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功利主义典型案例

许多人可能听说过功利主义是“追求最大数量人民的最大幸福”。当然,这比对功利主义的字面理解要好得多,后者是“不管道德如何,只看利益”。但是我认为功利主义不是简单的思维方式。通过“追求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很容易理解功利主义。我想通过分析这些关键原则来对功利主义做一个简单的解释。(有些人可能认为我对将近3000个单词的解释非常复杂,但是考虑到我仍然没有提到许多重要的概念和细节,我仍然认为这只是基于我自己的理解和选择标准的简单解释。)1.结果理论是最重要的结果理论。规范伦理学中最大的争议是结果论与义务论之间的争议。结果理论的思想是,对事物的对与错(评估)和对与错(决策),归根结底要考虑行为所带来或可能带来的后果,其产生的影响将会发生什么,周围的世界将会发生什么变化。本体论的思想是,对事物的对与错以及是否应该做,不取决于它所带来的后果,而是取决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关于道德标准如何提及)。本体论的来龙去脉,这就是本体论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内容,不同的本体论也有不同的解释,暂时不在此赘述。例如,当我考虑是否撒谎时,后果理论的思想就是考虑撒谎的影响以及将来会发生什么变化。本体论的思想是思考道德准则是禁止还是允许我说谎。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想法都可能导致得出“应该撒谎”或“不应撒谎”的结论。结果论者可能会发现,在特定情况下撒谎会导致不良后果,因此他们可以得出结论:撒谎不应该;执业医师可能不会认为“诚实”是至高无上的道德准则,因此他们可能会因为其他更重要的道德原则(例如“忠诚”原则而隐瞒组织的秘密)而暂时放弃诚实。因此,结

果论和道义论并没有泛泛出谁更道德,谁不道德的问题,而只是对道德的不同理解。义务理论与后果理论之间的争论不应被解释为《论语》中关于义与利的争论。2.需要进一步解释个人的感情和道义论。结果主义与道德规范类似,将解释:判断后果的标准是什么。在这一点上,不同的功利主义者之间会有很多差异。在这里,我们仅讨论原始版本(边沁对道德和立法原则的介绍,1789年)。根据边沁(Bentham)的说法,判断结果的功利主义标准是所有关联方的幸福和痛苦的变化,也就是说,归根结底,行动(或可能导致)导致每个人的感觉变化是道德判断的基础。边沁自己的话:功利主义原则是根据利益相关者幸福感的增减趋势来表达对任何行为的认同或反对,即行为会给他们带来幸福还是痛苦。效用原则是指根据似乎倾向于增加或减少有利益关系的一方的幸福的趋势,批准或不批准任何行动的原则。的话,促进或反对那种幸福。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89年。对道德和立法原则进行了介绍。第一章,第二段。在许多人看来,道德是一种自我约束,因此将幸福视为道德标准,甚至引起一种本能的反感,以为这不是道德,这很奇怪。理论上,但提倡自私和放纵。在这里,我想简单地解释一下:接受个人情感作为道德基础的人们认为,为了我们自己的未来和长期的幸福,我们需要自律,牺牲一些现在的幸福,或者考虑限制他人的行为,限制自己的行为,避免伤害他人的感觉。因此,道德行为自然不等于克制。自我约束只是获得幸福和避免痛苦的一种手段。这些幸福和痛苦可以是他们自己的,也可以是别人的。许多人认为功利主义太高了,不能考虑功利主义。功利主义

需要平等考虑所有相关方面的幸福和痛苦,并且由于远亲或其他原因不接受特殊待遇。功利主义者有理由认为购买奢侈品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您花在奢侈品上的钱被用来改善极端贫困家庭的生活,那么他们增加的幸福感和减轻的痛苦可能远远大于获得的幸福感从购买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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