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加强全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现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市教育系统各学校自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记账凭证,可以同时填写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也可以只填写会计科目名称,不填编号。不得只填会计科目编号,不填会计科目名称。

七、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办理。

八、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 库存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收账款”、“伙食收入”等科目;支出现金,借记“应付账款”、“伙食成本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库存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收账款”、“伙食收入”等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应付账款”、“伙食成本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实际数。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核对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得作为调整账簿记录的依据。

103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各类应收款、备用金等。

2.发生应收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应收款、备用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学校、备用金、其他”进行明细核算。

104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燃料、低值易耗品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时,根据出库单(或出库单汇总表),借记“伙食成本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对于随购随用的物资,可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成本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①粮食类、②蔬菜类、③豆制品类、④肉制品类、⑤水产品类、⑥蛋奶品类、⑦食油类、⑧调料类、⑨燃料类、⑩其他

105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自行购置,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财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虽不满1000元的大宗同类财产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伙食成本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处置清理固定资产,冲销“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取得变价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发生的处置费用,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

201 应付账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副食品、燃料等发生的应付货款。

2.采购的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食堂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202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除采购主副食品、燃料等以外发生的各类应付款。如:食堂代扣的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保险费。

2.发生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食堂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203 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预收的学生、教师、学校的伙食费。

2.学生、教师、学校充值(预付伙食费)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当日营业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预收的伙食费。

3.本科目按“学生、教师、学校、其他”进行明细核算。

204 应付职工薪酬

1.本科目核算应由食堂负担的支付给食堂员工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及各类保险金。

2.每月计算应由食堂负担的各类工资时,借记“伙食成本支出-人工成本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表示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3.本科目按“工资”、“奖金”、“加班费”、“各类保险金”进行明细核算。

(三)净资产类

301 伙食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或其他上级部门拨给食堂的启动资金和累计结余情况。

2.学校或其他上级部门拨给食堂的启动资金或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货记本科目。年末计算伙食基金时,将“伙食结余”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302 伙食结余

l.本科目按月核算食堂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月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补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补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成本支出”、“其他成本支出”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成本支出”、“其他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至当期期末累计亏损数,贷方余额反映至当期期末累计盈余数。

3.年末结账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伙食基金。

4.为及时反映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学校食堂盈亏表”。

303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自行购置的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清理固定资产时,冲销“固定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收入类

401 伙食收入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

2.学期初预收伙食费,不作为伙食收入,按每天用餐的学生数计算伙食收入。每天收到炊事员交来的现金、饭菜票金额或打卡消费金额时,借记“库存现金”、“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来源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402 补贴收入

1.本科目核算上级补助收入以及学校补贴收入。

2.收到上级或学校补助收入时,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使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中小学会计制度》及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人员配备 1、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副校级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2、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3、学校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出纳由学校行政报账员兼任。食堂会计人员业务上接受学校会计的指导和监督。 4、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岗位职责 (一)会计. 1、会计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固定资产备查账”等账簿

进行核算。 2、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财务室、校长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损益表”。每学期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出纳 1、出纳必须依据《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登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出纳员必须开具三联单并盖“现金收讫”章,如有错误要作废需三联齐全。收款收据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由伙食会计到学校财务室领取。开完的收据应全部送交财务室核实注销。对涂改、变更、毁坏和遗失收款收据等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付款时,出纳根据会计审核填制的凭证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4、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营业外收入,短款赔偿。(三)保管员 1、保管员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对购进货物开四联入库单,一联为存根联,一联为会计记账联,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是一个企业的命脉,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吧!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㈠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㈢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㈣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㈤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㈠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

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㈡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㈢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㈣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㈤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 [<<][>>] 一、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编制食堂预算计划,专款专用,有计划地进行财务收支活动,做到合理、合法、有效,算帐、记帐、报帐及时准确,会记资料齐全、规范。 2、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一切收支纳入食堂财务,不准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不得白条入帐,对外收款使用统一银钱收据。 3、会计、出纳分设,分别由九州公司派驻,帐、钱分管,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 4、建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5、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和财产保管制度,设立专兼职财产保管员,定期清查,定期调帐,做到帐实相符。 二、银钱收据保管制度 1、收据购买证不转借。 2、购入、使用银钱收据均要办理登记手续,按照编号顺序使用。 3、借据应一式三联俱全,并加盖作废戳记。 4、用完的收据按顺序号分类保存,不得遗失,每册应注明实用份数和作废份数。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专项资金的提取必须按规定办理。 2、专项资金的拨入必须在帐面上记请来源及用途。 3、使用时必须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扩大和留用。 4、专项资金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发挥效益。 四、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转帐支票要妥善保管,支票与印章分开保存。 2、建立支票借用簿,借用支票必须按借用簿的项目如实填清。 3、使用支票、事先由校长审批,同意后到会计室办理登记手续,不的超出限额,否则不与报销。 4、支票使用期限一般为一天,最常不得超过两天,及时办理注销手续,支票遗失及时挂失,如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领用人的经济责任。不外借、不转让支票。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不超出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2、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付业务,日请月结,做到帐款相符。 3、收入现金及时入帐,存入银行,支付现金不得座支。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参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师生为目的,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盈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独立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 第三条学校食堂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食堂独立建账核算,单独在银行开户,明确财务负责人(校长或由学校后勤负责人兼)。按规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并指派具有一定财会业务知识的人员为财务主管,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委托他人签字的,必须由校长出具委托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学校食堂要明确会计、出纳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建立财会岗位考核制度。 第七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要按规定分工,做到账款分管,责任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印鉴由出纳、会计(或食堂负责人)分别保管。食堂负责人或财会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第八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学校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人员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检查食堂财务核算和收支结余等,必要时可以委托上级内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由食堂管理负责人负责,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监督。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实。 第十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内部制约制度。一般学校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多人参与采购,或实行招标采购,也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 第十一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采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购菜清单(见附件6)上必需有采购人员、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等3人以上签字方有效。大米、面食、食油、辅料、燃料必须附入库单(见附件3)后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见附件8),经验收(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张贴公示。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对库存物品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以先进先出法计算库存物资成本,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出纳管理 第十四条出纳管理是食堂财务管理的基础。出纳要根据岗位职责,规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食堂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月底出具出纳结报单。 第十五条收入票据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伙食收费的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的台账登记,做到票款一致。实行预收伙食费制的学校食堂,必须使用从财政部门购领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往来款票据,一人一票,不得并开,并把记账联装订成册放入会计凭证中统一管理。

学校后勤及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并保证学校一切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最大限度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计外费、择校费、学杂费和转校费等合理收费以及勤工俭学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财务帐统一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收,同时,开出的收费收据应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票据。 二、所有经费开支要做到合理合法,开支的票据要符合财务管理要求,能经受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检查。经手人要在单据上注明具体用途,证明人证明属实,经校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学校所有开支一律要由分管的校级领导审核,由主管财务的校级领导审批。单项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需经集体研究决定。 四、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要妥善保管好所有帐目资料,帐目要日清月结,要做到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用钱。 五、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校务领导要定期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分管财务的领导要定期向校务会通报财务收支状况,每学年要请学校财务清查小组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清查,学校财务定期公开。 六、严肃财经违纪,禁止挪用公款,公款私存和自收自支等违纪现象。对于开支不合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查处。

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以及师生的学习,生活基本条件,特制定如下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务主任,政教主任与各管理员每学期必须签订管理责任书。 二、学生用课桌凳按各班人数分配到班,并连同各班门窗现状进行登记管理,管理员必须与班主任签订保管责任书。 三、人为损坏课桌凳及门窗者,按两倍赔偿;正常耗损报总务处及时修复。 四、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学生公寓楼内床铺及门窗的登记,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由楼管员负责。楼管理必须及时清查并报修,督促相关责任人赔偿人为损失的物品。 五、每学期开学之际,相应科目的实验管理员必须对各实验的物品情况进行登记,并报总务处备案。实验员应负责各实验的财产管理,对于自然损耗应及时报修或请购,人为损坏者,须加倍赔偿。 六、食堂管理员必须对食堂内所有校产进行登记,不得随意流失或有人为破坏,并确保责任经营合同期满后的清查与收回。 七、各处室、年级组内的办公用品由总务处负责登记备案,各处室、年级组自行负责管理。 八、校园内其它位置的公物由总务处统一实行登记,划片管理。所有财物,须在指定位置使用,不得随意挪动或带出校园,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若尔盖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臵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局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中心校以上(含中心校)设臵财务机构,财会人员根

据学校规模大小确定,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设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在100人(包括100人)以上,可设两名会计,一名出纳;村小(教学点)纳入中心校统一管理,不设财务机构,只设报账员。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五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六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校务会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八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九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条做好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

公司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总部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集团总部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集团总部开办食堂是一项福利性事业,必须以服务职工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职工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集团总部食堂结算户,由集团总部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集团总部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集团总部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食堂主管、采购部主管)采购,相关人员监督验收数量和质量。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集团总部食堂实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

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集团总部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年末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集团总部食堂收入管理 (一)集团总部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就餐收入,食堂收到的就餐人员的就餐收入按职工人数打入职工个人卡。职工吃饭刷卡结算,节余部分可在规定的时间购买其它食品。向职工和管理人员收取的伙食费,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的办法。即:集团总部预收伙食费时,不作“食堂收入”,暂挂“应付帐款或预收款”,每月末以当月电脑打印的就餐交易额从预收款中结转确认当月伙食收入。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职工一样结算。 (二)客饭收入,各来人单位在职工食堂就餐的按照实际成本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教育厅、物价局、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帐、日记账、明细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并接受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伙食费按成本确定收取标准。伙食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伙食管理小组(或伙管会)集体研究制定。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

行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五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收据,并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六条实行刷卡服务的食堂,学校食堂财务人员要对开出的收据和充值微机输出的收费汇总表进行核对,核对清楚后凭收据和汇总表记收入帐。 第七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学校食堂在银行未开设专户的,收取的伙食费作为往来存入学校的基本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菜金、水电煤气、配料等。“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的临时工工资、餐具及设施的添置和折旧、食堂的小型修缮等。 第九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出售人签章或签字,经办人、值日厨师、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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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教育局计财科的指导下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区教育局设立校财局管服务中心,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设财务室,并配备报账员一至二名。街(镇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核算点,并配备主管会计、出纳和专职记账员,街(镇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点业务由主管会计全面负责;街(镇乡)核算点人员配备,一般规模的街(镇乡)配备

私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私立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必须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财务章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善保管。

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 泉塘完小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就学生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学生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生食堂物资采购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物资定点采购制度。如米、油、肉、面、燃料等大宗商品由食堂定点采购或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物品采购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食堂负责人提出的食物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校无误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学生食堂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生食堂收入管理 食堂收入全部来源于学生的就餐收入,每月末确认当月伙食收入。 四、学生食堂支出管理 (一)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医院营养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粮食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菜金支出:医院营养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燃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气等支出; 其他材料支出:医院营养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生食堂聘请职工的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如油应由勤办配货中心集中配送,(米暂有单位自行采购,因配货中心不再配送)。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浬中食堂物自制单据”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干货、山货、调料和燃料等。学校食堂应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德江特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

“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包括,系,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论文格式中查看更多范文。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下面小编为你介绍的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

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

餐厅财务管理制度

餐厅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餐厅的实际情况,对餐厅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餐厅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字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指定专人审核后,方能付款。(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总经理,费用开支经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名、餐厅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餐厅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填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方式、促销费用、促销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等。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认下,由餐厅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餐费补帖,因公出差,餐费补贴,管理组:20元/人/餐,服务组:10元/人/餐。

2、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打的士,若遇特殊情况打的士,则需经餐厅经理在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用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每月应控制在200元以内,特殊事项须经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交际应酬费用的用途:用于与餐厅和餐可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00元以内的由管理组申报,餐厅经理审核,即可购买。凡超过1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指定人员采购,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办理。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物料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等员工福利,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或总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500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餐厅经理必须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餐厅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财务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须全面稽查一次,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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