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

险条款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

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 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

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 日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 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 ?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 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完整版)ODM-合作协议书

XX公司 ODM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方: 甲方(供应商): 乙方(采购商):

甲方: 地址: 电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地址: 电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1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负责研发和生产由本协议约定的产品并提供给乙方进行销售,是乙方的 ODM产品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事宜签订本合作协议。乙方向甲方采购时,应依据本合作协议书签署具体的《采购订单》作为购销合同。 2 定义 2.1 ODM品牌:指乙方拥有或有权使用的商标、品牌、公司名称、型号等产品标识,在该标识下,乙方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供应的产品再销售给第三方。 2.2 ODM产品:指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列明的甲方产品型号,根据乙方提供的外包装设计,对甲方原有产品的外包装进行更改后,可以由乙方在ODM品牌下重新销售的产品。在本协议内亦可简称产品,部分条款中出现“货物”、“货”的字样,亦应理解为“ODM产品”。

2.3标准产品物料:指由甲方指定的且用于生产甲方原有产品的所有物料。(在本协议内亦可简称“标准物料”,以下同) 2.4 ODM产品专用物料:指用于研发和生产 ODM产品,但非标准产品物料的所有物料。(在本协议内亦可简称“专用物料”)。 2.5 附件: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1)附件一:双方合作保密协议 2)附件二:ODM产品确认明细表(含价格) 3)附件三:验收标准 4)附件六: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附件七:采购订单(空白件) 3 合作方式及授权 3.1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 ODM产品供应商,双方向对方出具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登记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2乙方委托甲方为其 ODM的产品描述为: 产品方案:**(品牌)。详情参见本协议附件二。 3.3甲方承诺,不将本协议中使用乙方品牌的产品提供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销售,否则,甲方须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营损失和经济损失,以乙方提供的书面核算数据为准。 4 产品价格 4.1甲方对乙方的报价,当前价格参见本协议附件二。 4.2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中价格是双方结算的依据,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毁约,若出现价格调整时,以双方最后日期签字盖章的《ODM产品确认明细表》为准。 4.3甲方在拥有新的生产工艺时,要与乙方及时分享该工艺,并把成本差异告知乙方,让乙方重新做 ODM价格选择。 4.4 当原材料生产厂家进行价格下调时,甲方同意将该降幅百分之百体现在乙方新下订单的 ODM产品价格里。

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篇一:人身保险练习二答案 人身保险练习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 1.《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的目的是保障()的权益。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投保人D.受益人 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 A....投保人 3.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 灭。 A.2 b.3 c.4 D.5年 4.

A. b. c.D也包括已死亡的人 5. A.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6. A. b. c. D.受益人 7 A. b. c. D.保险经纪人 A. b.投保人交付末期保险费 c.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合同D.人身保险合同经保险公司批准 A.一般财产保险b.海上货物运输保险c.个人人寿保险 D.一切险种 10.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交付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A.30日B.60日C.90日D.180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1.分,共6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中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 A、有量的规定性 b、没有量的规定性 c、只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D、只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 e、既是订立合同也是维持合同的前提条件 2.人身保险合同() A、是普通民事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大多是定额给付性合同 D、是补偿性合同 e、都是为订约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3.人身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 A、自然终止 b、破产终止 c、解约终止 D、履约终止 4. A.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

2021人身保险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2021人身保险合同正式 版

2021人身保险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本(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

合同范本之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篇一:人身保险案例及分析】 1.1最大诚信原则 案例1.1.1 故意隐瞒病情遭拒赔案 [案情简介] 1998年6月8日,刘某为丈夫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寿险, 保险金额5万元。1999年10月28日,李某因“帕金森氏综合症”死亡,刘某携带保险单、被保险人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提 出索赔申请,要求给付身故保险金5万元。 保险公司对李某的死亡原因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险人李某早在1994年7月至投保日前曾5次因帕金森氏综合症和脑动脉硬化症等 多种疾病住院治疗,但在投保时却未告知其身体病况,在投保单关 于“最近健康状况及过去10年内是否患有下列疾病”的询问栏内全部 填“否”,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李某投保前患病住院的事实。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做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决定。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刘某诉称,在保险营销员甲登门承揽义务时,其已经向该营销员如 实告知了被保险人以前患过“脑动脉硬化症”的情况,但保险营销员 甲城“没事,不影响承保”,并积极帮刘某填好投保单后,交由刘某签字。对这种只能用对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写的格式合同,外星人就 是认真核实,也未必能看出对错。如果有错,那只能是保险营销员 甲的错,而不应是投保人的错。由于营销员的行为是代理行为,后 果理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投保人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如约交纳 了保险费,在承保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同时,按照《保险法》 第31条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 和受益人的解释。 保险公司辩称,投保人在投保单上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病情,没有履 行如实告知义务。该项保险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否则要对 告知不实承担法律责任。刘某现年35岁,系某公司职员,是一个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在看了营销员为她代填的投保单后, 亲自签名,这一行为就是投保人对投保单上告知事项的肯定。由此 而引发的一切后果,毫无疑问应由投保人自己承担,而不管其告知

ODM协议范本

ODM协议范本 甲方(需求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ODM xDSL用户端设备购销事 宜达成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甲方选定乙方设计、开发和加工的xDSL用户端设备作为其ODM产品,具体型号及采购数 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二、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产品交易价格以采购订单协议价格为准。若原材料或芯片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需重新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并在后续采购订单中予以更新。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订单成立后两天内预付该批产品货款总金额的30%给乙方做为订金,否则视为订 单不生效。乙方收到订金后开始安排生产,乙方生产完成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两 日内一次性电汇付清剩余货款,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发货并向甲方提供订单全额增值税发票。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户名: 四、产品认证 1?本协议项下产品使用甲方/乙方所获产品认证证书,由乙方协助/甲方做与认证相关的工作。认证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认证部门。 2?乙方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的产品认证标准。 五、订货与交货 1?协议生效后,甲方根据市场进展情况,每月15日前将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信函、传 真)向乙方预下订购计划书,具体成交以实际订单为准。 2?甲方将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向乙方提交采购订单(即购销合同,详见附件一)。

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该订单一经确认将成为一个独立的 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并受本协议书条款和条件的约束。经确认的订单须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等。 3?甲方付清货款之后,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乙方按照采购订单的约定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或指定接收人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 至甲方。 六、货物包装及运输要求 1?包装按双方确定的规格制作。 2?运输方式:铁路运输或汽运或双方同意之方式。 3?交货地点: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七、验收方式及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1?乙方按照协议约定交货后,甲方应及时按照附件二《xDSL终端整机检验通用操作指导书》 对产品进行检验及测试。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功能等与协议约定不符,应当在到货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出其他处理意见,同时还应附随提供 证据证明产品不合协议约定这一事实。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4?甲方未在到货后日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交付的产品在质量上和数量上均符合本 协议的约定,甲方不得就此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八、知识产权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的规格和特殊功能要求,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设计、开发和加工产品,如因此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各方保留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新创、构想或产生的所有创新知识产权及其专利申请权应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4.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和标注其商标的权利。若乙方因该商标侵 犯第三方权利而遭受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并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时付款的,每延迟一天,按货价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合作期间,甲方若取消订单或在接到乙方生产完成通知30天内仍未提货, (1)若该批货物为普通品,乙方有权拒退甲方的预付金或订金作为乙方损失的赔偿,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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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保险法中关于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规定是() A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10%提取b按照上年自留保费的10%提取 c按照当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D按照上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 6、在1693年,天文学家哈雷编制了第一张(),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死亡率,为寿险计算提供了依据A保险表b费率表c统计表D生命表 7、李女士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一份终身保险,此时李女士已有身孕并指定胎儿为受益人。胎儿出生半年后,该女士在一次车祸中遇难。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将保险金支付给()A李女士的法定继承人b李女士的孩子的监护人c李女士的配偶D李女士的代理人 8、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变更的是()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保险代理人 9、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A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往往表现为一定的物质财产或其派生利益 b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无法用货币衡量 c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合同均以损害补偿为理论基础 D多数情况下,财产保险合同主体较简单,投保人与被

人身保险合同协议书样本精编

人身保险合同协议书样 本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 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付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分为趸交、10年交、20年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为本合同的保险费交付期间。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每年在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5%增加保险金额。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投保方(甲方):供电公司公司保险方(乙方):

投保方:供电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及构成 第一条合同标的为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年度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共计职工人。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期间为12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甲方如提前申请退保或保单保险金额为零时,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 第三条甲方就其公司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委托给乙方进行运作管理,乙方收取元服务费用,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人身意外费用,按甲方的报销规定在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金中给付。 第四条乙方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定

期寿险条款》等相关条款进行承保,承诺对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值增值,乙方承担人身意外费用理赔相关服务。 第三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缴纳年度的保险费圆。保险金额为元/人,共计圆(¥元),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甲方在付清保险费后,乙方开始履行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甲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乙方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甲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乙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ODM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加工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相关产品的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指纹产品模具委托甲方加工指纹机产品,具体型号、功能参数如下: 二、产品定制项: 产品单价包含产品中性的彩箱、大包装箱、铭牌、说明书、机身标签、电源、数据线、合格证、保修卡的价格。如乙方选择定制项: 2.1、如乙方采用客户品牌的彩箱和大包装箱,则乙方提供图样的设计文件,甲方制作菲林和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 2.2、如产品必须设计客户品牌的铭牌, A、乙方完成设计图纸,甲方开模并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的开模费用。 B、乙方完成设计图纸并开模,甲方生产,不收取生产费用。 2.3、如产品采用客户定制的丝印型号和机身标签,乙方完成设计,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_____元。

2.4、如产品采用定制软件说明书、合格证和保修卡,乙方需提供以上文件的设计文档文件,甲方完成菲林制作并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用。 2.5、如客户需要定制宣传彩页,乙方需提供图样的设计文件,甲方完成菲林制作,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同时,每次生产时收取彩页印刷数量的成本费。 注:以上单项的定制项费用需按不同型号而累加费用。 三、交易流程: 3.1 定单要求:乙方需提前个工作日下定单,订单表见附件1 3.2 甲方在零配件不足的情况下会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以收到预付款时间为准个工作日内交货;如已支付了30%预付款并涉及到产品设计或外包装设计的,以效果图双方确认后当日算起个工作日内交货。甲方交货的地点:明诚智能工厂。 五、产品验收的时间、标准及方法: 5.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应派人验收; 5.2、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作为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标准;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 5.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派人或委托甲方有关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甲方可按乙方书面提供的发货地址进行发货,运费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在抽检验货合格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必须在发货前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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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 篇一:新《保险法》习题及答案 新《保险法》习题及答案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死亡后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在先。(Ⅹ ) 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但如果投保人投保则保险人可以承保。(Ⅹ ) 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Ⅹ ) 5、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力后,被保险人对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不得再向第三者请求赔偿。(Ⅹ ) 6、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Ⅹ ) 7、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合同成立两年内自杀,保险人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应付保险费与实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Ⅹ )

ODM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ODM产品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图纸及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ID设计,结构设计,并且按乙方确定的产品外观及功能要求设计零件图纸及技术要求并完成设计、制造模具并生产。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美标WIFI插座的结构设计、及整机的技术性能设计,完成产品设计方案,提供手板打样,待乙方确认后可开始模具制造。如开始模具制造中有由乙方原因需要修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在制作过程中未达既定标准造成修改等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样件交货地点与时间 1、样品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乙方书面通知。 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款研发费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功能样品供乙方测试。如因产品的设计和技术问题导致样品的延误,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应积极配合解决。 四、结算方式 1、签订此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xxx元研发费(可抵大货货款),确认ID和手板后,乙方向甲方支付 %模具费,甲方开始模具制造。如乙方终止此项目,则不退还元研发费。

2、以上所有报价均为含税。 五、知识产权保护 1、该协议所涉及开发产品,由甲方按照乙方需求进行设计成型,乙方确认外观设计,故该协议所涉及开发产品的知识产权(仅限于外观设计专利)归属于乙方所有。 2、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对为乙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乙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制件。 六、不可抗力 对超出任何一方合理控制的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本协议的履行,以及政府部门未能或拒绝签发履行本协议所需的许可证)、战争、火灾、水灾、爆炸、骚乱,而导致该方延误履行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应对另一方承担责任。 七、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1、除非采用书面形式表明变更本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任何一方单独的变更或弃权不应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依然不更正其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就另一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损害提出索赔,索赔不受本协议效力是否终止限制。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当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 篇一: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问题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若干问题的材料 受益人的产生依据 一、受益人的含义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指定或者依法具有保险金领取资格的人。《保险法》第21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受益人”须具有两个条件: 1、受益人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权)的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没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却享有保险合同所赋与的基本权利之一:受益权。受益权自保险合同订立时产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行使受益权的前提是有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受益权由期待权转为既得权。

人们往往认为,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这种认识有失偏颇。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类型,受益人实际上应分为三种:一种是满期、生存及年金的受益人;一种是被保险人伤残、患病时的受益人,还有一种是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其中,第一、二种受益人多为被保险人本人(因此时的保险金既能满足被保险人的将来之需,又能及时为被保险人解危济困,符合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的初衷,充分体现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体地位),目前理论界及实践中研讨受益人多是指第三种,即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受益人。 2、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法律地位源于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或指定,受益人的给付请求权是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处受让而来,但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蓄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也可在合同中规定指定确定受益人的方法。 二、受益人的指定 1、受益人的资格。我国《保险法》对于受益人的指定,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法人、自然人均可被指定为受益人。指定自然人为受益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与被保险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为限。实践中,如果受益人是第三人,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如家属、亲戚或朋友。胎儿也

ODM采购合同

O D M产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产品的合作内容达成一致共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一)乙方须利用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的厂房、人力、设备、技术等资源,在甲方相关人员的指导、监督下,根据甲方的采购、生产、检验、管理要求,为甲方生产产品。 (二)乙方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必须获得合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资质生产本合同约定加工的产品。 签署本合同时,乙方不应存在下列情形: 1、因产品质量问题曾经或正在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

2、足以影响乙方生产经营能力的纠纷或在诉案件; 3、数额较大的欠款。 4、其他一切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情形。 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证件、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乙方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含税/口不含税)(一)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等相关资料与信息 1、产品资料与信息应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为准。如甲方要求乙方生产本合同规定产品以外的新产品,应参照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与乙方就该新产品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2、如甲方需更改技术标准,应经双方确认后,按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 3、当甲方要求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或替代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或替代。 (二)价格的确定: 1、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

(完整版)CCC认证ODM合作协议书模板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乙方: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甲方为CCC申请人: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乙方为制造商及生产厂: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 甲方本次申请的产品名称是: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下简称“认证产品),产品型号规格为: 乙方是产品的制造商,对产品进行设计和研发。现乙方授权甲方对产品进行贴牌销售。 乙方是甲方产品的委托生产加工厂,甲方将产品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委托给乙方生产加工,并全力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的CCC认证。 为使甲方销售认证产品符合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 安全质量责任:乙方必须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认证产品一致性原则为甲方生产认证产品,并对认证产品质量安全负全责,保证所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CCC认证的一致性要求,同时,必须无条件遵守CCC认证工作章程和相关制度。承诺无条件地接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组织的工厂审查及其它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认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 2. 有限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5年,但如与认证产品相对应之CCC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注销,则本协议应自行中止或终止。 3. 本次申请认证产品之设计开发责任由甲方负责,控制产品制造检验全过程、市场质量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 注册商标使用权:本协议不含注册商标使用权之授权,除依甲方之要求使用于认证产品外,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之注册商标。若双方有合作意向可另可作相关协议。

5. 声明: (1)乙方将根据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曾获CCC证书上的型号规格为认证产品负责。 (2)乙方保证认证产品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关键零部件清单、生产环境、检验要求与通过CCC认证的产品要求一致,并对认证产品安全性能和质量负责。 6. 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如本协议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盖章后生效。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相互理解的原则解决,必要时双方任一方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XXX分会申请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乙方代表: 日期: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在()时存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在()时存 在 篇一:16春东财《保险合同法b》在线作业一 东财《保险合同法》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50道试题,共100分。) 1.保险合同()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情况。.成立 .生效 .中止 .续效 正确答案: 2.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称为()。.保险期间 .保险客体 .保险范围 .保险责任 正确答案:

3.通常,大多数财产保险业务均采用()的形式。 .定额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额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 4.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年内申请复效。 .2 .5 .1 .3 正确答案: 5.规定保险代位原则的意义不包括()。 .防止被保险人因同一损失获取不当利益 .有利于保险人保险风险的转移,分散保险风险 .有利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安定生活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正确答案: 6.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被称为()。

.诉讼 .协商 .仲裁 .调解 正确答案: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狭义的财产保险的是()。 .进出口信用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正确答案: 8.()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 .护理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正确答案: 9.()以机动车辆本身为保险标的,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ODM合作合同协议书参照

O D M合作合同协议书 参照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O D M 合同 甲方: 乙方: 在《ODM合同》签订时,合约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各自的《公司简介》、《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资料(后三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后提供复印件留底)、处理《ODM合同》相关事务负责人的委托证明。以上文件及资料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产品的生产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兹授权乙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生产厂商,设计、生产并向甲方交付合同产 品,乙方兹同意作为甲方的授权设计、生产厂商,设 计、生产并向甲方交付该等合同产品。甲方授权乙方设计、生产的合同产品以具体发出的《订单》为准。乙方同意,甲方可不时对该合同产品进行修订。除按照甲方的指令为甲方生产合同产品以外,没有经过甲方同意 的,乙方不得自行、或纵容、允许任何第三方设计和生产任何合同产品。 甲方在本协议内作出的授权仅仅及于乙方本身,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设计、制作、生产、销售、维修或其它任何有关事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进行。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或确认的产品设计和用料要求安排合同产品的生产,在此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

合同产品的样品,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封样(双方各执一 份)作为产品质量依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欲改变合同产品的设计样 式、外观、用料等,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如因此将实质性影响合同产品价格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对于根据本协议不合格的合同产品甲方有权拒收。被甲 方拒收的不合格合同产品,如果涉及甲方或其关联公 司任何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加以处 理,不得转售、提供或赠与给任何第三方,或自行加 以使用。 第二条合同产品的交付 乙方承认和同意,其在本协议项下根据甲方授权生产的 合同产品必须全部交付给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单位 或个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其 他方销售、提供、赠与任何合同产品。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任何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 议,并要求乙方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交付价格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合同产品的价格已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并将价格列明在《订单》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合同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产品价格的调整(包括调整方式,生效时间等)须以双方签署的书面方式进行。

ODM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甲乙双方ODM项目合作及之后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甲方向乙方下达研发工程指令时,应以本合作框架协议签字生效为前提;甲方向乙方采购时应依据本协议内容签署具体的采购订单。 一、合作项目描述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一中所述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乙方就其已经、正在或将来开发的新产品,赋予甲方知情与优先采购权。 二、经销范围 1.乙方承诺:在授权范围内,该产品只提供给甲方独家经销,甲方有权以甲方拥有或获得授权的商标进行销售。 2.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在授权范围内自行指定代理商及/或分销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自行销售产品或将产品销售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再销售,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损失。 三、订购计划与支持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补充协议外,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附件二中规定的订购计划(以下简称“订购计划”)向乙方订购产品。 2.为支持和配合甲方完成订购计划,乙方应当按照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的承诺向甲方提供支持。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要求、出厂检验标准),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执行。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独家销售证明文件。 四、产品保证 1.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销售的产品在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任何权利上不存在任何瑕疵,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如果甲方使用或销售乙方提供的产品导致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其它对甲方经营产生影响的事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如果前述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经营上遭受的损失,甲方根据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支付,及诉讼费、合理的调查费和律师费等其相关费用)。 3.乙方保证,本协议涉及的专利在协议履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或要求调整本

保险案例五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认定

保险案例(五)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认定 一、被保险人前后有两个妻子的受益人身份认定案 (一)案情介绍 1998年5月,赵大大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填写投保险单时,作为被保险人的赵大大在投保险单上的受益人一栏内只填写了“妻子”两个字。2000年6月,赵大大回家乡探亲途中遇车祸死亡。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谁来领取20万元保险金在被保险人的两个“妻子”之间产生争执。 被保险人赵大大怎么会有两个妻子?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通过了解方知原委:原来,1998年5月赵大大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其妻为崔翠翠;一年以后赵与崔离婚,2000年春节,赵大大又与蔡彩彩结为夫妻。 正是由于被保险人赵大大在投保险单上的受益人栏内只注明“妻子”,而未具体写上名字,故而他的两个“妻子”崔翠翠和蔡彩彩各持己见,认为自己才是有权提出申领保险金请求的那个“妻子”:崔翠翠的理由是,在前夫赵大大投保时,她与赵大大还未离婚,夫妻关系并未解除,投保险单上的“妻子”当然指的是她;而蔡彩彩对此反驳说,赵大大死亡时,“妻子”已不再是崔翠翠,她才是赵大大名正言顺的妻子。不仅如此,蔡彩彩在提出索赔时还向保险公司提供了被保险人赵大大生前交给她的保险单正本和其他有关材料。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面对被保险人两个“妻子”各自以受益人身份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挠起了头皮:该付给谁呢? (二)问题思考 1.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具备哪些要件?什么人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2.受益人有哪几种类型?不同类型受益人的受益权各有什么特点? 3.受益人的确定方式有哪些?为了避免在合同的受益人问题上产生争议,确定受益人晌·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4.你认为,本案的被保险人赵大大前后的两个“妻子”中,究竟谁才应该是他在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要求经过订约提议(要约)和接受提议(承诺)这两个主要步骤。 具体说来,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人除表示希望订立合同的愿望和决心外;还必须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便对方考虑愿否接受,这种订约提议即为要约。当事人另一方对对方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即为承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亦是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通常先由投保人填写保险人事先即就的投保申请收,保险人经过审核后认为可以承保并收受第一期保险费后签发保险单,合同乃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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