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创始人、合伙人、职业经理的区别

法人、创始人、合伙人、职业经理的区别
法人、创始人、合伙人、职业经理的区别

法人、创始人、合伙人、职业经理人、董事长、CEO、总裁、总经理究竟有何不同!

2015-11-24 管理技巧

从37年前中国提出改革开放到全民创新创业驱动的今天,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也像雨后

春笋一样不断地在中国大地上诞生和成长。但是,从2000年以后,我们发现“老板”、“职业经理人”、“CEO”这些流行热词在中国企业界开始满天飞,尤

其是“职业经理人”和“CEO”,很多企业的总经理和总裁们都纷纷把自己改称为“CEO”,就连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也在自己的工作名片上印着某某公司

“CEO”,很多人认为这是与世界接轨,心里感到无比荣耀和满足。可是,有多少人真正理解“CEO”的本质和含义。进入2014年以来,我们又发现“合伙

人”这三个字开始满天飞,这究竟是企业运作之需,还是大家在跟风和玩儿文字游戏?近期,也有一些创业者和企业老板打电话咨询创始人、董事长、总裁、总经理

等职位之间有何区别?

为此,我想通过本文与大家进行简单分享和交流,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理解和看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法人:

一般是指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

织。企业一般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其中,法人企业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而非法人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包括

个体户、合伙企业等。所以说,法人是一个特定组织,比如企业或社团组织,而不是指某个职位和个人。

■法定代表人:

一般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中的任何一个人担任,这就好像一个国家要有一个法定元首一样,这个元首可以称为“主席”,也可以称为“总统”,还可以称为“首相”,等

等。但是,他的最主要的职能就是代表这个国家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

■创始人:

一般是指某个特定组织(包括企业、社团等)的第一发起人或者创导者,或者是第一个提出事件概念的人,或者是机构创办人或奠基人。比如张钢是小肥羊创始人、马化腾是腾讯创始人、雷军是小米创始人、丁耀华是中国管理学理论创始人,等等。实践

操作中,创始人可以成为股东、也可以成为董事长、也可以成为总裁、还可以成为创始合伙人。

■合伙人:

一般是指以其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并依合伙协议

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制度包括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形式。在中国实行合伙人制较早和较为

普遍的是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比如德勤、普华永道、北大纵横、和君咨询,等等。但是,近年来很多实体经济也在积极尝试和探索合伙人制,比如

阿里巴巴、小米、万科等,而且阿里和小米的合伙人制度正受到业界的热议和追捧。合伙人制度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组织形式灵活、人员规模可大可小、所得税政策

优惠、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增强合伙人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合伙人制相对于对传统劳动合同制而言,具有明显的灵活性和优势。在实践应用中,有的企业

根据自身需要把合伙人又细分为了业务合伙人、事业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创始合伙人等不同级别和多个层次。

■职业经理人:

一般是指是专门从事企业中高层管理的核心人才,具体而言就是指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素养,并能够运用所掌握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所具备的经营管理技能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并承担企业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以此来取得

工作报酬的一种职业群体。职业经理人是以企业经营管理为职业的一个社会阶层,典型的职业经理人代表有唐骏、吴士宏、万明坚,等等。以往人们习惯于把职业经

理人比作“空降兵”,并因大量的“空降兵”引进失败而开始质疑是否需要职业经理人。进入2014年以来,“职业经理人已死,赶快找合伙人吧”正成为当下最

时髦的流行语。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一般会在上市公司或者企业上市过程中信息披露时会被提到,通常实际控制人可以

是企业控股股东,也可以是企业控股股东的股东,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比如,A 集团旗下有一家独立控股上市子公司B,而A集团当初是由最大的创始股

东王某投资设立的,那么对于B公司来讲,其背后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应该是王某而并非是A 集团。

■老板:

通常是指两种人:一种是指个体私营企业主或雇主,另一种是泛指企业中的最高决策者或大股东,老板实际上是对企业主或者企业中最高决策者的一种统称或口语化称呼。

■股东:

通常是指企业的出资或投资人,因其出资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或资产所有人,对企业经营拥有最高决策权,对企业财产拥有最终分配权,但其权利的行使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单个股东即使拥有控股权也不能随意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否则会涉嫌侵害小

股东利益。股东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而大股东又可以分为绝对控股大股东和相对控股大股东。

■董事长:

一般在《公司章程》中设立董事会的法人企业才会有董事长这个职位,通常先由股东通过股东

会选举或推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是代表股东会行使权力的机构,股东会类似于全国人大,董事会类似于人大常委会,在股东会休会期间,董事会代行股东会

权力,而董事类似于人大代表,是股东在董事会中的权力代表。董事长通常是董事会的最高负责人,一般由企业大股东指派或亲自兼任。股份制企业注册时,董事长

通常都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日本和韩国企业中,董事长通常被称为“会长”。近年来,我们除了经常看到一些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上市公司设有董事长或

董事局主席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发现还有很多非股份制中小微企业(尚未设立董事会)也开始滥设和滥用“董事长”称呼,他们把股东、董事长及总经理职位角色

搞混淆了。

■ CEO:

CEO通常是指企业的首席执行官,这个职位尤其在外资企业和境外(如香港、美国等)上市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中较为多见,但近几年我们发现这个称呼也被中国很多非上市非股份制中小微企业所热衷,CEO几乎满天飞,甚至出现了CEO、总裁和总

经理混用和滥用现象。真正的CEO应该是董事会重要成员之一,其职位和权力应该在董事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在住址: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在住址: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在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2016年6月日起,至2017年6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人民币: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2016年6月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折合比例为:各占,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按约定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约定比例各占为依据承担。 (温馨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 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按约定分担比例的,有各合伙人按投 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内向 对方清偿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有合伙 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 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担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与法人的异同

合伙与法人的区别是: 1、财产性质不同。合伙财产或归合伙人共同共有或归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它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法人财产具有完全的独立性,法人财产与法人成员的个人财产截然分开. 2、合伙具有团体性,表现在合伙的人格、财产、利益和民事责任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没有法人高,团体性没有法人强 3、法人的成立须有章程行为,而合伙的组织的成立只要求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形成的基础条件。 法人的成立须有章程行为,而合伙的组织的成立只要求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形成的基础条件。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并不以出资额为限,应对合伙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如果法人违反民事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法人的出资人不承担责任(法律另与规定的除外)。

合伙是一种经营方式。所谓合伙,即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法国民法典》规定,合伙为2人或数人同意将财产共集一处,而以分配其经营所得为目的的契约。《保加利亚债与契约法》规定,依合伙契约,2人或数人约定联合各自之行为以达成共同之经济目的。其他国家关于合伙的定义也大同小异。 由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合伙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合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合形成的经营组织,它较独资经营具有集中力量,共同举办某种事业的特点。在经济生活中,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他有资金,可能没有技术;他有某种技能,又可能缺少管理能力,而通过合伙,有不同能力的人就可以组织起来,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以便集中多人力量,实现一个人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目的。 第二,组织合伙的目的是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合伙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活动。虽然两者均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从事的活动,但前者的合作是为了共同经营,享受经营成果,因而合作关系比较固定,期限一般也比较长;后者则是为了交易商品,交易对象往往不确定,交易行为大多也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便不是瞬间即逝的现货交易,其行为的持续时间也不会很长。 第三,合伙人共同投资。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有一定的资本及有关条件,包括资金、技术、经营场所、生产及管理人员等,这种条件需由合伙人向企业原始投入资本来形成。尽管合伙人投入的资本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是现金、实物,也可以是技术等无形资产,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甚至可以以某人的劳务作为出资,但只出干股不出“资”是不能加盟于合伙企业成为合伙人的。 第四,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任一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对外代表合伙组织。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人也可以委托某一个或几个合伙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 最后,由于合伙是多人共同投资形成的经营组织,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权利义务等内容,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者应服从法律外,均应由合伙协议来规范,协议是各合伙人从事合伙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他们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 由于合伙经营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经营方式,国家法律对此专门作了规定,不仅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与企业联营问题有所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于1997年发布了《合伙企业法》。这两部法律对合伙经营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

【合伙人管理模式系统解决方案】合伙人管理制度

小米合伙人:1月4日小米雷军在微博上晒出了小米2014年销售额以及手机销量成绩。据悉,2014年小米公司手机共售出6112万台,增长227%;含税销售额743亿元,增长135%。小米雷军除了互联网思维,还有他的独特的人才 秘诀就是培养了一批事业合伙人!不需要KPI,组织平扁化,提高运营效率! 华为合伙人:1月13日华为发布2014年业绩:销售收入最高可达2890亿元,利率约340亿元。 华为的秘诀是——实行合伙人管理模式超过10年,8.6万名核心人才成为公司事业合伙人,2015年开始发展全球合伙人持有公司的虚拟股份。 万科合伙人:2014年5月份第一批1320名核心员工成为公司的事业合伙人!万科总裁郁亮说:“职业经理人制度已死,事业合伙人制度是必然趋势!” 合伙人时代:以“利益共享”为核心的合伙人制度在国内房地产行业风生水起, 继房企龙头万科推出事业合伙人与项目跟投制度后,碧桂园、龙湖、绿地等大型

房企纷纷提出各自的合伙人管理模式,培养核心人才,与公司形成利益、事业、 命运共同体! 做老板,必须抓好核心团队建设!核心骨干团队必须成为事业合伙人! 【什么是事业合伙人团队?】 核心骨干成为事业合伙人=公司党组织; 核心骨干成为事业合伙人=公司先锋队; 核心骨干成为事业合伙人=代表先进的文化,先进生产力,公司的利益! 核心骨干成为事业合伙人=公司利润! 【合伙人管理模式——七大模式】 1、【项目跟投合伙人】 万科模式,分公司核心团队跟投项目,员工出资比例控制在5%,不同级别员工投资限额。这种模式属于临时投资型合伙,项目结束,合伙人团队解散。所以, 激励效果有限,容易造成员工投机行为。 2、【干股分红合伙人】 对于高级人才奖励合伙人股份,包括研发类骨干人才,销售类骨干人才,核心管

合伙人制度及案例

目录 合伙人制度 (1) 1定义: (1) 2合伙人区分(重点): (1) 相关案例 (2) 1咨询公司 (2) 1.2国内案例 (2) 1.1.1和君创业模式 (2) 1.1.2北大纵横特色的合伙人制度 (3) 1.国外案例 (5) 麦肯锡模式 (5) 2非咨询公司 (6) 2.1阿里巴巴 (6) 原文出处: (7) 合伙人制度 定义: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合伙制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是:1、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2、出资方式也不相同,合伙中可以以劳务出资,而公司不可以。3、公司成立必须符合法定的最低注册资金,而合伙没有要求。 合伙人区分(重点): ●普通企业: 适用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 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以自身专业提供特定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应该也包括咨询机构

适用于特殊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 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相关案例 咨询公司 国内案例 和君创业模式 1999年,首创国内券商成立行业研究机构的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王明夫带领一般兄弟离开君安,不满于中国股市寻找“黑马”的老套炒股手法,立志通过产业整合和资本运作为中国股市制造“黑马”。 王明夫邀请李肃、包政、彭剑峰三人加盟,成立和君创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个在业内提出“投行+管理咨询”双重业务能力发展模式,致力于帮助国内领袖级企业引入跨国大资本,实现国内产业重组和产业升级的使命。 不过,让王明夫省心的日子并不长久。分掉2002年红利,进入2003年的时候担任了4年总裁的彭剑峰离开了和君。之前他成立了独立核算、专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的华夏基石,得到王明夫的支持,但在实际运作中如何与和君分清楚权益,恐怕不容易。 接任总裁的包政没让王明夫失望,2003年和君仍然是盈利的。进入2004年,和君再次出现分裂的苗头。当王明夫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包政已经决定退出和君。 有趣的是,剩下王明夫和李肃的和君两人显得特别和谐。王明夫继续当他的甩手董事长,李肃则吸取前两任总裁的教训,对公司的架构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大搞“包田到户”,充分放权,以期达到各项目组或事业部自负盈亏,个人“多劳多得、好劳多得”,管理者无为而治的目的。 可以说,经过裂变的和君现在采取的管理模式明显有别于新华信、北大纵横等同行。虽然和君模式利弊互见,但其背后的管理逻辑却有可能对发展中的众多咨询业同行及其他智力密集型产业具有鲜活的参考价值,简单介绍如下: (1)股权结构:王明夫是公司实物资产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提供者,因此公司实际所有人是王明夫,其他合伙人拥有的只是虚股,即年终分红比例。开始的时候这一安排没有问题,因为公司的品牌、声誉价值还没建立,大家的想法是在王明夫搭的平台上一起做事,赚了钱公平分配。但当公司有了影响,其他合伙人如果因为某种原因离开和君,虚股的价值是带不走,也不可能要求兑现的,难免产生“为人作嫁衣裳”

(合同范本)合伙人一致行动人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范本)合伙人一致行动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丁方: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称为“各方” 鉴丁: (1) 甲、乙、丙、丁各方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2) 为保障合伙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企业合伙人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采取“一致行动”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1、“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将保证在企业合伙人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各方在企业中的控制地位。 2、“一致行动”的内容 各方在企业合伙人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指,各方在企业合伙人会议中通过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行使下列职权时保持一致: (1) 共同提案; (2) 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合伙企业增加或者减少合伙人的方案以及增加或者减 少投资金额的方案; (6) 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 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 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 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合伙企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合伙企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 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10) 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中的其它职权。 3、“一致行动”的延伸 (1) 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方的意向进 行表决; (2) 各方承诺,如其将所持有的合伙企业的份额对外转让,则该等转让需以 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权转 让的生效条件之一; (3)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作出的前述承诺(任何一条),必须按照其他守约 方的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其他守约方中的一方、两方或多方, 其他守约方也可共同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 4、“一致行动”的期限 自合伙企业的成立到解散

合伙人协议(多人)(标准版)

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店长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文.doc

店长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文 合伙制基本价值理念可归纳为8个字:共识、共担、共创、共享。所谓共识,是指合伙人一定要有战略共识,有共同的使命和价值观;道不同不相为谋,要合伙,首先要解决“道同”的问题,只有“道同”才能减少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才能真正建立起信任机制。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文合集,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1 要实现组织变革、希望转变组织能力来满足未来战略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尊重人性、释放人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管理朝着扁平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约束激励机制方面,合伙人制度固然有好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不足。 就此问题,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高书林在第17届中国连锁业会议上进行了分享,以下为部分演讲内容。 三个体会 1. 今天我们面临重大的战略转型,企业的经营一定不能仅仅是业务的转型,它一定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包括业务转型、管理变革、文化变革,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而组织问题是管理变革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 现在的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必须要去打破非常习惯的科层制的组织架构,必须要有更多的灵活创新的能力,要求我们去应用好网络化的组织结构。过去科层制的架构,边界非常清晰,中心化的特点非常明显,分工还有很多的规范。而在网络化的结构里面,这些东西都不一样。并不是说这两种结构谁好谁坏,而是我们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行选择和动态的调整。 3. 基本上所有的实体零售企业,都在进行变革,在变革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业务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面向成熟市场,第二种是面向成长型市场。面临成熟市场的业务,更多要求我们有非常强的管理能力;而面向成长市场的业务,则更多要求我们有创新能力。当这两种业务类型在一个组织里面同时存在的时候,又会形成冲突,可能我们一些赚钱的业务,尽管在下降,当它看到公司的一些新业务在亏损的时候,会给新业务形成很大的压力。 从天虹来讲,我们觉得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好,才能够比较好地解决冲突。首先要去很好地区分哪些业务是面向成熟市场的,它更要求我们去强化管理;哪些业务又是面对成长型市场,需要更多的灵活和创新。其次要围绕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业务,进行二元管理,无论是从人员的配置,还是绩效指标的设定,还是组织架构设定,以及对授权分工都要去做相应的调整。

合伙人制度详解

合伙人制度详解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合伙人制度详解 从一个客户说起: 一天接到某老客户员工A君电话,A君是该客户品牌市场总监,言称马上要创业,预做保健品电商平台,已有投资人且投资人为某保健品代理企业的老板,有资源、人脉和资金,寻求对于创业项目的指导和帮助。 不禁感慨,想到该客户的现实困境:行业竞争激烈、价格战严重、亏损日现,通过管理提升亦收效甚微,老板有突破桎梏之心但又不知道路在何方,看着热闹的互联网创业盛宴想下水又自感没能力、缺人才,各种想法迸发又迟迟不付诸于行动,这么耗着,让人着急。 A君在该公司任职时,曾想与惺惺相惜的B君一起“承包”公司的一项业务,提取总利润的一部分作为他们的激励,但要完全授权;客户老板总在“考虑细节中”的同时,向A君要提出市场部的业绩要求,A君在市场部的工作上建树不多,能够完成任务但并不能主动以业绩推动为导向的思考工作。 最终A君在莫名的焦虑中辞职。客户老板曾跟我点评过A君,有能力,但是担当不足,对于市场业绩的帮助太有限,对于市场部的工作虽然努力,但是对于应承担的业绩要求不愿背负。 这是今天中国无数企业、无数人的一个缩影:传统企业经营日渐困难,面临着新经济、新技术和互联网整体焦虑;很多的人才纷纷出走投入创业大潮;而同时在岗的很多员工在其位却推脱责任、应付工作。把这个缩影放大,可以观察到一些端倪,看到这个时代的三大特征:

观察一:企业何去何从成为时代一问? 从2012年开始,和君接触的客户中明显感受了一股焦虑的情绪,从教育培训到生产制造、从贸易零售到纺织服装,众多企业遇到了各种困惑与苦恼,这些企业无一例外,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里搭上了中国经济腾飞的列车,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但这一切似乎在某一时段或早或晚的戛然而止,过去成功的做法越来越难以为继,经营出现亏损、进退两难,面对互联网的冲击更加感受到有希望但又不知路在何方的焦虑。 于是很多企业找到和君,希望和君在战略、组织、人力资源上给予帮助,提升管理。而在为这些企业提供服务的时候,我们也越发的感受到依靠传统的管理技术层面的改进很难改变企业的状况,即使组织优化与调整、即使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进行激励机制的优化设计,同样很难改变一家企业的经营状况。 新经济形态的变化、新技术的冲击、互联网的侵蚀、新一代人类进入职场,给传统企业带来了无限的迷茫,让很多传统的做法、传统的管理模式陷入近乎失灵的状态。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各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打法不断迸发,一个个的传统企业和行业面临着被颠覆。这是一场传统企业的集体焦虑症,不是某一家企业的个案,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焦虑之中。要走出泥潭,转型、创新、升级成了唯一的出路,利用互联网思维去改造企业,打造平台与生态型企业。 这一切的根基在于人才,解放人才、激发人才,改变过去的管理机制,从企业家为中心到以人才为中心,才能完成企业的重塑。 观察二:众人出走创业成为时代一景

合伙人一致行动人协议

合伙人一致行动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丁方: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称为“各方” 鉴于: (1)甲、乙、丙、丁各方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2)为保障合伙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企业合伙人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采取“一致行动”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1、“一致行动”的目的 各方将保证在企业合伙人会议中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巩固各方在企业中的控制地位。 2、“一致行动”的内容 各方在企业合伙人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指,各方在企业合伙人会议中通过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的方式行使下列职权时保持一致: (1)共同提案; (2)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合伙企业增加或者减少合伙人的方案以及增加或者减少投资金额的方案; (6)共同投票表决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合伙企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合伙企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10)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中的其它职权。 3、“一致行动”的延伸 (1)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方的意向进行表决; (2)各方承诺,如其将所持有的合伙企业的份额对外转让,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 (3)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作出的前述承诺(任何一条),必须按照其他守约方的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其他守约方中的一方、两方或多方,其他守约方也可共同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 4、“一致行动”的期限 自合伙企业的成立到解散 5、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自各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不得随意变更; (2)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合伙人协议书模板

合伙人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出资打造广州区域连锁快餐。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广州天河区某某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餐饮、咖啡及休闲娱乐。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2014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共5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及出资额: 1、阳xx,身份证号码,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765000元,股份占比51%; 2、王xx,身份证号码370202xx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85000元,股份占比19%; 3、袁x,身份证号码430921198xxxxx,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25000元,股份占比15%; 4、xx,身份证号码,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25000元,股份占比1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14年6月10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现金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现金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企业的优缺点

我们组选择的是合伙人企业 合伙企业的非法人性,使得它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相区别;合伙企业的营利性,使得它与其他具有合伙形式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组织相区别;合伙企业的组织性,使得它与一般民事合伙区别开来,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 特点: 1、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合伙企业的资本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构成。共同出资的特点决定了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地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各合伙人互为代理人。 共同出资的特点也决定了对于合伙经营的收益和风险,由合伙人共享、共担。 合伙企业作为人和企业,它完全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因此各合伙人彼此间的权力义务并无不同,不存在特殊的合伙人。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即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于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样的规定可以使合伙人能够谨慎、勤勉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使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这一特征是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最主要的区别。 合伙企业的优点 (l) 1、"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

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米徐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 (2)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3)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4)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5)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合伙企业的缺点 (l)相对于会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合伙人制度

门店合伙人 合伙人模式: 1.合伙人就是名义股东(即股份),也有的将实际股东称为合伙人,这只是名称上的转变。 2.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注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在合伙企业中有两种角色,一个普通合伙人(GP,公司创办人或控制人)、一种是有限合伙人(LP,投资人)。这里的LP都是投资人,没有决策权和代表权,分享的投资收益(即收益权)。 3. 以打造团队经营者为核心的增值合伙人(OP),OP出钱出力、做增量价值、分享增值收益。 OP合伙人模式:不承担企业风险,但担当经营责任;根据价值进行多次利益分配;灵活退出、晋级制度;通常与法律风险无关;关注团队与个人的价值贡献;注重自身价值、人脉、资源。 优势:强化店长和店员作为合伙人的归属感,进而促使他们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在一个可行的范围内给门诊合伙人更大的自由空间,提升门诊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活力,让每一个门诊成为自主经营管理中心,实现绩效最大化。

合伙人制度核心:公司与经营者(合伙人代表)根据历史数据或者销售预测制定一个业绩标准,如果实际经营业绩超过了设立的标准,增量的利润按照比例在公司与合伙人之间来进行分配。 (公司代表与门诊院长、主治医生等开会探讨一个预期的毛利额作为业绩标准。在今后的门诊营业过程中,超过之前制定的业绩标准增量部分的利润拿出来按照之前商量好的合伙人制度进行分配。门诊院长拿到分红的利润再按照岗位的贡献度进行二次分配,最终每个员工都会享受到分红机制的好处) 股权与合伙人的区别

合伙人的基本思维方式 让员工参与经营、拥抱分享。 让员工共同为自己的贡献、企业的收益负责。 让员工改变自己的定位:从分利者到创造者再到共享者。 让员工从人力成本转变为人力资本,从被动分享到主动贡献。 实现人本的增值,让员工从创造价值到创造增值。 实现从保健因子到激励因子的分配系统制度性变革。 OP合伙人分享的内容: 团队共同创造的增值-公司比过去有了更高的收益。 个人创造的价值增值贡献-员工比过去了了更大的贡献。 OP合伙人为何要求员工投入合伙金? 员工出钱与不出钱成为合伙人,能量和投入程度是不一样的。 要员工出一定的钱,得到更高的分享和收益。 如何衡量团队的增值、个人的贡献 团队增值:通常选用数据更透明、更能反映企业收益的标的,例如净利润、毛利润、营业利润等。 个人贡献:员工投钱出力,投钱-投资收益,出力-用KSF分值衡量法进行量化评价。 店铺员工的绩效考核

简单合伙人协议

简单合伙人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法人合伙人所得税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 法人合伙人所得税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突破了合伙企业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的限制,明确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使法人可以利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灵活、合作方式简便等优势,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的。但由于目前相关税收政策尚不明确,对法人合伙人的税收征管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以下笔者就法人合伙人所得税征管的相关问题作一分析。 一、法人合伙人纳税地点的确定。合伙企业作为“透明纳税实体”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合伙企业自身并不缴纳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5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合伙企业法》出台前,财税[2000]91号文《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曾规定,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出台这一规定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有自然人,那么法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应如何确定呢?如果与个人投资者一样在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缴纳,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法人所得税制的精神是不符的,法人所得税制要求法人就其取得的所得应汇总纳税,不能就某项所得在取得所在地单独纳税;而如果汇总纳税,实际上是将合伙企业视为该法人的分支机构。根据国税函[2009]22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居民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

新公司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制度 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 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 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 2.1.1建立商圈 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 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互联网是我们服务的内容之一,也是我们做服务的通路和工具。我们帮助客户销售和采购,我们创造创意、知识和关系以协助客户,让客户获得便利、实惠和快乐。我们同时向客户学习、寻求协助和获取回报。 2.1.3创造产品 创造产品:我们创造知识、关系、思想、文化、设计、技术、软件、报告、演示,等等。创造和帮助是快乐的源泉,也是客户价值的核心来源。 创造信任:信任的建立需要时间和交往,也需要信任文化。职业合伙人长期服务自己的客户,建立信任关系。依据信任传递原理,信任可以在职业合伙人团队传递倍增。网络让客户找到客户,信任让生意立即成交。 创造通路:职业合伙人及其合作、服务和影响的商圈是不断增大的,那是一个独特的网络化的和可以信赖的销售和服务通路。所以,你只要专注于你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以帮助你销售和采购。 创造文化:由自己创造的稳定收入,可以改善我们的幸福:有稳定的客户,学会感恩;做自己的ceo,学会乐观;发挥和发展自己的长处,拥有自信;拥有创造的自由和时间的自由,学会拥抱偶然性和变化并记住美好;拥有余钱、余闲和智慧,学会帮助他人。 2.1.4经营事业

合伙人制度的优点

合伙人制度的优点 合伙人制度的优劣 投融界: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股东。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 在投融界看来,合伙人制度有以下优点: 1、资金有优势,合伙人可共同出资,比独资好。 2、集体智慧比一个人的家族企业好处要多,可共同应对难关。 3、管理也可以相互监控,经营也可相互促进。 4、信息广,分配有保障。 5、经营决策意见可以讨论决定,可减少失误。 6、避免双层纳税,合伙人制度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降低成本。

7、对员工有激励作用,帮助稳定团队。 合伙人制度也有以下缺点: 1、资金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 我们组选择的是合伙人企业 合伙企业的非法人性,使得它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相区别;合伙企业的营利性,使得它与其他具有合伙形式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组织相区别;合伙企业的组织性,使得它与一般民事合伙区别开来,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多种法律关系的主体。

特点: 1、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合伙企业的资本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构成。共同出资的特点决定了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地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各合伙人互为代理人。 共同出资的特点也决定了对于合伙经营的收益和风险,由合伙人共享、共担。合伙企业作为人和企业,它完全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因此各合伙人彼此间的权力义务并无不同,不存在特殊的合伙人。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清偿责任。即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于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可以使合伙人能够谨慎、勤勉地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使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这一特征是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最主要的区别。 合伙企业的优点

合伙人协议书

合伙人协议书 甲乙丙丁肆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企业设立 (一)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住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住所: 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住所: 丁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住所: (二)合伙企业名称、经营项目和范围、法定地址和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肆方自愿合伙成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肝胆相照、精诚团结、同舟共济、共创辉煌。 (三)合伙期限 1、. 合伙期限暂定为______年,自肆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_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到期后,肆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也可重新签订新合同,待旧合同到期后以之取代。本协议到期后,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运营方(一方或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公司资源(包含生产、技术、营销等等)都应交给运营方。本协议到期后,如果肆方都同意终止协议,则合同终止,肆方按本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四)出资方式、金额、期限 1、出资方式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②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③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④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本协议暂时仅仅以货币出资为计。 2、出资金额 ①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

合伙企业中法人合伙人所得税相关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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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中法人合伙人所得税相关问题解析 【标 签】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 【业务主题】个人所得税 【来 源】 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突破了合伙企业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的限制,明确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使法人可以利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灵活、合作方式简便等优势,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的。但由于目前相关税收政策尚不明确,对法人合伙人的税收征管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以下笔者就法人合伙人所得税征管的相关问题作一分析。 一、法人合伙人纳税地点的确定。合伙企业作为“透明纳税实体”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合伙企业自身并不缴纳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5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合伙企业法》出台前,财税[2000]91号文《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曾规定,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出台这一规定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有自然人,那么法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应如何确定呢?如果与个人投资者一样在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缴纳,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法人所得税制的精神是不符的,法人所得税制要求法人就其取得的所得应汇总纳税,不能就某项所得在取得所在地单独纳税;而如果汇总纳税,实际上是将合伙企业视为该法人的分支机构。根据国税 函[2009]221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居民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一,并不能直接对合伙企业的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因此不能将合伙企业视为法人合伙人的分支机构,当然也就不能将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进行汇总纳税。因此,目前对法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无论是在合伙企业所在地单独纳税,还是由法人合伙人汇总纳税,与现行相关法规都是有冲突的。笔者以为,可参照国税函[2009]221号文的相关规定,即将法人自然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作为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取得的所得,可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的处理既照顾到了合伙企业所在地的税收利益,也与对自然人所得税纳税地点的处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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