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最新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表B中有关规定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验批划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验批的划分。 1、划分原则: (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及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的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单元。 (5)对设备、器具的验收,以楼层、设备间,大型设备单台(或区域)为划分;对电梯、扶梯的验收,以独立运行的台或段划分。 (6)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7)划分段(区)时充分考虑工艺要求,便于质量控制等基本原则,不留死角、漏项。 附表一、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地基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部分检验批划分 地基与基 础无支护土方 土方开挖基础1个检验批 土方回填基础1个检验批 地基处理碎石三合土地基基础1个检验批桩基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以同型号的桩或砼浇灌批次为1检验批 混凝土灌注桩以同型号的桩或砼浇灌批次为1检验批混凝土基础 模板 模板安装1个检验批 模板拆除1个检验批 钢筋 钢筋原材料加工1个检验批 钢筋连接1个检验批 钢筋安装1个检验批 混凝土 原材配合比按砼标号划分 1个检验批 混凝土施工按砼标号划分 1个检验批 现浇结构按砼标号划分 1个检验批砌体砖砌体1个检验批 负一层结构模板 模板安装1个检验批 模板拆除1个检验批

最新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2014最新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表B中有关规定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验批划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验批的划分。 1、划分原则: (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及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的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单元。 (5)对设备、器具的验收,以楼层、设备间,大型设备单台(或区域)为划分;对电梯、扶梯的验收,以独立运行的台或段划分。 (6)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7)划分段(区)时充分考虑工艺要求,便于质量控制等基本原则,不留死角、漏项。

附表一、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地基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2)、主体结构: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1)楼地面工程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0.18.1规定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的规定;(2)抹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4.1.5条规定;(3)门窗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5.1.5条规定;(4)吊顶工程根据《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规定;(5)饰面板(砖)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8.1.5条规定;(6)幕墙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1.5条规定;(7)涂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第10.1.3规定;(8)细部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12.1.5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 表 1

检查结论: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样本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原则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施工技术原则,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估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规定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表 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重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关于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承认。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原则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检查。 (3)有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承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和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献规定。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资格。 (4)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基本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告知关于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献。 (6)涉及构造安全试块、试件以及关于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查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普通项目验收。 (8)对涉及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关于构造安全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10)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查批质量检查,应依照检查项目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取: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依照生产持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状况,尚可采用调节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检查项目当可采用简易迅速检查办法时,可选用全数检查方案。 (5)经实践检查有效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查批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主控项目:相应于合格质量水平α和卢均不适当超过5%。 (2)普通项目:相应于合格质量水平α不适当超过5%,β不适当超过10%。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附件3 2016年节后复工安全质量检查表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表一)工程所在省(市、县):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 结构类型形象进度 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单位单位名称单位资质项目负责 人姓名 法人代表授权及 质量终身制承诺 书签订情况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 机构 质量检测机构 备注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施工现场工程参建责任主体行为检查表(表二) 序 号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评价 建设单位1 组织、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节后复工隐患 自查自纠情况 按规定组织、督促 未按规定组织、督促 □符合 □不符合2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检查监督注册登记表 □符合 □不符合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 □符合 □不符合4 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检查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符合 □不符合5 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检查监理合同 □符合 □不符合6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按规定组织 未按规定组织 □符合 □不符合7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重新报审情况 按要求重新报审 未重新报审 □符合 □不符合8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任务书下达,方案、措施及检查公示, 已出现问题处理,主体、分户及竣工 验收对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的 控制等 □符合 □不符合 施工单位9 节后复工隐患自查自纠和申请复工核查情况 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未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符合 □不符合10 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情况 按规定到岗履责 未按规定到岗履责 □符合 □不符合1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审批或执行 □符合 □不符合11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审批或执行 □符合 □不符合13 工艺工序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样板间(墙、块) 制度及施工技术可视化交底执行情况 按规定设置样板间(墙、块)并依此 进行可视化交底 未按规定设置样板间(墙、块)或未 依此进行可视化交底 □符合 □不符合14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处理及时,整改措施有效 未按规定处理 □符合 □不符合15 对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检 查验收情况 按规定检查验收并督促整改落实 未按规定检查验收并督促整改落实 □符合 □不符合

建筑工程最新检验批划分方法(2015)

建筑工程最新检验批划分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 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 1.地基与基础: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 (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 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 .主体结构: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

最新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检验批的划分规范

2014最新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表B中有关规定与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得检验批划分得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验批得划分。 1、划分原则: (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以楼层、设计中设置得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及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得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单元。 (5)对设备、器具得验收,以楼层、设备间,大型设备单台(或区域)为划分;对电梯、扶梯得验收,以独立运行得台或段划分。 (6)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7)划分段(区)时充分考虑工艺要求,便于质量控制等基本原则,不留死角、漏项. 附表一、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地基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2)、主体结构: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1)楼地面工程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0、18、1规定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得规定;(2)抹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4、1、5条规定;(3)门窗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5、1、5条规定;(4)吊顶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规定;(5)饰面板(砖)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计划

高层建筑检验批划分方案 检验批划分原则和方法: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验批划分的原则。针对各楼号设计施工图所含内容、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段的划分、结合相关规范关于检验批划分的原则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4.0.5条“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的规定,进行本工程的检验批的划分。 一、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由4个子分部工程组成,共划分为138个检验批。 (一)有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 有支护土方工程含6个分项工程划分为12个检验批 1、土方开挖工程为6个检验批 2、土方回填工程为6个检验批 (二)阀板基础子分部工程 阀板基础子分部工程含6个分项工程划分为60个检验批。 1、模板工程分为12个检验批即模板安装、模板拆除各6个检验批。 2、钢筋工程分为12个检验批即钢筋原材料、加工和钢筋连接、安装各6个检验批。 3、混凝土施工设计为24个检验批,即垫层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阀板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各12个检验批;垫层施工和阀基施工各12个检验批。 4、现浇结构工程划分为12个检验批。

(三)地下车库结构子分部工程 地下车库结构子分部工程划分为54个检验批。 1、模板工程划分为12个检验批含电梯井、剪力墙、柱、楼梯板、梁板等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各6个检验批。 2、钢筋工程划分为24个检验批即原材料、加工和连接、安装各12个检验批。 3、混凝土施工工程划分为12个检验批即以电梯井、剪力墙、柱、梁板的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各6个检验批。 4、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划分为6个检验批。 (四)基础防水分部工程 基础防水子分部工程含6个分项工程划分为12个检验批。 1、阀板防水划分为1个检验批。 2、墙板防水层划分为1个检验批。 地基与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要点检查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要点检查表

附录一: 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规定,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二)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三)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附录二: 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拆除、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 2、预应力结构张拉;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附录三: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对于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表格填写要求与范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填写要求与范例 说明: 建筑工程执行的验收标准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各省区根据此标准都制订了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俗称地方标准, 这些地方标准都是以国标为基础,彼此间大同小异,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区域转换,尤其在检验批的的内容上。辽宁地区执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填写范例》。本文在检验批的项目上既给出了国家标准检验批表格填写范例,也给出了辽宁省地方标准检验批填写范例。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本表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第3.0.1条“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在施工现场具体的体现,它是保证工程开工后施工顺利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通常情况下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如果后续参建单位较多或人员频繁更换或管理不到位,也可多次检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视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本表应在工程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以及表 中所列相关内容的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填写相关的内容。其内容不得填写“有、无”或“符合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内容,而应填写其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如“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栏,其内容应填写“技术交底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检查评定制度”

等等。如果资料较多时,可以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只需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同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管理制度等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逐项进行核查,认为其相关内容较为完整齐全,应在“检查结论”栏填写“通过上述项目的检查,项目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到位,质量责任制措施得力,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案逐级审批,现场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制定齐全,现场材料、设备存放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图布置,有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综述,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完整,符合要求”,同时签字,将本表纳入工程质量资料归档,形成档案资料,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反之,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限期整改,否则工程不得开工。

建筑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一、地基与基础 1、无支护土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2、有支护土方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 二、地基处理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 2、桩基 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 3、地下防水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利税合式衬砌,地下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遂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 4、混凝土基础 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 5、砌体基础 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 劲钢(管)混凝土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 6、钢结构 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 三、主体结构 1、混凝土结构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 2、劲钢(管)混凝土结构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制作、安装,混凝土 3、砌体结构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砖砌体。 4、钢结构 钢结构焊接,坚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件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 5、木结构 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 6、网架和索膜结构 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 四、建筑装饰装修 1、地面 1)、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

建筑公司工程资料检查表

检查大项检查分项检查内容负责人日期应得 分数实得分数 1. 项目 前期 工作 管理(13分) 1.1 勘察、测绘、 设计文件 1.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 1.1.2建筑用地红线 1 1.1.3点、线交接 1 1.2 工程招标及承 包合同文件 1.2.1施工招投标文件 1 1.2.2施工合同 2 1.3 工程 开工 准备 1.3.1开工申请 1 1.3.2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1 1.3.3项目策划(组织、生产、经营、技术等等) 1 1.3.4施工许可证 1 1.3.5工程质量安全报监 1 1.3.6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1 1.3.7建筑工程法定建设程序必备文件(法律、法规) 1 2. 项目建设管理(9分) 2.1 项目 管理 体系 2.1.1项目管理制度 2 2.1.2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3项目职能分配 1 2.1.4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6消防管理组织架构图 1 2.1.7质量管理体系 1 2.1.8安全管理体系 1 3.施工过 程管理 3.1项目管理3.1.1工程慨况(文字内容及鸟瞰图上墙) 1 3.1.2项目管理过程检查 1 1 / 45

2 / 45 检查大项检查分项检查内容负责人日期应得 分数实得分数 3 施工过程管理 3.1 项目 管理 (17分) 3.1.3项目相关人员岗位证书 1 3.1.4工作流程 1 3.1.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2 3.1.6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 3.1.7监理例会(记录、传达) 1 3.1.8项目例会(签到、发言、提出问题、解决、跟进、 传递) 2 3.1.9项目部专题质量例会 2 3.1.10项目部专题安全例会 2 3.1.11施工日志 2 3.1 施工 技术 管理 (36分) 3.1.1施工组织设计 2 3.1.2临水、电施工方案 2 3.1.3高支模施工方案 2 3.1.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2 3.1.5基抗支护方案 2 3.1.6脚手架施工方案 2 3.1.7设备安、拆方案 2 3.1.8泵送混凝土施工方案 2 3.1.9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2 3.1.10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

建筑工程检验批

建筑工程检验批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检验批划分 质量验收十大分部检验批的划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批划分 1、压实、夯实、预压、换填地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 应按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每1000 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或者以变形缝、施工缝划分检验批。 2、复合地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桩的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每30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 3、基础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变形缝或后浇带、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也可以 根据验收内容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条的相关规定。 4、桩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桩的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每20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其中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若工程量较大,可按桩的类型、施工部位或日生产量划分,相同类别、施工部位的每2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 5、基坑支护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根据支护结构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进行划分;其中相同类型、工艺和施工部位的排桩、双排桩支护可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条划分;土钉墙、锚杆、地下连续墙按施工部位或面积、延米进行划分,土钉墙相同工艺、村料和施工部位每500 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工程的不同施工部位采用不同的支护类型时,不论工程量大小均应按支护类型分别划分。 6、降水、排水、回灌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按回填料、工艺、分层、分区段划分,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在施工前确定。 8、边坡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部位每1000 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9、地下防水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划分 1、混凝土结构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施工段和结构缝划分检验批。

建筑工程检验批用表一

E j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

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检查的检验批编号。如当《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于主体结构砌体检查时,应将010701(基础分部用)编号划去。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OO二年十二月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 一、为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能够全面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便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能够有效监督管理,特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附表3 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方法 评价 备注符合 基本 符合 不符 合 一、工程质控资料 1 原材料质量证 明文件和见证 取样和送检记 录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质量 证明书、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资 料及相关试验(检验)报告单 √ 2 施工试验报告 (记录)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 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检 测)报告 √ 3 施工记录地基验槽、桩基施工、混凝土施 工、沉降观测等记录 √ 沉降 观测 已进 行报 告未 送 4 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 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验收 人员资格 √ 二、工程实体 5 原材料进场分 类堆放,现场设 置标识牌 钢筋、水泥、砖(砌块)、砂石 等原材料进场后应分类堆放整 齐,按批进行验收,并设置标识 牌 √ 6 桩基工程桩位、桩顶标高偏差及桩头处理√ 7 基坑施工支撑体系、支护结构稳定性及止 水效果 √ 8 模板制作安装模板厚度、支撑形式、立杆间距 等 √ 9 钢筋制作安装 (规格、间距、 定型支撑、外加 工、通病控制) 检查受力钢筋品种、级别、规格 和数量及位置偏差、保护层厚 度、抗震构造措施(当钢筋的品 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 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 加工、绑扎、连接质量是否满足 要求,严禁使用“瘦身钢筋” √

10 混凝土工程观 感质量 检查混凝土外观质量,抽查混凝 土构件尺寸偏差及验收标识。 11 砌体工程实体 质量 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验收标识 及观感质量 住宅工程质量 通病控制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落 实情况 12 钢结构实体质 量 钢零部件加工质量 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质量 钢结构安装质量 钢结构涂装质量 13 分户验收标识标牌、空间尺寸、空鼓开裂、渗漏情况 五、现场抽测情况 22 钢筋保护层厚 度 使用钢筋扫描仪现场抽测√ 23 混凝土强度使用混凝土回弹仪现场抽测√ 24 构件几何尺寸使用钢卷尺或厚度检测仪√ 结果统计符合 9 项 / 基本符合 5 项 / 不符合 0 项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建筑工程检验批

检验批划分 质量验收十大分部检验批得划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批划分 1、压实、夯实、预压、换填地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 应按材料、工艺与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与施工部位每1000 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或者以变形缝、施工缝划分检验批。 2、复合地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桩得类型、工艺与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与施工部位每30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 3、基础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变形缝或后浇带、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也可以 根据验收内容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3、2条得相关规定。 4、桩基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桩得类型、工艺与施工部位划分,相同类型、工艺与施工部位每20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其中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若工程量较大,可按桩得类型、施工部位或日生产量划分,相同类别、施工部位得每20根桩为一个检验批。 5、基坑支护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根据支护结构类型、工艺与施工部位进行划分;其中相同类型、工艺与施工部位得排桩、双排桩支护可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4/T226-2015第4、2、2-4条划分;土钉墙、锚杆、地下连续墙按施工部位或面积、延米进行划分,土钉墙相同工艺、村料与施工部位每5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工程得不同施工部位采用不同得支护类型时,不论工程量大小均应按支护类型分别划分。 6、降水、排水、回灌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分项工程检验批可按回填料、工艺、分层、分区段划分,由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在施工前确定。 8、边坡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工程量较大时,应按材料、工艺与施工部位划分,相同材料、工艺与施工部位每1000 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9、地下防水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得划分原则: 1)主体结构防水工程与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排水工程与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划分 1、混凝土结构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得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施工段与结构缝划分检验批。 2、混凝土结构材料进场验收时,检验批得容量可相应扩大: 1)获得认证得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性检验合格得产品,检验批得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倍。当扩大检验批后得检验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得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2)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得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得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得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3、钢筋连接接头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

最新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专项施工方案

CEC中电环境工业科技园研发创新基地 项目 检 验 批 划 分 方 案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工程建设概况 五、检验批划分方案 1、检验批划分目的 2、检验批的划分

一、编制说明 本方案是为了指导CEC中电环境工业园研发创新基地项目的施工与管理,确保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编制的范围包括01#、07#的土建和机电安装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及图纸变更、现场具体情况等再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专项方案,做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和调整。 二、编制原则 (1)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表 B.0.1划分的分项工程内容的基础上,按“统一标准”第4节划分和各专业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具体划分; (2)各专业规范对检验批划分没有具体要求的,按“统一标准”第4.0.5条执行;各专业规范对检验批划分有具体要求的,按各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划分; (3)根据施工单位安排的总工期及准备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财力等条件参照专业规范对检验批的划分原则进行划分; (4)有利于结构的整体性;各施工段的工程量应尽量大致相等;各施工段均应有一定的工作面,能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且能充分发挥劳动效率。 三、编制依据 (1)CEC中电环境工业园研发创新基地项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2)CEC中电环境工业园研发创新基地项目地勘报告。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砼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8)《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新版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2020最新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表B中有关规定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验批划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验批的划分。 1、划分原则: (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及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的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单元。 (5)对设备、器具的验收,以楼层、设备间,大型设备单台(或区域)为划分;对电梯、扶梯的验收,以独立运行的台或段划分。 (6)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7)划分段(区)时充分考虑工艺要求,便于质量控制等基本原则,不留死角、漏项。

附表一、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地基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2)、主体结构: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

3)、建筑装饰装修:(1)楼地面工程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0.18.1规定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的规定;(2)抹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4.1.5条规定;(3)门窗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5.1.5条规定;(4)吊顶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规定;(5)饰面板(砖)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8.1.5条规定;(6)幕墙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1.5条规定;(7)涂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第10.1.3规定;(8)细部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12.1.5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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