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

 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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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

行政申诉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要求复查纠正的一种法律文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仅供参考。

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1

申诉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苏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丘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______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陈______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复查决定。陈仍不服,遂向本局提出申诉。本局于同年___月___日以___工商复(______)第______号《复查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陈对这一决

定还是不服,于同年___月___日向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陈的起诉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合理条件,该院遂于____年___月___日通知对方不予受理。嗣后,陈仍坚持要起诉,故该院决定予以立案。

_____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要看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应受理。当事人应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解决。经审市工商局据以对______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中所引用的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原告的起诉确实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予驳回。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区人民法院的(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驳回了______公司的起诉。

陈______不服,向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原告有起诉权。原审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不当。该院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_号行政裁定书撤销了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法行字第___号裁定书,并决定本案由该院自行审理。

申诉人认为,就本案而论,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有起诉权"的认定是无法律依据的,与法理亦是相悖的,因而是不当的。

一、______公司的起诉虽符合《民诉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但本案是行政案,并非民事案,它还必须服从《民诉法

(试行)》总则的有关规定。该法第三条第二款(属该法总则)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

关健在于法律是否规定对本案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根据事实,回答应当是否定的:

1、本局对______公司据以处罚的所有法规、规章都无"不服可以起诉"的规定。

2、甚至违法经营行为发生时(即____年___-___月)或案发时(同年___月),无任何其他与行政处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不履行可以起诉"的规定。

这里需提及一下的是:本局据以处罚的唯一规章是《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是经______市人民政府___府发(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它的法律效力,不仅当时无任何法律、法规加以否定,就是到目前也还是无任何法律、法规否定"规章"的法律效力。恰恰相反,经国务院授权制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___年___月___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十八条却肯定了规章的法律效力。即"对个体工商户投机理"。可见当时本局适用《______市城镇个体工商业户管理暂行法)对______公司予以处罚是合法有效的。

二、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引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件》;

从而认定"原告有起诉权"是与法理和有关的立法、司法解释相悖的:

1、法律无溯及(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皆无有溯及力的特别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是____年___月___日起实行。而本案所认定的行为是发生在_____年___-___月间,并未延续到上述《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后,所以该《暂行条例》不能辖及此案。

2、以下司法解释可为佐证:

(1)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关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批复______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第1条述:人民法院审理民法通则施行前发生的民事案件,无论是已经受理尚未终结,还是今后受理的,凡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已有规定的,则适用原来的法律、政策;民法通则施行前法律、政策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申诉人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作出别种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案件应当适用上述规定的精神。

(2)国家物价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行政诉讼等问题的溯及力的解释(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价检字第______号第一条述:《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被处罚单痊和个人不服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的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不具有溯及力。现在查处______年___月___日《条例》发布以前的价格违法案件,应以案发时施行的国务院《物价管理暂行条件》为依据。该(暂行条例》没有作出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上一级物价检查机构的复议决定即最终裁决。因此,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当事人的起诉,

依法不应受理。

本案与上述情况十分相似,故本局根据法律和法规,在本局的(复查决定书》末了写明"本复查决定,为最终决定"。申诉人认为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尊重本局依法行使权力的权利。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请贵院撤销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__号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此致

______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行政申诉状经典范例2

申诉人:张xx,男,xxx年7月8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城关南路溪坪49号,电话:xxxxxxxxxx。

被申诉人:xx省xx县卫生局,住所地:xx县文化路。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局长

案由:申诉人对xx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然滥用职权、超越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违法行政行为特意不予以审查并作出(xxx)闽行监字第2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请求如下: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本案闽行监字第2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及本案一、二审《行政判决书》与屏卫医罚字(xxx)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再审。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诉人滥用职权非法侵犯申诉人合法权益

申诉人从xxx年初起学医,xxx年初起在本县xx乡降龙村行医,xxx年底变更执业地点到xx县屏城乡溪坪村行医,xxx年6月4日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体开业医执照》(附件1),且持续执医,每年均按被申诉人关于缴纳管理费通知的规定,上缴管理费至xxx年度(附件2、3),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年度检验情况记载:"管理费已收清,同意在屏城乡溪坪村继续开业。"(附件1),这就充分的说明了所谓的年检"既是每年按通知规定按时缴纳管理费"。申诉人每年都按通知规定按时缴纳管理费,20多年来被申诉人从未对申诉人的行医资格及申诉人的诊所提出异议。

到xxx年10月,被申诉人公然滥用职权对申诉人进行行政报复,以申诉人未办理合格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以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对申诉人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罚款人民币5000元正的行政处罚(附件8)。从此切断申诉人家庭生活来源,致使申诉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家破妻离,导致申诉人在校读书的女儿面临失学的危险(三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造成申诉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从而迫使申诉人不得不走过申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上诉、行政申诉等整个司法程序,问题都未能依法公正得到解决。到了xxx年10月17日,申诉人还遭到xx县人民法院拘留(附件9),xxx

年9月,xx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驳回了申诉人的申诉请求(附件4),严重侵犯了申诉人合法权益。

二、被申诉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4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营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规定十分明确的规定了处罚对象必须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而申诉人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100张床位以下的每年校验一次,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第4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2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此可见只有拒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才能吊销。

但是,在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即没有任何卫生行政部门通知过申诉人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校验;也没有任何卫生行政部门向申诉人发出责令限期校验的通知书;更没有任何卫生行政部门通知申诉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反而申诉人年年都收到,甚至在xxx年3月12日还收到被申诉人校验机构即xx县农村

卫生协会向申诉人送达的收取校验费的通知(附件2),申诉人在限期内甚至于xxx年3月17日向主管部门缴纳校验管理费(附件3)。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事实上的校验行为,否则执法机构就出现的自相矛盾的行为,在此情形下,申诉人执业当然具有合法性。

三、被申诉人超越职权以下犯上罗织罪名

被申诉人认定申诉人是未办理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这是超越职权罗织罪名以下犯上的认定。"未办理合法有效"与"未取得"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未办理合法有效……",可以理解为"已办理违法无效……",而"未取得"是指从未取得不论有效或无效的执业许可证。申诉人持有的闽宁地卫个医照字第3026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体开业医执照》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应该由法定程序来决定,而不是由下级机关说得来算。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未经法定程序吊销情况下,任何人或任何单位均不能认定为不合法或无效的。更况且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根本找不到"没有办理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样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条款。

综上所述,如此公然滥用职权、超越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违法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第4项和第5项的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应予撤销。因此,恳求上级领导依法支持申诉人合法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严肃性。

此致

申诉人:张xx xxx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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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诉状范文案例 民事申诉状范文案例【1】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XX,男,生于1972年1月8日,汉族,XX省XX市人,XX市XX化建公司下岗职工,住XX化建家属区,电话: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XX市XX(集团)总公司(下称XX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XX村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电话: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XXXX,男,1954年2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XX人,住XX市XX家属区,电话:二审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XX市南湖渔场,依据地XX市南湖,机构代码为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该渔场场长。 案由:申诉人XX不服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4月16日作出(2011)岳中民再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XX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请求事项: 1、请求撤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岳中民再终字第5 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改判被申诉人XX公司和XXXX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赔偿申诉人XX因伤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费(含后续治疗费120万

元)2164232.44元。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判决被申诉人XX公司和XXXX承担连带责任是正确的,二审、再审改判按份责任适用法律不当 (一)、被申诉人XX公司与被申诉人XXXX违法经营的事实。 经XX市XX楼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XX市南湖XX沙滩的使用权属被申诉人XX公司。 被申诉人XX公司在修建南湖XX沙滩时,在其所征用土地的红线上(沙滩边缘)修建了围堤,同时在沙滩水泥围堤外铺设沙子和卵石。 1997年3月17日,被申诉人XX公司与被申诉人XXXX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被申诉人XX公司将其拥有南湖XX度假村的鱼塘、人工沙滩以及配套的房屋设施交被申诉人XXXX经营管理,租用期限五年(1997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承包期内被申诉人XXXX享有自主权、经营权,自负盈亏。 承包期内被申诉人XXXX按照被申诉人XX公司的要求所投资的固定资产、绿化、营业点房屋、竹楼及配套设施,在合同期满后作价交付给被申诉人XX公司。 合同签订后,被申诉人XXXX领取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经营范围为饮食、钓鱼服务,取字号为XX南湖旅游度假区XX休闲中心。 2001年被申诉人XXXX所租赁经营的场地因征收需要拆迁,因拆迁补偿款不能到位,被申诉人XXXX在合同期满后仍然继续在租赁的场地内从事经营但没有向被申诉人XX公司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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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行政上诉状范文 引导语: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裁判的书。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行政上诉状的经典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范文一: 诉人(一审原告):李,男,岁,族,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 ) 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 1.撤销区法院( ) 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 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一、上诉人于19 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 ) 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为了在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李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1.15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19 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从被上诉人这一要求来看,足以证明原审法院《判决书》中的经查:讲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 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判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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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陈**,女,**岁,**族,**县人,个体工商户,住址同上,系罗**之妻。 申诉人因不服**县人民法院(**)盐法行诉字第**行政判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绵法行上字第**号行政裁定,特依法向你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诉人诉**县人民政府之不应经租房屋而经租引起产权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一起落实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的案件。所争执之房屋现为**县**街**号(与申诉人现住房为一个房号)。该房系申诉人罗**之父罗**于19**年购得旧房后改建而成,面积281.76平方米。罗**在该房建成后因劳累过度吐血死亡。19**年,申诉人罗**之母王素容因后夫赵俊臣的成份问题与后夫一起被迫迁往农村居住。其时,申诉人罗**尚且年幼,在城里投靠亲友读书,房屋锁闭。此后,城关镇(现云溪镇)政府部门,未征得房主同意,擅自开门,先后安排东街伙食团和甜食店等单位使用,直至19**年,城关镇和县房管部门将东街17号纳入私房社会主义改造。19**年经县领导处理,该房全部退还房主,但在19**年申诉人一家又被强行赶出。申诉人全家7口无处栖身,不断申诉,要求退还私房。19**年**县人民政府以(**)**号文件决定发还其中72.9平方米作为补留住房。申诉人认为,东街17号确系申诉人一家的自住房,在私房改造前确无私人之间的租佃关系,此情况有本案一、二审代理律师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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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申诉人不服的判决或裁定的案件来源。 如:申诉人因(案由)纠纷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20XX年XX 月XX日作出的(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申诉。 2.申诉请求 申诉请求要求明确、具体。 主要写明请求法院重新审理。 3.申诉理由 这是申诉状中的核心部分,要求在说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围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充分阐述提出申诉的理由,实际上是对原生效的裁判提出反驳。 但必须做到事实有据可证,无可辩驳,理由有法可依、无懈可击。 通常从原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引用法律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辩驳,并写明请求再审的法律依据。

4.尾部 写明提交机关,如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5.附项 写明本状副本XX份、物证XX份、书证XX份。 遗嘱纠纷申诉状范文【2】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丁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业人员,住X市X区X号楼X单元X室。 被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于X,女,19XX年X月X 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路XX号。 丁X与于X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不服X市X区法院(20XX)X民初字20XX号民事判决书;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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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状经典范文 引导语:民事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上诉期限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而写的司法文书。今天,为大伙儿整理了一篇关于民事上诉状的经典范文,希望对你有关心。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76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国内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明显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理由有三: 1、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2003年8月回国后二人(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306号房屋内居住生活,郭某于2006年再次去美国攻读MBA,马某于2008年再次去美国学习。由此可见,郭某和马某长期固定地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房屋,那个某号房屋,不是二人的临时居所,最起码的生活必须的家具家用电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马某主张306号房屋内家具家用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官仅仅凭郭某一句不予认可,马上就对马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了,马某的所有财产全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行剥夺了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就如此让那个为婚姻无私付出十二年美好年华且无过错的弱女子净身出户了。一审法院哪怕只认可共同生活十几年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安慰马某受伤的心啊!二次庭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家具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并请求依法分割。一审法官在郭某淡淡的一句没有共同财产后,就对上诉人所要求分割306房屋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没有连咨询都懒得追咨询郭某。郭某绝不可能自己抢着去承认有床、沙发、电脑等等共同财产去拿过来分割。马某与郭某在306号房屋共同生活十几年,没有共同财产连鬼都不相信!上诉人认为:一审法官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妄下论断,人为的剥夺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这是不公平的!一审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认定和判决,是专门明显的错误,人为的错误!

民事申诉状范文+申诉条件

民事申诉状范文+申诉条件 民事申诉状怎样写?民事申诉的条件又是什么?那么下面请看给大家分享的民事申诉状范文+申诉条件,仅供参考。 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女,1xxx年11月2x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大街2号4x2房。 电话: 被申诉人(原终审上诉人):×××,男,1xx4年x月2x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街1x号第三幢5x4房。 电话: 申诉人诉被申诉人离婚纠纷一案,由xx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现申诉人不服该院作出的(xxx)中中民终字第××号判决,特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如下:申诉请求: 1、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终审法院判决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除对婚生儿子的抚养权处理和共同财产部分计算有误,本院依据查证的事实予以变更外,其余可予维持。原终审法院判决:一、维持xx省中山市人民法院(xxxx)中石民初字第xx5号民事判决(下称原审判决第一、三、四、五、七、八项;二、变更原审判决第二项为:婚生儿子宋沛衡由宋广生负责抚养,严锦珊一次性支付 xx5xx元给宋

广生作为宋沛衡的抚养费(按每月5xx元从xxx1年12月起计至宋沛 衡1x周岁时止)。三、变更原审判决第六项为:银行存款共 1x41x5x.5x元,由宋广生、严锦珊各占一半。四、将原审判决严锦 珊应当支付给宋广生的存款由211xx4.x4元变更为44x4x1.x3元。针对上述判决,申诉人认为原终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一、原终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 (一)、夫妻感情破裂,并导致离婚是由于被申诉人的过错造成。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申诉人与江苏盐城一姓朱的女子关系甚密,并已经生有一子。xxxx 年1月1x日,申诉人在东悦轩酒楼看到被申诉人与该酒楼服务员朱某搂抱在一起,据朱某的同事和朋友反映,被申诉人与朱某已生有一子,朱某也正是因为有了身孕而不得不辞职,离开酒楼。此外,朱某怀孕后,其男友很生气,举报到东区计生办。东区计生办也证实,确曾要求过朱某交出计生证和结婚证,否则要强行堕胎,后朱某谎称回家取就一去不返。事后,被申诉人宋广生替朱某交纳了一笔高额担保金。被申诉人的上述重婚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原终审法院却不顾事实的真相,反而认为是申诉人严锦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男性发生不正当的感情关系,导致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判定严锦珊承担导致本案纠纷的全部过错责任,此事实认定缺乏足够的证据。其一,被申诉人提供的巡警证明只是巡警个人事后的主观臆断,并非巡警在执行公务时给当事人录的口供,也不是公安部门认可的巡警日记、报告。光凭申诉人在大街上与两个男的争吵就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 二审民事上诉状是专业的法律文书,需要了解二审民事上诉状怎么书写的朋友可以阅读以下这篇范文! 二审民事上诉状范本【1】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男,汉族,1970年1月17日生, 户籍地:浙江省玉环县 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福建省某某鞋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福建省南安, 上诉人因不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2011)泉民初字第535号民事判决中第一、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如下: 一、根据双方于2010年10月15日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被上诉人诉请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其无权解除合同。 理由如下:根据该合同第七条:违约及终止条款中第1款乙方违约,经劝阻无效,甲方将视情况,随时可以采取停止供货、终止经销合约、取消经销资格等措施; 、第3款双方中任一方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6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三个月之内付清所欠甲方货款。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只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上述条款就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协议解除合同的条件。 按照约定即使如被上诉人所言我方屡次拖欠货款存在违约行为的,

被上诉人也应当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首先必须经劝阻,如果无效的,甲方可视情况采取包括解除合同在内的相应措施。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存在前置条件:①首先必须经过劝阻,劝阻无效的,才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诉状中、举证证据中并未有任何因拖欠货款违约后向我方主张或劝阻的书面凭证,庭审中被上诉人也未有补充证据举证。 ②此外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3款约定任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结合合同法第93、96条规定,即使被上诉人一审诉请能支持的前提也必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方,而目前证据中并无任何书面、口头通知证据,事实上被上诉人从来就未劝阻、通知过。 ③退一步,即使合同约定解除成就的,按照该合同第七条第6款我方也只需在解除后三个月内付清所欠货款,一审判决完全违背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一审既然按照合同法第93条规定判决就必须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

行政起诉状的技巧

行政起诉状的技巧 技巧一行政诉讼及立案条件 行政诉讼,又俗称民告官,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权时,被治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称为治理相对人。治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照;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提示: 1.只要原告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即可提起行政诉讼,可诉的范围极为广泛。 2.诉讼缘故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如对治安处罚或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对抽象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不服的,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如对国务院的立法行为不服的,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具有独立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被托付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如派出所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技巧二哪些案件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爱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均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 二.法院不受理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六)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九)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阻碍的行为。 12

裁定不予受理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XXX,女,汉族,19XX年5月xx日出生,无业,住辽宁省朝阳市xx。 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XX。 法定代表人:XXX,部长。 住所:北京西单XXX。 上诉人因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字第XX 号行政裁定,现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如下: 上诉请求 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 书,并受理本案; 2.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XXXXX 3.本案诉讼及其他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书认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裁定,上诉人认为该认定理由不清楚且结论不成立。上诉人认为本案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中,上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因此,上诉人对该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因此,上诉人认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有误。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裁定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书,并受理本案,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附:上诉状副本1份。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

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 引导语: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现在,小编带来几篇民事上诉状,教大家如何写好该类文章,欢迎参考学习。 范文一: 上诉人:赵XX,男,19XX年8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兴安街道XX 村XX号。 被上诉人:杨XX,男,19XX年8月28日生,汉族, 1 安丘市兴安街道XX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村。 原审被告:刘XX,男,19XX年1月1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61号。 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201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安丘市人民法院(2011)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民事上诉状范本精选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2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刘XX将涉案房屋退还给杨XX波,杨XX作为XXXX居委会的成员即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明显大错特错的。 首先,刘XX与杨XX的转让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200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4页倒数第12行)明确记载:原告(刘XX)对该房屋无所有权,其向被告(赵XX)主张腾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既然刘XX无房屋所有权,那么他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合法?他有没有权利来签订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协议呢?有点法律常识的百姓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他显然无权签订该房屋转让协议。另外,被上诉人杨XX在(2008)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中,是作为刘XX的证人参加诉讼,是刘XX一家人为了在购房时省点钱的顶名者。他既不是买卖关系的当事人,也不是建造人,与涉案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该房原始购买者名义上是刘XX。 3 2010年1月16日,杨XX与刘XX签订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杨XX所有,与事实完全不符,该约定没有效力。但原审法院却置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定证据于不顾,错误的认定该协议有效,并认为退还给杨XX是有效的。显然是大错特错。杨XX自始对该房就没有任何权利,怎么会出现一个退回房屋给杨XX的结论呢? 其次,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要求上诉人腾房。上诉人自2006年11月将此房屋装修后入住该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审中,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上诉人是如何实际占有该房屋,是基于购买还是租赁还是强占,是用合法的手段还是非法的手段。如果上诉人是购得此房,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自然应予驳回。如果是租赁,是在租赁期限以内还是已过租赁期限。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是不考虑客观事实。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4

行政起诉状(不服工伤认定)

行政起诉状 原告: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告:北京市昌平区xxxxx局,住所地:北京市xxxxxx1号,、法定代表人:xxxxx,职务:局长。 第三人:xxxx,男,汉族,1959年5月4日出生,住xxxxxxxxxxxx,系xxx之父。 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依法撤销被告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8月5日做出的“京昌人社工伤认(2210T031892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第三人xxx因工伤认定纠纷,不服被告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8月5日做出的“京昌人社工伤认(2210T031892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原告认为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书的事实采信有偏差,第三人所遭受的伤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具体理由如下: 被告认定第三人属于工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完全错误的。认定劳动关系的工伤,其证据要有劳动合同、劳动事实和领取劳动报酬的原始依据。而本案第三人一没有劳动合同:二没有工作的打卡考勤记录;三没有在原告领取劳动报酬的任何证据。仅凭案发后的笔录

不能作为确定劳动关系及工伤认定依据。 被告的劳动工伤认定,是混淆了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关系的概念,在民事关系上的判断错误,导致工伤认定的错误。 xxx虽然在原告处工作,但原告与xx不能构成劳务关系,xxx的所有劳动报酬都由xxx特卫保安服务公司进行发放,并接受xxx特卫保安服务公司的管理,这也能够证明原告与闫亮之间仅为劳务派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虽然xx在原告的经营场所工作,但是其并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也不是由原告进行发放、也不接受原告的直接管理,故原告与xxx之间是不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8月5日做出的“京昌人社工伤认(2210T031892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存在认定事实上的错误,导致工伤认定的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认定书为感。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

经典民事申诉状范文2篇

经典民事申诉状范文2篇 引导语: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复查纠正的书状。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民事申诉状的精选范文,欢迎阅读参考。范文一:原告:汪××,女,34岁,汉族,××省××市人,××厂工人,住该厂宿舍。被告:江×,男,41岁,汉族,××省××市人,个体经营户,住本市市中区老街×号。请求事项:确认我对位于本市市中区老街×号、砖木结构、一楼一底房屋一幢的继承权。请法院责令被告江×搬出老街×号。事实和理由:我的母亲杜×君(家庭妇女)于19××年×月××日因脑溢血去世,留下早年自建的私房一幢,位于本市市中区老街×号,系砖木结构,一楼一底,总面积约60平方米。杜×君是我的养母。我的父亲汪×鲁原是××××厂工人,19××年病逝。汪×鲁是杜×君的后夫(19××年结婚) 。汪、杜均无亲生子女。我是19××年过继给汪×鲁的,由于我原是汪×鲁的亲叔伯侄女,关系极为密切,亲朋中都知道这一过继关系,所以没有另立契约。19××年×月我父汪×鲁去世,当时下放在永川县当

知青的我,顶替他进入××××厂工作。这说明我们的父女关系是得到组织承认的。父亲去世后,我担起了赡养母亲杜×君的责任。尽管我工资低、家庭负担重,但从19××年至 19××年母亲去世止,我每月至少供给她10元生活费。每次回家还要给三至五元零用钱。逢年过节另外还要给她些钱。由于母亲由我赡养,她的医药福利开支均由我所在的单位负担。这些情况,在我的档案中有所记载。这也有力地证明了我与杜×君的母女关系。被告江×,我母亲杜×君解放前作奶妈时曾经哺养过他。由于我母亲没有亲生子女,对幼年时的江×十分疼爱,解放后曾在经济上长期接济他。江×成年后好逸恶劳,从师范学校退学后没有正当职业。他利用我母亲的善良,骗取她的同情,从19××年起借住在老街×号我母亲家。由于他沾染恶习,常与不三不四的人来往,我母亲很反感,多次要他搬走。然而江×以户口已上在老街×号为借口,花言巧语哄骗我母亲,一直赖着不搬。至今,江×仍占用老街×号楼上12平方米的住房一间。今年7月20日我母亲去世,22日地段居委会将我母亲的住房、家具等暂时加封,并将我母亲去世的消息分别通知我和有关的人。8月3日我去整理死者遗物,并询问老街×号的房证去向时,江×对我进行阻拦和谩骂。这个与我家毫不相干的外人,居然提出了继承杜×君遗产的无理要求,从而引起了这场纠纷。据我所知,杜×君的前夫(已于

行政上诉状范文

行政上诉状范文 导读:本文行政上诉状范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行政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XX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奉XX层; 法定代表人:杨XX。 被上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庄品华,局长。 诉讼请求 1、撤销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行初字第208号行政判决书; 2、撤销被上诉人于2013年3月29日作出的浦人社认结(2013)字第0964号工伤认定书; 上诉理由 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争议焦点--职工参加完公司年夜饭回家途中是否属于下班途中这一问题,一审判决认为,年夜饭作为公司组织员工参加的集体活动,与工作存在紧密联系,是工作的合理延伸,T某某在参加上诉人组织的年夜饭后回家途中应属于下班途中。遂据此维持了被上诉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但上诉人认为,参加完

年夜饭回家途中不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下班途中。具体理由如下: 一、年夜饭虽是集体活动,但其是一种与工作无关的联谊活动,参加与否也完全由职工自愿选择,故年夜饭与“工作”之间的联系,只能说有联系但没有达到工伤保险条例所要求的工伤应与“工作”紧密关联的程度。 1、年夜饭不具备工作的特征,系与工作无关的一项独立的活动。首先,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没有把参加年夜饭列为工作内容,从合同中也推导不出此种义务; 其次,参加年夜饭不是T某某履行职务必须的应酬,更和其本身的业务无任何关联;最后,工作是员工的合同义务,违反该种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参加年夜饭是员工的权利,放弃该权利并无任何法律责任。 2、上诉人并未就职工参加年夜饭联谊活动作出任何要求或强制,参加与否完全有职工自由决定。 3、年夜饭仅仅是一种福利,既非上诉人义务,也非职工的权利,并且职工参加年夜饭更非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4、从权利义务对等性的角度来看,“工作”是职工提供用人单位业务包含的劳动以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的过程。这体现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而年夜饭中,职工不需要提供任何劳动,相反,企业却果要承担工伤的风险,权利义务将极不对等。 二、年夜饭饭毕回家途中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下班途

民事上诉状(范例)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 组织机构代码证: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XXX,住XXX,身份证号:XXX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不服XXX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XXX 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XXX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判项,并依法改判上诉人只需向被上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640元。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XX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对此不能接受。 一、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不符合法律规定,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故停工留薪的期限最后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审法院却根据《东莞市工伤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医嘱建议等认定被上诉人的停工留薪期间为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与法律规定不符。 2、认定被上诉人的医疗期为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19日是错误的,因为被上诉人在发生工伤后既非连续医疗,也不是在每次治疗时都有连续的医嘱要求停工休养,所以不能简单以其所谓的最后治疗日期作为停工留薪期的截止日,而应根据有全休的医嘱,实事求是地认定停工留薪到底有多长。就被上诉人的受伤情况来看,不可能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内都算作停工留薪期。况且,上诉人已向被上诉人支付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11790元,因此被上诉人无权再索要所谓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二、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为2013年9月1日错误,被上诉人的入职时间认定为2012年8月较为合理。 1、被上诉人称其三次入职,第一次入职为2012年3月6日,第二次入职为2012年8月7日,第三次入职为2013年9月1日。但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前述第一、第二次入职及何时离职资料,说法不可取信。另外被上诉人在一审中的阐述已证明其于2013年9月前已在职上诉人处,如被上诉人在一审中阐述“2013年9

行政起诉状范文.doc

行政起诉状范文 行政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男,××岁,×族,××出版社编辑,住北京市××区××街××号。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被告: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区×××路××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 案由:出租汽车管理局拒不履行法定职责。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二、判令被告依法对北京市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拒载伤害原告的恶劣行为作出处罚。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19××年5月21日早7∶30分在平乐园小区北口叫了一辆银建出租汽车公司所属白色"面的"(车号:京B13513),并对司机讲到小区内带点东西和接一个人。 车到住处楼下,我下车准备上楼时,司机说下车需留下押金,我于是掏出 50元钱放在驾驶室右座前的仪表台上。 我和我爱人各搬几包放在车上,司机讲带东西要加10 元钱。 由于无此项规定收费标准,故予以拒绝。

司机讲"你不给加钱就甭坐",我说:"不坐就不坐",司机又说:"不坐也要给10块钱",这时我爱人正准备往车下搬书,司机却一把将放在右仪表盘台上的50元钱装在兜里,并起动车,而我此时手执车门扶手正站在开启着的车右前门侧的地上和司机讲理,由于耽心车上的钱物被带跑,无证据,于是就将其右仪表盘台上的服务卡取下,这时车速已很快,将我拖着跑了约60米,然后一个左急转弯,将我及车上的书重重地甩在地渣路上,我的衣服都被搓破,混身是血,经送医院检查全身脸、手、胸、腿多处挫、裂伤,其中右手的食、拇指间有一宽3厘米,深2-3厘米的口子,造成外伤,缝合8针。 目前原告右手遗有运动障碍,左面部留有伤疤。 事发之后,被告对其辖下的北京市银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恶劣行为非但不进行处罚,反而对原告十几次找被告寻求解决问题采取推诿,拒不接待,甚至说原告妨碍了他们的工作。 被告的行为引起了新闻界的极大关注:《法制日报》于19××年10月6日予以报道,10月7日刊出评论,北京电视台在11月13日的北京新闻中予以报道,并且披露了被告拒绝被采访的事实;《北京青年报》在 11月19日的新闻周刊中亦予以报道,《南方周末》在12月5日也给予披露。 然而,时至事发后近一年的今日,原告对银建公司仍未作出任何处罚,对原告也未作出任何口头或书面有关此事的答复。 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被告没有履行其所应负有的责任,给原告及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后果,依据《行政诉讼

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关于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有何区别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民事申诉状和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1】 (一)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的含义和作用 民事再审申请书和民事申诉状都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书状。 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三点。 首先,提交申请书的依据不同。 申诉状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申诉权这种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而提出的。 其次,对申请书提出的法定期限规定不同。

申诉状一般应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申请书则是必须在有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内提出。 因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的申请都应以民事再审申请书形式提交,而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的,都应以申诉状形式提出。 再次,提交法院不同。 申诉状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级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审申请书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申诉状与民事再审申请书都是当事人因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交的,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的申请文书,其目的都在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已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申诉状范文【2】 申诉人: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朱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j 长。 委托代理人:苏______,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丘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诉人不服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中行上字第___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申诉。 请贵院撤销上述行政裁定书,依法重新处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______信息与技术研究开发公司(属个体性质,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月至同年___月期间的经营活动,严重地违反了有关规定。 ______年___月,______市______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______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______公司的代表人陈______不服处罚提出申诉,该局于___________年___月作出复查决定。

一审第三人行政上诉状范本

一审第三人行政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一审第三人):王某某,男,1967年5月20日生,汉族,住新乡市牧野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王阿贵,男,1930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新乡市牧野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李素素,女,1939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新乡市牧野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上诉人因不服新乡市***区人民法院(2011)牧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诚请贵院撤销新乡市***区人民法院(2011)牧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改判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所发的宅字0000001号《村民宅基地使用证》。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适用程序违法 1、本案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未经行政复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 本案是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认为一审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已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适用“复议前置”程序,但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从没有申请过行

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7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案属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的案件,但一审法院却予以受理,一审程序违法。(关于宅基地是否是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听说最高院好像有个答复,但是我找不到,所以先写上去了。如果谁知道了告诉我一声,给我传一下哦,谢谢。) 2、退一步讲,即使不考虑行政复议前置,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的起诉仍然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仍予以受理,程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给上诉人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时间是1988年,到被上诉人王阿贵、李素素的起诉之时已经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仍予以受理,程序违法。 二、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给上诉人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程序合法有效,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本案事实是:1985年,上诉人符合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7条第二款规定的分户条件,经村委会批准批划宅基地一处(系涉案所争议的宅基地)。1988年,新乡市牧野区某某乡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个人建房用地统一清查。因上诉人具备使用本村宅基地的前提条件,涉案的宅基地也是以上诉人的名义申请的,并且在个人建房用地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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