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跟投”指公司员工以自有资金、按相同价格参与公司受托管理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所投资项目的股权投资,并与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行为,包括“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

“强制跟投”是指参与项目投资的投资和决策的公司员工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办法规定,按照基金对特定项目投资金额(以下简称“基金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和金额(“最低跟投金额”)参与的项目跟投。

“自愿跟投”是指公司员工自愿参与的项目跟投,包括上述强制跟投员工超出其最低跟投金额以上部分的项目跟投,以及上述强制跟投员工之外的其他员工自愿参与的项目跟投。

第三条对于基金拟投资及已投资的项目,除按照本办法参与项目跟投外,公司员工不得直接参与投资,但在基金决定投资之前已经完成并向公司如实披露的除外。

第二章项目跟投人员范围及最低跟投金额第四条基金投资的项目,参与项目投资和决策的下列人员需强制跟投:

(1)项目团队:牵头MD、项目开发人员(负责全程协调项目尽调、谈判等工作)及VP以上级别(不含VP级别)的项目承做人员;

(2)参与项目决策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成员(外部投委会成员除外)。

对项目投反对票的投委会成员、本人不同意投资该项目的项目承做人员、参与项目的风控和法务人员无需强制跟投,也不参与项目Carry的分配。牵头MD及项目开发人员向公司提交项目投资建议即视为同意拟投资项目,须强制跟投。

第五条强制跟投人员的合计最低跟投金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基金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部分,最低跟投金额为基金投资额的1%;

(二)基金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部分,最低跟投金额为基金投资额的0.5%或投委会决定的其他比例;

(三)“股东关联方项目或股东推荐项目”无论金额大小,不需跟投。

第六条最低跟投金额的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一)项目团队的合计跟投金额为项目最低跟投金额的80%。项目团队内部各成员的最低跟投金额及参与Carry分配比例由牵头MD 和团队成员协商确定,并在项目评审决策前予以明确;

(二)参与基金投委会决策且投赞成票的投委会成员合计跟投金额为最低跟投金额的20%;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对个人参与基金投资有特殊规定的,强制跟投需符合该等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

第七条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可用于团队奖励的Carry应结合强制跟投情况进行分配,基本原则如下:

(一)首先提取20%由公司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由没有参与强制跟投的公司员工参与分配;

(二)剩余80%部分,参照强制跟投金额比例在参与强制跟投的项目团队成员之间分配80%,参与强制跟投的投委会成员按照各自跟投金额的比例分配剩余20%。

按上述原则可参与Carry分配的员工在实际分配之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因接受公司委派到其他机构任职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Carry的具体分配金额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酌情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原应分配金额的50%。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在不损害公司和基金利益的前提下自愿跟投,但全体员工的项目跟投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投资额的5%。

第三章项目跟投形式及项目跟投人员的权利义务第九条项目跟投原则上通过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跟投主体”)实施。

项目跟投人员应当与公司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按照其跟投金额认缴相应的合伙财产份额(以下称为“跟

投份额”),成为跟投主体的有限合伙人。

跟投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认购基金份额参与项目投资或直接向目标公司投资。

第十条项目跟投人员作为跟投主体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有限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享有相应的合伙人权利,并应履行该等法律文件约定的义务。

项目跟投人员仅就其参与跟投的项目按其持有的跟投份额享有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项目跟投人员对其未参与跟投的项目没有任何权益或利益,也无需承担其未参与项目的风险与责任。某项目跟投人员因其个人负债等原因导致其他项目跟投人员持有的跟投份额对应的财产份额或合伙权益遭受损失的,该项目跟投人员应赔偿其他项目跟投人员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项目跟投期间,项目跟投人员应当授权跟投主体及/或执行合伙事务代表统一行使和其持有的跟投份额相关的权利,并有义务配合公司办理与跟投主体存续和经营相关的手续。跟投主体直接向目标公司投资的,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应当与基金一致行动,不得做出与基金不一致的决定。

第十一条除非本办法另有规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强制跟投人员不得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跟投份额。

第十二条跟投主体认购基金份额参与项目投资的,公司对跟投主体按照认缴出资额2%的费率在基金分配收益时一次性收取管理费,

对跟投项目退出收益(超出投资本金部分)按照5%的费率在基金分配收益时一次性收取业绩报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低于本条规定的,适用本条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适用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约定)。跟投主体直接向目标公司投资的,公司就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活动向跟投主体按照跟投金额2%的费率在项目退出时一次性收取管理费,对跟投项目退出收益(超出投资本金部分)按照跟投金额5%的费率在项目退出时一次性收取业绩报酬。

尽管有前述规定,在跟投项目退出前,项目跟投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原则上免收上述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但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约定跟投主体需支付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的除外(跟投主体按照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支付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由项目跟投人员按照其跟投份额比例分担):

(1)员工主动辞职离开公司(包括公司关联方)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因过错与公司(包括公司关联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员工擅自将其持有的跟投份额转让、质押给第三人,或因个人负债等原因被第三人取得的。

第十三条项目跟投人员跟投的项目全部退出前,项目跟投人员与公司(包括公司关联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除非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或本办法另有规定,其作为跟投主体合伙人的身份保持不变,并继续按照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享有相应权益。

第十四条跟投主体存续期间内,作为跟投主体有限合伙人的任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下列政府及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本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使用国家和省投资补助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政府融资用于建设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建设: (一)城市公共设施;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 (三)本级政权基础设施; (四)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基础设施; (五)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意见; (二)坚持量入为出,保证市财政资金正常运转和平衡; (三)坚持以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为主,除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外,一般不参与竞争性项目的投入; (四)坚持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 (五)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建设、规划和计划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方案核准、投资计划下达和实施监督、项目稽察等综合管理。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科技以及综合招投标、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

股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XXXXX公司 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办法 二零XX年X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适用范围 (4) 第三条释义 (4) 第四条投后管理的目标 (4) 第五条投后管理实施原则 (5) 第二章职责分工 (6) 第六条投后管理中心 (6) 第七条股权投资业务部门 (6) 第八条风险管理中心和法律合规中心 (6) 第九条其他相关部门 (7) 第三章投后项目的交接 (7) 第十条对接项目信息 (7) 第十一条项目交接 (7) 第四章投后日常管理 (8) 第十二条日常管理的形式 (8) 第十三条投资协议的监督和执行 (8) 第十四条项目决策性管理 (9) 第十五条项目跟踪检查 (9) 第十六条参与分红 (10) 第十七条投后管理记录 (11) 第五章投后定期报告 (11) 第十八条工作周报 (11) 第十九条工作月报 (11) 第二十条(半)年度报告 (11) 第二十一条参会报告 (12) 第六章项目风险管理 (12) 第二十二条重大风险报告 (12) 第二十三条风险事件的处理 (13)

第七章后续投资的管理 (13) 第二十四条后续投资的管理 (13) 第八章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五条后续融资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六条经营管理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七条业务拓展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八条财务顾问增值服务 (14) 第二十九条智力支持增值服务 (14) 第三十条危机公关支持服务 (15) 第九章项目退出 (15) 第三十一条退出提示 (15) 第三十二条退出决策 (15) 第三十三条退出实施 (15) 第三十四条投资总结 (16) 第十章投后业务档案管理 (16) 第三十五条相关法律文件 (16) 第三十六条重要函件管理 (16) 第三十七条项目退出文件 (16) 第十一章附则 (17) 第三十八条解释修订 (17) 第三十九条未尽事宜 (17) 第四十条生效执行 (17) 第四十一条附件 (17)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减少资源不合理占用,规避借款坏账损失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借款范围、分类及管理 第三条员工借款仅限于现金使用范围内、且不能用牡丹卡结算,但须由员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公务支出。 第四条借款分为个人借款和备用金借款。 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临时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的现金,主要包括:差旅费、项目调研费、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市场开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公司组织活动须以现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其他专项费用借款等。 备用金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务须以现金支付相关款项,并且因发生频率较高或者办事机构距公司较远,须由相关员工向公司借支一定额度现金,在一定期限内用作业务周转的现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必须落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办理借支手续。每年年初由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上报备用金项目和额度,经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共同核定后报财务会计部备案。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六条借款申请 凡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员工借支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财务记账联,第三联为财务备查联。第一联由借款部门保管,第二、三联作为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编制记账凭证及备查依据。 员工借支单以个人或部门为单位专用一本,并妥善保管。 借款人在员工借支单上,需详细填写所属部门、借款用途、还款结算日期及借款人姓名。 第七条借款审批 个人借款10000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还须经总经理签字。 备用金借款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八条借款款项付出 借款人将审批后的员工借支单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经会计核实借款人无逾期欠款后,编制相关凭证,出纳据此付款。相关会计岗核实制证严格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如为差旅费借款,应事先填写好《行程安排表》,并在是否借支栏填写借支金额,经审批后,与员工借支单一并交财务会计部相关会计岗;如为产品研发费用借款、项目调研或专项借款,应附相关审批报告、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章借款期限 第九条个人借款由借款人填写预计还款日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差旅结束7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还款手续。购买公用物品、公司接待、支付给个人的产品研发费、按政策规定由相关部门代发放的款项借款必须在三天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预期内归还,须办理续借手续,并注明续借理由。前次借款无正当理由未还清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备用金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内,12月31日以前必须归还,不得跨年度挂账。

PE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业务跟随投资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降低公司投资业务风险,强化投资业务人员的风险约束和激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跟随投资”(以下简称“跟投”)是指参与跟投的公司人员(以下简称“跟投人员”)出资,通过公司代持的方式,共同参与投资的行为。跟投人员在项目退出后,根据跟投出资额在公司总出资额(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及代持金额)的占比承担公司在该项目所对应的损失,并参照XXX的相关管理办法分享收益(不含管理费收入,具体参考标准详见第二十五条)。 第三条跟随投资的基本原则: 1、公司与个人风险共担。公司与个人按投资比例承担损失,提高项目参与人员在项目操作中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 2、公司与个人收益共享。个人应按投资比例享有分配门槛收益的资格,同时根据基金收益率分段设计跟投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分配关系,激励参与人员的业绩提升积极性。 3、参与度与跟投比例挂钩。跟随投资是风险管理的手段,也是激励的方式,鼓励项目人员参与项目的各个环节。同时参与了项目操作、资金支持、项目支持等环节的,应累加计算跟投份额。

4、能力与跟投比例挂钩。跟投份额挂钩员工薪点,倡导业务能力高低决定项目贡献度的文化,促进员工业务能力的快速提升。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股权投资项目。 第二章跟投人员 第五条跟投人员仅限于公司内部人员及关联企业中参与项目的人员,包括强制跟投人员和自愿跟投人员两部分。 第六条强制跟投人员包括负责项目的项目组及项目审查团队高级经理级别以上人员,以及公司规定必须参加跟投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强制跟投人员在项目投资决策中明确持反对意见的,可免除强制跟投义务。 第八条自愿跟投人员为符合监管规定且经公司允许的人员,包括立项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关联企业参与项目的人员。 第九条公司内部跟投人员原则上应为高级经理以上级别的人员,其他人员若对项目做出巨大贡献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经业务部门或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可参与跟投。 第三章跟投比例 第十条公司跟投项目分为三类,一类是一般股权投资类,设门槛收益,公司收取管理费,分享超额收益;二类是风险投资类,不设门槛收益,不收取管理费,

XX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XX银行XX分行投行业务准入标准实施细则》和《XX银行XX分行投资银行业务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组成。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范的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投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 (一)理财类:以我行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的方式。 (二)代理信托类:指我行接受信托公司的委托,提供融资类信托计划的资金收缴、资金退付、信托期满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投融通类:指我行通过对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结构化设计,充分利用表外资金,提供多元化投融资选择,并利用融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结构化增信措施,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四)其他:其他利用我行网络渠道和客户资源,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可能对我行声誉造成影响的,均参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依法合规经营原则。各级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

章等相关规定开展投行业务,切实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积极保障客户和我行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集中发起原则。投行业务由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由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集中发起管理,各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配合。辖内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投行业务。 第五条科学与集体决策原则。投行业务决策采取集体审议方式,确保独立运作、专业化和客观公正。 第六条流程化管理原则。投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第三章准入标准 第七条理财类准入标准 开展理财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第三方合作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包括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等。 第八条代理信托类准入标准 开展代理信托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风险承担主体和目标权益类标准; (二)信托公司准入标准。 第九条投融通类准入标准 开展投融通类投行业务须符合以下准入标准: (一)客户准入标准,包括融资方、出资方准入等;

单位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资金闲置、拖欠等现象 发生,使收入和成本更加均衡,根据省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四川天天物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分公司 第三条借款管理原则 1、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 名义借款。 2、因同一事项只能一人进行借款,一般不允许多人因同一事项进行借款。 3、能够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得故意采取现金结算。尽量减少现金结算,确保 资金安全。 4、同一事项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担保,连带责任。分公司经理或部 门负责人对所属分公司的借款负连带责任。 5、分公司可以不指定报账人员,也可以指定一名报账人员,一旦指定不得 随意变更。 第二章借款类型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借款类型:零星借款、备用金借款、其他借款 判定:

、项目负责人以上的同等岗位(以人力资源部任命为准), 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借调员工。 1、零星借款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为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而需要临时 预借的款项,该任务完成后必须及时核销;如:垫支房租费、保险款、代 垫内退及退休人员费用、差旅费、培训费、招聘费、电话费、修车费、会 务费、保证金、工程分包费等。 2、备用金借款是指事先根据日常现金开支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的借款, 属于 经常性业务。填写时必须明确用途,每年12月31日前必须归还。 如米购员 日常零星采购所需的现金借款、每月必须现金支付的水电气借款、 部门及分 公司日常周转用的借款等。 3、其他借款是指因发生某种事故而紧急拆借的临时借款。如发生交通事故、 人身伤害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垫支的款项等。 第五条 借款的支付方式:现金借款(填现金借款单)、转账借款(填转账支 票申请单),所有借款采取网银支付。 第三章管理流程及相应规定 (可有) 第六条借款的管理流程 第七条借款人: 仅限于公司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分公司经理指定的报账人员

项目后期管理办法

项目后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后期管理是指项目成立后,投资团队、投资经理根据投资合同的约定,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管理,风控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的全部过程。 第二章项目后期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条投资经理应加强对所投项目后期的持续性风险管理,监测项目运行及资金使用方的偿还能力、现金流量,维护我司所投资金的安全完整。管理要点如下: 1、资金使用方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资金; 2、资金投向的项目是否正常运行; 3、资金使用方的法律地位是否发生变化; 4、资金使用方的财务状况是否发生变化; 5、资金的偿还情况; 6、抵押或质押品可获得情况和质量、价值等情况,以及担保方相关信息等情况; 7、资金使用方或担保人的信用状况是否出现变化,如出现其他违约或逾期不还的债务等。 第三条投资经理采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及时对第一还款来源及第二还款来源的变化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对潜在风险及时做出风险预警判断。其主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经理应于每月15日前要求项目方(包括项目公司或信用风险承担主体)提供上月度的财务报表,每年3月底前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

对项目方所提交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以便及时了解项目方的资金状况; 2、投资经理每季度至少1次现场考察或电话咨询,并做好调查工作的相关记录,对项目进度是否正常做出判断;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求项目方做出专项说明; 3、投资经理可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或应投资者的要求,向项目方就项目进展、抵押物等情况进行函证(附件1),要求项目方对以上情况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资料,并由项目方盖章确认; 4、投资经理应于项目到期前2个月向项目方发出《有关项目到期偿付准备工作的函》,要求项目方提前做好资金偿还安排。 第四条投资经理在后期尽职管理中的职责: 1、根据风险信号的采集情况和项目的具体情况,投资经理原则上应当每季度撰写后期管理报告,包括《项目回访记录》(附件2)、《后期管理报告》(附件3),并以文字、电子版的形式分别存档。风控部认为必要时,将对风险管理报告的撰写、存档情况进行检查; 2、在项目到期前1个月,各投资团队应就资金使用人能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情况向风控部提交书面报告。预计可能无法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投资经理应当在报告中同时提出应对措施; 3、发生重大事项时投资经理应编制重大事项报告: (1)在项目(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管理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动,或暴露出变动迹象时,投资经理应及时向风控部、风控部进行反馈; (2)发生重大事项后,应在3日内对项目风险做出全面分析,撰写《项目风险分析报告》。项目风险分析报告应全面分析风险可能产生的根源、波及的范围,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定义与释义 本管理办法中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义: 一、总裁会议:根据《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召开的会议,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的总裁工作会议。 二、总可租售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划审批结果得出的可用于 销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其中所有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可租售建筑面积。 三、拟销售建筑面积:在总可租售建筑面积范围内计划用于销 售的建筑面积,以最新通过公司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的产品与经营方案为准。 四、已销售建筑面积:指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其中已 经销售的车位面积不计入已销售建筑面积。 五、持有物业建筑面积:总可租售建筑面积减去拟销售建筑面积。 六、销售型项目:拟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租售建筑面积的比例 超过95%或持有物业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 七、不并表的项目:指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 八、有限合伙企业:跟投员工通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投 资项目公司,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跟投员工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任。普通合伙人由公司全资持有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士或机构担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项目公司、两方合资项目公司、多方合资项目公司:负责开发经营跟投房地产项目的公司为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两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两方合资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及项目合作方多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多方合资项目公司。 十、项目投资决策会:公司投资部门召集董事长、总裁、公司主管投资高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负责人及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等人召开的项目投资决策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决策。 十一、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公司运营部门召集总裁、公司相关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高层、区域公司城市公司项目公司的前期工作小组(定位、设计、营销、成本)等召开的会议,评审项目的产品与经营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并已完成划款、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式进入投后管理期并经公司授权由项目投资中心负责管理的公司。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 投资后管理(以下简称:投后管理),是指对项目公司及影响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提供增值服务,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监督管理、管理咨询、风险预警及退出。 第三条投后管理负责人 1、由项目投资总监指定具体投后经理,负责所投项目公司的投后管理业务。 2、投后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支持。 第四条投后管理内容 1、监督管理 ①风险管理 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 --- 增值服务 ①协助项目公司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 ②对项目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 ③对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 ④协助项目公司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 ⑤对项目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 ⑥对项目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 ⑦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 ①投资退出设计 根据项目公司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机、

选择投资退出方式,依据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②投资退出实施 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第二章对接协调会 第五条投资完成,投资总监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公司和投后管理对接会,参加人员为投后管理经理和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接会上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 1、阐述投资理念和投后管理的基本要求; 2、明确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等人员作为日常对接人,建立日常对接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日常性管理 第六条财务信息收集 1、投后管理部门定期收集汇总项目公司月报、季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季度报告应在月度、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收集,年度报告应在年度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收集,报告以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进行汇总。 2、投后管理部门对财报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3、如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异,应及时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商讨提出处理对策。 第七条定期走访 1、投后管理经理每季度走访项目一次,并向投资总监书面汇报项目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书面形式访谈纪要。 2、投后管理经理应拜访项目公司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负责人,直接掌握获取第一手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等信息;对于中早期项目应当积极参加项目公司的重要工作会议、产品推介或订货会等。 第八条突发或重大事项变异处理 如项目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突发事项或投资协议履行发生重大违约,投后经理应立即向投资总监报告,提出妥善处理对策,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 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重大突发事项和重大违约: 1、项目公司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或投资资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员工借款买房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稳定核心人才队伍,鼓励员工置业,实现员工安居乐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 3. 购房贷款政策 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贷款是公司针对关键岗位关键人才制定的一项福利措施,在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购房贷款属于无息贷款。 4. 员工购房贷款额度 4.1 员工购房贷款总额度:每年5月份,股份公司决策委员会根据股份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子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各公司人员结构和配置状况,批准本年度各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的总额度,并予以发布。各单位在贷款总额度范围内,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审核发放员工购房贷款。 4.2 员工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及标准:员工购房贷款以五万元为一份,股份公司总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所属事业部、子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人员最高可以申请四份;经理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三份;高级主管级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二份;其他人员最高可以申请一份。员工获批购房贷款后,如其职务发生变化,购房贷款金额不再变更。 5. 购房贷款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申请购房贷款的员工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5.1 截止当年5月30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职员工(是否要是主管或工程师级别?); 5.2 有长期服务公司的意愿; 5.3 申请购房贷款前未获得过公司提供的其他购房福利; 5.4 在职期间,年度绩效考核无C 等及以下记录; 5.5 购房目的为自住者; 5.6 公司规定的其他须具备的条件。 6. 购房贷款的申请和审批 6.1 年度购房贷款总额批准发布后,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各公司下发有关购房贷款工作通知; 6.2 员工申请:员工向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6.3 初审初评: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经营班子召开专项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股份公司员工购房贷款申请审批表》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 6.4 复审复评: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对各公司提交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决策委员会审批。 6.5 审批: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年度购房贷款的人员名单和标准,下发给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7. 购房贷款合同

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投资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基本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定义 投后管理,是指对投资业务融资客户及影响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管理过程。包括投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 第二节投后检查 (一)特点: 、既包括对客户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融资用途事项的进展和抵质押担保情况的检查。其中,对客户的检查既包括对客户执行《投资合同》情况的检查,也包括对客户资信、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投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投后检查主要关注客户是否能够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影响客户还款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检查类别 、首次检查

在投资款发放后的 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投资业务的实施情况。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查要形成《投资业务首次检查报告》(见附件 ),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全面检查 对投资业务,不论期限长短,从发生第一笔业务开始,每季前往客户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同时对抵质押物存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发现风险隐患较大的投资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形成《投资业务检查报告》(撰写要求参照附件 ),报告由风控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存档。 、重点检查 一旦发现融资方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债务偿还的重大情况时,最迟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检查,并形成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 投后检查需要获取有效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客户是否能正常支付投资款本息或履约,从而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投后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 、信息获取 ⑴客户提供的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汇集、整理出客户信息。 ⑵实地检查获取信息:对于公司类客户,前往客户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在现场,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进行接触,查阅客户的会计帐薄、记帐凭证、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18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为推进项目成就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凝聚公司核心高管、核心管理员工及技术工作人员,建立共创事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项目跟投机制。 第二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更充分激励公司运营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和运营效率,切实控制项目风险,参考市场通行做法,特制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推行的跟投机制根据参与人员不同分为两类:一类为员工跟投计划,一类为董监高跟投计划。跟投机制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真正实现项目经营效益和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公司推行的员工跟投计划和董监高跟投计划(以下统称为“跟投计划”)将通过分别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跟投企业(为跟投计划成立的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为“跟投企业”)形式予以实施。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由第五条和第六条约定的相关人员担任。 第五条员工跟投计划根据跟投项目人员的分工,具体分为三类投资人: A类投资人——投资核心高管、项目经营管理层、项目核心利益相关人员;

B类投资人——项目运营各业务线负责人、项目立项核心关键人; C类投资人——项目核心员工、项目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 员工跟投计划中参与人员按照A类>B类>C类的原则确定权利义 务标准。 A类投资人:必须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一优先购买权; B类投资人:选择跟投;在超募时享有第二优先购买权; C类投资人:自愿跟投;在超募时,需在满足A、B类投资人跟投额度后的剩余额度内进行跟投。 参与员工跟投计划的人员作为有限合伙人LP与第四条约定的普 通合伙人GP组成员工跟投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员工跟投企业”)。 若前述参与员工跟投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的职位发生变动时, 普通合伙人GP将遵照以下原则对有限合伙人LP份额予以相应调整并经员工跟投企业合伙人会议通过后予以工商变更,具体如下: 1、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因跟投员工退休或因职位变动不再符合公司员工跟投计划要求但仍在公司任职的,其退休前或职位变动前已投资的跟投项目的所有权益均继续存续,但退休后或职位变动后将不再投资新的跟投项目。该员工已投资的跟投项目全部完成财产分配后,其应从员工跟投企业退伙; 2、员工跟投企业存续期间,如有员工因从公司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和公司发起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该员工应立即将其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GP,并立即退出员工跟投企业。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个人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部及项目公司员工的借款及还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利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及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第三条因公借款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因公借款是指员工为办理公司业务需要临时借款,或因经常性业务需要借支备用金的借款。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开支、费用报销、对账以及还款负全部责任,借款人办理有困难的可申请财务部协助。 (一)审批流程 1、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由各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公司出纳(协同) 2、个人单次或累计借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附带采购合同或备忘录等相关依据,经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审批流程如下: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公司出纳(协同)(二)因工伤、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借款的,由借款人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报最后一级审批人同意后即可借款,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流程。 (三)因公临时借款在业务办理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销相关费用,并还

清借款。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销和还清借款的,应书面申请延时报销和还款,并按借款流程提交领导审批。 (四)备用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在每季度末以现金方式全额归还借款,次月视情况再借支备用金。不得采用以借条换借条等方式还款。 (五)借款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归还借款的,各公司财务部应及时从其工资、奖金、费用报销等收入中扣回。 第四条因私借款的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 因私借款是指员工因个人事务向公司申请借款。 (一)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因私借款,员工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私人借款的,按以下流程向总部提出申请: 1、个人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审批流程: 借款人→担保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核)→公司出纳(协同) 2、单次或累计因私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审批流程: 借款人→担保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核)→事业部董事会(审批)→公司出纳(协同)(二)因私借款的条件 1、因私借款应由职务上高于借款人的集团内干部提供担保。 2、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及时间、违约责任等。审批人员应对借款协议的内容进行批复。 3、因私借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人民银行公

投后管理办法

投后管理办法 第一条投资后日常管理 1、负责单位 股权基金部、计划财务部。 2、工作内容 每月检查项目公司经营情况,按季度编制经营及财务分析报告,适时提出退出建议。 第二条投资后管理负责人 1、由股权基金部总经理委派具体项目经理,负责所投企业的投后管理业务。 2、项目经理在具体的投后管理中,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申请获得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支持。 第三条投资后管理内容 1、监督管理 ①风险管理 ②执行投资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公司权利; ③出席项目公司董事会议。 2、管理咨询 --- 增值服务 ①协助企业招聘和解雇关键管理人员; ②对企业的日常运作管理提供咨询与建议; ③对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咨询与建议,并协助其完成; ④协助企业与关键的原料供应商或产品顾客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关系; ⑤对市场营销策略提出建议; ⑥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建议; ⑦为企业提供融资方案与建议。 3、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 ①投资退出设计 根据企业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投资公司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选择适当时

机、选择以下四种投资退出方式中最有利的方式设计投资退出方案。 a.IPO; b.企业回购; c.收购、合并收购; d.破产清算。 ②投资退出实施 a.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对于在投资前已约定并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退出方式(投资合同中已有明确条款)之退出实施,可由投资公司按约定方式实施投资退出,或按约 定的其他条款保障基金权益。 b.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由项目经理根据对所投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投资退出的时机、方式的建议,并会同投资管理部、综合财务部及咨询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做出退出时的投资估值。 -总经理办公会须根据投资代表所提供的有关退出的时机、方式、投资估值的建议,会同投资管理部、风险控制部等部门,制订具体的退出方案。 -总经理根据拟订的退出方案,负责与投资退出关联方进行协商、谈判,并将达成一致意见的退出方案再次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对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的退出方案,须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退出决策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退出方案负责并具有决策权。 -对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退出方案,由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分阶段投资项目或企业的投资管理 1、对于分阶段投资项目或企业,股权基金部、计划财务部在各个投资阶段履行投资承诺前,做出相应的评估并提供是否履行投资承诺的意见。 ①项目经理根据对所投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向股权基金部、计划财务部汇报所投企业的投后运行情况,做出相应的评估并提供是否履行投资承诺的意见。 ②股权基金部根据项目经理所作汇报,对所投企业做出在管理团队、市场、技术、生产、采购、财务及获利能力等方面的分析,并比照投资前环境做出评估报告,提供是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投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地完整性,促进投资业务经营地合法性和项目资产地安全性,根据《投资管理基本制度》、《投资业务操作流程》等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b5E2R。 第二条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在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形成地用以记录和反映投资业务全过程及与客户关系地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等资料.主要由融资人地基本资料、投资业务中地相关契约和投资管理资料等组成.p1Ean。 第三条投资业务档案管理是综合档案管理体系地一部分,各公司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人员,对投资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部门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前地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地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人员负责投资业务档案移交后地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地投资业务档案地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DXDiT。 第四条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投资业务档案地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确保投资业务档案地完整和安全.RTCrp。 第五条投资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客户地秘密,档

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5PCzV。 第二章投资业务档案地归档方法 第六条投资业务档案按照法人客户建立,一户一档,自然人客户也可按区域建档. 第七条投资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权证类: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地投资业务,能够证明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地要件; 要件类:办理投资业务过程中产生地能够证明投资业务地合法性、合规性地基本要件; 管理类:融资人地基本资料; 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地相关资料; 综合类:本公司内部管理资料等. 每个客户档案分为三个区域即:立卷区、归档区、权证区.、立卷区存放执行中业务地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归档区存放已经执行终了业务地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综合类档案.、权证区(立卷区和归档区地权证类主要是指抵(质)押物地清册和移交清单等)抵押物、质物享受所有权处置权地相关要件不在项目档案中管理,其中有价单据必须存放于保险库,其他权证类档案存放于档案库内地保险柜中,但必须双人、双锁保管.jLBHr。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八条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第五章附则

集团内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个人借款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各控股公司个人借款管理,保证对个人借款进行有效控制和及时清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集团颁布的《XX集团内部会计控制制 度指引》等制度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范围:XX集团所属控股公司(含间接与相对控股公司,下称各公司)。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个人借款是指各公司在职员工因业务用途需要暂借的各种临时性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备用金借款、零星采购借款和其他零星借款。 第四条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内部控制规范,建立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个人借款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本公司个人借款内部控制具体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个人借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个人借款审批 第六条一般个人借款审批权限(本条仅指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 (一)一般人员借款: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经理借款:由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三)副总经理借款: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四)财务负责人借款:由总经理审批。 (五)总经理借款:由财务负责人加签。

第七条大额个人借款审批(本条仅指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 对于一次性个人借款或累计个人借款余额达到50,000元或以上的,其借款在经下属公司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及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须上报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审核后,呈报主管总裁、财务副总裁审核批准。 第八条对于大额个人借款实行集体审批,主要在于防范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 第九条审批人应当根据以上个人借款批签权限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第三章个人借款管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借款,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发生借款的,应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批准,并由批准人提供担保才能办理借款: (一)借款超过清款(指报帐和还款)期限,还没结清的; (二)借款金额超过核定限额(指核定备用金)的; (三)试用期未满者。 第十一条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个人借款业务: (一)个人借款申请:需要发生个人借款时,借款人应先向审批人提交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报帐时间和归款期限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 (二)个人借款审批:审批人应根据其审批权限对个人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借款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个人借款支付:出纳人员对符合审批手续的个人借款予以支付;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个人借款(包括越权审批、审批手续不齐及单据填写错误等)应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第十二条备用金管理: (一)备用金的核定: 1、由使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拟订,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投后管理工作指引(第一版)

XX基金 投后管理部工作指引 投后管理部制 2016年11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概述 (3) 1、现有模式 (4) 2、创新模式 (6) 第二章:架构职责 (7) 1、组织架构 (7) 2、部门职责 (7) 第三章:工作内容 (10) 1、工作流程 (10) 2、投后条款 (11) 3、投前跟踪 (11) 4、对接进驻 (11) 5、投后治理 (12) 6、日常监管 (12) (1)定期走访 (13)

(2)财务信息收集与分析 (13) (3)突发或重大事项处理 (14) (4)竞争分析及运行评估 (14) 7、决策管理 (15) 8、增值服务 (16) 9、档案管理 (16) 10、分级管理 (17) 11、汇报制度 (17) 12、投资退出 (17) 第四章:一般性条款(持续更新中) (19) 1、投后管理核心条款 (19) 2、财务汇报制度 (23)

第一章:概述 长期以来,VC/PE经过多年的耕耘,建立了完善的资金募集及投资流程,形成了各自的风格和特点。在募投管退四大流程中,募集、投资已经非常成熟,退出在策略上已经融合与投资交易结构设计之内。相对的,在投后管理方面,一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如果VC/PE 不为所企业做投后管理的话,一方面是对自己和投资人不负责任,有可能钱投进去却打了水漂;另一方面是对企业不负责任,多数企业并不仅仅需要VC/PE单纯做股东,更多的是需要VC/PE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来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有效增值,而这恰恰是VC/PE 企业实力的体现,也是VC/PE投资价值所在——无论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施稳健的财务策略,还是帮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最终不仅

XXX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XXX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激励XXX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或“公司”)项目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更好的绑定决策团队及项目团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X公司项目跟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依法保护股东权益,遵循法律法规和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坚持权责对等,利益绑定。投资流程各关键环节相关个人跟随国有资本投资,使国有资本投资风险收益转化为相关个人的风险收益,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员工投资行为权利与投资责任对等,形成国有资本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形成核心员工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进退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设本金保障和收益保证机制。 (三)坚持稳步推进,强化监督。严格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指导,加强评价监督,确保跟投工作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过程可控。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经理办公会作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项目跟

投方案的审批。 第四条企业规划管理部负责项目跟投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跟投对象、跟投总金额、跟投人员、跟投金额、跟投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 第五条企业规划管理部负责跟投项目管理及日常执行。 第三章跟投项目类型 第六条非市场化、长期股权投资类业务原则上不参与跟投。 第七条公司根据市场化运作开展的固收类、风投类、二级市场定增等项目,由经理办公会审批决定是否参与跟投。 第八条跟投项目原则上仅限由XX集团项目团队负责运作的项目,如XX集团有特殊规定或审批同意的除外。 第四章跟投人员及出资要求 第九条公司推行的跟投机制根据参与人员不同分为两类:强制跟投人员、自愿跟投人员。 (一)强制跟投人员为对外投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包括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团队成员。 (二)自愿跟投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除项目分管领导)、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 第十条跟投人员合计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金额的10%。单一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投资比例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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