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南通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南通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南通市“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2018-JSADT-010G

二〇一八年八月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

南通公共资源交易网: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环境保护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就南通市“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三线一单”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JSADT-010G

三、采购预算:350万元人民币

四、服务期限: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16或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单位其他要求

6、供应商应具有承担区县级以上“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供应商直接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其他项目”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8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20楼2014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周浩

联系电话:0513-

磋商代理机构: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徐茂斌

电话:8,

电子邮箱:

2018年08月06日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一、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开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补充并通知到供应商,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并通知到供应商。

三、磋商报价

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

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正文可使用宋体四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不得将内容拆开投标,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商务响应文件均为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可以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正本、副本分别密封的,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价格响应文件一式二份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正本或副本等投标资料中。

3、所有原件资料放入原件包,单独密封。

4、响应文件的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技术商务响应文件和价格响应文件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技术商务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同时还要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封袋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7 万元人民币。

2、磋商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方式。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将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封袋内)递交给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财政局,用途为:磋商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南通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市青年路支行;

账号:11158268;

4、未按时或未按规定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予以无息退还。

6、未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在项目评审结束后退还。

7、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7.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7.3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八、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45日历内有效。

九、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费300元整,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

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概况

根据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18〕14号)、省环保厅(苏环办〔2018〕169号)对各设区市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目标,重点围绕流域生态功能系统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重点生态空间保护修复等问题,明确需重点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南通市“三线一单”工作开展,完成南通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现成果共享与应用。

二、总体要求

根据南通市自然环境特征、开发强度、生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等条件,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衔接乡镇和区县行政边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三线”的分区管控要求;确定合理的空间尺度,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提出差别化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三线”划定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识别重要生态管控空间。在国务院批复的江苏省南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础上,根据南通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划定重要生态管控空间。

确立环境质量底线,测算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以乡镇(街道)为最小行政单位,细化水环境控制单元;通过资料整理或模型模拟的方法,识别大气环境布局敏感与弱扩散区域;以衔接目前既有成果与管理要求为重点,明确各类土壤环境风险区域,识别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配合省环保厅形成南通市水环境质量底线、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区图、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

区图,划定南通市域范围内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域。

确定资源利用上线,明确管控要求。充分衔接各类资源开发与管理既有要求、政策,针对区域主要限制性资源因子,明确开发利用的管控要求。

2、划分管控单元

结合南通市产业经济发展状况、生态环境主导功能与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等因素,将全市行政区划、规划城镇建设区、工业园区(集聚区)等边界与生态、水、大气、土壤等各类管控分区进行叠加、拟合,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3、制定负面清单

根据南通市“三线”编制成果,以维护区域主导生态环境功能、解决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确定全市“三线”及重点区域的基础性、底线性、一般性的限制性要求,细化管控要求,制定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4、矢量化数据集成上传

依托全省信息平台,集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线一单”编制各项工作中所必需的行政边界、道路交通等空间数据,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完成南通市环境管控单元和“一单”的落图工作,实现工作成果的集中、统一与共享。

图件数据具体包括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矢量文件及元数据、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矢量文件及元数据、水环境管控分区矢量文件及元数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矢量文件及元数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矢量文件及元数据、自然资源管控分区矢量文件及元数据。矢量文件数据为gdb格式,其中元数据是关于矢量文件数据的说明。

5、提交成果时限要求

完成文本、《南通市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图件编制工作,完成数据矢量化及上传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2018年8月底前,全面开展调研工作,掌握全市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组织成立协“三线一单”划定项目协调小组;制定并发布《南通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题研究和技术培训;各单位完成第一轮资料收集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研究:2018年9月底前,各单位完成第二轮资料收集工作;完

成产业园区管控单元落图,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落图;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核实与管控要求核实工作;完成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以及土壤环境风险底线相关数据收集整理,优化完善差别化的管控措施。2018年9月底前,完成水资源、能源利用上线指标制定,完成长江岸线类型划分,明确对应管控要求;完成全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确定边界范围以及相关管控措施,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要求,配合完成全省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中期评估任务。

第三阶段成果集成:2018年10月底前,优化管控单元划定成果;完成补充资料收集与整理;开展成果文本、负面清单以及图集初稿编制工作。2018年11月底,完成成果初稿;2018年11月中旬完成成果初稿意见征询;12月底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全市“三线一单”成果报告文本、负面清单以及图集,构建“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并投入试用。

第四阶段组织验收: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三线一单”成果技术审核,组织成果验收,并将全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纳入全省数据平台,实现成果共享。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