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项目部建设,规范协作队伍管理,建立严格的协作队伍考核管理机制,提高协作队伍和项目部整体的工作效能及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项目部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决定指定以下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部考核内容:(100分)

1、考核各协作队伍是否在现场及时确认变更工程数量及临时用工(临时用机)签证单。(10分)

2、考核各协作队伍现场签认的变更工程数量及临时用工(临时用机)签证单是否上交及时(要求为每天上交一次)。(15分)

3、考核各协作队伍提供现场变更照片是否全面。(10分)

4、考核各协作队伍是否按照经营部要求在每月16日之前上报签字齐全的结算工程数量签证单。(20分)

5、考核各协作队伍上报结算工程数量签证单是否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距,并负责核实工程数量签证单在技术主管及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之后有无协作队伍私自修改现象发生。(15分)

6、及时与现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核实乙方是否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履约,并每月汇总考核。(10分)

7、考核各协作队伍是否能及时有效的完成经营部相关人员安排的其他任务。(20分)

技术质量部门考核内容:

(一)工程部

1、检查各队伍作废施工图纸回收情况。工程部下发图纸后作废的必须全部上交工程部,杜绝各队伍私自将作废图纸用在施工中。

2、路基队伍土方开挖施工时路基开挖标高及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路基队伍换填施工时检查山皮石回填厚度、山皮石粒径和级配。

4、路基队伍强夯施工时检查夯点布置情况,夯机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5、路基施工结束后检查路床弯沉、宽度、坡度、平整度、中线偏位。

6、管线队伍沟槽开挖时检查沟槽底标高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不得出现倒坡,边坡按要求进行放坡。

7、管线队伍在沟槽铺设施工时必须保证管材完好无损。

8、各队伍检查井施工时检查混凝土外观及养生情况。要求混凝土必须采用土工布覆盖洒水养生。

9、管线沟槽回填施工时回填材料必须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分层回填。

10、检查桥梁队伍钢筋笼焊接、套筒连接情况。钢筋笼焊接、套筒连接必须符合要求。

11、检查桥梁队伍施工时钢筋布置间距及型号。

12、检查桩基队伍钻孔有无塌孔等现象。

13、路面结构层施工时,结构层厚度、压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稳必须采用土工布覆盖洒水养生。

14、检查各队伍对工程部、测量组、试验室日常下发文件签收情况。下发通知或文件杜绝出现拒签现象。

(二)试验室

1、检查各施工队伍试验仪器是否摆放在施工现场(泥浆比重仪器、塌落度桶、灌砂桶、重型触探仪)

2、检查各管线、沟槽开挖回填之前,地基承载力测定(重型)。

3、检查各队伍沟槽回填情况,管腔及管顶50公分必须采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压实度满足要求,且要有试验原始记录。

4、检查各队伍是否按规范制作混凝土试块,检查混凝土外观及养生情况。要求混凝土必须采用土工布覆盖洒水养生,同步养生试块要留置,以备检测。

5、检查现场是否做闭水试验。

6、检查原材取样配合情况,试验室随机抽样施工队是否配合取样。

7、检查管线队伍进场混泥土管材,是否经过试验室回弹,且要有回弹记录。

(三)测量组

1、检查各队伍所使用的水准仪有没有在测量组登记、编号。严禁仪器带病上岗。

2、检查各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有没有向测量组报验,报验的数据有没有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检查各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有没有私自增设水准点。

财务考核内容:

1、施工协作队伍资金垫付能力。(总分值40分,财务根据各队伍垫付能力酌情扣分)

2、施工协作队伍工人工资情况。施工队伍拿取工程款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财务人员会

定期去现场随机抽查工人问询工资是否及时发放,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总分值30分,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施工协作队伍工程款支付手续。从项目财务拿取工程款时,付款申请由财务填写,施工

队伍找领导签字,施工队伍经办人必须为签合同人或有效的授权代理人,签字齐全后项目汇款,款项必须汇入施工队签合同对公账户。(总分值10分,财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4、施工协作队伍和财务对账情况。按月和项目财务核对施工结算支付情况,保证彼此账务

准确无误。(总分值10分)

5、其他事项。财务要求施工队伍配合的事情要及时办理。(总分值10分)

人事考核内容:

1、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劳务合同要及时跟踪签订。签订完后把合同复印件上交到项目人事部备案。

2、特殊工种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情况,核对证件是否到期。特殊工种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上交到安保部备案,人事部负责监督核对。

3、工人工资发放是否到位。施工队伍按月把工人工资表上交到人事备案,若不配合人事工作,财务付款前,人事会和财务协商延迟付款。

综合办考核内容:

1、各队伍每天必须身穿工作服、佩戴胸卡。

2、各队伍新增人员后要将人员的电子版照片、姓名和职务提供项目综合办,办理胸卡。每个胸卡在结算中扣5元,如在现场检查没有佩戴,视为没有胸卡,项目继续为其制作胸卡,二次制作费用变为10元,以此类推。

3、项目部将每月三次对队伍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服整齐及胸卡的佩戴情况,并纳入整体考核。每次抽查10人,发现一例扣三分。

4、现场标识标牌、围挡、彩旗树立整齐美观,不得损坏,扬尘做到地面湿润、无积水,

有专人清扫、洒水。

5、对队伍的生活区、食堂进行卫生检查。

安保部内容:

一、临时用电

1、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保一箱的扣5分,不符合其中一项的扣1分;

2、接线不符合三项五线制的扣3分;

3、接线没有从进线口进出的扣2分;

4、设备没有接地的扣4分;

5、使用碘钨灯的扣1分;

6、配电箱没有关门的扣1分;

7、线没有架空或入地的扣2分;

8、使用民用线的扣2分;

9、消防设备

10、没有消防设备的扣10分,有灭火器的没有其他设备扣8分,设备齐全但是灭火器过期的扣2分;

11、基坑没有围挡的扣5分,围挡不美观的扣1分;

12、扬尘控制是今年的重点之一发现视情节扣分,总分10分;

13、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带每人次扣0.5分(总分30分)。

14、特种作业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没有的扣每人次1分(总10分)

材设部考核内容:(100分)

1、考核各协作队伍向技术员上报原材料采购计划是否及时(10分);

2、考核各协作队伍原材料到场后是否积极配合卸车(10分);

3、考核各协作队伍对现场原材的保管是否整齐有序(15分);

4、考核各协作队伍原材使用是否合理规范,对周转材料的使用情况,有无破损、丢失等(20分);

5、考核各协作队伍如需调拨材料,是否由材设部开调拨单(5分);

6、考核各协作队伍商砼运送单是否标注完整准确(包括桩号、队伍负责人,签

单人),递交及时(25分);

7、考核各协作队伍需要协助配合、调解问题处理的及时性(15分)。

本协作队伍考核奖惩办法由经营部、工程部每月中旬负责组织落实,并组织协作队伍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每月进行总结汇总。单项评分排名最后一名的队伍罚款500元,倒数第二名的队伍罚款200元;总分排名最后一名的队伍罚款2000元,倒数第二的队伍罚款1000元。累计三次排名最后一名的追加罚款2000元。

项目部各部门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比,通过以上办法,对落后的队伍进行惩罚。进而提高协作队伍的管理水平,加快协作队伍解决问题速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协作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对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在项目部有分包劳务、分包工程或其他施工任务的外来协作队伍,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三、工作程序 1、一般要求 (1)为规范项目部协作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协作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协作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协作单位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协作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指协作单位是在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新建村承包商营地建安及市政工程项目部范围内承揽有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或其他施工任务的非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 (3)所有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所有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并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

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5)项目部协作单位的选用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各部门、工区不得选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协作单位; (6)项目每年对协作单位进行定期评审,对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安全职责 (1)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代表项目部对项目所属各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使总的监督管理职能,并对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 (2)各协作单位专职安全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现场安全检查、班前会、安全巡查、作业人员平时的安全教育与学习、安全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参与相关事故调查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安全办的统一管理; (3)各协作单位必须全力支持本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服从本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在职能范围内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项目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项目各工区对所辖区域内的协作单位施工人员及设备运行情况行使安全监管职权。 3、工程施工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

协作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协作队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协作队伍的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明确分公司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协作队伍指与分公司签定合同劳务或专业分包队伍。 第三条:协作队伍管理执行的九项管理制度 1、协作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制度; 2、工程项目职能部门集体负责制度; 3、各部门审核会签合同领导审批制度; 4、以合同为管理对象,合同补充更新制度; 5、按期结算制度; 6、结算过程量价分离,职能部门会签制度; 7、财务拨款制度; 8、协作队伍使用评价制度; 9、管理台帐制度。 第二章协作队伍的选择 第四条:协作队伍优先选择公司及上级发布的合格名单之列的协作队伍。严禁选择列入不合格名单之列的协作队伍。 第五条:协作队伍除具备《合同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必须提

供进入当地市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严禁分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私自介绍协作队伍,对介绍过来的协作队伍,与其它协作队伍同样管理,同时推 荐人负有推荐责任。 第三章合同签订及报批 第七条:坚持协作队伍先签合同后进场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批的合同,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 第八条:合同单价可参照当地当年行业市场价,并不得超出内部预算单价(或成本管理部下达的指导价),对超出部分的项目单价报成本管理部核实、审批。分包合同必须有清单,清单的组成与内部预算清单相对应,并明确组成各项综合单价的主材价格。 第九条:依据沪建建管(2005)第109号文件,在沪工程项目在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签定后7日内督促分包方到所在地劳务、分包市场办理合同备案。外地工程项目执行当地或行业相关的规定。 第十条:工程项目策划阶段,必须对分包需求进行策划,制定《工程项目分包计划书》随同施工调查报告送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长期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必须报公司审批后签定,临时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明确工作内容,签定协议按完成工程量结算,严禁以机械台班、油料、构配件等形式进行结算。 第四章协作队伍使用管理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 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管理,明确经理部与各工区机械管理职责,提高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好用活以设备形态存在的资产,提高设备资产经营效益,根据《中水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及所属各单位。 1、机械设备管理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的方针,坚持“实物管理、技术管理与价值效益管理相结合,优化配置设备资产增量与盘活设备资产存量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处置相结合,购置、自制与集约运用相结合”的原则,以机械装备的技术进步配合促进工程施工的技术进步。 2、机械设备管理模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工区物资设备部两级管理。 3、管理职责划分 物资设备部职责(机械管理方面): 3.1.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机械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3.1.2负责审核项目机械配备方案及临时用电方案,并监督落实。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 3.1.3指导、检查所属工区机械使用、保养、修理、机械使用成本控制及机械安全情况。 3.1.4根据设备配备方案及设备进场情况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使用和分布动态。 3.1.5积极推行现代管理办法,认真作好现场服务,监督、协调、指导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解决机械设备在使用中的重大问题。 3.1.6按时收集汇总上报规定的机械管理统计报表。 工区物资设备部职责:

3.2.1组织实施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结合本单位情况补充实施细则。 3.2.2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机械设备配置方案及施工用电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2.3负责新购设备的验收、鉴定工作;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标识、记录工作;并负责重大非标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2.4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生产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3.2.5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的养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2.6负责设备台帐登记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分析并及时准确上报。 3.2.7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的应急预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3.2.8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上级部门作好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3.2.9开展机械使用费的核算工作,为科学使用、配置设备提供依据。 参与机械设备技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机械设备检查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机械设备大检查,并根据检查评比情况进行奖罚;重点大型机械设备是检查重点,每次必须检查。 4.前期管理: 机械设备资源配置 4.1.1机械设备资源配置实行“弹性配置,动态进出、随用随进、用完即撤”。设备资源配置要满足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4.1.2各工区是设备资源配置的责任主体; 4.1.3机械设备采购程序,执行中水集团公司机械设备购置管理规定执行;利用集团优势,项目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降低采购成本。 4.1.4大型专用设备配置应履行投标书承诺。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应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载客办员的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寻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项目部建设,规范协作队伍管理,建立严格的协作队伍考核管理机制,提高协作队伍和项目部整体的工作效能及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经项目部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决定指定以下协作队伍考核管理办法。 经营部考核内容:(100分) 1、考核各协作队伍是否在现场及时确认变更工程数量及临时用工(临时用机)签证单。(10分) 2、考核各协作队伍现场签认的变更工程数量及临时用工(临时用机)签证单是否上交及时(要求为每天上交一次)。(15分) 3、考核各协作队伍提供现场变更照片是否全面。(10分) 4、考核各协作队伍是否按照经营部要求在每月16日之前上报签字齐全的结算工程数量签证单。(20分) 5、考核各协作队伍上报结算工程数量签证单是否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距,并负责核实工程数量签证单在技术主管及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之后有无协作队伍私自修改现象发生。(15分) 6、及时与现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核实乙方是否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履约,并每月汇总考核。(10分) 7、考核各协作队伍是否能及时有效的完成经营部相关人员安排的其他任务。(20分) 技术质量部门考核内容: (一)工程部 1、检查各队伍作废施工图纸回收情况。工程部下发图纸后作废的必须全部上交工程部,杜绝各队伍私自将作废图纸用在施工中。 2、路基队伍土方开挖施工时路基开挖标高及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路基队伍换填施工时检查山皮石回填厚度、山皮石粒径和级配。 4、路基队伍强夯施工时检查夯点布置情况,夯机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5、路基施工结束后检查路床弯沉、宽度、坡度、平整度、中线偏位。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工程 版次: A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审批: 审核: 编制: 状态: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 7 月 2 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将分包队伍纳入到管理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使分包单位的一切施工活动处于管理部的受控范围内,规范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项目部负责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的有关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经营部门负责分包方的履约效果评价与考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各分包单位应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等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落实。 三、程序 1、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相关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程序》要求; 2、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要求 1)分包单位应配有熟悉分包工程专业知识和施工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工人及相应的组织建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施工经验; 2)分包单位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兼职安全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交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制度建设

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项目施工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为加强协作队伍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建精品目标,使协作队伍管理上档次,队伍上层次,特规定本办法,施工现场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一、协作队伍建设 1、协作队伍须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如发现进场人员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时,须要求其立即退场。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思想素质好。 二、现场劳动纪律 1、协作队伍必须按分公司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队伍,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按要求准时上下班;进入施工现场的协作队伍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期间必须配戴安全带,同时接受业主方、现场管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的协作队伍负责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如发生业主、现场管理、总包方对我公司罚款,则此罚款必须由协作队伍承担。 2、施工住地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内务整齐,服从甲方宿舍管理制度。 3、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严禁赌博、嫖娼、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现场施工管理 1、认真履行劳务分包合同,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操作;组织劳务人员完成约定的工程内容。 2、协作队伍必须服从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凡不服从以下各条规定,管理者一律按照分公司规定处理,并对协作队伍负责人处以200~2000罚款。 2.1协作队伍必须按照分公司规定做好项目现场标化工作,并无条件配合甲方所安排的各类检查 2.2协作队伍入场前要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等内容的教育,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按图纸施工。 2.3必须按照行业规范规定做好的质量控制工作,如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工期及材料的损失由协作队伍承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根据产生的后果对协作队伍采取适当的处罚,协作队伍不得有任何异议。 2.4协作队伍需按照项目管理人员的指令做好材料接收工作并合理安排好材料堆放,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按照材料类别进行登记、挂牌;材料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由于保管不力或装卸发生的损坏,其损害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协作队伍进行赔偿。 2.5协作队伍所配备的施工机具、电器产品必须具有相应检测合格证,并于5天内上报项目部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报审表;产品检测

分包单位安全人员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分包单位安全人员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制订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体现“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的理念,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对各分包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有序管理,并指导其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以达到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目的。 二、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和管理标准 1.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2.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3.集团有关规定。 三、项目专(兼)职安全员管理 1.凡承揽我项目分包工程的分包队伍一律按照法规要求:分包队伍或班组超过50人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 2. 专(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热爱安全环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或经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证书。 3.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本单位作业活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二)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督促各班组落实好班前安全讲话;

2)落实好每周的周一安全活动; 3)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4)做好季节教育、全员教育、节假日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等项教育工作。上述教育内容必须有文字和图片记录。 (三)每日检查本单位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本单位负责区域的文明施工。 (四)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响应有力。 (五)对本单位各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六)负责督促辖区内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的管理。 (七)消除本单位事故隐患,积极解决突发性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4.专(兼)职安全员考核 (一)项目安全部对各分包专(兼)职安全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该安全员的奖罚依据。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环保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环保消防教育工作等的开展情况;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危害识别,查找安全环保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行控制,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不分大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按规定对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好记录; 5)每日巡查本单位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对违章违纪、私拉乱接电线的进行严肃处理,作好记录; 6)督促本单位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档案;

协作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协作队伍是指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要,引进的具有法人资质、完成项目某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协作队伍的资质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16版)的相关要求;协作队伍的选择必须是经审批合格,且在公司合格供方信息库内,履约能力强,信誉良好的;具有不少于分包合同金额20%的注册资金;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具有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具有类似的施工业绩;公司信誉评价为B级及以上的。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受总承包单位或承建公司的委托,代表公司管理项目,并对公司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第二章协作队伍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对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纳入项目统一管理,并与协作队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专业承包,协作队伍专职安全员配置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在公司所属项目专业承包特长隧道、瓦斯隧道、大型桥梁、高边坡、深基坑、高墩柱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的专业分包协作队伍应当根据工程量及危险程度增加1-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劳务分包,协作队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该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协作队伍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不得使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用工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经项目相关部门登记审查合格后上岗。

浅谈如何加强协作队伍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协作队伍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企业管理形式也随着转变,由原来的人员密集型企业逐渐向管理型转变,施工项目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对协作队伍的需求存在了市场。外来协作队伍的使用,弥补了项目施工高峰期劳动力的不足,为施工企业解决了不少人力和现有的施工设备,减少了资金投入与成本,同时减小了工程施工的利益风险。 不是所有的协作队伍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利润,减小风险,如何管理好协作队伍,发挥他们的长处,为企业创造利润是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施工队伍的管理是一个比较大的难题,施工队伍管理应在过程中控制,对施工队的单价、质量、进度、资金去向、材料、人员、机械均要进行全面的监控,这些因素中又有着相互的制约,管理的到不到位是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关键环节,在质量上管得过严,会出现进度上不上去,工期滞后;片面的强调进度,忽视质量会给经济上带来损失,严重的影响工期、企业形象。施工队一般在工程前期会注入大量的资金来表现个人的经济实力,在施工过程中会慢慢抽出注入的资金,如果在资金转移的过程中发现资金回拢有问题或工程亏损的时候,施工队会不惜一切手段来抽回资金,有时会卖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甚至会引进其它施工队伍从中谋取利益,或从引进的队伍中吸纳资金后转移资金。我们在工程中不断的进行改进,在施工中注意质量控制的全面性、全员性、科学性、服务性。即在施工中对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通过多年的协作队伍管理,

对协作队伍了解,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达到施工单位与协作队伍互赢互利,达到双赢的最佳效果。 一、协作队伍选用管理 可靠的队伍、得力的人手、严格的卡控机制,是决定项目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这样不仅从源头有效制止违规违纪、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发生,而且较好地推进了协作队伍与施工企业的“双赢”。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对协作队伍要采取实地考察、网上检索、电话咨询等形式,认真核查协作方资质证件、委托函件是否齐全、真实,要对协作单位的工程经历和经济实力进行实地考察,不能听说的或是看见的,听说是根本行不通的,看见的不一定是真实的,比如一个协作单位带着去看他们的施工工地,工地上有许多机械设备、人员等等,这并不能代表是他们自己的东西,要通过调查核实才能确认东西的归属问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就是这个道理。严格采用竞标方式选用协作队伍,协作队伍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永不再用。实行谁介绍谁负责的灵活机制,介绍好的有实力的施工协作队伍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不负责任的一些人,从介绍当中谋取利益的应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革职查办;实施动态考评,定期组织协作队伍资质、设备、资金、业绩、信誉综合考核,排头去尾,分级分等,优胜劣汰;建立资源档案库,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动态考核,优中选优,有意识地锻炼、培育和储备一批在单项、分项工程施工中资质硬、实力强、信誉佳的外协队伍。 二、严把合同关,摸清队伍实力及协作单位信誉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规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总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 1、分包单位的审查 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提供:(1)合法的资质、法律法现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2)自已企业或与其他企业合作的市场信誉和业绩;(3)技术、质量、生产和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的证明,如: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4)承担特定分包工程的能力。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提供的资质进行评价,建立合格分包单位名录。对新建立的分包单位和准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分包单位的信誉、业级、能力进行考察,从中选择信誉、业绩、能力等符合要求、合适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关系 2.1总包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分包单位要遵守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服从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仁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2.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3实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制。就是说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具体事宜应由分包单位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业绩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与分包单位沟通。 3、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1分包单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定安全生产又明施工管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的职责、权限和管理内容进行安全管理。 3.2分包单仁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50 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0 -200 人的配备 2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00 人以上的配备 3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市(地区)级以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经年检台格。 3.3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4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任制,制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把安全责任和管理分解到各班组和具体人员,并与之签定责任书。 3.5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机制。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使用的教育和培训,并形成记录。 3.6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制度。 坚持对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岗中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并形成记录。 坚持对较重大的机城设备和设施要求“二级验收”,即分包单位为“第一级验收”,总包单位为“第二级验收” 3.7分包单位应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工程履行安全检查的职责。明确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栓查的程序,并对检查结果形成记录。对待事故隐患,不论来自外部监督部门、业主、监理、总包单位还是自己检查发现的,均应按“三

洗罐协作队伍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洗罐协作队伍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洗罐协作队伍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油品、化工品储罐(包括车、船,以下相同) 清洗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施工行为,防止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清罐作业安全、顺利、高效地完 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及清罐协作 队伍。 第二章协作队伍的选择 2.1协作队伍须向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提供以下资质 审查材料,审查需提供资质材料原件,备案存档复印件,

备案文件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副证(加盖公章) 5)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花名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清罐操作人员明细、相关操作证花名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公司清罐作业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加盖公章) 8)公司清罐设备、物资清单;应急物资清单(加盖公章) 9)清罐作业人员的《港口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及港行处培训的《危险品操作上岗证》

机械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不断改善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转,根据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四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各单位的机械设备固 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办法。 2、负责本公司机械设备寿命周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3、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生产任务的需要,编制机械装备长、短期发展规划。 4、结合专用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编制和下达设备购置计划和大(项)修计划,负责全公司机械设备购置和选型,并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经济、技术指标的综合评价和论证。

5、督促检查设备保养计划和修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并随时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 6、参加新上工程的施工调查,结合施组方案,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组织落实、协调、调剂和实行招标采购工作。 4、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机械设备大检查和安全检查以及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5、参加本单位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制定文明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6、健全完善设备台帐,技术档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资

料的汇总和填报,及时上报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设备的购置申请: 各基层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购置设备时,应事先向公司物资设备部申报设备购置申请,并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参考单价和用途,物资设备部提出初步意见,经公司 , 填写通知单和交接记录时,内容要齐全、准确,报送公司财务部列帐组资。并将设备技术资料、设备照片、保管司机姓名等,一并报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十条机械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履历书等),并认真、及时、准确记录设备档案。 第十一条设备在使用时各单位要作运转记录,运转记录的内容包括:运转小时、油料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33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

洗罐协作队伍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洗罐协作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油品、化工品储罐(包括车、船,以下相同)清洗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施工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清罐作业安全、顺利、高效地完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及清罐协作队伍。 第二章协作队伍的选择 2.1协作队伍须向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提供以下资质审查材料,审查需提供资质材料原件,备案存档复印件,备案文件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副证(加盖公章) 5)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花名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清罐操作人员明细、相关操作证花名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公司清罐作业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加盖公章) 8)公司清罐设备、物资清单;应急物资清单(加盖公章) 9)清罐作业人员的《港口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及港行

处培训的《危险品操作上岗证》 2.2协作队伍提供的资质材料经审查通过后,与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签订协作协议并向营港港清洗舱有限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第三章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要求 3.1清罐协作队伍必须设置具备其所从事作业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清罐协作队伍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即《危险品货物上岗资格证书》、《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每次清罐作业前配合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清罐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清罐作业人员资质的审查工作。 3.3清罐协作队伍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在施工作业前由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的培训活动,未经培训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参与此次作业。 3.4清罐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每天施工前清罐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属地单位办理许可证后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3.5作业用电要在属地单位办理用电许可证,要设立临时电箱,禁止违章乱拉、乱接电线。 3.6清罐作业中如需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做好防护措施。 3.7协作队伍必须服从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和属地公司监

协作队伍机械管理办法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架子队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 2014年2月20日

架子队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现场施工需求,规范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定架子队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架子队施工设备进场需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并有序组织相关机械设备进场。 第二条架子队进场设备需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使用。 第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项目部有权统一协调使用架子队的机械设备,使用价格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对于架子队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部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架子队应无条件服从。否则,项目部有权调整架子队所承担的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架子队自负。 第四条项目部定期对架子队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第五条劳务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架子队自行解决,但需满足项目部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项目部协调,项目部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架子队责任。 第六条施工期间各队伍机械设备应服从项目部的协调,对不服从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项目部有权责令架子队限期撤换。 第七条架子队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运转台帐并报项目部登记。架子队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

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架子队自行解决(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第八条架子队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架子队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SZH-5标项目经理部解释。 第十条附件 附表1架子队机械设备台帐 附表2架子队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 附表3架子队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附表4架子队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台帐 附表5架子队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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