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

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
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

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

农村宅基地具有生活和生产双重功能,但由于农村宅基地无偿无期限和无流动的使用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宅基地的无序扩张,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和城镇化进程的缓慢由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实施效果不甚理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住房建设缺乏规划引导,布局零乱。

长期以来,对农村规划投入少,农村规划进展缓慢。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由于缺乏村镇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之中,出现“只见新屋,不见新村”的现象。

(二)农村“一户一宅”制度难以贯彻落实,出现“一户二宅”、“一户多宅”现象。

自治区对农民宅基地虽然有具体规定。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缺乏正确引导和管理,再加上采用的是无偿、无期限的使用制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乱占、多占现象严重,普遍出现了农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建房和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任意建房,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下来的老宅基地,出现“一户二宅”、“一户多宅”现象。

(三)宅基地转让受现行法律法规限制,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对自己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能进行转让。但从现在请款情况看,除了本行政村内相邻户间的调剂和父母与子女间因分家析产以及农户经批准后因客观原因由村委重新安排而发生的流转外,没有其他形式的流转。由于宅基地的不可交易性,一方面大量农民进城后,农村的房子都闲置着;另一方面有的农民在城市赚到钱后,在城市里买房的同时,又在农村修建新房,舍弃老宅破屋,进一步扩大了宅基地占用的土地面积,也使农村出现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

(四)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屡屡发生,查处难执行难。

一是符合村庄规划和用地条件的农户,由于种种原因未经批准就建设了房屋,造成违法占地。二是不符合规划也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个人抢占宅基地的。由于我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少,很难实施有效监管,对这些违法案件的查处在现实中很难执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有查处权又没有强制执行权,申请法院执行又要履行繁琐的程序,具体执行起来也很困难。

二、加强农村宅基地利用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农村特别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集约节约用地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要切实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发挥村级土地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对乱占与滥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国土、建设、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

(二)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如期发证到户。

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认真按照国土资发〔XX〕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在对本辖区现有农村宅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力争在XX年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权属纠纷基本解决,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全部发证到户。(三)制定宅基地利用和管理的奖

惩政策,盘活农村土地存量。

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凡新建住宅后应退出旧宅基地的,要采取签订合同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允许村民将原宅基地和房屋与其他村民自愿协商后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本村农民。鼓励农村村民进城落户,对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入城镇规划区定居,并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其宅基地还耕后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放弃宅基地后,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原有政策待遇。同时积极探索“宅基地置换”模式,将分散居住的农民集中起来,搬入新建多层或规划合理的住宅中,“腾出来”的农村非农建设用地可以从事其他用途。

(四)深入开展调查清理工作,规范和保护农民建房。

要以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契机,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要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要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健全公开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要

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使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走上合理化、规范化轨道。

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制度和信访工作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坚持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实践方式,也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社情、品鉴政策得失的重要渠道,因此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安定稳定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科学分析我局近年来涉土、涉房信访的特点和规律,真正把局部战争、十八亿亩、砖瓦窑、空心村、洪水与土地、政策与决策、买卖集体土地、未批先用等联系起来,与时具进,提出降低国土资源信访量的对策措施,解决重而不视、落而不实等问题,已是迫在眉睫之事。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涉土、涉房信访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因土地、房屋、拆迁、私改等问题引发的群众信访数量持续攀升。根据我市统计数据,全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电90件,接受群众来访447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8%、25%。全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电116件,接受群众来访1098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3%、59%,1-6月分我市累计接到群众来信来电75件,接受群众来访443人次,同比1-6月分别增长

35%、30%。、、年接到上级转来的信访件分别为36件、57件、64件,呈逐年急剧上升趋势。 -开封市涉土涉房信访情况表 年份 备注 立案 59 131 191 来信来电 45 90 194 来访 179 447 1098

合计 283 668 1483 二、当前我市国土资源信访的特点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以经济利益为诱因的信访层出不穷,涉土涉房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从信访发生地域看,主要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经济较发达乡镇。据接待情况看,城区街道及经济较发达的街道、镇信访量约70%,占全市总信访量近30%。 从信访具体内容看,主要集中在拆迁、农村私人违法占地建房、偷挖沙土资源、建窑以及政府主体违规等。这些信访随机性强,数量多,预防难。,这几类信访占总信访量的70%。从信访处置难易程度看,主要集中在带有历史原因的权属纠纷。这类信访由于历史原因和上访人对政策的理解偏差,有的信访群众在重复访的过程中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问题相互交织,处理和协调劝返非常艰难,

2017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512418632.html, 2017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我国专门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便地方法院在审理宅基地纠纷时可以参照该法律来审理案件,但是大家也要知道,不同的地方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不一样的,那么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赢了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西安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 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报告(1)

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报告(1)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 月末,我带领经侦支队、人口出入境管理支队等相关人员,结合所分管工作。通过走访、现场调查、座谈等方法,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深入武陵源区开展了调研。 一、做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启示: 信息化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器” 从调研情况来看,武陵源分局的信息化建设虽说不是很精细,但是发挥的作用是很明显的。近年来,他们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机制、新手段、新方法,着力提高了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首先,他们建立完善情报信息定期会商研判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的能力。其次,他们积极探索合作工作机制,在明确各部门、各警种社会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工作体系,促进了管理效能的整体提升。此外,他们积极推动情报信息从战术应用到战略应用、从操作应用到决策应用、从表层到深层应用的转变,全力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群众的满意率在全省进入前三甲。 成功的实践让我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及时有效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条有效途径。从一定意义上说,信息化已经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进器”。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 社会管理领域有许多新课题需要我们去探索解决,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这项工作不是公安一家的事情,也不是公安一家能做好的事情。必须将这项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创新这个母系统中,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布局,联动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并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武陵源核心景区与城区建立的探头平台,就不是光靠公安一家的工作。这样部门联动,监控到位,群众主动,才能真正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系统的效率。 同时,社会管理创新还包括人口、场所、虚拟社会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子系统,其核心是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这方面,武陵源分局以创“平安满意张家界”为目标,围绕旅游经济发展做文章,通过大走访、大调解、大防控等措施,狠打犯罪,主动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确保了来景区的中外游客的平安。 公安机关内部机制创新是前提 要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应从公安机关内部机制进行创新,挖掘队伍潜质,调动民警的责任心,真正做到让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反之,如果内部机制不创新,无法激活队伍的活力,那么社会管理创新也就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比如解决警力不足问题,一方面要增加总警力,另

祁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

祁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 农村宅基地具有生活和生产双重功能,农村宅基地问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村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特别是近几年来,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收入逐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但是,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乱占滥用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按照学校安排,我今年4月份,浯溪街道办事处唐家岭村、龚家坪镇龚家坪村、黄梅村等10多个村,逐户走访调查,发现15%的农户拥有一户多宅,超面积建房户高达95%;土地权属纠纷达6%,我县农村宅基地是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7倍。究竟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革和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针对以上问题我对部分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宅基地管理法律缺乏系统性。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已经确立了宅基地集体所有、村民使用、审批取得、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权利登记、不得流转等基本制度,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然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只限于土地法律法规的个别条文和相关政策性文件,操作性差,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相互之间还不衔接,宅基地管理还需不断规范。 2、农村宅基地建设布局零乱,缺乏规划引导。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上没有预留新的宅基地规划点,没有为发展预留空间,无法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宅基地管理的需求,致使新农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很难衔接。长期以来,对农村规划投入少,农村规划进展缓慢。农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由于缺乏村镇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之中,出现“只见新居,不见新貌”的现象。我县农村宅基地总体以自然村落为主,布局星星点点,杂乱分散,10户以下的自然村分布普遍,占地面积大。 3、农村“一户一宅”制度难以贯彻落实。宅基地带有福利性,尽管对农民宅基地有具体规定,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缺乏正确引导和管理,再加上采用的是无偿、无期限的使用制度,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乱占、多占现象严重,普遍出现了农民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建房和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任意建房,建了新房也不愿意交出闲置下来的老宅基地,出现“一户二宅”、“一户多宅”现象。 4、宅基地转让受限制,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对自己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不能进行转让。除了本行政村内相邻户间的调剂和父母与子女间因分家立户经批准后由村委重新安排而发生的流转外,没有其他形式的流转。由于宅基地的不可交易性,部分农民进城后,农村的房子都闲置着;还有的农民工打工赚钱后,在城市里买房的同时,又在农村修建新房,舍弃老宅基地,进一步扩大了宅基地占用的土地面积,也使农村出现大量的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 5、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频繁发生,查处难、执行难。部分农民随意建设,想建就建,由于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少,很难实施有效监管,对这些违法案件的查处在现实中很难执行。加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有查处权又没有强制执行权,申请法院执行又要履行繁琐的程序,具体执行起来也很困难。 6、宅基地管理薄弱,管理方式落后。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改革不到位,宅基地管理仍然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程序复杂,效率低下。 7、完善宅基地功能的同时,耕地破坏严重。由于人口增长较快,大部分村民追求独立自主、功能设施齐全的宅基地,在他们眼中,在耕地上建房既经济有便宜便利,特别是近年来,为

最新整理国土资源局正风肃纪调研报告.docx

最新整理国土资源局正风肃纪调研报告国土资源局正风肃纪调研报告 传达了刚刚结束的我市正风肃纪会议精神,要求全体科级以上干部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活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条规,带头开展对照检查,带领全局干部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不断增强廉洁意识,加强自我修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八项规定”和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逐一梳理、逐一检查、逐一诊治。做到: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作为统计干部,就是要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把身子扑在基层,到基层一线调研,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优质服务。 二是夯实工作作风。统计干部要把作风建设当作一种自觉行为,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要把求真务实,千方百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统计干部要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紧紧围绕统计“三个提高”,把加强统计建设,弘扬统计文化,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己任,努力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我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制度》,严格遵守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学习、纪律检查、财务制度、车辆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按规定办事。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治理“庸、懒、散、奢”等不作为行为活动,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与年终工作总结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 五是要改进工作作风。首先从改进文风会风文风着手,严格会议管理。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活

动经费,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得报销会议费用;精简文件数量。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控制文件规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发文件。减少纸质文件。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站和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撰写公文突出主题,删繁就简,力戒空话、套话,做到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厉行勤俭节约。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加强机关财务开支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住宿、用餐。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出公务时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针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按照找出问题、找准问题、找全问题的要求,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看是否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业务知识学习一知半解、似懂非懂,难以胜任工作和推动创新,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等问题;看是否存在精神消极懈怠,工作缺乏激情,不思进取,思想保守僵化,工作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守纪律,我行我素,不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和会议纪律、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票、聊天、购物等问题;看是否存在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被动,疲于应付,对上级安排的工作顾此失彼,抓不住重点,分不清主次等问题;看是否存在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粗暴,对群众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深入查找思想、作风、服务、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彼此坦诚交流,查找问题,形成共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整顿取得实效。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一、农村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二、宅基地登记的条例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面积是多少才符合要求呢?从上文来看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人知有一个住宅,就是该住宅下的一块宅基地。该宅基地的面积需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计算,不能多占。并且农村宅基地的登记也是要经过人民政府批准的。由此可见,国家对于宅基地的使用管理是很严格的。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 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行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全市范围内农村村民自建居住房屋(含附房)使用宅基地,包括新建、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使用宅基地,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宅基地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第四条市和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的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律采取预拆迁办法,预先按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并用定销房进行安置。 第六条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外的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内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土地。

第七条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内,镇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进行拆迁补偿,用定销房进行安置。对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外因社会公共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成片开发使用宅基地的,经过建造定销房(农民公寓)进行安置。 第八条对已规划整体搬迁的农民居住区村庄进行建设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对宅基地进行收购储备,由政府置换或征为国有土地后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加强对进城农民原宅基地及房屋的产权管理,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进城农民的住宅能够出售给符合宅基地享受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符合规划的也能够将宅基地征为国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补办出让手续并按土地评估价的40%向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入市交易。 (二)镇可成立农民住宅置换中心,由农民住宅置换中心对因区位因素暂时无法交易的农民依法取得的住宅,在支付部分预付款后进行收购储备,余额待住房交易后一次付清。 (三)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兴建农民公寓住宅,进城农民自愿退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与自购的农民公寓住宅用地等价置换。第十条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其中参军复员回迁、刑满释放回迁、读书回迁、结婚迁入人员等能够享有,其它迁入人员不享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2018年国土调研报告3篇

2018年国土调研报告3篇 *目录2018年国土调研报告省级以下国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系统的核心组织单位,既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根基,又是前沿阵地,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是国土资源系统的服务窗口,直接解决的是老百姓的土地权属及权益问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国土系统的整个形象。在国土资源系统的这个神经末稍,它承担着及时传达和反馈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 笔者有幸参加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长两期实验班,感触颇深。亲身感受到部党组对基层所的重视程度,部培训中心给基层所长培训,这是国土资源部的一个创举,任何一个部委都没有做过的,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基层所最高层次的培训。授课教师有部里的处长、副处长,有专家,有教授,都是权威人士。授课内容丰富,有理论,有实践,有案例,有解析。学习形式多样化,有学习,有讨论,有交流,有座谈。为基层人员的学习交流搭建了一个平台,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最佳效果。第一期班干部12个省学员代表与鹿心社副部长的座谈,实现了国土系统最高层和最低层的对话,表明了部党组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关心、理解和支持。 我是来自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国土资源所的副所长,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十年,工作在国土管理第一线,借这次机会

谈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看法、建议,希望与大家一起交流共勉。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信息,加深基层所的了解,反映基层所的实际情况,为基层国土所的进一步管理迈向新阶段而贡献力量。 根据这十年来的工作,我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划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到XX年,这个阶段国土资源所叫“土地管理所”或“土地办”,人、财、物全部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日常管理是完全受政府主官的重视程度影响最为严重的阶段,领导重视了,土地所还能够做些业务工作,否则土地所就得全天候做乡镇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只能用业余时间完成。旗土地管理局是业务指导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都得不到落实和执行,所谓的土地管理只是一句空话。第二阶段从XX年到现在,所谓的“垂直管理”阶段,国土资源所管理垂直到旗县级国土资源局,人、财、物均由旗县国土资源局管理;实际人、财、物还是受旗县人事局和财政局管理。旗局工作人员和基层所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由财政局核定,人员职称评定、工资涨幅由旗县人事局管理。旗局班子成员垂直到盟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对于这两个阶段我想谈谈我的看法与建议。 一、体制影响着工作环境 XX年国土资源系统体制改革,国土资源所也就成了“条管单位”,全局当时人员超编,为了便于管理实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即理论测试、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从80余名干部中精挑细选后,38名人员上岗。这支国土资源队伍达到具有政策理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细则,来看下面: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用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取得合法手续用以建造住宅的土地,包括房屋、厨房和院落用地。 第三条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主管全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的管理工作,市(地)、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用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废地、岗坡劣地和村内空闲地。 村内有旧宅基地和空闲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等。

基本农田保护区、商品粮基地、蔬菜基地、名特优农产品基地等一般不得安排宅基地。 第六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严禁擅自占用自留地、自留山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居民建造住宅,以户为单位,每户宅基地的用地标准,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突破用地标准。 禁止随意套用地域类别。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五)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六)

关于行政管理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行政管理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行政管理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行政管理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篇【一】 一、调查的原因及目的 百年大计,以人为本。企业的发展说到底是人的发展。企业竞争归根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当代社会,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和进步,学习速度和培训速度也是提升人才速度的重要参数。培训则常常是提供信息、知识及相关技能的重要途径,有时甚至是唯一途径。在当今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的企业必定是那些能够使其员工充分发挥自己全部潜能的企业。这意味着,企业员工必须接受培训作为继续学习的一种手段,员工培训在帮助公司迎接竞争性挑战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员工培训能够有效地帮助公司创造价值或赢得竞争优势,重视员工培训工作的公司会比她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更有信心迎接竞争性挑战。培训不但经过员工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提高而增加企业产出的效率和价值使企业受益,而且增强员工本人的素质和能力,使员工受益。故有人说,培训是企业送给员工的最佳礼物。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但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经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员工的干劲和热情。企业同时应把培训作为管理的机会和途径,以及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围绕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来实施培训,并经过培训沟通上下级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展状

况,达成相互理解与支持,共同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为了充分了解公司员工思想现状,了解公司对员工培训要求和规划,建了解统化、结构化的公司内部培训体系。本人在xx制药有限公司范围内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培训需求调研,共发出问卷36份,回收问卷35份,其中有效问卷34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4份,主管级及员工级30份,现简要对问卷结果加以统计与分析。 二、调查时间、地点、方法 1.调查时间: .08. 2、调查地点:xx制药有限公司 3、调查方法:采取问卷式调查 三、调查内容及分析 xx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抗肿瘤药物为主的制剂生产厂家,药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用药的安全问题,对于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的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十分必要。 (一)公司发展理念与文化 1、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表示了解或十分了解,这主要是与公司当前的业务重点和工作目标有关,但剩余的5%左右员工表示了困惑,这必然会造成实际工作缺乏目标,或者人力资源的较大浪费。

陕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来源:作者:时间:2010/11/3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前款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住宅及其相关附属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必须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实施新村规划和土地整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或以买房为名,变相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过程中,除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代收应由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更不允许搭车收费。 第八条严格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平原每户不超过133平方为(二分),川地、原地每户不超过200平方为(三分);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民鼓励集中建住宅楼。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和住宅楼的面积审查用地。 第九条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通过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增耕地面积检查、核定后,应在总的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分配等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用于农民住宅建设。 第十条县(市、区)可根据省、设区市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于每年6月30日以前,一次性向省、设区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依法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第十一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区)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第十二条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按《婚姻法》有关规定确需分户建房,原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的; (四)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或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调整宅基地的; (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三条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调研报告

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调研报告 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调研报告 共青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思考与举措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以志愿、自治、公益和非营利为主要特征的各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并正以崭新、醒目的形象进入政府和公众的视线,越来越多的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积极力量。而青年作为社会创新的生力军,祖国发展的接棒人,未来希望的承载者,责无旁贷的成为了这支力量中的主力。与此同时,随着西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共青团主要工作对象的西城青年,其“社会人”特性正日益明显,流动性强、构成复杂、需求多样等特征不断凸显。因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共青团引导青年投身区域发展,以及整合力量服务青年成长的必要工作。 20__年,为适应首都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和青年群体的新变化,西城团区委专门成立社会工作部,集中力量从零做起,全力打开了以“社区青年汇”建设为核心的社会领域工作新局面。并快速将09年以来,北京市首批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视野,以他们为样本做了一份“青年社工工作与生活状况”摸底调研,通过对300余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广泛普查,以及30份个案访谈,团区委对社会领域建设工作以及社区工作者这一在社会工作领域中起着骨干作用的青年人群有了较为系统的认识。我们发现,社会领域工作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共青团工作,因其社会化的运作模式,对工作内容、工作形式在贴近青年现实需求方面,都有着更高的要求。而社区工作者以及由他们衍生出的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者这一群体自身,也面临着自我认同感缺失、专业知识储备欠缺等现实问题。 二、针对现实问题开展的具体工作 针对以上这些现象,西城共青团提出了一延、一变、一过渡的工

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浅议当前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及 对策分析 (詹忠) 会理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正南端,攀西资源开发区腹心,辖6个工业(生态)园及50个乡镇304个行政村,幅员面积4527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5万人,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8510公顷,耕地保有量38520公顷。县境内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矿产资源富集,点多、面广、矿种全,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经营的企业达350余户,占全州矿业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还多,且无证非法矿点多达500余个,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主体复杂、手段隐蔽、量大面广,查不胜查、防不胜防,管理难度大,执法监察难度更大。 一、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现状、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一)少批多占。一是受农村特定生活习惯与条件的限制,农村宅基地大多数占地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大部分村民建房都要超出批准的面积;二是经营性用地逐步实现市场化配臵,土地取得成本较高,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达到少出钱多占地的目的,通常采取少批多占的手段非法占用土地。 (二)未批先用。由于国家取消了县级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市场化配臵,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规避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依照法定程序或不经最终审批机关批准,通常采取隐蔽、突击施工等手段在短期内迅速实施非法占地行为,以造成对土地的破坏来达到其非法占地的目的。

(三)改变用途。一是部分村民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以修建农业结构调整用房的名义,借机建造永久性住房或商业用房;二是划拨土地未经批准非法入市交易或者擅自改变原批准用途。 (四)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流转(以租代征)。一是少数基层干部和村民法制观念淡薄,为了局部和短期利益,打着联营、联办村社企业或者为集体谋利益的幌子,擅自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二是部分土地使用者为了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甚至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活动。 (五)无证采矿(以探代采)。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极少数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私挖滥采和仅持勘查许可证非法采矿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六)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或矿业权。部分矿山企业法制观念淡漠,擅自采取井巷工程承包等名义非法承包、租赁或者买卖、转让矿产资源。 (七)越界开采。由于资源枯竭,一些矿山企业以增加地方财政和企业收入为由,擅自将不属于自己矿界内的矿产资源以挂靠或承包等形式转让给他人开采或自行开采。 (八)无证加工、经营矿产品。部份乡镇和企业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无证非法从事矿产品加工、经营的现象,阻碍了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为逐步实现资源向资本的根本性转变,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配套完善,国家对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和监控逐步强化,市场化配臵资源的体制基本形成。但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灾后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doc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村宅基地承担着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保障功能,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历史发展和历史积淀的结果,是与国家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以及农村经济落后等具体国情相适应的。下文是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本户自用住房及附属生活设施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人是指依法确定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 第四条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建设文明生态集镇和文明生态村。 第六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的统一管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各区、镇设立的土地管理派出机构负责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具体管理。 各区、镇人民政府及规划、建设、房产、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供地计划 第七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编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编制镇的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没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宅基地。 市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区人民政府应为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安排专项经费。 第九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全市农村宅基地的年度计划指标。各区、镇的农村宅基地安排不得超过供地计划指标。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 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能够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二章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十条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

试议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doc 9页)

试议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doc 9页)

####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业众多 家族企业是一种范围极广、种类繁多、应用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便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90%以上的企业仍然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不仅在欧美大陆十分普遍,而且在亚洲各国也非常盛行。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家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

展。这主要源于家族企业的固有优势,比如集权决策效率高、亲情内聚力强、反应速度快、执行力强、心理契约成本低、恩威并用效果好、家长示范效应强、经营文化传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到位等严重缺陷。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家族企业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家族企业弥补上述缺陷的基本选择。根据国内外家族企业的成功经验,我根据我市家族企业的管理创新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供选择。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从低成本竞争向差异型竞争转变,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转变为多元化,管理模式将克服家族的束缚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经营领域也逐步走向国际化。概言之,我国家族企业必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因此,我市家族企业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经营战略的调整。可以说,经营战略的调整好坏决定着企业的未来成败。比如,方太从“点火枪大王”

国土资源局信息化调研报告

国土资源局信息化调研报告 信息化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基础,通过信息化工程建设,可以形成面向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支持发展、服务社会,形成“天山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近年来河南省##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不断探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在规划的引导下,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为切入点,率先实现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审批、采矿权管理等业务的网上审批,开通综合事务管理系统,建立起以政务信息网络为平台,以网上审批为核心的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体系,取得了较大进展。现就##市的信息化建设在国土资源工作中运用情况进行分析。 一、##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统筹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目标任务 20XX年9月,##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的通知》,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主要业务工作,以公开、透明和服务为目标,以市局和两个试点县为示范,以应用系统、基础数据库和网络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20XX年11月,该局专门成立了金土工程办公室,结合《##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统筹规划,制定《##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方案》,

通过了国土资源部信息办组织的专家论证,明确了##市金土工程一期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功能,形成覆盖全市的上下联动、科学规范的网络化国土资源主流程管理;建立全市国土资源数据网上获取、汇总和上报通道;形成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形式的全市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体系。重点部署研发5个应用系统,安装集成部下发的2个业务系统,进行5个数据库的建设,同时以修武、武陟两个县为试点,开展县级应用系统建设。 完善网络,建立数据传输通道 该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成符合国土资源业务特点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一是完成了对局域网升级改造。为实现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在原有外网网络基础上,专门铺设一套内网线路,并为全局每台电脑加装隔离卡和硬盘,采用双网布线、双硬盘加隔离卡的方式,建成了物理上完全相互隔离的外部局域网和内部局域网。其中外网与互联网连接,形成互联网访问、信息服务和非涉密业务系统运行的网络平台;内网与省厅视频专网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连接,成为涉密业务系统运行的网络平台。二是建设了覆盖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政务内网。本着节约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网络资源,与市政府信息办联合下文,明确了各县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建设任务,负责所在辖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政府内网光纤的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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