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销售员”评定办法

“星级销售员”评定办法
“星级销售员”评定办法

“星级销售员”、“销售能手”评比办法

销售是企业的龙头。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如何,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激励销售人员,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集团决定在2003年组织开展“星级销售员”和“销售能手”评比活动,办法如下:。

一、参选对象

集团各经营责任体中从事具体销售业务的人员,年度有明确销售考核指标的销售经理、助理也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数据化、分开化。季度滚动排名,年终公示初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主要对年度销售收入、销售增长量、销售增长率、新客户开发量、销售货款回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排名排序。

三、评选方法

(一)星级销售员的评比

1、财务部会同各经营责任体每季度滚动填报《销售人员销售工作实绩表》,各责任体负责人签字确认。

2、市场部根据确认的《销售人员季度滚动销售工作实绩表》,对销售收入、销售增长量、新客户开发量、销售货款回笼等四个方面(具体见下表),季度统计排名,滚动综合排序,并按1:7:2的比例确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销售人员。

3、年终综合排序的星级销售人员与来年(指仍在销售岗位)销售人员的工资底薪挂钩。五星级:元/月、四星级元/月、三星级元/月、二星级元/月、一星级元/月。

4、新进入销售队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满后,按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薪酬标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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