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运用一系列绩效管理方法实施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结果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管理强调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及财政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级政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七条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协调本级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

(三)具体编制本级政府绩效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批复部门绩效预算;

(四)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本级绩效预算的变更事项;

(六)负责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七)负责审查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批复部门;

(八)具体组织对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再评价;

(九)指导、监督、考核下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具体考核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综合支出绩效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工作;

(十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绩效问责建议;

(十二)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本级绩效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十三)负责公开本级年度预算和重大项目的绩效结果情况。

第八条各级预算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编制本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本级财政部门;

(二)组织、指导、协调所属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

(三)组织对拟列入本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和绩效预算草案的项目进行预期绩效评估;

(四)具体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五)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部门绩效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组织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自评,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七)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问责意见改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的绩效结果情况。

第三章三年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

第九条预算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国家和省市县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滚动编制未来三年部门事业发展计划。

第十条部门三年事业发展计划主要包括:

(一)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说明;

(二)部门中长期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三)围绕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所要开展的具体工作和项目;

(四)完成项目所需的条件和拟采取的措施,包括技术和技能、资金投入、人力资源、其他资源方面的需求、实施计划和措施。

第十一条部门三年事业发展计划要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要求,要与全省及本部门中长期规划保持一致。涉及政府财政资金配置方面的内容要经财政部门同意;对于同一战略目标需要跨部门实施的,由财政部门统筹协调一致。必要时报本级政府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年度工作计划是部门三年事业发展计划的年度实施计划。预算部门要依据部门三年事业发展计划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部门三年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包含的项目要单独编列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项目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根据目标制定详细的分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预算建议计划。

第十四条预算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部门未来三年事业发展计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报送财政部门。

第四章绩效预算编制

第十五条绩效预算是按照绩效思想和原则编制并包含清晰的事业发展计划和明确的支出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的预算。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分别编制针对政府总支出、部门总支出、项目支出的政府绩效预算、部门绩效预算和项目绩效预算。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和财政部门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第十八条预算部门要根据部门三年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年度部门绩效目标和指标,提出本部门的年度预算项目,编制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第十九条绩效目标分为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中长期目标是针对期望达到的中长期结果设定的目标。年度目标是针对期望达到的年度结果设定的目标。

部门及其项目的绩效目标要与部门职责相吻合,与事业发展计划中的绩效目标相衔接,目标设置应科学可行、准确具体、简洁明了。

第二十条绩效指标要针对绩效目标编制,分为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产出指标反映与目标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情况。效果指标反映与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

绩效指标要与绩效目标密切相关,要尽量使用反映最终结果的指标,指标设置应科学合理、充分量化、便于考核。

第二十一条预算部门要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研究论证,按照项目绩效优劣等级排序,选择确定高绩效的预算项目。

第二十二条预算部门要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同时,编制部门和预算项目的预算绩效说明书。

部门预算绩效说明书要列明部门职责概况、部门总目标和指标、总支出情况、总体项目安排等情况,说明部门支出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情况。

预算项目绩效说明书要列明项目的概况,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说明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情况。

第二十三条预算部门向财政部门申报预算建议前,要按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对本部门所申报预算事项实施预期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随同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和预算绩效说明书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要围绕绩效对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预期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论证和预期绩效评估,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绩效审核、论证、评估可以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参与。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要对专家和中介机构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论证评估项目所聘请的专家或中介机构要统一从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中选取。

第二十七条经财政部门绩效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制流程,经论证评估绩效较好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资金,不按规定要求编制和绩效低的项目不能进入预算流程,不能安排预算资金。

第二十八条政府绩效预算草案文本和部门绩效预算草案文本除按《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及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外,还要分别编入政府、部门和项目的事业发展计划、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等绩效信息。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编制年度政府绩效预算草案和部门绩效预算草案时,应当同时编制未来三年滚动绩效预算草案。

第三十条预算资金分配环节要引入竞争机制。对资金可以相对灵活地在不同对象间分配的项目,要按照项目绩效以竞争方式公开透明地分配财政资金。

财政部门要制定统一规范的财政支出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预算部门要积极参与和配合财政部门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绩效预算编制程序:

(一)每年第一季度,财政部门向本级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向所属单位逐级部署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二)预算部门所属单位编制本单位的预算建议计划和预算绩效说明书,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建议计划和预算绩效说明书,7月10日前报财政部门;

(三)预算部门组织对本部门所申报预算事项实施预期绩效自评,7月10日前将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报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审查各部门报送的部门预算建议计划,依据预算绩效说明书和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对部门预算项目提出审查意见,8月底下达部门;

(五)预算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查意见,编制部门绩效预算草案,9月15日前报财政部门;

(六)财政部门审核各部门报送的部门绩效预算草案,对绩效相关内容再次审核后,汇总编制政府绩效预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

第三十二条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竞争性分配项目,财政部门要公开其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三条发生突发事件或其他难以预见的紧急状态安排的应急预算支出,或因特殊原因,未经绩效审核编入部门预算的财政支出,要按本办法要求的内容和审核程序补充编制有关绩效内容。

第三十四条预算部门拟制定的与财政收支相关的政策须经财政部门绩效审核论证后出台。

第三十五条预算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总目标和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分别制定部门和部门项目的绩效指标体系,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财政部门要在部门和部门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汇总编制综合绩效指标体系、功能分类绩效指标体系、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功能、部门、项目四个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

第三十六条预算部门应当根据项目预期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预期完成进度情况,制定具体的绩效实施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第三十八条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要立即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矫正措施。

第三十九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根据不同项目所设定的便于考核的绩效完成进度拨款,发现无绩效或低于预期绩效的项目,要取消或减少预算安排,并收回相应未支出的预算资金。

第四十条预算执行中,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绩效预算的编制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上报。

第四十一条预算部门要及时统计预算执行中有关绩效数据,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编制绩效预算运行半年报告,于半年终了一个月内向财政部门上报部门和项目绩效完成进度情况。

第四十二条财政部门要对本级政府的综合支出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建立预算绩效的监测与预警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和跟踪预算绩效信息,及时向本级政府、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情况。

第六章绩效评价

第四十三条年度预算执行完毕,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要依据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财政支出效果和管理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价。

第四十四条按照评价对象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综合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

综合绩效评价是指对各级政府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的总体评价;部门绩效评价是指对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是指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的评价,包括对预算部门项目的评价和对财政部门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的评价。

第四十五条按照评价类型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阶段评价和结束评价。

阶段评价是对上年度已安排预算,下年度需继续安排预算的跨年度项目的评价;结束评价是对上年度已安排预算,下年度不再安排预算的项目的评价。

对项目效果暂不能体现或不能充分体现的预算项目,要在项目执行完毕后进行适时跟踪评价。

第四十六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对财政支出最终结果的绩效评价和对财政支出管理的绩效评价。

财政支出结果绩效评价是对反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结果绩效指标实现程度的评价;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是对项目的立项定位、预算编制、组织实施和绩效考评等管理绩效的评价。

第四十七条绩效评价应当以定量评价为主,确实不能以客观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价的,可以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绩效情况进行计分。

第四十八条绩效评价可以采取直接组织评价和委托评价两种方式。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根据项目的专业化程度确定项目评价方式。

第四十九条预算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撰写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十条绩效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部门及项目背景、实施情况介绍;

(二)财政支出结果绩效的自我评价;

(三)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的自我评价;

(四)财政支出综合绩效的自我评价;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五十一条财政部门要重点对部门自评报告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审查,并结合部门自评工作组织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部门。

财政部门要抽取部分部门项目实施财政重点再评价。

第五十二条绩效评价结果要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第五十三条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每年第四季度,财政部门向预算部门部署对本预算年度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预算年度终了三个月内,项目管理单位按要求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规定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预算年度终了四个月内,预算部门要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规定撰写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报本级财政部门;

(四)预算年度终了六个月内,财政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部门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对重大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财政部门组织对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总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撰写综合绩效评价报告;综合绩效评价报告、部门及其项目绩效评价基本情况总结要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第五十四条对预算部门年度未能完成的项目或项目效果暂不能体现的项目评价情况,应在部门绩效评价报告中对原因进行分析说明,但不能因此影响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提交。

第五十五条预算部门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编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要向财政部门说明原因,否则不予列入下年度预算。

第七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五十六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第五十八条预算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意见,督促部门落实。

第六十条绩效评价数据信息要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之间实现共享。

第六十一条评价结果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预算部门要将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竞争性分配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逐步实现部门所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

财政部门要将本级财政综合支出和再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要根据评价结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奖惩机制,对绩效优的下级政府和本级预算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下级政府、本级预算部门及其责任人,要依照《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绩效问责。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各设区市、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试行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 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运用一系列绩效管理方法实施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结果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管理强调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及财政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级政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七条?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协调本级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 (三)具体编制本级政府绩效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批复部门绩效预算; (四)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本级绩效预算的变更事项;

顺义区财政局预算执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预算运作程序,增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推进依法理财,提高办公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局内部指标管理和拨款均通过预算执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局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以及与其相关的业务处理,对其他资金的管理暂不列入本办法。 第二章指标管理 第四条预算指标根据财政决算需要和资金来源不同暂划分为:本年安排、上年结余、超收安排、市专项、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等六种来源类型。明年根据实际情况再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预算指标以指标通知单的形式下达业务科室和预算单位,指标文件原文一律留存预算科,调整预算指标原文可先暂存业务科室,调整时由业务科作为调整预算附件。根据我局指标的层次管理,设置5种指标管理单据:

一是科室指标增加通知单,用于增加业务科室指标。如预算科下达业务科室切块资金或预算指标涉及多个单位,预算科应使用科室指标增加通知单增加科室指标,由业务科室根据预算指标制作网上单位指标,同时,业务科室填制手工指标通知单,并送预算科一份存档; 二是科室指标调剂通知单,用于调整业务科室间指标调配; 三是科室指标追减通知单,用于收回业务科室指标。主要用于收回政府采购结余和指标更正等; 四是单位指标增加通知单,用于增加预算单位指标; 五是单位指标追减通知单,用于收回预算单位指标。 第六条年初预算经人大批复后,统一由预算科下达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只下达预算单位项目,不下达金额,采购采购完毕后,预算科根据实际发生额下达预算单位指标。 第七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指标管理。为便于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减少中间环节,经人大批准的年初采购预算指标,由预算科统一下达政府采购办公室,并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安排采购。考虑年中追加的调整预算项目时间较紧,且多为单位工作中突发支出,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预算科将指标下达业务科室,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由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办公室协商解决。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先落实资金,然后进行采购,避免无指标采购或垫付资金采购。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财政“三个转型”,促进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办法》是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财政“三个转型”,即由保吃饭向谋发展转型,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型,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7号)、《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徐财规[201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答:《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作了解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问: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时的职责是什么, 答:《办法》对财政部门、职能部门、实施单位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值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与预算滚动项目库相衔接,组织和指导本级职能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的工作目标与全县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1绩效管理释义 第一条绩效管理是对全县整体绩效、部门绩效、单位绩效等进行系统考核、评估、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绩效分析、绩效改进、绩效沟通辅导、绩效激励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管理循环过程。绩效管理过程,既是对部门、单位及决策者者的检验过程,还是对全县战略、管理体制的检验过程。 1.2绩效管理的意义 第二条绩效管理意义: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系统中,决策者和执行者全部参与进来,各级领导和群众通过沟通的方式,将全县的战略、各部门、单位及领导的职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各种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通过协作、协调,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与群众一起共同完成绩效目标,从而实现组织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 第三条绩效管理目的 1.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保证和促进全县各部门绩 1

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既“做正确的事”,还要“正确做事”,推动全县绩效的整体改进。通过绩效评估、绩效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根本性问题,形成绩效改进措施,通过绩效沟通辅导和绩效激励等手段,提高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系统思考能力和系统执行能力,推动全县整体绩效的迅速提高。 2. 本制度旨在建立全县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可以充分反映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业绩,并且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为干部职位晋升与培训方案的设计提供依据,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并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公职人员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逐步促进全县整体业绩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 1.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公务员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对单位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3.指导全县合理的配置财力资源 4.为干部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5.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3绩效管理的定位与目标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定位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 2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哈尔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哈尔滨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各环节,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报表查询”中设计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报表,其中:指标申报和批复需填报《绩效指标申报和批复通知书(一般项目支出)》或《绩效指标申报和批复通知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需填报《日常监督情况表》;项目完成后需填报《绩效评价报告(一般项目支出)》或《绩效评价报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文本格式也适用于由若干小项目的组成的一个大项目的填报。 《绩效指标申报和批复通知书(一般项目支出)》填写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的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用词准确,应包含直接产出的数量、预期达到的效果、提高效率的比例等内容。财力、人力和物力等投入数量不能作为绩效目标。 二、项目概况 一般项目支出的“项目概况”应包含项目的总体背景、立项依

据、可行性说明及依据、项目资金分配和落实计划等内容。 三、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项目绩效”,满分40分。二级指标“项目产出或结果”和“经济或社会效益”,各20分。以上指标内容及分值不得修改。项目的申报过程中,只需填报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及分值由各部门单位结合项目实施计划、预期绩效、考核侧重、职能重点等因素自行设置,总数不得少于3个。 “项目产出和结果”二级指标下设置的三级指标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项目实施效果等;“经济或社会效益”二级指标下设置的三级指标内容包括:成本控制效果、拉动经济增长等经济效益类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社会认可度等社会效益指标。 在填报“指标内容”时,属于定性指标的,要说明考核评价方法,属于定量指标的,要说明考核计算公式。 在填报“指标评价标准及对应分值”时,要合理预计指标完成情况,属于定性指标的,按照预期完成的优劣程度设定2-4个考核等级,并对应设定分值;属于定量指标的,按照计算公式的预期结果,一般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并对应设定分值,针对部分项目预期结果只有好坏两面、实行一票否决等特殊情况,无法设定四个等级的,可根据实际设定考核等级。

市财政局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执行预算计划,规范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算资金,是指一般预算资金和基金预算资金。 第二章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第三条年度预算要根据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细化的原则来编制。 第四条每年从8月份开始下一年度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由单位上报,业务科审核,预算科汇编,局预算评审小组讨论通过,报市政府批准后,预算科下达单位预算控制数给业务科,再由业务科向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各单位据此编制部门预算并上报财政部门。财政汇总形成预算草案报市政府,报市人大审议。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市人大批准后30天内下达到单位。 第六条预算科在市人大批准预算10天内将年度预算下达业务科,业务科在收到预算14天内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将分配到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汇总表交预算科,预算科在6天内将各业务科报送的预算表汇总后报局领导审批后,作为预算科录入指标帐年初预算的依据。 第三章年度预算执行 第七条预算收入的管理。 (一)预算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缴交入库。 1、由基层单位直接缴库的,基层单位须到国库科领取《专用缴款书》,填制后到单位所在的开户银行办理缴库。 2、由业务科集中缴库的,业务科将缴库金额报请局领导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国库科填制《专用缴库书》缴库。 (二)预算收入的退库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广东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财政预算收入退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所得税退库管理的通知》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中央出台政策规定的先征收后退所得税款退库,按照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所得税先征后退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驻粤监〔2002〕294号)的规定,由区财政、税务部门进行初审,市级财政审核环节按照市财政下放区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委托区财政办理。并报市税务部门审核及签署意见后,将资料通过区财政退还申请企业。再由企业按照财驻粤监〔2002〕294号的有关规定向专员办申请退库。 (四)如属本级财政部门征收收入的退库,由申请退库单位填制《佛山市收入退库申请表》,报主管业务科审核后送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再交国库科开具《库款收入退还书》退库。 (五)对各区财政部门上报的省级固定收入退库申请,由我局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审批,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局后,再由我局批复各区财政按规定办理退库。 (六)对涉及省、市、区共享收入部分,属于省委托由市财政审批的,由市财政委托区财政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后,同时报市财政备案。

泗水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

泗水县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泗水县坚持依法合规、透明高效、因地制宜、力求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试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在财政困难等因素制约下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近年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发展情况 (一)完善机构设置。 成立泗水县财政预算管理局,将原本分散的预算管理职能整合,单独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科,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解决了职责分散弱化、推进缓慢的问题,同时明确了当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 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泗水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泗水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泗水县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管理意见》等文件,完善了制度体系,规范了业务流程,为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 2015年、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参照省市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开展情况,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对县级财力安排的100万元以上的发展类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扩大到县级财力安排的全部项目支出,要求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同报送,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 (四)积极推进绩效评价试点 2017年,在总结往年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选取了扶贫、环保、科技等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印发的评价通知,完善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财政、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职责任务、工作流程,保障了评价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培训。 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各种业务会议、培训会议宣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多次召开全县财务人员培训会,讲解绩效管理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讲解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开展相关操作流程,积极收集整理并向各单位传达上级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先进经验、优秀绩效目标模板,优秀绩效评价报告,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对绩效理念的认识,提升了财务人员的绩效管理业务操作水平。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

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包括为2015年1月1日起新增一般债务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为置换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量一般债务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含为偿还2015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发行的一般债券)。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本地区一般债券规模。 第四条一般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一般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一般债券的,应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券规模内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代办发行,并统一办理还本付息。经省级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一般债券。 第二章预算编制和调整 第六条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批的地方政府举借债务

的规模内,根据客观因素测算分地区新增一般债券和置换一般债券规模,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 第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规模内,提出新增一般债券规模分配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如有分配至市县级的新增规模,应在省级人大常委会审批的市县级新增一般债券规模内,提出分市县新增一般债券规模的分配建议,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财政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置换一般债券规模内,提出置换一般债券规模的分配建议,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分配省本级各部门和各市县级财政部门。 第八条市县级财政部门在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规模内,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市县级财政部门在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置换一般债券规模内,提出置换一般债券规模的分配建议,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九条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省级或市县级政府,在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时,应将新增一般债券规模在收入合计线下“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反映。 第十条一般债券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根据拟使用债务资金的项目支出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线上,按照一般债券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完整版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预[2011]43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11年度起执行。 附1: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2: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新路子 ——陕西省榆林市的改革实践 预算绩效管理源于上世纪40年代的美国,但是其后对于它的研究与应用陷入了一段时间的停滞。但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石油危机等冲击导致西方主要国家相继陷入了政府支出不断膨胀、经济增长停滞、财政危机严重的局面。面对着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式,以美国、英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为代表的OECD国家进行了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并积极应用评价结果。其中又以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最为成功,它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新的层次,并且于1996年结束了美国长达40年的财政赤字,成效举世瞩目。 我国自从2003年开始部门预算改革,标志着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正式启动。而其后进行的一系列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以及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等多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构建了良好的制度环境。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预算工作重心也逐渐由怎样?分钱?而转向怎样?用钱?,财政预算工作不再是公共资源的简单再分配,而是通过逐步加强对于公共资源的使用全过程的管理,缓解有限的公共资源与近乎无限的公共需求之间的矛盾。我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逐步推行,堪称是一场?无声的革命?,是政府理财理念的一次理性回归,更重构了财政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目前,从中央到地方,

均设立了专门的绩效业务管理处室,特别是地方政府更是积极参与到预算绩效管理的探索中,形成了各地具有鲜明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实践经验。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一般分析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内涵 1.预算绩效管理的定义 预算绩效管理,或称为目标-效果导向管理,是公共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简称,是指预算部门根据公共财政效率原则及其方法论,以绩效目标的设立、实施、评价反馈为基本环节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具体说来,?绩?是指财政支出需要达到的业绩目标,也就是支出所要达到的目标或者计划,而这种目标或者计划最好使用量化指标来表示,从而利于考评。?预算?是指为了达到这一量化的业绩目标所需的拨款额,即公共产品或者劳务的成本,其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能够量化的成本,这部分成本通过政府公开标准化支出来计算;二是不能量化的成本,这部分成本由政府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等方式来进行间接衡量。?效?是指公共产品业绩的考核与预算相挂钩的方式。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以及全面性,并且将融入部门日常的工作中,对其工作行为以及财政资金使用起到规范、约束以及评价作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不仅仅局限于事后绩效评价,其应用应当贯穿预算编制、执行、事后评价以及结果应用全过程。 2.理论层面分析——尼斯坎宁模型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 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7-1 执行日期:2008-7-1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08)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独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委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主要职能:

(一)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六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 (一)预算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乡镇编制年度财务综合收支计划,审核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2.管理乡镇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3.制定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业务费等支出的标准和定额;4.审查和批复乡镇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5.提出乡镇发展经济、节约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6.统一办理乡镇预算调整事宜;7.审核乡镇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及工资统发数据;8.监督检查乡镇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3.统一管理乡镇各类资金的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以上所有条例按当时情况酌情处理,每扣1分为人民币5元,望各位同事认真对待, 如有补充或更改之处将另以书面通知。 自身的学习抓的还不够紧,业务技术素质和办公室公文写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同领导、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方面还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交流。在新的一年里,加强专 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通过多看、多写进一步提高写作水平。积极主动做 好领导的参谋,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同各部门之间联系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取得的成 绩离不开我们办公室团队的支持,我们人员虽少,但个个优秀,大家各尽其责,在自己的 工作岗位上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他们,我为有这样的团队 感到骄傲。另外我还要感谢公司给予我们的一切,虽然目前还面临困境,但更要求我们互 相协作,用优质的服务和业绩来推动公司的发展,将公司的兴衰存亡的责任担当起来, 心怀感恩,共同迎接中源水务辉煌时刻的到来。 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找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学生的贴心人,并把有关情况及时 反馈给主管部门。 报告介绍,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 《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 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中央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2020年年底前将纠正、改进情况和 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 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完善 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严格超收收入的使用。完善预 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筹集和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规范性。要加强预算绩效 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用财要问效”的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 强中央本级和对地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 设等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

关于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为了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制度创新、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管理科学、公开透明的财政管理新机制,民进松江区委会围绕如何进一步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等主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现状 (一)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取得的绩效 近年来,财政部门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积极探索实现财政科学管理的新途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呈现有序推进、不断完善的良好局面,具体体现: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方面,增加财政投入,推进解决地区间财力不平衡问题,另一方面,重点支出得到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2、实行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制流程,申请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由预算委员会论证,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逐步提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方法改革不断深化。 3、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不断增强预算的严肃性。编制预算时将预算内、外资金,包括历年

结余资金,上级部门拨入专款,在区分资金来源和性质后,统一编进部门预算,实施综合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净结余资金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经费需求,通过努力逐步压缩和控制预算结余的规模。 4、加强预算管理的制度建设,不断促进财政管理规范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的机制和制度,先后制定了20多项制度,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制度约束机制、网上运行机制、信息适时监控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电子消费模式,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性。 (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 (1)预算编制范围不够全面。一是部分非税收入(基金收入、资产经营收益)等财政性收支尚未全额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二是街道财政成为区级预算的“虚拟财政”;三是个类资金、个别事业单位因财政预算监管缺失游离区级预算管理范围之外。 (2)部分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未全面体现充分性和必要性。一是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效益性未充分显现;二是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部门和单位挪作它用;三是区财政安排的定向培训、购置设备补贴等预算拨多用少,结余滞留单位。 2、预算执行不够严谨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的工作目标与全县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 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1绩效管理释义 第一条绩效管理是对全县整体绩效、部门绩效、单位绩效等进行系统考核、评估、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绩效分析、绩效改进、绩效沟通辅导、绩效激励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管理循环过程。绩效管理过程,既是对部门、单位及决策者者的检验过程,还是对全县战略、管理体制的检验过程。 1.2绩效管理的意义 第二条绩效管理意义: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系统中,决策者和执行者全部参与进来,各级领导和群众通过沟通的方式,将全县的战略、各部门、单位及领导的职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各种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通过协作、协调,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与群众一起共同完成绩效目标,从而实现组织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 第三条绩效管理目的 1.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

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保证和促进全县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既“做正确的事”,还要“正确做事”,推动全县绩效的整体改进。通过绩效评估、绩效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根本性问题,形成绩效改进措施,通过绩效沟通辅导和绩效激励等手段,提高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系统思考能力和系统执行能力,推动全县整体绩效的迅速提高。 2. 本制度旨在建立全县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可以充分反映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业绩,并且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为干部职位晋升与培训方案的设计提供依据,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并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公职人员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逐步促进全县整体业绩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 1.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公务员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对单位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3.指导全县合理的配置财力资源 4.为干部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5.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3绩效管理的定位与目标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定位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07]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制订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 第六条 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提出“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2011年3月国务院成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财政部的部署,积极研究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试点范围较小,地区发展不平衡,与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

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市级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级预算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菏泽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外地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执行是实现预算内外收入支出平衡和监督过程的总称,包括预算内外收入执行、预算内外支出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分析与监督。 第三条预算执行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按预算执行。要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预算执行,认真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 (二)依法组织收入。要依照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各项预算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征收过头税和乱收乱罚,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 (三)合理调度预算支出。严格按预算安排和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及时合理地拨付资金。 (四)确保预算收支平衡。要努力增收节支,及时分析财政经济发展形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五)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顺利执行。 第二章预算执行职责 第四条市财政局是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市级预算执行。局内部各单位预算执行职责分工如下: 预算科:商有关科室提出市级预算调整方案、预备费动用方案、年度预算超收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平衡意见;办理市级部门预算调整、追加(减)的审核批复;对拨付非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专户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批复;管理和统计财政预算总指标;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配合有关科室提出上年结转资金和市对下专款使用意见;负责对减收增支政策提出审核意见;配合有关科室办理预算收入退库;负责分管部门的预算执行;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市级收入预算执行工作。 国库科:负责市级预算执行的协调和各种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拨付与核算;负责市级收入预算的执行,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市级收入预算;审核下达部门资金使用计划;管理财政性资金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适用范围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进行组织和指导。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贯穿于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效率,杜绝“拍脑袋”支出,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浪费。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编制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逐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扩大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绩效管理工作实效。具体安排为: 2019年:对所有扶贫专项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选定单位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及本级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0年:对全县不低于50%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1年:对全县县镇两级预算单位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对所有财政资金实施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9289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Model of budget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报告介绍,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xx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关于20xx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xx年中央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xx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xx年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20xx年年底前将纠正、改进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坚持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严格超收收入的使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筹集和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规范性。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用财要问效”的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中央本级和对地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 进一步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开展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的整体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机衔接,实施绩效问责制度。要完善决算编制。各项决算数字应当做到真实、完整。对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应当强化管理。加强财政基础性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严格会计监督。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要加强财政监督。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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