经济合同的公证、鉴证和见证; (四)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或其代理人(以下称为签约人)提交合同履行分析报告; (五)负责解决合同纠纷,依法参与办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事务; (六)各经办部门将履行完的合同要及时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履行完的合同分类、汇总整理、建档、存档; 第九条合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负责合同谈判;起草合同草案; (二)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及会签流程,签订合同; (三)认真执行签订合同并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四)及时向总经理和法律顾问通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五)依法参与办理合同的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事务。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依据合同正式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进行资金支付、收款、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并建立专项合同台帐。 第三章经济合同的调查与拟制 第十一条订立合同之前应进行可行性调查,可行性调查包括以下内容:(一)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即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及方式、专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介绍 信等等; (二)实行招投标的项目,检查招投标程序的各种文件是否完整、齐备、合法; (三)有关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经济活动,检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合同义务分类及其分类理由

关于合同义务的各种分类及分类的理由 1,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在要约生效前,双方只是一般人之间的关系,相互间的期待和义务较弱,没有进入特殊信赖关系范围内。随着双方的接触,要约生效后,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进入特定信赖关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结合同的必要准备工作,对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才有意义。而在要约生效前,要约并未发生法律拘束力,若一方因可归责于另一方的过错而有损失,可用侵权行为法或不当得利加以救济。如在要约生效前,当事人承担先合同义务无疑加重了缔约双方的负担,不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当然“在少数情况下,并不存在要约,但合同谈判的当事人一方却基于信赖而受损失,出于公平与诚信的考虑,也会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先合同义务终止时间应为合同生效前。对此,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合同成立前。我们认为这将缩小先合同义务发生的时间范围,使合同成立后到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里的利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因为有些合同并不是成立就生效。如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附生效条件、期限的合同等成立后并不生效。在此种情况下,一方违背诚信原

则致另一方受损,因无先合同义务而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为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应将合同生效作为先合同义务的终点。这样先合同义务、合同给付义务、后合同义务成为一个紧密连接的义务体系,与之相对应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后合同责任构成的责任体系。 2,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必备的、自始确定的,并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主给付义务会直接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义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合同之债中,各种合同的主要区别内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上,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金。互易合同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双方当事人均向对方移转不同种类的标的物之所有权。该义务是依据合同性质的性质所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合同中缺少该义务将导致合同不能成立。主给付义务既可以由法律规定,或依据合同约定,还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主给付义务是事先确定的,该义务直接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实现。主给付义务会直接影响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的义务,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合同之债中,各种合同的主要区别内在于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上,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金。互易合同当事人的主给付义务为:双方当事人均向对方移转不同种类的标的物之所有权。 3,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

经济公司与艺人经济合同

艺人签约合同书 甲方: 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______ ,商业登记号码为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职务_____ ,国籍____ 。 乙方:_____中国公民(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电话___________ ,手机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约协议: 一、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剪彩、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约终止。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 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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