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学分转换和成绩认定审批表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学分转换和成绩认定审批表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学分转换和成绩认定审批表

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交流学校:

转学分须附交流学校成绩单原件,国(境)外学校成绩单原件须外事处审核,签字并盖章。

2.交流学校若为国(境)外学校,“交流学校课程中文名称”须如实翻译。交流学校若为国内学校,“交流学校课程中文名称”不填。

3.交流学校成绩换算:A+=97,A=95,A-=92,B+=87,B=85, B-=82,C+=77, C=75, C-=72,D+=67,D=65, D-=62;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0 ; P=80, F=0。

4.本表一式一份,由学院教务秘书负责核对课程信息、成绩、学分及审批程序等,核对无误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学分转换审批完成后,将本表、拟转换表及成绩单等复印件(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查(行政北楼225室)。

学院教务办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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