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答】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必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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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必看(未完待续)!!!

最近,咨询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的战友比较多,为此,闲云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梳理出的相关政策呈现给大家,谨供参考。1、军队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军龄满18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哪些地方安置?(1)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但若安置地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上述亲属(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2)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3)改革期间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怎么计算?自主择业

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计算军龄截止时间是到转业当年的3

月31日。今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满18年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凡1999年3月31日(含)以前入伍的今年都已满,1999年4月1日(含)以后入伍的都不满;(2)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含大专及以上)毕业直接入伍的干部凡是1999年3月31日(含)之前入学的今年都已满,1999年4月1日(含)以后入学的都不满。4、自主择业退役金到地方后还会调整增加吗?《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四十条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第二条规定:退役金标准的调整,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商财政部、总政治部等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关于调整规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基数中的津贴补贴项目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转联〔2009〕9号)中关于退役金标准调整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会同人社部、财政部、总政治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什么时候停发?《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转联〔2016〕6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退役金按

照国家政策继续发放,涉及社会保障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障政策规定执行(没有年满60岁还要办理退休手续这一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会停发:(1)《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不低于选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录用或聘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从上述单位辞职、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规定:退役金的停发按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地(市)军转部门上报省级军转部门审核批准,办理停发手续。停发

手续注明停发的原因和时间,记入本人档案,并通过财政部门通知代发银行,同时向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备案,年报时相应核减人数和退役金数额。(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刑事处罚后有关待遇问题》(国转联〔2014〕8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或者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除此情形以外,其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刑满释放后,可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但根据罪行的轻重和服刑期间的表现,按照降低一至两职重新核定退役金和各项生活待遇标准。职级待遇的重新确定,由省级军转部门办理,并报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6、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增发比例有哪些规定?(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3)以上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

职务、军衔、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7、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计发有何规定?综合《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关于2006年转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办法和建立生活性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转联〔2006〕7号)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计发具体问题规定:(1)增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军龄计算,截至干部转业当年3月31日,服现役每满12个月计算1年军龄,军龄满20年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比例为计发基数的80%;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注:军改期间军龄满19年、18年的自主择业干部的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分别按照79%、78%的标准执行)。(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学习时间与其军龄合并计发退役金。(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入伍前上山下乡或者参加地方工作的时间,不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4)公安部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给予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人员立功奖励的,按中发〔2001〕3号文件有关规定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5)地方给予军队现役人员或者地方给予收归军队建制前人武部干部的其他立功奖励,不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6)军队大单位与总后勤部制定的军队干部津贴补贴标准不一致时,按总后勤部

制定的全军统一规定标准执行。

8、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基数包括哪几项?月退役金的计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基数是“职务工资+ 军衔(级别)工资+ 军人职业津贴+ 房租补贴+ 地区津贴”总和。月退役金的计发标准:月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 军衔(级别)工资+ 军人职业津贴+ 房租补贴+ 地区津贴]×(80%+ 增发%)+ 军龄工资+ 自主择业生活补贴+ 年定期增资×(80%+ 增发%)

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年定期增加退役金标准是怎样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每年定期增加基本退役金,具体标准为:正师135元、副师120 元、正团100 元、副团85 元、正营70 元、副营65 元、连以下50 元。

10、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障是怎样的?(1)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2)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公务

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军队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建立个人账户。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

险个人账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3)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入其个人账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1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补贴怎么发?(1)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

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

1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发?(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在其离队时一次性发给个人。(2)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部队一次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购建住房时,安置地有关部门应当并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月31日(闲云提醒:不是结算到离队之日)。1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养老保险怎么交?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享受退役金待遇的同时,可以另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和规定退休

年龄后,可再领取一份养老金。(2)缴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主择业后再就业的,可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个人和企业分别按相应比例缴纳。另一种是不再就业的,可到人社部门选择灵活就业缴纳方式。(3)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

险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4)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5)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6)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军人退役,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1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治待遇是怎样的?中发〔2001〕3号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15、公务员年终增发一个月工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是否也增发一个月?

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当年的第13个月工资由部队发给;到地方后参照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有关规定执行。16、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后,又辞职或被解聘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如何确定?按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上述人员“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也就是说,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并享受相应待遇只有一次选择机会。其从上述单位辞职或被辞退、解聘后,不再恢复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身份,与地方同等情况人员一样对待。

17、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仍能继续享受自主择业有关待遇吗?

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待遇。

18、过失犯罪刑满释放人员想选择自主择业,其服刑期间计算为军龄吗?不计算为军龄。

1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差额补贴有何规定?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月退役金与生活性补贴之和,低于安置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是否发给差额补贴,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

际情况确定。

20、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的冬季取暖费有何规定?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的冬季取暖费,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2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费)有何规定?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和安置地政府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费)规定的,由安置地及时计发,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2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何规定?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1994年12月31日前,逐月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转业地方后仍继续享受,本人原所在大单位应将名单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商人事部有关部门划转所需经费。

2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有何规定?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参考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有关规定,具体情况,按安置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2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自主择业补助费如何计算?〔2001〕政干字第49号、〔2001〕后财字第45号文件

规定,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基础上,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自主择业补助费分段计算。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之日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和第二次入伍的军龄可合并计算,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计发自主择业补助费。自主择业补助费计发基数,按照干部转业费计发基数的规定执行。2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补助费计算?《关于干部转业生活补助费的规定》(〔1985〕政干第48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师职(含技术6级)以下干部,军龄8至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以后军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年的,按满周年的标准发给,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计发生活补助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生活补助费。2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家

补助费如何计算?《关于调整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标准的通知》(〔1989〕政干字第242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师级职务(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局级职务(技术6级)以下文职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标准是:对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仍按现行标准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薪金(工资)。对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一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薪金(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计发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安家补助费的服现役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安家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安家补助费。

27、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吗?《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规定:不发放。2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报到时发放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吗?《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规定:不发放。2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有何规定?中发〔2001〕3 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

部门另行制定。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国转联〔2001〕9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由地(市)军转部门报省级军转部门确认后,提供给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通过代发银行按规定金额及时拨入军队转业干部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财政部在年度决算时予以核销。30、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部门的职责有何规定?中发〔2001〕3 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管理,主要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2)协调办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3)指导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4)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的军队

转业干部培训。(5)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与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6)指导街道、乡镇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制定。

3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业务经费有何规定?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切实保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由地方财政保障的经费,安置地财政确有困难的,可由省级财政根据情况予以适当支持。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3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经费有何规定?

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中央财政根据各地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按照700元/人/年的标准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拨付管理服务经费,地方财政按照300元/人/年的标准配套,经费预、决算与自主择业退役金预、决算一并编制。中央财政根据上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择业退役金决算人数核拨当年的管理服务经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合理确定省级以下财政负担比例,并及时向地、市划拨管理服务经费。经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强化监督的原则,主要用于自主择

业军队转业干部走访慰问、个案帮扶、档案管理、自主择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就业招聘、就业创业典型宣传、创业服务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不得用于自主择业机构工作人员的奖金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普遍发放福利待遇。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使用经费,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经费出观结转的,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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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昨天,闲云发出了《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中篇,今天继续把下篇呈献给大家。截止目前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已全部刊发完毕,如果今后再有新的安置政策规定,闲云将及时刊发。3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管理有何规定?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由各地军转部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退役金核定表和调整表、受表彰奖励、受刑事处罚及其他需归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要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档案查借阅管理和转递工作,严禁将档案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自带或转递。对重新入伍、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受刑事处罚等原因,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的,按照规定办理转递手续,及时将档案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被国有企业录用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军转部门、用人单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三方协商一致,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军转部门建立档案副本,用人单位应将新产生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军转部门归入档案副本;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档案转回军转部门。对其他原因需利用档案的,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查阅档案。强化保密意识,加强档案安全保密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3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安置地迁移户口有何规定?国转联〔2006〕1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常住户口拟从安置地迁往其他地区的,应根据拟迁入地落户的有关政策规定办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政策问答.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问答 目录 一、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现有住房出售 三、住房补贴 四、已购住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与住房维修补助 五、住房管理 六、其他

一、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适应国家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住房保障新路子,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疏通退役人员住房安臵渠道,压缩军队住房保障规模建立具有我军特色的住房保障新制度,不断改善军队人员的住房条件,为增强军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服务。 2、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在国家房改政策目标指导下,从军队实际出发,统一政策,体现对军人的优待;坚持国家、军队、个人合理负担,量力而行,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配套改革,搞好各项政策的衔接。 3、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建立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逐步实行良性循环;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提高军队人员购买住房的经济能力;将家属生活区划分为公寓区和售房区,扩大现有住房出售;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拓宽向军队人员出售住房的路子;推进住房社会化管理,减轻军队住房保障负担。 4、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是 什么? 答: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住房保障原则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

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5、什么是军队离退休干部安臵住房?其保障方式有哪些?答:安臵住房是指由国家或军队下达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计划并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修建或统一组织购买的住房,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领取保障经费自理的住房。 第五批(不含)以后纳入安臵规划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可以购买或承租符合出售条件的现住房,也可以自理住房(自建、自购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住房)。 6、什么是现有住房? 答:现有住房是指在中央军委[1999]19号文件下发前,按照军队公寓住房面积标准建设的干部住房。 7、什么是新建住房? 答:新建住房是指在中央军委[1999]19号文件下发后开工建设的移交政府安臵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 8、新建住房的售价是如何规定的? 答:(1)征地建设的住房实行综合成本价,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和前期准备费、建设安装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不超过总投资的3%)、货款利息、税金等七项因素。(2)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住房,比照所在城市同地段(同类型结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出售,可以不计5%的开发利润。(3)在军队住房补贴制度建立前尚未安臵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可按规定以房改成本价计价,按规定给予军人职业折扣和军工(龄)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要点提纲

第一章导论 1.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谈谈加强依法治教、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期望。 (1)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既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变化以及民办教育的兴起等教育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都需要依法治教。 (3)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使教育事业在微观上搞活,在宏观上健康有序发展。 (4)是培养新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提高国民素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提供强有力保证。 2.我国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何理解这些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根本性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首先解决义务教育公平性问题。 ①起点上的平等——入学上的平等 ②过程中的平等——就学过程的平等 ③终点上的平等——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①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不对个人或小集团负责。 ②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③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什么样的义务。 ②权利与义务相依存,权利人权利的享受依赖于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就不可能享受权利。 ③权利与义务相联系,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未履行义务,也就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2013军转:军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2013军转:军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 1、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是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此文件的颁布实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是2004年及今后三年安置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省又相继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等文件。我市亦于2002年6月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和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临人发[2002]28号),明确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2、《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⑴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⑵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⑶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⑷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⑸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⑹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 一、新《宪法》的理念 1、以人为本 2、尊重和保障人权 3、正当程序原则 二、教育法律的范式转型 1.从单向度的政府选择模式到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的相互博弈; 2.从制度意义上的公益性到实践意义上的公益性; 3.从教育效率到教育公平。 三、事业单位改革 1.事业单位的概念 “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的目的,由国家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 传统事业单位制度的特征 (1)政治、社会保障、服务功能的合一性; (2)资源的不可流动性 (3)事业单位主体之间的身份关系 3.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 (1)从单位到法人:自主权 (2)从财政拨款制到分类管理:经费体制改革 (3)从任命制到聘任制:人事制度改革 (4)从平均分配到差别分配:分配制度改革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通过,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共20条); 《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共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共4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共8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共40《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共6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共68条)。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高等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权 (4).学籍管理权 (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人行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军区政治部 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人发[2003]38号2003年12月18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 现将《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以来,部分军队转业干部选择了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我省各项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起来。随着国家和军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有更多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转联[2001]9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指批准转业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积极接收、妥善安置、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由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市、县(市、区)和街道(乡镇)负责管理。管理主体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 第五条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六条省人事部门设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的街道、乡镇,也要有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职责

个人简历模板(转业军人)

本人概况丘xx,男,1970年7月生,湖南常德人,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8月入伍,1990年10月入党,原空军上海基地司令部侦察处正营职参谋,工程师,空军少校军衔。2004年因部队精简整编确定转业,按照有关政策安置到上海落户。 教育培训情况学历教育:解放军理工大学气象学院卫星探测专业本科毕业获理学士学位(1988.08-1992.07);中共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2000.08-2002.12)其他培训:解放军理工大学气象学院计算机硬件维修班进修(1995);上海电视台非线性编辑影视制作班进修(2001);中级程序员培训(2001);在复旦大学进修“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会计学”等课程。 外语水平大学毕业时为英语国家四级水平;2000年通过全军专业技术职称英语水平考试。能看懂英文报纸和电脑类技术说明书,能进行简单对话。 电脑水平从事网络管理和电脑维护十年,能用多种计算机语言编写应用软件,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很熟悉。网页制作很熟练,曾为多个单位制作主页。利用电脑进行声像后期制作较熟练。 爱好特长新闻写作。曾在《解放军报》等报刊发表文章,曾获新闻报道三等奖。小号吹奏、游泳、足球。 入伍后简历1988.08-1992.07 解放军理工大学气象学院学员1992.07-1995.06 空军上海基地气象中心助工1995.06-1995.12 空军上海基地气象中心卫星室主任1995.12-2000.12 空军上海基地气象中心电信室主任2000.12-2002.12 空军上海基地气象中心工程师2002.12-2004.03 空军上海基地司令部侦察处参谋 求职意向根据本人的工作经历和特长,愿意到机关从事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政治思想等工作。 个人情况推介入伍十八年,长期在军级机关工作,既懂机关参谋业务又有科室领导经验。在每个岗位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政治上坚定纯洁,多次受到表彰。善于组织协调。在基层和机关工作过较长时间,积累了许多管理工作经验,机关工作程序熟练,培养了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运筹谋划能力、表达沟通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指挥决断能力。担任科室主任期间,多次组织重大军事行动的装备保障工作,成功地协调组织过大型技术交流会议。担任侦察处参谋期间,对当面敌情特别是对台湾的政治、军事、社会情况较熟悉,圆满完成了在重大军事演习和上海要地防空作战以及上海“apec”会议等活动中的情报保障工作。擅长文字写作。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亲自拟定或参与起草的十几篇经验、研讨材料被上级转发,曾在《解放军报》、《空军报》、《中国气象报》、《新闻晨报》等多种军内外报纸以及从总部到军区的各级专业刊物发表新闻报道、经验总结和学术论文。两项科研成果分别获空军科技进步二、三等奖。注重学习提高。有很强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坚持学习不辍,注意吸收新知识新技术,坚持业务训练,曾获得上海市第一批计算机技术中级证书,对计算机维护维修较熟练,同时具有多种计算机语言和数据库的编程能力,为长征医院编写的“病历查询系统”和为杨浦长白街道武装部编写的“兵役登记软件”都已经投入业务使用。对制作网页有较深的研究,曾为多个单位制作主页,能做网上论坛和查询系统,为第二军医大学制作的“在线教室”也投入业务使用。生活乐观开朗。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为人忠诚,作风正派,谦虚谨慎,胸怀袒荡,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具有军人特有的精神风貌和优良品质,群众基础好。

谈实现从军队干部到地方干部的角色转换(原稿)

谈实现从军队干部到地方干部的角色转换 军队转业干部大多在部队环境下生活工作了一、二十年,离开部队回地方工作,可以说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大转折,是心理素质上的重大挑战。军队工作与地方工作比较,有许多不同之处。从内涵看,工作的性质、内容、方法都不一样;从外延来看,工作的程序、环境、条件也有差异。完成这种社会角色的转换,不仅是能力和素质的挑战,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观念的更新和思维模式的跟进。思维通过行为来表现,反过来,行为是思维的反映。思维模式不同,行为表现也不一样。辩证的思维定式,产生积极的行为。行为的习惯性是在生活当中养成的,在一定范围内对生活有利,当从一个环境转换到另一个环境中的时候,可能不再需要这种习惯性,因为这种习惯性在新的环境当中已经不适应。但行为的习惯性是明确的目标下追求生理动作的定势,使其达到行为的无意识性。它本身的形成是受思维控制的,所以当发现其不适应的时候,可以选择新的模式来更换现有的习惯行为。一般人不可能改变环境,唯一的办法就是去适应环境。要完成从军队干部到地方干部的角色转换,就必须调整自己的思维模式,变消极思维为积极思维,先做一个不可或缺的人,再做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最终成为一个有自身品牌的人。 一、换位思维——调整心态,适应环境所谓换位思维,即主观上站在对立面的角度去考虑与发现一个问题或观点的正确性,避免因考虑问题的主观性,使自己的观点缺乏客观普遍性,产生片面结果或片面的决策。重复旧的思维模式,行为得到的只有旧的结果;新的思维模式支配下,行为才能得出新的结果。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昔日在军营呼风唤雨的感觉从此不会再有,要面对的是新的环境、新的工作、新的同事、新的生活,过去习惯了的思维模式、熟悉了的工作方式已经不管用了,一切的感觉,就好象自己是个刚到军营的新兵。当自己不再年轻的时候,这种变化带来的最大压力就是心理压力。网上曾有一篇博客文章,讲一名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工作后,心态没有调整好,很难融入工作环境,生活所迫,最后走上了自杀的不归路。可见,要顺利实现角色换位,首先必须调整好心态,这是适应地方工作环境、保持自身身心健康的首要准备。要保持一种“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平常心态。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件事情,那么在我们的生命中,将会少一些焦虑,多一份快乐和幸福。处于困境时,要积极的去面对;处于顺境时,要懂得怎样去感恩。抱定这样一种生活信念的人,最终都实现了人生的突围和超越。古希腊有一位圣贤,当有人向他寻求没有烦恼的秘诀时,他这样告诫人们,不妨经常自己提醒自己:凡事积极的去面对它,不要失去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所有的挫折都是自己人生过程中必须的历练,不要总是为不确定的未来而焦虑。我们每一个军队转业干部都应学会这种积极的心理暗示,尽量看淡自己的荣辱得失,始终保持一种平常心态,忘记自己曾经的辉煌,忘记自己曾有的权力。实际上许多的烦恼都源自于想得太多,通常人们在劝告别人烦恼时,始终重复着这样一句话:“你想的太多了吧?”而实践往往也证明了这一结论。要保持一种自强不息、“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进取心理。人处在变化的环境中,一般容易产生两种行为现象:其一,萎靡不振、自暴自弃;其二,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这两种现象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都有突出的表现。我们处在改革年代,“变”是一种时代特征。军队转业干部经过多年的部队实践锻炼,具有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作风纪律严等很多长处。工作与生活环境的变化也许是一种机会,许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工作后,由于心态调整得好,适应环境快,最后都为自己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然而,尽管时代已经赐予人们无数良机,但成功总是与大部分人擦肩而过。在人们的视野里,美丽的理想世界总是可望而不可及。虽然无数次念叨着圣贤博哲的忠告,却幼稚的不知从何起步与落脚,这路还走不走,这路到底要该怎样走?不管愿不愿意,现实总是活生生地摆面前,只有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困难。莎士比亚有句名言:“我的荣誉就是我的生命,二者相互结为一体。取去我的荣誉,我的生命也不复存在。”这就是强者,这就是做人的尊严。要保持一种“以真心换诚心,以善意换真情”的坦诚心境。曾经有很多军队

改革住房制度 造福全军官兵

改革住房制度造福全军官兵 --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负责人就房改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张海平张占辉本报特约通讯员崔彬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掌握《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日前,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人。 记者问(以下简称“问”):这次军委颁发的《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与以往改革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我感到这个《方案》有5个明显特点:一是改革力度大,跟上了国家房改的步伐,加快了军队房改进程,拓宽了向干部出售住房的路子;二是受益面宽,顾及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买到房的得到了实惠,暂时不能买的也有希望;三是透明度高,将住房补贴与工资挂钩,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是操作性强,房价、补贴、面积标准都很清楚,计算简便,人人都能算清自己的账;五是具有我军特色,《方案》总结了我军十多年的房改经验,既与国家的房改政策衔接,又突出了我军的特点,还借鉴了外军的有益经验,反映了广大官兵的心声和愿望,凝结了全军上下的心血和智慧。 问:《方案》对在职干部住房保障是怎样规定的?为何规定在职干部主要住公寓房? 答:《方案》规定,在职干部主要住用公寓房,有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购买自有住房。这是从我军的现实情况考虑的。关于在职干部能不能买房,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按理说,地方干部能买房,军队干部也应该允许买房。但《方案》规定,军队在职干部主要住公寓房。这是军队房改与地方房改的重要区别。为什么军队房改要采取这样的政策?首先,我军是高度集中的武装集团,要求军人相对集中居住。其次,军人调动频繁、流动性大,不宜提倡过早在驻地买房。再就是,从目前财力来看,如果大家都去买房,马上全部兑现住房补贴,需要一次性拿出几百个亿,这是不现实的。当然,并不是完全不让在职干部买房,对有些情况,

2018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

2018年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试题及答案 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 )津贴。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予以保障。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A、“双赢”协作原则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B、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 B )B、1994年1月1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B)之日起开始实施。B、1995年9月1日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B、主席令 18、国家实行(A)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教师资格 19、(A)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长沙市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2012修订版)

长沙市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精神以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市直单位和城区计划分配的行政副团职以上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按照核定岗位、量化政策、计分排序、自主选择的分配办法安置。 第四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军队建设和实现长沙率先发展服务的方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人岗相适的原则,把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组织安排与自主选择统一起来,实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更加公平、合理、透明、规范。 第二章核定岗位 第五条核定岗位(单位)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正县级非领导职务或副县级领导职务,适用对象为正团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荣获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二)服役期间荣立战时三等功或部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三)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四)从事飞行、舰艇工作10年以上;(五)任职6年以上,且在正团职岗位上荣立部队三等功或被各大军区、军兵种和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为先进个人。 第二类是副县级非领导职务,适用对象为正团任职满最低年限但不具备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 第三类只核定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明确岗位,适用对象为副团职干部。 正团任职未满最低年限的,根据当年全市接收军转干部的总体情况和军转干部个人情况,经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后,参照第二、三类适用对象安置。 第六条核定岗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编制、人事等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类提出相应的安置岗位(单位)方案,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编制岗位(单位)表。 第七条核定岗位工作在省人事厅军转办下达年度安置任务之后,长沙市正式接收军转干部档案之前完成。核定岗位前,由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以下简称部队转业办)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分类提供本年度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数。 第八条核定岗位工作坚持把机构改革关于严格控制职数的要求与军转干部安置编制职数单列、5年内不占编制职数的政策精神有机统一,按照领导班子“三定”职数5年内有预计出缺,或近5年接收

部队干部转业申请报告

部队干部转业申请报告 部队干部转业申请报告 部队干部转业申请报告 XX党委: 我叫XXX,XXXX年XX月出生,XX年X月入伍,XX年X月入党, 历任见习排长、干事、副中队长、干事、股长、教导员等职,现任XX 军分区政治处副主任。现由于个人原因,向支队党委提出转业申请, 望予以批准。 申请转业的原因 1、部队建设形势的需要。应该说,我从入伍以来,的直注意不断 加强自身锻炼,努力适应部队建设的需要,取得了些进步,也在部队 干出了好些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随着部队建设的日新月异,自己 在大学里锻炼学到的知识和在部队体能训练出来的能力,已落后于时代,落后于部队建设的迅猛发展,自己的那点已不能为部队建设继续 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了,继续呆下去,除了混个“三饱倒”,似乎也 已别的必要了。 2、成长进步的需要。部队锻炼了我,部队培养了我,我也在部队 不断成长进步。可时代的发展战略让我意识到,我终有天要离开部队,那时的我还有没有肝益,有没有能力在新的舞台上继续奋斗、发展呢?我现在已经感到,自己对部队的工作已经没有足够的激情和力了。有 鉴于此,我希望趁结婚年龄自己年龄还不够大,力还足够的时候,到 广阔天地去谋求发展。 3、家庭生活的需要。我本人长期在青海学习、生活,与父母不在起,现在二老岁数大了,双亲的身体也不够,父母照顾祖母已经力不 从心了,弟弟也不在意父母身边,我需要尽尽孝心,回去照顾老人。

另外,我爱人也早已怀孕,生产之后身边无人照顾,也可能需要我尽 丈夫的责任。二、最想说的话 做出告别部队的同意,对我来说异常痛苦,也有许多话想说。 1、感谢。感谢组织,感谢领导,感谢战本人,我从名懵懂少年, 成长为名部队的干部,在这个过程中,组织和领导、战本人给了我许 多无私的希望,让我始终难以忘怀。 2、感恩。感恩部队这座大熔炉,使我的才能迅速成长,使我拥有 铅笔了圆珠笔宝贵的神财富,使我敢于面对以使人生中的挫折,敢于 不利条件未知环境的险恶。3、感激。在XX支队其他工作的这些年来,那些在我深陷困难、挫折的时候,拉我把的人;那些在我得意、成功 的时候,拽我袖子的人;那些在我困惑、不解的时候,推我下的人……你们永远是我值得感激的人,也是我本人忆中最难忘的十分人。最后,祝愿XX支队明天更辉煌,祝愿各位领导和战本人们前程似锦、 万事如意。此致 军礼 申请人XXXXXX年XX月XX日 扩展阅读:军队干部转业报告 军队干部转业报告 尊敬的大队党委: 我叫×××,××省×××人。××年出生,××年入伍,在 ××军××服役3年,××年考入××学院,××年七月至×××年 在×××任排长,副连长,助理,指导员。 首先我感谢部队十几年来对的培养教育,使我由名战士成长成为 名光荣的军官。也感谢大队党委在我军旅生涯中对我的培养。回顾十 几年来走过的军营之路,我深深地感受到党和部队对我的关怀培养,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 第516号/1999年12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等优惠政策,建成后主要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 第三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建设,注重质量,规范运作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军队基本建设的组成部分。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标准规定。 第二章建设方式 第五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采取集中统建、单位自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以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 第六条驻军比较集中的城市,尽可能由军兵种、军区(以下简称军区级单位)或者省军区组织统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贷款、统一建设、统一出售、统一管理。 第七条师(含)以上机关、院校、医院、科研单位等,缺房较多,且有经费和建房用地,建成后能够实行物业管理的,经批准,也可以组织建设。 第八条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由军区级单位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一般由单位组织协调。单位统一购买的,应当报总后勤部批准;个人需要支取住房补贴购买的,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批准。 第三章建设用地 第十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采取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划拨和军队内部合理挖潜解决。 第十一条申请划拨土地建设的,用地单位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建设用地计划,经总后勤部审核后,列入下一年度军队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第十二条使用军用土地的,建设用地应当位于售房区或者独立的空闲营区。对适用于与军内外单位合作建房的军用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使用军用土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总后勤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收取住房预售款、申请住房补贴和贷用住房公积金筹集,不得占用单位经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标准答案要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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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P11-13页)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和“行业依法而治”的口号,国家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对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虽然已建立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很严重,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形势下,依法行政面临着许多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P20-22页,共7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P56-60) 答: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P73-85) 答:高等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权; 4、学籍管理权; 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 9、其他合法权益。 高等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中发[2001]3号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中发[2001]3号 一、总的原则 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 4.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地点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

军队房改政策问答汇编

军队房改政策问答 一、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 1.什么是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①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 ②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③改革住房分配体制。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制度。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向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 ④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⑤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交缴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以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⑥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⑦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2.军队房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在政策上有哪些突破? 军队房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逐步实现良性循环;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提高军人购买住房的经济能力;将家属生活区划分为公寓区和售房区,扩大现有住房出售;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拓宽向军队人员出售住房的路子;推进住房社会化管理,减轻军队住房保障负担。新《方案》贯彻了江主席关于改革完善我军政策制度和军委“加快军队房改步伐,进一步拓宽向干部出售住房路子”的指示,从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现代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要点内容

案例 背景:河南郏县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教师的职称管理中,存在着工人级和干部级。于是,近日该县教育局出台一个不成文的政策消息:全县工人级的教师可以申请干部职称,但不与工资挂钩,并且工人级别与干部级别并存,而不是替代的关系。起初,该政策是通过非正式渠道下传的小道消息,所涉及的目标对象大部分处于观望态度,因为如果申请就需要费用三四百元。这对于农村教师来说,可是谈“费”色变。随着消息的公开化,这些教师不得不执行这项不成文的政策。因为明年将是该县的第二次的教师整编,他们害怕影响到整编的问题。但是,具教育局内部个别主管领导透漏,他们对此项政策的目标不甚了解。从上面的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教育政策潜藏的问题是什么呢? 首先,该政策的出台是从非正规渠道逐渐公开化的,这是农村教育政策出台到实施一贯的伎俩,即不成文的政策的大量的存在;其次,该政策的目的连教育局的主管领导都说不清楚,即使该领导有意回避解释,则说明此目标的不合法性。 综以上两个问题可看出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该政策实施存在严重的随意性,甚至 有以行政收费为目的的嫌疑;二是该政策的合法性,即政策的制定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三是此项政策是否得到了相关或上级部门的审批和备案令人质疑,即政策的监督手段 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更不用说得到了有力的宣传,努力使政策目标得到接受并且服从 和执行,这一点是经不起推敲的。 第二章,教育政策失真原因 政策制定中的原因:政策目标存在问题,政策合法性不高,制度安排的成本过高,政 策多变 政策执行中的原因:政策资源不足,政策环境不利,政策执行人员素质过低,工作失误,政策执行的组织机构不合理,因为地方差异对政策作出调整。 第三章第二节如何理解小学教育政策体系 一、教育政策的层次结构 (一)教育纲领性政策(总方针、总政策) 1、教育性质:社会主义的教育事 业 2、教育方针:性质、目标、途径 3、受教育权 4、教育地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5、教育基本制度 6、教育基本内容和公民素质要求 (二)教育基本政策

转业干部简历模板

XXX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XXX 性别:男族别:汉族 出生年月:1971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1990年3月入党时间:1989年3月文化程度:大学本科 毕业院校:乌鲁木齐陆军学院 原部职别:乌鲁木齐陆军预备役通信团参谋长 二、主要工作经历 1990.3-1993.8 步兵第六师通信营战士 1993.8-1995.7 西安通信学院十二队学员 1995.7–1997.6 兰州军区第四通信总站三营分队长兼载波技术员1997.6-1999.3 兰州军区第四通信总站三营十二连副连长 1999.3-2001.8 乌鲁木齐陆军预备役通信团一营通信连连长 2001.8-2003.3 乌鲁木齐陆军预备役通信团政治处宣保股股长 2003.3-2005.6 乌鲁木齐陆军预备役通信团政治处干部股股长 2005.6-2010.4 乌鲁木齐陆军预备役通信团后勤和装备技术处处长2010.4-2012.3 乌鲁木齐陆军预备役通信团参谋长 三、教育培训情况 1993.9-1995.7 西安通信学院有线分队指挥专业 1996.9-1999.7 长沙政治学院治院经济管理专业 2003.9-2006.7 乌鲁木齐陆军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2010.9至今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

四、党内任职情况 担任过党小组长、连党支部青年委员、组织委员、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机关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团党委常委等职。 五、受奖情况 2009年被新疆军区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1次,多次被乌鲁木齐警备区表彰为优秀机关干部,军事训练先进个人。 六、工作能力情况 自入伍以来,从基层到机关到院校,从院校到基层到机关,丰富的任职阅历,培养本人具备了干具体事务的能力和组织协调以及领导管理才能,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善于组织协调。在基层和机关工作过较长时间,积累了许多管理工作经验,机关工作程序熟练,培养了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运筹谋划能力、表达沟通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指挥决断能力。担任后装处处长和参谋长期间,多次参与兰州、新疆两级军区和乌鲁木齐警备区组织的重大军事行动。 擅长文字写作。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曾多次参与起草师、团两级党委机关的工作总结、经验材料、研讨文章等,曾在《解放军报》、《人民军队报》、《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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