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18-2019年度刑事技术装备协议供货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C-HG20180075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刑事技术装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二O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

第三部分投标被拒绝条款 (20)

第四部分评标细则和评标方法 (23)

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和技术要求 (28)

第六部分警用装备采购协议 (46)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八部分附件 (62)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就2018-2019年度刑事技术装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相关货物的采购和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JC-HG20180075

二、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刑事技术装备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94包 (详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只投报其中任意几个包。

具体投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细内容见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和具体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货时间及地点:按采购人与供应商约定时间、地点交货。

3、协议供货期限:2018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中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签协议:

(1)中标企业符合《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

(2)警采中心根据中标企业协议的履约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续签。

四、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8:30至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近竹园路),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六、联系方式: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

邮政编码:201112

项目联系人:陆子平、陈静、卓志立

联系电话:021-********、021-********、021-******** 传真:021-********、021-********、021-******** 七、信息变更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采购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各级公安机关、行业公安及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许可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

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为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国内企业。

3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一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5 投标人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都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资质声明;

5、*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起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属于2018年1月以后成立的

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声明承诺函,详见第七部分);

6、*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起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属于2018年1月以

后成立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承诺

函,详见第七部分);

7、投标人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

系列)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的研发能力:投标人提供的研发设备清单(名称、数量、图

片等)、研发设备所有权证明(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研

发工作流程和研发人员信息(须提供研发人员学历证明、专业资质、劳

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9、投标人的生产能力: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设备清单(名称、数量、图

片等)、生产设备所有权证明(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生

产工作流程和生产人员信息(须提供生产人员学历证明、专业资质、劳

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提供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已达到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27922-2011”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提供AA级以上(含AA)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14、业绩:近三年(本项目公告期前三年内),投标人针对该投标产品

的销售业绩(不限于政府采购),业绩证明以投标人实际提供的销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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