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湖北工业大学微博协会,简称湖工微协、湖工微博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中共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的指导和组织下,由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
第三条协会宗旨
1.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
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引导同学成为
社会的合格人才。
2.协会通过讯息通知、服务维权等工作,做到
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根据协会规章制度使用会费,吸收
和处分会员;
5.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
录及活动总结;
6. 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
换届选举工作;
7.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
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条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
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
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
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
湖北工业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
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
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决议可予
以开除。
第十一条协会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协会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